紅樓夢中,史湘雲為何不願意去王夫人的住處?
史湘雲是金陵十二釵之一,四大家族史家的千金。感興趣的讀者和紅樓夢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紅樓夢》第49回「琉璃世界白雪紅梅」,薛寶琴、李琦、李玟、邢岫煙四位女子入住大觀園,其中尤以薛寶琴才貌雙全,深得賈母喜歡。而眾姊妹相聚閒談之際,史湘雲秉著「老人」的款兒,曾直言規勸薛寶琴——千萬不要去王夫人的住處!
湘雲道:「你(寶琴)除了在老太太跟前,就在園裡來,這兩處只管玩笑吃喝。到了太太屋裡,只管和太太說笑,多坐一會也無妨;若太太不在屋裡,你別進去。那屋裡人多心壞,都是要害咱們的。」說的寶釵、寶琴、香菱、鶯兒等都笑了。寶釵笑道:「說你沒心,卻又有心。雖然有心,到底嘴太直了。我們這琴兒就有些像你。」——第49回
湘雲為人率直,故而說話沒有那麼多彎彎繞繞,此番言談,應是自我經歷總結下來的經驗,均屬發自內心之語;
更有意思的是,史湘雲的話說完後,一向低調穩重的薛寶釵在旁亦沒有阻止或者打圓場,而是以一句「說你沒心,卻又有心,雖然有心,到底嘴太直了」承認了史湘雲此番話的可靠性,換言之,薛寶釵也同意湘雲的觀點:王夫人的住處,能不去盡量別去。
為何湘雲、寶釵會有這樣的想法呢?湘雲稱「太太在,只管和太太說笑,多坐一會兒也無妨」,可見問題並不是出在王夫人身上;「那屋子人多心壞,都是要害咱們的」,答案呼之欲出——史湘雲忌憚的乃是王夫人房中的那些刁奴!
史湘雲、薛寶釵這些小姐們,到底算是主子階層,為何會忌憚王夫人房中的奴才們呢?除了投鼠忌器,礙於王夫人的面子,恐怕更多還是因為王夫人房中的丫環們行事陰狠,令人防不勝防。
曹雪芹並沒有虎頭蛇尾,史湘雲為何忌憚王夫人住處的丫環,或可從王夫人房中的一場盜竊案開始說起。
《紅樓夢》第61回「投鼠忌器寶玉瞞贓,判冤決獄平兒行權」,彼時王夫人房中發生了丟失案——放在櫃子裡的玫瑰露不翼而飛!
很有意思的是,這場偷竊案並不難破,誰偷了玫瑰露眾人心知肚明,這一點可以從晴雯、平兒的對話中看出來:
晴雯走來,笑道:「太太那邊的露,再無別人,分明是彩雲偷了給環哥兒去了。你們可別瞎亂說。」平兒笑道:「誰不知是這個緣故?但今玉釧兒急得哭,悄悄問著她(彩雲),她應了,玉釧也罷了,大家也就混著不問了。難道我們好意兜攬這事不成?可恨彩雲,不但不應,她還擠弄玉釧兒,說她偷了去了,兩個人窩裡發炮,先吵得闔府皆知,我們如何裝沒事人?」——第61回
明明是彩雲偷了玫瑰露,但卻死不承認,不但不承認,還將全部責任推到了無辜的玉釧兒身上,導致這場事故越鬧越大,最終闔府皆知。可歎平兒本是一番好心,想給彩雲一個面子,暗地裡悄悄解決這件事,卻沒想到反鬧成這樣的局面。
細思這中間的邏輯,其實很可怕。彩雲、玉釧等人本是同事,很有可能她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就一起玩耍長大,即便沒有所謂的閨蜜情,至少也算是朋友熟人,縱觀《紅樓夢》全書,也從未看到彩雲、玉釧兩人有任何矛盾,可彩雲在面對偷盜的罪名時,卻狗急跳牆,死死咬住玉釧不放,要將這場禍事強加給玉釧,如何令人不心寒。
而且細細論來,如果彩雲的這場嫁禍成功了,玉釧除了背上「小偷」的罪名,還有可能受到刑事的懲罰。誠如薛應軍之文《<紅樓夢>中盜竊案探源》中對偷盜刑罰的分析:
《明律》規定:「凡竊盜已行而不得財,笞五十、免刺。但得財者,以一主為重,併贓論罪。為從者、各減一等。初犯,並於右小臂膊上,刺竊盜二字。再犯,刺左小臂膊。三犯者,絞。」盜竊,60兩銀子以下,杖六十;120兩銀子,罪止杖一百,流放三千里。《清律》規定,盜竊120兩以上銀子,可判死刑,三犯不論贓數,絞(監候)。
而彩雲偷盜的玫瑰露有多珍貴呢?清朝康熙年間,西方傳教士利類思、安文思、南懷仁曾作《西方紀要》,專門記錄西洋國土、風俗、人物、土產、海程遠近,書中便有玫瑰露的記載:其名為玫瑰者最貴,取煉為露,可當香,亦可當藥,即《紅樓夢》所稱「玫瑰清露」也。
第60回,芳官問賈寶玉要玫瑰露,從裝玫瑰露的器皿亦可看出此露的珍貴:
(芳官)又說還要些玫瑰露與柳五兒吃去,寶玉忙道:「還有呢。我又不大吃,你都給她去罷。」說著,命襲人取了出來。見瓶中亦不多,遂連瓶與了她。芳官便自攜了瓶與她去......正喫茶歇腳兒,芳官拿了一個五寸來高的小玻璃瓶來,迎亮照看裡面,小半瓶胭脂一般的汁子,還道是寶玉吃的西洋葡萄酒。——第60回
《紅樓夢》中所稱「玻璃」,可不是我們今天人工製作的玻璃,而是一種天然水晶,主要為皇家用品,譬如《西遊記》中沙悟淨時任捲簾大將時,就因在蟠桃會上打碎了玻璃盞(原著乃玻璃盞,而非琉璃盞),被玉帝打入凡間,每週受飛劍穿胸之苦。
用天然水晶來盛放玫瑰露,可見玫瑰露之珍貴,如此貴族用品,若放在市面上,能值幾何,不消多說。所以如果王熙鳳、平兒等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這個偷盜玫瑰露的丫環,輕則重杖六十,重則判處死刑。
同時,彩雲偷盜王夫人房中財物,乃是常事,其後平兒準備讓賈寶玉承應所有的責任,替這些丫環開脫,彩雲羞憤不已,忍不住說出實情:
彩雲聽了,不覺紅了臉,一時羞惡之心感發,便說道:「偷東西原是趙姨奶奶央告我再三,我拿了些與環哥是情真。連太太在家,我們還拿過,各人去送人,也是常事。」——第61回
也就是說,彩雲早已犯了「三犯」的偷盜罪,如果真的追究起來,她難逃一死,可彩雲卻想著將責任推給玉釧。當然,彩雲之所以嫁禍,只是抱著僥倖心理,想要矇混過去,沒想過要害玉釧兒的性命,可此做法終究逃不過「摔黑鍋」、「嫁禍他人」的罵名。
對於從小一起長大的姐妹,尚且如此,何況他人乎?從彩雲口中我們可以知曉,王夫人房中的失竊案很多,只不過只有這件「玫瑰露案」被揭露放大了而已,那麼以往丟失物件,這些丫環們是如何處理的呢?不外乎各種推卸責任,彼此攀扯,最終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