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元春支持金玉良緣到底是因為什麼?
《紅樓夢》,中國古代四大名著之首,章回體長篇小說。這是今天紅樓夢網小編給大家說的故事,歡迎關注哦。
《紅樓夢》中賈寶玉的婚姻,串聯起了「金玉良緣」、「木石姻緣」之爭,可謂是紅樓夢一書的重中之重。
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正統禮數佔據絕對地位的封建社會,貌似賈寶玉婚姻的決定權在其父母賈政、王夫人二人手中,最多再加上一個祖母史太君,賈寶玉是她從小帶大的,如果賈母老人家發話,應有相當的份量,賈政不敢不聽母親的話。
但還有一個人卻總被忽視,那就是賈寶玉的親姐姐賈元春,她早年入宮當了女史,後又被冊封為賢德妃,作為賈家政治地位最高的「女人」,她對賈寶玉的親事應有相當的發言權。
故而坊間亦有笑談:赫赫榮國府,不過是靠兩個女人撐起來的,一個是賈元春,她撐起了賈家的政治臉面,另一個則是王熙鳳,她憑借精明強悍的管家之才,一力扶著大廈將傾的賈家。
而熟讀《紅樓夢》的讀者,都會清楚地記得這麼一個情節:端午節賜禮,元妃給賈寶玉、薛寶釵一樣的份量。且看第28回原著所記:
(襲人)說著,命小丫頭來,將昨日的所賜之物取了出來。只見是上等宮扇兩柄,紅麝香珠二串,鳳尾羅二端,芙蓉簟一領。寶玉見了,喜不自勝,問道:「別人的也都是這個麼?」襲人道:「......你的同寶姑娘的一樣;【金姑玉郎,是這樣寫法。】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單有扇同數珠兒,別人都沒了。」——第28回
賈寶玉聽完,亦疑惑稱:這是怎麼個原故?怎麼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樣,倒是寶姐姐的同我一樣?別是傳錯了吧。
賈寶玉小孩天性,從小和林黛玉耳鬢廝磨,兩小無猜,故而受到賜禮後,還在比較禮物的差異。而明眼人則能管中窺豹,看到這賜禮背後的意義:元妃相中了薛寶釵,想要促成金玉良緣。
這個推斷並非筆者無端猜測,一方面脂硯齋批語以「金姑玉郎」四字指明了這一點,另一方面,元妃省親發生在《紅樓夢》第18回,此後正月十五元宵節,元妃亦曾賜禮,眾姊妹的份量皆是一樣,如何過了短短三個月,到了端午節賜禮,元妃便改變了這個份量?前後賜禮的變化,也在暗示元妃相中寶釵的事實。
關鍵在於,元妃為何會這麼明目張膽地賜禮,明示自己對金玉良緣的支持呢?元春的這種做法很不妥當,因為賈母並不同意金玉良緣,她老人家一直有促成寶玉、黛玉的想法。
而且按照正常流程,即便元妃相中薛寶釵,也會先跟父母、祖母等人商量一番,再明確表示自己的態度才對。否則元妃這邊不明就裡地胡亂賜禮,很有「先斬後奏」的強勢意味,這不符合元春的性情。
而如果元春提前跟賈母、王夫人、賈政等人打過招呼,就會明白:賈母本人更贊同木石姻緣;賈政則認為賈寶玉年紀尚小,還沒有到定親的年紀,眼下還是好好唸書才對;唯獨只有王夫人,她比較傾向於促成金玉良緣——薛寶釵是她的外甥女,和王夫人有血緣關係,親屬關係更近。
換言之,元春如果真的提前徵求過長輩意見,斷然不是不會這般賜禮,換句話說:元春是被某個人給蠱惑了,她誤以為家裡人皆贊同讓寶玉迎娶寶釵,這才公然賜禮表示態度,而這個人只可能是王夫人。
要分析這一點,就要秉承《紅樓夢》草蛇灰線,伏脈千里之筆法,從原著細細探尋蛛絲馬跡,且看第16回「賈元春才選鳳藻宮」,賈璉曾詳細描述過「省親」政策的來由:
賈璉道:「如今當今體貼萬人之心:世上至大,莫如『孝』字。想來父母兒女之性,皆是一理,不是貴賤上分別的......故啟奏上皇、太后。每月逢二六日期,准其椒房眷屬入宮請候看視。於是太上皇、皇太后大喜,深贊當今至孝純仁,體天格物。因此二位老聖人又下旨,說:椒房眷屬入宮,未免有國體儀制,母女尚不能愜懷。大開方便之恩,特降諭諸椒房貴戚,除二六日入宮之恩外,凡有重宇別院之家,可以駐蹕關防之處,不防啟請內廷鑾輿入其私第,庶可略盡骨肉私情,天倫中之至性。」——第16回
也就是說,賈家人要見元春,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省親,也就是書中第18回所提到的「元妃省親」,大觀園又稱「省親別墅」,就是為了接待元妃;
第二種就是「椒房眷屬入宮請候看視」,說得直白些,就是說每月的二六日期,賈家的女眷們可以進宮來看望元妃,陪著她聊聊天說說話之類的。
賈母年事已高,即便進宮看望元妃,應也是偶爾,大部分時間應該都是王夫人進宮看望自己的女兒,很有可能王夫人趁著這個機會,給元妃吹了吹耳邊風,讓其誤以為賈母、賈政皆認準了薛寶釵為賈家的兒媳婦,元妃這才敢於端午節賜禮公開表示自己對金玉良緣的支持。
而這恰恰也解釋了元妃對金玉良緣的支持為何顯得虎頭蛇尾:縱觀整本《紅樓夢》前80回,元妃站隊金玉良緣,只有賜禮這一件事,再無任何其他舉動。
因為第28回「元妃賜禮」後,緊接著第29回,賈母就搞了一個「清虛觀打醮」,拒絕了張道士的做媒,而張道士口中那個家世相當,年齡十五歲的姑娘,大概率就是薛寶釵(第22回,寶釵剛過十五歲將笄之年的生日),賈母的婉拒等於公開表示不贊同金玉良緣,元妃至此知道寶玉婚事,各方意見並不統一,便再未公開表示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