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元春賜禮有何差別?元春選釵棄黛的原因是什麼
下面就一起來看看紅樓夢網小編帶來的元春賜禮的文章。
要說元春喜歡寶釵、不喜歡黛玉,這是胡說。兩個都是表妹,一樣的才華過人,而且在詢問時「薛姨媽、寶釵、黛玉因何不見?」,在見面時「賈妃見寶釵、黛玉二人一發比別姊妹不同,真是嬌花軟玉一般」,在稱賞時「終是薛林二妹之作與眾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一直是二人並提,談不到喜歡這個、討厭那個。
但是四個月後(元春省親是正月十五元宵節,四個月後是五月初五端陽節),元春賜下節禮,卻是寶玉「同寶姑娘的一樣,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單有扇子同數珠兒,別人都沒有」,已經有了明顯的區別。
別以為「鳳尾羅兩端,芙蓉簟一領」只是無心的小差別,沒什麼要緊的。看看眾人的反應,寶玉是「這是怎麼個原故?怎麼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樣,倒是寶姑娘的同我一樣。別是傳錯了罷?」寶釵則「昨兒見了元春所賜的東西獨他與寶玉一樣,心裡越發沒意思起來。」黛玉更是「將昨日所惱寶玉的心事早又丟開,只顧今日的事了。」三個人都意識到,元春賜禮中的差別,有著微妙而重大的含義。
到底是什麼含義?聯繫後文,用腳後跟想想也知道,肯定是「金玉婚姻」的事。只是當時當地,當事人還不太清楚,元春此舉是無心呢,還是暗示。
當然是暗示。高手過招,點到為止。就像賈母問寶琴「年庚八字並家內景況」,薛姨媽就意識到有「求配」之意,於是趁賈母「尚未明說」趕緊主動介紹寶琴已經訂婚,否則等賈母「明說」之後再拒絕,就多少有點尷尬了。
簡單點說,元春的賜禮就是這個意思:暗示將選寶釵做寶玉的妻子,但是沒有明說。為什麼不明說?這個問題也足夠寫一篇文章的,我們可以單敘。在這篇文章裡,我想說的是,元春是如何看中寶釵、摒棄黛玉的?
從省親結束時元春的話,我們可以知道,「如今天恩浩蕩,一月許進內省視一次,見面是盡有的」,女眷們可以每月去探視元春。有人認為王夫人趁此機會向元春進言,貶黛褒釵,那是胡說。因為有資格「進內省視」的並不止王夫人,賈母也可以,甚至連寶玉也有「進去謝恩」的機會。怎麼就只有王夫人能進言?而以元春的智慧與大局觀念,怎麼就那麼容易被愚蠢的王夫人左右?
選中寶釵,摒棄黛玉,是元春自己的決定。王夫人一定對她有所進言,正如賈母、寶玉也不可能不跟她交流一樣,這些都只在「參考資料」。真正決定元春意願的,還得到省親時去找答案。
省親時釵黛大半是隨眾行禮,寫詩也都有稱頌之意,並沒有明顯區別。差異最大的,就是寶釵勸寶玉把「綠玉」改成「綠蠟」,而黛玉則替寶玉寫了一首。
寶釵勸寶玉改詩,並不是由於自己的好惡,也不是「綠蠟」比「綠玉」高明到哪裡,僅僅是因為元春把「紅香綠玉」改為「怡紅快綠」,寶釵從中推測到元春並不喜歡「綠玉」這個詞。
這樣苦心猜測領導的心思,多少是有點肉麻了,但是放在這樣的場合,元春既是代表皇家權威的皇妃,又是久嫁歸寧的嬌客,寶釵對她的尊重也是可以理解的。
從寶釵的行為,元春可以看出她的以下特點:對名利有著強烈的嚮往;顧全大局,思想符合主流價值觀;喜歡勸諫別人。與之相反,黛玉替寶玉寫詩,是體貼,是溫柔,卻有著「我寫的一定比你好」的強烈自信。而在那個社會,女子的自信並不值得提倡。
這點區別,本來也沒什麼。但放到寶玉配偶的角度去考慮,差距就出來了:「聰明靈慧」的寶玉,是唯一「略可望成」繼承家業的人選,卻「稟性乖張,生情怪譎」,最需要有人「規引入道」。(有的版本寫作「規引入正」)
換言之,寶玉的妻子,最好能擔負起「規引入道」 的責任。而從省親時釵黛的表現來看,寶釵很喜歡、也擅長「規引入正」,黛玉卻完全不是這方面的人才。
經過省親,再經過幾次「入內省視」時與賈母王夫人聊天,經過元春的側面考察、暗中瞭解,她就確定了寶釵做寶玉妻子,並且在端午賜禮時給出了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