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賈惜春是什麼身份?真是賈敬的孩子?
賈惜春是金陵十二釵之一,她是賈府四春中年紀最小的。接下來各位讀者就和紅樓夢網小編一起來瞭解吧!
在《紅樓夢》第55回,探春改革大觀園過程中,王熙鳳曾評價過賈府諸子孫,其中就涵蓋了惜春:
鳳姐兒道:「我正愁沒個臂膀。雖有個寶玉,他又不是這裡頭的貨,縱收伏了他,也不中用;大奶奶是個佛爺,也不中用,二姑娘更不中用,不是這屋裡的人;四姑娘小呢、蘭小子更小;環兒更是個燎了毛的小凍貓子......倒只剩了三姑娘一個,心裡、嘴裡來的,又是咱家的人。」——第55回
王熙鳳歷數賈家子孫,一一分析他們的能力,最後得出結論:只有探春有雄心壯志,同時又有能力,是賈府第四代中唯一能撐得起管家重任的女子。
可問題的關鍵在於,在王熙鳳列舉的眾多子孫中,對惜春的評價是不應該出現的,為何?
因為惜春是寧國府的小姐,她只是暫住在榮國府這邊而已,她是沒有資格管理榮國府的事務的,所以王熙鳳在列舉賈府眾子孫時,是不應該把惜春算進來的,而且事實上,除了惜春,王熙鳳口中的賈寶玉、李紈、迎春、賈蘭、賈環均是榮國府的子孫。
因此,在《紅樓夢》的中,惜春其實是榮國府賈政這一支的子孫,只是在《紅樓夢》長期的刪改過程中,將惜春身份進行轉變,讓她成了寧國府的小姐——賈敬的女兒、賈珍的妹妹。
但也因此,導致惜春的年齡、親疏等等細節方面出現了很大的偏差,除了開篇提到惜春是寧國府的小姐,縱觀全書,惜春幾乎和寧國府眾人沒有任何交集(只有第74回「矢孤介杜絕寧國府」略微提到)。
但孤證畢竟難以說服諸君,筆者近讀張愛玲之《紅樓夢魘》末章「舊時真本」,再發現一例,可以證明《紅樓夢》原稿中惜春本是賈政女兒。
且看第62回,彼時探春擔任管理大觀園的領導,有一天林之孝家的來向她匯報一項雜事,而正是這項雜事,蘊含著惜春的身份之謎,且看原文:
林之孝家的便指那媳婦說:「這是四姑娘屋裡的小丫頭彩兒的娘,現是園內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我聽見了,問著她。她說的話,也不敢回姑娘。當攆出去才是。」探春道:「怎麼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纔大奶奶都往廳上姨太太處去了,頂頭看見,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來。」探春道:「怎麼不回二奶奶?」平兒道:「不回去也罷。我回去說一聲就是了。」探春點點頭,道:「既這麼著,就攆出她去。等太太來了,再回明瞭,再定奪。」說畢,仍又下棋。——第62回
這個情節看似尋常,實則暗藏玄機,非細心難以窺出。
按照今本,惜春是寧國府的人,彩兒又是惜春的丫環,自然彩兒母女兩人都是寧國府的人,換句話說:彩兒她娘是外人,壓根不是榮國府的人。
所以,榮國府的管家處置寧國府的人,不可能處理得這麼隨便,至少要徵求寧國府的意見,這是最基本的規矩。可不管是林之孝家的這樣的奴僕管家,還是探春這樣的小姐,居然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反而板上釘釘地就定下了「攆出去」這樣的決策,這著實不合理!正如張愛玲所論:
惜春的丫頭都是從東府帶來的,丫頭的母親也是寧府奴僕,不會在大觀園內當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應當問一聲,是東府的人,就該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畫一樣,要等尤氏來處理,李紈、鳳姐、探春都不會擅自發放,顯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還是探春的異母妹。——《紅樓夢魘》
如果僅僅是探春一時腦熱,故擅自發放,尚可理解,但此處探春明顯很謹慎,她先後詢問了林之孝家的關於李紈、王熙鳳的意見,最終才做出了判斷,甚至連管家林之孝家的也主張「攆她出去」,可見彩兒她娘貌似並不是寧國府的人,正是榮國府自家的奴僕,所以才處理得這麼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