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人明明是寶玉的丫鬟,為何她要去賈母那領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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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月錢的事,一向是由王熙鳳來負責的。所以王熙鳳向王夫人匯報的話,是不可能有錯的。也就是說,襲人的確是在賈母這裡領月錢。
作品中也的確提到,賈母把襲人給了寶玉。原話是這樣說的:「賈母因溺愛寶玉,生恐寶玉之婢無竭力盡忠之人,素喜襲人心地純良,肯盡職任,遂與了寶玉」。
咦,既然已經「給了」寶玉,卻還在賈母屋裡領月錢,這是哪裡出了問題?
問題出在襲人的月錢數量上。
襲人月錢,每月一兩。這是一等丫頭的工資標準。
但是按照規制,賈母屋裡有八個一等丫頭,王夫人有四個。那麼寶玉屋裡,有幾個一等丫頭的編制呢?
很可惜,目前還沒有。因為寶玉還算是未成年人。更重要的,寶玉是嫡子,賈環是庶子,但是他們的差別待遇只能是在私底下。公開地說,寶玉與賈環在生活待遇、丫頭配置各個方面,是享有同等權利的。
這話肯定會招來一片反對的聲音。看多了宮斗戲與穿越劇,觀眾都有個印象,嫡庶之別,有如天壤,絕對不可能相同。
但是說到古代規矩,《紅樓夢》總比電視劇與網絡小說可靠吧?我們看看《紅樓夢》裡是怎麼說的:
在第五十五回,趙姨娘鬧事,要求給弟弟多發些撫恤金。探春告訴她,撫恤金是有固定標準的:「也不但襲人,將來環兒收了外頭的,自然也是同襲人一樣」,意思是不管賈環的屋裡人,還是寶玉的屋裡人,她們的家屬的撫恤金,都要按照「家生子兒」與「外頭的」的區別發放,而不是根據嫡庶的不同。
探春這裡剛剛理事。「彼時來回話的不少,都打聽他二人辦事如何。若辦得妥當,大家則安個畏懼之心;若少有嫌隙不當之處,不但不畏服,一出二門,還要編出許多笑話來取笑」。探春正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時刻,說出來每一句話,都要站得住腳,一點漏洞也不敢留下。
所以她認為寶玉賈環的屋裡人的家屬的撫恤金(好繞,有沒有?)標準完全一樣,是絕對正確的。反推回去,寶玉賈環在屋裡人的設置,以及丫頭媳婦婆子的配置上,也只會按照同樣的標準,不可能有規定上的區別。
這就是「襲人在賈母屋裡領工資」的原因了。襲人在賈母身邊時,已經享受著「一兩銀子」的待遇。如果讓她跟著寶玉,就降低她的工資待遇,肯定會引起諸多麻煩。但若不降低她的待遇,就等於給寶玉增加了「一兩銀子」的頭等丫頭的配置。而給寶玉增加配置,就必須給賈環也增加配置。
王熙鳳不願意提高賈環的待遇。折中的辦法,就是「襲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過給了寶兄弟使,他這一兩銀子還在老太太的丫頭分例上領」:襲人仍舊佔著賈母屋裡的編制,領著賈母屋裡的工資,只是在寶玉屋裡工作,等於是「借調」過去。
「借調」這個有創意性的方案,是誰想出來的?肯定不是王夫人。王夫人對丫頭們的月錢,是剛剛問鳳姐才知道的。也不是賈母。王夫人提拔襲人月錢,直到七十九回才向賈母匯報。之所以敢於「先斬後奏」,當然是因為賈母並不過問細節。那麼,「借調」只能是王熙鳳的自作主張了。
王熙鳳是王夫人的娘家侄女,天然的政治同盟,和王夫人與賈寶玉屬於同一陣營。作為管理者,她在明處暗處、大大小小的事務上,都會替寶玉爭取權利,這是一定的。
但是,王熙鳳為什麼要想出「借調」這個創新性的方案?為什麼不光明正大地給寶玉配置頭等丫頭?為什麼要拐彎抹角、讓寶玉屋裡的丫頭去賈母屋裡領工資?不嫌太繞了嗎?
當然是為了堵別人的嘴。比如趙姨娘之流:「因見老太太多疼了寶玉和鳳丫頭兩個,他們尚虎視眈眈,背地裡言三語四的」。
不是說王熙鳳大權在握,就能為所欲為。事實上她更要受規矩與「舊例」的約束,才能做到「這幾年沒有在老太太跟前有個錯縫兒」。否則的話,賈母再寵愛王熙鳳,也一樣會:「他日後得罪了你,我自然也作主,叫你降伏就是了」。
那麼,用「借調」的方式,就能避免「錯縫兒」嗎?就不會授人把柄嗎?
是的。包括寶玉屋裡七大八小十五個丫頭這樣超規制的配置,也「還是老太太的話,別人如何惱得氣得呢」:只要是賈母說了話,就是領了尚方寶劍,王熙鳳就可以有恃無恐了。
顯然,賈母在寶玉二等三等丫頭的數量上給予特權,唯獨在「一等丫頭」這個問題沒有明白表過態,所以王熙鳳不能擅做主張,王夫人也不能擅做主張。就是想把襲人的月錢再提高一點,提到「姨娘」、屋裡人的標準,王夫人也只能「襲人的這一分都從我的分例上勻出來,不必動官中的」,自掏腰包。
賈府中的政治鬥爭很繁瑣,派系更是錯綜複雜。因為賈母對寶玉和鳳姐的高調寵愛,總有人以為他們才是同盟,王夫人反倒是另一派繫了。其實從對襲人月錢的處置上,就可以明明白白地看出,不管表面如何,鳳姐與王夫人才是實質上的同盟、不可拆分的利益共同體。
而高高在上的賈母,從根源上來說,是一個大公無私的裁判。在她的兒、媳、孫諸人沒有犯錯的情況下,她可以一團和氣。而一旦誰犯了原則性錯誤,她絕對會拿出「壯士斷腕」的雷霆手段,不會有絲毫的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