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靜王的香串與蓑笠為何都在黛玉那?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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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黛玉和北靜王婚姻的可能性,主要是根據兩個細節:一是寶玉把北靜王送的香串(有個特別難念的名字,我就不寫了,因為不會打字)轉送給黛玉;二是寶玉要向北靜王要一套蓑衣雨笠送給黛玉。
根據《紅樓夢》「草蛇灰線,伏脈千里」的寫法,不管隔了多遠,只要男女之間傳送東西,就有婚姻的可能性:
蔣玉菡的茜香羅汗巾,通過寶玉,傳到襲人手裡,結果襲人嫁給了蔣玉菡。
賈芸的手帕,通過墜兒,傳給小紅,小紅收下,表示他們愛情的開始。
寶玉偶然得到的點翠金麒麟,送給了湘雲,暗示著湘雲的婚姻「白首雙星」。
……
但是,你是不是忽略了一個問題?汗巾也好,手帕也好,金麒麟也好,不管是通過什麼方式來的,都被接受了。小紅是滿嘴承認「可不是我的」,湘雲也沒有拒絕,襲人雖然當時不願意,事後也解下來,卻「終久解下來,擲在個空箱子裡」,也算是接受下來了。
那麼,北靜王的東西,黛玉接受了嗎?
那個香串,黛玉說「什麼臭男人拿過的!我不要他。」然後「擲而不取」,寶玉也「只得收回」。
那套斗笠蓑衣棠木屐呢,黛玉說「我不要他。戴上那個,成個畫兒上畫的和戲上扮的漁婆了。」
黛玉這次的拒絕,是半開玩笑的性質,又因為「漁婆」和剛才取笑寶玉的「漁翁」相連,羞得伏桌咳嗽不住。那麼,事後寶玉會不會真的弄一套裝備,來送給黛玉呢?
不會。這時寶黛的感情已經達到默契,彼此十分知己。寶玉一定知道,上次黛玉的「擲而不取」,真正的意思是「我只喜歡你,除了你以外的其他男人,都是『臭男人』,我都看不上!」而既然有了這樣的瞭解,寶玉就不會再把別的男子的饋贈,轉送給黛玉了。
也就是說,雖然有兩次機會,北靜王的東西轉送給黛玉,但是兩次都被黛玉拒絕了。結果是北靜王與黛玉沒有達到「私相傳遞」的程度。
既然沒有「私相傳遞」,沒有「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也沒有「由小物而遂終身」,那麼,他們怎麼會走到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