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講 黛釵婚配之謎(3)
上一講提到,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人們基本上形成一個共識,就是黛是反封建的,薛是擁封建的,而賈母呢,她是封建家庭寶塔尖上的人物,是個老封建,因此,她自然是更喜歡釵,為寶玉娶媳婦,從她那裡,就很可能是棄黛而取釵。又因為那時候,絕大多數論者都把高鶚續的後四十回跟前八十回混在一起分析,高續寫了「調包計」,寫了賈母的喜釵厭黛,這些情節又成為戲曲改編的重頭戲,因此,取釵棄黛似乎已成顛撲不破的真理。
當然,我覺得,人們對《紅樓夢》,對具體到賈母在寶玉娶媳婦的問題上對黛、釵二人的取捨,天平究竟朝哪位傾斜,完全可以做出不同的分析,各自保留不同的看法,像上面所說的那樣一種看法,我也很尊重。但是,現在我要把自己的看法講出來,供大家參考。
寶玉的婚事問題,形成情節波瀾,最早是在第二十八回。臨近端午節,賈元春派夏太監出來給賈府的老太太、老爺太太、公子小姐們,送頒賜的節禮,本來這也沒什麼稀奇,但是,這回的頒賜,寶釵那份跟寶玉完全一樣,品種多而且高級;黛玉呢,則跟迎、探、惜等一樣,比如寶玉認為最能襯托出女性腕臂之美的紅麝串,她就沒有。這是什麼意思?歷代的論家幾乎都認為,這是元春在指婚。當然,元春可以更明確地指婚,可能是她考慮到寶玉年紀還小,就先這樣比較含蓄地來表達她的一個意向,就是她覺得,將來她這個弟弟,應該娶寶釵為妻。
我不是從根本上反對元春指婚說,但是,我覺得大家要注意到,接下去的情節裡,我們並沒有看到本應是緊接而來的反應,王夫人和薛姨媽首先應該感到高興,對不對?賈母似乎也應該有個態度出來啊,畢竟這是元妃的意思呀,可是,看不到相關的文字,反而是寫了些別的事情。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大家千萬別忘了,就薛姨媽而言,她那寶貝女兒的前途,首選,並不是嫁給寶玉。他們家為什麼來都城?其中一個很大的目的,是要讓寶釵參加選秀,以成為陪侍、才人、贊善。書裡以寶玉為本位,叫寶釵姐姐,叫黛玉妹妹,前面我分析過,故事進展到那個階段,寶玉是十三歲,那麼,寶釵大體應該是十四歲,黛玉應該是十二歲。細心的讀者一定會發現,第四十五回,應該也是寶玉十三歲那一年,黛玉有句話,說,我長了今年十五歲,這與前後文都不對榫,而且各個古本,一直到通行本,這句全一樣,這是怎麼回事?我想,是個筆誤,而且也不一定是曹雪芹本人造成的,有可能是後來抄書的人抄到這裡,覺得十二太小,把二描改為了五,而這個抄本成了後來各種轉抄本的底本,於是就都成了黛玉十五歲。這裡不細討論黛玉的歲數問題,還是來說寶釵,寶釵肯定比寶玉大,寶玉十三她就十四了,十四正是參加選秀女的年齡,她家帶她到都城,為的就是能像元春一樣,先選進宮裡做女史,然後一步步升上去嘛。那麼,究竟寶釵參沒參加選秀女呢?我覺得,她參加了,而且應該就是在第二十八回那個時候去參加的。但是,她卻沒有被選中,只是曹雪芹寫得很含蓄,沒有明寫,是暗寫。而元春的端午節頒賜,給她的一份格外優渥,第一層意思,應該是安慰她,安慰這位美麗而聰慧的表妹;其次,才可能是,表達了那樣一個意向,就是既然進不了宮,那麼,將來可以嫁給寶玉,成為她的親弟媳婦。
確立了這樣一個思路,我就覺得,從那以後的一連串情節都容易解釋了。不信你再細讀讀,那後面的情節裡,寶釵顯得非常煩躁,心情似乎總是很抑鬱,頻頻失態,出人意表。還記得那幾句對話嗎?寶玉不過是因為百無聊賴,問了句寶釵為什麼不去她哥哥的生日宴上看戲,她表示了一下嫌熱,寶玉隨口把她比喻為楊貴妃,她就那樣地惱怒,彷彿被揭了傷疤一樣,甚至於恨恨地說,我倒像楊妃,只是沒一個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楊國忠的!原來我百思不得一解,她說什麼不行,怎麼會說出這樣的怪話來?現在我懂了,她選秀失利,不是因為她模樣差,風度次,而是因為她沒有過硬的後台,朝中無人,雖有一位表姐封了賢德妃住在鳳藻宮,但貴妃是不能干涉朝政的,不能插手宮廷選秀事宜的,除非有皇帝本人的特許,而元妃顯然也並沒有被授予那樣的特權。因此,寶釵本來就對宮廷選秀的不公平滿腹牢騷,而寶玉又偏拿那樣的話來灌她的耳朵,難怪她脫口而出,說了那樣的話。摸清了她的內心活動,怪話也就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