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講 黛釵結局之謎(6)
早在第二十一回,脂硯齋就在批語裡說:「寶玉之情古今無人可比,固矣;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後半部,則洞明矣!」我在前些講裡多次告訴你,曹雪芹在全書最後的《情榜》裡,給寶玉的考語是「情不情」,就是他對甚至是完全無情的事物,都能去賦予感情,那麼,對婚後的寶釵,他怎麼又會那麼無情呢?脂硯齋告訴我們,那是一種「情極之毒」,就是因為他對黛玉太有感情了,在那個時候他不能接受另外的妻子,尤其不能接受所謂以「金玉姻緣」為輿論前導的包辦婚姻,而且,從極度尊重寶釵出發,他覺得不應該跟寶釵過虛偽的生活,於是,他採取了極端行為,就是出家當和尚。脂硯齋接著批道,寶玉有三大病:一是惡勸,厭惡寶釵、襲人等勸他走仕途經濟之路;一是重情不重禮;還有就是情極之毒。脂硯齋說,正因為寶玉有情極之毒,所以後文裡寶玉才能懸崖撒手,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她說,這是寶玉一生偏僻處。
也是根據脂硯齋批語,我們可以知道,八十回後,大約是在賈府因藏匿甄家罪產而遭受第一波打擊後,不得不遣散大批丫頭奴僕,襲人也被點名索走,多半是讓忠順王府要走了,後來嫁給了戲子蔣玉菡。襲人被迫離府時,囑咐寶玉說,好歹留著麝月,麝月在照顧寶玉方面——八十回裡幾次寫到——很有襲人的作風,而且她這人性格平和,不招人注意,所以只要還允許寶玉夫婦留下丫頭,哪怕只讓留一個,他們就一定留下麝月。在賈府遭遇第二波打擊前,那段歲月裡,寶玉不管怎麼說,他有寶釵那麼美貌,而且那麼有德性的妻子,又有麝月那麼忠心,模樣也很不錯的侍婢,又有蔣玉菡襲人夫婦暗中供奉他們。按一般俗人的想法,也算幸運,應該珍惜了,可是,寶玉卻因為有情極之毒,居然忍心離開釵、麝去當和尚,懸崖撒手!
寶玉婚後,究竟跟寶釵有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呢?高鶚的寫法,是他們還生下了兒子賈桂——後來賈家「蘭桂齊芳」嘛;有的紅學家則推測出來,寶釵是難產而死,二寶雖然沒有後代,但是他們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寶釵是懷過孕的。曹雪芹在八十回後,會是怎麼寫的呢?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曹雪芹去世七八年以後,有位富察明義,在他的一本《綠煙瑣窗集》裡,有《題紅樓夢》的二十首絕句。前面的講座裡我提到過,紅學界有所謂「四條不解之謎」的說法,那第四條謎指的就是明義的這二十首絕句。其實明義的這些絕句,從詩歌創作的角度來說,思想內涵不怎麼高明,藝術性甚至可以說相當地差,那麼,為什麼紅學界重視它,而且紛紛去破解,聚訟紛紜,以致使它成了不解之謎呢?那就是因為,明義說,「曹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固然使曹雪芹的著作權得到了肯定,但是,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古抄本,書名幾乎都是《石頭記》,明義看到的,卻已經叫做《紅樓夢》了,他說:「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余見其抄本焉。」「未傳」就是沒有流傳開,社會上一般人根本不知道,看不到,而他卻看到了抄本,他看到的那個抄本怎麼不叫《石頭記》而叫《紅樓夢》呢?他看到的那個抄本,究竟是只有八十回,還是一個不止八十回的全本?從他寫的第十七到二十首來看,似乎他看到的是一個故事完整的本子,第十八首寫到黛玉,「傷心一首葬花吟,似讖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說明他看到了黛玉之死,他同情黛玉,甚至想去改變小說的結局。第十九、二十首寫到「石歸山下」「王孫瘦損骨嶙峋」,還意味深長地感歎:「青娥紅粉歸何處?慚愧當年石季倫!」這都說明他看到的全本應該不是別人續的,而是曹雪芹的原筆。
明義的詩,對應該是前八十回裡的故事,概括得也有些奇怪,紅學界爭議很大。這裡不去參與關於明義二十首絕句的全面探討,只挑出一首來細說說,那就是第十七首,它的四句是這樣的:「錦衣公子拙蘭芽,紅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多個帳兒紗。」「錦衣公子」當然是說賈寶玉,「拙蘭芽」是指他不善性行為;「紅粉佳人」,我覺得說的是寶釵,「破瓜」,有的人覺得這樣的字眼非常刺眼,粗鄙,甚至下流,但在那個時代,卻是一個可以入詩的詞彙,「未破瓜」的意思就是還是處女。這就是告訴我們,他所看到的那部手抄本裡,後面的故事,就是錦衣公子寶玉和紅粉佳人寶釵雖然結婚了,卻並沒有過正常的夫妻生活。當然,也有研究者認為,這四句都是寫寶玉和黛玉,說的是第十九回,寶玉和黛玉同榻聊天,意綿綿靜日玉生香,那段故事,這裡不展開辯論,不過分歧如此之大,可見說這些詩是「不解之謎」絕非偶然。我的看法是,後兩句可能是說十九回的情節,但頭兩句,不可能是說二玉,明義不至於有那樣的心思,就是覺得二玉既然同榻聊天,就可能發生性關係,只是他們由於種種原因,沒那樣做而已。我認為他不至於寫出那麼一種感慨,他歎息的,應該還是二寶雖結為了夫妻,卻並沒有過正常的夫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