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書的情況
著書的情況
飢餓外孫賈母憐孤女
本節只能談三個問題:(一)著者,(二)書未完成和續書,(三)著者和書中人物的關係。
大家都說曹雪芹做《紅樓夢》,到底他做了沒有呢?這個問題首先碰到。看本書對雪芹著書一節並不曾說煞,只在暗示。據通行本第一回:
空空道人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東魯孔梅溪題曰《風月寶鑒》。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又題曰《金陵十二釵》,並題一絕,即此便是《石頭記》的緣起。
照這裡說,有空空道人、孔梅溪、曹雪芹(有的脂硯齋本,名字還要多一點),到底這些人幹了什麼事?這些名字還真有其人,還出於雪芹的假托?都不容易得到決定性的回答。現在似乎都認曹雪芹一名為真,其他都是他一個人的化名,姑且承認它,即使這樣,曹雪芹也沒有說,我做的《紅樓夢》呵。脂硯齋評中在第一回卻有兩條說是曹雪芹做的。先看第一條:
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則開捲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猾之甚。
這很明白,無須多說了。再看第二條:
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
這裡說曹雪芹做《風月寶鑒》,他弟棠村做序。新,指《金陵十二釵》;舊,指《風月寶鑒》。《紅樓夢》大約用兩個稿子湊起來的,而都出於曹雪芹之手。照「脂評」看,應該沒有什麼問題的。但舊抄本刻本的序都說不知何人所為[3],可見本書的著作權到作者身後還沒有確定下來。
這個事實值得注意。依我的揣想,曹雪芹有時說他做的,有時又不肯明白地說。既做了絕世的文章,以人情論,他也不願埋沒他的辛苦;同時總亦有不願承認的理由。這違礙太多,如大膽的色情表現,古怪的思想議論,深刻的摹寫大家庭的黑暗面,這些就我們現在來看,這又算得什麼,在當時卻並不如此,可以引起社會的疑怪和非議。而且書中人物事跡難免有些根據,活人具在,恩怨亦復太多。凡此種種都可以使得他不願直認,只在本書開首隱約其詞,說什麼「披閱十載增刪五次」,有時便借批評家的口氣道破一下。這些自然是我的揣想。還有一說,第一回書上雖寫了這許多名字,本書又有許多矛盾脫節的地方,我始終認為出於一人之筆。八十回文字雖略有短長,大體上還是一致的。既只出一人之手,這一個人不是雪芹又是誰?所以這《紅樓夢》的著作權總得歸給曹雪芹。在脂評和其他記載,還有些別的證明,不再多說了。
作者問題如此決定了。關於他的生平,我們知道的也很少。曹雪芹名,漢軍正白旗人。他們上輩做了三代的江寧織造,父親叫曹,雪芹生在南京,到過揚州,後住北京西郊,生活很窮困。生於一七二三,死於一七六三,得年四十[4]。他本預備寫一百多回的《紅樓夢》,第一段著作時,約在一七四三到一七五二年[5]。十年之中完成本書多少不可考。至遲到一七五九年,有了八十回的抄本,中間還缺兩回。此外八十回以後的稿子有五六段,後來都遺失了。再過三年書沒有寫完,他便死了。身後有妻無子,景況很蕭條的。大概我們所知,簡括說來不過如此。近來發現他的畫像,跟《棗窗閒筆》所說「身胖頭廣」相似,這可能有些真實性。
曹雪芹是個早慧的天才,他寫《紅樓夢》的初稿不過二十歲左右,到一七五四年本書已有再評的本子了。但此後到一七六三這第二個十年中似乎沒有續寫多少,以致書始終沒完。這跟他晚年的窮愁潦倒有些關係。若連遺失的殘稿算上,則本書完成約亦有百分之八九十。殘稿的情形大概這樣:賈府完全破敗,寶玉生活窮困,只有寶釵和麝月跟著他。黛玉先死了,寶玉後來出了家。最末有警幻《情榜》備列十二釵的「正」、「副」、「又副」、「三副」、「四副」的名字共六十人,榜下都有考語,以寶玉居首。這些材料都分散見於脂硯齋評本中。
書一經傳抄,流行即很廣,大家可惜它沒有完。雪芹身後不久,即有高鶚來補書。他說原本有一百二十回的目錄,後四十回本文散佚,他陸續的在鼓兒擔上配全了。其實後四十回無論回目或本文都出高氏之手,他不肯承認,卻被他的親戚張問陶給說破了。這後四十回的著作權高鶚也在推來推去中,可見當時人對小說的看法跟我們現在很不同。高鶚所續,合併於前八十回,程偉元在一七九一年、一七九二年兩次排印,都稱為程本。從此社會上流通的《紅樓夢》都是這個百廿回本,直到一九一二年以後,方才印行了,後來又發現了好些舊抄的帶評的本子,有的殘缺,有的完全些,卻沒有超過八十回的。這些自比較接近作者的原稿,但很多錯亂,若不經過整理,有些地方還不如刻本。因程、高二人除續書外,對前八十回也做過一些整理的工作,不過憑了他們的意思不必合於原本罷了。補書在思想上、故事發展和結構上、人物描寫上都跟原本不同,而且還不及原本。《紅樓夢》用這樣本子流通了一百多年,雖然勉強完全了,卻是不幸的。
此外《紅樓夢》還有一種厄運,便是各式各樣主觀的猜謎式的「索隱」。近年考證《紅樓夢》的改從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觀方面來研究,自比以前所謂「紅學」著實得多,無奈又犯了一點過於拘滯的毛病,我從前也犯過的。他們把假的賈府跟真的曹氏並了家,把書中主角寶玉和作者合為一人;這樣,賈氏的世系等於曹氏的家譜,而《石頭記》便等於雪芹的自傳了。這很明顯,有三種的不妥當:第一,失卻小說所以為小說的意義。第二,像這樣處處粘合真人真事,小說恐怕不好寫,更不能寫得這樣好。第三,作者明說真事隱去,若處處都是真的,即無所謂「真事隱」,不過把真事搬了個家,而把真人給換上姓名罷了。因此,我覺得讀《紅樓夢》,必須先要確定作者跟書中人物的關係,尤其是雪芹本人跟「寶玉」的關係。且分作兩層來說:
(一)書中人物有多少的現實性?看本書第一回及脂硯齋評,當初確有過一些真人;有幾個特出的人,如林黛玉、王熙鳳之類,真實性更多。但雖有真人做模型,經過作者文學的手腕修飾以後,卻已大大改變了原有的面貌。如將近事一比,即容易瞭然。如魯迅先生的《阿Q正傳》,據說紹興確有過一個阿桂。魯迅小說裡的阿Q,雖以真的阿桂為「范」,卻並非當真替阿桂寫傳,如阿Q大團圓,阿桂並未被殺之類。以此推想,曹雪芹即使有個情人叫「阿顰」,評書的還想為她畫像,但真人的美麗怕決趕不上書中的「瀟湘妃子」。她工愁善病,或者有之。這樣說來,書中人物的現實性是有限制的,作者的意匠經營,藝術的修飾,佔了重要的地位。
(二)為什麼要這些人物?即書中人物功能的問題。這些人,若大若小,男男女女,生旦淨末丑角色各異,卻大夥兒都來表演這整出的戲叫《紅樓夢》。所以他們在某種情況下都可以代表作者的一部分,卻誰也不能,誰也不曾代表他的全體。書既自寓生平,代表作者最多的當然是賈寶玉。但賈寶玉不等於曹雪芹,曹雪芹也不等於賈寶玉。
就曹雪芹不等於賈寶玉這一點來說,作者的範圍比書中主角照例寬得多,如焦大醉罵,即作者借此大發牢騷;妙玉說「文是《莊子》的好」,即作者讚美《莊子》;黛玉跟香菱談詩,不妨看作悼紅軒的「詩話」。如寶玉的《芙蓉誄》、黛玉的《葬花吟》,同樣地有資格收在曹雪芹的文集裡。就賈寶玉不等於曹雪芹這一點來說,書中寶玉的一言一動,未必合於曹雪芹的日記。寶玉和他本家的關係,未必都合曹氏的譜系。如曹家有過一個王妃,曹雪芹的姑母,而書中元春卻是寶玉的姊姊。如曹寅只有一個親生兒子曹,次子曹是過繼的;而書中卻說賈母有兩個兒子,而她喜歡次子賈政且過於長子賈赦,恰好把親生過繼的差別顛倒過來一般。如果處處附會,必致種種穿鑿。雪芹以寶玉自寓,也不過這麼一說。即如書中說寶玉與秦氏私通[6],若把這筆賬直寫在曹雪芹的名下,未必合於事實,更不近乎情理。他為什麼自己罵自己呵。書中人物要說代表作者,哪一個都能夠代表他,要說不代表作者,即賈寶玉也不能代表他。我另做一比喻,這都好像棋中的棋子,寶玉好比老將,十二釵好比車馬炮,而賈赦、賈政之徒不過小兵而已。那些棋子們都擁護這帥字旗,而這盤棋的輸贏也以老將的安全與否來決定的;但老將和車馬炮甚至於小兵的行動,都表現下棋人的心思,卻誰也不代表棋手這個人,他們的地位原是平等的。若說只有老將代表下棋人,豈非笑話。
在此略見一斑,大家可以想到《紅樓夢》裡有許多麻煩的疑問。不但此也,《紅樓夢》還有不少自相矛盾,前言不搭後語的地方,我在上文既稱為絕世無雙,讀者如發現了有些缺點,恐不免要懷疑。我覺得在最後必須解釋一下,這些疑竇和缺點,跟本書的遺憾是相關連的。
本書的不幸,作者的不幸,第一,是書沒寫完;其次,續書的庸妄;再其次,索隱的荒唐;再其次,考證的不能解決問題,其中尤以書的未完為先天的缺陷,無法彌補。假如寫完了,我想有些疑問可以自然地解決,有些脫枝失節自相矛盾處,經作者的最後審定,也能夠得到修正,但這些還都是小節。
沒有寫完的最大遺憾在什麼地方呢?正因為沒有完篇,那象徵性的「風月寶鑒」還正懸著,不能夠像預期完全翻過身來。這個影響未免就太大了。正照鏡子的毛病原不能都推在二百年讀者的身上,作品的自身至少要負一半的責任。惟其如此,更容易引起誤解。反對這書的看作誨淫的黃色書籍,要燒燬它;贊成這書的,產生了「紅迷」,天天躺在床上看。對待的態度似絕對相反,錯誤的性質卻完全相同,都正看了這書,而這書,作者再三說,必須反看。他將在後回書中把它翻過身來,可惜這願望始終沒圓滿。到了今日,誰能借大荒山的頑石補完這殘缺的天呢。
我們對這未完之作覺得加倍的愛惜,讀的時候又必須格外的小心,才對得起這樣好書。我們應該用歷史的觀點還它的廬山真面,進一步用進步的文藝理論來分析批判它,使它更容易為人民所接受,同時減少它流弊的發生,考證研究的工作都配合著這總目的來活動。我們必須對我們的偉大的文學天才負責,我們必須對廣大的人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