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為錯誤紅樓電話卡起訴 鐵通自辯無過錯

周汝昌為錯誤紅樓電話卡起訴 鐵通自辯無過錯

周汝昌為錯誤紅樓電話卡起訴 鐵通自辯無過錯

紅樓消息

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鐵通公司」)將著名紅學家周汝昌原本題詠「紅樓十二官」和丫環紫鵑的詩歌張冠李戴地標注為「金陵十二正釵」的吟詠詩,並將未獲授權的相關圖文印刷成電話卡發售。年近九旬的周汝昌最後將鐵通公司訴至法院。

周汝昌委託的代理律師李俊昨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周先生並不太願意打官司,但是擔心鐵通的錯誤會誤人子弟,才授權律師處理。」

此案原定於昨天開始的審理並沒有如期舉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人士表示,由於鐵通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電話卡是鐵通桂林分公司發行的,要求將案件移交至桂林市中院審理,所以法院將先對異議申請進行審理。

李俊告訴記者:「鐵通這樣做,只是為了拖延時間。因為根據司法解釋,侵權物品銷售地的法院就有管轄權。這種電話卡在上海市盧灣區銷售,上海的法院當然有權管。而且鐵通桂林分公司並非獨立法人,責任最終也應該由鐵通公司承擔。」

鐵通公司在向法院提交的管轄異議申請中,首次對此案表態。該公司認為,電話卡去年12月31日已經到期,因此原告律師今年4月購買的電話卡屬於已停止發行且失效,鐵通公司對此沒有過錯。

李俊昨天收到申請書副本後,立刻向法院提交了答辯意見。他認為,電話卡作為一種特殊產品,自複製發行之日起就不僅具有通話價值,還具有衍生的收藏價值,「電話卡雖然已經失效,但是價格已經遠超過了原有面值。而且即使失效,也不代表此前的侵權就不需承擔責任。」

「令周先生不安的不是侵權,而是其中的常識錯誤,」李俊強調,周汝昌題詠「藕官」的詩作,竟被被告赫然標注給了「林黛玉」一圖,這會在電話卡購買者、收藏者甚至普通公眾當中產生錯覺和誤解,以為原告周老先生的紅學研究出了問題,竟連藕官和黛玉都分不清。他說更糟糕的是,標注的錯誤會讓公眾誤以為該圖是「黛玉焚稿」,而「黛玉焚稿」恰是周先生一生力圖否定的高鶚偽續。

為此,周汝昌向鐵通公司索賠經濟損失60萬元,其中精神損失5萬元,理由是:「這種破壞作品完整權的行為對一位從事《紅樓夢》研究60年的紅學泰斗的精神損害,顯然是不言而喻的。」周汝昌的家人還發現,中國鐵通侵犯周汝昌著作權的電話卡有多個系列,這次起訴的只是其中之一。

電話卡所涉圖文源於周汝昌與青年畫家趙成偉合作、並於2002年出版的《周汝昌趙成偉清裝紅樓夢人物詩畫集》(天津楊柳青畫社)。據悉,趙成偉也已就畫作被擅自使用而向鐵通公司提出了索賠。

這並不是鐵通公司第一次在電話卡上吃官司。畫家蕭玉田創作出「四大美女」工筆畫也曾因為未經授權就出現在鐵通IP電話卡上。蕭玉田已於今年5月將鐵通公司訴至北京海澱法院,並索賠8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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