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金玉緣與金石緣
第十六篇 金玉緣與金石緣
張愛玲討論「全抄本」,題曰「初詳……」,詳是動詞,不易譯為「白話」;比如註釋家遇有注不出的,就寫上「未詳」二字,意謂還考不明,弄不清——沒懂得。她特用此「詳」字,其有意乎?
如她用「詳」字是自雲要考個明白,那麼「初」又何也?難道她讀《紅樓》是從此本開始的?當然不是。只能解釋為:要想弄清各本先後異同,應從此本開始;而先後異同一「詳」,雪芹寫作的歷程也就可窺大概了。
這種識見,比那死抱一個《庚辰本》而認定它是「最好」本子的看法,就高明多多了。
她舉的例子中,包括著耐人尋味的「謎」。即如,晴雯的身世家庭原有表哥,何以說連籍貫、姓氏也不知情?晴雯是真病死?有無自盡可能?——我就如此疑過。
《芙蓉誄》特例破口痛罵的「詖奴」「悍婦」是誰?她解開一向誣指襲人之誤,大有說服力。我自幸拙見也與之一致。
還有一個檀雲的疑案。張愛玲認為檀雲這個丫鬟似有如無,彷彿虛設,只在寶玉所作《夏夜即事詩》中出現了「窗明麝月開宮鏡,室靄檀雲品御香」一聯,麝、檀二人為對仗,而有一處又將「檀雲」抄作「香雲」。
這引起我的很大興趣:我曾以為此聯下句實與湘雲有關——香雲正即「消息」之一端也。
為何這麼說?此聯的「宮」「御」字令我注目,這不是誇張榮府用品「檔次」高,皆有皇家規格(或解為皆元春所賜)。其實這與湘雲的牙牌令「雙懸日月照乾坤」、「御園卻被鳥啣出」兩句隱義緊緊相聯。
這兒的「宮」「御」都非乾隆的事,是指弘皙自立朝廷,謀刺乾隆的「大逆案」的那一邊——此案方是導致曹家二次抄沒而徹底敗落的巨變,而曹家的少女有的是在弘皙府當差服役而被株連的。元春應即其一。張愛玲誤從別人之說把「省親」拉扯在平郡王妃上,全弄錯了。
在《初詳》中,她對寶、黛等年齡作了討論。這更複雜,略說如下——
她相信此本中和尚療救寶玉時說的「青埂峰下別來十五載」的「五」字是原稿,其它抄本作「三」是後改的,黛玉五歲別父上京,而她入府答問時卻「十五歲」——「路上走了八年」!
那麼,誰對呢?絕對排除抄誤或某人在那底本上妄改嗎?只怕不能這麼絕對。我總覺得對這些「數目」字別太「鑿死卯」,糾纏一氣,沒大必要。退一步說,如改為「十三歲」是對了,就承認「三」合,有何不可?
但她又舉:諸本傅秋芳是「二十三歲」,而此本實作「二十一二歲」,「三」是連寫訛字。如23歲,寶玉方13歲,如何還有議親之可能?若秋芳21,寶玉15,還勉強合乎情理。
這個剖析,卻是有道理的了。
她又相信別人之說,誤以為「老太妃」薨逝年月本指元春之死,云云,由此又計算歲時。她不知那老太妃即康熙庶妃熙嬪,正卒於乾隆二年正月,一絲不差——這與元春之遭難風馬牛不相及。
做學問,就怕聰明自作,胡亂拉扯,妄言誤人——誤了聰穎異常的張女士。
她又舉了一個奇例:「金玉緣」不止一次抄成了「金石」。
這可真怪了!
我不相信這是抄手的粗疏。石、玉是分別的,是關鍵的變幻:石是青埂峰下大石,尚未入世。玉是「點化」以後投胎為人的「玉」(不只是掛在項下的那塊玉飾)。只因此故,方發生「金玉」與「木石」之紛。
怎麼如此本所抄,卻二者「重新組合」的呢?
我覺其中奧秘無窮。張愛玲於此未加深究。
石頭,孤獨寂寞,日夜號哭,二仙偶至,口言「恕我蠢物不能見禮了」,無轉動之「機能」也——它又與誰有「緣」結「盟」?絳珠草不雲在峰下,遠在「西方」河岸上。河岸邊的草卻要等「神瑛」的甘露來救枯萎,這叫與「石」有緣有盟嗎?
講不通,正表明雪芹的「木石前盟」另有緣故「本事」。那是石,不是玉。
如今的「金石緣」之出現,讓我十分驚奇而不禁再四玩索那個「盟」字。
即使神瑛救萎,那兒也沒有什麼「盟」,誓約生死,三生不變。
石頭幻形下凡,是媧皇煉後破天荒,以前何來「三」生?如若有之,皆是「後話」。這是無法顛倒先後的。
「金石」何解?欲向張女士之靈拜問,她後來又有新意否?
詩曰:
剝繭抽絲妙緒生,多方待究要聰明。
暫時未達雪芹旨,何必輕加惡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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