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詩詞曲賦鑒賞 — 題帕三絕句(第三十四回)
題帕三絕句(第三十四回)
其一
眼空蓄淚淚空垂,暗灑閒拋更向誰?
尺幅鮫綃勞惠贈,為君那得不傷悲!
其二
拋珠滾玉只偷潸,鎮日無心鎮日閒。
枕上袖邊難拂拭,任他點點與斑斑。
其三
彩線難收面上珠,湘江舊跡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識香痕漬也無?
[說明]
寶玉遭賈政毒打,昏睡中聽到悲切之聲,醒來知是黛玉,「只見她兩個眼睛腫得桃兒一般」,就推說自己疼痛是假裝的,安慰她一番。黛玉走後,寶玉心裡惦念,設法支開襲人,命晴雯以送兩條舊絹帕為名去看黛玉。黛玉領會其意,十分激動,便提筆在帕上題了這三首絕句。
[註釋]
1.鮫綃——傳說海中有鮫魚(美人魚),在海底織綃(絲絹),她流出的眼淚會變成珠子。見《述異記》。詩詞中常以鮫綃來指揩眼淚的手帕。
2.潸——流淚的樣子,如潸然淚下。這裡是流淚的意思。
4.彩線難收——難用彩線串起來的意思。
5.湘江舊跡——舊傳湘妃哭舜的事跡。《述異記》:「舜南巡,葬於蒼梧之野,堯之二女娥皇、女英(都嫁給舜為 妃)追之不及,相與慟哭,淚下沾竹,竹上文為之斑斑然。」亦見於晉人張華《博物誌》。湖南湘江一帶特產一種斑竹,上有天然的紫褐色斑點如血淚痕,相傳是二妃淚水染成,又稱湘妃竹。後兩句即用其意。
6.不識——未知。香痕——指淚痕。漬也無——沾上了沒有?
[鑒賞]
如果把贈帕和題詩孤立地看作是男女私相傳遞信物和情書,這是十分膚淺的。儘管也可以把它說成是違反傳統禮教的行為,但總不免使它落入才子佳人「私訂終身」的窠臼。況且,孤立起來看,詩也就顯得內容貧乏了,因為它除了寫自己哭哭啼啼的傷感外,也沒有講什麼別的。這三首詩在小說中的作用,全在於聯繫寶玉挨打這件事,表明寶、黛之間的關係完全不同於他人。只有將它放在具體的情節中,對比寶釵、襲人的不同態度,才能看出寶、黛的互相同情、支持。寶玉被打得半死,寶釵來送藥時雖然也露出一副憐惜的樣子,但心裡想的卻是「你既這樣用心,何不在外頭大事上做工夫,老爺也歡喜了,也不能這樣吃虧」,還「笑著」說「你們也不必怨這個,怨那個,據我想,到底寶兄弟素日不正,肯和那些人來往,老爺才生氣的。」處處衛道,處處維護賈政,實際上是用所謂「堂皇正大」的話把寶玉教訓了一頓。襲人則乘機在王夫人面前進言,大談寶玉「男女不分」,「偏好在我們隊裡鬧」和「君子防未然」的道理,從中挑撥寶、黛關係,建議「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她的話嚇得王夫人「如雷轟電掣的一般」(據戚序本),並騙取了王夫人的寵信,為後來抄檢大觀園作好了充分的輿論準備。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作者寫了寶、黛的相互體貼、瞭解和黛玉的一往情深、萬分悲痛,帶便也寫了寶玉身邊唯一足以托付心事的忠誠信使——晴雯,這都是大有深意的。只要細讀書中的文字(在這一節上,程高本竄改頗多),自不難理解作者的用心。其次,「還淚債」在作者藝術構思中是林黛玉悲劇一生的同義語。要瞭解「還淚債」的全部含義,當然最好讀曹雪芹原來所寫的黛玉之死的情節,但這我們已看不到了。不過,作者的寫作有一個規律,多少可以幫助彌補這個遺憾,即他所描寫的家族或人物的命運預先都安下了伏線,露出了端倪,有的甚至還先有作引的文字。描寫小說的主要人物林黛玉,作者當然更是先有成竹在胸,作了全盤安排的。在有關黛玉的情節中,作者先從各個方面挖好渠道,最後都通向她的結局。這三首絕句始終著重寫一個「淚」字,而這淚是為她的知己寶玉受苦而流的,它與黛玉第一次因寶玉摔玉而流淚,具體原因儘管不同,性質上卻有相似之處——都為脂評所說的知己「不自惜」。這樣的流淚,脂評指出過是「還淚債」。但好久以來,人們形成了一種看法(續書起了很大的作用),以為黛玉總是為自身的不幸而傷感,其實,寶玉的不幸才是她最大的傷痛。為了寶玉,她簡直毫不顧惜自己。寶玉挨打,她整天地流淚,「任他點點與斑斑」。這還算不了什麼,第五十七回紫鵑誑寶玉說黛玉要回蘇州去了,作者寫寶玉急成癡呆病外,還著力寫了黛玉的反應:「黛玉一聽此言,李媽媽乃是經過的老嫗,說(寶玉)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聲,將腹中之藥一概嗆出,抖腸搜肺、熾胃扇肝的痛聲大嗽了幾陣,一時面紅髮亂,目腫筋浮,喘的抬不起頭來。紫鵑忙上來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響推紫鵑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繩子來勒死我是正經!』」這雖不直接寫還淚,但仍與還淚是同樣性質的。「眼空蓄淚淚空垂,暗灑閒拋卻為誰?」詩中提出這個問題,為「還淚債」定下了基調。我們之所以說續書寫黛玉之死違背作者原意,不但因為續書把「淚盡夭亡」寫成黛玉在受到重大精神刺激下反而沒有眼淚了(其實應該是終日眼淚不幹,終於與生命一起流盡,否則,也就用不著說她是「淚盡夭亡」),更主要的還是續書所寫改變了原作者定下的黛玉精神痛苦的性質,把她對寶玉的愛和惜改變為怨和恨,因男子負心(其實是誤會)而怨恨痛苦。這沒有什麼新鮮,俗濫小說中可以找到成千上萬,任何一個平庸的女子都會如此,這樣的結局怎麼也不能算是絳珠仙子報答了神瑛侍者甘露灌溉之惠。同時,誤會的至死不得釋,實際上也否定了寶黛兩人是有共同思想基礎的真正知己。說續書者用「粱祝」的套子寫寶黛悲劇,其實還大大不如,梁祝的誤會倒是在樓台相會之後很快就得到消除的。《紅樓夢》的續作者對黛玉願為知己受苦、而自己「萬苦不怨」的精神境界卻絲毫也沒有理解。與這三首突出寫「淚」的絕句有關的幾回情節,很像是後來寶黛悲劇的一次小小的預演。從第三十二到三十四回中有不少細節和對話,都可以看出作者在對未來的悲劇結局作暗示。此外,詩中用「湘江舊跡」之典,若孤立地從這幾回情節看很像是胡亂堆砌,因為除了與「淚」有關外,其他方面都不甚切合。娥皇、女英泣舜是妻子哭丈夫,她們淚漬斑竹後是投水殉情而死的(《水經注》則謂她們「溺於湘江」)。前人用此事多寫生死之別,如李白著名的《遠別離》詩即用此故事寫遠別離之苦。這些,與寶哥哥被打屁股、林妹妹為之而哭泣似乎拉不到一起去。但如果把這三首詩當作後來悲劇情節的前奏曲來看,那麼,用這個典故就完全可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