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之奴隸分類
現在《紅樓夢》的評論者,不少人像林黛玉一樣,「目無下塵」,很少關注奴隸形象,這不能不說是一大遺憾。其實,關注奴隸形象,更有助於解剖主子,也更能夠貼近曹雪芹所說的「其中味」。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中國人極容易變成奴隸,而且變了以後,還萬分喜歡;而作為奴隸,他的發展前景只能有兩個:奴才或革命者。所謂奴才,就是縱為奴隸也處之泰然,並竭力從奴隸生活中挖掘出美來,一旦從奴隸生活中挖掘出了美,奴隸也就成了奴才;奴隸的另一個發展方向就是革命者,所謂革命者,就是不滿自己的奴隸地位,並想方設法的對現有秩序進行破壞、顛覆、改造,縱然失敗也久死不悔者。
由此來考察《紅樓夢》中的奴隸,我們不難把奴隸分為這三種類型。
在寶玉所處的大觀園女性世界中,寶玉以主子和男性雙重身份,吸引了丫頭們的眼球,並作為女性唯一的精神載體,贏得了大觀園裡不少奴才的親睞。她們用多姿多彩的形式,在寶玉面前展示了奴隸的眾生相。而曹雪芹竭力塑造的新人寶玉,其實也只是從男子本位和主子本位的角度來審視女性:那就是年輕、貌美和對自己有向心力,其審美標準實質就是「美麗女子」加「美好奴才」,在這一點上,寶玉並沒有與傳統的統治者拉開距離。
襲人——地道的奴才
襲人,這個傳統地道的奴才,因其深味奴才三味,巧言令色,竟同時為賈母和王夫人所鍾愛,並一步步的爬上了姨娘的寶座,實現了自己的人生理想。
我之所以說襲人是一個忠實的奴才,來源於以下三個例證。
其一是在《紅樓夢》第十九回,襲人有機會被贖出或放出,而她自己卻堅決不從,主動放棄了這些機會。恐怕連襲人自己也明白,即使是贖出去外聘,當人家填房夫人,不過是小家小戶。還不如留在賈府,做一個體面的奴才,也就是說襲人從賈府奴隸生活中挖掘出了美,並為此沾沾自喜,這種把奴隸的手銬看作是手鐲,鎖鏈當成項鏈的無恥之徒,不是典型的奴才又是什麼呢?
我這樣說,並非空穴來風。從寶玉到襲人家我們可以窺見一二:當寶玉到花家時,襲人對哥哥、母親說不用白忙,不讓亂給寶玉東西吃,而是將自己的坐褥讓寶玉坐了,拿自己的腳爐給寶玉墊腳,把自己的手爐放在寶玉懷裡,讓寶玉用自己的茶杯喫茶。她這樣做,無非是表明自己與寶玉的關係不同尋常。這又何常不是為了說明,從賈府出來的奴才也是非同尋常的奴才,簡直因主子的光彩而華貴萬分起來了。
其二是襲人是奴才中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把肉體獻給寶玉的人,因為這一重關係,奠定了襲人非同尋常的地位,並使得寶玉和襲人之間有了一種特殊的情分。就連襲人回家,寶玉還與茗煙找到了襲人哥哥花自芳家,說明寶玉對她有一定的依賴心理。這恐怕也是襲人不願離開賈府的一個重要原因。由此看來,襲人最終要尋出的奴隸的美,無非就是要做寶玉的姨娘,而姨娘充其量不過是高一層的奴才。
其三是襲人是第一個關心寶玉「仕途經濟」的奴才,她以一個貼身奴才,忠實奴才,死心塌地的奴才心胸,當然還有自己的美貌和溫情,勸告寶玉讀書上進。正是襲人的這一舉動打動了賈母、王夫人的心。在寶玉挨打後,襲人竟對王夫人說:「論理,我們二爺也須得老爺教訓兩頓。」此話一說,喜得王夫人直叫「我的兒。」從此,王夫人心裡,就認定了襲人的賢慧、識大體。不久,便從自己的月錢裡取出二兩錢子一弔錢做為襲人的月錢,正式「升」襲人做姨娘。
同時襲人還「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自己是婊子還循循善誘的勸導別人要禁慾。在襲人給王夫人的「小報告」中,她說:「如今二爺也大了,姑娘們也大了,雖說是姊妹,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處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懸心,便是外人看著也不像……二爺素日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們隊裡鬧,倘或不防,前後錯了一點半分,不論真假,人多口雜,那起小人的嘴有什麼避諱……俗語又說『君子防不然』,不如這會子防避的為是……」其實在王夫人心裡,已埋下了解散大觀園的念頭。我想在這裡,襲人達到了一石二鳥的目的,一是使自己的姨娘地位更加穩固,二是把大觀園裡的群芳趕了出去。
晴雯——活潑的奴隸
寶玉骨子裡還是一個主子,相比較而言,寶玉只不過是一個有品位的主子罷了。「無故尋愁覓恨,有時似傻如狂」,標誌著寶玉的特立獨行和與眾不同。因此,寶玉對奴才的要求也與一般主子對奴才的要求大相逕庭。也就是說在高品位的寶玉眼裡,他是不會滿足於普通的奴性美,而寶玉追求的真正的奴性美,我以為不外乎有兩點:其一是要對主子習慣性服從轉換成精神上的服從;其二是要把一般性的奴才行為轉換成活潑性的奴才行為。
晴雯就是活潑性奴才的一個代表。
首先,我反對很多人所認為晴雯的反抗性,我以為恰恰是這種反抗性昭示著晴雯的精明。她用奴性的活潑化、刺激化和個性化,贏得了男性主子寶玉的趣味需要和快感認同,並最終在情感上戰勝了傳統奴性為代表的襲人。
魯迅先生認為,中國的「主子」和「奴才」是經常統一在一個人的身上的,阿Q在趙太爺面前是十足的奴才,但到了小D和小尼姑面前,他還是要耍主子的威風。「做主子的時候,以一切別人為奴才,而有了主子,又必然以奴才而自命。」這就是奴才的最大特點。也就是說,鑒別一個人有沒有奴才性,先得看她有沒有主子性,是不是長於發主子的威風,而正是在這一點上,我們的晴雯經不起推敲。她對待同位的襲人和低位的小丫頭是嫉妒和野蠻。她對襲人的「夾槍帶棒」式的中傷,幾乎從未停過,我們既可以說成是晴雯對襲人奴性的不遜,當然也有理由看成是她想做奴隸而不得的紅眼病;而在攆走茜雪,用鐵簪子亂戳墜兒的手,致使小丫頭說夢話時都流露了對她的恐懼,則更像是主子鳳辣子的所為,連王夫人都看不慣她的那種狂勁。
還有晴雯原本並非是寶玉的丫頭,她從小被人賣給賈府的奴才賴大,連父母的鄉籍姓氏都無從知道,地位原是最低下的,是奴才家的奴才;那麼為什麼她能過五關斬六將,最終來到寶玉的身邊當貼身丫鬟呢?要知道寶玉的丫鬟是要經過賈母、王夫人和鳳姐這一關的,如果原先的晴雯就如此的張揚有個性,那賴大還敢把她舉薦給寶玉嗎?那晴雯還有接近寶玉的資格嗎?我敢斷言原先的晴雯奴性決非如此的高品位,因為賴大是一個低品位的「主子」,她只能給他匹配低品位的奴性,原來奴性也是可以調節的,這正是晴雯的「靈巧」之所在。
當這種創新的活潑化的有個性的奴性,直接作用於主子身上時,晴雯是巴望寶玉能夠發現自己高品位的忠心的。在第三十一回,當寶玉說了一大通「撕扇子有理論」後,晴雯當即就勇敢的「撕扇」,表示對自己主子的特殊理解。她也確實因此和寶玉在更高的境界上,實現了主子和奴才的溝通。而奴才也因主子的相知相惜而感激涕零,晴雯後來「病補孔雀裘」,恐怕就有這種動力。
晴雯至死前仍有一種不甘,那就是後悔「擔了虛名」,後悔沒有和寶玉「早知如此」。但這種莫大的不甘和不平,僅僅因主子寶玉的屈尊探望,就消失的無影無蹤,而且,當即心理就平衡了:「你今日一來,我就死了,也不枉擔了虛名。」我們除了可憐「心比天高,身為下賤」的晴雯之外,還有什麼話可說呢?這種主奴式的平等,其實質還是仰視和俯視的暫時平等。這倒讓我想起了張愛玲的一句名言:「沒錢人和有錢人打交道,最終是要吃虧的。」我是不是可以這樣說:「奴才和主子打交道,最終也是決不可能平等的。」
趙姨娘——叛逆的革命者
由於作者的階級立場和思想趣味,作者在《紅樓夢》中,對趙姨娘進行了大量的醜化,對她的厭惡之感,溢於字裡行間。然而,我卻要為趙姨娘唱一曲輓歌,儘管我受作者的影響,也打心底裡不喜歡她。
封建時代姨娘的身份是非常尷尬的,她們小一半是主子,大一半是奴才,而她們的子女卻因血管裡流著主子的血,而成為真正的主子,儘管還有嫡庶之別、正偏之分。我們說趙姨娘是奴隸中的革命者,原因有如下幾點:
首先在趙姨娘的身上,我們很少看到奴性,儘管她有一大半還屬於奴才,她也確實應該在更高的主子面前盡奴才的本分,哪怕是在自己的子女(主子)面前,她也不能越禮,但她卻置之不理:對兒子賈環她想打就打,想罵就罵;對女兒探春不願認自己,不願自己跳來跳去、出乖弄丑,她也是充耳不聞。
另外,趙姨娘決不會跟在王夫人和邢夫人的屁股後,像周瑞家的和王善寶家的,充當她們的奴才,為自己主子爭勸奪勢而賣力打拼!甚至對賈府最高統治者賈母,她也是不恭不敬。因此,在賈府中,她成了一個真正的異端、另類,人人討厭她而又人人忌憚她,連寶釵也要討好她,在某種程度上,趙姨娘是賈府不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正因為自己的「半個奴才」身份,所以趙姨娘最瞧不起那些依仗主子尊貴而充滿優越感的奴才,比如寶玉房中的那些丫頭,還因此和她們幹了幾仗。而對無此惡習的被壓迫者,她則很有同情心,絲毫不擺主子的架勢,如對自己的丫頭彩雲,那真是百般關照。當自己的兒子賈環委屈彩雲時,她更是罵賈環是「沒造化的種子」,而撫慰彩雲說:「好孩子,他辜負了你,我橫豎看得真!」而一向「寬厚」的寶釵,在王夫人逼死金釧兒後,反而狠毒的認為丫頭糊塗。兩相對照,趙姨娘對奴隸的愛護,真令我們感佩不已!
趙姨娘拒絕奴性,使賈府中的某些人惶惶不可終日,因為她打碎了傳統的等級秩序,動搖了封建的基礎。如果說賈寶玉是賈府中最不像主子的主子,那麼,趙姨娘就是賈府中最不像奴才的奴才。
其次,趙姨娘最富有鬥爭性。可以說,趙姨娘對自己半個奴才的身份,極為不滿;對自己的兒子賈環,不能和寶玉有相同的待遇,極為惱怒,為此她展開了不屈不撓的鬥爭,儘管這種鬥爭連自己的女兒也不理解。和寶玉、黛玉蒼白的鬥爭相比,趙姨娘的鬥爭顯得更為暴烈和大膽,懷著對賈府的極端仇視,趙姨娘視死如歸,勇敢的買通馬道婆,差一點就置寶玉和鳳姐於死地,其目的就是要葬送賈府現實的掌權人和未來的接班人。雖然這種反抗中有個人私利,比如為自己的兒子賈環爭權等,但這種反抗「嫡庶之別」,本身就是對封建等級制度的背叛和顛覆,它和寶玉追求的所謂的主奴平等,異曲同工。
最後,我們回到曹雪芹為何醜化趙姨娘上來,其實這還是作者的審美觀在作祟,因為作者寄托在寶玉身上的審美觀,完全是從「男本位和主子本位」出發,那麼,年長、已婚、不漂亮,特別是毫無向心力又不具備一點兒奴性美的趙姨娘,注定是作者所要唾棄的人,也就是在作者的眼裡趙姨娘非但不是「水做的骨肉」,甚至連「泥做的骨肉」也還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