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止尤物說二尤(2)
豈止尤物說二尤(2)
可是我們讀到這裡,也許會感到這段敘述似乎存在著一些矛盾:
尤二姐尤三姐與賈珍、賈蓉父子過去有一些不乾不淨的關係,這些在小說中沒有具體敘述,而是含含糊糊,只說姐妹二人過去品行不佳,都有「淫」的行為。這種關係在尤三姐身上似乎說不通,二者成為悖論。因為如果尤三姐果真那麼深愛柳湘蓮,那麼她就不會和賈珍父子有什麼大事。如果她與他們父子關係如此嚴重,那麼她就不可能對柳湘蓮愛得這麼深,非他不嫁。二者必居其一,所以這是一個悖論。再說,尤三姐既然有這麼大的決心,如此深深地愛著柳湘蓮,而且愛了已經長達五年,非他不嫁,那麼當時和後來應該有一些故事,小說應當有一些交代或者鋪墊才是。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造成這些現象,和《紅樓夢》的成書過程中的某些重要變化有直接關係。
《紅樓夢》究竟是怎樣創作而成的,紅學界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分歧相當大。我比較傾向於,曹雪芹原來有一部小說《風月寶鑒》,他的弟弟棠村還給他寫了序。但是此書不但沒有刊刻出版,而且沒有傳抄流傳。甲戌本第一回在「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鑒》」處有眉批:「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從書名《風月寶鑒》以及賈瑞的故事中那面叫做「風月寶鑒」的鏡子的作用來看,我們可以推斷,《風月寶鑒》較多地寫愛情故事,對於那些玩弄女性的男子有相當嚴厲的批判和懲罰。我們從現存的某些局部如賈瑞的故事和賈璉的淫亂中還能夠看到一些它的面貌。《風月寶鑒》應當也是一部比較優秀的作品,這從《紅樓夢》第一回曹雪芹借石頭之口批評「歷來野史」、「風月筆墨」和「佳人才子等書」可以證明。但是曹雪芹顯然不滿意這部作品,重新立意構思,徹底重新結構,寫成了《石頭記》。而《風月寶鑒》中的某些人物與情節就挪了過來。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上面提到的二尤故事的可剝離性,她們從前的行為,尤三姐對柳湘蓮的單相思以及某些似乎矛盾的現象,所有這些都表明,曹雪芹在創作《石頭記》的過程中對二尤故事做了重要修改,不但刪掉了一些情節,而且對人物基本評價也有重大調整,插入到現在的位置。在曹雪芹的修改中,對紅樓二尤故事最大的改變是,大大削弱了原來二尤的「淫婦」形象,進一步突出了姐妹二人的悲劇意義。二尤的故事在《風月寶鑒》中應該比現在多得多,而且她們自身的道德責任也要比現在重一些。不像現在,基本上是被損害的女性。這個變化,很像對秦可卿故事和形象的處理。所不同的是,對二尤的修改是曹雪芹自己作出的,而不是由於別人的要求。
不過,十分明顯的是,《風月寶鑒》中的一些重要印記依然留在了《紅樓夢》中,最主要的就是姐妹二人以前「淫」的問題。讀者都會注意到,尤二姐和尤三姐都承認自己品行不佳,都有「淫」的錯誤。
先看尤二姐。六十五回賈璉說:「人人都說我們那夜叉婆(王熙鳳)齊整,如今我看來,給你拾鞋(當丫頭)也不要。」這時尤二姐卻說:「我雖標緻,卻無品行。看來到底是不標緻的好。」賈璉表示不明白,尤二姐說:「你們拿我當愚人待,什麼事我不知。」接著表示:「如今既(然與你)作了夫妻,我終身靠你,豈敢隱瞞一字。」然後就說妹妹的事怎麼辦。「賈璉聽了,笑道:『你且放心,我不是拈酸吃醋之輩。前事我已盡知,你也不必驚慌。』」由此可見,尤二姐原來與賈珍確實有不正常的關係。尤二姐對自己品行不佳深感不安與內疚,也不隱瞞。賈璉也知道,不過他表示事情已經過去,他不介意。看來問題不僅存在,而且相當嚴重。
再看尤三姐。六十六回尤三姐之所以自殺,就是因為她在房裡聽見了柳湘蓮和賈璉的談話,小說寫道,尤三姐「便知他(柳湘蓮)在賈府中得了消息,自然是嫌自己淫奔無恥之流,不屑為妻」。六十九回在尤二姐自盡前,三姐托夢給她,說「你我生前淫奔不才,使人家喪倫敗行,故有此報」。這裡的淫奔的「奔」和私奔的「奔」不一樣。私奔是指不讓父母知道私自與心愛者逃走了。這裡的「淫奔」沒有出走的意思,就是指「淫的行為」。看來尤三姐也承認自己有「淫」的行為。尤二姐說自己「一生品行既虧」,得報應也是當然的。所以從文本來看,二尤在品行也就是男女關係方面確實存在「淫」的嚴重缺陷。問題在於這個「淫」的性質到底有多嚴重,也就是尤二姐、尤三姐究竟在男女關係上陷入到了什麼程度?因為姐兒倆「淫」的性質直接影響到對她們的道德評價。這是一個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在一般人心目中,「淫」就是淫亂,就是亂搞男女關係。其實在古代「淫」的標準要比現在嚴得多。封建社會講究「男女授受不親」,就是除了直系親屬的男女之間,即使給東西(授)和接東西(受)也不能有身體方面的接觸。握手是西方傳來的禮節,古代男女之間是絕對不可以的。當時男女之間略有輕浮的言行,就會被認為是「調戲」,是「淫行」。《紅樓夢》中不完全是這樣。《紅樓夢》中「淫」的含義比較複雜。第五回警幻仙子對賈寶玉說:「好色即淫,知情更淫。」又說:「淫雖一理,意則有別。」意思是「淫」雖然是指男女關係,但是它的境界有巨大差別。警幻仙子之所以稱賈寶玉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就是因為賈寶玉「知情」。所以警幻仙子是正話反說,實際上是肯定賈寶玉這樣的重感情的人。而賈珍、賈璉、賈蓉等則屬於警幻仙子所說的屬於最低級的「皮膚淫濫」之流。那麼對尤二姐、尤三姐的道德評價如何?應該如何看待尤二姐在與賈璉結婚之前與賈珍父子的關係呢?
六十五回有一段描寫可以幫助我們進一步確定她倆的責任。
當時尤三姐站在炕上,連揭露帶挖苦,嬉笑怒罵,而且「自己先喝了半杯,摟過賈璉的脖子來就灌……唬的賈璉酒都醒了」。尤三姐「自己高談闊論,任意揮霍灑落一陣,拿他弟兄二人嘲笑取樂,竟真是他嫖了男人,並非男人淫了他」。我們從這段話中的「嫖」和「淫」兩個字可以看出,《紅樓夢》中「淫」的含義除了褒義的賈寶玉式的「知情」的意淫和貶義的賈珍、賈璉的皮膚淫濫的赤裸裸的肉慾之外,男女之間言語嚴重出格,舉止十分輕浮,總之男女間不正派的言行,都可以被認為是「淫」。所以曹雪芹才把尤三姐拿賈珍、賈璉他們出了一口惡氣的這種男女之間的調笑也算是「嫖」和「淫」。六十三回寫到,尤二姐拿了熨斗要打說話輕浮的賈蓉,「嚇的賈蓉抱著頭滾到(尤二姐)懷裡告饒。尤三姐便上來撕嘴」,類似這種言行在當時的人眼裡當然也屬於「淫」。這就像舊社會的妓院,有些人是去那裡嫖娼宿妓的,有些人則是去吃花酒,在酒席上調笑,但只要去了妓院,就是嫖客。
那麼二尤和賈珍、賈蓉的關係到底屬於什麼性質呢?六十四回寫到賈璉知道尤二姐、三姐「與賈珍、賈蓉等素有聚麀之誚」,意思是父子共同佔有一個女子的禽獸行為。要真是這樣,問題可就嚴重了。
比較而言,尤二姐在《紅樓夢》中的人品要差於三姐。因為六十四回最後,在賈蓉對尤老娘說賈珍出面做媒,將二姐給賈璉做二房,等生病的鳳姐一死,就可以扶正,這裡有幾句關鍵性的話,如「二姐又是水性的人,在先已和姐夫不妥」等等,於是就點頭答應了。六十四回賈璉對尤二姐、尤三姐都有「垂涎之意」,「因而乘機百般撩撥,眉目傳情。那三姐卻只是淡淡相對」,但是「二姐也十分有意」。因此從「不妥」來看,和賈珍也沒有到真正淫亂的地步。不過當時按照一般的道德標準,像賈蓉那樣言語輕浮,滾到尤二姐懷裡等就算得上是「淫」了。而尤二姐非但沒有嚴厲斥責,還在賈蓉與她搶砂仁吃時將嘴裡嚼了的砂仁渣子吐在他臉上,這種行為即使在當今也有失檢點,在當時那個年代自然就算得上「已經失了腳」,屬於「無品行」和「淫奔」了。
不過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尤二姐與賈珍之間是否有過性關係,而在於即使有的話,尤二姐自己應當負有多大的道德責任。
二尤和賈珍父子的這種關係,和她們姐妹的家庭情況以及尤二姐的性格是分不開的。
從六十四回賈蓉的一段話中我們可以得知,這尤二姐、尤三姐兩姐妹和姐姐賈珍之妻尤氏不僅不同母,而且不同父。她倆是尤老娘與前夫所生,尤老娘再婚時帶過來的。而且後來這個丈夫(即尤氏之父)也死了。用尤老娘的話說,從此「家計也著實艱難了,全虧了這裡姑爺(賈珍)幫助」。所以家道艱難是賈珍、賈蓉得以乘人之危的根本原因,也是尤二姐很快就答應嫁給賈璉的基本原因。對於二尤姐妹來說,在這種困難的情況下,有姐夫來幫助,是求之不得之事,也不敢輕易得罪他。賈珍就利用尤二姐的性格弱點佔便宜。尤二姐明明知道賈璉娶她是做妾,她也願意。因為家庭經濟狀況使她感到即使做妾也是一種選擇,當時的女性除了依靠男子生活沒有別的出路。因此我們要在這樣的社會大背景下來看待尤二姐、尤三姐過去和賈珍、賈璉、賈蓉的關係,同情她們姐妹的不幸遭遇,而不是從封建道德觀念出發來看待她們。而且從小說的敘述來看,尤其是六十五回尤三姐對賈璉說:「你別油蒙了心,打諒我們不知道你府上的事。這會子花了幾個臭錢,你們哥兒倆拿著我們姐兒兩個權當粉頭(妓女)來取樂兒,你們打錯了算盤了。」可以肯定尤三姐與賈珍父子沒有什麼嚴重的問題,尤三姐在「淫奔」的程度甚至性質上都和姐姐有區別。
從人品方面說,尤二姐比她妹妹要差一些。一個最典型的細節是,六十五回賈珍趁賈璉不在,來了。尤二姐看出賈珍的心思,故意和母親離開,讓尤三姐與賈珍「挨肩擦臉,百般輕薄起來。小丫頭子們看不過,也都躲了出去,憑他兩個自在取樂,不知作些什麼勾當」。乍一看,問題相當嚴重。尤其是下面寫到尤老娘、一些僕人、小廝等都先後回屋睡覺了。看來尤三姐作風確實不怎麼樣。但是令人意外的是,等賈璉來了,先到尤二姐那裡吃酒、說話,然後到西院來,「只見窗內燈燭輝煌,(尤三姐和賈珍)二人正吃酒取樂」。並沒有過於出格的行為。這時賈璉和賈珍的話裡都有各自體諒對方、感謝對方成全自己弄了一個女人的意思,賈璉「拉尤三姐」,說了一句關鍵性的話:「你過來,陪小叔子一杯!」這話的潛台詞就是,你尤三姐已經是我哥哥賈珍的人了,等於是我嫂子,我是小叔子。所以尤三姐火了!因為尤二姐儘管是二房,不管怎麼說,總還是經過尤老娘同意,賈璉為二姐買了房子,置辦了傢俱、首飾,買了丫鬟,給了僕人,小轎迎娶,「拜過天地,焚了紙馬」,是正式的婚姻。而現在尤三姐她什麼都沒有,怎麼就成了賈珍的人了呢!所以尤三姐痛罵賈珍、賈璉兄弟,玩弄她們姐妹,義正詞嚴,痛快淋漓,是在勇敢地維護自己和姐姐的人格。
我們來看看尤三姐當時怎麼出這口惡氣的:「尤三姐站在炕上(多厲害),指賈璉笑道(這才叫嬉笑怒罵):『你不用和我花馬吊嘴(花言巧語)的,清水下雜面,你吃我看見。見提著影戲人子(皮影)上場,好歹別戳破這層紙兒。你別油蒙了心,打諒我們不知道你府上的事。(下面進入實質性了)這會子花了幾個臭錢,你們哥兒倆拿著我們姐兒兩個權當粉頭(妓女)來取樂兒,你們就打錯了算盤了。我也知道你那老婆太難纏,如今把我姐姐拐了來做二房(揭穿實質),偷的鑼兒敲不得(沒有合法地位)。我也要會會那鳳奶奶去,看她是幾個腦袋幾隻手。若大家好取和便罷;倘若有一點叫人過不去,我有本事先把你兩個的牛黃狗寶掏了出來,再和那潑婦拼了這命,也不算是尤三姑奶奶!」尤三姐這一席話,「唬得賈璉酒都醒了。賈珍也不承望尤三姐這等無恥老辣。弟兄兩個本是風月場中耍慣的,不想今日反被這閨女一席話說住」。
我們不要忘記,賈珍不但是賈府的族長,而且是有爵位的世襲三品威烈將軍。朝廷的侍郎(副部長)也只不過是三品!賈璉也不是等閒人物,他也捐了個從五品的同知在身呢。
我們知道,許多弱勢人物或弱勢群體的非正常行為常常是被強勢人物或強勢群體給逼出來的。由於弱勢者無法採取正常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於是迫使他們採取非正常手段。我們要從這個角度來評判尤三姐的言行。
尤三姐的言語做派,把這兩個傢伙全給鎮住了。「自己高談闊論,任意揮霍灑落一陣,拿他弟兄二人嘲笑取樂,竟真是他嫖了男人,並非男人淫了他。一時他的酒足興盡,也不容他弟兄多坐,攆了出去,自己關門睡去了」。尤其厲害的是,從此以後,一有機會,尤三姐「便將賈璉、賈珍、賈蓉三個潑聲厲言痛罵,說他爺兒三個誆騙了他寡婦孤女」。賈珍再也不敢輕易來,有時候反倒是尤三姐派小廝把他叫來,弄得賈珍「垂涎落魄,欲近不能,欲遠不捨,迷離顛倒,他(尤三姐)以為樂」。尤三姐的這種潑辣言行,是對賈珍、賈璉之流侮辱自己姐妹人格的有力報復。她不但義正詞嚴,揭穿對方的騙局和骯髒心理,使對方人格丟盡,而且她還故意讓賈珍來,使賈珍欲走不捨,欲淫不敢,實際上是讓賈珍暴露人格的低下,而尤三姐在侮辱這個丑類的過程中心理上得到一種報復的快樂。尤三姐有膽有識,敢作敢為,說「拿他們取樂作踐」,以免日後「白落個臭名」。這不但是為自己姐妹,而且為普天下受損害的女性出了一口惡氣。確實如她自己所說,她們姐妹是「金玉一般的人」,尤其是尤三姐,稱得上是女中豪傑。
尤三姐在對柳湘蓮的感情上將她內心世界非常美好的一面充分展示了出來。
我們對尤三姐自殺不能簡單地看作是對愛情的失望,而是維護自己人格尊嚴的表現。這也可以證明她的所謂「淫奔」其實並沒有什麼大問題,「改過」之過也無非就是對賈蓉撕嘴、與賈珍調笑之類的事而已。從現代觀念看,這些都算不得什麼問題,但是在封建社會,男性可以與女性調情,最多被認為只是有失檢點,有些輕薄罷了;而女性若稍有不慎,就會受到強烈非議,被認為有損婦德,不守婦道,甚至是「淫行」。賈寶玉與薛蟠及妓女雲兒等可以一起飲酒作樂,但若是一般女子參加這種活動就成為「無品行」了。所以對二尤過去所謂「淫」的問題,不但要用現代眼光重新審視,而且不能忽略《紅樓夢》中關於「淫」的多種內涵的區別,還要看到那個時代對女性言行許多過於嚴厲的極不合理的規範。
有必要指出的是,賈璉與賈珍父子在對待二尤的問題上有所不同。賈璉雖然有玩弄女性的一面,但是他對尤二姐也有真愛的一面。最有力的證據是,六十五回寫到,賈璉「將自己積年所有的梯己(私房錢),一併搬了與二姐收著,又將鳳姐素日之為人行事,枕邊衾內盡情告訴了他,只等(鳳姐)一死,便接他進去」。有的可能是空頭支票,但是把多年積攢下來的私房錢都交給尤二姐收藏,這可以看出一些真心。所以鳳姐害死尤二姐後,賈璉決心要為她報仇,並最終休了鳳姐。曹雪芹寫人物從不簡單化。六十五回說:尤二姐「雖然如今改過,但已經失了腳,有了一個『淫』字,憑他有甚好處也不算了。偏這賈璉又說:『誰人無錯,知過必改就好。』故不提以往之淫,只取現今之善。」賈璉對尤二姐的過去並不在意,認為改了就好,這一點在當時一般男人可是很不容易做到的。即使在21世紀的今日,有些男子對自己的女友或未婚妻的過去也耿耿於懷,甚至結婚不久就因此離婚。所以賈璉能夠有這種度量,應當說直到現在也值得肯定。
二尤的故事在《紅樓夢》中的重要地位從它所佔的比重之大就足以顯現了。其中一個極其重要的方面是揭露了當時社會司法制度的腐敗。《紅樓夢》中有好幾個案子都是揭露司法不法的,最著名的有賈雨村的葫蘆案,王熙鳳通過節度使雲光害死張金哥與守備之子案,賈雨村害死石呆子案,但是級別最高和性質最嚴重的是王熙鳳買通都察院處理張華案。
本來賈珍已讓尤老娘給了指腹為婚的張華二十兩銀子,寫了一張退婚文約(六十四回),算是私了了。後來鳳姐為了把事情鬧大,又讓僕人旺兒給了張華二十兩銀子,讓他去都察院告賈璉「國孝家孝之中,背旨瞞親,仗財倚勢,強逼退親,停妻再娶」等罪名。兩次二十兩銀子就把張華弄得跟著轉了。可見二十兩銀子不是一個小數。二十兩銀子可以派多大用場呢?六十五回有個細節可以作為參考。當時賈璉偷娶了尤二姐,在寧榮二府後面的小花枝巷買了一所有二十多間的房子,又買了兩個小丫鬟,賈珍又把鮑二夫婦撥給伺候。尤老娘和尤三姐也住在這裡,總共有「十來個人」(將近十個)。賈璉每月給多少錢開銷呢?「賈璉一月出五兩銀子做天天的供給」,日子就過得「十分豐足」(六十五回)。「若(賈璉)不來時,他母女三人一處吃飯;若賈璉來了,他夫妻二人一處吃,他母女便回房自吃」。就算這「供給」只是四個人吃飯的錢,工錢(月錢)什麼都不算,五兩銀子多值錢!
都察院是什麼機構?都察院是當時最高執法機關之一,有點像現代的最高檢察院或監察部。都察院主官為左都御史,雍正八年後從一品,位同各部尚書和各地總督。副主官為左副都御史,正三品。手下有一批四品、六品等不同級別的官員。這都察院左都御史不但「豫參朝廷大事」,對祭祀等重大活動「執法糾不如儀者」,而且對於重要的死罪案子還可以與刑部、大理寺會審定案。結果王熙鳳派人做原告,給了都察院三百兩銀子打點。而賈璉「國孝家孝之中,背旨瞞親」,就屬於國喪期間「執法糾不如儀者」之列。被告賈璉則由賈珍派人賄賂了都察院二百兩銀子。不但王熙鳳賄賂的銀子多,而且六十八回寫道:「都察院又素與(王熙鳳的叔叔,九省都檢點)王子騰相好」,當然就向著王熙鳳了。這件事情充分暴露出那個時代司法制度的極度腐朽,確實是到了末世,沒治了。
二尤自然也是金陵十二釵之一。她們沒有在正冊上出現,那麼應該在哪一冊上呢?那些冊頁都是有規律的,根據脂批提供的線索,副冊上應該是妾,因為副冊為首的是香菱;又副冊是大丫鬟,因為晴雯和襲人在最前面。由此看來,尤二姐肯定是在副冊上。尤三姐不是大丫鬟,肯定不會在又副冊上。由於她已經與柳湘蓮訂婚,雖然柳湘蓮悔婚,導致尤三姐自刎,但柳湘蓮為此悔恨不已,稱她為「剛烈賢妻」,並因此斷髮出家了。所以尤三姐可以看作是柳湘蓮之妻,應該也在副冊上。而且排名很有可能在她姐姐尤二姐之前。不但因為「妻」是正室,地位高於妾,而且曹雪芹在人物的道德評價上顯然給尤三姐要更高一些。
回《正解金陵十二釵》目錄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