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鳳為什麼要設小金庫
寧、榮兩大家子,四代同堂,人口眾多,但過的卻是一種大家族的生活,支出、收入統一結算,支配。賈府的人,除賈赦、賈政等等幾個有爵位或官職的人能在國庫裡獲得數目不多的俸祿或年節時皇帝的賞之外,其他無公職人員,上至賈母、王夫人,下至叫不上名字的丫環、小廝,每月只能從總賬目中領取一定的月例錢。他們過著一種供給制的生活,吃飯、穿衣不用自己掏錢,由大家庭統一購買、分配,月例錢僅僅是他們的零花錢而已。
照著古代中國大家庭這種「家族共產主義」的生產、消費模式,裡面的成員,不論你年紀多大,級別多高、能力多強,都是不允許擁有私人產業的,自然也不允許自己有單獨的款項可以支配。
無論《紅樓夢》中的賈家,還是《家春秋》中的高家,我們都可以看出,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是中國人推崇的一種生活模式。只要那個輩份最高的長輩還活著,哪怕他顫顫微微、神志不清,那就不允許分家。當然,這一方面是為了保持老太爺或老太太的絕對權威,從買賣田地、丫環這樣的大事,到親朋好友往來的送禮,甚至每日三餐吃什麼,家長都具有毋庸置疑的決定權,如王蒙《堅硬的稀粥》裡面的老爺子一樣,他喜歡吃稀粥,其他家庭成員就必須無條件地喝稀粥;另一方面,維繫大家庭發第二個功效則是一種象徵作用,專制的時代,象徵性的禮儀、形式極其重要,家庭的和睦、家長的權威、長幼尊卑的秩序,必須靠大家在一口鍋裡吃飯,資源統一分配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體現。
試想想,要是賈璉和覺慧都單獨過日子了,對大家庭的責任,實行一種承包制,如納稅一樣,一年限定一個數目,交上這筆錢,就可以自己支配剩下的收入,那麼賈母、高老爺子說話還能有一言九鼎的權威麼?
言歸正傳,讓我們回到紅樓夢。榮府在賈母去世前,是不可能分家的,那麼按照大家庭的規矩,各房是不允許有自己的小金庫的。
事實上,寧、榮二府卻有人擁有或豐盈、或乾癟的小金庫,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連老祖宗心裡也明白。
毫無疑問,賈府人士中,賈母「小金庫」銀子很多,逢年過節或她高興,就會從她的私產中拿出銀子賞賜別人。賈母是家族中最高權力的擁有者,是榮府的法人代表,整個榮府所有的動產、不動產,名義上都是她的。因此她的「小金庫」是一種法外特權,是最高領導人維持自己權威的一種必要補充。——許多事情,是需要便捷地使用銀子去打點的,如果要從公共賬目上支取,那就很不方便。中國古代的皇帝,他的用度,哪一筆不是來自老百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理論上說,天子富甲四海,怎麼花錢都有道理。但從周代開始,歷朝歷代都給天子設立了一個合法的「小金庫」,宮庭和政府,有著兩種平行的財務體系。管天子私人用度的是少府,而管政府財政的則是大司農。到了清代,仍然是這樣,不過名稱有變動而已,前者是內務府總管,後者是戶部尚書。慈禧太后動用海軍軍費蓋頤和園,朝野非議之聲甚多,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她奢侈,老佛爺蓋個院子頤養天年不算什麼,大清再窮,那點銀子還是能擠出來的,關鍵是壞了規矩,皇宮私人的花費,從政府財政中支取。現在各市、縣也有一筆市長資金或縣長資金,這錢可以由市長或縣長支配,比如說劃撥給某學校,或者支持某個文化項目。這錢雖然還是姓「公」,但市長、縣長花起來不像財政其他的錢那樣複雜,要立項、要考察、要層層報批。
因此說,老祖宗有了這個小金庫,可以備不時之需,家族成員大多認可它的合理性;而王熙鳳擁有一個很大的「小金庫」,其他的人就很不服氣了。趙姨娘儘管是丫環出身,可畢竟生出了賈環和探春,熬到了半個主子的地位,可除了積攢那點月例錢之外,就沒有別的收入了,想給寺廟佈施,手頭也緊巴巴的。她對前來打秋風的馬道婆說,「阿彌陀佛!我手裡但凡從容些,也時常來上供,只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第二十五回)你說她對王熙鳳的小金庫能不眼紅?「了不得!了不得!提起這個主兒,這一分傢俬要不都叫他搬到娘家去,我也不是個人。」(同上)
說鳳姐把賈府大把大把的銀子弄到娘家去,是冤枉了他。王家作為四大家族之一,現在當家的王子騰又點了九省檢點,毫不亞於賈家的氣派。趙姨娘此說,一則是出身低微的小戶人家,出於一種習慣的猜測,貧寒出身的女兒總想方設法補貼、幫襯娘家,如趙姨娘在探春面前為死去的兄弟趙國基爭辦喪事的花銷一樣;二則是趙姨娘忌恨王夫人和王熙鳳,此說實則包含了一種暗示:姑侄兩人合夥搞賈府的錢去共同的娘家。
趙姨娘的猜測不可信,但鳳姐自己掌握一個豐厚的小金庫則千真萬確,這小金庫豐厚到什麼程度呢?賈府後期,捉襟見肘,發生了嚴重的財政赤字,負責外交的賈璉發現公家已經沒有銀子應付各種花銷了,只好找老婆鳳姐,借用她小金庫的銀子。——這簡直等於皇帝要率軍打仗,國庫空虛,只能向劉瑾、和坤這樣的貪官借錢。
小金庫的來路,自然不正,大多是利用公共資源為自己謀利,小金庫是公權力的衍生物。那種個人名正言順掙來的錢,自然不是小金庫,可以暴露在陽光下。王熙鳳的小金庫之所以那樣豐盈,關鍵是她掌握著榮府的財政大權,榮府每日的開銷如流水一樣,隨便做點手腳就夠了。王熙鳳經營小金庫的方法,書中曾有幾處做過交待:
一、將一大家子人的月錢,用來放高利貸。有一次出了點岔子,周轉不靈,使月錢的發放推遲了幾天。要說王熙鳳這樣做也不算過分,那時民間借貸的風險不大,本錢保值沒問題,無非是延緩兩天而已。再看我們身邊,以前拖欠教師的工資,現在拖欠民工的工資,早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賈府中的丫環、小廝,他們的工錢比現在的民工更有保障,儘管當時也沒有依法治家之類的口號;但賈府這大戶人家,如果也欠僕人的工錢,那是很丟面子的事情,賈府還不至於這樣傻。現在一些管錢財的人,公款私存已不算什麼嚴重違紀的問題,只要不拿公款去炒股,甚至賭博就不錯了。前不久中航油的掌門人,拿公家的錢去搞石油期權投機,虧了5.5億美元,這日子不是還照常過麼?
二、包攬官司,接受黑錢。水月庵的尼姑托她給衙門說情,在一樁有關退婚的訴訟中偏袒一方,一下子就進賬3000兩白花花的銀子。鳳姐之所以能辦成此事,是利用了賈府的無形資產——對官場的影響力。這種行為,現代的中國人想必也不會陌生。
此外,還有利用工程的發包機會,收取手下人的賄賂。如賈芹去水月庵管尼姑,賈芸管大觀園的綠化工程,不孝敬鳳姐,是拿不著這個差事的。
同樣是賈府的人,大多數人只有那幾個月錢,而鳳姐卻有鼓鼓的小金庫,招致了趙姨娘之類人的忌恨,非常正常;但仔細一想,王熙鳳設立小金庫,固然是利用職務之便,卻有著其可以理解的原因。——大家族的大鍋飯,沒有激勵機制,干與不干一個樣,幹好干壞一個樣,貢獻與收入沒有必然的聯繫。
鳳姐的能幹,是沒有人懷疑的。可卿的風光大葬之時,連寧府都要請她過去管事。她的貢獻也有目共睹,賈府一干人,大多只會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靠鳳姐一個女人,維持整個大家庭的正常運轉,何等的不容易。當然,她的敬業也是少有的,勞累到流產,如果那個孩子保住了,且是個男孩的話,鳳姐的心態沒準會有所變化。
可是,鳳姐這樣夙興夜寐,她能得到什麼?她的月例錢,拿的是孫媳婦那一份,不比別人多,甚至不如嫂子李紈。李紈因為孤兒寡母,拿的是雙份。平時也就是賈母、王夫人看到她辛苦,給點賞賜,但這種賞賜精神鼓勵的成分更多。這賈府因為是個大家庭,煮的是一鍋混沌湯,最終他們對公共資源的佔有,不是憑他的貢獻大小,而是憑他在家族中的地位。王熙鳳最大的缺陷是沒有兒子,她的女兒巧姐終歸是要出嫁的,沒有繼承權。那麼最後賈家這份家業歸誰得呢?首先當然是寶玉,趙姨娘的賈環也有份,第四代則是賈蘭。沒有兒子的王熙鳳,最終得不到什麼,頂多是幾兩養老的銀子。賈府如果不出問題,如馬道婆對趙姨娘所說,賈環長大後,做了官,趙姨娘就會苦盡甘來。沒有兒子的王熙鳳就沒有這個機會。她這樣辛辛苦苦為誰忙,還不是為別人做了嫁衣裳?
還有一個不能不考慮的因素——年事已高的賈母。賈母欣賞鳳姐、寵愛鳳姐,並不是太偏心,因為賈母得仰仗鳳姐。賈母還算是一個不昏庸的領導者。如果賈母百年之後,賈府最有發言權的不是賈政夫婦,而是賈赦夫婦,因為人家是長房。邢夫人是很不喜歡鳳姐的,在這樣的體制下,選拔人才不是憑能力,而是憑領導者個人的喜好。到了那個時候,鳳姐大約會交出財權,而賈璉必然會在老父親的授意下,納妾生子——賈赦當然不希望自己絕後。此時鳳姐會怎樣呢?大家一想便知。
在位時,沒有按勞分配,得到應有的報酬,且這種財權也是暫時的;那麼危機感會促使鳳姐大權在握時,盡可能地把自己的小金庫做大、做強。一旦家族的財權歸了別人,她也不至於寄人籬下,靠別人施捨,那份小金庫會確保她的晚年過得很好,同時也能補貼出嫁的巧姐兒。——舊時出嫁的女子,手頭若有大筆私房錢,在婆家的日子就會好過多了。那時候金融業不發達,一切都還處在封閉的狀態,否則的話,鳳姐可能把自己小金庫的錢兌換成美元,存到外國銀行,然後送巧姐出國留學。到那時候,賈府再怎樣互相爭奪那點早已折騰得沒剩下多少的家產,鳳姐都可以像蔣介石過世之後的宋美齡一樣,隔岸觀火,逍遙自在。
鳳姐後來在淒慘中死去,「哭向金陵事更哀」,是因為賈家外部政治環境的惡化,捲入了宮廷政治鬥爭的漩渦,被九天上的霹靂給毀滅了。只能說賈家押寶沒押中,——傾巢之下,安有完卵。王熙鳳那個小金庫也自然蒸發了。這是大環境決定的,並非王熙鳳私設小金庫的必然結果。
別人處在王熙鳳的位置,會不會設小金庫?我看差不多。因為大家庭的那種制度決定了一切,假公濟私、貪污受賄是合乎邏輯的行為。王熙鳳的貪污,王熙鳳的遭人嫉恨,都是制度使然,我不能不為這個能幹的鳳姐一聲歎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