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慍不惱不怒不驚(3)
她不慍不惱不怒不驚(3)
黛玉自從專習《道德經》以來後,心情、性體和從前判若兩人。遇事,能忍,能讓,能思;一旦有什麼想不通的,就從《道德經》裡找答案,已經習慣成自然了。晚飯後,她叫紫鵑點上一炷芭蘭香,自己又虔誠地淨了手,漱了口,閉門垂簾,讀起《道德經》來——她讀經書,從不尋章摘句,總是從頭到尾的低聲細讀,當讀到有感悟處,便停下靜思:
曲則全,枉則正;窪則盈,敝則新;
少則得,多則惑。
名與身孰親?……故知足不辱,
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她反覆思索著,翻閱古代名家們對這兩章的註釋:河上公說「曲已從眾,全其身也。」奚侗說「如《易經》所說『龍蛇之蟄,以全其身。』」黛玉心平氣和地聯想著哥哥的話,並且有了自己的新的理解:「死不能全身,死有何用!」她終於明白過來了:「以死相拒,既非全身之道,更非智者之所宜為,乃技窮之黔驢也。」
一夜之間,黛玉熟思了一套對策。
次日清晨,吩咐紫鵑把兄嫂請了過來。
她的表情,臉色,毫無一夜愁思的憔悴,依然是不慍不怒,但卻顯露出一本正經的嚴肅與莊重。也不等兄嫂問話,便開門見山地說出自己的思路:
「我也仔細地想過了。說實話,二舅是決心要這麼辦了。但他壓根兒也沒想過外甥女兒的死活。說句難聽的話,也不怕嫂子生氣,他們父子為什麼費這麼大的周折,弄這麼大的手段?不過是貪圖林家的嫁資彩禮!」
林良玉沒搭腔,喜鸞不好接話。黛玉見狀,自知這話太尖刻了,把話題岔開,說道:「有兩位王爺出面,如果是直撞王爺而破了他們的面子,一者於哥哥的官場不利,二者也許會惹得他們老羞成怒,依咱們滿族的規矩,由王妃下一道「指婚懿旨」,強令指婚,事到這一步,那不就是敬酒不吃吃罰酒了嗎!」
「這一層我也想到了,有這種可能。」
「那不就真的把我逼到死路上了嗎。」
「我早就說過,王命難違呀。」
「是的。如今我意已決:親筆寫一個感謝王爺深恩的謝恩狀,說明從小養在舅舅家裡的特殊處境,弱女子有些心願,必須由舅舅親口應允了方能出庚帖。」
「你這算應了還是沒應呢?」
「對王爺來說算是應了;對二舅來說,那要看他應不應我的條件了。」
「噢?大姑娘這是想玩一招金蟬脫殼?」喜鸞發問。
「是把王爺和二舅分開?」良玉猜測著。
「是的,到那時候就不存在違抗王命的罪名了。」黛玉坦率地承認了兄嫂的猜測和分析。
「若是二舅答應了你的條件,這門婚事你應還是不應?」良玉追問著。
「應,怎能不應呢?」黛玉作了肯定的回答。
「多少條件?」
「不多,只三條。」
「哪三條?」
「等謝過了兩位王爺再說。」
「謝恩狀什麼時候寫?」
「早已寫好了。」順手從書匣中取出兩張彩箋遞給哥哥。良玉拿到手中看時,見是兩頁深紅小粉薛濤箋,八分書工整而又雋秀。謝恩狀是分別呈送兩位王爺的,一式兩份,除「主婚」與「執柯」二詞有別,其餘一字不差。
弱女子林黛玉叩拜於
南安郡王尊前:
草芥民女,得郡王主婚之福,感被陽光雨露之恩,豈一人之幸,實祖宗之榮,即先人亦感戴於九泉之下矣。民女黛玉,幼失嚴慈,孤苦零丁,舅氏憫之,撫養成人。舅氏與女,恩同父母,因之,林賈兩姓結秦晉之好,亦有別於通常之姑舅姻親。黛玉素有心願,必明之於舅氏,乞其恩允,始奏周南,可詠河洲。
伏惟恭頌
千歲千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