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解夢》的要害是醜化曹雪芹糟蹋《紅樓夢》
今天是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曹雪芹先生逝世二百四十週年紀念日。此時此刻,心潮起伏、思緒湧動,覺得應該對這位引以自豪的中華民族之聖賢人物寫點紀念性的文字,以示景仰和悼念。然而,沉思良久卻又感到無從下筆。近些年來,每當想起曹雪芹,總離不開籠罩在他身上的重重陰影,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層陰影就越深、越重。這個陰影就是一部頗有爭議的《紅樓解夢》!於是聯想到,如果在這個時候剖析一下《紅樓解夢》,可能就是祭奠曹雪芹的最好方式。
顧名思義,《紅樓解夢》應該是幫助讀者解讀《紅樓夢》的一類專著。對於《紅樓夢》是一部什麼性質的書?它所表現的主題思想或「本旨」、「本意」是什麼?書中所寫的是哪家哪事?主人公的原形從何而來?以及《紅樓夢》的作者是誰?是什麼動機促使他寫這麼一部書?其寫作目的是什麼?等等許多使讀者饒有興趣的問題,二百多年來眾說紛紜,見仁見智,爭論不休!魯迅先生對此曾說過:「誰是作者和續者姑且不論,單是命意,就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閨秘事……」。面對一部封建社會大百科全書式的《紅樓夢》,不同層次的讀者以不同的眼光從中看出不同的結果來,並不奇怪;更由於《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的超凡寫作技巧,豐富的生活經歷,特別是他所處的文字獄盛行的時代,迫使他不得不在《紅樓夢》中用了許多「曲筆」,以隱晦的方式表達不能暢所欲言的心聲,獨創了「假是真來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的奇絕而特殊的寫作模式以避文網之禍。就從這一點來看,《紅樓夢》就和那些無關時局、不擔心犯禁的小說有很大的區別。因此若要看清《紅樓夢》的脈絡,弄懂作品的內涵實質,就必須下大力氣,費一番工夫才行。為了能更好的解讀《紅樓夢》這部奇書,幫助一般讀者正確理解《紅樓夢》旨義,瞭解曹雪芹創作《紅樓夢》的原本初衷,確實需要有「解讀」一類的輔導性書籍做為參考和指導。二百年來,特別是近年來,專家、學者們為此付出了大量心血和精力,寫下了大量有益於《紅樓夢》解讀的文章和專著,倍受讀者大眾的歡迎和稱讚!即便其中有些觀點和看法值得商榷,也無可非議。因為曹雪芹已去世二百四十年,知情人也不會活到今天,在無可查實對證的情況下理解前人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的本意,難免出現偏頗之處,這是正常的,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個別膽大妄為之士,瞄準「紅樓解夢」這個熱門話題,大出其書,招搖過市。他們不是在作學問,而是指鹿為馬,信口開河,肆意踐踏和偽造歷史,編造大量離奇無據的謊言來蒙騙讀者。並以講學為名到處鑽營、遊說,製造社會「奇聞」,誤導青年學生。掀起一股股紅壇濁浪,把一塊本來就不很清靜的紅學園地攪得越發的不得安寧!更有那麼一兩位馳名的紅學家,出於顯而易見的原因和眾所周知的目的,從中推波助瀾!為之寫序、寫跋、寫評、寫論,大肆吹捧;並為之擬書名、找講壇、推薦出版社、並為鑽營國際紅學會議開綠燈、發放通行證。表現出了異乎尋常的熱心,竭盡全力使《紅樓解夢》進入紅學聖殿,登上大雅之堂,豈非咄咄怪事。
《紅樓夢》的「命意」真的不可解讀嗎?《紅樓夢》的作者真的需要後來人為其「解夢」嗎?當然不是!如果一部書的作者連他寫作的本意都表達不清楚,無法讓讀者明白他說的是什麼內容,表達的是何意見,就決不可能是成功的作品。《紅樓夢》的「命意」,即作者在書中所說的《紅樓夢》「旨義」或「主旨」,在他所寫的「凡例」中交代的是清楚的,明白的。這是作者親筆所寫下的最直接、最具權威性的證據,因此也是不容篡改,不可隨意解讀的。
《紅樓夢》作者在他所寫的「凡例」中表達了兩層意思:
首先作者在「凡例」中說:
「此書只是著意於閨中……此書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筆帶出。蓋實不敢以寫兒女之筆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不為其備……」。
「作者本意,原為記述當日閨友閨情,並非怨世罵時之書矣。雖一時有涉於世態,然不得不敘者,,但非本旨耳。閱者切記之。」
這些敘述,從字意表面上看,《紅樓夢》是寫兒女之筆墨,不是干涉朝廷、唐突朝廷的書。寫的是閨友閨情,沒有怨世罵時之意。這就是《紅樓夢》一書的本旨。
可是作者在「凡例」中又說:
「作者自云:曾因經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撰此《石頭記》一書也。」「何為不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以悅人耳目哉?」
繼而在正文第一回、第五回又兩次給出了「假是真來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具有強烈導讀性的警句。
按作者的思路引導,再來讀上面作者為《紅樓夢》一書所寫的導讀,便很容易理解他在「凡例」中說的是反話,以及用假語村言將真正的意圖隱匿起來的用意。他真實的意思是告訴讀者說《紅樓夢》這部書的本意就是借寫閨友閨情之兒女筆墨來干涉朝廷、唐突朝廷的,是為怨世罵時而作。這樣就可正確地理解曹雪芹創作《紅樓夢》的動機和宗旨,明白《紅樓夢》裡說的是什麼,隱的是什麼,是一部什麼性質的書。這種認識和理解是否正確?只要認真研讀《紅樓夢》文本即可得到印證,從中找到答案。因不屬本文之主題範疇,無須在這裡贅述。
做到這一點並不難,並非需一流、二流學者,三流、四流的功力才能達到。不入流的普通讀者,中等學歷的功力,只要肯下功夫,肯鑽研都是可以讀懂《紅樓夢》的。
然而,《紅樓解夢》的作者把《紅樓夢》說成是一部什麼書呢?他們說,《紅樓夢》是一部隱寫的「歷史」,其核心內容是作者曹雪芹和他的情婦??舅媽??皇后竺香玉為了達到長期偷情、苟合之目的,內外勾結合謀用丹砂毒死國君雍正皇帝的一樁醜聞,一出鬧劇。為了記述這一段「歷史」是曹雪芹寫《紅樓夢》的唯一目的。
《解夢》的作者用偽造「歷史」的手法,妄圖把一個有妻室的曹雪芹釘在姦夫、亂倫、謀殺的恥辱柱上,並宣稱曹雪芹之偉大。
《解夢》的作者把《紅樓夢》視為宣揚色情、兇殺、誨淫、誨盜的黃色書刊而稱之為輝煌不朽之作。
我們不知道《解夢》的作者為何如此醜化曹雪芹?為何如此的踐踏《紅樓夢》?如果不是思維發生嚴重障礙,就是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的異化!在他們認識範疇中的「偉大」、「輝煌」原本就應該是這個樣子。
《紅樓解夢》已出版四集,據稱尚有五、六集待出版,洋洋灑灑超過百萬言,不管其作者如何粉飾和偽裝,我們必須嚴肅地指出:
《紅樓解夢》的要害就是醜化曹雪芹,糟蹋《紅樓夢》!《解夢》作者的「學術」成果和「研究」結論明晃晃擺在那裡,不得不給人們如此的認識!
不管《紅樓解夢》出多少集,寫幾百萬字,都是為其核心??所謂的曹雪芹與情婦合謀毒殺雍正皇帝的歷史醜聞服務的,當然這也是凡有點歷史常識的人都不會相信的謊言。結論謬誤,為其荒唐結論提供的各種「證據」也都失去價值和存在的意義。只要點明要害,其餘則無須多論。
需要注意的到是《紅樓解夢》一書的風格和作者使用的手法。不妨在這裡剖析一下:
一、 自我吹噓,自封權威
《紅樓解夢》的作者公開聲稱:「我很自信,二百年來只有戚蓼生和我讀
懂了《紅樓夢》!我相信沒有人能駁倒我!」古人戚蓼生已死了二百多年,他是否同意《解夢》作者的說法已無從查考。也就是說,在活著的人群中只有《解夢》作者讀懂了《紅樓夢》。在無人可比的情況下,於是便可堂而皇之的坐在了自封的《紅樓夢》權威寶座之上;同時也為自身築起了一道防止來犯者的「萬里長城」,誰不同意《解夢》作者的觀點,誰就是還沒有讀懂《紅樓夢》。這樣便可信口開河而無須制約。《解夢》作者坦言:
「他們闖入了《紅樓夢》研究的「禁區」,摘取了纍纍碩果!」
「是對《紅樓夢》研究的全面突破!」
「是《紅樓夢》研究歷史上的新的里程碑!」
「解夢派是紅學各派理論集大成!」
「解夢理論大大拓寬了紅學之路!」
「解夢是時代的產物!」
……不一而足。
請問有哪一個嚴肅的學者會如此自吹,自擂?如此的自我標榜?自我封聖
呢?讓人們怎麼能夠相信持這樣態度的人能研究出什麼真正的學術成果來呢?
二、 拉大旗做虎皮抬高身價;反「學霸」斗「文痞」暗藏殺機
《紅樓解夢》已出了四集,每集中都附載有經作者精選的讀者來信,美其
名曰「解夢飛鴻」,其中不乏知名紅學專家、學者、教授以及一時被《解夢》所迷惑的一般讀者,共同對《紅樓解夢》進行大力吹捧,以形成集群效應,借此抬高《解夢》作者身價。這些人稱:
《紅樓解夢》「不僅令人耳目一新,更為兩多世紀以來紅學研究一大突破!為紅學開一新紀元!」
「真是功德無量!」
「為維護學術做出巨大貢獻!」
「人們不能不為你們所取得的這一紅學研究中劃時代的碩果而表示衷心祝賀!」
「你二位已摘取了世界文學史上的一顆璀璨的明珠!」
「寫出了一部劃時代的名著!」
「論證嚴謹,極見功力,對於《紅樓夢》研究之貢獻是無論如何評價也不會過高的!」
「我覺得讀《紅樓解夢》比讀《紅樓夢》還要趣味多多!」
「你們簡直是曹公轉世!」
「在紅學研究中,結出了科學的、全面的、系統的、本質的、嶄新的、空前的、總結性的石破天驚、光照古今的豐碩成果!」
……
如此不切合實際,肉麻的吹捧幾乎把《解夢》和其作者吹到天上去了,把《解夢》凌駕於《紅樓夢》之上;把《解夢》的作者說成是「曹公轉世」!這是不是說《解夢》的作者也會為了私慾再去陰謀殺人?不去殺人也不等於不暗藏殺機,看看下面的「解夢飛鴻」摘引不就昭然若揭了嗎?!
「我想霍老師憑《解夢》一書,至少會收到上千封來信,我建議你們可編一部《解夢飛鴻》,一來證此書的轟動性和吸引力;二來可以表明對那些「紅界學霸」、「紅界文痞」的針鋒相對的態度……」
曹雪芹寫《紅樓夢》的目的是針對朝廷;《紅樓解夢》作者的目的是針對「紅界學霸」和「紅界文痞」,相形比照,一目瞭然!誰是「學霸」?誰是「文痞」?《解夢》作者既然引用飛來之鴻充斥其篇,表明他們氣味相投,有著共同的觀點,代表了《解夢》作者的內心想法,否則就不會選登。他們所說的「學霸」和「文痞」是有所指的,可謂是司馬昭之心,這是學人應有的態度嗎?
三、 偽造歷史,愚弄讀者,褻瀆聖賢
剖析《紅樓解夢》一書作者的立論基礎就不難看出,他們打著索引旗號,
肆意篡改和偽造歷史,然後經自我肯定再強加於人。他們的理論不以文獻為據,無須經過實踐檢驗,這就是他們所標榜的「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紅樓解夢》的真偽為什麼非常容易識別?就是他們編造的「史實」矛盾百出,具有完全不可信賴性,比「戲說」作品還要荒唐無稽。過程無須多講,單說結論,「曹雪芹與其情婦竺香玉合謀毒殺雍正皇帝」一說的可信性就等於零。對此,清史學家有理有據的予以了全面的批駁。歷史上並無竺香玉其人,如有也不可能是雍正皇帝的皇后,雍正皇后中也無殺人、出家、亂倫、上吊者。餘者諸如,乾隆篡位、銷毀、刪改歷史文獻;曹雪芹組織武裝暴動;曹雪芹生母馬氏是康熙皇帝的女兒,實為雍正皇帝的姐妹……等亂七八糟之說都被《解夢》作者稱之為「史實」,作為其立論之依據。隨心所欲,任意編造的特點表明了《解夢》作者的學識和功力!如果讓他們拿出證據,他們就說「歷史文獻記載被乾隆皇帝銷毀了」,而面對現存不利其說的歷史文獻,他們又說「這些都是被乾隆篡改了,不足為憑」。如此詭辯,就是他們口口聲聲所稱的「學術」。照此邏輯編演下去的話,什麼奇聞怪事編不出來呢?說不定在《解夢》第五、六集中冒出來曹寅是順治和董小宛的私生子什麼的也不足為怪。按照《解夢》作者的「理論」,不用說文學、史學之謎,什麼天大之謎解不開呢?
四、 大變活人的「分身法」、「合身法」
《紅樓夢》之所以獲得如此高的文學成就,傲立於世界文學藝術之林,其
原因之一就是作者曹雪芹以他高超的寫作技巧和豐富的生活體驗,在《紅樓夢》中,精心塑造了幾百個身份不同、形象迥異、活靈活現、栩栩如生的人物。作者從故事情節需要出發,恰如其分的將其所觀察到的各種生活之原型,細緻入微而又準確無誤的熔鑄在小說人物之中,個性鮮明絕無雷同之感。任何成功的作品,都是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的藝術再現的結果。小說中的人物必然有生活中原型可依,但決不是生活中真實人物的生搬硬套。曹雪芹在塑造小說人物方面可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超級大師,在他的《紅樓夢》中,所出場的人物,都是根據情節需要而設定的。人物的行為舉止又與其身份、性格、素養相融通。因為《紅樓夢》是小說,不是歷史,更不是什麼隱寫的歷史!根本不存在隱寫了何人何事。就此一點來說,《解夢》的作者就沒看懂《紅樓夢》,犯了索隱派所犯的共同錯誤。
《解夢》的作者,為了證明其所謂的曹雪芹與情婦竺香玉合謀毒死雍正皇
帝的「史實」,以及證明《紅樓夢》是隱寫的這段「醜聞」的「歷史」,杜撰出了所謂的「分身法」、「合身法」,把《紅樓夢》中有名有姓的主要人物和生活中的曹雪芹,雍正皇帝,乾隆皇帝,以及子虛烏有的竺香玉、柳蕙蘭生拉硬拽扯到了一起,可謂是「葫蘆攪茄子」分不清誰是誰。一會兒說《紅樓夢》中的男人都是曹雪芹,一會兒又說都是雍正皇帝,一會兒又說都是賈寶玉;而十二釵、六十金釵都是林黛玉,也是竺香玉,還是賈寶玉……分來合去,隨意捏合,互變互通,把個《紅樓夢》中幾百個人物搞的千人一面,一人千變,不分男女老少,不論身份高低,不辯忠奸善惡,不管有無其人,都玩弄於《解夢》作者的掌股之下,分來合去,弄得讀者眼花繚亂,如看西洋戲法,大變「活」人!把曹雪芹苦心積慮以十年血淚之功精心塑造的人物盡行糟蹋,最後統統變成了姦夫、淫婦、暴君、篡位者的化身!是可忍,孰不可忍!
五、 前人研究成果堆積起來的「理論權威」
《紅樓解夢》的作者把《紅樓夢》解成了是記錄「曹雪芹與情婦竺香玉合
謀殺害雍正皇帝的歷史醜聞」,的確是一大發明,是他人不敢想,也無法想出來的「傑作」。這就是《解夢》作者自喻真正看懂了《紅樓夢》的結果。其他人都沒看懂《紅樓夢》,所以也編不出來這樣的曠世奇聞!包括《解夢》作者認為讀懂了《紅樓夢》的戚蓼生,生前也沒留下蛛絲馬跡說他解開了《紅樓夢》中隱藏的這一樁文學、歷史之謎。除此之外,《解夢》一書中,羅列了大量他人的紅學研究成果以及相關的並有爭議的熱門課題,如:
曹雪芹的生年、生辰、卒年,曹雪芹的生父、生母,曹雪芹的家世和祖籍,曹雪芹的葬地,曹雪芹在香山正白旗的「故居」,脂硯齋、畸笏叟其人考證,大觀園的原型,《紅樓夢》後四十回續書等等,佔據了《解夢》一書大部分篇幅。
是引用?但並沒有一一講明其原始出處,沒講明各家所持的觀點;
是自研成果?仔細觀之,並無新意,都是他人論過的內容擇需照搬然後再蓋上《解夢》作者的印記,統統變成《解夢》作者的「考證」成果而做出定論。這一切雖經《解夢》作者諸般的文字粉飾,也難以掩蓋其坐在別人研究成果堆積起來的高台上,自封理論「權威」的真實面目。
嚴肅的專家、學者們對此是不屑一顧的,他們也沒有時間為《解夢》作者堆積的「亂麻」去梳理清楚。頭腦清醒的人都明白與歪理邪說是講不清楚道理的。為顛倒黑白者反正過來也是不會服勁的。但是難道對此就應該聽之任之嗎?
在當今的法制社會中,遵紀守法,尊重人權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遵守法律是社會公眾一切行為的準則,尊重人權是人際關係中最起碼的道德規範。
一個有家室的人如果與另一個有夫之婦關係曖昧,有不軌行為,是社會道德乃至法律所不容,公眾所不齒的醜惡現象。若是為此,男女合謀殺害了情敵,就成了觸犯法律的罪犯,勢必遭到嚴懲,誰也不會為之惋惜。如果原本是清白無辜,無端遭人誣陷,平白無據強行加害同樣的罪名,加害者同樣也要吃官司,要給人家恢復名譽,賠償人家的精神損失費。造成惡果的恐怕還得蹲幾天大牢。這些在今天來說,都是毋庸質疑、毫無疑義的。然而,對死去的古人,特別是作為中華民族驕傲象徵的《紅樓夢》以及世界文壇中頂尖級的文學大師曹雪芹被人栽贓、誣陷、醜化、褻瀆;對先賢的人品、人格、人權肆意踐踏,又當何論?對加害者是否同樣可以訴諸法律?是否應當請上道德法庭上去暴暴光?為了維護每一個人的尊嚴,為樹立良好的社會公德,為受騙的讀者所遭受的愚弄,為不朽之作《紅樓夢》的崇高形象,對加害者在媒體上暴光是不為之過的。只有這樣才無愧於偉大的曹雪芹,還其清白之身。才會使已逝去二百四十週年的超級文豪在九泉之下得到安息,感到欣慰!這是每一個敬仰曹雪芹,愛戴《紅樓夢》的讀者共同心聲和對逝者最好的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