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的同性戀
同性戀在中國歷史悠久, 自古至今其記載不絕於史書典籍。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二中稱:「雜說稱孌童始黃帝。」我們現在所熟悉的「龍陽之好」、「餘桃之戀」、「斷袖之愛」等都是同性戀的代名詞。古時男風盛行,漢以前皇宮貴族中爭尚此風,「狎暱孌童」僅為君王貴族的特殊癖好,到了魏晉南北朝,此風漸漸普及於士大夫及社會民眾,並且多有歌詠之詞。宋朝男子公然為娼,聚集於風月作坊,招攬生意。到明清尤其是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養相公(男妓)成風。
同性戀在中國古代很多時候是公開的,中國傳統的同性關係甚至會舉行一種「契」的儀式便能得到社會承認,建立「契父」和「契兒」、「契兄」和「契弟」等關係。如《敝帚齋余談》中記載: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撫愛如婿,弟日後生計及娶妻諸費,俱取辦於「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者,尚寢處如伉儷。而這種「南風」(也稱「男風」)在晚明及清代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隨著縱慾風氣的流行,上至帝王達官,下至販夫走卒,爭相以「南風」為尚。這種趨勢在晚明現實中的男旦現象以及《龍陽逸史》、《弁而釵》、《宜春香質》等描寫同性戀的文學作品中都能得到體現。
作為一位現實主義作家,曹雪芹在《紅樓夢》中也自然地描寫了同性戀,藉以反映當時貴族生活的一個側面。如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中,門子說「……馮淵,自幼父母早亡,又無兄弟,只他一個人守著些薄產過日子.長到十八九歲上,酷愛男風,最厭女子.這也是前生冤孽,可巧遇見這拐子賣丫頭,他便一眼看上了這丫頭, 立意買來作妾,立誓再不交結男子,也不再娶第二個了」;第五十三回賈珍氣罵管理家廟的賈芹:「為王稱霸起來,夜夜招聚匪類賭錢,養老婆、小子。」曹雪芹在寫同性戀的時候,有時筆法較為隱晦,有時措辭極為明顯。
第九回「戀風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頑童鬧學堂」、第四十七回「呆霸王調情遭苦打, 冷郎君懼禍走他鄉」等回目對同性戀的描寫相對集中。第九回回目便明確指出「風流」、「情友」之名,而且其中描述賈薔是「父母早亡,從小兒跟著賈珍過活……如今長了十六歲,比賈蓉生的還風
流俊俏。」和賈蓉「最相親厚,常共起居」,因此不免遭下人詬謗,賈珍「想亦風聞得些口聲不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於是讓他自立門戶,但他仍仗著「上有賈珍溺愛,下有賈蓉匡助」,以鬥雞走狗、賞花閱柳為事,還心中自忖 「……向日我又與薛大叔相好……」。
曹雪芹對薛蟠這個不學無術的紈褲子弟的同性戀描寫比較明顯,同樣是在第九回中寫道:「原來薛蟠自來王夫人處住後,便知有一家學,學中廣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動了龍陽之興,因此也假來上學讀書……只圖結交些契弟。誰想這學內就有好幾個小學生,圖了薛蟠的銀錢吃穿,被他哄上手的,也不消多記。」 「龍陽之興」代指魏王與其男寵龍陽之間的同性戀,語出《戰國策·魏策》;「契弟」、「哄上手」的意思也是非常清楚的,表明了薛蟠有同性戀的癖好,在學堂裡結識了一些同性戀者,還發生了某種關係。其中包括金榮、香憐、玉愛等人。第四十七回「呆霸王調情遭苦打冷郎君懼禍走他鄉」中,薛蟠「又犯了舊病」,一見「冷面郎君」柳湘蓮「……吹笛彈箏,且生得又美」,便念念不忘。「……誤認作優伶一類」,百般糾纏,結果柳湘蓮誘他到了僻靜處一頓苦打。薛蟠絕了對柳湘蓮的歪心,但仍不改此好。此後又有描寫他與「傻大舅」等人吃酒找小倌作陪的場景。曹雪芹將薛蟠各方面生活的糜爛都表現的極其生動,他的同性戀寫得讓人感到噁心,對刻畫和豐富人物形象起到了很大作用。而至於賈寶玉,作者則寫得較為美好和隱晦。
事實上賈寶玉和秦鍾、蔣玉菡、柳湘蓮之間也有同性戀傾向。第二十八回「蔣玉菡情贈茜香羅」中寫道:「寶玉見他(蔣玉菡)嫵媚溫柔,心中十分留戀,便緊緊的搭著他的手。」其後賈寶玉贈玉扇墜給蔣玉菡, 蔣玉菡回贈茜香汗巾(此汗巾的來歷也頗值得質疑,這條大血紅點子的,非常珍貴的,從外國進貢來的腰帶,乃是北靜王送給他的,還告之「 夏天繫著肌膚生香,不生汗漬」)。蔣玉菡名為優伶,實為忠順王爺的男寵,第三十三回王爺派人到賈府要蔣玉菡,說是「(蔣玉菡)甚合我老人家的心,竟斷斷少不得此人。」清朝的男旦多為官員所捧紅、包養,朝野上下玩弄優伶,蔚然成風。蔣玉菡作為一個戲子讓王爺如此牽腸掛肚,其身份可想而知。隨後賈寶玉遭鞭笞,原因之一就是由於忠順王府告狀說他「在外流蕩優伶,表贈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