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餘音
三十三 餘音
我想在卷末增列幾項嶄新的資料和線索,請讀者、研者注意參閱,因為對於瞭解曹雪芹來說,即一條新資料也會展示很豐富的遠象和潛景。
要敘的第一項重要材料,是原來未曾識面的康承宗先生惠函提供的。他為研究什剎海而查閱北京地方的舊報刊時,發現了這項十分寶貴的文獻。而且發現之後,不自秘藏,原原本本地告知於我,讓我運用和披露。這種高尚的精神,令人深深感動。在此向他表示敬意。
以下是康先生提供的資料情況:--
民國二十四年印行的第187期《立言畫刊》上,有一篇文章,總題是《染碧湖波雪浪,澹黃官柳煙霞--十剎海淨業湖--風景幽靜極適遊覽》,另有二處分題:《後海幽僻名剎林立》和《李廣橋濃陰如畫絕似江南水國》。作者署曰"槐隱"。在後一部分文章中,有如下一段記載:
……雪芹官內務府筆帖式,學問淵博,曾為明相國邸中西賓,因有文無行,遂下逐客之令,後以貧困而死。傳聞如是,不知確否。……
槐隱先生的筆墨不繁,著語無多,但就我所見,正面傳述雪芹之為人、生平的記載中,當以此段文字為最有價值,最為難得。
今試析論其要端,說明何以我對它的評價極高,認為極可寶貴。
第一,先就明確了雪芹曹家的旗籍問題。大家可能清楚:自從二十年代初,胡適作出考證,一般人這才知道曹家是旗人,但是卻錯被當作了"漢軍"。此後一直相沿不改。四十年代,我強調提出:曹家是內務府籍,不是漢軍。由內務府籍這個基本點,才進而明白了曹家與滿洲皇室的種種特殊關係。這個史實的抉示早已取得了公認。但是,至今仍然有個別人士沿襲舊說,或堅持"漢軍"之稱號,或立論確言內務府籍反是誤說,或謂內務府人即是漢軍人,兩者無別……。說法不同,混亂則一。關於這個要點,《紅樓夢新證》於126-138頁已詳加論述,不必贅一字了。現在這份文獻,可說是民國以來最早的明確記敘雪芹為內務府籍的珍貴材料。當時猶然群奉胡氏之說以為定論的情況下,槐隱先生獨標真實,可見他之所傳,是有正式來歷的。
然後,應當著重談一談筆帖式的事情。
身隸內務府籍的人,凡通文墨的,其當差任事的程序途徑,大抵是以筆帖式為進階之始。這是通例。因此,我早就疑心雪芹也一定做過府屬筆帖,苦乏記載,無由確言--這意思屢與朋友談到過的。多年以來,這也算是研究雪芹生平中的一個空白點。不料這次竟然找到了根據!我得康先生惠示此文,高興極了,並曾賦詩贈謝,其句云:
什剎清波垂柳風,辛勤獨自覓遺蹤。
雪芹身是筆帖式,探得驪珠第一功!
這是用來說明:僅僅筆帖式這一點,史料價值就是很高的了。因此特別感謝康先生的貢獻。
筆帖式又是何義呢?原來此是滿語的譯音。蒙古語中也有相應的一個名詞,譯寫為"必闍赤",元代有"比闍出"。滿語是"巴克什"--後轉為"榜什",一源而分化為二支了。清人未入關時,巴克什地位是相當高的,是文職的一個賜名;入關後改譯漢名為筆帖式,各部院衙門普遍設置,有翻譯、繕本、貼寫等名目,掌翻譯滿漢章奏文籍等事務,官級最高的不過七品,已經是一個最"普通"的文職小員了,但旗人由此進階,陞遷甚便,八旗貴官,實多由筆帖式出身。漢人是不能充當筆帖式的,內務府中,當然更沒有漢人或漢軍的筆帖式,這一點在清代制度上是十分清楚的,可以使一些不甚瞭然於內府籍與漢軍籍之別的人們獲得又一個辨識的機會。
雪芹當差,定然是由文職筆帖式開始,他的筆墨文才,淵源家學,受到上司的識拔,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才思藝業,和學問並不總是相等的一回事情。雪芹有言:"我雖未學無文",正就兩者而言。雪芹自謙是"未學",然而我們從《石頭記》中看到了他的淵博的學識,知道他是撝謙得很的。可是在所有已發現的文獻中,沒有正面提到他的學問這一方面的片言隻字的,現在這篇新資料,又第一次提出了雪芹的學問淵博的這一要點。是嶄新的內容。
接著,就敘到了他曾為"明相國"邸中西賓的事了。我們都知道,雪芹曾作"某府西賓"的說法,久所流傳,在此又一次得到了印證。至於"明相國",顯然是傳訛或附會,因為明珠是順康年代的相國(即清代的大學士),距離雪芹年代很遠了,雪芹不可能有在明珠相府做事的經過。那麼,問題自然落到,在雪芹時代,前後海(什剎海)湖畔的相府,又是誰家呢?屈指數來,則以尹繼善家為最相符合了,尹家是"兩世平津",即尹泰尹繼善父子都是相國,在繼善未入相時,他家早就稱相府了。這一點是槐隱先生早年所不及知的,所以他仍然附會"索隱派"舊說,以為雪芹所入的相府當然就是明珠府了。但是這裡的府主應當是誰的問題,是可以由年代、地點、其他歷史線索來綜合推斷解決的。
當然,這樣說的時候,並不意味著雪芹只做過一次幕賓、或者從始到終就在尹氏相府一處當過西席先生。我在另處也曾指出過:敦誠在乾隆二十二(丁丑)年作詩寄贈雪芹,就說"勸君莫彈食客鋏,勸君莫叩富兒門: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了,而"彈鋏長歌"正是幕客的典故,敦家弟兄在他們的詩句中是有實例可以互證的。這就說明,雪芹至晚在丁丑年秋天已經到了西郊山村去生活了。我也說過:雪芹之遷居,並非自願,去享什麼"山林隱逸"之"樂",而是被迫無奈,沒有立錐之地可容安身,才一步步流落到郊外去的。現在,我們得知,乃是由於相府下了逐客之令。被相府逐出的先生,那在京城之內,會是傳為新聞,盡人皆曉的,雪芹的"聲名"到此更為"掃地盡矣",結合他曾住水屋子、馬廄、寺院、看街堆子等地方的傳說,可見他是到了山窮水盡、城內無人敢於收留寄宿的地步,這才向城郊流浪而移徙的。
最極重要的,卻是"有文無行"四個大字。這四個字,不獨是被逐於相府的原由,也是不見容於當時社會的一個根本問題。四字"考語",正是封建傳統士大夫們對於雪芹的"理解"和"評價"。行,去聲如"杏",是名詞,意思是行為;無行,就是"行為不端","品質惡劣"。"無行文人"是舊時常見的罵人的話,大約從司馬相如到李商隱、柳永、唐寅、龔自珍……都曾被這樣看待過的,實際上,就是他們一方面才藝絕人,遭受俗子的嫉妒,一方面思想行為多有任情恣性、不循禮法、甚至明顯違逆封建道德觀的表現,因此就造出了這"有文無行"的罪名。--其實,要說"有文無行"的事實例證,第一條就是他寫作《石頭記》這樣的小說了!
我還懷疑,雪芹在不止一件事上觸怒了當時的封建衛道者流。例如,脂硯齋這位神秘的人物的身份性別(我早就提出此人是一個女性,現在承認此說的,日益眾多了)以及她和雪芹的"特殊關係",恐怕也是被當時人攻擊為"有文無行"的重要條款之一。
"有文無行"和"貧困而死"是有直接因果關係的,由此可以看得更為清楚了。我在正文中說雪芹之死的根本原因是當時社會不能容他的結果。這種推理的認識,現在得到了簡明但是確切有力的文獻記載。
這一切,都是無比重要的。我為康承宗先生發現這一項寶貴材料再次向他表示感激。
第二項材料是尚養中先生提供的。尚先生是清初平南王尚可喜的後人。"六部口尚家"是老北京都聞名的(六部口,西城地點名稱)。他這一支也住過太平湖、花園宮等一帶地方,他說年羹堯家也在太平湖左近,和敦敏家也相距不遠--兩家是姻親。尚氏家譜中輩次取名排字是從未亂過的,最早四輩排字是"繼""學""可""之",尚可喜生七子,其一名之隆,他就是之隆這一支的後代,名排"久"字(養中是他的表字),如從"之"字算起,"久"字輩是第九世。"久"字上一世是"其"字輩。
尚先生在張伯駒先生八旬壽筵上告訴我,他知道有關曹雪芹的一些事情。此後,蒙他見訪口述,最後還親自撰寫了書面材料。他的原文,俟徵得他同意後在本書改版時再加引全文,此刻先概敘概略。
他說,在他少年時,家中有一位曹大哥,名叫曹久恭。兩姓自早關係親密,而這位久恭大哥因自己無家,就在尚家居住,如一家人,也就排了"久"字。此人性格不同常人,平常不喜言笑,落落不群,但人實溫厚謙和,富有文才學識。所以全家皆以大哥呼之,都很尊重。有一次因看《紅樓夢》,問起他來,向他請教一些問題,他表現得神色有異,拒絕解答,只言"不談這個!……"過了許久,又偶然回到這個話題時,執意要他講講,他被迫無奈,才告訴了尚先生一些秘談。這位曹大哥說:他自己原是雪芹的後裔,雪芹當日是與一個丫鬟生了一子,但不為家族承認其合法地位,摒而不收。雪芹逝後,正妻所生之幼子既已先殤,所以只遺下這一支"譜外"的旁生弱苗。一直單傳到久恭。此事已無人知,他自己也不願提起,言罷有淒然不樂之色。
尚先生說,曹大哥並言:花園宮地方,曾是曹家故宅之一,宅內也有園池,尚先生小時常去玩耍,還有池沼湖石等遺跡。如今已成為新建樓房地址了。
我問尚先生,後來曹大哥怎麼樣了呢?答雲,他後來因為長蘆鹽務上的一點關係,遷居天津,從此離開了尚家。我又問:後來是否還有音訊聯繫?答雲,曹大哥生有一子,到津門後,不久去世,遺孀無依,攜子改嫁了,改嫁後的姓氏裡居,皆無從探尋。從此這個真正的雪芹骨肉後代,遂不可知了。
我聽完了這些情事,不禁為之慨然悵然。今據尚先生所傳,略述梗概,以供研考。如我轉述有出入,有走失原話之處,當以將來披露的原文為準。
另一個線索是方行同志早年提供的,這事情是在1963年他發現陸厚信繪雪芹小照以後我們通訊時告知於我的,有一次他在南京,聽到一個投考高校的青年談到他所知道的南京有一樁打官司的糾紛,是曹雪芹的後人因爭遺物而涉訟的事由。蒙方行同志把這位同學的姓名地址都寫示給我,我就用信函向此傳述者請詢詳情。我只記得,回信是寄來了,但信的內容未能答覆我所需知的具體情況,所述大抵於考訂雪芹家事並無關係,--也許是他說由於某種原因須待以後再述,我此刻已記憶不清了,總之,當時我感到一時沒有更好的辦法再進行調查訪詢,這個線索就斷了。
到近幾年,徐恭時同志因雪芹小照之事幾次拜訪了方行同志,請他詳細追憶最初發現這幅寶貴文物時的一切有關情景(因為河南省博物館所說的,與他1963年初見時的情況大相逕庭);方行同志於是順帶記起了這個線索,但因隔時太久,他自己什麼也記不起來,就囑徐恭時同志向我打聽,因此恭時同志曾幾次來問此事。只因我早年的無數信札資料,都因"文化大革命"遭到了極大的損失,如張元濟、吳則虞、吳宓、……許多名家的寶貴信札都已不知去向,我查找了幾次,俱不可得了。
儘管如此,還是值得在此一提,因為這事如無傳訛,就說明曹家在南京確有後人。這個頭緒,還可能又被有心之士留意考詢而忽然一旦重新接上了線兒,發出新"火花"。這就是我仍然把它敘列在此的用意。
再一個新鮮別緻的線索,是南京方面最近提供的。我從1982年7月《江蘇紅學論文選》中的《曹雪芹與莎士比亞》(黃龍撰)瞭解到基本內容;10月在上海召開的本年全國紅樓夢學術討論會上又讀到了吳新雷同志的一篇《曹頫\史料初探》。結合二文所述,簡敘原委如下:
約在1947年,黃龍先生那時是金陵大學的研究生,曾到中央圖書館(今為南京圖書館)去閱書,發現了一本英文書名叫Dragon's Imperial Kingdom,內中有一處寫到了曹頫\和他的"嬌子"的事跡,黃先生當時並不是研究紅學,而是為了研究莎劇,見此處涉及莎翁的事,就輯錄了一張卡片,事隔三十幾年,無意中又找著了這個卡片,遂寫一文,發表於1982年7月31日的《南京日報》增刊《週末》上。於是受到了讀者的注意。黃先生提供了原文--那是很地道的十八、十九世紀英國人的手筆,我如今重新譯述於此:
這個皇朝國家是以一條五爪金龍為之象徵的,龍是傳說中的一種爬蟲類,從創世以來並未存在過的動物。這個國家的種種物產中以柞蠶絲為最享盛名。這使她贏得了東方的"絲綢之鄉"的稱號。作為我們的傳家之珍寶,一直還保藏著一件江寧織造局手工製成的帶有龍鳳圖紋的織品,幾經兵燹,此品竟得歷劫倖存。當我祖父菲利普經營紡織商業而居留中國時,他有幸結識了當時的江寧織造監督曹頫\先生,並在曹先生的邀請下擔當了紡織工藝的技術傳授人。這位東道主人極其慷慨好客,常常即席賦詩,以展情抱。為了酬答盛意,我祖父就宣講《聖經》並為之詳述莎士比亞戲劇的情節故事,講得繪聲繪色,十分生動。然而作為聽眾的,兒童和婦女是不得在其列的。而曹先生的嬌兒愛子,竟因偷聽之故而受了責打訓教。
我在早也曾提起過,曹家當日與西洋人打交道的事不少,料想在西方文獻中應有痕跡,如注意考索,必有所得。但我一向只想到了傳教士會有日記、通訊、報告等保存在他們的教會裡,卻沒有想到竟然是一個英國商人的回憶性的著述裡留下了如此有趣的紀載,不禁大喜過望!此書原名是DRAGON'S IMPERIAIL KINGDOM,著者是文內所敘Philip菲利普的孫子William Winston,其書出版於1874年,出版家是Douglas。書中似乎不會只有這一小段提到曹頫\;希望國內外各方面人士查找此書,以期發現更多的史跡。
凡是看到這一則有意思的材料的,大都認為偷聽洋人講故事而受笞撻的曹頫\幼子就是雪芹無疑,因為聽起來一切都那麼對景--他的性格、行逕,他與他父親的關係,都和4、說所寫的寶玉與賈政十分地相類似!所以,曹雪芹從小就愛聽文學故事,又敢於違背父親的家法,他父親一方面是愛他這樣一個天才的兒童,可是一方面又恨他不守規矩,時常需要施以嚴教。
吳新雷同志在上述的文章中提出了一點不同的看法,認為這個"曹之嬌子"是曹顒的"遺腹子",而不是曹頫\之子,其理由是:〔1〕原文敘到"嬌子"時用的只是一個"曹"字,作"曹的嬌子",並未敘明是曹頫\,也未用代詞"他"字。〔2〕他提到我主張雪芹是頫\子,生於雍正二年(初夏),若然,則織造只做到雍正五年曹頫\在江寧為止,次年就獲罪拿問離職了,那麼,雪芹偷聽菲利普講故事而挨打的事,最晚也只能是雍正五年,那時,他才四歲,太小了,"壓根兒談不上有'偷聽'之事"--
夠得上的,年齡須在十歲左右(吳新雷同志如此推斷,並主張雪芹偷聽時已經是十二歲至十七歲了)。〔3〕原文敘不許聽講的人,用的是juvenile,義為"青少年",可見不是幼兒。
我則以為,這三點皆不足左右問題的實際解答。一,英文敘事法,凡上文已敘明一個人的全稱時,下文再複述指此同一個人時,正是只用姓氏,如"曹"字是,和吳新雷同志說的正相反,--假如著者真的要敘出另一個人時,他反而必需另出全稱,以明確之。(吳文又說,原文也沒用"他的嬌子"的敘法。這也不成理由,因為英文中用"他",必須句法上緊連相接,才能用此"代名詞";而原文此處的上文已經出現了"他"--那卻是代稱作者祖父菲利普的,怎麼又可以再來一個"他"字,並且轉而以之"代稱"曹頫\呢?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二,雪芹早慧,我在本書中已有所論列,並舉出很多明清時代的早慧異常的例子。大畫家陳老蓮,四歲能畫十幾尺大的巨幅作品;邵二雲五歲能作排律詩(這是最難作的格律極嚴的形式),袁子才十二歲已經中了秀才(七歲能作律詩)!非說要到十二歲以上才懂聽故事,這未免太低估了這位偉大文學家的天賦了。三,juvenile實際是個泛詞婉語,在juvenilebooks等詞語中,正譯"兒童"。所以黃龍先生的譯文說是"婦孺",他用"孺"字,就是懂得這個英文字的意義和神情的例證。
總起來說,三點理由都無法成立,此"嬌子"確係曹頫\之兒,已經更加明確了。
最後,還要談一下本書第二十六章《南遊》篇內所引陸厚信繪雪芹小照五行題記的史料問題,原因是今年(1982)十月份,河南省博物館的代表在上海市召開的全國紅樓夢學術討論大會上,當眾正式宣佈了它的一份調查報告,確認此幅文物是"偽"云云。這已然不再是學術商量的性質了,既然如此,我在書中仍然引據這項資料並以之作說,當然就需要提出我的理由了--也就不必再用什麼"商榷"文體了,只能從要害處作實質性反證。下面分三項來說:
〔一〕河南博物館調查報告(下文簡稱"河博報告")所說的:(甲)該館從收購時就是一個單張對開頁;(乙)原件本來確是冊頁,但早經分散,原貌是冊頁中畫像居"倒第二頁",其前面都是"俞瀚自書所作詩",而畫後一頁(即最末頁)是"張鵬"題詠俞像的"四首七絕"云云。
今按,此說全與事實乖舛。方行(最初發現此像的人)與黃苗子(1963年親見原件的人)兩位同志的言詞,合看互證起來,完全一致:原件無論在"河博"還是第一次送到北京時,就是一本完整的冊頁。冊頁內容亦全非"河博報告"所說那樣,而是很多位清代人物畫像,每個像都有尹繼善的題詩。因此方行最初來函說:"至於其餘各幅,可能為當時尹幕之人或有關者,如有需要,可向鄭州〔引者按,即"河博"所在地〕瞭解。"(1963.6.7信札)而黃苗子恰好也說:
陸繪曹像當時系河南博物館寄請郭老審定(並附該館公函),郭老即送當時的曹展籌備處〔引者按,指設在故宮文華殿的曹雪芹逝世二百週年紀念展覽會籌備處,由阿英同志負責主持,黃苗子同志常川坐駐辦公〕,我看到了原冊。但雪芹像是第幾頁,已記不得了,只記得每頁都有尹繼善的題詩。所以阿英同志懷疑這些人都是尹繼善的幕僚。(1982.12.4書面)
苗子同志並言,他不記得"張鵬四詩"。請看,方、黃一南一北,互未謀面,而據其初見,印象清楚,彼此全同。我要嚴肅指出:由上述可證,河博報告中所得來並宣佈的情況,全屬虛誑,斷難與事實協調。據此,無待多費繁詞,則河博所說的那些"作偽"內幕經過,自然也是全屬捏造之詞。
〔二〕陸厚信五行題記,書畫鑒定專家謝稚柳、鄭為兩先生,都以為是舊非新,非後人所為。這是1982年10月24日的鑒定工作會上,所得到的結果。(另外只有一老裱工華啟明,以為或有個別挖改之處。公安局則未肯出具正式鑒定〔按此只指公安工作上的核對筆跡,而非書法、文物的鑒定性質。兩者是有別的,因為如果不論紙墨的新舊,筆跡可以巧手臨摹仿寫,也能十分近似〕,最後由一位個別同志說了一下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公安局,他認為核對印象,有些偏旁,河博所稱已故"作偽者"朱聘之字跡與陸題相似,但也有不合之點。〔核對的文件,朱聘之並無原品,只是複製品照片等物,這一點就大有可靠與否的出入餘地了。〕)
〔三〕所謂"張鵬",現已查明,他是順治十八年(1661)辛丑科進士,居諫垣,官做到吏部左侍郎,位躋卿貳,卒於康熙二十八年(1689)。而河博報告中所"傳"的"張鵬題詩"竟然稱尹繼善是"望山師",他自己是俞瀚的"知音"(尹俞兩人都是乾隆人!)從張鵬中進士到尹繼善作宰相,足足相去一百年。捏造冊頁中有張鵬題詩的馬腳,到此暴露無遺了(註:尹繼善初次被命為協辦大學士,事在乾隆十三年十月,旋因督陝,解。再次任命為文華殿大學士,事在乾隆二十九年四月。經有關同志親向商丘調查,得知"傳"此張鵬四詩的郝心佛先生(只有他一人"見過""記得"這四首詩的全部文字!)本人是會作詩的,而且所作詩中的格律病與風格語調,都和所謂"張鵬詩"一致。事情的奧秘就在於此。)。
不必再多列舉,只此已足說明,原冊頁的失散,是在1963年以後,其時原物已歸河南省博物館收藏了;而且,北京的一大批專家當時所以對原冊頁的繪畫和題詞略無異議者,正因為全部冊頁都是陸繪尹題,根本不發生什麼"題記後加"的問題--當時只有過像主是"俞雪芹"之說(註:到現在,誰也提不出俞瀚恰好也號"雪芹"的證據,有關他的記載否定了這一點。而且,今已考明,俞瀚根本未曾被尹繼善用為幕席,只不過在尹處住過一個短時期、作抽豐過客而已;尹詩集中也絕無與俞唱和痕跡。這一切都反證了"俞雪芹"說。),也就是誰都承認題記是原有的,"雪芹先生"是題記中的主名!
如上所證,結論只有一個,這就是:--
河南省博物館的調查報告的一切,根本不能成立。陸繪雪芹像,根據許許多多的書畫、文物專家的鑒定都認為這是很道地的乾隆時人的手筆。冊頁原是完整之物,今竟散落,只剩一頁,原故不明。
據此,本書第二十六章的論述是正確的,經過了這一番離奇的周折,它的重要性更加明顯了。
寫到此處,我不禁歎息:整個的曹雪芹研究工作,就是這樣曲折艱難、出人意外的。真不容易啊!而此際恰好又值寒冬深夜,重讀1979年12月的"後記",復又為之慨然。
又一個十分重要的事情是新近出現的一件檔案,是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刑部為曹頫\案情而"移會"(行文轉達)內務府的,內容說明了幾個要點:
一、曹寅早先接受過趙世顯的八千兩一筆款項,這時也要追繳,著落到曹頫\身上。
二、但曹頫\此時已獲罪、抄家、枷號、家產人口(奴僕)掃數奉雍正之命"賞與"了繼任織造隋赫德(此事早經敘論過,見拙著《紅樓夢新證》),故無論京中或南方,都無"可追"之人了。
三、隋赫德因見曹寅之妻實在可憐,請得雍正同意,將賞他的家產人口中留給了她家一小點,庶可度命(此情我們亦早經知悉)。現在得知,這次"特恩"是給了她一處住宅,計房十七間半,奴僕"三對"。住房是在崇文門外蒜市口。北京的十七間半,約計當是一處小四合院。
四、當時南京負責追查此案的是署理江蘇巡撫尹繼善。曹頫\獲罪的表面原由是"騷擾驛站"(此事在《新證》也已有敘論),當然是雍正欲加之罪、藉故發作的一個小"由頭",真正緣故還是政治黨爭所牽涉的下層人員的問題。其來龍去脈,《新證》已備加引述。(一些研究者強調曹家獲罪是純經濟原因,未免太天真了。)
我在此特別向讀者說明的卻在於另外兩點:
一是曹雪芹旗籍,這件檔案又一次證明:該管曹家的官署是內務府和正白旗滿洲都統。這就是說:曹家從最早就是正白旗滿洲旗分內的內務府包衣人。據清代官書所載,曹家歸旗的最早一代人曹錫遠就是"正白旗包衣人",從來也沒有變改旗籍的事。(至於有人根據此件新出檔案反而強調主張曹家仍是"漢軍",那純係對歷史制度的誤解。)
二是曹雪芹自幼家遭巨變之後,第一步流落,就是遷居到了北京的崇文門外的蒜市口。此事極關重要。因為這實際是我們第一次得知的雪芹居處的一個確切地點,--而且他竟是被摒於內城之外了!
不但如此,本文記敘過的畫家齊白石傳述的那件雪芹佚聞--貧困寄居臥佛寺,也發生了新的意義:臥佛寺,即在崇文門外,從蒜市往北往東一點,沒有多遠就到了臥佛寺。過去,我雖然基本上相信齊先生的傳聞,但有一個懷疑未能解決,即內府旗人,不應(不許可)居在外城。現在則知道,既然雪芹從小一到北京,就是被安排在"崇外"蒜市口的,就住外城,那麼他此後更加貧困的時期,連蒜市口的故居也無有了,這才寄身暫棲於臥佛寺的,這完全合乎歷史實際,更無疑問了。這個問題的解決,令人十二分高興,這真是一件大事。
崇文門,是北京內城的"前三門"的左邊的城門,亦即內城南一面城牆的三座大門的東邊一門。西邊的叫宣武門,"宣南"即它的門外的外城地區,由於歷來為文人墨客名流所寓居,故很重要,也很富盛。"崇外"則除了"花兒市"(即蒜市口之北),就沒有什麼真正繁華之處了,比較冷落,有些地點帶著"下層社會"的味道;當然,名勝古跡,還是很多。這也可以說明,雪芹愛和敦家弟兄常到東便門外"二閘"等地去遊玩,那是他從小就常到之處了。
這一切,給我們增添了比原先廣闊得多的想像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