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詳紅樓夢--舊時真本(之二)
五詳紅樓夢--舊時真本(之二)
周汝昌的「紅樓夢新證」增訂本中游「舊時真本」的資料(第九二七至九四○頁)。我把它整理歸納了一下,分列出來,代加著重點:
1平布青著「霞外(提手旁鹿下加困)屑」卷九:「石頭記」原本內湘雲嫁寶玉,故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寶釵早寡,故有「恩愛夫妻不到冬」謎語。此本與程本先後出刻本,此本遂湮。平氏在北京琉璃廠的書店買到一部,被同年朱味蓮攜去。
2蔣瑞藻「小說考證」卷七引「續閱微草堂筆記」:戴誠夫曾見一舊時真本,「後數十回文字皆與今本絕異。」榮寧籍沒後皆極蕭條,寶釵亦早卒,寶玉無以作家至淪為擊柝之流,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仍成夫婦。
臞蝯「紅樓夢佚話」:同。
趙之謙「章安雜記」(咸豐十一年稿本)引「滌甫師」言:紅樓夢〔按:顯指八十回本「石頭記」〕尚有四十回,至寶玉作看街兵,史湘雲再醮與寶玉,方完卷。想為人刪去。
3董康「書舶庸譚」卷四:「先慈嘗語之云:幼時見是書原本,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惟湘雲,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也。」
王伯沆王希廉本紅樓夢,引濮文[走之旁加顯](字青士)言:「都中『癡人說夢』云:寶玉系娶湘雲,後貧苦。……──有似拾煤渣時光景。」(批「貧窮難耐淒涼」)「寶玉實娶湘雲,晚年貧極,夫婦在都中拾煤球為活雲。」(批第二十一回)「……曾在京師見『癡人說夢』一書,頗多本書異事,如寶玉所娶系湘雲,其後流落饑寒,至棲於街卒木棚中云云。」(批第四十九回)周汝昌按:甲戌本後有濮文[走之旁加顯]跋語。苕溪漁隱著「癡人說夢」、二知道人著「紅樓夢說夢」、夢癡學人著「夢癡說夢」中無所引之八十回後事。此或濮氏誤稱,或王氏誤記,必系另一書。
4扈功「記傳聞之紅樓夢異本事」引畫家關松房述陳[左弓上山下支]庵言:光緒初曾見南京刻版舊本,寶釵產後病死,湘雲寡,在醮寶玉。寶玉曾淪為看街人,住堆子中──昔日街口例有小屋,為看街人居住守望之處,俗稱堆子。──北靖(〔靜〕誤)王路過,未出侍候,為僕役捉出,將責打,王聞寶玉呼辯,認出聲音,延入王府。作者自雲當時也在府中,同住賓館,遂得相識,聞述身世,乃作此書。周汝昌按:王夢阮著「紅樓夢索隱提要」云:乾隆索閱,將為禁書,曹雪芹乃一再修改;內廷進本取吉祥,因此使鰥寡的寶玉湘雲結合。此說如屬實,亦必已寫寶湘貧極為丐,方可撮合二人,適足證明此本非他人所補撰。縱非真原本,亦當是真本迷失之後有知七情節而循擬以為續補者。
5「紅樓夢補」犀脊山樵序:曾見京中原本,僅八十回,敘至金玉聯姻,黛玉謝世而止。金玉聯姻,蓋奉元妃之命,寶玉無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鬱而亡。
6境遍佛聲著「讀紅樓夢札記」(載一九一七年三月「說叢」第一期):相傳舊本末卷作襲人嫁琪官後家道興隆,既享溫飽,不復憶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賞雪,忽聞門外誦經化齋聲甚熟悉,而一時不能記憶為誰,遂偕小婢自戶審視,化齋者恰至門前,則門內為襲人,門外為寶玉,彼此相視,皆不能出一語,默對許時,二人因仆地而歿。
7「石頭記集評」卷下,引傅鍾麟言:聞有抄本,與坊本不同,寶玉走失後甄寶玉始進京,至賈府,人皆錯認為寶玉。鶯兒竊窺之,深替寶釵後悔,不若嫁與此人,亦是一樣。甄寶玉夢寶玉已為僧,告以出家原因,並雲神遊太虛,聞黛玉乃神女,已歸位。……〔按:甄寶玉進京至賈府,寶玉走失,以及神遊太虛聞黛玉云云,皆程本情節,顯系程本出版後據以改寫的一個抄本。〕8萬松山房叢書本「飲水詩詞集」唯我跋:曾見「石頭記」舊版,不止一百二十回,結局有湘雲流為女傭,寶釵黛玉淪落教坊。某筆記雲乾隆幸滿人某家,適某外出,檢書籍,得「石頭記」,挾其一冊而去。某歸大懼,急就原本刪改進呈。乃付武英殿刊印,書僅四百部,故世不多也。今本即當時武英殿刪削本也。見原本始知釵黛淪落等事確犯忌。
9一九四二年冬,日籍哲學教授兒玉達童告北大文學系學生張琦翔云:日本有三六橋百十回紅樓夢,內容有寶玉入獄,小紅探監;小紅與賈芸結[衣補旁加離];寶釵難產而卒,寶玉娶湘雲;探春遠嫁──「杏元和番」;妙玉為娼;鳳姐被休棄。三六橋即蒙人三多,清末官至庫倫辦事大臣,未嘗至日本。或雲此本仍在上海。張琦翔「讀紅樓夢札記」(載一九四三年六月北大文學)中提及三六橋本,後三十回誤作後四十回。
十褚德彝跋幽篁圖(曹雪芹畫像題記,傳抄本):宣統年間在京見端方藏紅樓夢抄本,寶玉湘雲有染,及碧痕同浴處,多媟褻語。八十回後黛死娶釵同今本;但「婚後家計日落,流蕩益甚,逾年寶釵以娩亡,寶玉更放縱,至貧不能自存。欲謀為拜堂阿(無品級之管事人,錢糧略高於步兵,提升可補筆帖式),以年長格於例」,甚至充任撥什庫(佐領下掌管登記檔冊發餉之兵丁,須識滿漢字,亦服雜役如糊飾宮殿、掃雪除草等。周汝昌疑與「拜堂阿」顛倒)。湘雲新寡,「窮無所歸」,遂為寶玉續絃。蔣玉菡脫樂籍後擁巨資,在外城設質庫,寶玉屢往告貸,終欲令鋪兵攆逐,襲人斥之方罷。一日大雪,市苦酒羊胛,與湘雲縱飲賦詩賞雪,強為歡樂。九門提督路過,以失儀為從者所執,視之乃北靖王也。王念舊,賙贈有加,送入鑾儀衛充雲麾使,迄潦倒以終。
上列十項,1是根據「恩愛夫妻不到冬」謎語寫寶釵早寡──當然是嫁了別人,不是寶玉,寶玉在此本內與湘雲白頭偕老。寶釵制竹夫人謎是甲辰本代補的,謎下批:「此寶釵金玉成空。」此本是看了批語全刪的甲辰本續書的,再不然就是為了遷就「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不管這句批語。這刻本與程本先後出版,即使在程本後,似乎不會是看了程本,改寫後四十回。
7是根據程本改寫的。8的記載中引乾隆攜去一冊的軼事,書主急刪改進呈,刪削本即程本。但是我們知道程本的來歷並不是這樣。當然這是附會的傳說。不過既然說程本是此本刪削而成,可見這部「舊版石頭記」的內容大部份與程本相同,顯然是添改程本的又一刻本。第三十二回湘雲在家裡已經操勞,替叔嬸做針線,不難聯想她幫傭,但是當時的僕人都是賣身為奴,當然是抄家的另一面,驚心動魄,釵黛入教坊,更殺讒過癮,是清末林黛玉艷幟的先驅。周汝昌似也欣賞此本的構想,不過入教坊色情氣氛太濃厚,不合「社會主義的寫實主義」的要求,因此只推測八十回後史家抄沒時──根據「自傳說」,周汝昌認為史家影射曹雪芹的舅公李煦家,與曹家先後籍沒──湘雲與其他婦女同被發賣「為奴為『傭』」,並舉出雍正二年李煦事敗後,總管內務府的一道奏摺為例:
准〔『淮』誤〕總督查弼納來文稱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錢仲[王睿]等男女並男童幼女共二百餘名口,在蘇州變賣迄今將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為旗人,無人敢買。現將應留審訊之人暫時候審外,其餘記檔送往總管內務府衙門,應如何辦理之處,並經具奏,奉旨:依議,欽此。經派江南理事同知和升額解送前來等因,當經臣衙門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婦人一及幼女一不記外,現送到人數共二百二十七名,其中有李煦之婦孺十口,除交給李煦外,計僕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其留候審訊錢仲[王睿]等八人,俟審明後,亦交崇文門變價等因,為此繕摺請旨。……
──「紅樓夢新證」第九二○頁
明朝對大臣最酷虐,動不動庭杖,抄家不知道是否也有時候妻女如教坊,家屬發賣為奴。清朝沒有。但看李煦這件案例,「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送到北京,共二百二十七人。減去「李煦之婦孺十口」──交給李煦了──還剩「僕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僕人按男女年貌體力技能,分五十一個等級定價變賣。周汝昌認為「五十一」為音譯人名,崇文門監督的名字,滿清政府絕對不會譯得這樣滑稽,嘲弄自己滿人。
1、7、8都是續書,十種「舊本」剔去三項後,5、6兩種與史湘雲無關,也先擱過一邊再說。剩下2、3、4、9、十這五項,內中9看似可信性高──「三六橋百十回紅樓夢真本」。周汝昌也非常重視,因為「所述情節,與近今研究者推考所得的結果,頗有吻合之點」。當是之下列數點:1蒙古王府本第三回有條批:「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周汝昌認為證實全書一百十回──八十回本加「後卅回」。〔我在「三詳紅樓夢」裡解釋過,此處的「百十」與「千百」、「萬千」同是約計,並不能推翻第二十五回畸笏批的「全部百回」與第二回戚本、蒙本總批「以百回之大文……」〕2「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似指寶玉湘雲偕老,而回前總批說:「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周汝昌曲解總批為中間還隔著金玉姻緣,將來湘雲的事黛玉不必管。〔前面說過,「白首雙星」是從早本保留下來的回目,結局已改,因此衝突,批者代為遮蓋辯護。〕3俞平伯把十二釵冊子上關於鳳姐的「拆字格」預言拆成「冷來休」,主休棄。此外太虛幻境關於妙玉的曲文分明預言墮落風塵。畸笏有一再提起「抄沒、獄神廟諸事」、「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似都符合此本情節。
賈芸紅玉的戀愛是一七六○本新添的,伏下抄沒時與抄沒後他們倆是兩員大將,一個「仗義探庵」,一個在獄神廟援助寶玉。三六橋本兼有一七六○以來與第一個早本的情節,當是根據早本續書,兼采脂批內的線索。續書人看過庚本,從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上知道有「後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後湊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關於「抄沒、獄神廟諸事」的批語,逕將獄神廟當作監獄。此人應是曹雪芹親友圈的外圍人物,但是顯然與畸笏沒有接觸。
兒玉達童教授述及此本時,因為語言不通,用筆談,講到探春,寫了「遠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該是封號。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春出國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占花名酒令,探春抽到杏花,主得貴婿。眾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原來這句頑話也是預言,而且探春作王妃也應當是番王妃,才合遠嫁的預言。
第六十三回來自極早的早本,當時元妃還是王妃,當然也就不會有元妃的封號。──元春封元妃非常特別,因為從前女子閨名不讓外人知道,妃嬪封號用自己名字的史無前例。金廢帝海陵王有個元妃,大概作者喜愛這名字。而且元春稱元妃也更容易記憶,正如多渾蟲之妻燈姑娘改稱多姑娘。書中幾百個人物,而人名使人過目不忘,不是沒有原因的。但是元春改為貴妃後,起初只稱賈妃,因此第十八回省親一節清一色都是賈妃,只有寶玉晉見的一小段接連三個「元妃」,前幾句剛提起寶玉的時候又有個「元妃」。
書中寶玉的年齡減低好幾次,最初只比元春小一歲,所以第二回敘述元春誕生後,各脂本都是「次年有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寶玉還是十五歲,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歲(見「二詳紅樓夢」)。第十八回也是寫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詩聯,是準備用詩聯作結──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的標誌;回前附葉沒有書名,與第七十五回一樣,兩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見「三詳」)。寶玉晉見一段,先事賈政報告園中匾對都是寶玉擬的。
元妃聽了寶玉能題,便含笑說:「進益了。」賈政退出。賈妃見寶林二人益發比別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軟玉一般;因問寶玉為何不進見,賈母乃啟無職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進來。小太監出去引寶玉進來,先行國禮畢,元妃命他近前,攜手攬於懷內,又扶其頭頸笑道:「比先竟長了好些。」一語未終,淚如雨下。尤氏鳳姐等上來啟道:「筵宴齊備,請貴妃游幸。」元妃等起身,命寶玉道引。
此回只有這四次用「元妃」都與寶玉有關。一提起釵黛,就又還原,仍用「賈妃」,而此處稱寶釵黛玉為「寶林二人」,顯然這一場沒有寶玉,二寶不致混淆不清。看來早本此回寶玉已經十七八歲,與賈珍賈璉同等身份,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晉見。「攜手攬於懷內」等語,是對小孩的動作與口吻,當是一七五四本最後一次改小年齡後,一七五五年加的潤色,感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這次添寫寶玉晉見時用的。因此遲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這名稱,「杏元和番」則是第一個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數太多,以至於「元」字封號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節末尾分段,看得出此節是後加的,原稿本中間插入兩頁,末了忘了指示,令抄手「續下頁」。但是回內怡紅夜宴並沒改寫過,因此還留著兩個漏網之魚的「王妃」。席上行占花名酒令,襲人拈到「桃紅又是一年春」,麝月拈到「開到荼蘼花事了」,預言襲人別嫁,最後只剩下一個麝月。第一個早本內元春是王妃,看來當時已有第六十三回,結局已有麝月獨留,襲人別嫁──湘雲達到了與她同嫁一人的願望,而仍舊不能相聚。
三六橋本的續書人如果僅知道早本情節,遵循著補撰,就不會用杏元封號,犯了元妃的諱。換一個字還不容易?顯然「杏元和番」這一回是直接從第一個早本上抄來的。續書人手中有這本子。
三六橋本雖然是續書,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內,仍舊是極珍貴的。既然四○初葉還在日本,只要在戰火中無恙,日本也有研究紅樓夢的,一經喚起廣大的注意,也許不久就會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聲「或雲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樣,曇花一現,又遺失了,似是隱匿起來,避免「收歸國有」。
「舊本」之四──南京刻本──寫寶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於乾隆元年,上諭廢除京師的巡檢官:「……外城街巷孔多,慮藏奸匪,各樹柵欄,以司啟閉,……其柵欄仍照舊交與督察院五城及步兵統領,酌派兵役看守。」(「東華錄」)。我在報上看見台灣鹿港古跡的照片,也有攔街的木柵,設門,不過沒有附有小屋,大概因為氣候暖,不像北方,看守人至少要個木柵遮蔽風雪。中土已經湮滅了的,有時候在邊遠地區還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楊米人「都門竹枝詞」有:「趕車終日不知愁,堆子吆喝往下瀏」;「堆子日斜爭潑水,紅塵也有暫停時。」看街兵夜間打更,白天灑水淨塵,指揮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底,居中行走限官員轎馬,所以吆喝著叫騾車靠邊走,一靠邊就直往下溜。
「舊本」之二寫寶玉「淪為擊柝之流」。之三寫寶玉湘雲暮年,「夫婦在都中拾煤球(『渣』誤?)為活」,「流落饑寒,至棲於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棲於街卒木棚中,為『淪為擊柝之流』一語之正解,可見非謂寶玉本人充當看街兵,實即窮得無處住耳。」這推測得十分合理。
嘉慶九年,御史書君興奏:煤鋪煤缺,和土作塊。似是煤球之始,那麼乾隆年間著書時還沒有煤球。寶玉湘雲只是在垃圾堆裡揀出燒剩的煤核,有人收買,跟現在一樣。但是「街卒木棚」是個時代的標誌,使3成為可靠的原本。
關於此本內容的記載,只說「榮寧衰替」,沒提抄家。老了才赤貧,顯然不是為了抄家──八十回內看得出,絕對不會等寶玉老了才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賈家本來沒抄家。但是百回「紅樓夢」中兩府獲罪,榮府在原址苦撐了一個時期之後,也還是「子孫流散」,寶玉不到三十歲已經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寶玉十五歲「塵緣已滿了大半了」,見「二詳」──3寫寶玉老了才一貧如洗,顯然賈家並未獲罪,所以落到這田地尚需時日。沒抄家,也沒獲罪,寶玉湘雲白頭偕老──這分明就是第一個早本。
「榮寧衰替」──第一個早本其實還沒有寧府。董康傳述他亡母幼年看的書的內容,自然記不清楚了。不幸關於3的兩條記載都非常模糊,王伯沆引濮文[走之旁加顯]的話,所舉的出處,也把書名記錯了。
端方本──十──前八十回同程本,不過加了兩段穢褻的文字。寫寶玉湘雲先奸後(續)娶,大概是被「醉眠芍葯裀」引起了遐想。「八十回以後,黛玉逝世,寶釵完婚情節亦同,此後甚不相類矣。」想必娶寶釵也有掉包等情節。此本改寫程本,但是有一特色:
寶玉完婚後,家計日落,流蕩益甚;逾年寶釵以娩而亡,寶玉更放縱,至貧不能自存。欲謀為拜堂阿,以年長格於例,至充撥什庫以餬口。適湘雲新寡,窮無所歸,遂為寶玉膠續。
「家計日落」仍舊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賈璉說的「家道艱難」,需要緊縮,不過這是幾年後,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續書沒有不寫抄沒的,因為書中抄家的暗示太明顯,而此本刪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麼事都沒發生,又並不改成好下場,這樣寫實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這一部份來自第一個早本。寶玉窮到無法度日,已經「年長」,等到老了撿煤渣,「流落饑寒」,也正吻合。端方本採用這敗落的方式,當是因為歸罪於寶玉。這是個年代較晚的抄本,遲至一九一○年左右還存在,作風接近晚清的誇張的諷刺小說,把寶玉湘雲寫成最不堪的一種名士派。但是此處寫敗家子寶玉只用「放縱」二字,輕飄而含糊得奇怪,與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縱」遙相呼應──王夫人解釋襲人不收房的原因:「……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總(縱)有放縱的事,到(倒)能聽他的勸。」──後回寶玉的罪名不過是「放縱」,看來也是第一個早本的原文。當然原本不會有「拜堂阿」、「撥什庫」。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後從程本過渡到第一個早本,但是受程本後四十回作者的影響,也處處點明書中人是滿人,賣弄續書人自己也是滿人,熟悉滿洲語文風俗。
前面說過,關於第一個早本的記載模糊異常。「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維湘雲」,沒提寶釵嫁寶玉後才死。王伯沆引濮文[走之旁加顯]的話,更是口口聲聲「寶玉系娶湘雲」,「寶玉所娶系湘雲」,彷彿雙方都是第一次結婚。難道寶釵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寶釵後敗落的經過用第一個早本,因此娶寶釵是原有的。董康等沒提,大概因為是盡人皆知的情節。至於湘雲是否再醮,寶玉搞到生活無著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然後續娶湘雲;湘雲早先定的親如果變卦,也不會這些年來一直待字閨中,當然原著也是寫她結過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婦。寶玉鰥居多年,顯然本來無意續絃。他們的結合比較像中年孤苦的兩兄妹。連端方本也都沒插入色情場面寫他們舊夢重溫。
「舊本」之二,八十回後與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驟衰。抄沒後寶玉湘雲流落重逢而結合,應當年紀還輕,與第一個早本的老夫妻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據這早本續書,不過將流落提前,結婚宕後,增加戲劇性。「後數十會文字,皆與今本絕異」,是沒參用程本,似是較早的續書。大概不會有第一個早本的原文在內──用不上。
南京刻本──4──寫寶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靜王,不是重逢湘雲。此點南京刻本與2是互相排除的,並不是記載不全,顧此失彼,因為不可能先遇見湘雲,然後又遇見北靜王──2寫到寶玉湘雲重逢後結合,全書已完;如果是先遇見北靜王,那就已經轉運,不做看街人了,也不會再在淒慘的情形下遇見湘雲。這兩個本子似是各自分別續書,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將街卒木棚中過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再來細看南京刻本的內容:
畫家關松房先生云:「嘗聞陳[左弓上山下又,音tao]庵先生言其三十餘歲時(光緒初年)曾觀舊本紅樓夢,與今本情節殊不同。薛寶釵嫁後,以產後病死。史湘雲出嫁而寡,後與寶玉結[衣補旁加離]。寶玉曾落魄為看街人,住堆子中。一日,北靖王輿從自街頭經過,看街人未出侍候,為僕役捉出,將加[竹字頭加垂]楚,寶玉呼辯,為北靖王所聞,識其聲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書中作者自稱當時亦在府中,與寶玉同居賓館,遂得相識,聞寶玉敘述平生,乃寫成此書云云。
──扈功著「記傳聞之紅樓夢異本事」
寶釵死於產難,湘雲再醮寶玉,與端方本相同,遇北靜王也大同小異,且都誤作「北靖王」。扈功文內轉述關松房聽到的陳[左弓上山下又,音tao]庵的話,兩次都是口述。「靜」誤作「靖」顯然是扈功的筆誤。但是民初褚德彝記端方本事,也與近人扈功同誤「靜」為「靖」,未免巧合得有點不可思議。難道周汝昌引扈、褚二文,兩次都抄錯了?
「紅樓夢新證」書中錯字相當多。如果不是誤植,還有個可能的解釋:聽某某人說,也可能是書信上說的。如果扈功所引的是關松房陳[左弓上山下又,音tao]庵信上的話,那就是南京刻本於端方本間的一個連鎖。
其實這兩個本子的關係用不著「北靖王」作證。南京刻本把第一個早本的宿街卒木棚中渲染成自任看街兵,看街這樣的賤役,清初應是只有漢人充當。端方本注重書中是滿人這一點,改寫「充撥什庫以餬口」,表示一個滿人至不濟也還可以當撥什庫。
遇北靜王一節,端方本作寶玉「市苦酒羊胛,與湘雲縱飲賦詩」賞雪,「適九門提督經其地,以失儀為從者所執,視之蓋北靖王也。」苦中作樂賞雪,與蘆雪亭對照,借此刻畫二人個性。但是不及南京刻本看街巧遇北靜王,與職務有關,較渾成自然。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京師城外巡捕三營、督捕、督察院、五城所管事宜交步軍統領管理,換給「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印信(見「紅樓夢新證」第三五○頁)。步軍統領本來只管城內治安,自此兼管城外,「九門提督」是他的新銜。端方本內北靜王現任九門提督,也是此本的潤色,當代的本地風光。是端方本改南京刻本,應無疑義。
延入王府,端方本顯然認為太優遇了,改為代找了個小差使:「越日送入鑾儀衛充雲麾使,迄潦倒以終雲。」雲麾使如果執雲帚──也就是拂塵;省親時儀仗中「有有值(執)事太監捧著香珠繡帕漱盂掃塵等類,一隊隊過完」──畢抗旗傘輕便。后妃用太監,鑾儀衛想必另在滿人中挑選。
南京刻本末尾著書人根據寶玉口述,寫成此書,這著書的經過於楔子衝突,也與卷首作者自述衝突,顯出另手。但是重逢北靜王是否第一個早本原有的?
今本第十四、十五、十六回、第二十四、第七十一回都有北靜王。秦可卿出殯途中,北靜王初次出場。「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秦氏。第一個早本還沒有寫秦氏喪事的第十四、十五回。
第二次提起北靜王,是第十六回林如海死後黛玉從揚州回來,寶玉將北靜王所贈的[脊鳥][令鳥]香串轉贈黛玉,被拒絕了。早本黛玉初來時已經父母雙亡,後改喪母后寄居外家多年,方才喪父(見「二詳」)。因此初名「石頭記」時沒有林如海病重,黛玉回揚州的事,當然也沒有自揚州回京,與寶玉那一小場戲。
第二十四回主要是介紹賈芸,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賈芸初見紅玉一場,又介紹紅玉,早本舊有的人物。通回都是新材料,只把早本寶玉初見紅玉一場用了進去,加上兩句提起賈芸的對白。寶玉紅玉一節這樣開始:
這日晚上從北靜王府裡回來,見過賈母王夫人等,回至園內,換了衣服,正要洗澡。襲人因被寶釵煩了去打結子,秋紋、碧痕兩個去催(炊)水,檀雲(全抄本作「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現在家中養病。雖還有幾個做粗活聽喚的丫頭,估量著叫不著他們,都出去尋伙覓伴的頑去了。
寫此節時,晴雯的故事還與金釧兒的故事相彷彿。書名「紅樓夢」期之前有個時期,添寫金釧兒這人物,晴雯改為孤兒,因將此處的晴雯改檀雲(見「三詳」)。所以加金釧兒時改寫過此節,一七六○本將此節收入全新的第二十四回,又改寫過一次。兩次中有一次順便一提北靜王,免得冷落了這後添的人物。原先寶玉也許是從親戚家回來。
前面說過,加了賈赦邢夫人迎春後,才寫第七十一回。回內賈母做壽,賀客有北靜王與北靜王妃。
有北靜王的五回都是後添的。第一個早本沒有北靜王,因此結尾也不會有寶玉重逢北靜王。那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場。
南京刻本前文應有北靜王,否則無法寫重逢北靜王。因此南京刻本前部是今本。它也是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而不是通部補撰傳聞中的早本。
關於此本的記錄,敘事層次不清,說到續娶湘雲,下接「寶玉曾落魄為看街人」。如果看街巧遇北靜王,因禍得福後才續絃,那在湘雲這方面就毫無情義可言了。但是寶玉在王府認識了著書人,想必就是同住賓館時自述身世──包括續娶湘雲的事。所以先續絃後落魄。這也就是第一個早本的結局:寶釵產後病故,續娶湘雲,後貧苦。後人複述,偏重續書杜撰的遇貴人一節,因為故事性較強,便於記憶,而原本後部是毫無變故的下坡路,沒有獲罪,更沒有抄家──並不是略去不提。
端方本這一部份用第一個早本,只到「年長」時窮得過活不了,續娶湘雲為止,而南京刻本一直到末了晚年流落,不過把街卒木棚過宿加油加醬說成看街。端方本續書人手中未見得有第一個早本,大概就是參用南京刻本改寫程本。
端方本改看街兵為撥什庫,而看街又來自宿街口木棚中,可見原本內沒做任何工作,也沒找過事。但是原本寶玉搞到過不了日子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所以端方本此處插入找事一節,就用超齡作為不合格的理由。
湘雲不識當票(第五十七回),可見社會上的事一無所知。她與寶玉一樣任性,而比寶玉天真,所以是跟她在一起才終於落到絕境中。湘雲精於女紅,但是即使領些針線來做,也需要世故些,上門走動,會趨奉逢迎。
第一回「好了歌」有:「金滿箱,銀滿箱,展(轉)眼乞丐人皆謗。」甲戌本夾批:「甄玉賈玉一干人。」並沒有說湘雲做乞丐。講寶玉也著重在「謗」字上,可能僅只是說一成了窮光蛋,人人都罵不上進。當然,這一系列批語已經不是批第一個早本了。稍前有這兩句歌詞:「說什麼粉正濃,脂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甲戌本夾批:「寶釵湘雲一干人。」作批的時候寶釵早卒,已經改去。
但是第一個早本內寶玉湘雲再婚這樣遲,然後白頭偕老,縱使流落,顯然並未失散了再重逢。「舊本」之二寫湘雲為丐,無非是為了使她能在風雪之夜與敲更的寶玉重逢。
因此湘雲為丐與寶玉打更一樣,都不是原有的。他們倆生活在社會體系外,略似現代西方的嘻痞──進來大都譯為「嘻皮」,不免使人聯想到「嘻皮笑臉」,其實他們並不──但是嘻痞是寄生在富裕寬容的社會上──對年輕人尤其寬容,老了也還混不下去。寶玉湘雲晚景之慘,可想而知。
庚、戚本第二十二回有兩則極長的批注,批寶玉續莊子的事。第二段如下:
黛玉一生是聰明所誤。……阿鳳是機心所誤。寶釵是博知所誤。湘雲是自愛所誤。襲人是好勝所誤。皆不能跳出莊叟言外,悲亦甚矣。
黛玉太聰明了,過於敏感,自己傷身體。寶釵無所不知,無所不曉。娶了個Mrs.Know-all,不免影響夫妻感情。「湘雲是自愛所誤」,只能是指第一個早本內,再醮寶玉前,其實她並不是沒有出路,可以不必去跟寶玉受苦,不過她是有所不為。
「阿鳳是機心所誤」,可見第一個早本已有鳳姐,此回要角之一,更可以確定第二十二回來自最初的早本。
第三十一回襲人吐血,「不覺將素日想著後來爭榮誇耀之心盡皆灰了,眼中不覺滴下淚來。」「襲人是好勝所誤」,是說賈家敗落後,她恨寶玉不爭氣,以至於琵琶別抱。這條批是批第一個早本,當時已有襲人別嫁的情節,這也是一個旁證。第三十二回隱約提起的湘雲襲人十年前西邊暖閣夜話,同嫁一個丈夫的願望,預言不幸言中而又不中。襲人另外嫁人,總是年輕的時候,於湘雲一去一來,相隔多年,根本沒有共處過。
書中用古代地名,諱言京城是北京,早本尤其嚴格。北京分裡城外城。端方本內蔣玉菡的當鋪開在外城,又是端方本特有的筆觸,與此書的態度相悖。
第一個早本內襲人並沒有與蔣玉菡一同奉養寶玉夫婦,因為與寶玉湘雲的下場不合。襲人嫁的是否蔣玉菡,嫁後是否故事還發展下去,不得而知。蔣玉菡嫌寶玉屢次來借錢,要叫鋪兵驅逐,「為襲人所斥而罷」,大概是端方本編出來罵寶玉的。南京刻本就沒有──複述者該不會遺漏這樣觸目的情節。
端方本續書人鄙視寶玉,想必是因為第一個早本對寶玉的強烈的自貶。
此本還沒有卷首作者自述一節,但是那段自述寫得極早。在這階段,此書自承是自傳──當然是與脂硯揉合的自畫像。第一個早本的「老來貧」結局卻完全出於想像。作者這時候還年輕,但是也許感到來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傳性的資料此本毫不掩飾,用了進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晉,在書中也是王妃。但是避諱的要點完全隱去,非但不寫抄家,甚至避免寫獲罪。第一個早本離抄家最遠,這一點非常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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