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詳紅樓夢——改寫與遺稿(之二)
四詳紅樓夢——改寫與遺稿(之二)
既然尤三姐除了賈珍還許多別人,顯然刪去賈蓉尤三姐的事,不是為了她不然太濫了,而是因為第六十三回內的賈蓉太不堪這是唯一的一次他沒有家中長輩在場,所以現出本來面目尤三姐還跟他打打鬧鬧的,使人連帶的感到鄙夷,不像前引的一段裡的「眾人」,不過人影幢幢,沒有具體的形象。
因此第六十七回回首刪去賈珍賈蓉悼念尤三姐,後又保留賈珍,因為如果不提賈珍傷感,也不近人情。所以回首這一句是此回的三個本子之間的一個連鎖,可知戚本最早,全抄本較晚,已卯本抄配的武庵本最晚。
一七六○本寫鳳姐把紅玉調了去之後,連帶改第二十九,第六十七回,免得紅玉一去石沉大海。但是「庚辰秋月定本」一七六○本缺第六十四回,六十七回。如果作者剛改了第六十七回,鄭重其事的最新「定本」似乎不會缺這一回。該是一七六○年後找到了第六十七回才改的。一七六二年冬作者逝世,因此全抄本此回與武裕庵本都是一七六一、六二間改的。
這兩個後期本子的分別在下半回,「聞秘事鳳姐訊家童」的對白上。興兒敘述賈蓉「說把二姨娘說給二爺」:
鳳姐聽到這裡,使勁啐道:「呸!沒臉的記忘八蛋,他是你那一門子的姨奶奶?」興兒忙道:「奴才該死。」鳳姐道:「怎麼不說了?」興兒又回道:「二爺聽見這個話,就喜歡了,……」
—— 全抄本
武本在「奴才該死」句下多出這一段:
往上瞅著不敢言語。鳳姐兒道:「完了嗎?怎麼不說了?」興兒方才又回道:「奶奶恕奴才才敢回。」鳳姐啐道:「放你媽的屁,這還什麼恕不恕了?你好生給我往下說,好多著呢!」
此處顯然原意是「奴才該死」句下頓住了,有片刻的沉默,因此鳳姐問:「怎麼不說了?」這是像莎士比亞劇中略去動作,看了對白,可以意會。但是後來怕讀者不懂,加上武本是定稿,除了這一段改得有點多餘,另添了幾節極神妙的潤色。
戚本最早,武本最晚的這次序,只有一個矛盾。第六十五加興兒說他在二門上該班。戚本第六十七回旺兒說「興兒在新二奶奶那裡呢」,賈璉出門,「特留下他在這裡照看尤二姐,故此未曾跟了去」戚本獨有的一段對白。洩漏消息的「新二奶奶」「舊二奶奶」的話,戚本是平兒聽旺兒在二門上說的;他本是一小丫頭告訴平兒她「在二門裡頭」聽見兩面三刀個小廝廝興兒喜兒說的,顯然興兒在二門上當差,與第六十五回吻合。但是武本又多出這兩句對白:鳳姐訊問偷娶尤二姐的經過,「又問興兒:「誰伏侍呢?自然是你了。』興兒趕著碰頭,不言語。」怎麼武本興兒還是在小花枝巷?不過是尤二姐一過門就調去的,戚本是賈璉出門才留下他去照看那邊。其實還是戚本近情理,因為鳳姐當他跟著出門了,不會起疑。已卯本抄配的第六十四回曾經說明這一層:「府裡家人不敢擅動,」鮑二續娶多姑娘後住在外面,所以叫他們夫婦倆去伏侍尤二姐。
全抄本第六十五回,尤二姐還在說「你們拿我們作愚人待」是較早的本子。此回各本都是興兒在二門當值。因此全抄本的第六十五,六十七回屬同一時期,新改了興兒在二門值班,前後一致。這兩回又都再改過一次,即他本第六十五回與武本。此後作者大概不久就去世了,離上次改又隔了一兩面年,所以忘了興兒改二門當值,又派他到小花枝巷了,兩次改都帶改尤三姐,有限度的代為洗刷。
第六十七回再三提起賈璉出門。回末鳳姐定計,預備不等賈璉回來就實行。下一回開始:
話說賈璉起身去後,偏遇平安節度巡行在外,約一個月方回。賈璉未得確信,只得住在下處等候,及至回來相見時,事情辦妥回和將是兩個月的限了。誰知鳳姐心下早已算定,只待賈璉前腳走了,回來傳各色匠役,收拾東廂房三間,照依自已正室一樣妝飾陳設,至十四日便加明賈母王夫人,說十五一早要到姑子廟進香去,只帶了平兒豐兒周瑞媳婦旺兒媳婦四人,興兒引路,一直到了二姐門前叩門。
分明是上一回賈璉去平安州前鳳姐已經發現了尤二姐的事,回末才送賈璉動身,然後收拾房子去接尤二姐回來。所以戚本第六十七回年代雖早,已經是第六十七回乙。改寫第六十七回時,第六十八回沒連帶改,因此兩回之間不銜接。
這第六十七回乙裡面,寶黛去謝寶釵送土儀:
黛玉便對寶釵說道:「大哥哥辛辛苦苦的,能帶了多少東西來,擱的住送我們這些,你還剩什麼呢?」寶玉說:「可是這話呢!」寶釵笑說:「東西不是什麼好的,不過是遠路帶來的土物,大家看著,略覺得新鮮似的。我剩不剩什麼要緊,我如今果愛什麼,今年雖然不剩,明年我哥哥去時,再叫他給我帶些來,有什麼難呢?」寶玉聽說,忙笑道:「明年再帶了什麼來,我們還要姐姐送我們呢,可別記忘了我們。」
薛蟠本來是因為了挨柳湘蓮一頓打,不好意思見人,所以藉口南下經商,出門旅行一趟,薛姨媽還不放心,經寶釵力勸,才肯讓他去,(第四十八回)怎麼寶釵預期他明年再去?聽上去他年年都到江南販貸。他本此段如下:
寶玉見了寶釵便說道:「大哥哥辛辛苦苦的帶了東西來,姐姐留著使罷,又送我們。」寶釵笑道:「原不是什麼好東西,不過是遠路帶來的土物兒,大家看著新鮮些就是了。」黛玉道:「這些東西我們小時候倒不理會,如今看見,真是新鮮物兒了。」寶釵因笑道:「妹妹知道,這是俗語說的,物離鄉貴,其實可算什麼呢?」寶玉聽了,這話正對黛玉方纔的心事,速忙拿話岔道:「明年好歹大哥哥再去時,替我們多帶些來。」黛玉瞅了他一眼,便道:「你要,你只管說,不必拉扯上人。姐姐你瞧,寶哥哥不是給姐姐來道謝,竟又要定下明年的東西來了!」說的寶釵寶玉都笑了。
寶釵那句「明年我哥哥再去時」刪掉了。但是為了保留黛玉末了那句雋語,不得不讓寶玉仍舊說:「明年好歹大哥哥再去時」,好在是笑話,不相干。薛蟠今年去了,也說定明年還會去。
第四十八回薛蟠去後,香菱進大觀園跟寶釵住,庚本有條長批:「細想香菱之為人也,根基不讓迎探,容貌不讓鳳秦,端雅不讓紉釵,風流不讓湘黛,賢惠不讓襲平,所惜者青年罹禍,命運乖蹇,足(卒?)為側室,且雖曾讀書,不能與林湘輩並馳於海棠之社耳。然此一人豈可不入園哉?故欲令入園,終無可入之隙,籌劃再四,欲令入園必阿呆遠行後方可。然阿呆兄又如何方可遠行?曰名不可,利不可,正事不可,必得萬人想不到,自已忽一發機之事方可。因此思及情之一字,及(乃)呆素所誤者,故借情誤二字生出一事,使阿呆遊藝之志已堅,則菱卿入園之隙方妥。回思因欲香菱入園,是寫阿呆情誤;因欲阿呆情誤,先寫一賴尚華(榮);實委婉嚴密之甚也。脂硯齋評。」
如果薛蟠年年下江南,香菱每年都有好幾個月可以入園居住,稀鬆平常;向黛玉討教,以她的姿質與熱心,早成了一位詩翁了。因此要寫香菱入園學詩,必須改去薛蟠每年南下,而造成一個特殊的局面,使薛蟠破例南下一次,給香菱一個僅有的機會入園。
各本第六十七回都寫薛姨媽感激柳湘蓮救過薛蟠性命,當然上一回有柳湘蓮打退路劫盜匪,援救薛蟠,前嫌盡釋,結拜弟兄一同回來,前文又有戲湘蓮,打薛蟠,二人的一段糾葛。戚本與眾不同的地方,不過是薛蟠每年下江南,唯有這一次遇盜。改為薛蟠從不出門經商之後,利用原有的蟠柳事件促使薛蟠出外,即緊湊又自然。原來的安排是蟠柳事件促使柳湘蓮出外闖了禍出門避風頭,剛巧遇見每年南下的薛蟠又巧遇賈璉,因此途中草草聘下尤三姐,不及打聽這一點也保留了,直到到一七五六年才把「柳湘蓮懼禍走他鄉」改為原定旅行。
早本薛蟠戲柳湘蓮,是否與今本相同,也是在賴大家? 第五十五回鳳姐與平兒慮到「將來還有三四位姑娘,還有兩三個小爺,一位老太太,這幾件大事未完呢。」鳳姐說不要緊,寶黛一娶一嫁有老太太出私房錢料理,「二姑娘是大老爺那邊的,也不算。剩了三四個(探春,賈蘭),滿破著每人花上一萬銀子;環哥娶親有限,花上三兩銀子,不拘那裡省一抿子也就勾了。老太太事出來,一應都是全了的」又慶幸探春能幹:「我正愁沒個膀背,雖有個寶玉,他又不是這裡頭的貨,總收伏了他也不中用;大奶奶是個佛爺,也不中用;二姑娘更不中用,亦且不是這屋裡的人。四姑娘呢,蘭小子更小,環哥兒更是個燎了毛的小凍貓子……」(各本同)
迎春是賈赦之女,「不是這屋裡的人」,顯然「這屋裡」指榮府二房。惜春是寧府的人,怎麼倒算進去?此外舉出的人全都是賈政的子女媳婦孫子。
賈政這一支男婚女嫁,除了寶玉有賈母出錢之外,鳳姐歧視賈環,他娶親只預備花三千兩,此外「剩了三四個」,每人一萬兩。去掉寶玉賈環,只剩下探春賈蘭二人,至多只能說「兩三個」,「三四個」顯然把惜春算了進去。
兩次把惜春視為賈政的女兒,可知惜春本來是賈政幼女,也許是周姨娘生的,今本惜春是賈珍之妹,是後改的,在將「風月寶鑒」收入此書的時候。有了秦可卿與二尤,才有賈珍尤氏賈蓉,有寧府。
第二回冷子興講到賈家四姊妹,迎春是「赦老爹前妻所出」,當然「政」字是錯字,不然迎春反而比元春賈珠大。全抄本作「赦老爺之女,政老爺養為已女」。書中只有「大老爺」「二老爺」,並沒有「赦老爺」「政老爺」的稱呼。「老爹」在「儒林外史」裡是通用的尊稱。「爺」字與庚本的「政」字同是筆誤。
戚本此處作「赦老爺之妾所出」,「爹」也誤作「爺」了;妾出這一點,大概是有正書局的編輯根據第七十三回改的,回內邢夫人說迎春「你是大老爺跟前人養的」,與「前妻所出」衝突。至於是否作者自改,從前人不大興提妾,「赦老爺之妾所出」這句在這裡有突兀之感,應當照探春一樣稱為「庶出」而探春「也是庶出」。
因此這句四個本子各各不同,其實只分兩種:1 「赦老爹前妻所出」(甲戌、庚本)。2 「赦老爹之女,政老爹養為已女」(全抄本)。
全抄本這句異文很奇怪,賈政不是沒有女兒,為什麼要抱養侄女?不管邢夫人是她繼母還是嫡母,都應當由邢夫人撫養。當然這反映出邢夫人個性上的賈政也不能這樣不顧到嫂嫂的面子。「養為已女」這句如果是妄人代加的,也沒誰對迎春的出身這樣有興趣。
這句的目的當然是解釋為什麼住在賈政這邊賈赦另住,來回坐騾車上街。經過榮府正門,進另一個大門。但是這一段介紹四姊妹完畢後,總結一句:「因史太夫人極愛孫女,都跟在祖母這邊一處讀書,」有了這句,就用不著「政老爹養為已女」了。所以各本都有,只有全抄那句是個漏網這魚。想必作者也覺得賈政領養迎春不大合理,所以另抄了個解釋,刪去此句,只剩下「赦老爹之女」,只怕人誤會是邢夫人生的因為直到第七十三回才自邢夫人口中說出她沒有子女所以改為「赦老爹前妻所出」。在第七十三回又改為姬妾所生,那純粹是為了邢夫人那段獨白,責備迎春不及探春,迎春的生母還比趙姨娘聰明漂亮十倍。倘是正室就不好比。
因此「史太夫人極愛孫女」這兩句話是後加的。其實這兩句也有問題。惜春是侄孫女,也包括在孫女內。這是因為加史太夫人句的時候,惜春還是賈政的女兒。當然在大家族制度裡,侄孫女算孫女,叔婆算祖母,勉強可以通融,因此史太夫人句沒改。
歸結起來,介紹三姊妹一段改寫程序如下:
1 原文:「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爹養為已女,名迎春」。下句應當像這樣:「三小姐四小姐乃政老爹之庶出,名探春惜春。
2加史太夫人句。迎春改為賈政前妻所出。刪賈政養為已女。
3惜春改為賈珍之妹。
很明顯的,如果惜春本來就是賈珍的妹妹,那就不會採取第一個步驟,使賈政領養了她,寧府的惜春為什麼也在賈政這邊,仍舊需要解釋。
第五十五回裡面,惜春還是賈政的女兒。第五十四回,五十五回本是一大回,到一七五四本才分成兩回。這兩回。這兩回顯然來自早本。
前面說過,第五十六回甄家一節是從早本別處移來的。此回本身與上一回是寫探春寶釵代鳳姐當家,一獻身手。第五十五回即是早本,第五十六回是否也是早本,還是後來擴充添寫的一回?
第五十六回內探春講起去年到賴大家去,發現賴大家園子裡的花果魚蝦除供自已食用外,包給別人,一年有二百兩的利潤,因與李紈寶釵議定酌量照辦,「在園子裡所有的老媽媽裡揀出幾個本分老成能知園囿事的」經管花木,省了花匠工錢,利潤歸她們自已,園中雜費與園中人的花紛錢由她們出,一年可以省四百兩開支。平兒也在場,老媽媽們「俱是他四人素習冷眼取中的」,第一個選中老祝媽專管竹林,她丈夫兒子都是世代管打掃竹子,內行。鳳姐病中李紈探春寶釵代管竹家務,鳳姐是一過了年就病倒了的,商議園了的事在「孟春」。
第六十七回是同年新秋。第六十七回乙(戚本)有個祝老婆子在葡萄架下拿著撣子趕螞蜂,抱怨今年雨水少,果樹長蟲子,顯然是專管果樹的。襲人教她每串葡萄上套個冷布(夏口袋,防鳥雀蟲咬。
婆子笑道:「到是姑娘說的是。我今年才上來,那裡就知道這些巧法兒呢?」
祝婆子即不管竹子,又不內行。正二月裡探春等商議園子的事的時候,她也甚至還沒有進園當差,可見她不是她們「素習冷眼取中的」。一七六一年的左右改寫此回乙,「今年才上來」這句改為「今年才管上,」比較明白清楚,也更北方口語化,但是語義上換湯不換藥,顯然沒有發祝老婆子與祝老媽似是而非。
二尤的故事在第六十三至六十九回。二尤來自「風月寶鑒」,因此第六十七回甲是收並「風月寶鑒」的時候的,乙又要晚些,已經進入此書的中古時代了。第五十六回繼早本二回之後,回末甄家一段又來自早本,是一七五四本移植的一條尾巴,但是它本身是否同屬早本,不得而知。它與第六十七回乙不論孰先孰後,顯然相隔多年。老祝媽除非是先有祝老婆子已經走了樣了。它與第六十加丙也相隔多年遲至一七六一年寫第六十七回丙的時候,還是不記得第五十六回的內容。
第五十六回也只能是屬於最早期。第五十四回至五十六回形成最早的早本殘留的一整塊。
第十六回探春提起到賴大家去,就第四十七回慶祝賴尚榮得官,賈家闔第光臨,吃酒看戲,薛蟠調戲柳湘蓮,因而挨打。所以早本最初已有第四十七回,後來另加香菱入園學詩,添寫第四十八回一回。
第五十四回初提賴尚榮得官。此回黛玉自稱十五歲,反而比寶玉大兩歲,是早本的時間表。既然最早的早本已有賴尚榮,得官一段該也是此回原有的。
一七五六年新添了第四十三,四十四回鳳姐潑醋二回,又在第四十七回插入潑醋餘波,帶改第四十七四十八兩回。
根據脂硯那條才批,蟠柳事件與賴尚榮都是為香菱入園而設。其實調戲挨打與賴尚榮都是舊有的,現成的。並不是脂硯扯謊,他這條長批是非常好的文藝批評,儘管創作過程報導的不盡不實總不見得能把改寫的經過都和盤托出。
一七六○本寫紅玉調往鳳姐處,此後將第六十七回的豐兒改小紅;這時候早已有了第四十八回香菱入園,薛蟠已經改為難得出門一次,因此把第六十回內寶釵所說的薛蟠明年再南下的話刪掉了。
紅玉和賈芸戀愛是七六○本新添的,那麼賈芸是否一個新添的人物?批者不止一次的提起百回「紅樓夢」「後卅回」「後數十回」的內容。庚本第二十四回批賈芸:「孝子可敬。此人將來榮府事敗,必有一番作為。」純是揣測口吻,顯然沒有看見過今本八十回後賈芸的事,可見本來沒有賈芸這人,也是一七六○本添出來的。
除了第二十四回,二十六回,二十七回,還有第三十七回也有賈芸,送了寶玉幾盆秋海棠,附了一封俚俗可笑的信,表示他這人幹練而沒有才學,免得他那遺帕拾帕的一段情太才佳人公式化。這一段近回去首,一回本上最便改寫的地方首葉或末葉該也是一七○本添寫的。
醉金剛倪二借錢給賈芸一段,庚本有畸笏眉批:「余卅年來得遇金剛之樣人不少,不及金剛者亦不少,惜書上不便歷歷注上芳諱,是余不是心事也。壬午孟夏。」這條批畸笏照例改寫移作總批:「醉金剛一回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余卅年來得遇金剛之樣人不少,不及金剛者亦復不少,惜不便一一註明耳。壬午孟夏。」(靖本回前總批)「仗義探庵」一節可能是另一條批,合併了起來。到了壬年,一七六二年,顯然「榮府事敗」後賈芸的「一番作為」已經寫了出來,就是會同倪二「仗義探庵」賈芸初見紅玉,也是紅玉初次出場,是他在儀門外書房等寶玉。焙茗鋤藥兩個小廝在書房裡下棋,還有四個五個在屋簷上掏小雀兒頑,賈芸罵他們淘氣,都散了。焙茗去替他打聽寶玉的消息。賈芸獨自久候。
正在煩悶,只聽門前嬌聲嫩語的叫了一聲「哥哥」。賈芸往外瞧時,卻是一個十六七歲的丫頭,生得倒也細巧乾淨。那丫頭見了賈芸,便抽身躲了出去。恰巧焙茗走來,見那丫頭在前,便說道:「好,好!正抓不著個信兒。」賈芸見了焙茗,也就趕了出來問怎麼樣。焙茗道:「等了這一日,也沒個人兒過來。這就是寶二爺房裡的。好姑娘,你進去帶個信兒,就說廊上二爺來了。」
紅玉在門前叫了聲「哥哥」,讀者大概總以為她是找焙茗煙改名焙茗因為他是寶玉主要的小廝,剛才又在書房這裡。她叫他「哥哥」,而他稱她為「姑娘」?除非是因為當著外人。這樣看來,無私有弊。書中從來沒有丫頭與小廝這樣親熱的。茗煙又是有前科的,寶玉在寧府小書房裡曾經撞見他與丫頭兒偷情。固然那是東府亂七八糟,在榮府也許不可能。賈芸也完全不疑心。脂硯在一七五九年冬批過此回,也並沒罵「奸邪婢」。那麼紅玉是叫誰哥哥?
全抄本此回回末缺一大段,正敘述紅玉的來歷,「他父親現在收管各處房田事務。且聽下回分解。」末句是此本例有的,後人代加。原文戛然而止,不像是一回本末頁殘,而是從此處起抽換改稿,而稿缺。
他本下文接寫紅玉的年齡,分配到怡紅院的經過,以及今天剛有機會接近寶玉又使她恢心,聽見有人提起賈芸,就夢見他。
脂硯對紅玉的態度唯一不可解的一點,是起先否認紅玉愛上了賈芸。如果回末的夢是後回首,紅玉去借噴壺,遇見賈芸監工種樹,想走過去又不敢此書的慣用的改寫辦法,便於撕去一回本的首頁或末頁,加釘一葉脂硯一七五九年批書的時候還沒有這兩段,那就難怪他不知道了,不然脂硯何至於這樣武斷。
紅玉是「家生了兒」,不一定是獨生子。原文此回回末寫到她的父母的職務就斬斷了,下句應當是她哥哥在儀門外書房當差,她昨天去找她,想不到遇見賈芸。但是作者隔了一兩年改寫加夢的時候,忘了這是補敘她在書房門前叫「哥哥」的原因,所以刪了這一段,免得重複。
下一回開始,翌晨她在掃院子,寶玉正在出神,想把昨天那紅玉調到跟前伺候,又在顧忌,在幾個掃院子的丫頭裡看不見昨天那個,終於發現隔著棵海棠花的倚欄人就是她。此處各本批註:「余所謂此書之妙皆從詩詞中泛出者,皆系此等筆墨也。試問觀者,此非『隔花人遠天涯近』乎?可知上幾回非余妄擬也。」
寶玉被碧痕催他進去洗臉,「只得進去了,不在話下。卻說紅玉正自出神,」被襲人招手喚去,叫她到瀟湘館借噴壺。「隔花人遠天涯近」,但是鏡頭突然移到遠在天邊的隔花人身上,忽遠忽近,使人有點頭暈目眩,或多或少的破壞了那種咫尺天涯無可奈何的感覺。這是因為借噴壺一節是添寫的,原文從寶玉的觀點一路到底,進去洗臉,當天到王子騰家拜壽,晚上回來被賈環燙傷了臉,養傷期間又中邪病倒,叫紅玉上來伺候的事當然擱下了。改寫插入了借噴壺一段,紅玉回來就躺下了。
眾人只說他一時身上不快,都不理論。原來次是就是王子騰夫人和壽誕,那裡原打發人來請賈母王夫人的,王夫人見賈母不去,自已便不去了。倒是薛姨媽同鳳姐兒,並賈家三姊妹,寶釵寶玉,一齊都去了,至晚方回。
「原來」二字是舊小說通用的過度詞之一,類似「不在話下。卻說……」「……不表。且說……「。書中改寫往往有這情形,如第三十二回、三十三回之間添寫了一段王夫人給金釧兒首飾裝殮,做佛事超度:
他母親磕頭謝了出去。原來寶玉會雨村回來聽見了,便知金釧兒含羞賭撖自盡,心中早又五中摧傷,進來被王夫人數落教訓,也無可回說,見寶釵進來,方得便出來,……
原文自寶釵聽見金釧兒死訊,去安慰王夫人寫起,第二次再去送裝殮的衣服,王夫人正在責備寶玉,於是從寶釵的觀點過渡到寶玉身上,就一氣呵成,鏡頭跟著寶玉來到大廳上撞見賈政。(全抄本)添寫的一節使王夫人更周到些,也提醒讀者寶玉是出去撞見了賈雨村回來的,不然是要忘了。但是與第二十五回回首一樣,插入加睛的一段,就不得不借助於傳統的過渡詞:「原來」,「不在話下。卻說……」
第二十四回,二十五回間,沒有加紅玉的夢與借噴壺一節之前,紅玉的心理較隱晦,第二十六回回首見賈芸拿著手帕像她丟了的那塊,「待要問去,又怕人猜疑」,彷彿正大光明。「蜂腰橋設言傳心事。」,心事只是女孩子家的東西不能落在人手裡,需要取回。但是等墜兒把賈芸的手帕給她看是不是她的,她竟一口承認是她的,使人吃一驚之餘,有點起反感。而且她的手帕剛巧給賈芸拾了去,也太像作者抨擊最力的彈詞小就,永遠是一件身邊佩帶的物件為媒,當事人倒是被動的。——那當然是為了企圖逃避當時道德觀的制裁,諉為天緣巧合。——加夢與借噴壺一節,後文交換信物就沒有突兀之感,很明顯是紅玉主動了。
紅玉的夢寫得十分精彩逼真,再看下去,卻又使人不懂起來。兩回後寶玉病中她與賈芸常見面,她才看見他的手帕像她從前丟了的那塊,怎麼一兩個月前已經夢見她丟了的手帕是他揀了去,竟能前知?當然,近代的ESP 研究認為可能有前知的夢。中國從前也相信有靈異的夢。但是紅玉發現這夢應驗了之後,怎毫無反應?是忘了做過這夢?
是否這夢不過表示她下意識裡希望手帕是他拾的?曹雪芹雖然在寫作技巧上走在時代前面,不可能預知佛洛依德「夢是滿足願望的」理論。但是心理學不過是人情之常,通達人情的天才會不會早已直覺的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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