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詳紅樓夢--是創作不是自傳(之三)
三詳紅樓夢--是創作不是自傳(之三)
「簾櫳悄悄控金鉤」,紗羅的窗簾白天用帳鉤勾起來,正如竹簾白天捲起來,晚上放下。「不識多人何處游」,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這句語氣非常自然。顯然是白畫,丫頭們都出去遊園了。紅玉「因分入在大觀園的時節,把他便分在怡紅院中,倒爺清幽雅靜,不想後來命人進來居住,偏生這一所兒,又被寶玉佔了。」她是自有大觀園以來就派在怡紅院打掃看守,當然各處都逛夠了,所以只有她在家。第二十回麝月那一節,寶玉晚上回來,正月裡大家都去賭錢,不是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與明義詩中的時間與情況都不同。
明義廿首詩中還有更明顯的與今本情節不符,如第九首:
紅羅繡纈束纖腰,一夜春眠魂夢嬌。曉其自驚還自笑,被他偷換綠雲綃。
夜間襲人的紅汗巾換了綠的。今本寶玉借用襲人的綠(「松花」)汗巾,換來疆域的紅汗巾;夜間襲人繫著的汗巾──沒提什麼顏色──被寶玉換了紅的。改寫的原因之一想必是男用汗巾不應當太鮮艷,所以蔣玉菡的汗巾本來是綠色;改為大紅,作為婚禮的預兆更富象徵性,小旦的襯裡衣著鮮艷點也無妨。顯然早本「紅樓夢」還沒有「茜香羅」這名色──茜草是染大紅的顏料。第二十八回總批內的「茜香羅」當是收入一七五四本時改的。
明義的第八首詩是詠紅玉,剩下唯一的疑點是廿首詩中只有這一首寫書中人直呼其名。這是因為小紅剛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詞,正好用這典故。
第二十四回寶玉晚上回來,也是丫頭們都出去了,只有紅玉一個人在家,與早本「紅樓夢」中紅玉篦頭,第二十回麝月篦頭一節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與眾人出遊去向的分別,這三段的異同如下:
1早本「紅樓夢」中,丫頭們都出去頑了,紅玉獨坐。寶玉顯然不是初見紅玉,否則不會替她篦頭。
2第二十回:丫頭們都出去頑了,麝月獨坐。麝月是從小伏侍的,當然不是初見。寶玉替她篦頭,被晴雯撞見了,當面譏誚他們。
3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丫頭們都出去了,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遊玩。紅玉自後院走來倒茶,被秋紋碧痕撞見了,在寶玉背後責罵她。
各點都是3獨異,1、2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見這一點,不確定1有沒有。
三段中1、2兩段犯重,不會同時並存。2是今本,顯然是根據1改寫的。先3、1,寶玉自從初見紅玉,又有一次白天回來,只有她一個人看家,長日無聊,替她篦頭。今本初見這一場基本上與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頭黑鬒鬒的好頭髮」(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見這是最引人注目的一個特徵,也是她與寶玉下一場戲中的要角。
替她篦頭當然遠不及替麝月篦頭親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個性上的對照。如果替紅玉篦頭也被晴雯撞見了,紅玉與晴雯一樣尖利,倘若忍讓些,也是為了地位有高低。晴雯與麝月地位相等,一樣吃醋,對紅玉就像是倚勢壓人,使人起反感。
麝月後來成為現實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現她的為人的──卻是套用紅玉篦頭一段,顯然是虛構的,不是實事。這是此書是創作不是自傳的又一證。
但是麝月晴雯紅玉金釧兒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類推到主要人物上。書中有許多自傳性的資料,怎見得不是自傳性的小說?
第二十一回總批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
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茜紗公子情無限,脂硯先生恨幾多!是幻是真空歷遍,閒風閒月枉吟哦。情機轉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紅樓夢」末回情榜寶玉評語。下面又說作這首詩的人「深知擬書底裡」。看來批者作者公認寶玉是寫脂硯。而個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寶玉,說「我有一個孽根禍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書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與脂硯共有的,除了盛衰的變遷與「借省親寫南巡」,還有以祖母為中心的特點。曹寅死後他的獨子曹顒繼任江寧織造,兩年後曹顒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過繼一個侄子,由他繼任江寧織造,以贍養孤寡,因此整個這份人家都是為李氏與曹顒遺孤而設,李氏自然與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說曹顒妻生了個遺腹子曹天祐,那麼闔家只有他一個人士曹寅嫡系子孫。脂硯如果是曹天祐,那正和寶玉的特殊身份──在書中的解釋是祖母溺愛,又是元妃親自教讀的愛弟。
第九回上學,「寶玉忽想起未辭黛玉」,戚本批註:「妙極,何頓挫之至。余已忘卻,至此心神一暢。一絲不走。」沒有署名,但是當然是脂硯了,原來黛玉是他小時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們家的孤兒。寶釵當然也可能是根據親戚家的一個少女,不過這純是臆測。
第二十八回寶玉說藥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顰雲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豈不該有暖香,是寶玉無藥可配矣。今顰兒之劑若許材料皆系滋補熱性之藥,兼有許多奇物,而尚未擬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補寶玉之不足,豈不三人一體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夜是脂硯批書的時間。甲戌本將這條眉批移到回末,作為總評,下有筆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體,固是美事,但又非石頭記之本意也。」「新編紅樓夢脂硯齋評語輯校」(陳慶浩撰)將這行小字列入「後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賈璉鳳姐談寶釵生日,鳳姐告訴他賈母說要替寶釵作生日。下有批註:「一段題綱寫德如見如聞,且不失前篇懼內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賈母溺愛之人也,不聞為作生辰,卻雲特意與寶釵,實非人想得著之文也。此書通部皆用此法,瞞過多少見者,余故雲不寫而寫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後闔家「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九個字寫盡天香樓事,是不寫之寫。棠村。」(署名為靖本獨有)
第二十二回一段上有畸笏一條眉批:
將薛林作甄玉賈玉看書,則不失執筆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這條批與賈璉鳳姐的談話無關,顯然是批那條雙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釋賈母並不是移愛寶釵了,不過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寫。畸笏大概覺得這解釋是多餘的,釵黛根本是一個人,沒有敵對的形勢。
第四十二回回前總批也是釵黛一人論:
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士早本「紅樓夢」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數與今本有點不同。
畸笏編甲戌本第二十五回至第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擴充回末總評,此處把脂硯的一個眉批搬了來,後又在下面加小注,批這條批,顯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條眉批,「石頭記本意」亦即「執筆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別人不會知道另一回內有條批可以駁脂硯此批。現存的甲戌本上,這條小注與抄手的筆跡不同,當是另人從別的本子上補抄來的,所以今人誤以為後人批語。
脂硯如果不能接受釵黛一人論,也情有可原,因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當年的小情人。其實不過是根據那女孩的個性的輪廓。葬花、聞曲等式都是虛構的──否則脂硯一定會指出這些都是實有其事。別處常批「有是語」、「真有是事」,但是黛文字中除了上學辭別的一小段之外,從來沒有過。
黛玉這人物發展下去,作者視為他理想的女性兩極化的一端。脂硯在這一點上卻未能免俗,想把釵黛兼收並蓄。如果由他執筆,恐怕提早把紅樓夢寫成「紅樓圓夢」了。
書中有些細節,如賈母給秦鍾一個金魁星座見面禮,合歡花釀酒等等,都經批者指出是記實,也有作者自身的經驗,例如年紀稍大就需要遷出園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寶玉過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注內有:「……況此亦是余舊日親聞,作者身歷之現成文字……」寫小說的間或把自己的經驗用進去,是常有的事。至於細節套用實事,往往是這種地方最顯出作者對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實感。作者的個性滲入書中主角的,也幾乎不可避免的,因為作者大都需要與主角多少有點認同。這都不能構成自傳性小說的條件。書中的「戲肉」都是虛構的──前面指出的有聞曲、葬花,包括一切較重要的寶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場、金釧兒之死、祭釧。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壽禮,庚本句下批註:「好,一提甄事。蓋真事欲顯,假事將盡。」可見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虛構的情節。至於七十回後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們眼看著它從金釧兒之死蛻變出來。
我在「一詳紅樓夢」裡認為第八回的幾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為上聯是「比通靈金鶯微露意」。而讀者並不知道為什麼稱鶯兒為「金鶯」──除非是因為寶釵的金鎖使她成為「金玉姻緣」中的金,所以他的丫頭鶯兒也是金鶯?──直到的三十五回才知道鶯兒姓黃,原名金鶯,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後才有第八回這副回目。我舉的這理由其實不充足──較後的一回不一定是後寫的。當然我們現在知道的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釧兒的時候改寫的,當時附帶加上金釧兒的妹妹玉釧兒,回內敘述鶯兒原名黃金鶯,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黃金鶯」去對「白玉釧」。因此金鶯這名字與金釧兒姊妹同是後添的,第八回有金鶯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第八回屬於此書基層,大概在最先的早本裡就有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來,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時候改寫第八回,第六、七回只略改了幾處,下一年詩聯期又經畸笏整理重抄,同時作者又在別的本子上修改這三回的語言,使它更北方口語化,但是各本仍舊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遺跡。所以金釧兒玉釧兒這兩個後添的人物雖然加添的相當早,仍舊比第八回晚得多,因此第八回紛歧的回目中是有金鶯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條眉批:「通靈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見,……壬午孟夏,雨窗。」壬午春夏是畸笏批書的時間。戚本第二回回前總批說:「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兩大筆以冒之,誠是大觀。」(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著「清蒙古王府本『石頭記』」錄下此本第三回回末的一條批:襲人勸黛玉不要為寶玉摔玉傷心,「若為他這種行止你多心傷感,只怕傷感不了呢」,旁批:
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
周汝昌認為這是唯一的一次直截指明全書「百十回」──八十回加「後三十回」──與第二回回前總批的約記不一樣(載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大公報)。他忽略了第二十五回畸笏的眉批。雖然文言的數字常抹去零頭,「全部百十回」似乎不能簡稱「全部百回」。
在第三回稱後文為「後百十回」,此處的「百十回」類似「眾裡尋他千百度」的「千百度」,與「儀態萬千」、「感慨萬千」的「萬千」;「百十」嚴格的說來也就是「幾十上百回」。
第四十二回回前總批內有:「今書至三十八回是已過三分之一有餘,……」作批的時候此回還是第三十八回。一百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三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是「已過了三分之一有餘」。倘是一百另十回,三分之一是三十六七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正過了三分之一。
書中七十回後開始寫貧窮,第七十二、七十四、七十五回都有榮府捉襟見肘的事。第七十一回賈母做壽,提起甄家的壽禮,庚本批注內有:「蓋真事欲顯,假事將盡。」第四十四回批鳳姐生日:「……一部書中,若一個一個只管寫過生日,復成何文哉?故起用寶釵,盛用阿鳳,終用賈母。」寶釵生日在第二十二回。可見第七十一回是個分水嶺,此後盛筵難再了。「後三十回」是與前七十回相對而言的。
「後三十回」這名詞來自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此回的總批是補錄的,內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顯然是一七五四本前「紅樓夢」時期的舊批。那時候還沒有八十回之說。八十回本始自一七六○本,「庚辰秋月定本」。
脂批只提起過「後三十回」一次,「後數十回」兩次,但是不止一次提起「後回」的內容。第二十三回寶玉到賈政房中聽了訓話出來,「剛至穿堂門前」,庚、戚本批註:「妙,這便是鳳姐掃雪拾玉處,一絲不亂。」這穿堂門位置在賈政賈母處之間。賈政的院子比賈母處還要「軒昂壯麗,……是正緊正內室。」(第三回)寶黛入園前雖已分房,仍舊跟著賈母住,所以寶玉回去經過這道門。鳳姐的院子就在穿堂旁邊(第三回),因此窮了下來之後親自在穿堂門前掃雪。
曹家在南京任上抄沒的時候,繼任隋赫德奏摺上說:「曹(兆頁)家屬蒙恩諭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在京房屋人口」是曹(兆頁)在京中的房產奴僕,顯然已經查抄了。如果書中也寫皇恩浩蕩,查抄後發還一些房屋,絕不會是府內房屋,否則舊主人還在,十分礙眼,使新主人非常感到不便。即使在府中撥一所閒房如梨香院給賈家住,也不會是這穿堂附近的心臟地帶,鄰近「正緊正內室」。因此鳳姐在穿堂門前掃雪的時候,仍舊是他們獨住全宅。榮府宅第並未抄沒。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說寶玉:「暫且挨過今年,明年一併給我仍舊搬出去心淨」,因為今年不宜遷移。庚本句下批內有:「……若無此一番更變,不獨終無散場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因為寶玉大了,還跟姊妹們住在園中,不近情理。「散場」是因為寶玉遷出大觀園,不出園就「終無散場之局」,可見後文沒有抄家。當然出了事,很快的窮了下來,但是與「散場」無關。
明年遷出,過了年大概總要過了正月才搬,離這時候──中秋後──還有五六個月。第七十九回寶玉剛聽香菱講起薛蟠喜訊後就病了,病了一個月才漸漸痊癒,大夫叫他多養息,過了百日才准出門,五六十日後就急了,薛蟠娶親也不能去。因此薛蟠結婚約在三個月後。夏金桂回操縱丈夫,「兩個月之後,便覺薛蟠的氣焰漸次矮了下去」(第七十九回)。金桂利用寶蟾離間香菱,「半月光景,忽又裝起病來」(第八十回)。這是婚後兩三個月。合計正是五六個月。八十回後就該寫寶玉出園了。
太虛幻境關於探春的曲詞全文如下:
〔分骨肉〕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命,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探春遠嫁,當在賈家獲罪前。她唯一不放心的是父母太想念她。如果已經出了事,她勸他們看開些,「窮通皆有命」,未免殘忍。「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倒像是叫他們不要找她幫忙。第七十七回回末王夫人因為「近日家中多故,……且又有官媒婆求說探春等事,心緒甚煩。」大概一過八十回,也就快了。
第七十八回又點了一筆:「且接連有媒人來求親,大約園中之人不久就要散的了。」此處寶玉剛發現寶釵搬出園去了,對於他是個大打擊,「心下因想天地間竟有這樣無情的事」。第六十三回「占花名兒」酒令,寶釵抽到牡丹,籤詩是「任是無情也動人」。情傍上寶釵的評語內一定有「無情」二字。寶釵出園,固然是為了抄檢不便抄親戚家,所以她避嫌疑搬出去了,但是抄檢也是為了園中出了醜聞,她愛惜名聲,所以走了。
明義「題紅樓夢」詩關於黛玉之死的一首如下:
傷心一首葬花詞,似讖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
末兩句表示得很清楚,黛玉死的時候寶玉還沒有結婚或定親。
黛玉不死,還不能構成散場的局面,因為寶玉雖然搬出園去了,寶黛跟賈母吃飯,還是天天見面。所以黛玉之死也應在賈家出事前。
看來百回「紅樓夢」的高潮是散場。等到賈家獲罪,寶玉像在第十六回元春晉封,家裡十分熱鬧得意的時候「獨他一個視有若無,毫不曾介意」,多少有點這種惘惘的心不在焉。
散場是時間的悲劇,少年時代一過,就被逐出伊甸園。家中發生變故,已經是發生在庸俗暗淡的成人的世界裡。而那天經地義順理成章的仕途基業竟不堪一擊,這樣靠不住。看穿了之後寶玉終於出家,履行從前對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
第四十五回蘅蕪院的一個婆子告訴園中值夜賭錢,「一關了園門,就該上場了。」庚本有脂硯一條長批:「幾句閒話,將潭潭大宅夜間所有之事描寫一盡。雖諾大一園,且值秋冬之夜,豈不寥落哉?今用老嫗數語,更寫得每夜深人定之後,各處燈光燦爛,人煙簇集,柳陌之上,花巷之中,或提燈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絡繹人跡不絕,不但不見寥落,且覺更甚於日間繁華矣。此是大宅妙景,不可不寫出。又伏下後文,且又趁出後文之冷落。……」「伏下後文」是第七十三回聚賭事發。襯出「後文之冷落」是寶玉出園「散場」後,還是賈家出事後?
寶釵寶玉先後遷出,迎春探春嫁後,黛玉死後,剩下李紈惜春一定也要搬出去了。但是園子即使空關著,還是需要不止一處有人值夜,夜間來來往往照樣熱鬧。「後文之冷落」只能是奴僕星散後。可見榮府敗落了仍住原址,「諾大一園」無人照管。
第七十五回回目「賞中秋新詞得佳讖」,指席上賈赦盛讚賈環的中秋詩有侯門氣概,「將來這世襲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襲呢!」
賈政聽說,忙勸道:「不過他胡謅如此,那裡就論到後事了。」說著便斟上酒,又行了一回令。
句下批註:「便又輕輕抹去也。」可見賈赦一語成讖,死後賈環越過賈璉寶玉頭上,襲榮國公世職。
下一回賈赦回去的時候「被石頭絆了一下,」扭了筋,是個不祥之兆。尤氏在席上提起她孝服未滿,賈母說:「可憐你公公轉眼已是二年多了。」(全抄本。庚本缺「轉眼」二字。)有批註:「不是算賈敬,卻是算賈赦死期也。」
兩年後賈赦死的時候,顯然榮國公世職尚在。倘是像續書一樣革去世職,後又開復,由賈政襲職,那就輪不到下一代繼承,因為書中並沒有賈政死亡的暗示。倘若抄沒,不會不革去世職。這是沒抄家的又一證。
當然,這都是百回「紅樓夢」裡的情節。今本只有八十回,還沒寫到賈家敗落,但是我們知道後文有抄家,因為秦氏托夢警告家產要「入官」,探春又說抄檢大觀園是抄家的預兆,甄家是前車之鑒。
一七五四本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因此元妃托夢改為秦氏托夢,在第十三回。但是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詩聯期改寫的,所以回末「且聽下回分解」句下又加了一對詩句作結。一七六二年又再改寫,刪去「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因此一七五五年是添寫秦氏托夢。一七五四本刪去元妃托夢後,顯然沒有托夢一場。元妃托夢,應當沒有產業入官的話,因為後文榮府宅第無恙。
第七十四回探春預言抄園是抄家之兆,也與百回「紅樓夢」後文衝突,只能是後加的。
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一回,所以回末沒有「下回分解」之類的套語。第七十二回賈環的戀人是彩霞。彩霞原名彩雲,一七五四本改彩霞。顯然一七五四本也改到了第七十二回。此回賈璉與林之孝的談話,只說賈政賈珍與賈雨村親近,而不提賈赦,可見還沒有石呆子案這件事。賈赦賈雨村的石呆子案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寫的。第七十二回當是一七五四本將彩雲一律改彩霞,只消在回首批一句,指示抄手,所以回末形式不受影響,仍舊有「要知端的,且聽下回分解」。
庚本第七十四回有兩個「(左反犬右「任」,音gu…ng)」字。「逛」字寫作「(左反犬右「任」)」是一七五四本改到這裡的跡象。第一個「(左反犬右「任」)」字在王夫人鳳姐談話的開端。
柳五兒自第六十回出場,就有趙姨娘的一個內侄錢槐求親不遂,「發恨定要弄取成配,方了此願。」下一回她為了茯苓霜玫瑰露,涉嫌偷竊,被扣留了一夜。第六十二回寶玉房裡的丫頭小燕傳命叫五兒進來當差,下一回她告訴寶玉五兒那次被扣押氣病了。她本來怯弱多病。第七十回開始:
……寶玉因冷遁了柳湘蓮,劍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氣病了柳五兒,連連接接,閒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癡,言語常亂,似染怔忡之症。
第七十三回園中職業的女僕聚賭,三個大頭家內有柳家的之妹。「賈母便命將為首的每人四十大板攆出,總不許再入。」第七十四回園中與柳家的不睦的檢舉她是妹子後台,鳳姐也告訴平兒有人指控柳家的「與妹子通同開局」,但是她不肯多事,「養病要緊」。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是誰調唆寶玉要柳家的五兒丫頭來著,幸而那丫頭短命死了,不然進來,你們又是連夥聚黨,遭害這園子。……」
柳五兒之死如果也是暗寫,寶玉連她病了都那樣關切,似乎她死了不會毫無反應。她一定死在第七十三、七十四回,聚賭案牽涉她母親,趙姨娘乘機要挾,逼嫁錢槐。她大概受不了這刺激,病勢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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