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未完(3)
紅樓夢未完(3)
鳳姐求籤得「衣錦還鄉」詩。寶釵背後說「這衣錦還鄉四字裡頭還有原故」。俞平伯指出鳳姐僅是臨死胡言亂語,說要到金陵去,寶釵的話沒有著落。
「衣錦還鄉」四字,就是從十二釵冊子上鳳姐「哭向金陵事更哀」一句脫化出來的。「哭向金陵」,本來也有人釋為歸葬。「衣錦」也就是壽衣。續書本來慣殺風景。
但是第一百十六回賈政談運柩回南,向賈璉說,「我想好幾口材都要帶回去,我一個人怎麼能夠照應?想著把蓉哥兒帶了去,況且有他媳婦的棺材也在裡頭,還有你林妹妹的,那是老太太的遺言,說跟著老太太一塊兒回去的」。「好幾口材」,此外還有趙姨娘,賈政口中當然不提。怎麼不提「你媳婦」,第一百十四回剛死了的鳳姐?續書人也不至於這樣健忘。
也許鳳姐之死裡面還有文章。第一百十六回是舊本,第一百十四回不是。或者舊本缺鳳姐之死,到甲本已予補寫,安在第一百十四回。
太虛幻境曲文預言妙玉「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落風塵向指為娼,妙玉被強盜搶去,在第一百十二回,不是舊本,但是整個的看來,這件事大概與舊本無甚出入。被劫應賣入妓院,方應預言,但是只說賊眾「分頭奔南海而去,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污辱。還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難妄擬」。於含蓄中微帶諷刺。因為剛寫妙玉懷春「走火」。
第一百十七回是舊本,寫賈環賈薔邢大舅等聚飲,談起海疆賊寇被捕新聞。既然預備不了了之,為什麼又提?因為寫盜賊橫行,犯了案投奔海盜,逍遙法外,又犯忌,必須寫群盜落網。正說到「『解到法司衙門審問去了,』邢大舅道:『咱們別管這些,快吃飯罷,今夜做個大輸贏,』」打斷。下一回有大段缺文,想必就是在這裡重提這案件。劫妙玉的賊應當正法,妙玉本人卻應當「不知下落」才對。
至甲本業經另人補寫——百廿回抄本上是另紙繕寫附粘——改為即席發落。「解到法司衙門」句下加上一段歌功頌德:「如今……朝裡那些老爺們都是能文能武,出力報效,所到之處,早就消滅了。」至於妙玉:「恍惚有人說是有個內地裡的人,城裡犯了事,搶了一個女人下海去了。那女人不依,被那賊寇殺了。」這大概是衛道的甲本的手筆,一定要妙玉不屈而死才放心,寧可不符墮落的預言。
續書人把秦氏與二尤都改了,只剩下一個襲人,成了甲本唯一的攻擊目標。脂本第六回寶玉「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至甲本已改為「遂與襲人同領警幻所訓之事」,入襲人於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們無法知道原續書者是否已經改「強」為「與」。但是因為甲本對襲人始終異常注目,幾乎可以斷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覺得「強」比「與」較有刺激性,又改回來,加上個「拉」字,「強拉」比較輕鬆,也反映對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兩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誅心之筆」太晦。
第一百十八回甲本加上一段,寫寶釵想管束寶玉,襲人乘機排擠柳五兒麝月秋紋。此後陸續增加襲人對白、思想、回憶,又添了個夢,導向最後琵琶別抱。嫁時更予刻劃。
舊本雖也諷刺襲人嫁蔣玉菡,寫得簡短。他的簡略也是藏拙,但是因為過簡,甲本添改大都在後四十回。有一兩段還好,如黛玉嗓子裡甜腥,才疑心是吐血。其餘都是疊床架屋,反高潮。第一百十九回喜事重重,都是他添的,薛蟠賈珍獲赦,賈珍仍襲職。賈政第一零七回已襲賈赦職,隔了十二回後下旨,又著仍由賈政襲。舊本雖有「蘭桂齊芳」的話,是將來的事,中興沒這麼快,形同兒戲。
看百廿回抄本,如果略去塗改與粘簽,單看舊四十回原底,耳目一清,悲劇收場的框子較明顯。別釵趕考,辭父遙拜,這兩場還有點催淚作用,至少比一切其他的《續紅樓夢》高明。科第思想,那是那時候的人大都有的。至於特別迷信,筆下妖魔鬼怪層出不窮,占掉許多篇幅,已有人指出。尤其可笑的,寶玉寶釵的八字沒有合婚,因為後四十回算命測字卜卦扶乩無一不靈驗如神,一合婚勢必打散婚事。
寫寶黛的場面不像,那倒也不能怪他。無如大多數的時候寫什麼不像什麼,滿不是那麼回事。如第一百十八回王夫人談巧姐說給外藩作妾:「……別說自己的侄孫女,就是親戚家的也是要好才好。邢姑娘我們做媒的,配了你二大舅子,如今和和順順的過日子不好麼?那琴姑娘梅家娶了去,聽見說豐衣足食的,很好;就是史姑娘……」梅翰林家並沒出事,薛寶琴嫁過去自然衣食無憂。王夫人抄家沒抄到她頭上,賈政現是工部員外郎榮國公,一切照常,雖然入不敷出,並沒過一天苦日子,何至於像窮怕了似的,開口就是衣食問題?
晚清諸評家都捧後四十回,只有大某山民說「賣巧姐一節,似出情理之外……」是因為續書人只顧盲從太虛幻境預言,不顧環境不同,不像原著八十回後慘到那麼個地步。
趙岡指出後四十回有兩處不接筍,如果是高鶚寫的,怎麼會看不懂自己的作品,不予改正?舊本也已經是這樣,不過較簡。第八十八回賈珍代理榮府事,應是第九十五回元妃死後的事,至第一零六回始加解釋:花名冊上沒有鮑二,眾人回賈政:「他是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甲本加上兩句:「自從老爺衙門裡有事,老太太們爺們往陵上去,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這裡漏掉兩個「太」字,應作「老太太太太們爺們」。再不然,就是太熟讀《紅樓夢》,記得第五十三回除夕有「眾老祖母」、「賈母一輩的兩三位妯娌」出現,故云「老太太們」。但是不會略去二位太太,還是「老太太太太們」對。甲乙本同。今乙本改正為「老太太太太們和爺們」。抄本改文同今乙本,但缺一「們」字,作「老太太太太和爺們」。
其實元妃喪事不僅是榮府的事,兩府有職銜的男女都要到陵上去——參看第五十八回老太妃喪。續書根本錯了。
甲本作「老太太們」,錯得很明顯,誰都知道賈府上朝沒有第二個老太太,而乙本沒有校正。如果甲乙本都是高鶚的手筆,這一段是高氏整理甲本時添寫的,自己的字句不會兩次校對都看不出排錯了。這一段似是別人補寫的,在高鶚前,可能是程偉元。
第一百十八回賴尚榮未借路費給賈政,賴家不安,托賈薔賈芸求王夫人讓賴大贖身,賈薔知道不行,假說王夫人肯行。接下文「那賈芸聽見賈薔的假話,心裡便沒想頭,連日又輸了兩場,便和賈環借貸。賈環道:『你們年紀又大,放著弄銀錢的事又不敢辦,倒和我沒有錢的人商量。』」隨即建議賣巧姐。程高本多出一段解釋——全抄本未照添——:
賈環本是一個錢沒有的,雖說趙姨娘積蓄些微,早被他弄光了,那能照應人家?便想起鳳姐待他刻薄,要趁賈璉不在家,要擺佈巧姐出氣。遂把這個當叫賈芸上去,故意的埋怨賈芸道:「你們年紀又大……」
這兩個不接筍處既經加工,怎麼會沒看出不接筍?實在不可思議。唯一的解釋是加工者也沒看清楚情節,因為後四十回烏煙瘴氣,讀者看下去不過是想看諸人結局,對這些旁枝情節,既不感興趣,又毫無印象,甚至於故事未完或顛倒,驢頭不對馬嘴,都沒人注意。這是後四十回又一特徵,在我國舊小說或任何小說裡都罕見。除上述兩處,我也發現了個漏洞,鮑二與何三的糾葛。
來旺本有一個壞蛋兒子,「在外吃酒賭錢,無所不至」(第七十二回)。續書不予利用,另外創造了一個周瑞的乾兒子何三,與鮑二打架,「被攆在外頭,終日在賭場過日」。也許續書人沒注意來旺的兒子,也許因為來旺強娶彩霞為媳,涉及賈環彩霞一段公案,不如不提,其實這都是我過慮,他哪管到這許多?用周瑞的乾兒子,是因為周瑞有個兒子,在鳳姐生日酗酒謾罵,失手把壽禮的饅頭撒了一院子,經賴嬤嬤求情,才沒被逐,只打了四十棍(第四十五回)。那麼為什麼不就用周瑞之子,正好懷恨在心,串通外賊來偷竊,報那四十棍之仇?為什麼倒又造出個乾兒子?因為續書人一貫的模糊影響,彷彿記得有這麼回事,也懶得查。萬一周瑞沒兒子呢?說是乾兒子總沒錯。
竊案發生之夜,何三當場被包勇打死,竊去賈母財寶,向系鴛鴦經管,賈母死後殉主,只得由琥珀等「胡亂猜想,虛擬了一張失單」(第一百十二回)。回末忽云:
「衙門拿住了鮑二,身邊搜出了失單上的東西,現在夾訊,要在他身上要這一夥賊呢。」
虛擬的失單上的東西,竟找到了,已屬奇聞。鮑二與何三不打不成相識,竟成為同黨。兩次實寫眾賊,都沒有鮑二,想有佚文。
趙岡與王珮璋發現高鶚補過兩次漏洞。第九十二回回目「評女傳巧姐慕賢良,玩母珠賈政參聚散」,文不對題,只有講《列女傳》,玩母珠,沒有慕賢良,參聚散,乙本補上巧姐的反應,及賈政談母珠與聚散之理。
第九十三回水月庵鬧出風月案,賴大點醒賈芹必是有人和他不對。「賈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個人來,未知是誰,下回分解」。下回不提了,沒有交代。乙本改為「賈芹想了一會子,並無不對的人」。
乾隆壬子木活字本,即原刻乙本,這兩處都沒改。高鶚並沒有補漏洞,是今乙本補的。
此外如「五兒承錯愛」,以為寶玉調戲她,「因微微的笑著道」,原刻乙本同甲本。今乙本改為「因拿眼一溜,抿著嘴兒笑道」,變成五兒向寶玉挑逗。
第一零一回鳳姐園中遇鬼,回家賈璉「見他臉上顏色更變,不似往常,待要問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相問」。甲乙本同。今乙本始誤作「鳳姐見他臉上顏色更變,不似往常,待要問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相問」。
乾隆百廿回抄本第七十八回(石朱)批「蘭墅閱過」四字。楊繼振相信是高鶚的稿本,題為「蘭墅太史紅樓夢稿」。俞平伯吳世昌都認為不是。自己的稿子上怎麼會批「閱過」?俞平伯傾向於乙本出版後,據以抄配校改舊抄本。吳世昌的分析,大意如下:
前八十回——
底本:早期脂本。
改文:高氏修改過的另一脂本抄本。
後四十回——
底本:高氏續書舊本。
改文:高氏續書改本之一——先後改過不止一次。
「可以定為乾隆辛亥(一七九一)以前的本子,亦即程偉元在這一年付排的百二十回《紅樓夢》全書以前的抄本。」(《紅樓夢稿的成份及其時代》)
這就是說,是甲本出版前的一個抄本。既非高氏稿本,當然也不是他叫人代抄的,而是拿來給他鑒定或作參考的。想必他這個較早的後四十回改本也與後四十回舊本一樣流傳。
我看了這百廿回抄本的影印本,發現第九十二、九十三的漏洞已經補上——「慕賢良」、「參聚散」、賈芹「並無不對的人」。第一零九回柳五兒也「拿眼一溜,抿著嘴笑」,第一零一回鳳姐遇鬼,賈璉變色,鳳姐不敢相問,俱同今乙本。
第一零六回補敘賈珍代理榮府事,作「老太太太太〔們〕和爺們」,也是照今乙本塗改的,前面已經提過,此外不能多引了。據此,這抄本的年代不能早於壬子(一七九二),原刻乙本出版的那年。
但是在「金玉姻緣」、「金石姻緣」的問題上,全抄本又都作「金石」(第九十五、九十八回),同原刻乙本,與今乙本異。
此外當然還有俞平伯舉出的「未改從乙〔即今乙〕之例二條」第一項:第六十二回「老太太和寶姐姐,他們娘兒兩個遇的巧」。同甲乙本。今乙本「老太太」作「大太太」。
這種地方是酌采,還是因為是百衲本——像俞平伯說的——須俟進一步研究。這本子本來有許多獨立之處,也有些是妄改,俞平伯分析較詳,但是聲明他沒有仔細校勘後四十回,所以他認為改文是乙〔即今乙〕本。吳世昌則含糊的稱為「程本」或「高氏修訂後的續書本子」,不言甲乙,一定是在後四十回發現有些地方又像甲本——因為原刻乙本未改甲本。好在他說高氏續書「正如他的前輩曹雪芹一樣,也是屢次增刪修訂而成」,這不過是改本之一。
高氏在乙本出版後還活了二十三年,但是如果又第三次修訂《紅樓夢》,不會完全沒有記載。今乙本一定與他無關。但是根據吳世昌,今乙本是高氏較早的改本,流傳在外,怎見得不是別人在乙本出版後滲合擅印的?
倘是高氏早期改本,修改時手邊顯然已無後四十回舊稿,就著個殘缺的過錄本改,竟沒看出至少有兩處被人接錯了。佚文未補.補了兩個漏洞,出甲乙本的時候又挖去,留著五個漏洞,這都是在情理之外。
距今十一年前,王(「佩」之換作王)璋已經疑心「程乙本〔即今乙本〕是別人冒充程高修改牟利的,所以改得那麼壞」。但又認為可能性不大,因為:
(一)甲本與〔今〕乙本相隔不足三月,高鶚健在,此後還中進士,做御史,他人未便冒名。
(二)〔今〕乙本前的引言,確是參考各本的人才寫得出。
(三)都是蘇州萃文書屋印的。甲、〔今〕乙本每頁的行款、字數、版口等全同。文字儘管不同,到頁終總是取齊成一個字,故每頁起訖之字絕大多數相同。第一百十九回第五頁,兩個本子完全相同,簡直就是一個版,不可能是別人冒名頂替。
現在我們知道中間另有乙本,也是萃文書屋印的。三個本子自甲至乙、至今乙,修改程序分明。今乙本襲用乙本引言,距甲本決不止三個月。究竟隔了多久?
今乙本與甲本每頁起訖之字幾乎全部相同,是就著甲排本或校樣改的,根本沒有原稿。楊繼振藏百廿回抄本當是今乙本出版後,據以校改抄配,酌采他本,預備付抄,注有「另一行寫」、「另抬寫」等語。不過是物主心目中最好的本子,不見得預備付印傳世。
「蘭墅閱過」批語在第七十八回回末,或者只看過前八十回脂本原底。第八十回回末殘缺,故批在較早的一回末頁。還有一個可能,是這抄本落到別人手裡,已經不知道是什麼本子,請專家鑒定。批「蘭墅閱過」,自必在今乙本出版後若干年。
封面秦次游題「佛眉尊兄藏」。影印本范寧作跋,雲不聞楊繼振有「佛眉」之號,疑楊氏前還有人收藏。道光乙丑年(一八二九),這本子到了楊氏手裡,連紙色較新的謄清各回也都有損壞殘缺。抄配今乙本各回既已都這樣破舊,今乙本應當出版很早,不在乾隆末年,也是嘉慶初年。
「……甲乙兩本,從辛亥冬至到壬子花朝,不過兩個多月,而改動文字據說全部百二十回有二萬一千五百餘字之多,即後四十回較少,也有五九六七字,這在《紅樓夢》版本上是一個謎。」(俞平伯《談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現在我們至少知道不全是程高二人改的,也不都在兩個月內。
汪原放記胡適先生所藏乙本的本子大小,——米突想系「仙提米突」誤-分訂冊數,都與原刻乙本不同。但是初版今乙本一定與甲乙本完全相同,頁數也應與乙本相同,比甲本多四頁,始能冒充。乙本幾乎失傳,想必沒有銷路,初版即絕版,所以書坊中人秘密加工,改成今乙本。目的如為牟利,私自多印多銷甲本,不是一樣的嗎?還省下一筆排工。鑒於當時對此書興趣之高與普遍,似乎也是一片熱心「整理」《紅樓夢》。
剩下唯一的一個謎,是萃文書屋怎麼敢冒名擅改。前文企圖證明今乙本出版距乙本不遠,高鶚此後中進士,入內閣,這二十多年內難道沒有發覺這件事?
汪原放,趙岡,王(「佩」之換作王)璋三人舉出的甲本與〔今〕乙本不同處,共有二十七個例子,內中二十一個在前八十回。前八十回大都是乙本改的,後四十回全都是今乙本改的。今乙本改前八十回,只有兩個例子。照一般抽查測驗法,這比例如果相當正確的話,今乙本改的大都在後四十回。
萃文書屋的護身符,也許就是後四十回特有的障眼法,使人視而不見,沒有印象。高鶚重訂《紅樓夢》後,不見得又去重讀一部後出的乙本,更不會細看後四十回。也不會有朋友發現了告訴他。後四十回誰都有點看不進去,不過看個大概。
高鶚續書唯一的證據,是他作主考那年張船山贈詩:「艷情人自說紅樓」,句下自註:「傳奇紅樓夢八十回後俱蘭墅所補。」在那時代,以一個熱中仕進的人而寫艷情小說,雖然不一定有礙,當然是否認為妥。程高序中只說整理修訂、「截長補短」,後人不信,當時一定也有好些人以為是高氏自己續成。這部書這樣享盛名,也許他後來也並不堅決否認。
山西發現的甲辰(一七八四年)本,未完的第二十二回已補成,同程甲本而較簡。吳世昌認為是高鶚修改過的前八十回,作序的夢覺主人也是高氏化名。
高氏一七八五年續娶張船山妹,倘在甲辰前續書,當在續絃前好幾年。張妹嫁二年即死,無出,在程高本出版四年前已故,距贈詩已有十四年之久。張認為妹妹被虐待,對高非常不滿,這些年來不知道有沒有來往,也未必清楚《紅樓夢》整理經過。但既然贈詩,豈有不捧句場之理?這也是從前文人積習。
此外還有高鶚《重訂小說既竣題》一詩:
「老去風情減昔年,萬花叢裡日高眠。
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禪。」
吳世昌自首句推知高氏昔年續作後四十回,現在老了,「只能做些重訂的工夫」;否則光是修輯《紅樓夢》,怎麼需要這些年,「昔年」也在做?這樣解釋,近似穿鑿。乙本引言作於「壬子花朝後一日」,詩中次句想指花朝。上兩句都是說老了,沒有興致。下兩句寫昨夜校訂完畢的心情,反映書中人最後的解脫。「抱嫦娥月」是蟾宮折桂,由寶玉中舉出家,聯想到自己三四年前中舉後,迄未中進士,年紀已大,自分此生已矣,但是中了舉,畢竟內心獲得一種平靜滿足,也是一種解脫。看高氏傳記材料,大都會覺得這是他在這一階段必有的感想。他是「晚發」的。《硯香詞》中屢次詠中舉事,也用過「嫦娥佳信」一辭。
後四十回舊本一定在流行前就已經殘缺了,不然怎麼沒法子從別的本子補上?我們知道程高與今乙本的編輯手邊都有後四十回舊本,因為屢次改了又照舊本改回來。程高序中說:「更無他本可考」,是否實話?會不會另有個甲本抄本,由程高採用?還是甲乙本同是統由高鶚修改補寫的?
甲辰本的第二十二回已補,將原定寶釵制謎改派給黛玉,此後賈政看了寶玉的謎,「往下再看道是:『有眼無珠腹中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葉落分離別,恩愛夫妻不到冬。』打一物。賈政看到此謎,明知是竹夫人,今值元宵,語句不吉,便佯作不知,不往下看了」。未說是誰做的,是補寫者聰明處。除有神秘感外,也還有點可能性,同回賈環的謎也既俗又不通。甲辰本批:「此寶釵金玉成空」。似是原意。寶釵怎麼會編出這樣粗俗的詞句,而且給賈政看?聯想到第七十九回香菱說:「我們姑娘的學問,連我們姨老爺時常還誇呢!」令人失笑。
到了程甲本,當然已經指明是寶釵的謎。是甲本改的還是續書人改的?還是本來是續書人代補的?後四十回的詩詞雖幼稚,寫寶釵的口吻始終相當穩重大方,似乎不會把這民間流行的謎語派給她,怎麼著也要替她另謅一個。但是如果書中原有,他也決不會代換一個。
一七九零年左右,百廿回抄本與八十回抄本並行,可見有一部份讀者不接受後四十回。如果並行的時期較早,甲辰本或者是酌采續書人改動前文處,第二十二回那就是他補的。但是一七八四年還沒有百廿回本之說。
竹夫人謎似乎目光直射後四十回結局,難道除了續書人還有第二個人設想到同一個明淨的悲劇收場——寶玉遺棄寶釵——不像所謂「舊時真本」寶釵嫁後早卒,寶玉作更夫,續娶淪為乞丐的湘雲;與另一個補本的釵黛落教坊。這是單就書中戀愛的故事而言,後四十回的抄家根本敷衍了事,而另外兩個本子想都極寫抄家之慘,落教坊也是抄沒人口發賣,包括家屬。
這兩種補本似乎也是悲劇。最早的三部《續紅樓夢》倒都是悲劇,不像後來續的統統大團圓。這是當時的人對此書比較認真,知道大勢無法挽回。所以補第二十二回的人預知寶玉娶寶釵、出家,也許並不是獨特的見解。
大概不是續書人補的。那麼在他以前已經有一個人插手,在他以後至少也有一人——後四十回有個接錯的地方,似是程高前另人加工,添了一段。還添了別處沒有?周春《閱〈紅樓夢〉隨筆》記一七九零年有人在浙買到百廿回抄本,這本子的後四十回是簡短的舊本,還是擴充的,如程甲本?前八十回有沒有甲本的特徵?
周汝昌說「鄉屯」戚本改「鄉(屯)」,俗本均作「村」,想必是指後出的坊本。甲本直到光緒年間,乙本與今乙本都簡稱「屯」。東北的屯最多。高鶚原籍遼寧。如果甲本的編輯是南人——北人也或者是東北、河北最熟悉這名詞——一定會把第三十九回這個」屯」字與後四十回的許多「屯」字都改了,高氏重訂乙本時已經看不到,不及保留。甲本不但沒改,添寫部份還也用「屯」字,如前引「差人下屯」。
乙本引言對後四十回顯然不滿:「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為釐定,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也。」可見程高並不是完全沒有鑒別力。但是高鶚重訂乙本,所改的全在前八十回,後四十回似乎分毫未動。為什麼他們倆讚揚的反而要改,貶抑的反而不改?理由很明顯:甲本前八十回改得極少——大部份是原續書人改的——而後四十回甲本大段添改。是高氏自己剛改完的,當然不再改。因此甲本也是高氏手筆。
至少我們現在比較知道後四十回是怎樣形成的。至於有沒有曹雪芹的殘稿在內,也許已經間接的答覆了這問題。當然這問題不免涉及原著八十回後事的推測,一言難盡,改日再談。正是:欲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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