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詳紅樓夢--改寫與遺稿(之三)
四詳紅樓夢--改寫與遺稿(之三)
要答覆這問題,先要看一看一個類似的例子。第七十二回賈璉向鴛鴦借當,想把賈母用不著的金銀器偷著運一箱子運出來,暫押千數兩銀子。這是中秋節前的事,提起八月初賈母做壽用了幾千銀子,所以青黃不接。但是第五十三回賈蓉已經告訴珍:
「果真那府裡窮了。前兒我聽見鳳姑娘和鴛鴦悄悄商議,要偷出老太太的東西去當銀子呢。」賈珍笑道:「那是你鳳姑娘的鬼,那裡就窮到如此。他必定是見去路太多了,實在賠提很了,不知又要省那一項的錢,先設出這個法子來,使人知道,就窮到如此了。我心裡卻有個算盤,還不至如此田地。」
第五十三,五下四回寫過年,到第六十九回回末又是年底,第七十二回下年中秋節前,距第五十三回不止一年半。是否鳳姐一兩年前已經跟鴛鴦商量過,此刻再由賈璉出面懇求?既是急用,決不會耽擱這麼久。
借當後鳳姐與旺兒媳婦談到家中入不敷出:「若不是我千湊萬挪,早不知過到什麼破窯裡去了。今兒外頭也短住了,不知是誰的主意,搜尋老太太了。」難道是撇清,否認借當是她出的主意?那也不必跟她自的心腹僕婦說這話。顯然借當的打算來自賈璉那方面,也許是外面管事的替他想的辦法。鳳姐是當天才聽見的。
再看賈璉向鴛鴦開口後,鴛鴦的反應:
鴛鴦聽了笑道:「你倒會變法兒,虧你怎麼想來?」
她也是第一次聽見這話。賈蓉怎能麼會一兩年前就聽見鳳姐跟她商議借當?
賈璉正與鴛鴦談話,賈母處來人把鴛鴦叫了去。
賈璉見他去了,回來瞧鳳姐。誰知鳳姐早已醒了,聽他合鴛鴦借當,自已為便答話,只躺在炕上。聽見鴛鴦去了,賈璉進來,鳳姐因問道:「他可應了?」賈璉笑道:「雖然未應准,去有幾分成手,須得你晚上再合他一說,就十分成了。」
第七回寫劉姥姥去後的這一天。「至掌燈時分,鳳姐已卸了妝,來見王夫人,回說『今兒甄家送了來的東西,我已收了,』」回了幾見事。「當下李紈迎探等姊妹們亦曾定省畢,各自歸房無話。」這是她們每天的例行公事,晨昏定省,傍晚到賈母王夫人處去過以後,各自回房,姊妹們跟著王夫人吃過了晚飯了寶黛是跟賈母吃鳳姐在自已房裡吃飯,所以晚飯後是個機密的議事時間。賈母安歇後,鴛鴦也得空過來。周瑞家的女婿冷子興的官司,「晚間只求求鳳姐兒便了。」
第六回鳳姐接見劉姥姥的時候,賈蓉來借玻璃炕屏,去了又被鳳姐叫了回來:
賈蓉忙復身轉來,垂手侍立,聽何示下。那鳳姐只管漫漫的喫茶,出了半日神,方笑道:「罷了你且去罷,晚飯後你再來說罷。這會子有人,我也沒精神了。」
賈蓉是東府的聯絡員,因此有機會聽見鳳姐與鴛鴦商議借當。顯然那是賈璉向鴛鴦提出要求的同日晚間,因為賈璉托鳳姐晚上再跟鴛鴦說,雖然鳳姐拿矯,結果他答應她抽個頭。
本來先有借當,然後賈蓉才告訴他父親,應當也在中秋節前。第七十五回上半回寫寧府因在服中,提前一天過節,盡有機會插入父子談話。大概後來改寫第五十三回,觸機將這段對話安插在那一場:年底莊頭烏進孝送錢糧來,報了荒,賈珍抱怨說他這裡還可以將就過著,「那府裡這幾年添了許多花錢事,……省親連蓋花園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烏進孝認為「有去有來,娘娘和萬歲爺豈不賞的?」賈珍笑他們鄉下人不懂事。「賈蓉又向賈珍道:『果真那府裡窮了,前兒我聽見鳳姑娘和鴛鴦……』」等等。
此處插入借當,再妥帖也沒有,因為在說笑話的氣氛中閒閒道出。珍不信,認為鳳姐弄鬼裝窮,借此好裁掉某項費用。本來借當在前,讀者明知實有其事,他們自已人倒不信,可見醉生夢死,而且緊接著夜宴聞祠堂鬼歎。但是珍蓉父子談話移前,讀者就不知道有沒有這事了。聽賈珍說得入情入理,他又是個深知鳳姐的人。正在花團錦簇的辦年事,忽然插入刺耳驚心的一筆七十回後寫貧窮的先聲便又輕輕的抹去了。等到看到第七十二回借當,只記得早就有過這話,賈蓉告訴過他父親。賈珍不信,不過是「只緣身在此山中」,比原來的諷刺渾原厚,更有真實感。雖然前後顛倒,反而錯的別有風味,也許因此作者批者讀者都沒有發現這漏洞。
紅玉的夢同是次序顛倒,應當是她先看見賈芸手裡的手帕像她丟了的那塊,才夢見他告訴她是他拾了去。這是因為一七六○本添上紅玉賈芸戀愛後,隔了一兩年,脂硯已故,才又補加了兩段寫紅玉內心,忽略了她還沒看見賈芸拿著手帕。 同時又誤刪她哥哥的職務,以及她昨天到那書房去是去找他,忘了這是解釋她叫的一聲「哥哥」。
此回的漏洞還不止這些。賈芸初見紅玉那天,送了冰片麝香給鳳姐。紅玉叫他明天再來找寶玉,次日他來了,遇見鳳姐乘車出去,叫住了他:
隔窗子笑道:「芸兒,你竟有膽子在我跟前弄鬼,怪道你送東西給我,原來你有事求我。昨兒叔叔才告訴我說你求他。」
於是她派他在園內監工,「後兒就進去種花」。他當天領了銀子,次日一早出西門到花匠家裡去買樹。
他與紅玉初會的次日晚間,紅玉告訴寶玉賈芸昨天來找他,她知道他沒空,叫賈芸今天再來,想不到他又到北靜王府去了一天。隨即有老嬤嬤來傳來話,鳳姐吩咐明天小心不要亂晾衣裙,有人帶花匠進來種樹。其實翌日賈芸還在買樹,中間跳掉了一天。這種與改寫無關的漏洞,根本不值得一提。
庚本第二十七回脂硯罵紅玉「奸邪婢」,畸笏在旁解釋:「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葛亮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說得不夠清楚,所以稍後編甲戌本第二十五回至二十八回的時候又在此回添上一則回末總評:「鳳姐用小紅,可知睛雯等埋沒其人久矣,無怪有私心私情。且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此於千里外伏線也。」
上一回脂硯批紅玉佳蕙的談話:「紅玉一腔委曲怨憤,系身在怡紅不能遂志,看官勿錯認為芸兒害相思也。」畸笏知道脂硯再看下去就會發現他的錯誤,就急於代紅玉辯護,在旁批道:「獄神廟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歎歎!丁亥夏,畸笏叟。「這條批與紅玉佳蕙的談話內容毫不相干,當然是為脂硯這條批而發。
當時脂硯與作者早已相繼病歿。寫獄神廟回在一七五九年冬脂硯批書後,一七六二年冬作者逝世前。脂硯以為跟了鳳姐去就結束了紅玉的故事,竟沒想到前面費了那麼些筆墨在賈芸紅玉的戀史上,如果就此不了了之,這章法也太奇怪了。
畸笏所說的「抄沒獄神廟諸事」,應加標點為「抄沒,獄神廟諸事」。趙岡先生認為「獄神廟不是家廟,不可能隨賈家宅第同被藉沒。再說,即令是家廟,按例是不被抄沒的,此點在可卿給鳳姐的托夢中已言明。顯然沒有『抄沒』獄神廟的事。脂批中的『抄沒』兩字,應是『抄清』兩字被抄手誤寫。其意等於『謄清』。也就是該脂批意思是:『此系未見到獄神廟諸回的謄清文稿,故有是批。』認為寶玉入獄,紅玉茜雪探監,則更是不合理。寶玉沒有理由入獄,而丫頭探監尤其細胞難以相信。」(見「紅樓夢新探」第二五五頁。)
從前的寺觀兼營高級旅店,例如書中的水月庵。祀奉獄神的應在監獄場院內,不適於作臨時官邸或「下處」,用作特殊性質的臨時收容所卻有種種便利。
續書寫抄家,榮府只是抄長房賈赦賈璉父子的住屋,因此叫女眷迴避,一陣翻箱倒籠,登記多少張多少件,就「復旨去了」。賈赦的房舍上了鎖,丫頭婆子們鎖在幾間屋內。東府則是將女眷圈在一間空屋內——沒上鎖,因為她們不是財產。焦大口中的「那些不成材的狗男女」是奴僕,「都像豬狗是的攔起來了」,因為人多,幾間屋裡關不下,像牲畜一樣用欄圈在戶外,聽候發落,充公發賣還是賞人。
其實這樣大的宅第,當天絕對抄不完。家屬關在空房裡,食宿也成問題,因為僕人都分別禁閉起來了。雖然這些人沒有罪名,衙役只管抄檢,不會送茶送水。因此獄神廟回內榮府查抄,寶玉與女眷等都被送到獄神廟,作為臨時羈留所,並不是下獄。
茜雪當初是怎樣走的,書中沒有關代。第十九回李嬤嬤吃了留給襲人的酥酪,與一丫頭爭吵起來。另一個丫頭調解,說:「寶玉還時常送東西孝敬你老去,豈有為這個不自在的?」
李嬤嬤道:「你們不必妝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為茶攆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
句下各本批註:「照應前文。又用一攆字,屈殺寶玉。然在李媼心中口中畢肖。」
那次在薛姨媽家,李嬤嬤掃興,攔阻寶玉吃酒。他喝醉了回來,喝茶的時候問起早上沏的一碗楓露茶:
「……我說過那茶要三四次後才出色的,這會子怎麼又斟了這個來?」茜雪道:「我原是留著的,那會子李奶奶來了,他要嘗嘗,就給他吃了。」寶玉聽了,將手中的茶杯只順手往地下一擲,豁郎一聲打個粉碎,潑了茜雪一裙子的茶,又跳起來問茜雪道:「他是你那一門子的奶奶,你們這麼孝敬他?不過是仗著我小時候吃過他幾日奶罷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還大。如今我又不吃奶了,白白養著祖宗似的,攆了出去,大家乾淨!」說著立刻要去回賈母攆他乳母。原來襲人並未睡著,……遂連忙來解釋勸阻。……又安慰寶玉道:「你立意要攆他也好,我們也都願意出去,不如趁勢連我們一齊攆了,我們也好,你也不用愁沒有好的來伏侍。」寶玉聽了這話,方無了言語。
——第八回
寶玉只要攆李嬤嬤,而且就連醉中也已經被襲人勸住了,酒醒後決不會再鬧著要攆茜雪。顯然是茜雪負氣走的。——當然也沒有這麼容易,她要走就走。也許是她設法讓她家裡贖她出去,也許是要求寶玉打發她出去。
醉酒那天晚上寶玉鬧了一場就睡了。茜雪求去,應當在次日。但是「次日醒來,就有人回那邊小蓉大爺帶了秦相公來拜,寶玉忙接了出去,領了拜見賈母。」接寫秦鍾回家,秦氏姊弟的來歷,以及秦鍾上學的事,下一回寫入塾,茗煙鬧學。再下面第十、十一回寫秦氏病,第十三回秦氏死,第十四至十六回秦氏出殯,秦鍾送殯,與智能發生關係,智能逃走,來找他,導致秦鍾之死。第十七、十八回大觀園落成,元妃省親,直到第十九回才再寫到寶玉的丫頭們。因此第十九、二十回接連兩次提起茜雪之去,都是在李嬤嬤口中。
要不是那句批語(「又用一攆字,屈殺寶玉」),讀者的印象是寶玉酒醒後仍舊遷怒於茜雪,回賈母把她打發了出去,全用暗寫;儘管這與寶玉的個性不合,給人一種模糊混亂的感覺。似乎不應當這樣簡略。醉酒一回後,雖然一連九回都沒機會插入茜雪之去,內中第十、十一回是刪天香樓後補寫秦氏有病,一七六二下半年改寫的。這兩回內原有的薛蟠戲秦鐘,賈璉因事出京都刪了。因為添寫秦氏病,又原有賈敬生辰鳳姐遇賈瑞,背景一直在寧府,無法插入茜雪的事,所以茜雪之去也刪了。
第二十回李嬤嬤訴說「當日喫茶,茜雪出去,與昨日酥酪等事,」庚本眉批:「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昌(「目日」誤):『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眷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獄神廟「茜雪紅玉一大回」回目內想必有「獄神廟慰寶玉」。此回是一七六○至六二年間寫的。當時如果知道茜雪走的不明不白,似乎無法寫她「獄神廟慰寶玉」。這時候一定還沒有刪茜雪之去。換句話說,寫獄神廟回的時候還沒有刪天香樓,沒連帶改寫第十、十一回。這也是個旁證,可知刪天香樓之晚,補加秦氏病更晚。
茜雪只在第七、八兩回出現。第七回寶玉聽說寶釵病了,叫人去問候,茜雪答應去了。第六至八回來自早本,但是遲至一七五五年左右才定稿,在那時期回末都用一副詩聯作結。第八回回目各本分歧,有一副從極早的早本保留下來的,「攔酒興李奶母計懨,擲茶杯賈公子生嗔」,可見早就有了遷怒茜雪的事。
此外還有第四十五回也提起茜雪:
鴛鴦紅了臉,向平兒冷笑道:「這是咱們好。比如襲人琥珀素雲和紫鵑彩霞玉釧兒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縷,死了的可人和金釧兒,去了的茜雪,連上你我這十來個人,從小兒什麼話兒不說……」
第五回寶玉房裡的四個大丫頭內有個漏刪的「媚人」,與襲人麝月晴雯並列。似乎早本有「人」字排行的丫頭:襲人媚人可人,大概都是寶玉房裡的,是他代改的名字,否則丫頭決不會叫這樣的名字。可人只有此處一見,看來也是早本遺跡。但是彩霞是一七五四本才由彩雲改彩霞,所以此段是一七五四本或一七五四年後改寫過的,因此無法從而判斷茜雪之去是否舊有的。
如果早本遷怒茜雪一節還有下文,也是茜雪走了,然後在榮府勢敗後「慰寶玉」,「慰寶玉」也不會在獄神廟。在這階段,獄神廟只是巧姐巧遇劉姥姥的場所——第四十二回劉姥姥替巧姐取名,靖本眉批內有:「……獄神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與千里。……」——賣巧姐應在鳳姐死後。賈家獲罪後鳳姐還有個時期支撐門戶——「薛寶釵藉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見第二十一回前總批。——此後賈母逝世,鳳姐被休病故,榮府「子孫流散」。賣巧姐也許引起糾紛,巧姐被扣留在獄神廟作人證,類似甄英蓮之被牽入葫蘆案。
因此八十回後的情節有兩條路線,百回「紅樓夢」的與改寫抄家後的。不過後者獨有的只有茜雪紅玉獄神廟回與賈芸探庵。茜雪紅玉那一回也可能是根據原有的茜雪「慰寶玉」改寫擴充。鳳姐不會在獄神廟,她與賈赦賈政賈珍賈璉等犯官一同被拘捕了。改抄家後,榮府二老的罪名加重,但是鳳姐的下場還是她個人的悲劇——被休棄。抄家抄沒了她的私房錢,更徹底的毀了她,但是官司方面不會更嚴重,仍舊是間接被賈雨帶累,與賈璉同是涉嫌替雨村好友冷子興說情。
第二十七回紅玉去替鳳姐傳話回來報告,太複雜了李紈聽不懂,「李氏道:『噯喲喲,……』」句旁甲戌本夾批:「紅玉今日方遂心如意,卻為寶玉後伏線。」下句是說紅玉去伏侍鳳姐,是使她以後在獄神廟能幫助寶玉。當然,鳳姐處是全家神經中樞,總比在怡紅院做粗活有施展的餘地。紅玉是林之孝之女,就是此處對白中提起的。為什麼要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使她在抄家的時候更有機會幫助寶玉?
曹頫\抄家的時候,先奉召進京,雍正下令查抄家產,諭旨上有伊聞知織造官員易人後,說不定要暗遺家人到江南送信,轉移家財。倘有差遺之人,著令(江南總督)范時繹嚴拿訊去的原因,不得怠忽。」繼任江寧織造隋赫德的奏折中也提起「總督促范時繹已將曹頫\家管事數人拿去,夾訊監禁。」當然書中不見得這樣寫,上夾棍刑訊這種慘酷的紀實正是需要避免的。但是賴大林之孝不免被拘押問話,做林之孝的女兒似乎沾不了什麼便宜。不過女兒也許可以去探監,順便探望獄神廟裡主人的家屬。
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抬高紅玉身份,使她能嫁給賈芸為妻?周瑞的女兒嫁了古董商人冷子興。賈芸雖窮,是賈家族人,地位比冷子興高。林之孝的地位比周瑞高,但還是不可能。賈芸的舅舅勸他「便下個氣和他們的管家或是管事的人嬉和嬉和,弄個事兒管管」,庚本夾批:「可憐可歎,余竟為一哭。」管家正是林之孝。
改為林之孝之女,其實更沒希望了——林之孝一定反對紅玉嫁給賈芸為妾。當然榮府勢敗後林之孝失去靠山,情形又不同了。但是紅玉似應在抄沒前嫁給賈芸,離開榮府,否則勢必與其他的奴僕同被圈禁,失去自由。那就除非鳳姐撮合——賈芸也是她賞識的人。賈芸為了派差使的事來見鳳姐,也許被子鳳姐看出他與紅玉的神情,成全了他們。
鳳姐不見得這樣寬容。這是最嚴重最犯忌的事。
這都有是難免的推測,但是只要再想一想,返顧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害她挨秋紋碧痕一頓罵這一節內,晴雯還有母親;第二十六回紅玉佳蕙的談話中,晴雯還仗著父母的勢——「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著老子娘的臉」——二者都來自早本,一七六○本添寫紅玉與賈芸戀愛,伏下獄神廟回,改寫這兩節,一加賈芸連日來見的報告,一加借筆描花樣,因而遇賈芸,但是這兩場都與林之孝之女身份不合,顯然還沒改為林之孝的女兒。可見是直到第二十七回鳳姐紅玉的談話中,方才觸機改為林之孝之女,在後文情節上並不起作用。紅玉向鳳姐說:「我媽是奶奶的女兒,這會子又認我作女兒」,不但俏皮,也反映了這些管家娘子巴結鳳姐,認這樣年輕的乾娘——這時代距金瓶梅中奴僕稱主人為爹娘還不遠——又使鳳姐詫異林之孝夫婦生得出這樣的女兒,無非極寫鳳姐激賞紅玉。
鳳姐問紅玉可願意去伺候她,紅玉回答:「跟著奶奶,我們也學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見識見識。」甲戌本夾批:「且系本心本意——獄神廟回內。」細味這條批語,只能是說寶玉在獄神廟向紅玉表示歉意,他與鳳姐一樣識人,而不能用她;但是紅玉告訴他她是自己願意跟鳳姐去歷練歷練,長些見識。
如果紅玉已經嫁了賈芸,不算侄媳也是侄兒房裡人,寶玉就不便再提從前這些話。看來紅玉還在鳳姐房中。這小妮子神通廣大,查抄期間竟能外出活動——可能由於鳳姐帶病下獄,設法獲准送藥急救——也不會絕對違法,如行賄。這是天子腳下,還不比外省,又是聖主,有是欽案。
賈芸紅玉並沒在鳳姐處重逢——難怪紅玉自第二十八回一去影蹤全無,除了清虛觀打醮大點名點到她,只在第六十七回鶯兒口中提起過一聲,直到第八十回都沒露面,要到獄神廟回才重新出現。一到鳳姐處就此冷藏起來,分明只是遣開她,使人不能不想起宋淇在「論大觀園」一文中指出的:像秦可卿就始終沒機會入園——大觀園還沒造她已經死了;以及所引的第七十三回的批語:「大觀園何等嚴肅清幽之地」。紅玉一有了私情事,立即被放逐,不過作者愛才,讓她走地堂皇,走得光鮮,此後在獄神廟又讓她大獻身手,捧足了她,唯有在大觀園居留權上毫不通融。到底脂硯是曹雪芹的知己:「奸邪婢豈是怡紅應答者,故即逐之。」畸笏糾正他,是只看表面。固然脂硯以寶玉自居,而比寶玉有獨佔性,火氣太大了些,也是近代人把紅玉賈芸與司棋潘又安的戀愛視為截然不同的兩件事,所以不以為然。
茜雪雖然不是被逐,是寶玉虧待過的唯一的一個丫頭,紅玉是被排擠出去的。偏偏是她們倆在患難中安慰他,幫助他,這種美人恩實在是難以消受,使人酸甜苦辣百感交集,滿不是味。這一章的命意好到極點。
茜雪紅玉也像晴雯與金釧兒一樣,是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將兩個平行的故事大膽的安排在一回內,想必有個性上的對照。寶玉發脾氣的時候茜雪一句話都沒有,事後卻執意要走——在寶玉房裡她小時候跟襲人麝月好,想必她們一定極力勸解——她似乎性恪比較「燜」,反應較慢,當然不像紅玉是個人才。
寫抄沒,卻從這兩個故事人身上著眼,有強烈的今昔之感,但是我們可以確定寫抄家本身極簡略,沒有驚天動地的抄家的一幕。「此書只是著意於閨中之事切,略涉於外事者則簡,……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筆帶出,蓋實不敢用寫兒女之筆墨唐突朝廷之上也。」(甲戌本「凡例」)寫甄家抄家就根本沒說出原因來。由於作者的家史,抄沒是此書禁忌的中心,本來百般規避,終於為了故事的合理化,不得不添寫藉沒。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又值書中歌頌的治世,不抄家還真一時窮不下來。但是自從一七五四本加上探春預言抄沒,次年又補加秦氏托夢預言抄沒,直到一七六○至六二上半年之間才寫了獄神廟回,難產時間之長與選擇的角度——從兩個多少是被摒棄的丫頭方面,側寫境遇的滄桑——顯然經過慎重的考慮,仍舊是一貫的「寫兒女之筆墨」,絕對不會有礙語或是暴露性的文字。
前面引過畸笏一七六七年的一條批:「……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完全是旁觀者的口吻,是說「花襲人有始有終」這一回他只看過一次,是作者生前定稿後著人謄清的時候,與茜雪紅玉探獄神廟回等「五六稿」由作者出借,被人遺失了。看來也沒再補抄一份,如果原稿還留著的話。曹雪芹逝世後四五年後,畸笏多少成這遺稿的負責人,因此聲明這件事與他無干。
「獄神廟慰寶玉」是一大回,所以這「五六稿」是五六回。內中應有賈芸「仗探庵」,因為賈芸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當時還沒寫到榮府敗落後他怎樣「有一番作為」。紅玉雖然還沒有嫁給賈芸,他們的故事有關連,探庵這一回該也是差不多的時候寫的。
畸笏在一七六二年初夏將他新近的一條眉批移作回前總批(靖本第二十四回),加了一句:「醉金剛一回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似乎是剛看了探庵回,而這一回還沒有遺失。前面說過,「寺六稿」內的獄神廟回寫在一七六二下半年刪第十、十一回內茜雪之去以前,因為讀者如果不知道茜雪是怎麼走的,作者也無法寫她重新出現「慰寶玉」。看來這「五六稿」就是在一七六二年初夏謄清,當時畸笏看了「花襲人有始有終」與其他的幾回,隨即出借,久假而不歸,才知道遺失了。
探庵是去救誰?
第四十一回寫妙玉的潔癖,靖本眉批錯字太多,「新編紅樓夢脂硯齋評語輯校」(陳慶浩撰)只校出斷斷續續的兩句:「……所謂過潔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勸懲……」賈家獲罪後,妙玉當然回蘇州去,路過瓜洲渡口,遇見歹人——上了黑船?還是從前迫害她的權貴?第六十三回邢岫煙告訴寶玉,妙玉在榮府寄居是求庇護:「聞得他因不合時宜,權勢不容,竟投到這裡來。」妙玉的仇家顯然不是地頭蛇之類,而是地位很高的新貴。書中人對當代政治表示不滿,這是僅有的一次。「不合時宜」四字很大膽,因為曹家幾代在悠長的康熙朝有寵,一到雍正手裡就完了,另有一批新貴。
太虛幻境第七曲詞首句「氣質美如蘭」,甲戌本夾批:「妙卿實當得起。」下有:「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須王孫公子歎無緣?」末句是說他們可以去嫖。她被賣入妓院。這是百回「紅樓夢」裡的情節。當然加抄家後也可能改寫。探庵是否變相妓院的尼庵?但是賈芸邀請當地的潑皮倪二同去探庵,當然是在本地,不是江蘇。
書中的老尼都不是好人,水月庵的淨虛之外,數十回後又有「水月庵的智通」。淨虛的徒弟有智善智能。智通想必是好圓寂後接管的大徒弟。智通與「地藏庵的圓信」聽見芳官藕官蕊官要出家,「巴不得又拐兩個女孩子去,好作活使喚。」(第七十七回)但是此回回目「美優伶斬情歸水月」,顯然是芳字的結局。芳官不會再在書中出現。
書中一再預言惜春為尼。百回「紅樓夢」裡寧府覆亡,惜春出家是順理成章的事。
第二十回回前總批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批者認為作詩者「深知擬書底裡」,當然詩中的「自相戕戮自張羅」是有所指。探春預言家,也說「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呢。」探春這一席疾話是一七五四本加抄家的時候添寫的,比較大膽。在這之前,百回「紅樓夢」中只用甄家抄家來影射曹家。但是如果曹頫\抄家是有曹家自已人從中陷害,書中絕對不會敢影射這件事,因為反映在雍正帝身上,顯得他聽信小人。書名"紅樓夢"時期,題詩所說的自相殘殺.也只能改頭換面改為賈環爭奪世職。
書中深貶東府,但百回"紅樓夢"中寧府獲罪慘重,對榮府除了帶累,當然並沒有加害。自一七五四本起,改榮府罪重,第七十五回一七五六年定稿謄清時新添了一條批注,解釋回,內大體原封不動的百回「紅樓夢」原文,寧府家宴,祠堂鬼魂夜歎:「未寫榮府慶中秋,卻先寫寧府開夜宴.未寫榮府數盡,先寫寧府異道(兆).蓋寧乃家宅,凡有關於吉凶者故必先示之。且列祖祠此,豈無得而警乎?幾(凡)人先人雖遠,然氣遠(息)相關,必有之利(理)也,非寧府之祖獨有感應也。」從未句看來。顯然榮府抄沒的時候寧府也倒了。改抄家後榮國公世職必革去,賈環無爵可爭,也仍舊沒改東府來自相殘殺。
兩府齊倒,惜春為尼更理由充足了。她不像妙玉宦官家小姐帶髮修行,自然被優遇。再碰上書中典型和老尼,被奴役外還要「緇衣乞食」——第二十二回惜春制燈謎批語——拋頭露面。有人打聽出她的來歷,對她發生好奇心,買通老尼,那就需要賈芸倪二探庵打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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