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周汝昌紅學著作的印象
周汝昌先生生於1918年,天津人,是當今紅學界的一位老先生。1947年他在燕京大學西語系讀書的時候,從燕京大學圖書館借到敦敏的《懋齋詩鈔》抄本(1),書中有《小詩代簡寄曹雪芹》,內容是邀請雪芹於「上巳前三日」來敦敏住處觀花飲酒。周汝昌認為這首詩屬於癸未年(乾隆二十八年)作。他寫了一篇《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在1947年12月5日天津《民國日報》的「圖書」副刊上發表。周汝昌在文章中提出,敦敏在癸未年還在邀請曹雪芹,敦誠《挽曹雪芹》詩題下注「甲申」,那麼脂硯齋批的「壬午除夕」就是記錯了一年,「除夕」是不會錯的,曹雪芹一定是卒於癸未(乾隆二十八年)除夕(1764年2月1日)。胡適讀到周汝昌的文章後,於1948年1月18日給周汝昌寫了一封信,同意曹雪芹「大概死在癸未除夕」的說法。俞平伯讀到周汝昌的《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以後,1948年6月在回復《民國日報 .圖書》編者的信中承認周汝昌「推定雪芹卒於乾隆癸未」,「甚為的確」(2)。俞平伯1952年出版的《紅樓夢研究》對於曹雪芹的卒年雖未明說,但字裡行間看得出他採用的是「癸未說」。如書中提到「庚辰是曹雪芹死的前三年」、「丙子年距雪芹之死還有八年」。(3)俞平伯於1953年6月所寫的《<紅樓夢>的著作年代》,在計算曹雪芹經歷過的年月時從雍正元年算到乾隆二十八年,並加一註:「據過錄甲戌本脂評《紅樓夢》所載甲午年的批,曹雪芹卒於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近人周汝昌君又有死於第二年癸未之說,所以這裡多算了一年。」(4)
1953年9月周汝昌的《紅樓夢新證》出版,堅持曹雪芹卒於「癸未除夕」的說法,其根據一如他的《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一文,而在舉出《懋齋詩鈔》中的《小詩代簡寄曹雪芹》後加以說明:「按此詩前三首題下註:『癸未。』同年十月二十日一詩自註:『先慈自丁丑見棄,迄今七載。』故知為本年所作無疑。」(5)原來周汝昌在《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一文中沒有如實報告他發現的證據,只含混地說這首詩「屬於癸未年」。到《紅樓夢新證》才說清楚這首詩題下並沒有注「癸未」,是它的前三首題下注「癸未」。其實,這「前三首題下注『癸未』」一語也不很明確。實際應該是:從《小詩代簡寄曹雪芹》往前數的第三首(即《古剎小憩》)注「癸未」。
俞平伯在知道了《懋齋詩鈔》中《小詩代簡寄曹雪芹》的部分真相以後,引起警覺和重新思考,從1953年下半年開始撰寫《<紅樓夢>簡論》、《讀<紅樓夢>隨筆》時就斷然否定「癸未說」,堅持「壬午說」。1954年3月1日《光明日報》副刊「文學遺產」第1期刊出俞平伯的《曹雪芹的卒年》一文。文中寫道:「我認為曹雪芹死於乾隆壬午除夕,即一七六三年的二月十二日。」接著作出解釋,對周汝昌的「癸未說」予以否定:「周君所據前三首雖題癸未,但《小詩代柬寄曹雪芹》這一首並未題癸未,安知不是壬午年的詩錯編在這裡呢?《懋齋詩鈔》的編次雖大致依年分,但有時不很精確也是常事。與其把脂評明明白白的話認為誤記一年,似不如將本無題署年月的詩認為誤編在次年,較為合理。」
胡適後來看到(北京)文學古籍刊行社影印的《懋齋詩鈔》,明白了《小詩代簡寄曹雪芹》一詩的部分真相,也不再支持「癸未說」。1961年胡適影印《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甲戌本時,在《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寫道:「我曾接受汝昌的修正。但近年那本《懋齋詩鈔》影印出來了,我看那殘本裡的詩,不像是嚴格依年月編次的;況且那首「代簡」止是約雪芹『上巳前三日』(三月初一)來喝酒的詩,很可能那時敦敏兄弟都還不知道雪芹已死了近兩個月了。所以我現在回到甲戌本的記載,主張雪芹死在『壬午除夕』。」關於《懋齋詩鈔》中《小詩代簡寄曹雪芹》一詩,王佩璋曾作過深入的研究。王佩璋到北京圖書館去查了文學古籍刊行社據以影印的《懋齋詩鈔》稿本,研究文章《曹雪芹的生卒年及其他》發表在人民文學出版社1957年出版的《文學研究集刊》第五冊上。王佩璋文章中說,經過親自查看和研究,確證《懋齋詩鈔》稿本是一個殘本,又是被後人剪貼挖改過的,有許多顛倒紊亂之處,並非如周汝昌所說「是按年編的,有條不紊」。王佩璋特別指出:其《小詩代簡寄曹雪芹》之前第三首《古剎小憩》題下注之「癸未」也是後人貼補的,原年月之字已挖去不可見,此處的挖改貼補至少在1802年之後。所以《小詩代簡寄曹雪芹》一詩並無作於癸未的證據,也不一定作於壬午,可能作於壬午以前的某年。
周汝昌的《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發表以後,受到胡適的重視。從1948年起,周汝昌沿著胡適、顧頡剛、李玄伯過去「考證」的路子,從清人文集、地方志和各種文獻中,搜集到許多有關曹雪芹家世的材料,也搜集到一些有關曹雪芹身世和《紅樓夢》版本方面的材料,以及不少過去「索隱」者使用的同曹雪芹與《紅樓夢》無關的材料。他依據這些材料和胡適、李玄伯(著有《曹雪芹家世新考》等)、奉寬(著《蘭墅文存與石頭記》)等人過去提出的材料,著成《紅樓夢新證》一書,於1953年在棠棣出版社出版。周汝昌先生搜羅材料的功夫和貢獻,是令人稱道的,他也因此獲得了名聲。但周先生的論斷往往不可信。周汝昌的考證方法,沒有胡適那樣的邏輯性,有時他用想像代替「求證」,或把可能性當作現實性,有時甚至對證據作不如實的敘述。他的文筆也不像胡適的考證文章那樣明白切實,關鍵地方他往往閃爍其詞。書中常見「出我假擬」、「我的揣想如此」等聲明,跟在這些「假擬」、「揣想」後面的卻是肯定的斷語,然後又以這些「假擬」、「揣想」為前提推論出更多的「假擬」、「揣想」。正因為這樣,周汝昌先生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後,由極端的「自傳說」回歸於「索隱」。
在過去的文獻中記載曹寅有弟弟子猷。周汝昌和他的四兄祜昌先生根據《詩經 .大雅 .桑柔》中「秉心宣猶,考慎其相」一句,推斷子猷名宣,字子猷。這個推斷寫入《紅樓夢新證》第二章第二節。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馮其庸發現康熙年間未刊稿本《江寧府志 .宦跡》所載「曹璽傳」內有「仲子宣」一筆,證實曹寅弟名「曹宣」。周汝昌兄弟當年的考證是正確的,他們從「名」和「字」的意義的聯繫去思考也是恰當的(「猶」和「猷」相同)。對於周汝昌先生曾考出「曹宣」名字的成績,近年有學者作了過度渲染,稱周先生具有多麼大多麼大的悟性,好像一個問題上的正確就能代表其它問題上也會正確。我們社會上的任何人,包括做學問的人,在一個問題上正確,並不能表示別的問題上也一定正確,更不能表示什麼都正確。拿周先生來說,他在考出曹宣名字的同時,又據曹寅《楝亭詩別集》卷三《聞二弟從軍卻寄》中「與子墮地同胚胎,與子四十猶嬰孩」兩句,推斷曹寅、曹宣「二人是同胎孿生的弟兄」。(6)這就完全錯了。曹寅生於順治十五年(戊戌)九月初七。(7)《楝亭詩鈔》卷二《十五夜射堂看月寄子猷二弟》與《和芷園消夏十首》兩次稱曹宣為「卯君」,意為卯年生者,典出蘇軾《子由生日以檀香觀音像及新合印香銀篆槃為壽一首》。這說明曹宣生於康熙二年(癸卯)。又,《楝亭詩鈔》卷三《支俸金鑄酒槍一枚寄二弟生辰》中「百花同日著新緋」句下注「生辰同花生日」,說明曹宣的生日在二月。周先生看《楝亭集》沒有從這些詩中看出曹寅、曹宣不是同年同月同日生,那就不僅是「悟性」不夠的問題了。
所以,考證要靠證據,不能靠悟性。正如胡適說的:
科學態度在於撇開成見,擱起感情,只認得事實,只跟著證據走。(8)
章太炎、胡適曾經把考證比作法庭上打官司。法庭上打官司是以事實為依據,以
法律為準繩。不能說「悟」到誰有罪就有罪,「悟」到誰無罪就無罪。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我剛當古典文學教師的時候,曾認真讀過周汝昌先生的《紅樓夢新證》,六十年代以後又陸續讀過他在報刊上發表的文章以及《紅樓夢新證》(增訂本)、《曹雪芹小傳》等等著作。對於周先生那麼不厭其煩地尋找、耙梳文獻資料,我頗為欣賞。同時,我看到他利用所搜集的材料進行推理和論斷時,往往不遵守邏輯規則,好像讀中學時沒有好好做過平面幾何的證明題。如討論曹雪芹卒年時,周先生看到蔣士銓的詩講癸未年北京曾流行天花,便斷言曹雪芹的兒子死於癸未年,雪芹因而也死於癸未年。(9)周先生以此作為曹雪芹死於癸未除夕的一個證據,實在是笑話!稍明事理的人都知道,不只是天花死人,別的疾病或天災人禍也會死人,壬午年也會死人,壬午年也不一定就沒有天花。又如《紅樓夢》第五十三回寫賈氏宗祠有副對聯:
肝腦塗地,兆姓賴保育之恩;
功名貫天,百代仰蒸嘗之盛。
這副對聯的上聯是說寧、榮二公盡忠竭力、安民養民的意思。「兆姓」的意思即萬民。《孟子》書中有「保民而王」、「百姓之不見保」、「五榖熟而民人育」等語。(10)《說文》:「育,養子使作善也。」焦循解釋說:「養子使作善也,是育即養。」(11)「保」和「育」是近義詞,「保育」是近義並列復合詞。而周汝昌先生在《紅樓夢與中華文化》一書中把這副對聯解釋為:曹雪芹暗指自己的曾祖母孫氏做過康熙皇帝的保姆,「說連皇帝至有今日,其所賴者也是曹門孫氏夫人保母撫育而長大成人的」。(12)周先生把「保育」解作保姆(大概由近代的保育院想來),又把「兆姓」曲解為「正是指皇帝」——周先生說,因為皇帝是「兆姓的統率與代表者」,所以用「兆姓」婉喻皇帝。試問,難道曹雪芹有皇帝代表兆姓這樣的想法?不管曹雪芹怎樣想,也不能把「兆姓」解釋為一姓一人啊。周先生又接著解釋下聯:「這『貫天』的功名,正指孫夫人曾是康熙的保母「,「這才是『功名貫天』的實義」。照周先生這樣講,曹雪芹用「功名貫天」、「肝腦塗地」來稱頌保姆。這豈不是天大的笑話!胡適1960年已撰文指出,「清聖祖的保母不止曹寅母一人」。(13)康熙小時候負責餵奶和照料的,即乳母、保姆之類,曉得有多少人,她們的職責不就是餵奶、洗尿布之類嗎,曹家有個婦女進宮當過保姆,就「功名貫天」!只有周先生有這種離奇的想法,「羹調未羨青蓮寵,苑召難忘立本羞」的曹雪芹絕不會有這樣的想法。要是曹雪芹在朋友面前說自己的曾祖母當過皇帝小時候的保姆,流露出「功名貫天」的意味,朋友們還瞧得起他,還讚揚他「羹調未羨青蓮寵,苑召難忘立本羞」?我在《曹雪芹評傳》中寫道:「儒家正統文化和專制主義的制度把許多文人變得萎弱、沒有骨氣,而曹雪芹的骨頭又堅又硬又傲,愈窮愈堅愈傲。」「傲骨——曹雪芹的人格精神,最充分地顯示於他創造的藝術作品,不僅見於他筆下的石頭,也見於他的詩和他小說的人物形象。」誰懂曹雪芹和《紅樓夢》啊!
我還在作青年教師的時候,就在周先生的《紅樓夢新證》上批了一句:「學足以搜羅,不足以識斷。」正因為我對周汝昌先生是這樣一個印象,所以在1981年和1982年兩次全國《紅樓夢》學術討論會(一次在濟南,一次在上海)期間,天天看到周先生(在我的印象中,自1980年全國《紅樓夢》研討會以來,周先生只參加過這兩次會),卻從沒有和周先生打過招呼,沒有和周先先生說過一句話。會議期間到餐廳吃飯,都是隨便坐,桌上坐滿了就開飯。幾次和周先生坐在同一桌上吃飯我也沒有同周先生打招呼。有一次吃飯,我坐在周先生女公子周倫玲小姐的右側,周倫玲小姐的左側是周先生,我感到很拘謹,就問了周倫玲小姐一聲:「周先生的視力怎麼樣?」周倫玲小姐簡要地回答了我。我聽完就一心一意吃自己的飯了。我這個人,雖不善於交際,但那時候參加全國《紅樓夢》討論會的期間,也曾虛心向吳世昌先生、王利器先生、周紹良先生、端木蕻良先生以及當時尚被視為中年學者的馮其庸先生、陳毓羆先生、劉世德先生請教,心理上也很自然。不知怎麼地,我那時就不願意同周先生說話。
二
周汝昌《紅樓夢新證》最突出的問題,是把胡適的「自傳說」推到極端。《紅樓夢新證》處處將《紅樓夢》的人物同曹家的世系機械地相比附,並認為《紅樓夢》是曹雪芹的「年表」,連「歲時節序、年齡大小」都「驚人的」吻合,「連年月日也竟都是真真確確的」。周汝昌稱,《新證》的所有材料「拱衛」著這樣的「主旨」(14)。《新證》書中常是曹家、賈府混為一談,而且用《紅樓夢》小說的描寫作為曹雪芹家世身世的史料。如說什麼賈母五十多歲失去丈夫,「不到三四年,唯一的兒子曹顒又病死」,曹頫\又「過繼給賈母」;雪芹大姊(元春)「選入宮為嬪妃」,等等。1976年4月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紅樓夢新證》增訂本,刪去了「自傳」、「年表」之類的話。增訂本卷首刊有李希凡、藍翎發表於1955年1月20日《人民日報》的《評<紅樓夢新證>》。李、藍的這篇文章雖然也批評《新證》「在自然主義『自傳說』的觀點上,和胡、俞取得了一致,並且用全部的考證工作發展了這個觀點」,但李、藍的文章當時主要是為周汝昌解圍的。周汝昌《紅樓夢新證》增訂本的《重排後記》(寫於1974年)寫道:
運動中間,蒙李希凡等同志專為本書寫了評文,在黨的報紙上發表,現在徵得希凡同志的同意,把它刊在重排本上,我將它冠於卷首,請讀者儘先取閱。
我這本在文藝觀點上帶有根本性錯誤的書,應當也必須接受批判。但是那時就有極少數的個別人,把我說得甚至比胡適還反動,文章越來越「凶」起來。這大約是一種擴大射擊面、轉移注意力,藉以掩護主要批判目標的「戰略」吧?在這種情勢下,黨報刊出了希凡同志的文章,嚴格要求,深刻批評,又與人為善。這時,個別人要把我打成胡適第二的浪潮,才伏落下去。而這樣一來,我在運動中接受的教育,就加倍地深刻了一層。我在此追述這一點,主要是說明黨對我的關懷和策勵,以及我的感激和慚愧的心情。(15)
筆者也是從「運動」中走過來的,也曾一度面臨過某種危險,但像周先生這樣的言詞,在那個年代見的並不多。何況周先生當年遠沒有俞平伯受到的那樣大的壓力,更沒有面臨打成「右派」、「反革命」的危險,用「紅迷」的眼光來看,也不是「抄檢大觀園」時晴雯的處境,有必要說這樣的話嗎?可是,到八十年代,周汝昌先生又回到極端的「自傳說」,而且對於他曾經那麼「感激」的「與人為善」的「同志」和「冠於卷首,請讀者儘先取閱」的「評文」,很不客氣了。周先生在《紅樓夢與中華文化》書中引用李俍民1978年2月給他的信,對於他在《新證》之《重排後記》中放棄「自傳說」「而奉 * * *之文為圭臬」,表示「不敢苟同」(周先生用三個*代替當年奉為圭臬的文章之作者)。接著,周先生聲明:他七十年代「修掉」「自傳」之類的話語,是為了「換取發言機會」;「明眼人定會看出我那拙著仍然是『主張自傳說』」。(16)又說:我這個意思,當時也不敢講得那麼直來直往,總得考慮在「千回百轉」讓具眼之士看出我要說的「典型化」方法根本就不是那時「奉為圭臬」的(即自認為就是科學真理的代表的)那種意見。(17)
周汝昌先生這些話,還有些故事可講。這裡略加敘述。
1954年批判「新紅學」的運動,是毛澤東主席讀到李希凡、藍翎批評俞平伯的文章而觸發的。但是,李希凡、藍翎發表《關於<紅樓夢簡論>及其它》和《評<紅樓夢研究>》,是個人的學術行為;《文史哲》、《文藝報》和《光明日報》的《文學遺產》也是作為學術討論的文章處理的。至於這兩篇文章後來成為一場批判運動的導火線,則不是李、藍兩人的責任,也完全出乎他們的意料。1954年10月23日《人民日報》根據毛主席指示,發表鍾洛的《應該重視對<紅樓夢>研究中的錯誤觀點的批判》,才向全國公開發出號召,矛頭直指胡適。知識界許多人的響應也是從看到鍾洛的文章開始的。就一場批判運動來說,是從鍾洛的《應該重視對<紅樓夢>研究中的錯誤觀點的批判》一文正式開始。10月24日《人民日報》發表的李希凡、藍翎的《走什麼樣的路?》,是《人民日報》社發表鍾洛文章之前的約稿。10月28日《人民日報》發表袁水拍的《質問<文藝報>編者》,是毛主席指示寫的,而且經過毛主席親自審閱、修改。從10月23日到29日幾天,全國各大報刊沒有發表其他批判文章。爾後,由於領導的號召、動員和啟發,文人們的一篇又一篇批判文章接著出來了。率先出來的是10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的周汝昌的《我對俞平伯研究紅樓夢的錯誤觀點的看法》,批判胡適把《紅樓夢》當作「麻醉青年的工具」,批判俞平伯把《紅樓夢》當作「『鬧著頑』的無聊對像」。周汝昌當時在人民文學出版社工作。他的文章也可能是領導動員寫的。動作之快,不難想見。由於周汝昌率先發表批判文章,宋雲彬特別惱火,認為周汝昌借批判別人來美化自己,便在批判胡、俞的文章中順帶批判了《紅樓夢新證》。在此前後,陸侃如在發表於10月31日《光明日報》的《文學遺產》上的文章中曾提到《紅樓夢新證》「是中了胡適派所謂『新紅學』的毒」。魏建功發表於11月26日《光明日報》的文章,稱周汝昌10月30日的文章是對胡、俞的「控訴」,雖然認為「周汝昌訴說自己所中的毒害還不深刻」。再後,就是《人民文學》雜誌1954年第12月號發表的胡念貽的《評近年來關於紅樓夢研究中的錯誤觀點》和1955年1月16日《光明日報》(《文學遺產》)發表的褚斌傑的《評<紅樓夢新證>》。在李希凡、藍翎的《評<紅樓夢新證>》發表之前涉及《紅樓夢新證》的批判文章就這麼幾篇,真正專門批評《紅樓夢新證》的文章,這時候只有褚斌傑的一篇(運動前數月,《光明日報》1954年6月21日「文學遺產」副刊發表粟豐所作《應正確認識<紅樓夢>的寫實性——讀周汝昌君<紅樓夢新證>的意見》,是一篇純學術文章,不在此列)。毛主席和中央報刊從沒有說過宋雲彬、陸侃如、魏建功、胡念貽、褚斌傑等「極少數的個別人」,是有意「擴大射擊面、轉移注意力,藉以掩護主要批判目標」。周汝昌「換取」到「發言機會」以後,加給宋雲彬、陸侃如、魏建功等人的罪名,遠過於宋雲彬等人對他的批判。大家知道,凡是「紅迷」,都記得一句話,「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
這裡,我想到在紅學研究上執著而近乎迂的吳恩裕先生。吳恩裕當時也受到一些批判。10月24日何其芳在中國作家協會古典文學部召開的關於《紅樓夢》研究的座談會上,當面批評吳恩裕「全部肯定了」胡適「反動的實驗主義指導之下的考據」。10月31日《人民日報》發表文章揭發俞平伯和吳恩裕壟斷珍貴材料的「惡劣作風」。胡念貽的《評近年來關於紅樓夢研究中的錯誤觀點》一文,也將吳恩裕列入「繼承了胡適的考據方法」的行列中,著重進行了批判。可是,吳恩裕根本不當一回事。1954年批判運動之前,吳恩裕忙於搜集曹雪芹的材料,作考證;大批判如火如荼開展起來之後,他仍然在忙於搜集曹雪芹的材料,作考證,寫考證文章。他只是在中國作家協會古典文學部召開的關於《紅樓夢》研究的座談會上作了一個輕描淡寫的表態,再就是在考證文章中強調過一句「《紅樓夢》是包括著曹雪芹若幹事實的小說,但絕不僅僅是自傳」。除此之外,他始終沒有批判過胡、俞,沒有寫一篇批判胡、俞的文章,終其一生也沒有提過誰在1954年運動中批判過他。據我所知,當時因為感知遇之恩而在強大壓力下也不肯批判胡適的,頗有人在。
據1954年在中宣部工作的龔育之回憶:「從俞平伯的《紅樓夢研究》,讀到周汝昌的《紅樓夢新證》,我們一些青年覺得兩本書是一樣貨色,後者的考證甚至比前者更繁瑣,也應該批評。這時,聽到周揚和胡繩講,對周汝昌不要批評,要把他放在這場思想鬥爭的『友』的位置上,要讓他一起來參加對胡適的批判。這對我們是一種政策和策略的教育,我們覺得從這裡學到一種政治智能,克服了『單純學術觀點』的書生之見。從他們那裡知道,這也是毛澤東主席的意見。」(18)大約是有了毛主席的指示,1955年1月20日《人民日報》才發表李希凡、藍翎的《評<紅樓夢新證>》。李、藍當時已調到《人民日報》社工作。據說,李希凡在發表文章之前到醫院看過周汝昌,告訴周汝昌將要發表一篇批評《新證》的文章,但跟批判俞平伯不一樣,屬於「同志式的批評」。(19)李、藍的文章發表以後,周汝昌隨即病癒出院了。無論怎樣說,李希凡在1955年是「救」了周汝昌一把。凡是經歷過「運動」的人,都有一種情結,就是對於「運動」中為自己說過話的人,總是難以忘懷。
三
周汝昌先生的另一個極端見解,是徹底否定後四十回。在《紅樓夢新證》初版中,周汝昌先生稱後四十回為「偽四十回續書」,稱高鶚為「敗類」。因為《紅樓夢新證》完稿時,在解放初期,正是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時期,周汝昌呼籲,「現在是翻身報仇雪冤的時代」,我們不能「饒恕高鶚這傢伙」,「我們該痛罵他,把他的偽四十回趕快從《紅樓夢》裡割下來扔進字紙簍裡去」,「把他的罪狀向普天下讀者控訴,為蒙冤一百數十年的第一流天才寫實作家曹雪芹報仇雪恨」。(20)
我們知道,胡適、俞平伯對後四十續書「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是肯定的。這個肯定也是恰當的。周汝昌在《紅樓夢新證》初版中大罵高鶚的同時,也批判了胡、俞對四十回悲劇結局的肯定:「有人讚揚過高鶚保持了全書悲劇結局的功勞,但我總覺得我們不該因此便饒恕高鶚這傢伙」,「他也配續曹雪芹的偉大傑作嗎」,「難道我們還要為了那樣一個『悲劇結局』而欣賞這個敗類嗎」!這很像那時候批鬥會上的話語!最近劉心武先生在《揭秘古本<紅樓夢>》(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上編說: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文懷沙在編輯工作中將《紅樓夢新證》中的「胡適先生」改為「妄人胡適」。這可能是事實,因為周先生開始動筆寫《紅樓夢新證》的時候,還在解放以前,正是胡適熱心幫助他和他崇敬胡適的時候,稱「胡適先生」不足為奇,而文懷沙在解放初用一個「妄人胡適」也很合理。劉心武特意寫上這麼一段,是因為當今有些年輕人覺得周汝昌不應該那樣對待有恩於他的胡適。不過,這種事情不解釋大家便不再提起,要解釋就越解釋越令人糊塗。人生,就像寫毛筆字一樣,一筆寫下去,就不能改了;如果寫下了,又想心思去描改,往往是越描越不像樣子。我們看《紅樓夢新證》初版,第一章「引論」的第二段,就批胡適:抓住亞東圖書館校印程甲本的機會,「又大做其所謂考證疏解式的文章」,六年後排印程乙本,「風頭主義者胡適又照例寫序贊助,可是我們卻有點糊塗了:這是表揚真呢,還是提倡偽呢」?《紅樓夢新證》初版第二章「人物考」開頭一段,又有這樣的話語:「所謂胡適的《紅樓夢考證》,不過拾前人之牙慧而已。」《紅樓夢新證》初版第五章,周汝昌在敘述他發現《懋齋詩鈔》提出「癸未說」之後寫道:「我曾把這個結論寫成一個小文,發表在報紙上;連胡適也沒奈何寫了一封信給我,說他承認這個推定;這個定案也許不致再被推翻了。」這些話語其實比「妄人」說的更重。在《紅樓夢新證》初版中,我只在第五章第一段看到一處「妄人胡適」。我長期在高等學校工作,對於老知識分子的心態很瞭解,你要說他資產階級思想、封建主義思想,狂妄,他們一般不在乎;你要說他沒學問,是拾人牙慧,是所謂的「學問」,那就叫他們很痛很痛!
周汝昌先生徹底否定後四十回,還有個出人意料的說法。他在《紅樓夢新證》增訂本的《重排後記》裡提出:乾隆朝的統治者、名公鉅卿隱匿曹雪芹作的後三十回,又物色高鶚、程偉元偷改前八十回,偽續後四十回。1980年,周汝昌提交威斯康辛國際紅學研討會的論文《紅樓夢「全璧」的背後》,則進而判定物色程、高作「偽全本」的是乾隆皇帝本人與權臣和珅。照周先生這個意思,《紅樓夢》後四十回是乾隆皇帝本人與和珅親自組織人炮製的,按過去的說法就是「御制」。周先生真是出語驚人,他究竟拿出了什麼證據呢?仔細讀他的論著,沒有看到一條直接的或間接的證據,像他論證「曹雪芹祖籍在豐潤」一樣,全是雕空鑿影之假想、猜想、揣測。
四
周先生提供文獻資料,有時候不能如實敘述。過去我發表的文章指出過這一點。這裡我再舉兩個事例。
周汝昌先生在1995年12月8日的《文藝報》上發表《考察曹雪芹祖籍的意義與論據》,其第九條「論據」是:
上述康熙府縣二志,在曹璽傳中明言其祖父「令瀋陽有聲」、「宦瀋陽,因家焉」,則可知其中「寄籍襄平」之辭,亦即謂此,譯成今文就是「寄籍遼東」。蓋「襄平」本漢時郡名,非指一個小地點。可看《漢書》的地理志。
周先生說的「康熙府縣二志」,指康熙年間未刊稿本《江寧府志》和康熙六十年刊《上元縣志》。二志中有「曹璽傳」,是馮其庸先生發現的。《上元縣志》的「曹璽傳」說:「曹璽,字完璧。其先出自宋樞密武惠王彬後,著籍襄平。大父世選,令瀋陽有聲。世選生振彥,初,扈從入關,累遷浙江鹽法參議使,遂生璽。」(21)這篇「曹璽傳」明明白白寫著的是「著籍襄平」,周先生卻說是「寄籍襄平」。隨意在文獻資料上做手腳。「著籍」和「寄籍」的意思是不同的,本書後面有文章會談到這個問題。周先生又說,「襄平本漢時郡名」,要讀者去看《漢書》的《地理志》。我書桌旁就擺著《漢書》。《漢書 .地理志》分明寫著:
遼東郡:戶五萬五千九百七十二,口二十七萬二千五百三十九。縣十八——襄平、新昌、無慮、望平……
漢代,只有襄平縣,沒有襄平郡。襄平,是遼東郡的首縣,郡治所在。襄平故城就在今遼陽市。周先生的《考察曹雪芹祖籍的意義與論據》發表以後不久,我在一次學術研討會上說:「除非周先生另有一部世人不曾見的秘本《漢書》,否則,自以為最懂歷史、最懂中國文化的周先生,又鬧了個歷史知識的笑話。」可是,周先生後來把《考察曹雪芹祖籍的意義與論據》收入《紅樓家世》(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一書時,未作修改,亦未作說明。
又有最近一個事例,我要提出來請周先生為我釋疑。
河南海燕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周汝昌精校本《紅樓夢》,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的周汝昌匯校本《紅樓夢》,兩書的開頭為甲戌本的「凡例」。第一行「是書題名極」後是五個空格,空格後是「樓」字。形式為:
紅樓夢旨義 是書題名極[][][][][]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
周先生在下面注云:
以上凡例第一條。據1947年所見「甲戌本」原本,「點睛」均作「點晴」,「簿籍」作「薄藉」,首行末缺四字有半。
「點晴」、「薄藉」我在這兒不談。周先生是1948年看到甲戌本的,他這兒錯成1947年。周先生1948年6月從胡適家中借到甲戌本後,於1948年7月11日曾給胡適一封致謝並建議「集本校勘」的信。此信現存北京王府井大街東廠胡同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藏「胡適檔案」中,收入(合肥)黃山出版社1994年出版《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29冊,筆者手中也有複印件。又,周先生送還甲戌本之前曾在甲戌本後面留下跋語:
卅七年六月自 適之先生借得與祜昌兄同看兩月並為錄副
周汝昌謹識卅七、十、廿四
可以肯定,周先生是1948年才看到甲戌本的。這個問題,這兒不多談。
周先生說,他1947年從胡適那裡借的甲戌本上「凡例」首行之末是空著的(缺四字有半)。因為周先生這樣一說,劉心武的《揭秘古本〈紅樓夢〉》(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就來「揭秘」、「探佚」:
現在傳世的甲戌本幾經易主,或者是其中有的藏主保存不善,或者是在轉賣流動的過程裡不小心,這第一句裡有五個字被磨損掉了,現在只好用口口口口口替代。被
磨損掉的五個字應該是什麼呢?這是「紅迷」朋友讀這個本子遇到的第一個需要探佚的問題。其實,通過對上下文的推敲,是不難猜出來的。讀者們可以展開討論,去形成共識。
我把自己的探佚心得告訴大家。
先把這句話引在下面:「是書題名極口口口口口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
我是這樣來猜的:「極」字後應該是「多」字,「夢」字前必定是「紅樓」(如果仔細看影印的甲戌本,這五個字裡還有個字剩半個,就是「夢」字前的「樓」的一半),因此,需要動腦筋猜的,只剩當中兩個字,這兩個字,我說是「然曰」。連起來就是:「是書題名極多,然曰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
………………………
現在我把甲戌本的「紅樓夢旨義」的第一句,按自己的理解補足了字,並給加上了新式標點。不知讀者諸君同意否?歡迎討論。(22)
劉心武先生這本書流行開了以後,一般讀者還真以為劉心武「探佚」,在甲戌本上補了五個字,又是一個了不起的「貢獻」。誰知————
有關這五個字的空缺問題,我先作一個簡略說明。
1927年,胡適從胡星垣手裡買到甲戌本《石頭記》。1928年2月胡適寫出關於《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甲戌本的研究報告——《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發表於《新月》雜誌。後收入《胡適文存》三集卷五。胡適在《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一文已作交代,此抄本「首頁首行有撕去的一角,當是最早藏書人的圖章。」《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一文中抄錄「凡例」的全文。其首行文字有:
紅樓夢旨義。 是書題名極多。口口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23)
1961年胡適在台灣將甲戌本影印出來。其「凡例」的首行、次行是:
紅樓夢旨義 是書題名極多 紅樓
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風月寶鑒是
「多」字和「紅樓」兩處鈐有「胡適」印。胡適在《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裡說:「我在民國十六年夏天得到這部世間最古的《紅樓夢》寫本的時候,我就注意到首葉前三行的下面撕去了一塊紙:這是有意隱沒這部抄本從誰家出來的蹤跡,所以毀去了最後收藏人的印章。」
影印本問世後,海內外廣為流行,大陸出版機構多次據胡適影印本複製出版。稍為熟悉《紅樓夢》版本的讀者,都知道甲戌本上「是書題名極多」和「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兩句話。
台灣的潘重規先生在研究甲戌影印本過程中,疑「多」和「紅樓」為胡適所補寫,致函毛子水代為查詢。1975年台灣胡適紀念館再次重印甲戌本,書後有毛子水撰寫的「第二次重印跋」。跋文中有這樣幾段文字:
我現在要借這個重印的機會把一件和這個影本有關的事情告訴讀者。影印本的第一頁第一行的「多」和「紅樓」三字,潘石禪教授疑為胡先生所補寫的;曾於今年夏間寫信囑我代為查詢。我函商胡先生哲嗣祖望兄;祖望兄即轉請蔣碩傑教授代為校對。上月中,蔣教授給祖望兄的信有下面一段:
潘重規先生之推測,完全正確。原書是頁表紙破損一角,自「極」字以下第一行之原文盡失,「多」及「紅樓」三字,顯是適之先生寫於裡紙上者。自原書上尤可辨紙色略有不同;但自影印本中則不易辨矣。唯字體與原書其他各字顯然不同;且「多」及「紅樓」三字上均蓋有「胡適」圖章,顯系適之先生指示後人此三字乃其補寫也。
在這裡,我可以說,由於潘教授讀書的仔細,蔣教授考訂的精審,這個影印本僅有的疑點實已渙然冰釋。這兩位學者,都是這個影印本的讀者所應深深感謝的。(24)
又,周策縱先生說:他從原本上看,「極」字下原留有一撇,胡適是在這一撇下補成的「多」。(25)
通過以上敘述可以看出,胡適早在1928年寫《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的時候,就要在「極」下補上「多」,隔兩格以下補上「紅樓」與後面的「夢」字相聯。他在甲戌本抄本上正是這樣補上的。
1948年6月周汝昌從胡適家裡借到珍貴的甲戌本,他和四兄祜昌合作抄錄了一個副本(由祜昌抄錄,汝昌校讎),可能是11月將書還給胡適。
我有證據證明周汝昌1948年看到的甲戌本原本上,已經有了胡適補的「多」和「紅樓」三字。
第一個證據是,陶洙於1948年、1949年曾從周汝昌手中借到周氏兄弟所抄錄的甲戌本副本,在己卯本上作校補工作。陶洙過錄了甲戌本副本上的「凡例」和全部批語。陶洙所過錄的「凡例」首行是:
紅樓夢旨義 是書題名極多口口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風(26)
第二個證據是,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紅樓無限情(周汝昌自傳)》第358頁,有(祜昌抄錄,汝昌校讎)的甲戌本副本首頁書影,其「凡例」首行為:
紅樓夢旨義 是書題名極多 紅樓夢是總其全
從這頁書影上還可看到,祜昌抄錄的「簿籍」被改為「薄藉」,祜昌抄錄的四個「睛」字,有一個「睛」改成「晴」。應是汝昌改。
這兩個證據說明,周氏兄弟抄錄的甲戌本副本上有「多」和「紅樓」三字。這「多」和「紅樓」,當然來源於胡適的甲戌本。據周汝昌當時和胡適的通信,周氏兄弟抄錄甲戌本的兩個多月,「十二分小心」,「二個多月,只有二人的手摸過他」(指甲戌本),「多翻一次便眼看著他多一次危險」。周汝昌9月19日的信說:「先生這樣不棄,諄諄教導,迥非常情能及,我如非糊塗人,定感知遇。」(27)既然是這樣的心態,我們不可能作別的想像,只能肯定地說:周汝昌1948年看到的甲戌本原本上,已經有了胡適補的「多」和「紅樓」三字。
胡適早在甲戌本「凡例」的第一行補上了「多」和「紅樓」三字,而「多」下面的兩個字的空缺,他一直沒有補。胡適沒有補的這兩個字的空缺,吳恩裕主張補「如曰」或「一曰」,周策縱主張補「歧義」或「異義」或「用義」,日本太田辰夫建議補「題曰」。(28)實際上讀起來都覺得不順暢。這就像一件藝術品,缺了一塊,後人怎麼補都令人不滿意。
周汝昌先生突然提出他看到的甲戌本原本缺五個字,對讀者隱瞞久已通行的胡適補的「多」與「紅樓」三字,讓劉心武來「探佚」,來補,劉心武也大言不慚地聲稱是他補「多」,補「紅樓」,再「動腦筋猜」,補「然曰」。大概只有一個「然」字還說得上是劉心武「動腦筋猜」的,但令人覺得不通之極。至於「多」和「紅樓」,劉心武就不要忽悠讀者了。
五
周先生引用文獻資料,還有斷句的錯誤。如《楝亭詩抄》卷六《思仲軒詩》的小序,在《紅樓夢新證》舊版和增訂版中都是這樣標點的:
思仲,杜仲也。俗呼為綿芽,可食。......(29)
杜仲是高數丈的喬木,人如何吃?這一句的正確讀法應該是:
思仲,杜仲也。俗呼為綿,芽可食。.....
杜仲又名思仙,思仲,《本草綱目》卷三十五「杜仲」條引蘇頌《本草圖經》語:「江南謂之綿,初生嫩葉可食」。周先生即使沒有見過杜仲樹,難道沒聽說過杜仲,竟至犯如此低級的錯誤?
本篇就寫到這裡,鑒於某些出版社過度推銷周先生著作,為廣大讀者著想,後面各篇將繼續指出周先生的種種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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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汝昌1947年從燕京大學圖書館借到的《懋齋詩鈔》是「紙墨還都是很新的」抄本此抄本1948年以後入藏於美國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圖書館。文學古籍刊行社1955年據以影印的《懋齋詩鈔》稿本,現藏國家圖書館,是吳恩裕1954年在《八旗藝文編目》的編者恩華家裡發現後由文化部收購,歸藏於北京圖書館(今國家圖書館)的。
(2)俞平伯:《關於「曹雪芹的生年」致本刊編者書》,上海古籍出版社、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88年聯合出版《俞平伯論紅樓夢》第365頁。
(3)俞平伯:《紅樓夢研究》,第101、197頁,(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年第四版。
(4)俞平伯:《<紅樓夢>的著作年代》,上海古籍出版社、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88年聯合出版《俞平伯論紅樓夢》第605、608頁。
(5)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第435頁,(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年出版。
(6)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第61頁,(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年出版。
(7)《楝亭文鈔 .舅氏顧赤方先生擁書圖記》云:「後己未二十二年,庚辰,寅行年四十三。」庚辰,為康熙三十九年,逆推知曹寅生於順治十五年。《楝亭詞鈔別集 .金縷曲(壽郭汝霖八十初度)》自註:「予與龍川先生同日。」龍川先生,陳亮,生於宋紹興十三年九月初七日。
(8)胡適:《介紹我自己的思想》,《胡適文存》第四集卷4第623頁,台北遠東圖書公司1985年出版。
(9)周汝昌:《紅樓家世》第121頁,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周在論著中談此問題多次,此舉一例。
(10)見《孟子》的《梁惠王上》、《滕文公上》。
(11)焦循:《孟子正義》第226頁,(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版《諸子集成》第一冊。
(12)周汝昌:《紅樓夢與中華文化》第49頁,(北京)華藝出版社1998年出版。
(13)胡適:《清聖祖的保母不止曹寅母一人》,《胡適紅學研究資料全編》第381—382頁,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出版。
(14)將「自傳說」推向極端的話語在《紅樓夢新證》1953年版中隨處可見,本段所引見28、171、202、203等頁。
(15)周汝昌:《紅樓夢新證》(增訂本)第1145—1146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76年出版。
(16)周汝昌:《紅樓夢與中華文化》第22-25頁,(北京)華藝出版社1998年出版。
(17)周汝昌:《紅樓夢與中華文化》第27頁,(北京)華藝出版社1998年出版。括號的注文為周汝昌原注。
(18)龔育之:《幾番風雨憶周揚》,《憶周揚》第214頁,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19)參看劉心武《揭秘古本<紅樓夢>》第1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
(120)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第583—584頁,(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年出版。
(21)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曹雪芹家世新考》(馮其庸著)內的照片。
(22)劉心武:《揭秘古本〈紅樓夢〉》第26—27頁,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
(23)胡適:《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胡適學術論集(中國文學史)》下冊第854頁,(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出版。
(24)毛子水:《<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第二次重印跋》,《胡適紅學研究資料全編》第495—496頁,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出版。
(25)《紅樓夢案—周策縱論紅樓夢》第118頁,(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5年出版
(26)己卯本上陶洙寫於己醜人日的「題記」:「甲戌殘本只十六回,計(一至八)(十三至十六)(廿五至廿八),胡適之君藏,周汝昌君鈔有副本,曾假互校,……」此「題記」及所過錄甲戌本副本上之「凡例」,見《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己卯本)「附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出版。
(27)見《胡適紅學研究資料全編》第311、314頁,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出版。
(28)見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曹雪芹佚著淺探》第182頁,《紅樓夢案—周策縱論紅樓夢》第118—119頁,
(29)周汝昌《紅樓夢新證》1953版第368頁,1976年增訂版第4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