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詳紅樓夢——是創作不是自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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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評論

庚辰本「石頭記」特有的回前附葉,有三張格式與眾不同,缺第一行例有的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但是看得出之部位仍舊留這空白。這三葉在第十七、十八合回、第四十八、第七十五回前面。

第十七、十八合回的這張扉頁上有總批也有標題詩,又有批詩的二則,用小字批注在詩下,己卯本另作一段,不及庚本清楚。

第一段是總批:

此回宜分作二回方妥。

除了庚本,己卯本也有這一段。此回只有這兩個本子還沒分成兩回,但是己卯本在介紹妙玉一節後已有硃筆眉批:

「不能表白」後是第十八回的起頭。

是遵囑分兩回,指示下一個抄本的抄手。這條批顯然時間稍後。回前附葉上的第一段則是寫給作者的建議,性質於第七十五回的相同:後者記錄謄清校對的日期——乾隆二十一年(一七五六年)五月七日——並提醒作者中秋詩尚缺,回目也缺首三字。兩次的備忘錄只適用於新稿或是剛改寫完畢的定稿。

庚本第十九回不但沒有回目,連回數都沒有,第一頁正文從邊上抄起。上衣回末頁空白頁上墨筆大書「第十九回」四字,顯然是收訂十回本後另人代加。第十九回回末有滿人玉蘭坡一條墨筆批語:

此回宜分作三回方妥,系抄錄之人遺漏。

此回共十六頁,其他各回十頁上下不等,這一回也不算很長,絕對不能分作三回。唯一可能的解釋是:玉蘭坡所見的「此回」是改寫前的第十七回至第十九回,三回原是脂批所謂「一大回」。庚本的第十九回是新分出來的。

第十七至第十九回是在詩聯期分成兩回,所以兩回回末都有「正是」二字,作結的詩句尚缺。詩聯期緊接著一七五四本後,而一七五四本廢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沒有新的總批與標題詩,舊有的仍予保留。因此第十七、十八合回回前附葉上,自第二段以下一定還是一七五四本前的總批與標題詩。脂評人看了新改寫的第十七、十八合回,批說應當在一分為二,又把舊有的總批、標題詩與詩下的批注都抄在後面。庚本這張扉頁的原本無疑的士脂評人親筆,與第七十五會的一樣,都是與此回最初的定稿俱來的。

第十七、十八合回元妃,第一出「豪宴」,批:「『一捧雪』中。副賈家之敗。」第四十八回賈雨村代賈赦構陷石呆子,沒收傳家古扇獻給賈赦。「一捧雪」玉杯象徵石家珍藏的扇子,同是「懷璧其罪」。第七十五回甄家抄家,賈政代為隱匿財物,是極嚴重的罪名。但是第五回太虛幻境第十三支曲詞說:「家事消亡首罪寧」。寧府除非亂倫罪舊案重翻,此外不過國孝家孝期間聚賭,也在第七十五回內。倒是榮府二老身犯重罪,與預言不合。二人的罪行與伏線都在這三回,是這三回間的一個連鎖。

第四十八回自平兒口中敘述賈赦派賈璉強買古扇不遂,卻被賈雨村營謀得手,因此罵兒子無用,又氣他回嘴,毒打了賈璉一頓。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報告賈璉:聽說賈雨村貶降,「不知因何事,只怕未必真。」

賈璉道:「真不真,他那官兒也未必保得長。將來有事,只怕未必不連累咱們,寧可疏著他好。」林之孝道:「何嘗不是,只是一時難以疏遠。如今東府大爺合他更好,老爺又喜歡他,時常來往,那一個不知。賈璉道:「橫豎不合他謀事,也不相干。你去再打聽真(了),是為了什麼。」林之孝答應了,……

第十七、十八合回賈政托賈雨村代擬園中匾對。第三十二回雨村來拜,有人來請寶玉:「老爺叫二爺出去會。」

寶玉……抱怨道:「有老爺和他坐著就罷了,回回定要見我。」

暗寫雨村常來,賈政都接見。至於賈珍和他親密,只有第七十二回林之孝提起過,但是只說賈珍賈政與他接近,反而不提賈赦。他拍上了賈赦的馬屁,送了這麼大一個人情,豈有不親近他之理?更奇怪的是賈璉在古扇事件中是夾縫中人物,創深痛鉅,明知雨村的陰謀牽涉他父親的程度,此處竟說:「橫豎不和他謀事,也不相干。」對他自己手下的總管,也不必撇清,唯一可能的解釋是扇子公案是後添的,寫第七十二回的時候還沒有雨村賈赦的石呆子案。這事件全部在平兒口中交代的。第四十八回寫薛蟠遠行,香菱入園學詩,插入平兒來,支開香菱,向寶釵要棒瘡藥,敘述賈璉挨打因由,這一段是後加的,回目上也沒提起。

第七十五回開始,尤氏要到王夫人處去。

跟從的老嫫嫫們因悄悄的回道:「奶奶且別往上房去。才有甄家的幾個人來了,還有些東西,不知是作什麼機密事,奶奶這一去,恐不便。」尤氏聽了道:「昨日聽見的,說爺說看邸報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家事(私),調取進京治罪,怎麼又有人來。」老嫫嫫道:「正是呢,才來了幾個女人,氣色不成氣色,慌慌張張的,想必有什麼瞞人的事,也是有的。」尤氏聽了,便不往前去,仍往李氏這邊來了。

這一節暗寫甄家自南京遣人來寄存財物在賈政處。當晚尤氏回寧府,賈珍正在大請客賭錢,四更方散,宿在侍妾佩鳳房中。次晨佩鳳來傳話,與尤氏的對白中有:

佩鳳道:「爺說早飯在外頭吃,請奶奶自己吃罷。」尤氏問道:「今日外頭有誰?」佩鳳道:「聽見說外頭有兩個南京新來的,倒不知是誰。」說話一時賈蓉之妻也梳妝了來見過,少時擺上飯來,尤氏在上,賈蓉之妻在外(下)陪,婆媳二人吃畢飯,……

賈家的近親史、王、薛家都是南京大族,連李紈娘家都是南京人,但都是榮府方面的親戚。當然賈家自己也是南京人,與賈珍一同吃早飯的男客也可能是本家,但是也不大像——族中就是榮寧二支顯赫。由賈珍親自陪著吃飯,顯然很重要。尤氏昨天剛發現南京甄家派了幾個女僕送財物到榮府寄存,又聽見南京新來了兩個人,她不會毫無反應,至少想打聽甄家的消息。究竟是什麼人此後也沒有下文了。倘是伏線,下五回內也沒有交代,這都不想此書的作風。又,此處有「賈蓉之妻」。今本沒有賈蓉續娶的事,因此凡有漏刪的賈蓉妻其人,都是比較早期文字的標誌。

第五回的十二釵冊子與曲文是在一七五四本前,夢遊太虛一回的前身五鬼回內就有的,所以曲文內有些預言過了時失效得力,例如說元春死在母家興旺的時候,托夢父母,警告他們要留個退步。到了一七五四本,就已經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與元妃托夢。同樣的,「家事消亡首罪寧」的預言也屬於前一個時期。

為什麼要延遲元妃之死?因為如果元妃先死了,然後賈家犯了事,依例治罪,顯得皇帝不念舊情。元妃尚在,就是大公無私。書中寫到皇上總是小心翼翼歌功頌德的,為了文字獄的威脅。元妃不死,等到母家獲罪,受刺激而死,那才深刻動人。

從這觀點看來,倘是寧府罪重,與元妃的血統關係又隔了一層,給她的刺激不夠大。改為榮府犯事,讓賈赦闖禍,是最合理的人選,但究竟不過是她的伯父,又還不及賈政是她的父親,那才活活氣死了她。而且如果僅只是賈赦扇子事發,賈政純是被連累,好人壞人黑白分明,也較腦筋簡單,不像現在賈政代甄家「窩藏贓物」,可見正人君子為了情面,也會幹出糊塗冒險的事來。因此分兩個步驟改為榮為禍首,一層深似一層。

蛛絲馬跡,可以看出第七十五回本來是賈珍收下甄家寄放財物——就尤氏於佩鳳的對白中暗寫南京來了兩個人,賈珍陪同用飯,作為後文伏線。至於尤氏撞見甄家暗移家產到賈政處,這一節正如賈赦的扇子公案,也是後添的,按照此書最省事的改寫方式,在回首家一段,只消在一回本稿本上加訂一葉。

第三十七回回首賈政放學差一節,也是用同樣方式後進的。全抄本漏改,因此缺這一段,回首曾有一張粘貼的紙條,想是另人補抄這一段,後又失落。此本第六十四回賈敬喪事,就是賈赦賈政兄弟倆攙著賈母(第三頁末行;第三頁下,第一行)。此處三次提起「賈赦賈政」、「赦政」,不可能是筆誤,當是添寫賈政外放之前的本子,所以賈政仍舊在家。

戚本第六十四回以賈[王扁]賈[王光]代替賈赦賈政。庚本缺此回,己卯本也缺,庚本用己卯本抄配的這一回補上,此處是賈赦賈璉父子攙扶賈母。原因很明顯,作者發現了全抄本此回的漏洞,賈政不在都中,不能在喪事中出現,因此改為賈[王扁]賈[王光]。但是這樣一來,主持賈敬喪事的賈赦倒反而靠邊站了。由兩個族侄孫攙著賈母吊侄兒的喪,也遠不及兩個兒子攙著親切動人。於是又改為賈赦賈璉,兒子孫子攙著。但是俞平伯還是指出此處「賈赦賈璉」不大合適,想必因為賈璉這人物太沒有份量。

因此第六十四回分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還有一處歧異,回末賈璉籌備娶尤二姐:

又買了兩個小丫頭。賈珍又給了一房家人,名叫鮑二,夫妻兩口,預備二姐過去是服役。

——甲、乙同

又買了兩個小丫頭。只是府裡家人不敢擅動,外頭買人,又怕不知心腹,走漏了風聲。忽然想起家人鮑二來,當初因和他女人偷情,被鳳姐兒打鬧了一陣,含羞吊死了。賈璉給了二百銀子,叫他另娶一個。那鮑二向來卻就合廚子多渾蟲的媳婦多姑娘有一手兒,後來多渾蟲酒癆死了,這多姑娘見鮑二手裡從容了,便嫁了鮑二。況且這多姑娘原也和賈璉好的,此時都搬出外頭住著。賈璉一時想起來,便叫了他兩口兒到新房子裡來,預備二姐兒過來時服侍。那鮑二兩口子聽見這個巧宗兒,如何不來呢?

——丙。

第六十五回賈珍趁賈璉不在尤二姐處,正與二姐三姐尤老娘談話。

那鮑二來請安。賈珍便說:「你還是有良心的小子,所以叫你來伏侍。日後自有大用你之處,不可在外頭吃酒生事,我自然賞你。倘或這裡短了什麼,你璉二爺事多,那裡人雜,你只管去回我,我們弟兄不比別人。」鮑二答應道:「是,小的知道。若小的不盡心,除非不要這腦袋了。」賈珍點頭說:「要你知道。」當下四人一處吃酒,……

一段對白的口吻,顯然;鮑二是賈珍的人——不然也根本不會特地進來請安,尤其在這親密的場合——所以賈珍可以向他暗示這份家他自己也有份,也肯出錢維持,代守秘密有賞,將來還要提拔他。

第六十四回甲乙寫鮑二是賈珍的僕人,顯然是正確的。第六十四回丙改寫鮑二是賈璉的僕人,當然是因為第四十六回已經有鮑二夫婦,是榮府家人,鮑二家的私通賈璉,被鳳姐捉姦,羞憤自殺了。所以此處把賈璉的又一情婦多姑娘捏合給鮑二續絃。第六十五回並沒有連帶改,回內鮑二之妻仍舊是「鮑二家的」,「鮑二女人」,不稱多姑娘。

賈敬喪事,攙扶賈母的人由赦、政改[王扁]、[王光],再改赦、璉,顯然是作者自改,可見第六十四回丙雖然是抄配的,也可靠,解釋鮑二夫婦的這一大段也是作者自改的。

第二十一回描寫多姑娘的妖媚淫蕩,批註:「總為後文寶玉一篇作引」(庚、戚本)。賈璉與多姑娘幽會,庚本又有眉批:「此段系書中情之瑕疵,寫為阿鳳生日潑醋回及夭風流寶玉悄看晴雯回作引,伏線千里外之筆也。丁亥夏,畸笏叟。」換句話說,此段透露賈璉慣會偷家人媳婦,埋伏下第四十四回鳳姐潑醋,又伏下第七十七回寶玉探晴雯,遇見晴雯的表嫂,廚子多渾蟲之妻燈姑娘。前引「後文寶玉一篇」是指第七十七回,「燈姑娘」也就是多姑娘。「燈姑娘」這名字的由來,大概是「金瓶梅」所謂「燈人兒」,美貌的人物,像燈籠上畫的。比較費解,不如「多姑娘」用她夫家的姓,容易記憶,而又俏皮。

寫第六十四回甲乙的時候,顯然第四十四回還不存在。第四十三、四十四回寫鳳姐生日那天,寶玉私自出城祭金釧兒,鳳姐酒後潑醋,寶玉得有機會安慰平兒,這兩回結構嚴密,是不可分的整體,原來是後添的。加上了這兩回之後,才改寫第六十四回,給喪妻的鮑二配上第二十一回的多姑娘,在這裡是寡婦了,多渾蟲已死。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渾蟲還在世,不過他妻子還用舊名燈姑娘。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那是第五十八回的事,在清明前,賈敬死了才回來奔喪,死的時候天氣炎熱,當是初夏。賈璉服中偷娶尤二姐,兩個月後賈珍住在鐵檻寺,當然是為了做佛事,百日未滿(第六十五回),顯然賈敬死後不到一個月就「偷娶」,還是初夏。婚後半年有孕,誤打胎後吞金自盡(第六十九回)。七日後下葬,正「年近歲逼」。下年春天氣桃花社(第七十回),八月二日賈母生日(第七十一回),第七十五、七十六回過中秋節,第七十七回在中秋後不久,皇陵祭弔是去年春天,「前年」多算了一年,是早本時間過得快些。可見第七十七回寫得很早。因此燈姑娘是原名。

第二十一回回末如下:

且聽下回分解。 收後淡雅之至。

正是:

淑女從來多抱怨,嬌妻自古便含酸。 (二語包盡古今萬萬世裙釵)

詩聯是後加的,顯然此回在詩聯期——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原有的回末套語下,有句批語誤入正文:「收後淡雅之至。」這條批一定很老,由朱批改為雙行小字批注,傳抄多次後又被誤作正文。此回大概也是很早就有了的,一七五五年改寫的時候將燈姑娘改名多姑娘。此後添寫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潑醋,借用鮑二家的名字,當是為了三回後潑醋餘波一句諧音妙語:第四十七回又一提鮑二家的,賈母誤作趙二家的,鴛鴦糾正她,她說:「我那裡記得抱著背著的?」

潑醋回提前用了鮑二家的,因此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夫婦,因為鮑二家的已死。於是結果了多渾蟲,將他老婆配給鮑二補漏洞,就用她的新名字多姑娘。這是第六十四回丙。

第六十四回乙回末如下:

下回便見。正是:

只為同枝貪色慾 致教連理起干戈

「下回便見」是例有的套語,下面的一對詩句是詩聯期後加的,因此第六時四回乙是一七五五年定稿。改丙至早也在一七五五年後,距寫的七十七回的時候很遠,所以望了多渾蟲夫婦又還在探晴雯一場出現。

前面說過,潑醋回用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家的,就為了三回後賈母的一句俏皮話:「我那裡記得抱著背著的?」(第四十七回)——至少回內這一段——顯然是與潑醋二回同時寫的。第四十七回改寫過,因為回目與內容不符:「冷郎君懼禍走他鄉」,但是回內柳湘蓮與寶玉在賴家談話,湘蓮告訴他「眼前我還要出門去走走,外頭逛[走之旁為立人旁]個三年五載再回來。」臨別寶玉叮囑:

「……只是你要遠行,必須先告訴我一聲,千萬別悄悄的走了。」說這便滴下淚來。柳湘蓮道:「自然要辭的,你只別和別人說就是了。」

從賴家出來,才打了薛蟠,可見不是懼禍逃走,是本來要走的,至多提前動身。回末:

薛蟠在炕上痛罵柳湘蓮,又命小廝們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薛姨媽禁住小廝們,只說柳湘蓮一時酒後放肆,如今酒醒了,後悔不及,害怕逃走了。薛蟠見如此說了,氣方漸平。

懼禍逃走的話,是薛姨媽編造出來哄薛蟠的。「懼禍走他鄉」顯然是改寫前的回目。為什麼要改為原定計劃旅行,理由很明顯。懼禍逃走,後又巧遇薛蟠,打退路劫盜匪,救了薛蟠,跡近贖罪,否則回不了家,成了為自己打算。

庚本第四十八回回前附葉上總批:

題曰「柳湘蓮走他鄉」,必謂寫湘蓮如何走,今卻不寫,反細寫阿呆兄之遊藝。了心卻(了卻心願?)湘蓮之分(份)內。走者而不寫其走,反寫阿呆,不應走而寫其走。文牽岐路,令人不識者如此。

這條總批橫跨第四十七、四十八回。柳湘蓮自稱「一貧如洗,家裡是沒有積聚的」,書中也不止一次說他「萍蹤浪跡」,一定說走就走,決不會有什麼事需要料理,怎麼樣「寫湘蓮如何走」、「細寫其走」?難道寫他張羅一筆旅費?也不會寫上路情形,又不是「老殘遊記」。「細寫其走」只能是指辭別寶玉。湘蓮寶玉約定臨走要來辭別,不會不別而行。湘蓮寶玉那段談話是在改寫的時候加的,因為將懼禍改為原定出門旅行。因此這張回前附葉總批是在這兩回定稿的時候批的。

前面說過,第十七、十八合回與第七十五回那兩張回前附葉是各自於這兩回的最初定稿俱來的。第四十七、四十八回的這一張,原來也是這兩回改完了之後現批的。

庚本二十張回前附葉內,只有這三張沒有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此處「重評」是狹義的指再評。三張內第七十五回這一張有日期:一七五六年農曆五月七日。至少這一張,我們知道它為什麼不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書名,因為已經不是一七五四年「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的本子,而且批者不是脂硯,也不能算「三評石頭記」,因此留出空白,俟定名再填。

有這三張附葉的三回,內中兩回埋伏賈赦的罪名,另一回將甄家寄存財物在賈珍處改為賈政處,埋伏下賈政的罪名,顯然是三回同時改寫,改去預言中的寧府為禍首,而賈政的罪行是最後加的,不然元妃之一支還是被連累,比較軟弱閃避。

這三張無題扉頁有一張有日期,一七五六年農曆五月初,因此三張都是一七五六年初夏批的。

至於為什麼相隔兩年就要改變回前附葉格式,而幾十年後補錄的第二是一回的那一張反倒恪遵原有款式,那是因為那一張是另人補抄的,而這三張是脂評人手筆,所以注重本子先後的區別。

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潑醋,於第四十七回內插入的潑醋餘波是同時寫的;潑醋回用了鮑二家的,就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夫婦,於是有了第六十四回丙;第四十七、四十八回又與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七十五回同時定稿,第七十五回最後。因此以上七回都同時,按著上述的次序,第七十五回最後改。第六十四回丙是一七五五年後寫的,而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初夏謄清。所以這七回都是一七五六年春定稿。

第二十九之三十五回這七回,各本幾乎全無回內批。庚本只有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回各有一兩條。此外甲辰本第三十、三十二回各有一條,不見得是脂批。金釧兒之死,自第三十回七貫串這幾回,末了第三十五回寫她死後她的妹妹玉釧兒銜恨不理睬寶玉。我們現在知道第四十三、四十四回祭金釧帶潑醋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寫的全新的兩回。這引起了一個問題:金釧兒這人物是否也是後添的?姑且假定金釧兒是後加的。

第二十九至三十二這七回,前四回有總批。庚本這種典型格式的回前附葉總批都是一七五四年前的舊批——一七五四本廢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所以沒有總批,但是舊有的總批仍予保留。金釧兒是第三十、三十二這兩回的一個重要人物,但是這兩回的總批都沒有提起她,因此作批的時候還沒有這人物。

寶玉挨打後,一批批的人到怡紅院去看他,獨無史湘雲,這很奇怪。如果是因為慰問寶玉沒有她的戲,盡可以在跟賈母去的人種添上她一個名字。尤其是挨打前她和寶玉最後一次見面,湘雲勸他常會見做官的人,談談「世途經濟的學問」,「寶玉聽了道:『姑娘請別的姊妹屋裡坐坐,我這裡仔細髒了你知經濟學問的。』」難道湘雲還在跟他生氣?

挨打養傷的這三回內湘雲只出現過一次:第三十五回薛姨媽寶釵去探望寶玉,遇見賈母等也在那裡。一同出來,「忽見史湘雲平兒香菱等在山石邊掐鳳仙花呢,見了他們走來,都迎上來了。少頃出了園中,王夫人恐賈母乏了,便欲讓至上房內坐。」

平兒香菱是賈璉薛蟠的妾侍,大概不便去看寶玉。湘雲也不去,且忙這采鳳仙花染指甲。賈母等隨即在王夫人處用飯,桌上有湘雲。寶玉想吃的荷葉湯做了來了,王夫人命玉釧兒送去,這才言歸正傳,回到挨打餘波上。

直到第三十六回回末,湘雲才回家去。寶玉挨打事件中,怎麼她好像已經回去了,不在場?

第三十六回內王夫人與鳳姐談家務,薛姨媽寶釵黛玉都在場。鳳姐講起襲人;還算是賈母房裡的人,她的一兩銀子月費「還在老太太丫頭分例上領」。

王夫人想了半日,向鳳姐道:「明兒挑一個好丫頭,送去老太太使,補襲人。把襲人的一分裁了,把握每月的月例二十兩銀子裡拿出二兩銀子一弔錢來給襲人,以後凡事有趙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襲人的只是襲人的這一分都也從我的分例上勻出來,不必動官中就是了。」鳳姐一一答應了,笑推薛姨媽道;「姨媽聽見了?我素日說的話 如何?今兒果然應了我的話。」薛姨媽道:「早就該如此。模樣兒自然不用說的,他的那一種行事大方,說話見人和氣裡頭帶著剛硬要強,這個實在難得。」王夫人含淚說道:「你們那裡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下略]」

末句各本批註:「『孩子』二字愈見親熱,故後文連呼二聲『我的兒』。」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與襲人的談話中兩次叫她「我的兒」,第一次如下:

王夫人聽了這話內有因,忙問道:「我的兒,你有話只管說。近來我因聽見眾人背前背後都誇你,我只說你不過是在寶玉身上留心,或是諸人跟前和氣,這些小意思好,所以將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誰知你方才和我說的話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下略]」

「將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指襲人加了月費,與趙姨娘周姨娘同等待遇。這是第三十六回的事,還沒發生。可見第三十六回原是在的三十四回前。

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這三回寫寶玉挨打與挨打餘波。第三十六回是湘雲回家的一回。顯然的三十六回原在這三回前面。換句話說,湘雲回家之後寶玉才挨打。

第三十六回回末湘雲回家,「眾人送至二門前,寶玉還要往外送」,句下批註:「每逢此時,就忘卻嚴父,可知前云『為你們死也請願』不假。」這條批指出一過了二門,再往外去就有遇見賈政的危險。

送湘雲的局面倒正與挨打一幕開首相同。既然沒有金釧兒這人,不會是聽見金釧兒死訊後撞見賈政,而是送湘雲後撞見賈政。正值忠順王府來人索取琪官──沒有金釧兒,當然不是二罪俱發。賈政送客出去,寶玉萬分焦急想討救兵的時候,可能有耳聾的「老姆姆」瞎打岔,但是沒有將「要緊」誤作「跳井」的一段幽默的穿插。當然也沒有賈環告密,火上加油。──今本琪官失蹤的故事敘述極簡,可能經過刪節。──

養傷期間,沒有玉釧兒嘗湯的事。第三十七回是全抄本的,沒有賈政外放一節。第三十六回還在第三十三回前面;回首沒有賈母借口寶玉要多養息幾個月,有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能見外人,不放他出去。這一段大概是原有的,本來在第三十四至三十五回內。有了這一節,第三十七回回首寶玉終日在園中遊蕩,不必賈政出門,理由也夠充足了。起詩社,發現缺少湘雲,派人去接,因此早本的挨打事件嵌在湘雲一去一來之間。

寶玉要送湘雲出二門,句下那條批注已經是加金釧兒後的新批,但是裡面引的寶玉的話:「為你們死也請願」,今本並無此語。最近似的是第三十四回黛玉來探問傷勢:

……抽抽噎噎的說道:「你從此可都改了罷?」寶玉聽說,便長歎一聲道;「你放心,別說這樣話。我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請願的。」

這次黛玉來的時候寶玉正在昏睡。

這裡寶玉昏昏默默,只見蔣玉菡走了進來,訴說忠順府拿他之事,一時又見金釧兒進來,哭說為他投井之故。寶玉半夢半醒,都不在意,忽又覺有人推他,恍恍惚惚,聽的有人悲泣之聲。寶玉從夢中驚醒,睜眼一看,不是別人,卻是林黛玉。

「為你們死了也請願」,當然是他在夢中對蔣玉菡金釧兒說的。改為同一場他向黛玉說「為這些人死了也是請願的」,是表示寶黛二人相知之深。夢中對蔣玉菡金釧兒毫無反應,也更逼真,更像夢境。

己卯本此回回末有:

紅樓夢第三十四回回終

可見在書名「紅樓夢」時期──一七五四本前,約在一七五○初葉──此回已定稿,上升的一段已經改寫過了。加金釧兒這人物還在「紅樓夢」期前,大概是在書名「金陵十二釵」前的十載五次增刪中。所以改寫挨打一場的時候,「老嬤嬤」仍作「老姆姆」,而明義「題紅樓夢」詩十二首中已經有玉釧兒嘗荷葉湯:

小葉荷羹玉手將,詒他無味要他嘗。

碗邊誤落唇紅印,便覺新添異樣香。

第三十七回詩社取別號,李紈建議寶玉仍用「絳洞花王」舊號,批:「妙極,點前文。通部中從頭至末,前文已過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懷,德便一點;未來者恐來之突然,或先伏一線,皆行文之妙訣也。」關於絳洞花王的前文顯已刪去。此回寶玉改用怡紅公子別號,但是下一回寶玉選擇詩題,又署「絳」字。(庚本第八七八頁)

海棠詩社二回顯然是早本原有的,回內寶玉仍用絳洞花王筆名。此後改寫,第三十七回添寫李紈寶玉對白,寶玉不要絳洞花王舊號,改用怡紅公子。下一回那「絳」字是漏網之魚。批李紈寶玉的對白「又點前文」,是改寫後批的,但是作批後,關於絳洞花王的前文全都刪了,可見這兩回改寫得很早,原文之老可想而知。海棠社二回上接挨打,挨打事件中很早就插入金釧兒之死。原有的挨打於挨打餘波更早了,連著海棠社二回,大概是此書最初就有的一個基層。

金釧兒之死,自第三十回種因,在第三十二回回末發作,著墨不多。加金釧兒的時候,第三十二回回目改了:「含恥辱情烈死金釧」,正文添在回末,都是最省裝釘工的辦法,改在一回本的首頁與末頁。

第三十二回回末與下一回回首後來又改過一次,因此這兩回間的過渡有甲乙二種。全抄本是甲,比他本早。第三十二回回末寶釵捐助新衣供金釧兒裝殮:

一時寶釵取了衣服回來,只見寶玉在王夫人旁(庚本作「旁邊」)坐著垂淚,王夫人正在說話(庚本作「說他」),因見寶釵來了,卻掩口不說了。寶釵見此景況,察言觀(色),早知覺了八分。於是將衣服交割明白,王夫人將他母親叫來拿了去。寶釵寶玉都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他本缺這三句),且聽下回分解。(庚本作「再看下回便知。」)

──全抄本

下一回回首此本較簡:

卻說寶玉茫然不知何從,背著手低頭一面感歎,一面慢慢的走著,信步來至廳上,……

他本如下:

卻說王夫人喚他母親上來,拿幾件簪環,當面賞與,又吩咐請幾眾僧人唸經超度。他母親磕頭謝了出去。原來寶玉會過雨村回來,聽見了便知金釧兒含羞賭氣自盡,心中早又五內摧傷,進來被王夫人數落教訓,也無可說。見寶釵進來,方得便出來,茫然不知何往。(下同)……

全抄本第三十二回回末寶玉寶釵「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兩句間的接筍生硬而乏,敘事卻是合理的。寶玉固然是趁此溜出來,也需要避見金釧兒的母親。寶釵也應當走開,免得要人家磕頭謝她賞衣服。兩人一同出來,也應當各自走散,因為寶釵知道王夫人為了這事責罵他──儘管她只聽見王夫人「正在說話」,可見生氣如常,是貴婦有涵養,謹慎慣了。但是後來又嫌太含蓄隱晦,所以「說話」改為「說他」。──這時候寶釵不便跟他談話,否則很窘,而且他心裡正難受。

他本刪掉回末這幾句,提前截斷,下一回回首王夫人除了衣服之外又賞首飾裝殮,代做佛事超度,周到得多。接寫寶玉出來,沒提寶釵──想必也只再略坐了坐,釧兒的母親還沒來就走了,但是避免與寶玉同行──補敘寶玉會見雨村回來,聽見金釧兒死訊,進來又被王夫人數落。原文這一段經過與寶玉的心情全用暗寫,比較經濟、現代化。

第十九回有一處也與此處的改寫如出一轍:寶玉要去東府,「才要去時,忽又有賈妃賜出糖蒸酥酪來,寶玉想上次襲人喜吃此物,便命留與襲人了,自己回過賈母,過去看戲。」全抄本沒有賈妃賜酪這一段,後文寶玉從東府溜出來,去花家找襲人:

寶玉笑道:「你就家去才好呢,我還替你留著好東西呢。」

直到後文寶玉房裡的丫頭阻止李嬤嬤吃酥酪:「那是說了給襲人留著的」,讀者才知道是酥酪,極經濟流利自然,乾淨利落。此處庚、戚、己卯本都有批註:「過下無痕」。想必是改寫前的舊批,否則早先明敘把酥酪留給襲人,此刻再提,接寫酥酪事件,十分平凡,似不能稱「過下無痕」,也就是說接得天衣無縫。

他本插入元妃賜酪一節,預先解釋,手法較陳舊,但是「糖蒸酥酪」想必是滿人新年的吃食,所以句下批註:「總是新春妙景」。又一點元妃,關照上文省親。與第三十二、三十三回間的過渡一樣,都是改文較周密,而不及原文的技巧現代化。想必在那草創的時代顧慮到讀者不懂,也許是脂硯等跟不上,或是他們怕讀者跟不上。

地三十至三十五回有關金釧兒之死的六回內,共只四條可靠的脂批,一條是批挨打一場王夫人勸阻(第三十三回),一條是批寶玉命晴雯送手帕給黛玉(第三十四回),還有兩條批傅秋芳家裡的女僕來見寶玉(第三十五回)。這都是加金釧兒的時候將挨打於挨打餘波拆開重排過,部份原文連著批語一同保留了下來。晴雯送帕,黛玉題帕與付秋芳都是原有的。當然接見傅秋芳家女僕一場,寶玉心不在焉潑湯燙了手,端著碗的丫頭不會是玉釧兒──有了金釧兒才有玉釧兒。

傅秋芳已經二十一、二歲了──全抄本。因為「一二」二字寫得太擠,各本誤作二十三歲。比十三歲的寶玉大八九歲,她哥哥無論怎樣妄想高攀,也沒希望聘給寶玉。但是在一七五四本前,第二十五回寶玉比今本大兩歲(全抄本),第三十五回也還是這一年。

更早的本子上寶黛的年紀還要大。第三回全抄本多出三句,鳳姐「問妹妹幾歲了。黛玉答道:『十三歲了。』又問道:『可也上過學?現吃什麼藥?……』」我先以為是有人妄改。但是看了這幾個脂本之後的結論,除了書主或書商為省抄寫費刪去一大段楔子,從來沒人擅改,至多代加「下回分解」,為求一致化。顯然黛玉初來的時候本是十三歲。第二回介紹黛玉出場,今本改為五歲,第三回刪去黛玉的回答,讓鳳姐連問幾句,略去答話,也更生動自然。全抄本此處漏刪這三句。

早本白日夢的成份較多,所以能容許一二十歲的寶玉住在大觀園裡,萬紅叢中一點綠。越寫下去越覺不妥,惟有將寶黛的年齡一次次減低。中國人的伊甸園是兒童樂園。個人唯一抵制的方法是早熟。因此寶黛初見面的時候一個才六七歲,一個六歲,而在賦體描寫中都是十幾歲的人的狀貌──早本遺跡。

挨打屬於此書基層早本,養傷期間接見傅家來人,寶玉大約十七八、十八九歲,逼傅秋芳小不了多少。

賈母於薛姨媽母女在園中遇見湘雲香菱平兒采鳳仙花,同去王夫人處歇息,就在那裡開飯,這一段也是原有的,不過是在寶玉挨打之前,湘雲還沒回家。第三十六回「繡鴛鴦夢兆絳雲軒」一節內有湘雲,本來也是挨打前的事。原文可能是那次在王夫人處擺飯,飯後賈母回房,王夫人當著薛姨媽母女於湘雲,問鳳姐家務事,提起襲人的月費,吩咐此後加倍,改由她這裡撥給──襲人「漸入金屋」。湘雲聽了,便去拉黛玉一同去賀襲人,卻撞見寶玉午睡,寶釵獨坐床上繡鴛鴦。

今本作黛玉與薛姨媽母女在王夫人處吃西瓜,聽見王夫人鳳姐談襲人,因此黛玉去拉湘雲往賀。 湘雲自繡鴛鴦一段後,直到回末才再出現,辭別返家。插入金釧兒之死的時候,有湘雲的這兩場──遊園後吃飯,飯後王夫人鳳姐談襲人事,湘雲拉黛玉往賀,撞見繡鴛鴦;湘雲回家──分成三段安插在挨打後,因此三段都與挨打毫無關係,使湘雲對寶玉顯得冷漠,簡直像是怪他不聽她多結交正經人的忠告,自食其果。

金釧兒這後期人物個性複雜,性感大膽,富於挑撥性,而又有烈性,卻寫得十分經濟,闖禍前只出現過三次,在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九回,都是寥寥幾筆。

全抄本與甲戌本的第二十五回都來自一七五四本,但是二者之間也有歧異。賈環抄經一段,全抄本只有金釧兒彩雲兩個丫頭:

那賈環便拿腔做勢的坐在炕上抄寫,一時又叫彩雲倒茶,一時又叫金釧兒剪蠟花。眾丫環素日原厭惡他,只有彩雲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與他,因見王夫人和人說話,他便悄悄向賈環說:「你安分些罷,何苦討這個厭那個厭的。」賈環道:「我也知道了,你別哄我。如今你和寶玉好,把我不大理論,我也看出來了。」彩雲道:「沒良心的!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下文寶玉在王子騰家吃了酒回來了,在炕上躺在王夫人身後,與彩霞說笑:

只見彩霞淡淡的不大答理,兩眼只向賈環處看。寶玉便拉他的手笑道:「好姐姐你也理我理兒,」一面說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內放。彩霞不肯,便說:「再鬧我就嚷了。」

這彩霞分明就是上一段的彩雲。為什麼改名彩霞?拿另一個一七五四本此回一比就知道了:

……一會叫彩雲倒茶來,一時又叫玉釧兒來剪剪燈花,一時有叫金釧兒擋了燈影。眾丫頭們素日厭惡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鍾茶遞與他,……彩霞咬著嘴唇向賈環頭上戳了一指頭,說道:「沒良心的!才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甲戌本

這情況,顯然是全抄本漏改此段一七五四本添寫的幾處:除了加了個生動的手勢之外,主要是添出玉釧兒與彩霞二人。叫彩雲倒茶,卻是彩霞給他倒了茶來,具體的表現出別的丫頭們「都不答理」。戚本此處作

……一時又叫彩霞倒杯茶來,一時又叫玉釧兒來剪剪蠟花,一時又說金釧兒擋了燈影。眾丫頭們素日厭惡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遞與他,……

大致已經照改,但是戚本的近代編輯沒看懂「叫彩雲」倒茶而是彩霞倒了來,者其間的暗寫,所以把「彩雲」改彩霞,變成原是叫彩霞倒茶。

前引寶玉彩霞一段,全抄本已經照一七五四本改了「彩霞」,但是賈環抄經一段純粹是一七五四本前的原文,所以與賈環低聲談話的仍舊是「彩雲」。全抄本此回是早本「紅樓夢」依照一七五四本抽換的,有遺漏。因此書名「紅樓夢」時期已經有了金釧兒。加金釧兒是在「紅樓夢」時期或更早,這是旁證。

第二十三回回末的「且聽下回分解」句下有一對詩句,可見此回是在一七五五年詩聯期改寫的,因此寶玉的年齡已經改小了──他的四首即事詩是「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

回內金釧兒寶玉一段如下:

金釧兒一把拉住寶玉,悄悄的笑道:「我這嘴上市才擦的香浸胭脂,你這會子可吃不吃了?」彩雲連忙一把推開金釧,笑道:「人家心裡正不自在,你還奚落他。趁這會子喜歡,快進去罷。」

帶寫彩雲,與金釧兒作對照。第三十九回寶玉探春評彩雲為「老實人」,「外頭老實,心裡有數兒,……凡百一應事都是他提著太太行。連老爺在家出外去一應大小事他都知道。」此回寫彩雲正是老實而幹練,連賈政的情緒都留心到了。王夫人最得力的丫頭彩雲與賈環戀愛,一七五四本改寫為彩霞。此處仍作「彩雲」,因此前面引的這一段還是一七五四年前的文字,當是加金釧兒的時候追加的。介紹金釧兒出場。

第二十九回極老,回內巧姐兒大姐兒還是兩個人,珍珠、鸚哥仍舊是賈母的丫頭,還沒給寶黛,改名襲人紫鵑。

回內清虛觀打醮,王夫人不去看戲,鳳姐兒帶著自己的丫頭,「並王夫人的兩個丫頭,也要跟了鳳姐兒去,是金釧兒彩雲」,在跟去的婢女花名冊上特別突出,顯得她們有膽子有地位。彩雲仍作「彩雲」,顯然這一句也是一七五四本前補加的。加金釧兒的時候,同時在以上三回安下根,使我們對她已經有了個印象。

祭釧潑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新春寫的。書中添上金釧兒這人物,卻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紅樓夢」期前,大約一七四○年間。換句話說,寫了金釧兒之死,至少七八年後才寫祭金釧。為什麼中間隔了這麼久?

我在「初詳紅樓夢」裡分析全抄本這句異文:「晴雯(他本作「檀雲」)又因他母親的生日接了出去了」(第二十四回),也考慮到此處「晴雯」是「檀雲」筆誤,因為「雯」「雲」(是繁體的雲)相差不遠,再不然就是抄手見檀雲名字陌生,妄改「晴雯」。其實這都是過慮,這些脂本的筆誤都是一望而知識錯字,抄手決不會費心思揣測,去找字形近似的人名,更不會自作主張代改。

當然原文是「晴雯」,否則此處寶玉叫人倒茶,襲人麝月秋紋碧痕,連幾個做粗活的丫頭不在側的原因都一一解釋過了,獨有晴雯沒有交代。去替母親拜壽的如果不是晴雯,那麼晴雯到那裡去了?

第三十三回賈環向賈政解釋他為什麼亂跑:「只因從那井邊一過,那井裡淹死了一個丫頭,我看見人頭這樣大,身子這樣粗,泡的實在可怕,所以才趕著跑了過來。」金釧兒被母親領了回去,投的井在府內,顯然父母是榮府家人,住在府中。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兒」酒令,探春抽的簽主得貴婿,眾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顯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兒,平郡王那爾蘇的福晉。可見第六十三回寫得極早。回內林之孝家的來查夜,反對寶玉叫「這幾位大姑娘們」的名字:「雖然在這裡,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

襲人晴雯都笑道:「這可別委屈了他,直到如今,他還姐姐不離口,不過頑的時候叫一聲半聲名字……」林之孝家的笑道:「這才好呢,……別說是三五代的陳人,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裡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裡貓兒狗兒……」

襲人晴雯都是賈母給寶玉的,襲人又改在王夫人處領月費,算王夫人房裡的人,這一席話當然是指她們倆。襲人不是「家生子兒」,除非早本不同,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陳人」,榮府舊僕的子孫。

第二十六回佳蕙向紅玉講起丫頭們按等級領賞:「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這老子娘的臉,眾人倒捧著他去。」晴雯的父母職位相當高。

原先晴雯並不是孤兒,十歲賣到賴大家,被賴嬤嬤「孝敬了賈母使喚」。她的出身於金釧兒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較高。同是涉嫌引誘寶玉,被逐後一定也是羞憤自殺,因為倘是病死的,病中環境不夠淒慘,就業沒有探晴雯那樣動人心魄的一幕。

晴雯的身世於下場改為現在這樣,檀雲在第二十四回代替了有母親的晴雯。全抄本此回的「晴雯」是個漏網之魚。此後檀雲這名字還在第三十四、第五十二回出現過。第三十四回襲人去見王夫人,囑咐「晴雯麝月檀雲秋紋等」守護重傷的寶玉。挨打插入金釧兒事件後改寫此回,順便在寶玉房中婢女花名冊上添了個檀雲,照應前文,兩次都是晴雯金釧兒分裂為二人的當口。

此外只有第五十二回有檀雲。第五十二回是晴雯補裘,晴雯「正文」之一,足見檀雲這名字與晴雯的故事關係之深。回內晴雯病中寶玉夜間不讓她挪出暖閣去,自己睡在外床,薰籠搬到暖閣前,麝月睡在薰籠上。早上麝月怕老嬤嬤們擔憂傳染,主張把薰籠搬開。「麝月先叫小丫頭子們來收拾妥了,才命秋紋檀雲等進來,一同伏侍寶玉梳洗畢。」晴雯補裘想必是晴雯金釧兒分道揚鑣後的新發展,所以又一提檀雲,表示確有此人,不是第二十四回現找了個名字來作晴雯的替身。

原先晴雯的故事大概只是第三十一回與襲人的衝突,恃寵撕扇;發現繡春囊後有人進讒,被逐自盡。

金釧兒這人物是從晴雯脫化出來的。她們倆的悲劇像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更加深了此書反禮教的一面。

金釧兒嘲寶玉一場,庚本夾批:「有是事,有是人。」又批她的對白:「活像。活現。」「有是事,有是人」這句的語氣聽上去像是此人只在書中出現一次。在現實生活裡,這人後來不會是自殺的。金釧兒的下場本來屬於另一個姿態口吻的晴雯。晴雯的下場改了,羞憤自殺的下場就等再找到一個合適的個性作根據,人與故事融合了,故事才活生生起來。此處借用這人的一件小事介紹金釧兒出場,十分醒目。

金釧兒的故事的形成,充分顯示此書是創作,不是根據事實的自傳性小說。此外還有麝月──第二十回寫正月裡丫頭們都去賭錢了,寶玉晚飯後回來,只有麝月一個人在看家。寶玉問她為什麼不去。

麝月道:「都頑去了,這屋裡交給誰呢?」

庚本夾批:「正文。」這就是說,這是麝月的正文。眉批:「麝月閒閒無語,令余酸鼻,正所謂對景傷情。丁亥夏,畸笏。」顯然麝月實有其人,是作者收房的丫頭,曹雪芹故後四五年,她跟著曹家長輩畸笏住。回內寶玉替他篦頭消磨時間,被晴雯撞見。明義「題紅樓夢」詩二十首中有兩首與今本情節不同,內中第八首如下:

簾櫳悄悄控金鉤,不識多人何處去。

留得小紅獨坐在,笑叫開鏡與梳頭。

書名「紅樓夢」期的抄本中,是替紅玉篦頭──「篦頭」不能入詩。

周汝昌認為這首詩還是寫麝月。「按『小紅』一詞,乃借用泛名,與紅樓夢中丫頭林紅玉通稱小紅者無涉。『小紅』似始見於劉夢得文集卷第十『竇夔洲見寄寒食日憶故姬小紅吹笙因和之』詩題,後來被借用,如大家習知的姜夔『小紅低唱我吹簫』這一句詩,實亦暗用劉禹錫詩題中事,並非范成大贈他的青衣真個叫做小紅,元人筆記所記,也大類癡人說夢。與明義交遊唱和的永忠,其延芬室稿(乾隆四十四年卷)戲題嬉春古意冊(郭誠四松堂集卷三有文為此冊題記)絕句之七云:『掃眉才子校書家, 架親拈當五車;低和紫簫吹澈曲,小紅又潑雨前茶。』即借名泛義的用法。又如同時人錢泳履園叢話『譚詩』類所引馬藥庵贈婢改子詩第三首云:『多謝小紅真解事,金筒玉碗許頻餐。』亦正同其例。」(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的一○六九頁) 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剛巧他房裡的丫頭都不在,晴雯是她母親生日接了出去。第二十六回小丫頭佳蕙代紅玉不平,因為寶玉病後按著等級發賞錢,她沒份:「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這老子娘的臉,眾人倒捧著他去。」這兩節內的晴雯都不是孤兒,父母在榮府當差,職位相當高,紅玉這兩場戲當然來自晴雯金釧兒還未一分為二的早本。早本「紅樓夢」前已有金釧兒,因此一定有紅玉這兩場。 初見這一場快完的時候補敘紅玉的來歷:「原來這小紅本姓林,(批註:『又是個林。』)小名紅玉,(批註:『「紅」字切絳珠,「玉」字則直通矣。』)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寶玉,(批註:『妙文。』)便把這個字隱起來,便叫他小紅。」林紅玉這名字影射黛玉,黛玉也是懷才不遇,抑鬱不忿。此處的批注庚、戚本都有。庚、戚本相同的批注都是較早的,明義所見的「紅樓夢」裡大概不會沒有。即使沒有,書中特別著重解釋小紅這名字的由來,予人印象特深。有了個小紅,又是個突出的人物,明義詩中卻用「小紅」這典故,稱麝月為「小紅」,把人攪糊塗了,那太不可思議。

「簾櫳悄悄控金鉤」,紗羅的窗簾白天用帳鉤勾起來,正如竹簾白天捲起來,晚上放下。「不識多人何處游」,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這句語氣非常自然。顯然是白畫,丫頭們都出去遊園了。紅玉「因分入在大觀園的時節,把他便分在怡紅院中,倒爺清幽雅靜,不想後來命人進來居住,偏生這一所兒,又被寶玉佔了。」她是自有大觀園以來就派在怡紅院打掃看守,當然各處都逛夠了,所以只有她在家。第二十回麝月那一節,寶玉晚上回來,正月裡大家都去賭錢,不是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與明義詩中的時間與情況都不同。

明義廿首詩中還有更明顯的與今本情節不符,如第九首:

紅羅繡纈束纖腰,一夜春眠魂夢嬌。曉其自驚還自笑,被他偷換綠雲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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