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詳紅樓夢--舊時真本 2
前引第二十二回批寶玉續莊子,批第一個早本的一條批註:「黛玉一生是聰明所誤。……阿鳳是機心所誤。寶釵是博知所誤」等等。黛玉太聰明了,所以過分敏感,影響健康。寶玉對於他傾慕的這些人也非常敏感脆弱。第七十回「寶玉因冷遁了柳湘蓮,劍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氣病了柳五兒,連連續續,閒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癡,言語常亂,似染怔忡之症。」戚本作「冷淡了柳湘蓮」。
第六十七回有甲乙丙丁四種,戚本此回是第六十七回乙,(見「四詳」)有許多異文,如薛蟠聽說柳湘蓮跟著跛足道士走了,向西北大哭了一場,可見上一回內柳湘蓮是向西北方去的。那是第六十六回乙,與今本不同。還有第六十六回甲,因為甄士隱的「好了歌」「保不定日後作強梁」句旁,甲戌本批「柳湘蓮一干人」,顯然「風月寶鑒」初改入此書時,柳湘蓮沒有削髮出家,只悄然離京,後回再出現,已經落草為盜。
戚本第七十回「寶玉因冷淡了柳湘蓮」這句是指第六十六回柳湘蓮打聽尤三姐品行如何,與寶玉談話間有點輕微的不愉快,雖然柳湘蓮立刻道歉,此後沒見面。這該是第六十六回甲,回末尤三姐自刎後,柳湘蓮離開小花枝巷,沒往下寫他去何處。直到第七十回,寶玉還不知道他已經出京,只知道尤三姐自殺了,而他自已與湘蓮之間有那麼點芥蒂,也許是他耿耿於心許多心事之一。此後改寫第六十六回、六十七回甲,落草改出家,就把「冷淡」改為「冷遁」。這名詞生硬異常,如果不是與「冷淡」諧音,不會想起「冷遁」二字。
寶玉思慕太多,而又富於同情心與想像力,以致人我不分,念念不忘,當然無法專心工作,窮了之後成為無業遊民。在第一個早本內,此書是個性格的悲劇,主要人物都是自誤。
此本沒有賈雨村好友冷子興說情,帶累賈璉。看來賈璉並未休妻。「阿鳳是機心所誤」,只是心力消耗過甚,舊病復發而死。
甄士隱的「好了歌」內有:「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甲戌本批:「賈藍賈菌一干人。」但是批的已經不是第一個早本了,寶釵死已經改去——「說什麼脂正濃,粉正香,如何兩鬟又成霜?」批「寶釵湘雲一干人。」 最初的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內賈蘭不是個閒角,顯然是此回固有的,而不是家宴列席眾人中後加的一個名字。賈菌只出現過一次,第十三回秦可卿喪事,族人大點名點到他,(戚本作賈茵)排名在賈蘭之下,倒數第二,想必比賈蘭還小。該是「風月寶鑒」收入此書時新添的一個人物。第一個早本內,賈家如果中興,也只是賈蘭一個。似應有中興,否則賈蘭這個人不起作用。此書確實做到希臘戲劇的沒有一個閒人,一句廢話。
但是賈蘭發達也應在寶玉死後,因為寶玉顯然並沒得到他的好處。所以寫寶玉湘雲的苦況一直寫到寶玉死去為止。這結局即使置之於近代小說之列,讀者也不易接受。但是與百回「紅樓夢」的「末回情榜」、「青埂峰下證了情緣」一比,這第一個早本結局多麼寫實、現代化!從現代化改為傳統化,本來是此書改寫的特點之一。藝術上成熟與否當然又是另一回事。 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的共四種,內中大概是南京刻本流傳最廣,連端方本續書人這老北京也買到一部。但是予人印象最深的是「舊本」之二。我十四五歲的時候看「胡適文存」上的一篇紅樓夢考證,大概也就是引「續閱微草堂筆記」——手邊無書,可能記錯了——傳說有個「舊時真本」寫湘雲為丐,寶玉作更夫,雪夜重逢,結為夫婦,看了真是石破天驚,雲垂海立,永遠不能忘記。這位續書編得確是有一手,哀艷刺激傳奇化,老年夫婦改為青年單身,也改得合理,因為是續八十回本,當然應有抄家,所以青年暴富。而且二人結合已是末回捲終,並無其他的好下場,彷彿成為一對流浪的情侶,在此斬斷,節拍扣得極準,於通俗中也現代化,甚至於使人有點誘惑——會不會是曹雪芹自一七五四本起改寫抄沒,一直難產,久久膠著之後,一度恢復續娶湘雲的情節,不過移到抄家後? 第一個早本內鰥居多年後續娶孤苦無依的湘雲,不能算是對不起黛玉。改為在這樣悲慘的情形下意外的重逢而結合,也情有可原,似乎是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是曹雪芹自改,為什麼要改寶玉為看街兵?在街卒木棚中過年也盡有機會遇見乞丐。現代的嬉痞也常乞討,而看街兵需要侍候過往官員。寶玉最憎恨惡官。 雪夜重逢的一幕還是別人代續的。
第一個早本源遠流長,至今不絕如縷,至少有一部份保存到本世紀四○年間,而接近今本的百回「紅樓夢」倒早已影蹤全無。除了因為讀者大眾偏愛湘雲,也是因為此本結局雖慘——與無家可歸撿煤渣一比,後期的「一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 ,雪夜圍破氈』」不過是一些小戶人家的常情——到底較有人間味,而百回「紅樓夢」末了寶玉與賈雨村先後去青埂峰下,結在禪悟上,不免像楔子一樣筆調枯淡。歷來傳抄中楔子被刪數百字都沒人理會,可見不為讀者所喜。 周汝昌將第一個早本與有關的幾種續書混為一談,以為至少有一個異本,不過記載繁簡不同,即使不是原本,也是知道原著情節,據以續補,除了做看街兵上附會,而寶玉湘雲鰥寡匹配,可能是曹雪芹自已急改進呈御覽,照例替內廷討吉利。結合本來可有可無,不結合反而更主題嚴肅——抗議當時統治階級的殘暴,寶玉湘雲抄家後都做了乞丐。
周汝昌從這大雜燴上推測八十回後的情節,又根據一道沒看仔細的奏章,以為曹雪芹將發賣李煦的婦孺的事「結合了他本身的經歷見聞」,寫史家抄沒時,「湘江雲等婦女被指派或『變價』為奴為『傭』」;寶玉那雙麒麟曾經第二次失落,被衛若蘭拾了去,湘雲流落入衛若蘭家,見麒麟淚下,若蘭問知是寶玉的表妹,駭然,大概由於馮紫英的助力,代訪到寶玉下落,「於是二人遂將湘雲送到可以與寶玉相見之處」,[按:射圍,因為下文揣測脂硯等懼禍,抽去反抗當時統治階的獄神廟回與」衛若蘭射圃文字「,所以獨這兩部份」迷失無稿「——顯然認為射輔是秘密相會的地點。]撮合寶玉湘雲成為患難中的夫妻(」紅樓夢新證「第九二一頁)。用兩個貴公子作救星,還是階級意識欠正確。 前面列出的「舊本」之五,是個八十回本,未完,寫到奉元妃命金玉聯姻,黛玉抑鬱而死。這當然是循著第二十八回的線索,回內元妃端午節賞賜的節禮獨寶玉寶釵的相同,黛玉的與別的姊妹們一樣,事實是這伏筆這樣明顯,甚至於使人疑心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是使她能夠在八十回後主張這頭親事。
但是如果是這樣,寶玉雖然不得不服從,心裡勢必怨恨,破壞了他們姊弟特別深厚的感情。如果是遺命,那就悱惻動人,更使寶玉無可如何了。
庚本第二十四回批紅玉的名字:「紅字切絳珠,玉字則直通矣。」紅玉鬱鬱不得志,影射黛玉。黛玉懷才不遇,只能是指她不得君心。元妃代表君上。 晴雯是「女兒癆死的」,就必須立刻火葬。起初患感冒的時候,病中與寶玉同睡在暖閣裡,麝月也怕老嬤嬤們擔憂「過了病氣」,可見從前人不是不知道傳染的危險。黛玉也是肺病。子嗣的健康問題還在其次,好在有妾侍。元妃一定關心她這位愛弟的健康。黛玉是賈母從小帶大的,所以賈母不忍心拆散她與寶玉。元妃只見過黛玉一面。
如果不是元妃插手,賈母死後寶黛的婚事也可能有變局,第五十七回紫鵑就慮到這一層。但是這樣一來,又是王夫人做惡人。這究竟不比逐晴雯,會嚴重影響母子感情。 早本寶釵是王夫人的表侄女——見戚本第六十七回,那已經不很早,「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此回已經又改過一次了。可見早本沒有王薛是近親這一重關係,顯然不預備寫王夫人鳳姐看中寶釵,想培植母家勢力——這與王夫人的個性也不合。此後改為近親,大概是因為不然長期寄居不合理。
金玉姻緣出於元妃的主張,照理是最合適的安排。而且絢爛的省親給寶玉帶來了大觀園,同時也留下了這麼個惡果,不到半年就在節禮上透了消息,極富於人生的諷刺。但是第一個早本內,元妃不過是王妃,地位不夠崇高。王妃晉級,想必是為了這個原因。 怎見得不是別人根據第二十八回的線索,改寫八十回本末尾?因為八十回本未完,別人盡可以續書,寫續書,寫八十回後奉元妃命金玉聯姻,黛玉病逝,何移到八十回前?
第二十八回寫得極早。回前總批有「自聞曲回以後回回寫藥方」,但是除了此回這一次,第二十三回後這五回都沒有提黛玉的藥方——已經都刪了。此回描寫寶釵 「唇不點而紅,眉不畫而翠」等句,與詩聯期(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重複,因為隔的年數太多。
回內寶玉說出一個奇異的藥方,鳳姐附和,證明他不是信口開河。
寶玉向林黛玉說道:「你聽到了沒有?難道二姐姐也跟著我撒謊不成?」
——各本同
稱鳳姐為「二姐姐」,與迎春混淆不清。
書中人當面稱呼兄嫂不興連名字,例如第十三回鳳姐稱賈珍「大哥哥」,賈瑞向她提起賈璉,也稱「二哥哥」。寶玉平時只叫鳳姐「姐姐」,對別人說起才稱「鳳姐姐」。此處稱「二姐姐」是跟著賈璉行二,正如「二弟妹」往往稱做「二妹妹」。但是叫鳳姐「二姐姐」,叫迎春什麼?
第一個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當時還沒有賈赦邢夫人,賈家只有賈政一房,賈璉可能是堂侄。(見「四詳」)第二十八回也寫得極早。是否起初沒有迎春,因此叫鳳姐「二姐姐」?那這「二」字就是個漏網之魚了。 「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寧府。惜春原是賈政幼女,自有寧府後才改為賈珍的妹妹。(見「四詳」)惜春原是賈政幼女,自有寧府後才改為賈珍的妹妹。(見「四詳」)惜春原是賈政之女的又一跡象,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報告探春:
「四姑娘房裡小丫頭彩兒的娘,現是園內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聽見了問他,他說的話也不敢回姑娘, 竟要攆出去才是。」探春道:「怎麼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纔大奶奶都往廳上姨太太處去了, 頂頭看見,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來。」探春道:「怎麼不回二奶奶?」平兒道:「不回去也罷,我回去說一聲就是了。」探春點點頭道:「既這麼著,就攆出他去,等太太來了,再回定奪。」 惜春的丫頭都是從東府帶來的,丫頭的母親也是寧府奴僕,不會在大觀園內當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應當問一聲,是東府的人,就該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畫一樣,要等尤氏來處理,李紈鳳姐探春都不會擅自發放。顯然第六十二回與下一回都是寫寶玉的生日。此回湘雲醉mian芍葯因裀,下一回占花名就抽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寫得極早,回內元春還是個王妃;大概與此回本是一回,後來擴充成兩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賈政的女兒? 前面提起過,寶玉起初與元春只相差一歲。如果迎春也是賈政的女兒,只能是庶出。惜春本來是賈政幼女,不是孤兒,但是至少是是年喪母,才養成她孤僻的性格。「四詳」推測她也許是周姨娘的女兒,是錯誤的,迎春也死了母親,而與惜春不應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賈政亡妾所生,加上趙姨娘以及與趙姨娘作對照的周姨娘,賈政姬妾太多——今本將他與姬妾眾多的賈赦對照,正如迎春反襯出探春的才幹。——因此迎春不會是賈政的女兒。她是與賈赦邢夫人同時添寫有人物。第二十二回賞燈家宴有迎春而沒有賈赦夫婦,想必是因為回內迎春制的燈謎是後添的,所以沒忘了在席上也連帶添上迎春。 第一個早本就我們所知,已經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 ——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為這時候還沒有甄士隱賈雨村與英蓮——與第六十三回。寫第二十八回時,仍舊只有賈政一房,沒有賈赦夫婦與迎春,但是元春已經改為皇妃,賞賜節禮暗示後文元妃主張金玉聯姻。
一七五四本前,書名「紅樓夢」時,黛玉死後寶玉才定親。明義「題紅樓夢」詩有:「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第一個早本內大概也是這樣,此後改為奉妃命定親後黛玉才死。至書名「紅樓夢」時已經又改了回來。為什麼要改回來?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這一點一直就是這樣——第一個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內燈謎預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聯姻的本子裡,遺命沒有宣佈,因為賈家給賈妃戴孝是國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說穿了需要迴避,種種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則婚後與黛玉相處,實在無法下筆。寶玉婚後不會像賈璉那樣與別房婦女隔離——賈母離不了他,與黛玉不免天天在賈母處見面。他們倆的關係有一種出塵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氣了。僅只定了親,寶釵不過來了,寶黛仍舊在賈母處吃飯,直到黛玉病倒,已經十分難堪——為了寶玉定親而病劇,照當時的人看來,就有不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臨終向紫鵑自剖,斯文掃地。 要替黛玉留身份,唯有讓她先死,也免得妨礙釵黛的友誼,儘管寶釵對婚事也未見得願意。她對寶玉雖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這早本怎麼也只有八十回?一七六○中葉以後,八十回抄本「石頭記」是有市價的,所以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奔銷售。等到書主發現上了當,此本倒比今本有結尾,使讀者比較滿足,也許因此不忍抽換成為今本。
相傳舊本紅樓末卷作襲人嫁琪官後,家道隆隆日起,襲人既享溫飽,不復更憶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賞雪,忽聞門外有誦經化齋之聲,聲音甚熟悉,而一時不能記憶為誰。遂偕小婢自戶審視,化齋者恰至門前——則門內為襲人,門外為寶玉。彼此相視,皆不能出一語,默對許時,二人因仆地而歿。
——境遍佛聲著「讀紅樓夢札記」(載一九一七年三月說叢第一期)
在這本子裡,寶玉出家為僧,但是並沒有到青埂峰下「證前緣」,回到神話的框子裡,而是極其平凡的乞討齋飯。
程本寫寶玉走失後,賈政看見他一次,已經做了和尚,與二仙偕行,神出鬼沒。於是襲人別嫁。當時家境也還過得去,抄家榮府只抄了賈赦一房,一切照舊,因此襲人嫁人並不是為了生活。此本寫襲人嫁後「溫飽,不復更憶故主」,是說在賈家十分窮苦,與程本的情況不合。寶玉成了仙再來化齋,除非是試她的心——還有書名可試的?而且也不會死了。此本顯然不是改寫程本的結局,年代早於程本,因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響的。
程本後四十回的作者寫顯然嫁蔣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羅的暗示與第六十三回襲人的籤詩「桃紅又是一年春」。看過刪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總批的人,知道襲人後來與蔣玉菡一同供養寶玉寶釵,也未必一定照這條線索續書,因為也許覺得這樣寶玉太沒志氣了。但是此本寶玉與已作他人婦的襲人同死,豈不更沒出息?程本的襲人在寶玉失蹤,證實做了和尚之後嫁人,已經挨罵。原著內寶玉沒出家她倒已經出嫁了,太與當時一般的觀點不合,所以幾乎可以斷言沒一個續書人會寫寶玉與背棄他的失節婦同死——太不值得。而且為了黛玉出家,倒又與襲人作同命鴛鴦,豈不矛盾?
但是書中兩次預言寶玉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為襲人而發。襲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襲人雖然沒死,他也失去了她。
寶玉四周這許多女性內,只有黛玉與襲人是他視為已有的,預期「同死同歸」(第七十八回)。四兒說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襲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當然她們倆的關係是通過寶玉。
那樣愛晴雯,寶玉有一次說她「明兒你自已當家立事,難道也是這麼顧前不顧後的?」分明預備過兩年就放她出去擇配。一語刺心,難怪晴雯立刻還嘴,襲人口中的「我們」又更火上澆油。
提起晴雯來,附帶討論明義「題紅樓夢」詩有一首:
錦衣公子茁蘭芽,紅粉佳人不破瓜。
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多個賬兒紗。
這是倒數第四首。上一首詠晴雯:
生小金閨性自嬌,可堪磨折兒多宵?
芙蓉吹斷秋風狠,新誄空成何處招?
下一首粗看是詠黛玉初來時睡碧紗櫥。周汝昌舉出下列疑點:「一、明義詩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題的,但大致還是有個首尾結構。前邊寫黛玉已有多處,若要寫碧紗櫥,最早該寫,為什麼已寫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麼遠去?
二、『紅粉佳人』一詞,不是寫幼女少女所用。」
三、寶黛幼時同室而未同榻。「『夢魂多個賬兒紗』,這是說雖然同室,而夢魂未通的話。」
周汝昌因此認為這首詩是寫八十回後的寶釵,指寶玉婚後沒與她發生肉體關係(「紅樓夢新證」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頁)。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後,
一時鋪床,襲人不得不問今日怎麼睡。 寶玉道:「不管怎麼睡罷了。」原來這一二年間襲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 越發自要尊重。凡背人之處,或夜晚之間,總不與寶玉狎暱,較先幼時反倒疏遠了。……且有吐血舊症雖愈,然每因勞碌風寒所感,即嗽中帶血,故邇來夜間總不與寶玉同房。寶玉夜間常醒,又極膽小,每醒必喚人。因晴雯睡臥警醒,且舉動輕便,故夜晚一應茶水起坐呼喚之任皆悉委他一人, 所以寶玉外床只是他睡。
第五十回還是襲人睡在外床,襲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叫「『麝月你往他那外邊睡去。』……伏侍寶玉臥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籠上,麝月便在暖閣外邊。」 暖閣大概就是牆壁上凹進去一塊,挖出一間缺一面牆的小室,而整個面積設炕,比普通的聚氣,所以此節麝月說「那屋裡炕冷」,指晴雯麝月平時的臥室。暖閣上也掛著「大紅繡幔」(同回太醫來時),夜間放下。第五十二回紫鵑「坐在暖閣裡,臨窗作針線」。瀟湘館的暖閣有窗。
芙蓉誄中有「紅綃帳裡,公子多情」;又寫晴雯去後,「蓉帳香殘,嬌喘細言皆息」。「嬌喘」是指病中呼吸困難。
「夢魂多個帳兒紗」,是睡夢中也都多嫌隔著層帳子。此句與上句「少小不妨同室榻」矛盾——同榻怎麼又隔著帳子?只有睛雯有時候同榻,也有時候同室不同榻。百回「紅樓夢」也許曾經實寫隔著帳看她的睡態,今本刪了。 上一首詩寫晴雯屈死,此詩接著代晴雯剖白,雖「同室榻」,並無沾染。稱十六歲的少女為「紅粉佳人」並無不合,尤其是個「妖妖趫趫」的婢女(王善保家的語)。如果是寫寶釵婚後,夫婦當然「同室榻」,為什麼「不妨同室榻」?
寶玉對寶釵豐艷的胴體一向憧憬著。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總批有:「寶玉忘情露於寶釵,是後回纍纍忘情之引。」「忘情」不會是指婚後——婚後忘情「露於寶釵」有什麼妨礙?——因此八十回內應當還有不止一次,但是並沒有,想必像「回回寫藥方」一樣,嫌重複刪掉了。總之,婚後寶玉決不會用這種方式替黛玉守節。 結在寶玉襲人之死上的異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護人面桃花故事——因為怡紅夜宴占花名,襲人是桃花?——雖然套得稚拙可笑,仍舊透露襲人的複雜性——以為忘了寶玉,一見面往事如潮,竟會心臟病發,或是腦溢血中風倒斃。寶玉也同樣矛盾,出了家還是不能解脫。第一個早本 那兩句批仍舊適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寶玉不能悟也。」結局改出家,是否有過這麼個「半途屋」(half-way house)——美國新出獄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橋樑?寶玉至死只是個「貧僧」,「緇衣乞食,」也繼承第一個早本的黯淡寫實作風。關於此本的資料實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來,還是可能是個早本,結局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 「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太虛幻境,有寧府,有衛若蘭。從太虛幻境的冊子曲文上,我們知道衛若蘭早死,湘雲沒有再嫁。既然沒有再醮寶玉,顯然寶玉與湘雲偕老的結局已經改為出家。
太虛幻境的畫冊歌詞預言寧府是賈家獲罪的禍首。因此書中有了寧府,就有獲罪的事。出了事就窮了下來,不必一直等到寶玉晚年。所以寶玉出事的時候年紀還輕。
最初書中只有賈政一房,加賈赦在加寧府之前。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有了寧府,奉元妃命金玉聯姻的早本卻還沒有賈赦這一房。因此奉元妃命聯姻的本子結局還沒改為出家。那是個八十回本,八十回後應當還是寶釵早卒,續娶湘雲,與第一個早本相同。 第一個早本已有襲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書名「紅樓夢」期總批,內引「後卅回」「薛寶釵借辭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回目,並透露此回襲人已去。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個早本。第一個早本內寶釵嫁後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內襲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寶釵容不得人。但是襲人嫁人要趁年青,不在寶釵生前,也在死後不久。寶釵死後多年,寶玉才窮得無法度日,所以襲人離開他的時候,生活還不成問題。 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改了賈家獲罪驟衰,因此襲人嫁蔣玉菡時業已家境貧寒,嫁後「溫飽,不復更憶舊主。」似乎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非常現實。
有個佚名氏「讀紅樓夢隨筆」——舊抄本——開頭就說:「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寶玉偕老者,史湘雲也。殆寶釵不永年,湘雲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寫得寶玉鍾情於黛,如許深厚,不可再有續娶之事,故刪之以避筆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於篇目特點之。」
末兩句是「自傳說」,認為此書全部紀實。刪去這兩句,似乎就是結局改出家的主因。但如果為了忠於黛玉,出了家化齋遇到襲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寶黛的故事。 我想這裡因為襲人之去是作者身歷的事,給他極大的打擊,極深的印象。而寶黛是根據脂硯小時候的一段戀情擬想的,可用的資料太少,因此他們倆的場面是此書最晚熟的部分。第六十七回已是「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才有的,戚本此回已改過,回內的寶黛也還不像作者的手筆。固然早本高低不勻,最初已有的怡紅夜就精彩彩萬分,第六十七回剛巧是波浪中的一個低槽。但也是寶黛的場面實在難寫。結局初改出家的時候,寶黛之戀還不是現在這樣,所以不專一,剛去掉了個湘雲,又結束在寶玉襲人身上。等到寶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已的生命,愛情不論時代,都有一種排他性。就連西門慶,也越來越跟李瓶兒一夫一妻起來,使其他的五位怨「俺們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回至三十五這七回,添寫金釧兒這人物的時候改寫過。除了少量的原文連批注一併保留了下來,此外全無回內批。加金釧兒在書名「紅樓夢」期之前,至遲也是一七四○末葉,此後二十年來不會一直沒批過。唯一可能的解釋是後來作者再次抄手謄清,也沒交代抄手將保留的諸頁上哪條夾批眉批雙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這七回仍舊只有加金釧的四條批注。固然作者一向不管這些細節,也可見他重視脂批的程度。 這七回謄清後也沒經批者過目,就傳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這情況,與一七五四年脂胭「抄閱再評」,一七五六年畸笏「對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遲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獄神廟回等「五六稿」交人謄清時,畸笏也還看過。
寶黛最劇烈的一次爭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後好容易和解了又給黛玉吃閉門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寶玉激動得神志不清起來,以至於「肺腑言」被襲人聽了去,才能夠義正辭言向王夫人進言,防範寶黛。第三十四回寶玉打傷了之後黛玉來探視,加金釧時這一場曾經添寫夢中向金釧兒蔣玉菡說「為你們死也情願」,最後這次改寫又改為向黛玉說「為這些人死也情願」(見「三祥」),感情於分散中集中,顯示他們倆之間的一種奇異的瞭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預備添寫一個寶黛場面——養傷時再度來探——所以回末「只聽黛玉在院內說話,寶玉忙叫快請」是新改的,與下一回回首不銜接。下一回還沒改寫就逝世了。寫寶黛的場面正得心應手時被斬斷了,令人痛惜。 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後幾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劇發生——除了紫鵑試寶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雖然強烈,也不是寶黛面對面,而是通過紫鵑。 彷彿記得石印「金玉緣」上的一個後世評家太平閒人代為解釋,說這是因為二人年紀漸長,自己知道約束了。這當然是曲解,但是也可見此點確實有點費解——除非我們知道後部的寶黛場面寫得較早,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後改寫的。
逐晴雯後王夫人說:「暫且挨過今年一年,給我仍舊搬出去心淨。」庚本批註:「一段神奇鬼訝之文,不知從何想來。王夫人從來未理家務,豈不一不木偶哉?且前文隱隱約約已有無限口舌,浸潤之譖,原非一日矣。……」「不知從何想來」?難道忘了第三十四回襲人說過:「以後竟還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就好了」?但是一旦知道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作者逝世前不久才定稿,就恍然了。難怪批者沒看見第三十四回那一段。批者倘十脂胭,根本沒趕上看見。 寶玉養傷期間,支開襲人,派晴雯送兩條舊手帕給黛玉。黛玉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淚都是為他流的,在帕上題詩。她有許多感想,其一是:「令人私相傳遞,於我可懼。」人是健忘的動物,今人已經不大能想像,以他們這樣親密的關係,派人送兩條自己用的手帕,就是「私相傳遞」,嚴重得像墜兒把賈芸的手帕交給紅玉——脂胭所謂「傳奸」。
起先寶玉差晴雯送帕,「寶玉便命晴雯來,」句下各本批註:「前文晴雯放肆,原有把柄所恃也。」這條批使人看不懂。第三十一回晴雯頂撞寶玉,語侵襲人,因為三回她將要擔任一項秘密使命,有把柄落在她手裡,所以有恃無恐? 我一直印象模糊,以為批者還在補敘那次爭吵的內幕,「把柄」指晴雯窺破了寶玉襲人的關係。「四祥」後,才知道這像賈蓉預知鴛鴦借當,與紅玉的夢有前知,都是由於改寫中次序顛倒。此處經改寫後,批者只把「後文晴雯放肆」的「後」改了個「前」字。
第三十四會題帕,原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吵鬧之前。但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原在第三十一回之後;加金釧兒時,將挨打玉挨打餘波這四回移前。(見「三詳」)當時保留下來的幾節連著批注,因此那次改寫的七回一清如水,沒有回內批,除了舊有的寥寥四條。送帕題帕顯然是加金釧前的原文,因為有一條批注。這條批提起晴雯吵鬧,因此晴雯吵鬧也是舊有的。所以這次大搬家還波及第三十一回,晴雯襲人口角原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之後。 加金釧兒前的原文內容次序如下:1襲人「步入金屋」,黛玉湘雲往賀,撞見寶釵繡鴛鴦;湘雲回家。(第三十六回)2寶玉挨打,養傷,送帕;題帕。(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大概只有一兩回,家金釧後擴充,添寫玉釧嘗羹一回。)3晴雯吵鬧。(第三十一回)——顯然是因為妒忌襲人「步入金屋」。這不大合理,因為王夫人抬舉襲人,晴雯再不服氣也不敢發作。而且襲人「步入金屋」後,晴雯這兩句精彩對白就不適用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起『我們』來了?」這是第三十一回移前之後添寫的。 題帕一場感情強烈,但是送帕題帕也不是寶黛面對面。寶黛見面的場子,情感洋溢的都是去世前數月內改寫的。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派人去叫寶玉房裡去一個人,襲人囑咐晴雯麝月檀雲秋紋守著打傷的寶玉,自己去見王夫人。此處「檀雲」二字是加金釧兒那次改寫的標誌。添寫金釧兒這人物,使晴雯的故事一分為二,晴雯改成孤兒,第二十四回「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出去」,「晴雯」改「檀雲」,檀雲這名字陌生,因此第三十四回的丫頭名單上添上個檀雲響應。可見挨打後王夫人傳喚一節,這次也改寫過。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說:「你們那裡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各本句下批註:「『孩子』二字愈見親熱,故後文連呼二聲「我的兒」。」這是大搬家前的舊批,彼時顯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襲人見王夫人一節。那次談話,第一次叫「我的兒」是因為襲人識大體,說老爺管教得對;第二次如下:
王夫人聽了這話有因,忙問道:「我的兒,你有話只管說。近來我因聽見眾人背前背後都誇你, 我只說你不過是在寶玉身上留心,或是諸人跟前和氣,這些小意思好, 所以將你和老姨娘一體行事,誰知你方才和我說的話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你有什麼,只管說什麼,只別教別人知道就是了。」襲人道:「我也沒甚麼別的說。 我只想著討太太一個示下,怎麼變個法兒,以後竟還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就好了。」王夫人聽了,吃一大驚,忙拉了襲人的手問道:「寶玉難道和誰作怪了不成?」襲人連忙回道:「太太別多心,並沒有這話。……」
大搬家前,襲人本來已經「入金屋」,與趙週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這一段內又告密,王夫人只更誇獎了一番。加金釧時,挨打一場添出賈環報告井中淹死一個丫頭的消息,所以此處也添寫王夫人秘密問襲人,風聞是賈環進讒,她可曾聽見。長談後又加上王夫人的反應:「正觸了金釧兒之事,心內越發感愛襲人」,因應許「我自然不辜負你」,伏下兩回後擢升為子妾。這樣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緊湊有力。
這是這五六回顛倒搬位的主因。但是這次改寫,前引的一段沒動,所以忽略了「將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這句應當刪去,因為這件事還沒發生。
多年後,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前引的這一段插入寶玉遷出園外的建議,先加王夫人這兩句對白:「你有什麼,只管說什麼,只別叫別人知道就是了。」引入襲人的建議,使王夫人大吃一驚,以為已經出了什麼亂子,襲人又忙否認。大觀園在書中這樣重要,而有象徵性,寶玉出園是襲人種的因,簡直使襲人成為伊甸園的蛇。
第二十回寶玉替麝月篦頭,被晴雯撞見,各本都有這條長批:
閒上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有(按:「在」誤)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云「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
襲人去時顯然寶玉已婚,但是襲人仍舊沒過明路,否則不能稱「出嫁」。
第六十五回興兒告訴二尤母女:「我們家的規矩,爺們大了未娶親之先,都先放兩個人服侍。……」第七十二回趙姨娘要求賈政把彩霞給賈環作妾,賈政說:「……等他們再念一二年書,再放人不遲。」怎麼遲至寶玉婚後,襲人還沒收房?倘是賈赦賈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又怎麼能娶親?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釋暫不收房的理由:「一則都年輕,二則老爺也不許,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總(『縱』誤)有放縱的事,倒能聽他的勸,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襲人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報告賈母已代寶玉選定襲人,主要是因為襲人「這幾年來從未逢迎著寶玉淘氣,凡寶玉十分胡鬧的事,他只有死勸的」;又重申暫不宣佈的理由:「……二則寶玉再自(以)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勸他說他,反倒縱性起來。」
滿人未婚女子地位高於已婚的,因為還有入宮的可能性。因此書中女兒與長輩一桌吃飯,媳婦在旁伺候。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還有一層,王夫人不知道寶玉襲人早已發生關係。當時雖然還沒有「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句名言,也懂得這道理,以為不圓房,襲人比較拿得住他。黛玉死後,寶玉想必更自暴自棄,娶寶釵後「流蕩益甚」(端方本情節)。還是襲人最能控制他——也許有些妾婦之道寶釵不屑為——因此家中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
「寶玉惡勸,此是(第)一大病也。」(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注),與襲人之間的摩擦為時已久,成為一種意志的角力。襲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樣以「走」來要挾,最後終於實行了。這局面大概是記實的。曹雪芹長成在抄家多年後,與書中家境不同,「時值非常,一切從簡」,拖著遲遲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
襲人雖然實有其人,嫁蔣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小旦雖然被人輕視,名旦有錢有勢,娶妻是要傳宗接代的,決不肯馬虎。花自芳早看出了寶玉襲人的關係,兄妹倆死了母親,又照老姨娘的例規領喪葬費,不會再去拿她冒充閨女。襲人又並不怎麼美,與賈芸紅玉同是「容長臉」,戚本作「龍長臉」,近代通用「龍長臉」,專指男性,大概是高顴骨大圓眼睛、勁削的瘦長臉形。大人家出來的人身價雖高,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即使興旺起來,未見得能容她幫貼舊主。要避嫌疑,也不會來往。
書中襲人的故事的演變,不論有沒有同死的一環,第一個早本內沒有襲人迎養寶玉夫婦的事,那時候想必襲人之去也就是她的歸結。後來添寫她與蔣玉菡供養寶玉寶釵,是否為襲人贖罪?她是否讒害晴雯,不確定,中傷黛玉卻是明寫。(第三十四回)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漸的大道理,雖然釵黛並提,王夫人當然知道寶釵與寶玉並不接近。但是以襲人的處境,卻也不能怪她。試想在黛玉手下當姨太太,這日子不是好過的。納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太太換了寶釵,就行得通、
寶玉最後將寶釵「棄而為僧」,不能不顧到她的生活無著。如果襲人已經把他們夫婦倆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強了襲人對寶玉的母性,而寶玉不但後顧無憂,也可見他不是窮途末路才去做和尚。這該是添寫襲人迎養寶玉寶釵的主因。出家是經過考慮後剃度的,不是突如其來被仙人度化了去。這也是一個旁證。
這樣看來。「花襲人有始有終」毫無事實的根據,完全是創作。
第二十八回總批第一段如下: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各本同
第二十八回來自次老的早本,結局已改為八十回前奉妃命金玉聯姻,黛玉逝世,但是八十回後仍舊像第一個早本,寶釵死於難產,襲人別嫁,寶玉湘雲偕老,貧極。所以寫此回時還沒有襲人迎養寶玉夫婦的事。
直到一七五四年前的百回「紅樓夢」,此回蔣玉菡的汗巾還是綠色的,明義「題紅樓夢」詩中稱為「綠雲綃」。一七五四本始有「茜香羅」這名色——茜草是大紅的染料。此回回目「蔣玉菡情贈茜香羅,薛寶釵羞籠紅麝串」,是一七五四本新改的,回內也修改了兩次換系汗巾的顏色。一七五四前的回目想是「情贈綠雲綃」,對「紅麝串」更工整。 庚本典型格式的回前附葉都是從一七五四本保留下來的。此回回前總批第一段該是一七五四本新寫的,下一段「自聞曲回以後回回寫藥方」則是保留的早本舊批。前五回內黛玉的藥方已經都刪了。
總批說汗巾事件與紅麝串寫在一回內,是因為後文有襲人蔣玉菡供養寶玉寶釵,這是附會曲解或纏夾。此回不過預言襲人嫁蔣玉菡,當時並不預備寫他們夫婦倆供養寶玉寶釵。
被襲人接回去香花供養,寶玉於感激之餘,想必比獄神廟茜雪紅玉的美人恩更不是味。不過以他與襲人關係之深,也都談不上這些了。但是寶玉出家也未必與這無關。出家是離開蔣家,這一點我覺得很重要。到底還是一半為了襲人做和尚。 最後把寶釵托了給她,也不枉寶釵一向是她的一個知己。
「花襲人有始有終」這一回改寫過,在那「五六稿」內,被借閱者遺失。襲人之去沒有改寫,百回「紅樓夢」中有,作者逝世後五六年還在,但是終於沒保存下來。在我總覺得這是最痛心的損失,因為自從第一個早本起就有襲人之去,是後部唯一沒改動過的主要情節,屹然不移,可以稱為此書的一個核心。襲人的故事也是作者最獨往獨來的一面。
總結上述,第三十一回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而太虛幻境的冊子與曲文都預言湘雲早寡,顯然未與任何人同偕白首。「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書中始有太虛幻境。那回目是從更早的早本裡保留下來的,因此衝突。 八十回本內只有第十四回給秦氏送殯的名單上有衛若蘭。秦可卿來自「風月寶鑒」。顯然是收並「風月寶鑒」後才有衛若蘭這人物。當時已有太虛幻境的冊子與曲文預言湘雲早寡,因此自有衛若蘭以來,就是寫他早卒。「白首雙星」回目只能是指寶玉湘雲。添寫衛若蘭後,第三十一回回目一度改寫為「撕扇子公子追歡笑,拾麒麟侍兒論陰陽」(全抄本),終於還是保存原來的回目,另加衛若蘭射圃文字,裡面若蘭佩戴的金麒麟是寶玉原有的那隻,使麒麟的預兆應在他身上,而忽略了他未與湘雲同偕白首,仍舊與回目不合。 早本寫寶玉與湘雲偕老,顯然並沒出家。
庚、戚本批第二十二回寶玉二次悟禪機:「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墜落無成」,又批黛玉說他作的偈「無甚關係」:「黛玉說無關係,將來必無關係。……可知寶玉不能悟也。」這口氣是初看此書,還沒看完。第一個早本結局沒有出家。與湘雲偕老的就是第一早本。
「石頭記」指石上刻的記錄,因此初名「石頭記」時已有楔子。但是空空道人一節是後添的。情僧原指茫茫大士,改空空道人抄錄「石頭記」後,為了保存「情僧錄」書名,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如果雙關兼指寶玉,也是書名已改「情僧錄」後。初名「石頭記」時寶玉沒做和尚。 楔子裡空空道人一節內提起「石頭記」,下注「本名」,因為當時書名已改。但是卷首自述中,「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事隱云云」,句內「石頭記」下並沒有批注「本名」,可見這位批者批書時還沒有此句。甄士隱賈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因此自述一節末句關於賈雨村即「假語村言」也是後加的——添寫這兩個人物後,需要解釋二人命名由來。而且最初只有楔子,此后冠以自述合看,有混亂之感,所以在此處說明是「借通靈(玉)之說」來寫自傳——在這階段,此書自視為自傳性小說。畸笏把這段自述收入「凡例」,刪去「借通靈之說」句,因為與楔子隔開,二者之間的矛盾不需要解釋了。 甄士隱夢遊太虛,太虛幻境來自「風月寶鑒」,因此添寫甄士隱賈雨村時,「風月寶鑒」已收入此書。
賈家出事是由於賈雨村丟官,被連累。此外還有賈赦侵佔古扇案,寧府又是肇事的禍首,甄家抄沒時又秘密寄存財物。
起初只有甄家抄家,賈家因代隱匿財產獲罪,但是並沒抄家。一七五四本起,才用甄家抄家作賈家抄家的預兆。因此提及甄家或甄寶玉的八回都是一七五四至一七五六年定稿。這八回的內容都是第一個早本還沒有的,因此第一個早本沒有甄家。 賈家最初只有賈政一房,所以第一個早本沒有賈赦與寧府。又沒有賈雨村,沒有甄家——沒有書中一切獲罪的伏線,可見此本賈家並未獲罪。
傳說有「舊本」,其實有十種之多。內有七部續書,兩三個早本,其一寫寶玉娶湘雲,晚年貧極,顯然就是與湘雲偕老的第一個早本。
這第一個早本部份保存在三種續書裡,內中南京刻本與端方本都寫寶玉窮途末路重逢北靜王。書中有北靜王的五回,在第一個早本的時候都還不存在,因此原本不會有重逢北靜王,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場。此本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端方本又據以改寫程本。 三六橋本也是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但是參用脂批透露的八十回後情節。第六十三回內元妃還是個王妃。三六橋本寫探春封杏元公主和番,可見第一個早本內元春是王妃,因此「杏元」封號不犯元妃的諱。
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詩聯作結,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的標誌。回內省親,早本寶玉已經十七八歲,不能覲見。一七五四本最後一次改小寶玉年齡——此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裡面還比今本大兩歲,定稿(甲戌本)已改小——次年添寫省親寶玉覲見一節,保留的原文一律稱元春為賈妃,新句都用元妃。可見初改皇妃時只稱賈妃,遲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封號,與第一個早本的「杏元」封號相距一二十年,因此「元」字重複。 有個八十回「舊本」寫到奉元妃命金玉聯姻,黛玉抑鬱而死為止。如果是別人依照第二十八回元妃節禮的暗示代撰,這該是八十回後的事,不必改寫前八十回。看來也是個早本,冒充今本八十回抄本銷售。
第二十八回寫得極早,以致於寶釵容貌的描寫與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犯重。寫第二十八回時書中還沒有迎春,所以寶玉稱鳳姐「二姐姐」——跟著賈璉行二。 第一個早本已有第六十二(缺下半回)、六十三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也來自極早的早本。第五十五、第六十二回都有惜春原是賈政之女的跡象。但是迎春不會起先是賈政的女兒,因為寶玉最初只比元春小一歲,而迎春倘是庶出,與惜春同是喪母而不同母,賈政姬妾太多,與他的個性不合。所以迎春是與賈赦邢夫人同時添寫的人物。
第二十二回燈謎預言元春不久於人世。第一個早本已有此回,因此直到一七五四本為止,元妃一直就是死在第五十八回。聯姻是奉元妃遺命。王妃改皇妃,就是為了提高她的地位,等於奉欽命聯姻。但是為了替黛玉留身份,奉妃命聯姻,促使黛玉病劇的局面後來刪了,仍舊改為黛玉死在寶玉定親前,如明義「題紅樓夢」詩中所說的。 各種續書中,只有端方本很明顯的缺獲罪抄沒,只繼續第七十二回的「家道艱難」,再加上寶玉婚後更「放縱」「流蕩」,「年長」時終於無法維持生活。這敗落經過顯然來自第一個早本。「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有了太虛幻境與寧府,太虛幻境的畫冊曲文預言寧府肇禍,湘雲早寡守節,可見此時已改漸衰之局為獲罪驟衰,與湘雲偕老也已改出家。
奉妃命聯姻的早本已有第二十八回,寫此回時還沒有迎春,因此也沒有賈赦。加賈赦在加寧府之前。有了寧府才有獲罪,所以妃命聯姻的八十回本還沒有獲罪的事,八十回仍舊是寶釵早卒,續娶湘雲,與第一個早本相同。 出家後重逢襲人的「舊本」寫襲人嫁蔣玉菡時賈家十分窮苦,寶玉出家也不是成仙,否則不會當場倒斃。此本顯然不是改寫程本。襲人之去太與當時的道德觀牴觸,也絕對不會有續書人寫寶玉襲人同死。而這倒正合書中黛玉襲人並重的暗示:襲人死了寶玉也要做和尚;「同死同歸」;黛玉襲人同一日生日,四兒說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這可能是結局改出家的第一個早本。
添寫金釧兒這人物時改寫第二十九至至三十六回,從脂批中的跡象看得出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移前,使襲人先告密後「步入金屋」,告密成為王夫人賞識她的主因,強了結構。第三十六回湘雲之去因此宕後,本來在寶玉挨打前已經回家。第三十一回也移前,回內晴雯吵鬧本是為了襲人「步入金屋」。第二十九回至三十五回在逝世不久前再度改寫,第三十四回襲人見王夫人一節插入寶玉遷出園外的建議;寶黛面對面的最激動的幾場除葬花外全在這未囑抄手將保留的原文上哪條批雙行小字抄入正文,所以這七回還是只有加金釧兒那次保留下來的四條批注,可見定稿以來迄未經批者過目,已經傳抄出去,是作者亡故後的景象。寶黛情感上的高潮是最後才寫成的,還有襲人的畫像畫龍點睛的一筆。 最初十年內的五次增刪,最重要的是雙管齊下改結局為獲罪與出家。添寫一個寧府為罪魁禍首禍首,「風月寶鑒」因而改入此書。同時加甄士隱賈雨村,大概稍後再加甄寶玉家,與雨村同是帶累賈家。襲人在第一個早本內並未迎養寶玉夫婦,不然寶玉湘雲的下場不會那樣慘。改出家後終於添寫襲人迎養寶玉寶釵,使寶玉削髮為僧時不致置寶釵的生活於不顧。因此襲人雖然實有其人,「花襲人有始有終」完全是虛構的。
周汝昌將第一個早本與有關無關的幾種續書視為八十回後情節,推測抄沒後湘雲寶玉淪為奴僕乞丐,經衛若蘭撮合,在射圃團聚;「曹雪芹寫是寫了,脂硯等人親人批閱,再四躊躇,認為性命攸關,到底不敢公之於世,只好把這兩部份成稿抽出去了(指『抄沒、獄神廟諸事』與『衛若蘭射圃文字』)。所以連當時像明義等人,看過全書結尾,卻也未能知道還有這兩在重要事故。」(按:明義所見「紅樓夢」還沒添寫抄家);又猜度後來其餘的也都散佚了,但是當初隱匿或毀棄的是這兩部份,所以畸笏不說,也沒人知道有抄沒文字已經寫了出來,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我們對早本知道得多了點,就發現作者規避文網不遺餘力,起先不但不寫抄沒,甚至於避免寫獲罪。第一個早本是個性格悲劇,將賈家的敗落歸咎於寶玉自身。但是這樣不大使人同情,而且湘雲的夫家母家怎麼也一寒至此,一死丈夫就「窮無所歸」?有了護官符解釋賈史王薛四家的關係,就不是「六親同運」巧合太多了。所以添寫獲罪是唯一合理的答案,但是在這之前先加了個大房賈赦,一方面用賈赦反襯出賈政為人,賈赦死後榮國公世職被賈環襲了去,強調兄弟鬩牆,作為敗家的主要因素。但是賈環是個「燎了毛的小凍貓子」(鳳姐語),近代通稱「偎灶貓」,靠趙姨娘幕後策動,也還是搗亂的本領有限。逼不得已還是不能不寫獲罪,不過賈環奪爵仍舊保留了下來。一寫獲罪立刻加了個寧府作為禍首與煙幕,免得太像曹家本身。曹雪芹是個正常的人,沒有心理學上所謂「死亡的願望」。天才在實生活中像白癡一樣的也許有。這樣的人卻寫不出來紅樓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