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解
《紅樓夢》本來不叫「紅樓夢」,只叫《石頭記》。「紅樓夢」,原只是小說第五回中的一套曲子的名稱。當寶玉初會警幻時,警幻就告訴他說:「此離吾境不遠,別無他物,僅有自采仙茗一盞,親釀美酒一甕,素練魔舞歌姬數人,新填『紅樓夢』仙曲十二支,試隨吾一遊否?」及至寶玉享用了「千紅一窟」「萬艷同杯」之後,十二個舞女乃上來請問演何詞曲,警幻吩咐:「就將新制『紅樓夢』十二支演上來。」隨後又命小環取了「紅樓夢的原稿」來以便寶玉照詞聽曲。----這套曲子的第一支,就叫《紅樓夢引子》,有云:「趁著這奈何天、傷懷日、寂寞時,試遣愚衷:因此上演出這懷金悼玉的《紅樓夢》。」因此,這回的回目就作:「開生面夢演《紅樓夢》,立新場情傳幻境情。」;又作:「游幻境指迷十二釵,飲仙醪曲演《紅樓夢》」。這意思,十分清楚。
《紅樓夢》十二支曲,概括了十二釵的身世經歷----這一點也十分明顯,因此若把它移借為全書的一個總名,當然也還湊合,但是已將全書的廣闊面大大地縮小了。但是不久就有人正式提出這個辦法來:甲戌本第一回正文明言:「空空道人....改『石頭記』為『情僧錄』;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而同書卷首《凡例》第一條亦標為「紅樓夢旨義」,說「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雖然如此,這條「旨義」末後也還是說:「至『紅樓夢』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釵之簿籍....」仍舊把「紅樓夢」用為那一回的專名,未離本義。
俞平伯先生主張:「紅樓夢」是「大名」,「石頭記」是「小名」,「曹雪芹計劃中的全書,從開頭到結尾,每一個字都是『紅樓夢』。如開頭有『題詩』、『緣起』或叫『楔子』,結尾或者有『餘文』、『跋識』等等,都在這『紅樓夢』大名的範圍以內。『石頭記』卻不然。各本都有『按那石上書雲』一句,....自此以下『當日地陷東南....』云云才是『石頭記』的文字。」「『石頭記』好比個小圈子,『紅樓夢』好比個大圈子,小圈包括在大圈之內....。」
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曹雪芹著、脂硯齋評的小說舊鈔本,毫無例外地都標名為《石頭記》,直到近年在山西發發現的一部「甲辰菊月」夢覺主人序本,才把全書題作「紅樓夢」。乾隆五十九年周春作《閱紅樓夢隨筆》,又說明在乾隆五十五年,他的朋友買到兩部抄本,一部八十回,名叫《石頭記》;一部百二十回,名叫《紅樓夢》。可見彼時程刊「全」本尚未印行,已然先以抄本的形式流傳了,而且正式採用「紅樓夢」一名。自從程本出來,「紅樓夢」三字遂全取「石頭記」而代之。不過,解放後商務印書館的重印本,仍用《石頭記》一名,這在《紅樓夢》版本史上是應該提起的。
就「紅樓夢」和「石頭記」兩名名字本身來說,那「意味」和「氣味」上的分別也是很大的。前者,畢竟是「文縐縐」得多。作為專門要用「假語村言」來寫的小說,取上這般一個文裡文氣的名字,細品起來,就越品越覺得不對頭,因為它們並不「合套」;倒是「石頭記」三個字,顯得平實、諧調,和通俗小說的體例更能配合得好。當日脂硯齋和曹雪芹兩人最後決定正式定名仍用「石頭記」,完全有其道理和意義。
既然如此,那麼為何後來還是「紅樓夢」一名佔得上風、幾乎取「石頭記」而代之呢?這就要追溯此書最初出世時的流傳情況並由此來看問題。魯迅先生見得最是,他說:「明季以來,世目《三國》、《水滸》、《西遊》、《金瓶梅》為『四大奇書』,居說部上首,比乾隆中,《紅樓夢》盛行,遂奪《三國》之席,而尤見稱於文人。惟細民所嗜,則仍在《三國》、《水滸》。」這話對極了。《紅樓夢》得以在細民之間流行,首要是靠曲藝的「段子活」的宣傳、媒介的作用;那時細民的一切條件,想直接接觸這部小說,還十分困難,所以實際上《石頭記》初期確是「掌握」在一班文人的手裡。而文人的習氣,我們是不生疏的,他們就是重「雅」輕「俗」,以為「紅樓夢」總比「石頭記」要「雅」得多,於是取前者而捨後者,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夢覺主人序本和程本之所以定名為並由此而沿襲下來,沒有別的,就是由於這一點原因而已。可惜他們是不能瞭解脂、芹二人的用意的。「紅樓夢」三字作為書中一套散曲的名稱,完全好,無可褒貶,而移作一部通俗小說的名字,就不那麼值得讚美了。
「石頭記」,這名字還待講解嗎?---本身就說明了它的優點。「紅樓夢」就不然,---這也證明了「文縐縐」的特點。
「紅樓夢」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問題主要在「紅樓」上,還是借重那位夢覺主人的話吧。他說:
辭傳閨秀而涉於幻者,故是書以「夢」名也。夫夢曰「紅樓」,乃巨家大室兒女之情,事有真、不真耳。紅樓富女,詩證香山;悟幻莊周,夢歸蝴蝶:作是書者藉以命名,為之「紅樓夢」焉。
所以,「紅樓」就是富家閨閣的意思。
那麼「紅樓夢」這三個字,是曹雪芹自創新詞呢?還是承襲舊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