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與女伶(3)
丫鬟與女伶(3)
書中人人都羨慕榮國府的富貴,而齡官不然。大觀園中諸女兒都喜歡寶玉,而齡官不然。她只認為「你們家把好好的人弄了來,關在這牢坑裡學這勞什子」,將大觀園的風亭月榭視為「牢坑」,即黛玉晴雯等人且有愧色,何論乎寶釵襲人哉!還有眠思夢想不得進園的柳五兒呢。
這樣,她當然待不多久。在第五十八回遣散十二個女孩子時也不曾單提她,只用「所願去者止四五人」(六四○頁)一語了之。「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她從此就不再見了。
自第五十八回梨香院解散,那些伶工子弟就風流雲散了,頗有《論語?微子》所云樂官分散的空氣。未去的分在園中各房就顯得更活躍了。在此以前,書中只傳齡官,其他提得很少。五十八回首敘藕官燒紙,被婆子看見,要去告發,得寶玉解圍,問起根由,她不好意思直說,只說去問芳官就知道了。回目載芳官的一段話說明了藕、、蕊官互戀的關係,寶玉又發了一篇大議論。這樣的故事和回目「假鳳泣虛凰」原是相合的,問題在於寫這回書的用意。我前有《讀紅樓夢隨筆》,在其三十三《談紅樓夢的回目》[41]一文中,大意說五十八回的目錄,雖似對句平列,卻是上下文的關係,似以真對假,實以假明真。就人物來說,即以本回藕、、蕊官三人的故事暗示後回寶、黛、釵三人的結局,這裡為節省篇幅起見,不重敘了,只作一點補充的說明。
那文說得很詳細,已傷於繁瑣,仍有一點重要的遺漏,沒有談到這回目最突出的一點:「茜紗窗」。為什麼突出?「茜紗窗」在本文裡完全不見。有正戚本作「茜紅紗」,但「茜紅紗」也不見。這茜紗窗當指怡紅院,那麼作怡紅院不乾脆麼,為什麼不那麼寫?再說怡紅院有沒有茜紗窗呢?倒也是一個問題。
大家知道瀟湘館是有茜紗窗的(第四十回,四二二、四二三頁),卻不必專有,自然也可以用之怡紅院。如第七十九回黛玉說:「咱們如今都系霞影紗糊的窗隔」,可見怡紅院瀟湘館並以霞影紗糊窗,這樣說就比較簡單了。可是再看下去,反而使人迷糊。
「……但只一件:雖然這一改新妙之極,但你居此則可,在我實不敢當。」說著,又接連說了一二百句「不敢」。黛玉笑道:「何妨。我的窗即可為你之窗,何必分晰得如此生疏。古人異姓陌路,尚然同肥馬,衣輕裘,敝之而無憾,何況咱們呢。」寶玉笑道:「論交道不在肥馬輕裘,即黃金白璧,亦不當錙銖較量。倒是這唐突閨閣,萬萬使不得的。」(九○四、九○五頁)
黛玉說「我的窗即可為你之窗」,而寶玉說「萬萬使不得的」,然則怡紅院又沒有茜紗窗了麼?
我以為五十八回之「真情揆癡理」之「茜紗窗」,即七十九回寶黛二人所談,亦即《芙蓉誄》最後改稿「茜紗窗下,我本無緣;黃土垅中,卿何薄命」之「茜紗窗」。以五十八回的事實論,芳官寶玉二人在怡紅院談話,這茜紗窗當屬之怡紅院;以意思論,遙指黛玉之死,這茜紗窗又當屬於瀟湘館。此所以雖見回目卻不見本文,蓋不能見也。如在芳官寶玉談話時略點「茜紗」字樣,這故事便坐實了,且限於當時之怡紅院矣。現在交錯地寫來,這樣便造成了回目與本文似乎不相合的奇異現象。且引芳官和寶玉對話一段:
芳官笑道:「那裡是友誼,他竟是瘋傻的想頭。說他自己是小生,官是小旦,常做夫妻;雖說是假的,每日演那曲文排場,皆是真正溫存體貼之事:故此二人就瘋了,雖不做戲,尋常飲食起坐兩個人竟是你恩我愛。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來,至今不忘,所以每節燒紙。後來補了蕊官,我們見他一般的溫柔體貼,也曾問他得新棄舊的。他說:『這又有大道理,比如男子喪了妻,或有必當續絃者,也必要續絃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丟過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續,孤守一世,妨了大節,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說可是又瘋又呆,說來可是好笑。」寶玉聽說了這篇呆話,獨合了他的呆性,不覺又是歡喜,又是悲歎,又稱奇道絕,說:「天既生這樣人,又何用我這鬚眉濁物玷辱世界。」(六四七頁)
藕官以新人代舊人,並不見用情專一,其言未必甚佳,寶玉的「稱奇道絕」,也頗出我們意外。書中既謂這篇呆話獨合了寶玉的呆性,這裡所敘顯然和後回有關。而且此段引文之後,寶玉又叮囑芳官轉告藕官叫她以後不可再燒紙,應該如何紀念才對;像那樣的辦法,寶玉在七十八回祭晴雯已親自實行了。
這五十八回主要的意思就是這樣。否則女伶們的同性戀似頗猥瑣,何足多費《紅樓夢》的寶貴筆墨。回目的作法固然巧妙,如泛泛看來,也未嘗不彆扭。本句自對,又像兩句相對。「假鳳泣虛凰」很好;「真情揆癡理」費解,很難得翻成白話,版本中且有誤「揆」為「撥」者[42],可見後人也不甚瞭解。若此等處,蓋以作意深隱之故;不然,他盡可以寫得漂亮一些呵。
在藕官燒紙寶玉和她分手後,又去看黛玉,在校本上只有兩行字(六四三頁),我從前認為雖似閒筆、插筆,實系本回的正文[43],雖似稍過,大意或不誤。
以上雖說要談藕官,然而藕官實在也談得很少。
梨香院十二個女孩子中,八十回的前半特寫一齡官,後半特寫一芳官,都很出色。芳官自分配到怡紅院以後,在第五十八至六十回、六十二、六十三回都有她的故事。在姿容妝飾方面且寫得工細:
那芳官只穿著海棠紅的小棉襖,底下綠綢撒花夾褲,敞著褲腿,一頭烏油似的頭髮披在腦後,哭的淚人一般。麝月笑道:「把一個鶯鶯小姐,反弄成拷打的紅娘了。這會子又不用妝,就是活現的,還是這麼松的。」寶玉道:「他這本來面目極好,倒別弄緊襯了。」(第五十八國順,校本六四五頁。這裡引文參用戚本及《紅樓夢稿》)
當時芳官滿口嚷熱,只穿著一件玉色紅青駝絨[44]三色緞子斗的水田小裌襖,束著一條柳綠汗巾;底下是水紅撒花夾褲,也散著褲腿;頭上眉額編著一圈小辮,總歸至頂心,結一根鵝卵粗細的總辮,拖在腦後;右耳眼內只塞著米粒大小的一個小玉塞子,左耳上單帶著一個白果大小的硬紅鑲金大墜子:越顯的面如滿月猶白,眼如秋水還清。引的眾人笑說:「他兩個倒像是雙生的弟兄兩個。」(第六十三回,六九六、六九七頁)
本回脂本如庚、戚,都有芳官改名耶律雄奴,又改名溫都裡納各一段[45]。不僅在梨香院十二個女孩子之中,就在十二釵中,芳官的形容是作者筆下寫得最多的一個人。把她寫得很聰明美麗,天真可愛,又有很多的缺點,倚強抓尖,以至於弄權,如柳家的五兒就想走她的門路(第六十回,六六三頁)。她已成為寶玉身邊一個新進的紅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