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姐(2)
鳳姐(2)
鳳姐出場後第一樁大事為「協理寧國府」,也是她生平得意之筆。第十三、十四回筆墨酣暢,足傳其人,第十四回寫「伴宿」一段,尤為簡括。甲戌本脂批所謂:寫鳳姐之珍貴、英氣、聲勢、心機、驕大是也[33]。又庚辰本總批說:「寫秦死之盛,賈珍之奢,實是卻寫得一個鳳姐」,話也不錯,未免稍過其實。蓋此兩句,作意甚深,寫鳳姐固是一大事,尚非惟一的大事也。
即使只寫鳳姐,而其意義恐也不限於個人,她整理寧國府時,於第十三回曾總括該府的混亂實情:
頭一件是人口混雜,遺失東西;第二件,事無專執,臨期推委;第三件,需用過費,濫支冒領;第四件,任無大小,苦樂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縱,有臉者不服鈐束,無臉者不能上進。——此五件實是寧國府中風俗。(一三三頁)
除了這五條,在本回之末更有兩句詩的總評:「金紫萬千誰治國,裙釵一二可齊家。」這兩句話對於上文提出的問題做了進一步的回答。雖指的是鳳姐,卻不限於鳳姐。其意義有二:其一,裙釵勝於金紫,也就是女子勝於男子,符合本書開首總評:「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也合於第二回寶玉「女兒水做的,男人泥做的」那樣的說法。原來書中屢以鳳姐比男人,以男人為標準,總似在尊男,實際尊女;名為尊女,又實系貶男。何以知之,從以鳳姐為實例知之。若引一個四德兼備的女子從而尊敬之,褒揚之,在那個時代謂之尊女可也。現在卻引了一個缺點很多,且有罪惡的婦女鳳姐為例;夫何足尊,而竟尊之,豈非痛貶這「萬千金紫」,貴族的男人們乎!他文章很輕妙,像我這樣說法恐過於著跡,而大意或者不誤,信乎《紅樓夢》之多疑語也。
其二,這裡又提起《大學》的「齊家治國」的老話來,在古代封建社會統治階級有這麼一套的制度,小型的單位叫做家,大型的單位叫做國,更大型的可以叫做天下;家長是關門皇帝,皇帝便是全國的總家長。家國既屬相通,齊家之道自可通於治國之道,這和後來的情形迥然不同。今曰「金紫誰治國,裙釵可齊家」,是以家國對舉,又不止抑男揚女而已。《紅樓夢》所寫東西二府,其規模甚大,亦從這裡可得到一點線索,作者微意之所在,蓋非泛泛的鋪張誇大也。古人所謂「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34],或可借評《紅樓夢》歟?
這裡又說「裙釵一二」。「一二」與「萬千」屬對,蓋非有他意;但書中有治家才能的女子卻不止一人,其第二個便是探春。她在十二釵中是不應忽略的。此處不及專論,只能連著鳳姐一談。《紅樓夢》對於她二人都非常惋惜,有一點關合,蓋皆為末世之英才也。這裡又須回溯本書的起筆。原來書中初寫東西兩府並為末世,而非其盛時,第二回載賈雨村冷子興一段對話,將這點交代得很清楚(一七、一八頁),以文長不引了。第三回黛玉之入府,所見榮府已在衰落的時期,因為寫得那樣豪華氣派,使讀者容易誤認為盛世;再說不久又有元春封妃歸省之事,此秦氏所謂「烈火烹油鮮花著錦之盛」(第十三回一二七頁),其實不過迴光返照而已,秦氏也說「瞬息的繁華,一時的歡樂」。因此無論探春,或者鳳姐、平兒,都在那邊以一木支這將傾之大廈,這樣寫法本身就是一個悲劇。舉例以明之。第五回冊子「探春詞」道:「才自精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鳳姐詞」曰:「凡鳥偏從末世來,都知愛慕此生才。」鳳姐那一幅且畫了一座冰山,那就快要倒了[35](五一頁)。
探春在書中的大事當然是理家,我們也就談這一點。《紅樓夢》的原來規劃不過一百十回左右,到了第五十四回已到頂峰,以後便要走下坡路。早在第一回瘋僧對甄士隱說:「好防佳節元宵後,便是煙消火滅時。」(七頁)如今且替他算算看,第一個元宵在十八回,第二個元宵在五十四回,這樣的佳節元宵不知以後還有幾個;但到了第二個元宵之後,夕陽雖好,已近黃昏,無可疑者。第三個元宵即使有,恐怕已在演鑼鼓喧天的全武行了。
探春就是在榮國府岌岌不可終日的形勢下來支撐殘局的,卻淡淡寫來,使我們不甚覺得。我喜歡引用的那一條,在這裡不妨再引一下:
此回接上文,恰似黃鐘大呂後,轉出羽調商聲,別有清涼滋味。(有正戚序本第五十五回總批)
我們讀五十五回以後的《紅樓夢》確有這樣的感覺。「清涼」如改為「淒涼」,我看倒也很好。悲哀的氣氛實瀰漫於此書的後半。
寧府與榮府本是魯衛之政,其體系規模均相同,但寧府比榮府更荒淫混亂。第五回《紅樓夢曲》「可卿詞」所謂「家事消亡首罪寧」者是,即東府的人自己也說:「論理,我們裡面也須得他來整治整治,都忒不像了。」(第十四回,一三四頁)鳳姐是在這樣的輿論下來協理寧國府的,本是幫忙性質,她的整理也是臨時性的,大刀闊斧的幹一下,「威重令行」便「心中十分得意」了。(一三六頁)至於探春理家,情形不同,比之從前,表面未動,實際上更加衰落了。她以小姐的身份代理鳳姐,所處理的都是一些日常瑣屑的家務,所對付的是自己家中的一班管事奶奶們,那些人,平兒說過,雖鳳姐心裡也不算不怕他們(六○五頁),可見很難纏的。其另一方面,管的既是自己的家,可以想出一些比較經常的一套計劃來。若說鳳姐的協理是大刀闊斧,那麼探春的理家便是細磨細琢;若說第十四、十五兩回是作者得意之筆,那麼第五十五、五十六兩回更是用心之作了。
從第五十五、五十六兩回看出封建家庭裡勾結把持,營私舞弊等等,其範圍儘管很小,卻有典型性質。如第五十六回探春李紈和平兒談頭油脂粉錢,以文字很長,只節引一段:
探春李紈都笑道:「你也留心看出來了。脫空是沒有的,也不敢,只是遲些日子。催急了,不知那裡弄些來,不過是個名兒,其實使不得,依然得現買。就用這二兩銀子,另叫別人的奶媽子的或是弟兄哥哥的兒子買了來,才使得。若使了官中的人,依然是那一樣的。不知他們是什麼法子。是鋪子裡壞了不要的,他們都弄了來,單預備給我們?」平兒笑道:「買辦買的是那樣的,他買了好的來,買辦豈肯和他善開交,又說他使壞心,要奪這買辦了。所以他們也只得如此,能可得罪了裡頭,不肯得罪了外頭辦事的人。姑娘們只能可使奶媽媽們,他們也就不敢閒話了。」(六一○頁)
過去衙門裡、宮廷裡,積弊之深,採辦的情況何嘗不是這樣,不過更擴大多少倍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