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紅樓夢》的回目(7)

談《紅樓夢》的回目(7)

談《紅樓夢》的回目(7)

紅樓心解

談《紅樓夢》的回目(7)

   

(十六)敘次先後顛倒之例

第七十九回「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賈迎春誤嫁中山狼」。

按回目薛蟠之娶在前,迎春之嫁在後。本文呢,先敘迎春將嫁,寶玉感慨賦詩,後碰見香菱,說出薛蟠娶親一事,其敘述程序恰好先後相反。

以上十五例的說明,大都出於我個人的看法,本節完全依據庚辰本「脂評」,且有作者自評之可能。原文抄寫訛誤極多,略以意校正,引錄如下:

此回題上半截是「悔娶河東獅」,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工(致)細膩寫來,可見迎春是書中正傳,阿呆夫妻是副。賓主次序嚴肅之至。其婚娶俗禮一概不及,只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這文大體上還算明白。我想有些問題大家會提出的,既然正文的「賓主次序嚴肅之至」,那末回目為什麼顛倒敘次呢?是否把這賓主次序搞亂了呢?若作「賈迎春誤嫁中山狼,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豈不符合正文,一切都對了麼?這些疑問,如不細看本書也很難回答。我以為回目應當肯定的。

第一,回目依據本事而來,不能改寫。按本回的故事雖迎春待嫁在先,薛蟠之娶在後;但金桂河東獅吼之威本回之末已見大凡,而七十九回書上於迎春只言其將嫁,未言其已嫁,更別提誤嫁什麼中山狼了。其事見於第八十回。事實既先河東獅而後中山狼,回目自然不得不如此,無所謂錯誤。

第二,脂評所謂「賓主」,雖從次序說,也並不限於次序,更有文章風格的關係,所謂「工致細膩寫來」。用這樣的風格來表示「主位正傳」,並非先主後賓這形式所能束縛的。既然這樣,回目的先薛蟠而後迎春,並不會搞亂這賓主關係可知。

第三,就回目說,上下句法的先後排列,非即重輕的區分。以本書而論,如第二、第三、第十、第五十八、第七十八回重點均在下一句。此外,還有重點在上一句的,也有不分輕重平列的。回目本不以上下句分「輕重」,自亦無關於「賓主」了。

以上說明,回目正文雖次序互倒,而意不相違。脂評裡更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話,稍費解釋。如曰:

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

按「中山狼」事不見本回,而回目逆探下文連類書之,故曰「偏連」。「偏連」者,本不連而把它連起來也。何謂倒裝?「倒裝」者,無論就回目、就本文看,迎春誤嫁事均在後,今卻將其待嫁情形先作一冒放在薛蟠將娶以前,故曰倒裝。此外還有一句:

只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文理似欠通順,意卻甚精。寶玉到紫菱洲一帶徘徊瞻顧,另有脂評云:「先為對竟(境)悼顰兒作引。」這裡方見作者真意。阿呆夫妻其非正傳不必說了,即迎春之為正傳,脂評雖這般說,還是相對的虛筆,直引起寶玉追懷黛玉,才是真正的正傳呵。所謂「書中大旨」指此而言,若阿呆之與二木頭,河東獅之與中山狼,亦伯仲之間耳,又何必斤斤較量其孰為賓主耶。

是脂評雖佳,每多虛筆,卻借此看出作者寫定本書,安排回目,的確費了一番苦心。有好幾回書,至今猶缺回目,則當時下筆鄭重可知。今日雖作閒談,亦談何容易。以上諸例若有一二中肯處,也只好算蒙對了罷。

余文

引言提到的熟故事恕我引用全文。《宣和畫譜》曰:

張僧繇嘗於金陵安樂寺畫四龍不點目睛,謂點則騰驤而去。人以為誕,固請點之。因為落墨,才及二龍,果雷電破壁,徐視畫已失之矣。獨二龍未點睛者在焉。

回目的作用也彷彿如此,只未免說得過於神奇耳。

要瞭解回目的做法,先要瞭解回目的三種最基本最簡單的情況:(一)文字總比較簡短,(二)上下兩句相對,(三)與正文有密切的關係。根據這三點來說:從(一),須用最精簡的文字,於是有了「煉字」和「用典」;從(二),須用駢偶的文字,於是有了「對比」與「相因」的寫法;從(三),須與正文發生配合的作用,卻不一定重複,於是有了「離合」與「錯綜」。當然也還有別的,就一時想到的說來如此,這些都從回目的基本性質上來的。

第一點尤為凸出。回目大都沒有幾個字,如何能容納拖沓的文章呢?因此有必要,也更容易接受中國文字精簡的古老傳統。所謂「凝煉」、「緊縮」在詩詞中例子很多,不用說了。在近古的小說戲劇裡卻比較少用,因為這裡需要的是口語流暢。若過分凝煉,便會妨害了流利之美,減弱了普及的功能。但《紅樓夢》在白話小說為異軍突起,非其他小說可比,它綜合了、發展了中國文字語言的一切長處而自成一家。所以兼備凝煉與流暢之美,即在正文中已往往有之,在回目裡凝煉的狀況尤其顯著。

「煉字」、「用典」同為文字的精簡,而稍稍不同。典故每把一個整的故事緊縮成幾個字,暗示當更多一些。如本篇第八例「環燕」即用典之例。十二例「慧」「忙」「慈」「癡」,十三例「假」「虛」「真」「癡」,十四例「獨艷」,並煉字之例。此外本篇未及載的,如第四十二回「蘅蕪君蘭言解疑癖,瀟湘子雅謔補餘香」,今本多作「補餘音」。補餘香似乎費解,而含蘊卻深。所謂「同心之言其臭如蘭」,香字從此翻出,示釵、黛二人之交誼漸深,補餘音好像易懂,其實意義反不明確。這是煉字和用典的混合型。

第二點是回目兩句之間的關係,如第十一例以「割腥啖膻」對「白雪紅梅」;第十四例以「獨艷」對「群芳」,即是「對比」;第五例始於鐵檻終於饅頭;第十三例以「假鳳虛凰」明「真情癡理」,即是相因。自然,第五例「鐵檻」、「饅頭」欲作為對比看亦未嘗不可,隨文立說,無須拘執也。

第三點是回目與正文的關係在本篇中比較多,如第一例賈雨村所懷乃丫環嬌杏,而回目上書閨秀;第五例王熙鳳在饅頭庵弄權而回目稱鐵檻寺;第十三例本文不見「茜紗窗」,第十回本文不言尤氏美,而回目俱特筆點明,並皆「離合」之例。如第四例名字互見;第九例「喜出望外」,回目指平兒說,本文指寶玉說;第十五例,直書曲筆之異;第十六例事實敘次的不同,雖情形各別,並為「錯綜」之例。

本篇偶舉十六例,在全書回目的比重上,不過百分之二十左右,以上概括得也很不完備,聊表大意而已。以回目論回目,固有這些情形,此外《紅樓夢》本身也另有一種情形必須一表的,即有過多的微言大義。引言中曾拿它來比《春秋》經,讀者或未必贊成,不過我確是那樣想的。以綱目來比,則回目似綱,本文似目。以《春秋》來比,則回目似經,本文似傳。上邊所舉回目的特點,大都可以在《春秋》經上去找的。就與本文離合這一點來說,與《春秋》經傳的關係十分相似。如《左傳》上明說趙穿弒靈公於桃園,而經文承晉史董狐之舊,書趙盾弒其君。本篇第十四例以「獨艷理親喪」貶斥賈敬,第十五例以「借劍殺人」歸獄鳳姐,用筆深冷,實私淑《春秋》得其神髓。蓋作者生值專制淫威之朝,出身封建禮法之家,追憶風月繁華,歷盡淒涼境界,悼紅軒削稿,黃葉村著書,豈獨情深,實茹隱痛,固未嘗不以石破天驚古今第一奇書自命,雖托之於小說,亦只可托之於小說,妄揣其心,實有不甘於小說者,於是微言間出,幻境潤翻,讀者或訝其過多,殊不知伊人自有其衷曲,所謂「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又雲,「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誠慨乎其言之矣。殘墨未終,淚盡而逝,於今百世之下識與不識皆知《紅樓夢》為奇書,宿願之償在於身後,作者自可無憾於九原。然而知人論世,談何容易,若茲野人芹獻,君亦姑妄聽之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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