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2)

第32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2)

第32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2)

蔡義江解讀紅樓

第32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2)

   

賈迎春:嫁給「中山狼」受苦,都是在八十回前描寫的,續書除了開始時提到過外,幾乎將她忘了。只到「賈母這病日重一日,延醫調治無效」時,才有孫家婆子來報:「姑娘不好了!前兒鬧了場,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接著說:「豈知那婆子剛到邢夫人那裡,外頭的人已傳來說:『二姑奶奶死了。』邢夫人聽了,也便哭了一場……知賈母病重,眾人都不敢回。」(一○九)如此草草收場,還不如太虛幻境中她的判詞和曲子《喜冤家》說得周詳,實在未能充分體現雪芹通過迎春、薛蟠的嫁娶,來表現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脂評曾指出:

此文一為擇婿者說法,一為擇妻者說法。擇婿者必以得人物軒昂,家道豐厚,蔭襲公子為快;擇妻者必以得容貌艷麗,妝奩富厚,子女盈門為快。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試看桂花夏家、指揮孫家,何等可羨可樂,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貽恨,可慨也夫!(第八十回)

賈探春:前面說過,脂硯齋有「探春遠適」之批,說到「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二十二)。脂評遠嫁不歸之說,與正文暗示其命運的「千里東風一夢遙」、「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五)的預言完全吻合。可是續書卻寫她出嫁後服采鮮明地回娘家來探親,這真是匪夷所思的敗筆。倘果真可隨時回娘家看看,還有必要名屬薄命司嗎?

賈惜春:續書中她的歸宿是進櫳翠庵——一幢自然環境優美的單身女子的高級別墅。這不但與脂評歎「惜春為尼」說「公府千金至緇衣乞食」(二十二)的境況截然不同,也與正文說她「獨臥青燈古佛旁」對不上號。櫳翠庵難用「青燈古佛」來形容且不說,續書既讓紫鵑陪伴惜春同去,那就也不是「獨臥」了。

史湘云:有一種說法,以為原稿後來寫寶玉淪為更夫,巧遇湘雲,與其結為夫妻。這絕對信不得。那是另一種今已不見的文字很粗糙的續書抄本中的情節。但上世紀頭幾十年中,姜亮夫、陶秋英夫婦,吳宓、張宗祥等在清華大學讀書或任職時還讀到過,清人筆記中也有提及。後人構思這一情節,實與誤解又附會小說中《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有關。

他們把「白首雙星」解說成「白首夫妻」、「白頭偕老」了,並以為是指寶玉、湘雲。其實,它是「白首分離的夫妻」的意思,也非指寶、湘。黛玉曾疑心又出個「金玉姻緣」,故脂評說「何顰兒為其所惑」(三十一)!我們今天不要再「為其所惑」才好。

「雙星」一詞,在現當代或可有泛義,比如指一對明星;今天發射地球衛星還有「雙星計劃」;可它在從前只有一個用法,詞義是固定的,即牛郎織女星。所以「七夕」也叫「雙星節」。《駢字類編》中於「雙星」詞下,除一條「雙星錢」不能算外,共收古籍例句九條,都是牛郎織女星的意思,未收的例子還能找出更多,卻絕對找不到「雙星」可泛指連理夫妻或兩個隨便什麼人的例句。

金麒麟,雖是寶玉為湘雲從張道士手中拿的,但後來卻到了衛若蘭身上。脂評正確理解回目含義指出:「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三十一)所以,梅節兄《史湘雲結局探索》一文中曾揣測過,衛若蘭與湘雲婚後分離,是懷疑她曾與寶玉有染,疑點就起於這個金麒麟,因為它曾經是寶玉的。是否如此,難斷定,但脂評有「湘雲是自愛所誤」(二十二)的話,倒似乎能與之相合。

這些姑且不去管它,湘雲後來與丈夫分開獨處,是可以肯定的。這既與其判詞「湘江水逝楚雲飛」和《樂中悲》曲「終究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五)合榫,又有其《白海棠和韻》詩句及脂評可證。脂評批「自是霜娥偏愛冷」句說:「又不脫自己將來形景」。(三十七)這裡的「冷」,正寓其冷落孤寂處境。還有她「花因喜潔難尋偶」、「幽情慾向嫦娥訴」等句,也包含著同樣的隱意。

續書讓湘雲完全「淡出」了,幾乎沒有她什麼故事,也像寫迎春一樣,安排在賈母臨終前來交待,讓打聽消息的人回來說:

老太太想史姑娘,叫我們去打聽。哪裡知道史姑娘哭得了不得,說是姑父得了暴病,大夫都瞧了,說這病只怕不能好,若變了個癆病,還可挨過四五年,所以史姑娘心裡著急,又知道老太太病,只是不能過來請安。……(第一○九回)

這算什麼?還有一點點像曹雪芹的文字嗎?

妙玉:她是完全依附賈府過寄生生活的,其命運必然與賈府的興衰成敗密切相關。第四十一回,敘及妙玉不收劉姥姥吃過的成窯杯時,靖藏本有一條原文錯亂難明、經紅學家校讀後的批說:

妙玉偏僻處,此所謂「過潔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各示勸懲,紅顏固不能不屈從枯骨,豈不哀哉!(據1973年第2期《文物》中周汝昌校讀文字)

校讀是否合理,可以討論,但基本意思我以為相差不遠,也相信原稿確是那麼寫的,妙玉落難於由京師到江南途中的瓜洲渡口,也是合情理的,因為正文已預言她「終陷淖泥中」,「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讀kǎnɡzǎnɡ,強項掙扎也)違心願」。續書寫她被盜賊劫持,是與賈府榮枯無關的偶然事件,且結果死活不明,並沒有什麼掙扎於風塵之中的故事情節。至於妙玉原本清高,後來寫得不免庸俗,那是另一回事了。

王熙鳳:脂評提到後半部有關鳳姐的事不少,如有《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一回,是關於賈璉藏多姑娘頭髮的秘密「洩露」出來的事,其時鳳姐「身微運蹇」,已無可奈何了(二十一)。她也被拘於「獄神廟」(二十七),與劉姥姥「獄廟相逢」,使巧姐得「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四十二)。還有「鳳姐掃雪拾玉」情節(二十三)。其《弄權鐵檻寺》一類收贓害命事,將來都要「消繳」(報應、事發),終至「回首慘痛」(十六),「短命」而死(四十三、四十四),這些都是續書中所沒有的,或者寫法不同的。

賈巧姐:巧姐的命運與劉姥姥息息相關。小說剛敘起「小小一個人家,向與榮府略有些瓜葛」,便有脂評說:「『略有些瓜葛』,是數十回後之正脈也。真千里伏線!」(六)「正脈」,是指有真正血緣關係的後裔,非硬拉扯上親戚關係的「連宗」。

怎麼後來會成「正脈」的呢?因為劉姥姥的家,將來就是「巧姐的歸著」(六),姥姥「後有招大姐之事」(六),招她給板兒做媳婦。這在板兒和巧姐還都是孩子時,脂評就已揭出他們原是有「緣」的(四十一)。

侯門千金的巧姐,怎麼會下嫁到農村呢?因為「勢敗」「家亡」時,「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五)將她賣到妓院裡去了,即甄士隱《好了歌註釋》中說的「擇膏粱,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一)。劉姥姥要將她從火坑裡救出來,必然要承受乞求於人和招為媳婦的種種巨大壓力,幸虧善良的有俠義心腸的「老嫗有忍恥之心,故後有招大姐之事」(六)。

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有一條脂評,是針對姥姥為巧姐取名時說過「或一時有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難成祥,逢凶化吉,都從這『巧』字兒來」的話而發的,評曰:

應了這話固好,批書人焉能不心傷!獄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千里。哀哉傷哉!此後文字,不忍卒讀。辛卯冬日。(第四十二回)

既然「遇難成祥,逢凶化吉」的預言應驗了,該感到慶幸才是呀,為什麼批書人倒「心傷」起來,要「哀哉傷哉」呢?就因為巧姐在獲救前,已「流落在煙花巷」,受到摧殘了。這在當時有很深封建貞操觀念的人看來,是天大的不幸,已無「吉」「祥」可言。劉姥姥之所以要「忍恥」,這便是重要原因。巧姐遇上「恩人」終於成了在「荒村野店」裡「紡績」(五),過著自食其力生活的勞動婦女。

續書寫巧姐的曲折,只有一場不合情理的虛驚,最終嫁給「家財巨萬,良田千頃」的姓周的大地主家當媳婦。「劉姥姥見了王夫人等,便說些將來怎樣陞官,怎樣起家,怎樣子孫昌盛。」(一二○)

李紈:脂評對李紈的命運提示不多,一是在《好了歌註釋》「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句側批「賈蘭、賈菌一干人」。賈蘭的官運從李紈的判詞和曲子中可得到證實,所謂「到頭誰似一盆蘭」、「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賈菌的騰達,續書中根本沒寫;二是對李紈判詞、曲子個別語句的評贊,如《晚韶華》起頭「鏡裡恩情」,說丈夫早死,夫妻的恩情已是空有其名,批曰:「起得妙!」對判詞末句「枉與他人作笑談」,批曰:「真心實語。」總之,是對第五回中預言的肯定。

預言中有關她命運的關鍵句是「也抵不上無常性命」和「昏慘慘黃泉路近」。其曲名也有恨「韶華」來得已「晚」的意思。雖然「黃泉路近」,有人以為非指李紈,乃說賈蘭,且不去爭辯死者是母是子,但總不會像續書所寫的,賈蘭考中一百三十名(尚未放官),「李紈心下自然喜歡」(一一九)作結束。

香菱:其冊子有畫:「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蓮枯藕敗。」判詞有「自從兩地生孤木(脂評: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鄉」,寓意很顯豁:兩個「土」字加上一個「木」是「桂」字。這是說自從薛蟠娶夏金桂為妻後,香菱就被迫害死了。第八十回,既寫她「釀成干血癆之症,日漸羸瘦作燒」,且醫藥無效,接著當是她「香魂返故鄉」,亦即所謂「水涸泥干,蓮枯藕敗」(香菱原名英蓮;藕即蓮根,又諧音配偶的「偶」,樂府民歌中常見),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擬目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擬,而且續書中還讓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湯裡下毒,要謀害香菱,結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顛倒了原著的構思。

襲人:續書寫襲人,是貶得很厲害的,她直到最後寶玉出家為僧了,才想死節而沒有死成,嫁給了蔣玉菡,被續書者嘲諷一番結束(一二○)。雪芹原稿中卻寫她因賈府發生某種變故,迫於形勢而離開寶玉嫁人了,可能還出於自告奮勇,因為脂評有「襲人是好勝所誤」(二十二)的話。她走後還囑咐留住麝月,有脂評說:

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云「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第二十回)

她與琪官(蔣玉菡)夫妻倆,不忘舊日情義,一直都關照著貧困中的寶玉夫婦,故「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二十),對「有始有終」,也有一條脂評說道: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第二十八回)

憑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與續作差異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釵」冊子中寫出來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舉了;沒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與續作各異,比如鴛鴦,我寫過《鴛鴦沒有死》一文。總之,續書文字與原作預言、脂評提示無一相合者,這也證明在後四十回書中,確實沒有雪芹寫的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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