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2)
第27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2)
三、黛玉之死印證了眼淚還債
據脂評,佚稿中黛玉之死一回的回目叫《證前緣》,意思是「木石前盟」獲得了印證,得到了應驗;換一句話說,也就是黛玉實踐了她身前向警幻許諾過的「眼淚還債」的誓盟。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作者寫「眼淚還債」的真正含義。絳珠仙子的話是這樣說的:
「他(神瑛侍者)是甘露之惠,我並無此水可還。他既下世為人,我也去下世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也償還得過他了。」(第一回)
這就是說,絳珠仙子是為了償還神瑛侍者用甘露灌溉她的恩惠,才為對方流盡眼淚的。因而悲劇的性質從虛構的果報「前緣」來說,應該是報恩;從現實的情節安排來看,應該寫黛玉答謝知己已往憐愛自己的一片深情。
我們對「眼淚還債」的理解,常常容易忽略作者所暗示我們的這種性質,而只想到這是預先告訴我們:黛玉一生愛哭,而她的哭總與寶玉有關。這雖則不錯,卻是不夠的。因為一個人的哭,或是為了自己,或是為了別人;或是出於怨恨,或是出於痛惜,性質是不一樣的。如果黛玉只為自己處境的不幸而怨恨寶玉無情,她的流淚,對寶玉來說,並沒有報恩的性質,也不是作者所構思的「還債」。用恨的眼淚去還愛的甘露,是「以怨報德」,怎麼能說「也償還得過他了」呢?
所以,黛玉之死的原因是不同於續書所寫的。符合《證前緣》的情節應是:前世,神瑛憐惜絳珠,終致使草木之質得成人形——賦予異物以人的生命;今生,黛玉憐惜寶玉,一往情深而不顧自身,終致仍舊付出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化為異物。這樣,才真正「償還得過」。
這是否對本來只作黛玉一生悲慼的代詞的「眼淚還債」的話求之過深了呢?我想沒有。這話本來並不平常。脂評說:「歷來小說可曾有此句?千古未聞之奇文!」眼淚就是哭泣、悲哀,誰都知道。倘意盡乎此,何「奇」之有。又說:「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說得出。」脂評這話本來也不過是贊作者對人情體貼入微,又能用最確切的簡語加以概括。誰知它竟成了不幸的預言:自從小說後半部因未傳而散佚後,「眼淚還債」的原意確實已不大有人知道了;再經續書者的一番構想描寫,更使讀者以假作真,燕石莫辨,也就不再去探究它的原意了。
但是,原意還是尋而可得的。第三回寶玉與黛玉初次見面,有寶玉摔玉一段情節。書中寫道:
寶玉聽了(按:黛玉沒有玉),登時發作起癡狂病來,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罵道:「什麼罕物!連人之高低不擇,還說通靈不通靈呢!我也不要這勞什子了!」……寶玉滿面淚痕泣道:「……如今來了這麼一個神仙似的妹妹也沒有,可知這不是好東西。」
寶玉罵通靈玉「高低不擇」,高者,黛玉也,故曰「神仙似的妹妹」;低者,自身也,見了黛玉而自慚之語。這樣的表露感情,固然是孩子的任性,「沒遮攔」,大可被旁人視為「癡狂」,但惟獨其赤子之心無所顧忌,才特別顯得真誠感人。黛玉再也想不到一見面自己就在寶玉的心目中佔有如此神聖的地位,一個寄人籬下的孤女竟會受到賈府之中的「天之驕子」如此傾心的愛戀,這怎能不使她深受感動而引為知己呢?儘管黛玉剛入賈府,處處謹慎小心;也早聽說有一個「懵懂頑劣」的表兄,心裡已有防範,但她的心畢竟是敏感的,是善於體察別人內心的,又如何能抵擋如此強烈的愛的雷電轟擊而不使自己的心靈受到極大的震撼呢?所以,她回到房中,想到險些兒因為她自己,寶玉就自毀了「命根子」,不禁滿懷痛惜地流淚哭泣了。這也就是脂評所謂:「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計為之惜乎?」
脂評惟恐讀者誤會黛玉的哭是怪罪寶玉,特指出:「應知此非傷感,還甘露水也。」針對黛玉「倘或摔壞那玉,豈不因我之過」的話,則批道:「所謂寶玉知己,全用體貼工夫。」這裡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脂評告訴我們這樣性質的流淚是「還甘露水」。所以又有批說:「黛玉第一次哭卻如此寫來。」「這是第一次算還,不知剩下還該多少?」如果以為只要是黛玉哭,就算「還淚債」,那麼,脂評所謂「第一次哭」就說錯了。因為,黛玉到賈府後,至少已哭過兩次;她初見外祖母時,書中明明已寫她「哭個不住」了。同樣,對所謂「第一次算還」也可以提出疑問:在黛玉流淚之前,寶玉摔玉時不是也「滿面淚痕泣」的嗎?倘可兩相準折,黛玉不是什麼也沒有「算還」嗎?可見,屬於「還債」之淚是有特定含義的,並非所有哭泣,都可上到這本賬冊上去的。
黛玉為寶玉摔玉而哭泣,襲人勸她說:「姑娘快休如此!將來只怕比這個更奇怪的笑話兒還有呢。若為他這種行止你多心傷感,只怕你傷感不了呢!」不知寶黛悲劇結局的讀者是想不到作者寫襲人這話有什麼深意的,然而,它確是在暗示後來許多「還淚」的性質。襲人所謂「他這種行止」,就是指寶玉不自惜的自毀自棄行為;所謂「你多心傷感」,就是指黛玉覺得是自己害了寶玉,即她自己所說的「因我之過」。這當然是出於愛惜體貼,並非真正的「多心傷感」。針對襲人最後兩句話,蒙古王府本有一條脂評說:
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
這是非常重要的提示,它告訴我們後來黛玉淚盡夭亡,正是由於寶玉這種不自惜的行止而引起她的憐惜傷痛;而且到那時,黛玉可能也有「豈不因我之過」一類自責的想頭(所謂「多心」)。當然,我們沒有批書人那樣的幸運,不能讀到「後百十回」文字。不過,脂評的這種提示,對我們正確瞭解八十回中描寫黛玉幾次最突出的流淚傷感情節的用意,還是很有幫助的。
我們暫且把第二十七回《埋香塚飛燕泣殘紅》放在一邊以後再談,那一回的情節是為「長歌當哭」的《葬花吟》一詩而安排的。此外,作者特別著力描寫黛玉「眼淚還債」的大概還有三處。
第二十九回《癡情女情重愈斟情》,寫的是因「金玉」之說和金麒麟引起的一場小風波,並非真正出於什麼妒忌或懷疑,而是雙方在愛情的「你證我證,心證意證」中產生的「瑣瑣碎碎」的「口角之爭」,但結果鬧到寶玉癡病又發。「賭氣向頸上抓下通靈玉來,咬牙狠命往地下一摔道:『什麼勞什子,我砸了你完事!』……寶玉見沒摔碎,便回身找東西來砸。林黛玉見他如此,早已哭起來,說道:『何苦來,你摔砸那啞巴物件!有砸他的,不如來砸我!』」襲人勸寶玉說,倘若砸壞了,妹妹心裡怎麼過得去。黛玉「聽了這話說到自己心坎兒上來,可見寶玉連襲人不如,越發傷心大哭起來」,剛吃下的香薷飲解暑湯也「哇」的一聲吐了出來。這裡,小小的誤會,只是深摯的愛情根苗上的一點枝葉,它絕不會導致對對方的根本性的誤解,如續書中所寫那樣以為寶玉心中另有所屬。何況黛玉之誤會有第三者插足事,至三十二回「訴肺腑」後已釋。所以無論是寶玉砸玉(對「金玉」之說的憤恨),還是黛玉痛哭(惜寶玉砸玉自毀),都不過是他們初次相見時那段癡情心意的發展和重演。所以此回脂評又有「一片哭聲,總因情重」之說,特提醒讀者要看清回目之所標。其實,只要看黛玉當時的內心獨白,就知道她因何流淚了。她想:
「你心裡自然有我,雖有『金玉相對』之說,你豈是重這邪說不重我的!我便時常提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無聞的,方見得是待我重(按:寶玉卻聽不得『金玉』這兩個字,一提就惱火)……」
又想:
「你只管你,你好我自好,你何必為我而自失!殊不知你失我自失……」
這些都是說得再明確不過的了。這樣全出於一片愛心的流淚,名之曰「還債」,誰謂不宜。
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注意!回目中又連用三個「情」字),寶玉挨了他父親賈政狠狠的笞撻,黛玉為之痛惜不已,哭得「兩個眼睛腫得桃兒一般」。並且實際上等於以「淚」為題,在寶玉所贈的手帕上寫了三首絕句。絳珠仙子游於離恨天外時,「只因尚未酬報灌溉之德,故其五內便鬱結著一段纏綿不盡之意」;黛玉見帕,領會寶玉對自己的苦心,也「一時五內沸然炙起」,「由不得餘意纏綿」。這樣的描寫,恐怕也不是巧合。在前八十回中,這是黛玉還淚最多的一次。作者還特寫明這種激動悲感,使她「覺得渾身火熱,面上作燒……只見腮上通紅,自羨壓倒桃花,卻不知病由此萌」。最後一句話值得玩味:表面上只是說黛玉之病起於多愁善感,哭得太多;實則還是在提請讀者注意,不要以為黛玉的悲傷只是為了自身的不幸,她將來淚盡而逝,也正與現在的情況相似,都是為了酬答知己,為了還債。所以她在作詩題帕時「也想不起嫌疑避諱等事」,直截了當地提出了「暗灑閒拋卻為誰」的問題。
第五十七回《慧紫鵑情辭試忙玉》,寶玉聽紫鵑哄他說,林姑娘要回蘇州去了,信以為真,竟眼直肢涼,「死了大半個」。不必說,林黛玉自然為此「又添些病症,多哭幾場」。她乍一聽寶玉不中用時,竟未問原因,就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反應之強烈和不知避嫌,簡直與發「癡狂病」而摔玉的寶玉一樣:
黛玉一聽此言,李媽媽乃是經過的老嫗,說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聲將腹中之藥一概嗆出,抖腸搜肺,熾胃扇肝的痛聲大嗽了幾陣。一時面紅髮亂,目腫筋浮,喘的抬不起頭來。紫鵑忙上來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鵑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繩子來勒死我是正經!」
這是把寶玉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真正罕見的愛!有這樣的愛的人,將來在寶玉生死不明的情況下,能為他的不幸而急痛憂忿、流盡淚水,這是完全能令人信服的。
總之,作者在描寫黛玉一次次「眼淚還債」時,都在為最後要寫到的她的悲劇的結局作準備。四、「瀟湘妃子」暗示寶黛關係
「瀟湘妃子」是古代傳說中舜妃娥皇、女英哭夫而自投湘水,死後成湘水女神之稱,也叫湘妃。歷來用其故事者,總離不開說夫妻生離死別、相思不盡、慟哭遺恨等等。如果不管什麼關係,什麼性質,只要有誰老哭鼻子便叫她瀟湘妃子,推敲起來,恐怕有些勉強。因為娥皇、女英泣血染竹本是深於情的表現,並非一般地多愁善感,無緣無故地愛哭。同樣,如果黛玉真是像續書所寫那樣,因婚嫁不如意而悲憤致死,那與湘妃故事也是不相切合的,作者又何必鄭重其事地命其住處為「瀟湘館」,贈其雅號為「瀟湘妃子」,稱她為「林瀟湘」呢?
雅號是探春給她取的,探春有一段話說:
「當日娥皇、女英灑淚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她住的是瀟湘館,她又愛哭,將來她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變成斑竹的。以後都叫她作瀟湘妃子就完了。」(第三十七回)
話當然是開玩笑說的,但作者的用意就像是寫惜春與智能兒開玩笑說自己將來也剪了頭髮去做尼姑一樣。同時,探春所說的「想林姐夫」意思也很明確,當然不是續書所寫那樣「恨林姐夫」或者「懷疑林姐夫」。
在探春給她取雅號之前,寶玉挨打受苦,黛玉作詩題帕,也曾自比湘妃說:
彩線難收面上珠,湘江舊跡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識香痕漬也無?
「湘江舊跡」、「香痕」,都是說淚痕,也就是以湘妃自比。這是作者在寫黛玉的內心世界。在她心中已將寶玉視同丈夫,想像寶玉遭到不測時,自己也會同當年慟哭殉情的娥皇、女英一樣。同時,作者也借此暗示黛玉將來是要「想林姐夫」的。倘若不是如此,這首詩就有點不倫不類了:表哥不過是被他父親打了一頓屁股,做妹妹的怎麼就用起湘妃淚染斑竹的典故來了呢?
此外,據脂評提示,佚稿末回《警幻情榜》中對黛玉又有評語曰「情情」,意謂一往情深於有情者。它與「瀟湘妃子」之號的含意也是一致的。但與我們在續書中所見的那個因誤會而怨恨寶玉的林黛玉形象,卻有點對不起頭來。
五、《終身誤》與《枉凝眉》
判斷黛玉之死最可靠的依據,當然是第五回太虛幻境的冊子判詞和《紅樓夢曲》。因為人物的結局已在此一一注定。冊子中釵、黛合一個判詞,其隱喻已見拙著《紅樓夢詩詞曲賦評注》,且置而勿論。關於她們的曲子寫得更明白易曉。為便於討論,引曲文如下:
〔終身誤〕都道是金玉良緣,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歎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枉凝眉〕一個是閬苑仙葩,一個是美玉無瑕。若說沒奇緣,今生偏又遇著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虛化?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禁得秋流到冬盡,春流到夏!
《終身誤》是寫寶釵的,曲子正因為她終身寂寞而命名。寶釵的不幸處境,表現為婚後丈夫(寶玉)對她並沒有真正的愛情,最後棄絕她而出家為僧。但寶玉的無情,又與他始終不能忘懷為他而死的林黛玉有關。所以,曲子從寶玉對釵、黛的不同態度去寫;不過,此曲所要預示的還是寶釵的命運。從曲子中我們可以看出「木石前盟」的證驗在前,「金玉良緣」的結成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