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 曹雪芹在黃葉村著書了嗎?(1)
第20節 曹雪芹在黃葉村著書了嗎?(1)
曹雪芹晚年在北京西山黃葉村著書,這好像沒有什麼疑問,還有畫家專就此題材作過《黃葉村著書圖》的畫,怎麼現在卻提出疑問來了呢?
我不是故意要標新立異,不過是尊重事實而已。在我看來,曹雪芹確實沒有在黃葉村著書,尤其是沒有在黃葉村繼續寫《紅樓夢》。
《紅樓夢》已在雪芹遷往西郊前寫成了,還寫什麼呢?
一、「不如著書黃葉村」釋
乾隆甲戌(1754)「抄閱再評」的書上已說「增刪五次」,若非先有全稿,如何計算幾易其稿?這一點前面已說過。
何況,脂評不但多次提到書「末回」《警幻情榜》,對小說重要人物在八十回後的遭遇、結局,也幾乎都提到過(這才使紅學中的「探佚學」有可能盛行),這還能說沒有全稿嗎?只有這些書稿,全部交付給整理者,讓批書人讀到全稿(至少脂硯齋是讀過全稿的),才有可能在書稿上加批,說後來如何如何。
甲戌以後書稿,始終在畸笏、脂硯等人手中謄清、核對或再加批,是有大量證據的。曹雪芹既已交出全稿,就只能等待他們批好、謄抄好,返還給他,他才能去做最後一道掃尾工序,這不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嗎?我們不能先抱胡適那樣的成見,說是「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按:我說的是『全稿』),那麼,從甲戌到壬年(除夕),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麼書」這樣一個前提,就硬塞給沒有再寫書的雪芹去寫書的任務,並由此做出一系列錯誤的判斷。
雪芹最後十年左右遷居西郊某山村後,吟詩、作畫、出遊、訪友、飲酒、哭歌、高談、題壁、留僧捨、悲遇合、舉家食粥、白眼向人等等,都可以一一找到資料依據,惟獨找不到一點著書、改稿的跡象。
脂評中雖有「書未成」、「此回未成」等等的話,但都不是他一直在寫書而來不及寫成的證據。那只是表示書稿殘缺後,沒有去補成它,遂使這些耗費半生心血寫成的文字,最終卻不能成書的憾恨。
曹雪芹晚年生活貧困,所謂「滿徑蓬蒿老不華,舉家食粥酒常賒」,「阿誰買與豬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城《贈曹雪芹》)。所以,賒欠、求援、告貸、牢騷,甚至得看人臉色,就為作「稻粱謀」,解決小家庭的生計問題,實在都在情理之中,也是十分現實的。這才有好友敦誠《寄懷曹雪芹》詩中的話:
勸君莫彈食客鋏,勸君莫叩富兒門;
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
用今天的話來說,大概可以是:我勸老兄不必依附別人,為不被重視而發牢騷,也不要去敲富貴人家的門,去尋求資助;他們給你一點殘羹冷菜吃,還擺出一副有恩於你的臉色來給你看,依我想來,倒不如安心於黃葉村的貧居生活,依舊著著書更好些。很顯然,這是對友人的規勸和慰勉,希望他雖僻居山村,生活艱苦,仍能安貧守靜,繼續像從前那樣寫寫書。所以「著書黃葉村」不是雪芹生活狀態的客觀描述,而僅僅是對好友的一種期望。
我們不能不顧這四句詩中前三句和末句表示勸勉的「不如」二字,而斷章取義地只說「著書黃葉村」,因為這樣去頭地引用,很像是故意以假象示人,讓人信以為真。
1999年6月初,我與友人們訪問了當年雍正發還給曹贍養「兩世孀婦」的崇文門外蒜市口「十七間半」老宅(今已拆毀,開了大馬路)。我想,這裡是有清檔案可查的確確實實的曹雪芹故居。雪芹從幼年隨家自南京回到北京後,就住在這兒。到他三十歲左右獨自遷往西郊某山村居住前,是否還搬到別的地方去過,因資料缺乏,難以推斷。《紅樓夢》的創作既開始甚早,作者還不滿二十歲,必定還住在這裡。所以,我十分感慨地寫了一首小詩說:
曹家余此宅,春夢了無痕。
泣血書成後,獨遷黃葉村。
二、雪芹晚年並未著書改稿
說曹雪芹晚年沒有繼續寫小說,也沒有對書稿再進行加工修改,主要還是從此書版本研究中得出的。
哪些版本的《紅樓夢》可看出這一點來呢?
有條件作為分析依據和能反映出問題的本子,其過錄的底本只能是在作者還活著時抄出的。我們可確知的只有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因此,我也只就這三種抄本的情況來談。
最接近原稿的是甲戌本。
如果作者直到最後時刻還在寫書或改書,那麼,距他逝世時間最近的庚辰本應是他自己的最後定本(有的研究者就是這麼認為的),文字上應比早於它的甲戌本更接近原稿、更優,情節上或至少在某些細節上應比甲戌本有更合理、更精彩的改動。
可是,情況卻全然相反。
從總體上看,前後抄本的情節或文字並沒作什麼變動,凡有異文處,幾乎都是甲戌本的文字優於庚辰本,可信度也大得多;庚辰本卻只有抄漏、抄錯和個別字句細節上的改變,不難看出,這些改變都出自他人自作聰明的妄改胡添。
下面所舉,都是些最明顯的例子。
(一)大段文字抄漏為何不補上?
這一點我已經說過,小說楔子中青埂峰下的頑石,遇見一僧一道的一段情節,從「說說笑笑」到「登時變成」共四百二十幾個字,僅見於甲戌本,且與其前後文字一樣,都有硃筆脂評側批,共七條,而庚辰及其後諸本皆無。
從情節的不可或缺看,只能是抄漏的結果。這樣的漏,在我看來,還不可能是抄手看錯了或多翻了原稿一頁所致,因為如果那樣,前頁最後一句話缺尾,跳過一頁,後頁開頭一句無頭,必能發現或必有語不可通的破綻痕跡出現。可是沒有。前後接不起來的話,被「焊接」得好好的,從語句上基本挑不出太大的什麼毛病來,只有文理上太突兀,令人有點不可理解;還有應作改動而未改的「且又」二字,可算是瑕疵。這最大的可能是,甲戌本過錄時,原稿還是完好的,以後才缺了一頁,所以無可依據,只好勉強將兩頭連接起來。
在整理、謄抄過程中,原稿缺頁或破失的情況,時有發生。比如第二十二回《制燈謎賈政悲讖語》到惜春謎為止,「此後破失,俟再補」。此外,還有第四十回《金鴛鴦三宣牙牌令》,劉姥姥說過「花兒落了結個大倭瓜」後,接著道:
眾人大笑起來。只聽外面亂嚷——
到此為止,連「下回分解」之類的話也沒有。這是庚辰本的情況。諸本此句也均無交代。因而我們無從知道外面究竟發生了什麼,為何亂嚷嚷。下回開頭也沒有結束行牙牌令的交代,直接寫喝酒。據此可推斷第四十回末也因破損而殘缺了一頁。
可知到了庚辰本過錄時,原稿於一僧一道「說說笑笑」之後的確缺了一頁。不得已,才經整理者一番「縫補」,將前後文句連接起來。這當然不可能是作者自己刪去的,因為這段文字是根本不應刪也不會刪的。退一步說,就算作者自己刪,也得刪得合理,說得清楚才是。正是因為漏這一大段,草草連接起來,顯得不合理也不清楚了,這才被程偉元、高鶚整理時,在前面添上「自去自來,可大可小」八個字。自作聰明而妄改雪芹文字的人,他哪裡知道在彌補了這一不大不小的不合理、不清楚後,反而造成更大的混亂,變得更不合理、不清楚了。
如果庚辰本是甲戌本後雪芹自己定的稿,怎麼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呢?他要是親自閱過,豈能不發現添上?
(二)為什麼要打上幾個框框?
第三回描寫黛玉容貌,有兩句寫其眉目的,甲戌本上是:
兩灣似蹙非蹙煙眉。
一雙似□非□□□□。
下句打了五個紅框框,表示闕文。但其行側有批語說:
奇目妙目,奇想妙想。
可見,最初加批時並不缺字,到謄抄時,我揣測這五個字被水漬或墨跡所污,無法辨認了,只好用紅方框表示,以便以後讓作者自己來補上。
我想,雪芹若近在身邊,問一下不就解決了,何必在抄得整整齊齊的本子上留方框呢?可見,從雪芹交出書稿後,他就不再與畸笏、脂硯齋等替此書加批、整理、謄抄者同在一處,很可能各居一隅,往來不便,難得相見,所以才只能如此處理。
說到這裡,我不禁聯想到有研究者竟將脂硯、畸笏當成是什麼史湘雲,即雪芹的續絃妻。倘果如其所言,那他們不是日夜相守在一處的嗎?有什麼必要對認不清書稿上的字打方框呢?又有什麼必要在書稿上加「缺中秋詩,俟雪芹」(第七十五回)一類批語呢?
再看看被有的研究者說成是雪芹最後定本的庚辰本吧(請注意,這是標明「脂硯齋凡四閱評過」的本子),它的情況又如何呢?甲戌本上打的方框,它有沒有補上?沒有,不但五字闕文沒有補上,反而以重擬的辦法來替代,將原來的九字句改為六字句,成了兩句俗套,即:
兩灣半蹙鵝(蛾)眉,
一對多情杏眼。
你想,這樣庸俗的文字會是曹雪芹自己改定的嗎?它與最初脂評贊其寫眉目奇思妙想的批語全不相稱。
可見,雪芹根本不知道別人在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