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4)
第29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4)
如賈母那樣的封建家庭的太上家長形象,其特點是否必定只有勢利、冷酷,必定只喜歡寶釵那樣溫柔敦厚,有「停機」婦德,能勸夫求仕的淑女呢?恐怕不是的。現實中任何身份的人都不可能是一個模子中鑄出來的。曹雪芹筆下的賈母的性格特點,不是勢利冷酷,相反的是以「憐貧惜賤,愛老慈幼」為其信條的;她自己好尋歡作樂,過快活日子,對小輩則凡事遷就,百般縱容溺愛,是非不明。她對寶釵固有好感(只是不滿她過於愛好素淨無華),但對鳳姐那種能說會道、敢笑敢罵的「辣子」作風更有偏愛。一次,鳳姐拿賈母額上舊傷疤說笑話,連王夫人都說「老太太因為喜歡她,才慣得她這樣……明兒越發無禮了」。賈母卻說:「我喜歡她這樣,況且她又不是那不知高低的孩子。家常沒人,娘兒們原該這樣,橫豎禮體不錯就罷,沒的倒叫她從神兒似的作什麼?」(第三十八回)從賈母那裡出來的晴雯和陪伴她的鴛鴦也都不是好惹的。她對寶玉百依百順,對外孫女黛玉也是非常溺愛的。第二十二回寫鳳姐與賈璉商量如何給寶釵做生日,賈璉說:「你今兒糊塗了。現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往年怎麼給林妹妹過的,如今也照依給薛妹妹過就是了。」不過,小說中黛玉過生日並未實寫。有一條脂評說:
……最奇者黛玉乃賈母溺愛之人也,不聞為作生辰,卻雲特意與寶釵,實非人想得著之文也。此書通部皆用此法瞞過多少見者。余故雲不寫而寫是也。
脂評認為按理應寫黛玉作生辰而未寫,是「不寫而寫」,這且不去管它。值得注意的是脂評認為「黛玉乃賈母溺愛之人」。如果批書人讀到的後半部中,賈母也像續書中所寫的那樣,一反以往,變得對外孫女極其道學、冷漠、勢利,竟將她置於死地而不顧,試問,他會不會寫出這樣的評語來呢?有人說,續書中的賈母寫得比八十回中更深刻,更能揭露封建家長的階級本質。就算這樣,那也不妨另寫一部小說,另外創造一個冷酷衛道的賈母,何必勉強去改變原來的形象呢?再說,從封建社會裡來的、一味溺愛子女而從不肯違拗他們心意的老祖母,難道我們還見得少?
第五十七回《慈姨媽愛語慰癡顰》寫了薛姨媽對黛玉的深深愛憐、撫慰(如同她對寶玉一樣)。最後,她對黛玉說:「我想著,你寶兄弟老太太那樣疼他,他又生的那樣,若要外頭說去,斷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與他,豈不四角俱全?」當然,有了這一想法,不等於非要立即去說,馬上催促定親不可。小說也不能這樣一直寫去的。不過作者的用意顯然是像寫鳳姐說詼諧話一樣,是在描寫賈府上下諸人對寶黛之可成配偶已無疑問,「故每每提及」,以便將來反襯賈府發生變故、寶黛「心事終虛化」。但有人以為這是寫薛姨媽的虛偽、陰險,即使在回目中已明標了「慈」、「愛」,他們也認為這是虛的,大概如果實寫,應作《奸姨媽假語誑癡顰》了。這真是用有色眼鏡在看問題了!薛姨媽如果真的存著要將寶釵嫁給寶玉之心(其實,薛氏母女寄住賈府的目的之一是為了送寶釵上京來「待選」後宮「才人讚善之職」的,所以沒有要為寶釵說親的問題。當然,後來四大家一衰俱衰,這個目的達不到了),那麼,她理應在黛玉面前千方百計迴避談這一類問題才是,究竟有什麼必要非要主動將問題挑明不可呢?
九、寶釵與黛玉的關係
寶玉精神上屬於黛玉,最終卻與寶釵結婚,於是在小說佈局上似乎鼎足而三;「木石前盟」與「金玉良緣」既然都是寶玉不可改變的命運,所以小說的前半也得有種種伏筆。在「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情況下,這三者的關係是很容易錯看成是三角關係的。我想,在這一點上,續作者就是想追隨原作而誤解了它的線索才寫得貌合神離的。
黛玉因為愛寶玉,對寶玉的似乎泛愛,難免有過妒忌。首先對寶釵,其次是湘雲。這在小說中都可以找到。湘雲是「英豪闊大寬宏量,從未將兒女私情略縈心上」的;寶釵呢,實在也不曾與黛玉爭過寶玉,或者把黛玉當情敵對待。寶釵因為和尚有以金配玉的話「總遠著寶玉」,元春賜物,給她的與寶玉同(薛姨媽一家在賈府畢竟是客,與自己的妹妹們或視同妹妹的黛玉自應有所不同,待客優厚,「禮」所當然),她「心裡越發沒意思起來」(第二十八回)。她並非第三者,應該說是清楚的。有人以為寶釵滴翠亭撲蝶時的急中生智的話是存心嫁禍於黛玉,這恐怕求之過深了。當時寶釵心裡在想些什麼,書中是明明白白寫出來的。想,便是動機,除此之外,再另尋什麼存心,那就是強加於人了。寶釵想的,根本與黛玉無關,而且說「猶未想完」,就聽到「咯吱」一聲開窗,她不得不當即作出反應,裝作在與黛玉捉迷藏。對於這樣的靈活機變,脂評只是連聲稱讚道:「像極!好煞!妙煞!焉得不拍案叫絕!」並認為「池邊戲蝶,偶爾適興,亭外急智脫殼,明寫寶釵非拘拘然一迂女夫子」。我是贊成脂評的分析的,並認為如果後半部的情節發展足以證實寶釵確是用心機要整倒黛玉,以脂評之細心,又何至於非要謬讚寶釵不可呢!
黛玉妒忌寶釵,對寶玉有些誤會或醋意,都是開始一階段中的暫時現象。自從第四十五回起,就再也沒有了。可惜許多讀者都忽略了這一點。誤會已釋,黛玉知寶釵並非對自己「心裡藏奸」,就與她推心置腹地談心裡話了。這一回回目叫《金蘭契互剖金蘭語》,正是說兩人義同金蘭,交情契合,並不像是反話。此外,當寶釵說到「將來也不過多費得一副嫁妝罷了,如今也愁不到這裡」時,脂硯齋有雙行夾批說:
寶釵此一戲,直抵過通部黛玉之戲寶釵矣!又懇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致,又不穿鑿,又不強牽,黛玉因識得寶釵後方吐真情,寶釵亦識得黛玉後方肯戲也。此是大關節,大章法。非細心看不出。細思二人此時好看之極,真是兒女小窗中喁喁也。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脂硯齋的陳腐觀點,揚薛是錯誤的,不足為據。我們一開始就說過,問題不在於脂硯齋觀點如何,而應該先弄清楚他的這種觀點必須建立在怎樣的情節基礎上。我們說,只有在八十回之後寶釵確實沒有與黛玉同時要爭奪寶玉為丈夫的情況下,脂硯齋才有可能說寶釵的話是懇切的、真情的,才有可能說黛玉是「識得寶釵」的,才有可能認為她們確如回目所標是金蘭之交。
十、書中處處有線索
小說中可推斷後來黛玉之死情節的線索還有不少,現列舉如下。
第一回:「蛛絲兒結滿雕樑。」脂評:「瀟湘館、紫(絳)芸軒等處。」按:獨舉寶、黛二人居處並非偶然。一個離家已久,一個人死館空。倘以為這是一般地指賈府沒落,脂評何不說「榮國府、大觀園等處」?
第二十二回:「(黛玉說)『這一去,一輩子也別來,也別說話!』寶玉不理。」脂評:「此是極心死處。將來如何?」按:評語末四字已點出將來情景:對黛玉來說,寶玉一去,真是到死也沒有回來。
又脂評:「蓋寶玉一生行為,顰知最確……」按:據此知黛玉不會誤會寶玉變心。
第二十八回:(黛玉說)「趕你回來,我死了也罷了!」脂評:「何苦來,余不忍聽!」按:此語成讖,故曰「不忍聽」。
第三十二回:「寶玉出了神,見襲人和他說話;並未看出是何人來,便一把拉住,說道:『好妹妹,我的這心事從來也不敢說,今兒我大膽說出來,死也甘心!我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這裡,又不敢告訴人,只好掩著。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裡夢裡也忘不了你!』襲人聽了這話,嚇得魄消魂散……這裡襲人見他去了,自思方纔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來,將來難免不才之事,令人可驚可畏。想到此間,也不覺怔怔的滴下淚來,心下暗度如何處治方免此醜禍。」按:用如此重筆來寫,可以預料襲人所擔心的「不才之事」和「丑禍」肯定是難免的。
第三十四回:襲人對王夫人說:「二爺素日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們隊裡鬧,倘若不防,前後錯了一點半點,不論真假,人多口雜,那起小人的嘴有什麼避諱,心順了,說得比菩薩還好,心不順,就貶的連畜牲不如。二爺將來倘若有人說好,不過大家直過沒事,若要叫人說出一個不好字來,我們不用說粉身碎骨罪有萬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後來二爺一生的聲名品行豈不完了……」又寶玉挨打,薛氏母女責怪薛蟠,兄妹因此慪氣鬧了一場。脂評:「襲卿高見動夫人,薛家兄妹空爭氣。」按:脂評褒襲對不對是另一個問題。但由此可見,寶玉後來確實未免「丑禍」,所以脂評贊襲人之言為「高見」,說她有先見之明;說蟠、釵爭吵生氣是「空爭氣」,意思是寶玉惹禍,怪不得別人調唆。
第三十五回脂評:「此回是以情說法,警醒世人。黛玉因情凝思默度,忘其有身,忘其有病(按:黛玉之『癡』在於忘我);而寶玉千屈萬折,因情忘其尊卑,忘其痛苦,並忘其性情(按:此所謂寶玉之『癡』)。愛河之深,何可氾濫,一溺其中,非死不止(按:黛玉死於此)。且泛愛者不專,新舊疊增,豈能盡了;其多情之心不能不流於無情之地(按:寶玉之出家緣此)。究其立意,倏忽千里而自不覺,誠可悲夫!」
第五十二回:(寶玉說)「你一夜咳嗽幾遍?醒幾次?」脂評:「此皆好笑之極,無味扯淡之極,回思則皆瀝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按:寶玉此時「扯淡之極」的話,正是將來自身遭厄、不能回家時,日夜懸念黛玉病況的心聲,亦即《枉凝眉》中所謂「空勞牽掛」也。
第五十八回:「芳官笑道:『你說她(藕官)祭的是誰?祭的是死了的藥官。』……『她竟是瘋傻的想頭,說她自己是小生,藥官是小旦,常做夫妻……雖不做戲,尋常飲食起坐,兩人竟是你恩我愛。藥官一死,她哭的死去活來,至今不忘,所以每節燒紙。後來補了蕊官,我們見她一般的溫柔體貼,也曾問她得新棄舊的。她說:這又有個大道理,比如男子喪了妻,或有必當續絃者也必要續絃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丟過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續,孤守一世,妨了大節,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說可是又瘋又呆?說來可是可笑?』寶玉聽說了這篇呆話,獨合了他的呆性,不覺又是喜歡,又是悲歎,又稱奇道絕,說天既生這樣的人,又何用我這鬚眉濁物玷辱世界。因又忙拉芳官囑道:『既如此說,我也有一句話囑咐她……以後斷不可燒紙錢。……以後逢時按節,只備一個爐,到日隨便焚香,一心誠虔就可感格了。……即值倉皇流離之日,雖連香亦無,隨便有土有草,只以潔淨便可為祭……』」按:藕、藥、蕊實為寶、黛、釵寫影。本來,一個戲班中死了小旦,小生沒有人搭配,再補一個是很平常的,談不上什麼「得新棄舊」。而現在偏要以真的喪妻續絃相比,說出一番「大道理」來,讓寶玉聽了覺得很合他的心意,這自然是有目的的。對此,俞平伯先生提出過很有道理的看法。大意是:有的人會想,寶玉將來以何等心情來娶寶釵,另娶寶釵是否「得新棄舊」。作者在這裡已明白地回答了我們,另娶有時是必要的,也不必一定不娶,只要不忘記死者就是了。這就說明了寶玉為什麼肯娶寶釵,又為什麼始終不忘黛玉(見《讀〈紅樓夢〉隨筆》)。此外,寶玉強調對死者不必拘習俗禮教,只要「一心誠虔」。他祭金釧兒、誄晴雯是如此,悼顰兒想必也如此。其中「即值倉皇流離之日」一語,觸目驚心,簡直就像在對我們宣告後事。
小說中的詩詞帶讖語性質的更多。除已提到的外,如《代別離·秋窗風雨夕》是在「倉皇流離」後,黛玉「枉自嗟呀」的詩讖;《桃花行》是黛玉夭亡的象徵。《唐多令·詠柳絮》也是黛玉自歎薄命:「嫁與東風春不管(用李賀《南園》詩『可憐日暮嫣香落,嫁與春風不用媒』意),憑爾去,忍淹留!」這豈不等於寫出了黛玉臨終前對知己的內心獨白:「我的生命行將結束了!時到如今,你忍心不回來看看我,我也只好任你去了!」《大觀園中秋聯句》中的「冷月葬花魂」(有抄本中「花」形訛為「死」,後人誤以為音訛而改作「詩」)是用明代葉小鸞的詩意作讖的,葉年十七未嫁而卒,著有詩詞集《返生香》,是著名才女,如此等等。
小說中也還有為寶黛悲劇作引的有關情節。如第二十五回,寶黛相配事剛被鳳姐說出,彷彿好事可望,便樂極生悲,鳳姐、寶玉同遭魘魔,險些喪命。第三十三回,寶玉大承笞撻,黛玉憐惜痛哭。第七十四回,抄檢大觀園。第七十七回,晴雯夭折。第七十八回,寶玉作誄。直至第七十九回,迎春已去,寶玉「見其軒窗寂寞,屏帳然」,一片「寥落淒慘之景」,脂評明點出「先為《對景悼顰兒》作引」。種種暗示越來越多,造成了一場暴風雨已漸漸迫近了的感覺。脂評提到「獄神廟」事說:「哀哉傷哉!此後文字,不忍卒讀!」(靖藏本第五十二回批)看來,後半部確是大故迭起,黛玉死後,不久就有「抄沒、獄神廟」等事,賈府鮮花著錦、烈火烹油之盛,瞬息間皆熏歇燼滅,光沉響絕,景況是寫得很慘的。
總之,只要我們潛心細讀,謹慎探究,曹雪芹本來的藝術構思和原稿的情節線索是不難窺見的。
十一、換個角度看《紅樓夢》
我們討論的問題,大概會與《紅樓夢》研究中的許多問題發生關係的。比如小說的主題思想問題、情節的主線問題、人物的評價問題、藝術表現方法問題等等,都有待進一步研究。
有人說,續書所寫的寶黛愛情悲劇,使小說有了更深一層的暴露婚姻不自由的反封建的意義。其實,這層意義原來就有,典型人物是迎春,她的遭遇足以暴露封建包辦婚姻的罪惡(丫鬟司棋是另一種婚姻不自由的受害者,此外,還有英蓮、全哥、智能兒等等)。《紅樓夢》不是《西廂記》、《牡丹亭》或《梁祝》,它所包含的思想意義要深廣得多。續書將寶黛悲劇也寫成包辦婚姻的悲劇,反而影響了小說主題的統一。因為寶黛不同於迎春,他們是小說中的主角,主角的命運是與主題分不開的。這樣,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就各自有了不同的中心:前八十回反覆強調的是「盛宴必散」,將來賈府「樹倒猢猻散」,「一敗塗地」,而後四十回則突出了封建家長包辦婚姻所造成的不幸。婚姻不自由與大家庭的敗落是兩回事,兩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將它們湊合在一起,我看不出究竟有多大好處。
在情節主線的討論中,已見到好幾種不同意見。在這方面,我是一個調和主義者。在我看來,以賈府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衰敗,與寶黛悲劇的發生是同一回事,而寶玉憤俗棄世、偏僻乖張的思想性格或者說叛逆性格的發展,也是與他經歷這樣重大的變故、翻了大觔斗分不開的。同樣,《紅樓夢》是反映政治鬥爭還是寫愛情悲劇的問題,研究者也有不同意見。在我看來,兩者幾乎是不可分的。賈府之獲罪、抄沒,大觀園繁華消歇,當然是封建階級內部政治鬥爭的結果,但寶黛愛情悲劇的發生也正與此密切相關。
在人物評價上,諸如寶釵、襲人、鳳姐、賈母、王夫人、薛姨媽等人,多被認為是作者所諷刺、揭露的反面人物。是否都是諷刺、揭露,我很懷疑。《紅樓夢》中是找不到一個完人的。作者常常有褒有貶,當然,褒貶的程度有不同,傾向性也有明顯不明顯。曹雪芹的創作思想與今天有些理論不同,小說中的許多人物形象很難簡單地劃歸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再說,對這些人物的客觀評價是一回事,而作者對他們的主觀態度又是一回事,兩者是有距離的,有時簡直相反。加之更麻煩的是,如果我們不瞭解作者的完整構思,不知道這些人物後來怎樣,而囫圇讀一百二十回書,那麼,續作者的構思、描寫,還會在很大程度上對我們發生影響,使我們很難作出符合原意的評價,從而也就不能很科學地來總結《紅樓夢》這部偉大的古典小說的藝術經驗。從悲劇的性質,到人物的精神境界,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與續書中所寫有如此大的差異,就不難想見構成故事情節的其他各式各樣人物的描寫,原作與續作又有多麼大的不同。所以,我覺得光是對《紅樓夢》中的人物形象及其社會意義,要作出比較切合實際的分析評價,我們就還得做許多深入、細緻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