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 「新說」誤人

第15節 「新說」誤人

第15節 「新說」誤人

蔡義江解讀紅樓

第15節 「新說」誤人

   

一、「雪芹家鄉豐潤」

每當電視裡出現「曹雪芹家酒」的廣告時,我心裡都想說:「這是誤導!利用商品廣而告之,讓群眾接受錯誤結論,真是害人!」山東出「孔府家酒」,這很好。山東是孔子的家鄉,做了酒的廣告,還給人一點歷史知識。可河北豐潤並不是曹雪芹的家鄉啊!就算是曹氏宗族的一個分支,算親戚也太遠了。為什麼硬要叫這麼一位偉大的文學家搬家呢?當然,有幾篇所謂「紅學考證文章」那樣講,可是,現在什麼奇談怪論沒有呢?什麼孔子的學生顏回即顏淵,所以曹顏等於曹淵,證據是他的字中也有個「回」字;曹淵就是《紅樓夢》的作者……很像江湖騙子拆字,這也算得上學術研究?退一步說,就算那樣的文章也可當作學術研究上的一派一說,那也是不被公認而大有爭議的問題啊!怎麼就可以利用新聞媒介廣而告之呢?去年《文藝報》和社科院文學所古代文學研究室聯合召集了在京的十幾位紅學家來座談這個問題,也把首創豐潤曹家新論的作者請來了,介紹了他的論點論據,結果除新論作者本人外,到會的專家無一例外地全部持明確的否定態度,不少人還對新聞界缺乏常識、追求哄動效應、不謹慎、不負責任的宣傳報道,提出了尖銳的批評。

二、「雪芹只是增刪者」

《紅樓夢》開頭是寫「石頭」作了記,經曹雪芹「披閱增刪」。這就引出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認為小說開頭寫的就是實際成書情況,即有一人先寫成,後經曹雪芹增刪;另一種則認為這是作者狡獪,是藝術虛構,小說的作者就是曹雪芹自己。如果沒有原作者是誰的確實證據,兩種看法是可以爭論的。事實上已經有了很多確實的證據,就沒有什麼可爭論的了。確實不確實,就看與曹雪芹關係近的人或至少是同時代的人怎麼說(因為作者本人不說,而托之於石頭),而不是後來人的傳聞如何。明義說「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永忠還因借得《紅樓夢》看而寫了「吊雪芹三絕句」說:「可恨同時不相識,幾回掩卷哭曹侯。」這不是哭作者,難道還是哭一個「增刪」者?脂硯齋等人就更不用說了,他不但批出曹雪芹「哭成此書」,而且當小說聲稱「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時,立即指出這是作者「瞞蔽」讀者的,他批道:「如果說雪芹只是披閱增刪,試問從開頭到這裡的這一篇敘石頭來歷的楔子又是誰寫的呢?難道也是石頭寫的?可見作者用筆狡猾之極!」有這許多確實的證據還不夠嗎?這還不包括關係較遠的同時代人袁枚等的話。我很奇怪,現在電視節目製作者不知為什麼對這些確實證據視而不見,不感興趣,卻偏偏要去找出與高鶚、程偉元同時代的裕瑞《棗窗閒筆》中一些道聽途說的話來當作證據,說什麼小說「不知為何人之筆」,雪芹只是「刪改」者等等。這樣誤導觀眾,用意何在?是想幫助推銷「家酒」以分成嗎?三、「《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說起自胡適」

電視節目還說《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的說法起自胡適,在胡適之前大家不知小說是誰作的。這又是個缺乏紅學常識的笑話。認為《紅樓夢》不是曹雪芹作的,或者不知是誰作的,過去有,現在也有;過去多些,現在少了。但在胡適之前,認為《紅樓夢》是曹雪芹作的,見諸文字的,也比說不知誰作的多。不信請去翻翻一粟編的《紅樓夢卷》。這書有上下兩冊,只翻一冊,就有脂硯齋等、永忠、明義、袁枚、西清、二知道人、毛慶臻、諸聯、梁恭辰、胡壽萱、夢癡學人、許葉芬、汪、陳其元、伊園主人、英浩、葉德輝、劉銓福、逍遙子、小和山樵、海圃主人、山樵、觀鑒我齋、劉鶚、季新、錢靜方、王國維等等。《老殘遊記》大家都知道的吧,劉鶚在「自敘」中就說:「《離騷》為屈大夫之哭泣,《莊子》為矇叟之哭泣,《史記》為太史公之哭泣,《草堂詩集》為杜工部之哭泣;李後主以詞哭,八大山人以畫哭;王實甫寄哭泣於《西廂記》,曹雪芹寄哭泣於《紅樓夢》。」胡適考證曹雪芹和《紅樓夢》是有很大功勞的,但《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不是胡適才發現的。我希望今後寫文章的人或搞新聞宣傳的人,在提到這類問題時,不要再說這樣缺乏常識的話,更希望能改變風氣,真正研究些需要研究的重大問題,別把大量時間精力都浪費在那些譁眾取寵、混淆視聽而又毫無價值的「新說」上。

《紅樓夢》八十回後原稿散佚的原因

曹雪芹既幸運又不幸。家道的敗落,生活的困厄,倒是他的幸運,正因為他「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見來者」,才激發起他的創作熱情,不然,世上也就不會有一部《紅樓夢》了。他的最大不幸乃是他花了十年辛苦,嘔心瀝血地寫成的「百餘回大書」,居然散佚了後半部,僅止於八十回而成了殘稿。如果是天不假年,未能有足夠時間讓他寫完這部傑作倒也罷了,然而事實又並非如此。早在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雪芹才三十歲時,這部書稿已經「披閱(實即撰寫,因其假托小說為石頭所記,故謂)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除了個別地方尚缺詩待補,個別章回還需考慮再分開和加擬回目外,全書包括最後一回《警幻情榜》在內,都已寫完,交其親友們加批、謄清,而脂硯齋也已對它作了「重評」了。使這部巨著成為殘稿的完全是最平淡無奇的偶然原因,所以才是真正的不幸。

我們從脂批中知道,乾隆二十一年(1756,即甲戌後兩年的丙子)五月初七日,經重評後的《紅樓夢》稿至少已有七十五回由雪芹的親友校對謄清了。凡有宜分二回、破失或缺詩等情況的都一一批出。但這次謄清稿大概已非全璧。這從十一年後(乾隆三十二年丁亥,1767)作者已逝世,其親友畸笏叟在重新翻閱此書書稿時所加的幾條批語中可以看出,其中一條說:

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

又一條說:

《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歎歎!丁亥夏,畸笏叟。

又有一條說:

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歎歎!丁亥夏,畸笏叟。再一條說:

歎不能得見寶玉《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丁亥夏,畸笏叟。

批語中所說的「有一次謄清時……被借閱者迷失」,時間應該較早,「迷失」的應是作者的原稿。若再後幾年,書稿抄閱次數已多,這一稿即使丟失,那一稿仍在,當不至於成為無法彌補的憾事。從上引批語中,我們還可以推知以下事實:

一、作者經「增刪五次」基本定稿後,脂硯齋等人正在加批並陸續謄清過程中,就有一些親友爭相借閱,先睹為快,也許借閱者還不止一人,借去的也有尚未來得及謄清的後半部原稿,傳來傳去,丟失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從所舉「迷失」的五、六稿的情節內容看,這五、六稿並不是連著的,有的應該比較早,如《衛若蘭射圃》,大概是寫憑金麒麟牽的線,使湘雲得以與衛若蘭結緣情節的;學射之事前八十回中已有文字「作引」,可以在八十回後立即寫到。有的較遲,如《獄神廟》;最遲的如《懸崖撒手》,只能在最後幾回中,但不是末回,末回是《警幻情榜》,沒有批語說它丟失。接觸原稿最早的是脂硯齋,應是讀到過全稿的;畸笏叟好像也讀過大部分原稿,因而還記得「迷失」稿的回目和大致內容,故有「各得傳真寫照之筆」及某回是某某「正文」等語,只有《懸崖撒手》回,玩批語語氣,似乎在「迷失」前還不及讀到。

二、這些「迷失」的稿子,都是八十回以後的,又這裡少了一稿,那裡少了一稿,其中缺少的也可能有緊接八十回情節的,這樣八十回之後原稿缺得太多,又是斷斷續續的,就無法再謄清了。這便是傳抄存世的《紅樓夢》稿都止於八十回的原因。

三、上引批語都是雪芹逝世後第三年加在書稿上的,那時,跟書稿有關的諸親友也都已「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畸笏自稱)一枚」,可見《紅樓夢》原稿或謄清稿,以及八十回後除了「迷失」的五、六稿外的其餘殘稿,都應仍保存在畸笏叟的手中。如果原稿八十回後尚有三十回,殘稿應尚存二十四五回。但也有研究者認為脂批所謂的「後三十回」,不應以八十回為分界線,而應以賈府事敗為分界,假設事敗寫在九十回左右,則加上「後三十回」,全書亦當有一百二十回,殘留之稿回數也更多。殘留稿都保存在畸笏處,是根據其批語的邏輯自然得出來的符合情理的結論。若非如此,畸笏就不會只歎息五、六稿「迷失」,或僅僅以不得見《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了。

四、幾年前我就說過,《紅樓夢》在甲戌(1754)之前,已完稿了,「增刪五次」也是甲戌之前的事;甲戌之後,曹雪芹再也沒有去修改他已寫完的《紅樓夢》稿。故甲戌後抄出的諸本如己卯本、庚辰本,等等,凡與甲戌本有異文者(甲戌本本身有錯漏而他本不錯漏的情況除外),尤其是那些明顯改動過的文字,不論是回目或正文,也不論其優劣,都不出之於曹雪芹本人之手。最初,這只是從諸本文字差異的比較研究中得出的結論。當時,總有點不太理解,為什麼曹雪芹在最後十年中把自己已基本完成的書稿丟給脂硯、畸笏等親友去批閱了又批閱,而自己卻不動手去做最後的修補工作?他創作這部小說也不過花了十年,那麼再花他十年工夫還怕補不成全書嗎?為什麼要讓辛苦「哭成」的書成為殘稿呢?現在我明白了,主要原因還在「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倘若這五、六稿是投於水或焚於火,再無失而復得的可能,曹雪芹也許倒死了心,反而會強制自己重新將它補寫出來,雖則重寫是件令人十分懊喪的事,但時間是足夠的。現在不然,是「迷失」,是借閱者一時糊塗健忘所致,想不起將手稿放在哪裡或者交在誰的手中了。這是常有的事。誰都會想:它總還是擱在某人某處,沒有人會存心將這些片斷文字隱藏起來,說不定在某一天忽然又找到了呢。於是便有所等待,曹雪芹等待交給脂硯等親友的手稿都批完、謄清、收齊,以便再作最後的審訂,包括補作那幾首缺詩或有幾處需調整再擬的回目。可是完整的謄清稿卻始終交不回來,因為手稿已不全了。對此,曹雪芹也許有過不快:手稿怎麼會找不到的呢?但結果大概除了心存僥倖外,只能是無可奈何,總不能責令那些跟他合作的親友們限期將丟失的稿子找回來,說不定那位粗心大意的借閱者還是作者得罪不起的長輩呢。這位馬大哈未料自己無意中成了中國文學史上千古罪人自不必說,可悲的是曹雪芹自己以至脂硯齋等人,當時都沒有充分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總以為來日方長,《紅樓夢》大書最終以全璧奉獻與世人有何難。所以在作者去世前,脂批無一字提到這五、六稿迷失事。

誰料光陰倏爾,禍福難測,窮居西山的雪芹惟一的愛子不幸痘殤,雪芹「因感傷成疾」,「一病無醫」,綿延「數月」,才「四十年華」,竟於甲申春(1764年2月2日後)與世長辭,半年後,脂硯齋也相繼去世。「白雪歌殘夢正長」,《紅樓夢》成了殘稿已無可挽回。再三年,畸笏叟才為奇書致殘事歎歎不已。但畸笏自己也犯了個極大的錯誤,他因為珍惜八十回後的殘稿,怕再「迷失」,就自己保藏起來,不輕易示人。這真是太失策了!個人藏的手稿能經得起歷史長河的無情淘汰而倖存至今的,簡直比獲得有獎彩券的頭獎還難。曹雪芹的手跡,除了偽造的贗品,無論是字或畫,不是都早已蕩然無存了嗎?對後人來說,就連畸笏究竟是誰,死於何時何地,也難以稽考了,又哪裡去找他的藏稿呢?曹雪芹死後三十年,程偉元、高鶚整理刊刻了由不知名者續補了後四十回的《紅樓夢》一百二十回本。續作儘管有些情節乍一看似乎與作者原來的構思基本相符,如黛玉夭亡(原稿中叫「證前緣」)、金玉成姻(原稿中寶玉是清醒的,在「成其夫婦時」尚有「談舊之情」)和寶玉為僧(原稿中叫「懸崖撒手」)等等,但那些都是前八十回文字裡已一再提示過的事,毋需像有些研究者所推測的,是依據什麼作者殘稿、留存回目或者什麼提綱文字等等才能補寫的。若以讀到過雪芹全稿而時時提起八十回後的情節、文字的脂硯齋等人的批語來細加對照,續作竟無一處能完全相合者,可知續補者在動筆時,除了依據已在世間廣為流傳的八十回文字外,後面那些曾由畸笏保藏下來的殘稿也全都「迷失」了。續補者絕對沒有看到過曹雪芹寫的後數十回原稿中的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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