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御醫為秦可卿看過病
沒有任何御醫為秦可卿看過病
有的讀者認為秦可卿一定有特殊身份,主要原因之一是給她看病的都是御醫,因為第十回都稱他們為「太醫」。既然是太醫院的好幾位御醫給秦可卿看病,那麼秦可卿的來歷一定極不尋常了。這是誤會。如果把它變成一個邏輯學的三段論,就是:
大前提:御醫看的病人都有非常高貴的身份
小前提:給秦可卿看病的有好幾位御醫
結論:秦可卿有非常高貴的身份
結論的成立要求大前提和小前提都必須真實,也就是通常說的正確無誤。這個大前提肯定是真實的,正確的,因為御醫不但不可能給一般老百姓看病,連相當級別的官員都不行。有資格享受御醫出診的,那一定是有很高貴身份的人。所以大前提沒問題。那麼小前提「給秦可卿看病的有好幾位御醫」真實不真實呢?不真實!所以結論就不能成立。現在我們來論證一下為什麼這個小前提是不真實的。原因是混淆了兩個概念,因為「太醫」不等於「御醫」。從邏輯學上說,這叫犯了「偷換概念」的錯誤。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裡的「偷換」沒有任何道德批評的成分,意思是弄混了概念。
御醫院在清代叫太醫院,所以御醫確實被人們尊稱為太醫,但是被尊為「太醫」的絕大多數都不是御醫。真正的御醫是極少極少的。正如為官者常被人稱為「老爺」,而被稱為「老爺」者不一定是做官的。縣令被稱為「縣太爺」,可劉姥姥就叫榮國府把門的僕人們為「老爺」甚至「太爺」。給秦可卿看病的被稱為「太醫」的醫生確實有好幾位,但是,沒有一個是太醫院的御醫。他們不但不是御醫,而且根本就不是太醫院的人。
為了弄清這個問題,讓我們首先來看看《清史稿·職官志》中關於太醫院的記載:
太醫院裡除了代表朝廷監管太醫院的王大臣一人外,正五品的院使(院長)一人,正六品的左、右院判(副院長)各一人。五品院使和相當於今司局長的郎中同品,而院判只比相當於今副司局長的從五品員外郎略低一點,也算副局級了。
太醫院的大夫分四個級別,有些像咱們現在的職稱: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助理醫師。
第一等叫「御醫」,只有十三人。雍正乾隆時期為七品,和縣令一個級別,相當於現在的正處級,但是「給六品冠帶」。也就是說,實際上是七品官,不過可以穿戴六品頂戴和服飾。這有點像如今的某些離休的處級幹部「享受某幾項司局級待遇」的意思。這「御醫」就相當於主任醫師。
第二等稱為「吏目」,只有二十六人,八品與九品各十三人。這可就是實打實的了,是幾品就穿戴幾品服飾。八品和縣丞(副縣長)同品,相當於現在的副處級。當時縣裡僅次於縣令、縣丞的官叫主簿,根據縣的大小設一個或幾個,相當於現在的秘書長或科(局)長,九品,那就是正科級了。這就相當於副主任醫師。
第三等叫醫士,共二十人,「給從九品冠帶」。也就是說,醫士本來是沒有品級的,但是可以穿戴從九品(相當於今副科級)的頂戴服飾。這就相當於主治醫師。從九品是官員中最低的級別,再低的就不是官,而是「吏」了。所以這些太醫院的醫士雖然只是「吏」,但是在「冠帶」服飾上還享受最低一級官員的待遇。
第四等叫「醫生」,有三十人,無品。相當於現在醫院裡的助理醫師。
所以從嚴格的意義上說,太醫院的「御醫」只有第一等大夫十三人,連院長、兩位副院長在內才十六人。即使從最廣義的意義上說,十六加二十六,加二十,再加三十,太醫院的大夫總共只有九十二人。但是其中有相當一批人是肯定不能叫做「御醫」的。為什麼呢?
太醫院分為九科:大方脈(大體上相當於現在的成人內科)、小方脈(大體上相當於現在的小兒科)、傷寒科(大體上相當於今傳染病科)、婦人科、瘡傷科(相當於今外科)、針灸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院使、院判掌考九科之法,率屬供醫事」,也就是說,院長、副院長這三位自然各有專長,加起來不但要通曉這九科,考核選拔大夫,還要管理整個太醫院。因為他們要「掌(『宮中』和『外廷』)分班侍(奉)直(值班)」。「御醫、吏目、醫士各專一科」。關鍵就是這個「專」字,有專長,是這科的專家。也就是說,這五十九位大夫,分屬於九科中的某一科。就像咱們現在醫院裡的大夫一樣,分別屬於各科。
很明顯,太醫院的「御醫、吏目、醫士」這三級五十九位大夫是可以獨立看病的,也就是說,有處方權;第四級的「醫生」看來只能當助手。「醫生的「生」字,是「生員」的意思,「醫生」是見習大夫。
所以太醫院真正能夠看病的大夫連院長副院長總共只有六十二人,都是有級別的,在冠帶上有區別。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這些大夫在看病時是要穿不同品級的服飾的,讓人一看頂戴和衣服上的圖案,就知道是什麼級別。就像咱們現在的醫院裡,大夫都戴著胸卡,上面寫著「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什麼的一樣。
在《紅樓夢》中至少有六條直接證據,可以證明給秦可卿看病的不僅不是御醫,而且根本不是太醫院的人:
1尤氏多次抱怨這些「太醫」不是好大夫,水平要不得。第十回尤氏先是對金榮的母親抱怨,來給秦可卿看病的「沒個好大夫」。後來又對丈夫賈珍說:「如今且說媳婦這病,你到那裡尋一個好大夫來與他瞧瞧要緊,可別耽誤了。現今咱們家走的這群(聽聽,不是論『個』,都論『群』了,還好得了麼)大夫,那裡要得,一個個都是聽著人的口氣兒,人怎麼說,他也添幾句文話兒(不疼不癢、四平八穩、萬古長青、永遠正確的廢話)說一遍。可倒慇勤的很(按說,慇勤本來是好事,可是由於無能,於是只好顯得很慇勤,很積極),三四個人一日輪流著倒有四五遍來看脈。他們大家商量著立個方子,吃了也不見效,倒弄得一日換四五遍衣裳,坐起來見大夫,其實於病人無益。」咱們一聽尤氏褒貶這幾位「太醫」的口氣,就明白他們都是些什麼水平了。如果是御醫院的御醫,水平會這麼差麼?秦可卿的病肯定與小方脈、傷寒科、瘡傷科、針灸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無關,只可能與大方脈或者婦人科有關。這兩科的大夫加起來,估計不會超過二十個,因為總共只有六十二個嘛。秦可卿只是民婦,是死後才花錢得了封號的,御醫院的大夫是不能給民婦看病的。這可不像如今,北京醫院、協和醫院,咱老百姓都能去。再說,即使有個把御醫來給秦可卿看病,會三四個一齊出動,而且一日四五遍來看脈麼?那是皇上、皇后才有的待遇,秦可卿出身再特別,再高貴,也不夠這個格。真要是有這麼多御醫來給秦可卿看病,尤氏敢這麼對御醫不敬麼?再說了,這麼多「御醫」都無能為力了,尤氏讓賈珍上哪兒再去找更好的大夫去?
2秦可卿得的不是疑難雜症,不難診斷,最後被一位業餘醫生確診。後來賈珍說:馮紫英「說起他有一個幼時從學的先生,姓張名友士(請注意:『友士』就是『有識』的諧音),學問最淵博的,更兼醫理極深(再請注意這個『兼』字:儘管深通醫道,他可不是專業醫生,是業餘的),且能斷人生死。今年是上京來給他兒子來捐官(還請注意:他是外地來京人員,在京師沒有常住戶口,屬於暫住人口),現在他家住著呢」。這張友士有點像如今兒女考上大學或者到北京來找工作,家長陪同來京住在朋友家的那種情況。賈珍說已經派人請去了,而且馮紫英還趕緊親自回家去請。這位張友士來了以後,賈珍在請他喝茶時再次提到「老先生人品學問,又兼深通醫學」,稱他「老先生」而不是「太醫」,而且說「又兼深通醫學」,可見確實不是專業醫生。從前稱呼醫生為「先生」,但是如果是御醫,那就必須得稱太醫,稱「先生」就太不敬了。按照咱們現在的說法,張友士是沒有衛生局頒發的醫師資格證書,也沒有工商局給的行醫執照的,屬於非法行醫,應予取締。當然,那會兒不那麼嚴格。再說人家張友士也不靠行醫賺錢,是應朋友之請幫忙的。不過總歸是業餘大夫,這一點必須確認。可是馮紫英推薦的這位業餘大夫張先生名不虛傳,其實他只不過相當於京劇界的票友,偶爾票了一把,卻比那些角兒還棒。張友士一號脈,馬上就確診,分析了一通病情病因,毫不猶豫地否定了那幫「太醫」們的「喜脈」之說。要真是太醫院的御醫們三四個一齊出動給秦可卿會診,早就確診了,決不會拖到現在,病情越來越重。
3可卿身邊的婆子都知道那些「太醫」是草包。張友士確診後有一段文字特別值得注意:「旁邊一個貼身伏侍的婆子道:『何嘗不是這樣呢。真正先生說的如神,倒不用我們告訴了。如今我們家裡現有好幾位太醫老爺瞧著呢,都不能的當真切的這麼說。有一位說是喜,有一位說是病,這位說不相干,那位說怕冬至,總沒有個準話兒。求老爺明白指示指示。』」可見連地位很低的婆子都看不起那些「太醫」。如果真是御醫,作為奴才的婆子敢這麼當著外人褒貶麼?一旦傳了出去,那麻煩可就大了!
4業餘大夫張友士也被稱為「太醫」,毫不客氣地批評那些「太醫」耽擱了秦可卿。小說明明白白交代張友士是個業餘醫生,但是第十回下半回的回目就叫「張太醫論病細窮源」。曹雪芹也稱他為太醫,可見「太醫」確實是對醫生的尊稱,甚至可以用在有些醫道的業餘大夫身上,就像稱呼那些根本不是老爺的人為「老爺」一樣。小說這樣寫道:「那(張)先生笑道:『大奶奶這個症候,可是那眾位耽擱了。』」如果給秦可卿看病的是好幾位御醫,那麼馮紫英肯定告訴過他,說好幾位御醫都看了,並不見效,請他出馬。來京為兒子捐官的張友士敢這麼毫無顧忌地否定御醫麼?起碼會說得委婉一些。萬一傳到這些御醫耳中,這些經常為皇帝、后妃、高官治病的御醫說他一句壞話,就夠他戧。張友士接著又詳細分析了病情,提出治療對策,強調秦可卿是個「心性高強、聰明不過的人」,得病是因為「思慮太過。此病是憂慮傷脾」等等。那婆子說「可不是」,證明張先生說的句句在理。張友士果然有見識,開出的藥是「養心調經」之藥。而且第十回寫得清清楚楚,秦可卿「吃了一劑藥」,第二天「頭眩的(就)略好些」。說明張友士下的藥的確對症,此藥有效。要是賈珍後來不再繼續糾纏秦可卿,說不定她不久就能痊癒。至於那婆子說的「我們家裡有好幾位太醫老爺」,就是前面尤氏提到的幾個庸醫,也就是張大夫說的把秦可卿耽擱了的那幾個連開藥方都要經過集體討論的草包。
有讀者問,張友士會不會是反對乾隆皇帝的皇弟弘皙負責和寧國府、秦可卿來聯繫的人?不會。一是沒有任何文本依據表明他和弘皙有什麼關係。相反,張友士的身份文本交代得一清二楚。二是,如果他負有秘密聯繫使命,那麼前面幾位所謂「太醫」就不會出現了。
在這六條證據中最有力的是第五和第六條:
5賈珍的話否定了他們是御醫。賈珍應該是最瞭解這些所謂「太醫」的真實身份和水平的,因為這些人都是他請來的。第十回最後賈珍說,這些就是「混飯吃久慣行醫的人」。那麼這裡有一個問題了:按說賈珍肯定是不惜一切代價請好大夫給秦可卿看病,這些被稱為「太醫」的大夫怎麼這麼差呢?賈珍怎麼不請些水平高的來呢?其實這些人當時就屬於高水平的了。我們知道,進入20世紀之前,中國是沒有中醫院的。中醫都是個體戶,都是一個醫生自己看,頂多帶個把幾個徒弟,給自己寫寫方子,配配藥。中醫之間是不興會診的,不會由於自己沒有把握,請個別的中醫來討論。除非病家請來好幾個。俗話說「有病亂投醫」,問題顯然一開始就出在賈珍太不放心了,他請了一個,瞧著不放心;再請,又請,還請,於是請了好幾個,這樣才會出現「他們大家商量著立個方子」這種怪事來。賈珍越是不放心,水平不高的大夫越是不敢拿主意。賈府和賈珍的地位,使他們更加不敢負責任,所以三四個人一天輪流來四五遍,開小組會似的擬個死不了也好不了的太平方子湊合事。其實這些大夫也不全是飯桶,比如伺候秦可卿的婆子提到,「有一位說是病,這位說不相干(沒關係)」。「說是病」並不錯,但過於籠統,沒有張友士那麼準確;「說不相干」的這位也基本靠譜。不過可以肯定水平都不大高。那麼賈珍怎麼不請真正的御醫來給秦可卿診治?御醫能隨便出診麼?不能,那病人得有級別。秦可卿是民婦,不夠格。
那麼有沒有御醫來給賈府的人看過病呢?有,賈母,還有賈寶玉。
6御醫出診的對象有級別,御醫本人要穿官服。《紅樓夢》中多次寫到這太醫那太醫來給這個那個看病,唯一能夠確定是御醫的是四十二回來給賈母看病的王太醫。小說寫道:「賈母見他穿著六品服色,便知御醫了。」再一問,原來這位王太醫的叔祖曾為太(御)醫院正堂(院使,院長),與賈府是世交。看來王太醫是祖傳名醫。從服飾可以斷定,這位王太醫是十三個御醫之一,甚至有可能是太醫院的院判(副院長)親自出馬了。正宗御醫王太醫果然了得,一號脈,就斷定賈母不過是偶感風涼,比風寒還輕,說不必吃藥,吃得略清淡些,穿得暖和點,就行了。他怕賈府不放心,說寫個方子留著,吃不吃兩可。接著還順便給鳳姐的女兒大姐兒看了看。由此可見,一,御醫出診要穿本品級的官服,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冠帶」;二,御醫水平就是高,和那些「混飯吃久慣行醫」的江湖郎中就是不一樣。看起病來,很有把握,用不著一次又一次地開小組會,集體討論起草方子。
有些讀者可能會注意到,五十一回給晴雯看病的大夫也是王太醫,從他給晴雯看病的情況看來,這位王太醫確實水平不錯,是位良醫。那麼他和給賈母看病的御醫王太醫會不會是同一個人呢?在給秦可卿看病的大夫中會不會有這位相當有水平的王太醫呢?如果這位水平挺高的王太醫是御醫,他能夠給丫鬟晴雯看病,當然就一定能夠給秦可卿出診,那麼給秦可卿會診的另外幾位太醫就有可能是御醫了。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弄清楚。學術研究就是這樣,自然科學、人文科學都一樣,絕對不能只採用對自己有利的材料,有意無意地迴避對自己不利的材料。相反,碰到那些對自己結論不利的材料一定要排除,要證明它不是那麼回事。如果不能排除,那麼就要改變或者放棄自己的結論,而絕對不能為了維護自己的結論,對那些和這個結論牴觸的材料視而不見,或者改變材料性質。所以對這個問題我們要作一點小小的考證。
給賈母和給晴雯看病的兩位都被稱為「王太醫」的大夫不是一個人。
何以見得?
一開始給晴雯看病的是那位胡庸醫。由於寶玉看了他開的方子不行,就生氣地說:「快打發他去罷!再請一個熟的來。」婆子說了,「只是這(胡)大夫又不是告訴總管房請來的,這轎馬錢(車馬費)是要(怡紅院)給他的」。意思是把人打發走,另外請大夫當然可以,車馬費總得給人家。但是這位大夫不是通過總管房請來的,得咱們怡紅院掏錢。寶玉問給多少,婆子說:「少了(咱們面子上)不好看,也得一兩銀子,才是我們這門戶(大戶人家)的禮。」就是由於胡庸醫不行,才改請的王太醫。而這位王太醫和另一位被稱為「張太醫」的大夫是榮府經常請的醫生,包括丫頭病了都可以請他看。寶玉問婆子該給多少轎馬錢(車馬費),婆子說了:「王太醫和張太醫每常來,也並沒個給錢的,不過每年四節(過年、端午、中秋、冬至)大躉(dǔn,湊總數)送禮,那是一定的年例。」這賈府由於人口眾多,光是榮國府就三四百人,所以請大夫也有講究。為什麼王太醫不用給轎馬錢?因為是「總管房請來的」,屬於一年四節給年例的。另外各房自己請的,自己單掏錢,用《紅樓夢》中的話來說,就是不用「官中」的錢。所以給晴雯看病的王太醫和給賈母看病的不是一個人,他不是太醫院的大夫,更不是十三位御醫之一。如果專門請個御醫給丫頭看病,那可是嚴重違制,問起罪來可是殺頭抄家的僭越大罪!那麼賈母怎麼能夠讓御醫出診呢?因為根據清制,一品封贈三代。而賈母是榮國公賈源之子賈代善之妻,屬於第二代,是誥命一品夫人,所以才能夠享受這個正部級醫療保健待遇。
五十七回寫到,由於紫鵑開玩笑說林家明年要派人把黛玉接回蘇州,寶玉頓時痰迷心竅,犯了呆傻之症。這時來給他看病的醫生也被稱為「王太醫」。這位王太醫醫術精到,立即確診。看來和給賈母看病的那位王太醫是同一個人,或者是一家子。賈母還開玩笑說,如果吃了他的藥,寶玉的病好了,「我另外預備好謝禮,叫他親自捧來送去磕頭;若耽誤了,打發人去拆了太醫院大堂」。可見這位王太醫是御醫。這樣就有問題了:賈寶玉是無職之人,他怎麼能夠由御醫來看病?賈寶玉能夠,秦可卿也應該能夠!
其實曹雪芹在四十二回打了個埋伏,那次王太醫給賈母看完病不是接著順便給鳳姐的女兒大姐兒看了看麼?咱們只要想想,寶玉有病,請大夫看就是了,賈母為什麼陪著?這回顯然是賈母以自己有病為名把這位王太醫請了來,然後「順便」給賈寶玉看病。所以王太醫來了之後王夫人、薛姨媽、寶釵等都迴避了,而賈母端坐在寶玉身旁。這樣王太醫給賈寶玉看病就順理成章了。
除了上面六條直接證據外,《紅樓夢》還有一些間接證據也可以證明,一般大夫也被稱為「太醫」,太醫和御醫不是一回事。比如六十九回寫到尤二姐懷孕,又因為受氣,生了病。賈璉本來打算請王太醫來,這位王太醫看來就是給晴雯治病挺有本事的那位,屬於「每常來」的,隨請隨到,平時不給錢,而是每年四節送禮的那位。「誰知王太醫亦謀幹了軍前效力,回來好討蔭封的」,已經走了。可見這位王太醫確實不是太醫院的御醫。御醫已經是無上光榮了,用不著參軍,也不是自己想參軍就能夠離開太醫院的。清代是滿族以武力征服全國的,所以格外獎勵軍功,軍人地位高,封妻蔭子光宗耀祖的機會也比文臣多。那位王太醫自己掛牌當大夫醫道高明只能成為名醫,當軍醫當得出色則容易得到官位。封建社會是官本位,所以有錢人都願意花大把大把的銀子買官,哪怕是個虛銜也好。從雍正三年開始,武職八、九品的,其父母也可以受到封號。如果升到七品以上,那麼妻室和祖父母都能夠受封。那是何等榮耀!所以王太醫參軍了,於是賈璉只好另外找人。小廝們「請了個姓胡的太醫,名叫君榮」,結果這位胡太醫說尤二姐不是胎氣。尤二姐服了他的藥之後,當夜就流產了,出血不止,昏迷過去。賈璉趕緊另外找大夫,「一面命人去打告胡君榮。胡君榮聽了,早已捲包逃走」。這位被稱為「胡太醫」的胡君榮很可能就是給晴雯下虎狼藥的那位胡庸醫。這胡君榮要真是太醫院的御醫,一則水平不會這麼低,連懷孕都診斷不出來;二則萬一診斷失誤,賈璉也輕易不敢告他;三則當御醫的也不會為這點事就卷包逃走,那朝廷非發海捕文書(通緝令)抓回來斬首不可。所以賈璉打算請和先後請來的三位太醫,沒有一個是御醫院的御醫。因此也可以證明,「太醫」只是人們對大夫的尊稱。至於御醫,當然被尊稱為「太醫」,因為御醫院就叫太醫院。不過這還不是唯一的尊稱,比如,賈母就稱那位六品正宗王御醫為「供奉」,因為當時有各種專長在朝廷供職的都叫「供奉」。王太醫不是一般大夫,是有品級的,所以賈母稱他為「供奉」,表示尊敬。給秦可卿看病的那些太醫中顯然沒有給賈母看病的這位王太醫。
總而言之,沒有任何一位御醫給秦可卿看過病。從給秦可卿看病的所謂「太醫」中,不能發現任何支持她有什麼神秘出身的線索。
順便說一下,《紅樓夢》中好幾次寫到醫生來給這個那個看病,曹雪芹對不少醫生十分不敬,不是醫術太次,就是醫術醫德兩差。給秦可卿看病的多數大夫是草包,只是其中的一處表現而已。五十一回乾脆回目就用「胡庸醫亂用虎狼藥」。回目雖然稱他為「胡庸醫」,敘述中卻只稱作「大夫」,沒有說他姓什麼。這位胡大夫有可能就是後來耽誤了尤二姐而卷包逃走的那位胡君榮。他開的方子連賈寶玉都看出不對頭,生氣地說:「該死,該死,他拿著女孩兒們也像我們一樣的治,如何使得!憑他有什麼內滯,這枳實、麻黃如何禁得。誰請了來的?快打發他去罷!再請一個熟的來。」於是趕緊讓人去請了那位後來參了軍的王大夫來。這位王太醫果然不錯,「說的病症與前(胡太醫)相仿,只是方(子)上果(然)沒有枳實、麻黃等藥,倒有當歸、陳皮、白芍等,藥之份量也較先減了些」。晴雯服了藥果然好了些,雖然為了墜兒偷簪子生氣,又掙扎著為寶玉補裘累了,有點反覆,經王太醫改方子後不久就痊癒了。給賈母和寶玉看病的御醫也姓王。而兩個特別差勁的大夫都姓胡,這似乎不是巧合。我猜想,曹家曾經與一位有本事的王大夫有過交往,所以《紅樓夢》裡兩位王大夫都確實不錯。而曹雪芹或者他的家人恐怕受過庸醫的耽誤,尤其是有一位胡大夫醫德醫術兩差,所以《紅樓夢》裡好幾處寫到庸醫誤診,特別是兩次提到胡庸醫的惡劣表現。曹雪芹在小說中也挖苦那些江湖郎中,這大概也是曹雪芹藉機宣洩一下胸中的怨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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