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符合賈府擇媳標準
秦可卿符合賈府擇媳標準
有讀者問,如果秦可卿沒有特殊來頭,那麼她死了怎麼會驚動皇帝、驚動皇宮呢?大明宮掌權太監戴權不是宮裡的太監總管麼?是權力最大的太監,如果沒有皇帝批准,他能來寧國府上祭麼?如果皇帝不批准,他敢鳴鑼開道麼?他這樣做,不是生怕別人不知道麼?
這樣我們就遇到了最大的一個悖論。這裡有四個問題需要澄清,這四個問題都是二者必居其一:
第一,皇帝究竟知道不知道秦可卿的真實身份?
只有兩種可能,知道或是不知道。
按照有的說法,秦可卿「真正出身」的事尤氏、賈蓉、賈政、賈母、張友士等都知道,連焦大、瑞珠、寶珠這樣的僕人都知道秦可卿是賈珍實際上的妻子;而且據說秦可卿由於自己出身比賈府還高貴,所以才在賈府生活得自由自在,甚至連賈珍的合法妻子尤氏都心甘情願地讓他倆胡來,而且丈夫賈蓉也老老實實地裝糊塗,那麼賈府上上下下幾百口子就無人不知了。按照那種說法,還認為路祭有那麼多高官顯爵,表明他們也都知道。而且據說連焦大都知道秦可卿藏匿在寧國府是負有神聖使命的。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皇帝也肯定知道。也就是說,皇帝知道那個廢太子之女一直被賈府藏匿著,收養著,而且成了三品威烈將軍賈珍真正的妻子。據說大明宮掌宮太監戴權「親來(寧國府)上祭」是皇帝批准的,那麼皇帝肯定都知道的了。
這樣,緊接著就產生了第二個問題:
第二,皇帝對廢太子即所謂秦可卿之「父」的態度究竟怎麼樣?
也只有兩種可能,好或者壞。
如果皇帝對廢太子老親王好,那麼廢太子就可以復爵,復不了親王,復個貝勒、貝子也比國公強得多,那麼秦可卿的真實身份早就可以公開而且受封了,根本不必掩蓋,甚至根本不必送養生堂,藏匿在賈府十幾年,更不必自殺。即使死了,追賜一個封號豈不省事?何必再花一千二百兩銀子買一個虛銜?
反過來,如果皇帝對秦可卿的所謂「父親」廢太子老親王不滿,他能夠容忍賈府私自收養罪人之女麼?能夠讓他們那麼大張旗鼓地大辦喪事麼?決不可能。尤其是清朝的密折制度那麼厲害,犯了罪被圈禁的廢太子老親王的女兒藏在賈府,死後如此興師動眾地給她大辦喪事,朝廷會輕饒賈府麼?根據史料,曹想「亂跑門路」求人幫忙都因有人密報而受到雍正的嚴厲警告,他家怎麼敢收留或娶那個父親是皇帝死敵的廢太子之女?而且居然養大到將近二十歲!所以秦可卿不可能有什麼來頭。
第三,皇帝知道不知道廢太子反對皇帝?
也只有兩種可能,要麼知道,要麼不知道。
現在的說法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說戴權來寧國府上祭活動是皇帝批准的,那麼皇帝顯然是不知道這個廢太子老親王一直在反對自己,所以聽說他女兒死了,還派大太監去上祭。但是這種說法不但缺乏文本依據,也不符合邏輯。
據說皇帝每一次出去行獵的時候,反對皇帝的政治集團都曾經派人勘察地形,準備行刺,多次策劃推翻皇帝的活動,都被皇帝挫敗了。這麼說,皇帝不但非常清楚地瞭解這個陰謀集團的存在,而且每次都挫敗了他們反對自己的陰謀。鬥爭之激烈,之頻繁,可見一斑。但是從清史記載中找不到這樣的根據。還有,既然形勢已經緊迫到了廢太子即壞了事的老親王要秘密傳口信讓女兒秦可卿自殺的地步,那麼皇帝就不會不察覺他們的動靜,早就秘密監視一切可疑之人,甚至早就採取斷然措施,這從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嚴厲處置政敵(他們只是不大聽話,遠遠沒有到行刺的地步)的史實中都不難得到證明。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對政敵或潛在政敵的處置一個比一個嚴厲,王公大臣只要對皇帝略有不恭,即遭訓斥、革職、削爵。三朝老臣大學士(宰相)七十多歲的張廷玉由於沒有親自去朝堂謝恩,而是派兒子去了,乾隆大怒,立即將他的伯爵削去。所以皇帝如果感到某人對自己構成威脅,就會立即除掉此人,決不會讓他們的勢力繼續存在,對年羹堯、隆科多的處置就是典型,他倆的事情大家熟悉,不必多言。我們還可以從只是文字引起而不是反對朝廷的陰謀行動的文字獄得到證明。有清一代文字獄有案可查的一百六十餘起,其中百分之八十即一百三十餘起發生在乾隆朝。所以知道自己處於有政敵在篡奪皇位陰謀中的皇帝,是不可能派戴權去給自己的死敵的女兒上祭的。相反,皇帝會極其嚴厲地懲罰膽敢多年收留自己死敵女兒的賈府,那可就不是抄家那麼輕的處置了,十五歲以上的男子都會殺光,女眷給別的王公大臣做奴僕,其他所有人被賞賜給功臣或軍人為奴,或是拍賣。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驚動皇帝」,「驚動皇宮」,都沒有文本依據,因為戴權不能代表皇宮。戴權的活動是個人行為,因為他與賈珍是「老相與」,老朋友。
第四,從清史來看,允礽的太子之位第二次被廢之後,已經徹底失勢了,這次是毀滅性打擊,朝野誰都清楚廢太子永遠不會再有出頭之日。於是以八阿哥與四阿哥為首的兩個集團才或明或暗地結黨,準備成為儲君,有朝一日即位為帝。但是這些皇子在康熙面前無不極度順從,沒有一點反對皇帝的跡象。因為康熙稍有察覺,他們就會受到嚴厲訓斥甚至懲處。這種情況持續了十多年,直到始終牢牢控制著局勢的康熙去世。雍正更不必說了,他對以同胞手足為首領的政敵處置之嚴厲,之無情,歷史上也不多見。雍正在位十三年,加上康熙晚年,那個廢太子集團的包括準備行刺在內陰謀活動居然能夠持續長達二十五年以上而不被康熙、雍正、乾隆三帝發現,實在令人難以相信。而且康熙最後十幾年勢力最大的應該是八阿哥為首的集團,在雍正時期他們遭到毀滅性打擊,怎麼廢太子集團或其殘餘卻始終非常活躍?因此,要麼還有一個比它勢力更大更活躍的八阿哥集團餘部在反對雍正和乾隆,要麼那個所謂廢太子集團在他第二次被廢後就根本不存在了。
有一個問題我們不能忽視,就是秦可卿的所謂親生父親廢太子老親王為什麼要讓自己的女兒自殺?
從生活邏輯來說,做父母的要作出這樣的決定是多麼痛苦,多麼殘酷,多麼困難,那肯定是萬不得已才會出此下下之策。這裡必須有足夠的理由才行。首先是秦可卿在這場未遂政變中一定扮演了一個極其重要極其關鍵的角色,她重要到關鍵到了非死不可的地步。那麼她扮演的是什麼重要角色呢?這個「藏匿」在寧國府十多年的女人,在「有可能把皇帝殺掉」這樣嚴重到無以復加的政治鬥爭中究竟起著什麼重要作用?從政治鬥爭的規律來說,既然秦可卿的死能夠為自己父兄的反帝陰謀取得「喘息的機會」,能夠「延緩(廢太子老親王與皇帝)雙方的大搏鬥」,那麼這種鬥爭肯定已經非常公開與白熱化,皇帝怎麼會不採取相應措施?從情節邏輯來看,既然問題嚴重到了父親要女兒自殺的地步,小說中不可能沒有與這個事件相關的上下游情節。所以從生活(事實)邏輯和情節邏輯來說,那些猜測都是不可能成立的。
有讀者問,北靜王水溶會不會和那個「壞了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是一派的,是他們的庇護傘?不會。
我們有必要注意一個重要的歷史事實,那就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這三朝儘管發生過多次嚴重的皇室內部的政治鬥爭,但都是公開的爭權奪利,康熙朝後期以八阿哥允祀為首,以九阿哥、十阿哥、十四阿哥為骨幹的一派,是完全公開的,連康熙都知道。從來沒有過民間秘密結社式的說黑話派密使讓某人的親屬自殺之類的事。一派如果失利了,那麼主要成員全家都會受到嚴厲的懲處,決無例外。最典型的就是康熙的四皇子即位為雍正皇帝後,和他對立的八皇子、九皇子、十皇子甚至雍正的親弟弟十四皇子都遭到極其嚴厲的處置。這些在史書上都有記載。清代的連坐制度非常嚴厲而殘酷,最起碼革去爵位,弄不好命都難保,全家遭殃。如果壞了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是反對皇帝的,那麼北靜王水溶早就隨著一網打盡了。水溶一直受到皇帝信任,這在《紅樓夢》中有許多事實可以證明,如他得到皇帝的這賞賜,那賞賜。這些都證明他與壞了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毫無關係。所以北靜王不可能成為義忠親王這一派餘黨的庇護傘。
還有讀者問,五十八回由於老太妃薨了,官員與誥命夫人們都去參加各種祭奠活動,在一個大官的家廟中,榮府賃(租)了東院,北靜王府便賃了西院。東的地位是不是比西高?是否意味著榮府有著比北靜王還硬的來頭?而這就是因為秦可卿在賈府之故。
可是這樣就又出現了一個悖論:按照某種說法,秦可卿不是已經奉父母之命在「熟地」自殺了麼,那不是就意味著老親王廢太子這一派又經受了一次極其沉重的打擊,賈府已經沒有秦可卿這個高貴出身的人了,而且北靜王已經成為廢太子老親王餘黨的庇護傘了麼?怎麼還會比北靜王地位更高呢?
即使從這次居住來說,這個結論也是站不住腳的。從朝向來說,中國古代講究南面為王,北面稱臣。為什麼為王者面南,為臣者面北?因為中國地處北半球,朝南的房子是陽光最充足的。如果在一個院子或聚居區中,當家長、當部落領袖、當君主的總是住在陽光最充足的北房裡,面向南面;皇宮的大殿都是朝南的,皇帝面向南面,臣子自然就面向北面了,那麼面南而坐的皇帝的右手是什麼方向?西。皇帝左手是什麼方向?東。中國古代尚左尚右歷代不一,不過從唐朝開始,後來基本上都是以右為上了,所以當官的「左遷」就是降職的意思。白居易《琵琶行》的《序》開頭兩句就是:「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就是說,我從京師長安貶官到九江郡當司馬來了。房屋東南西北地位的高低和陽光照射的多少有關係,北房(院子)坐北朝南,在一般院子裡北房都是正房,兩邊是廂房。從陽光照射來說,在北房右側的西房是僅次於北房的好房子,在北房左側的東房則次於西房。東西院子地位的高低也應該符合這個規律。所以北靜王府住在西院而榮府住在東院是符合彼此身份的,這種居住格局如果是曹雪芹刻意安排的話,恰恰證明北靜王的地位高於賈府。
有讀者問:水溶對賈政和賈寶玉這麼好,是不是和十四回寫到的「不以異姓相視」,也就是不把他們曹(賈)家當漢族包衣奴才的下賤身份看待,不歧視他們?
不是。
因為這裡錯了一個關鍵性的字。十四回寫的是「不以異姓相視」,是姓氏、姓名的女字旁的「姓」,而不是豎心旁表示性別、性質的「性」,這是首先要弄清楚的。另外,曹家是內務府正白旗包衣,是正白旗旗主的奴才,當然也是皇帝的奴才,但是不等於任何滿族王公貴族都可以把這個兩門國公和他們的子孫(這些人不少都有爵位和官職)都當作奴才,何況賈家還出了個當今皇帝的貴妃呢。連不可一世的忠順親王都不敢擅自到賈府抓人,就證明了這一點。如果賈府是所有滿族王公貴族的包衣奴才,那忠順親王就不會只派長史官來了。曹雪芹在這裡只是用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個普通禮儀,「不以異姓相視」,意思就是不把你當外人,就像同一個姓氏自己家族的人一樣看待。「異姓」這個詞明清小說中常見,用得最多的就是江湖好漢們往往一見如故,於是就「結為異姓兄弟」。
在排除了秦可卿有什麼特殊出身和神秘背景的所有可能性之後,我們還是回到小說文本自身上來。
秦可卿是被秦業從養生堂抱來的棄嬰,但是卻不能簡單地說秦可卿就是出身於養生堂,因而這樣的出身就不可能成為寧國府的重孫媳婦。我們要注意這樣三點:
第一,是人們怎樣認定棄嬰的出身?
假定有一個嬰兒被父母遺棄在路旁,有人撿到並將他養大成人。撿到這個棄嬰的也許是農民或者工人,也許是教師或者醫生。這個孩子長大以後,別人只會按照他家長的身份、職業來確定其出身,說他出身於農民家庭或者工人家庭、教師家庭、醫生家庭,決不會說這個孩子出身是「路旁」,不會說這個孩子是「野嬰」,更不會說是「野種」,那是罵人的話,這是顯而易見的。秦可卿出身的確定,同樣是這個道理,不是按照她是否曾經在養生堂呆過,而是看她在誰家長大。
我們首先來看看,秦可卿多大時候被秦業從養生堂抱回家的?
第八回寫道:「秦業現任營繕郎,年近七十,夫人早亡。因當年無兒女,便向養生堂抱了一個兒子並一個女兒。誰知兒子又死了,只剩女兒,小名喚可兒。長大時,生得形容裊娜,性格風流。因素與賈家有些瓜葛,故結了親,許與賈蓉為妻。那秦業至五旬之上方得了秦鐘。」
我們來推算一下:既然現在秦業年近七十,那麼應當是六十八或六十九歲,絕對不會小於六十七歲。而他是在抱來秦可卿之後年已五旬以上才得的秦鐘。很明顯,秦業的歲數減去秦鐘的歲數,就應當和秦可卿被抱來的時間十分接近。那麼應當是什麼時候呢?
我們來看看秦鐘的歲數。第五回秦可卿說過,她弟弟和賈寶玉同年,所以應當也是十二三歲。這樣六十七至六十九減去十二三,如果我們取中,那麼秦業應當在五十五歲左右才得的秦鐘。從上面那段話尤其是「那秦業五旬之上方得了秦鍾」的語氣來看,也應當是秦可卿被抱養好幾年之後才得的秦鐘。秦可卿死的時候多大歲數呢?十三回交代賈蓉二十歲,因此秦可卿死時應當是十七至二十歲。她的歲數不可能比賈蓉大。在這裡我們不能忽略一個關鍵的字眼「抱」,而不是「領」。也就是說,秦業將她從養生堂抱回家時,她可能是個只有幾個月大的嬰兒,不會超過一週歲。如果秦可卿已經好幾歲了,那就不叫「抱」養而叫「領養」,領了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回來。所以秦可卿雖然在養生堂呆過,但時間極短,她是在秦業家而不是在養生堂長大的。討論秦可卿的出身要把這個至關重要的因素考慮進去,養生堂對秦可卿的成長實際上並沒有任何影響。秦可卿的出身應該是為官作宦的秦業家。至於為什麼她的親生父母將她送到養生堂,也許家裡太窮養不起,也許是私生子,這個沒有關係。
至於說秦業後來卻又生了兒子秦鐘,證明他有生育能力,怎麼自己不想法生一個,倒去養生堂抱了一兒一女,似乎有些說不通,因此就推斷秦可卿一定有神秘背景。其實秦業這種情況也沒有什麼可奇怪的,生活中由於結婚後久不生育,抱養了孩子,後來自己又生,這樣的事並不罕見,在封建社會可以納妾的情況下,尤其容易出現。我有個朋友結婚十幾年沒有生育,結果從福利院(相當於從前的養生堂)抱了一個。誰知第二年夫人就懷孕了,接著生了一個兒子。大家都說他們是鐵樹開花。還說,怪不得民間有個說法:抱來的孩子能給人招來自己生孩子。大概秦業等不及了,抱了兩個,結果沒有想到續絃的夫人或者妾生了個兒子。所以這和秦可卿的出身沒有內在聯繫。
第二,是秦可卿出身不算寒微,她在秦業家受到良好教育。
有讀者認為秦可卿「出身寒微」,因為她父親秦業只是個營繕司郎中,是個很小的官,所以秦可卿根本不可能成為寧國府重孫媳婦。因此我們首先需要探討一下秦可卿的出身是不是寒微的問題。
紅研所校注本第八回在關於「秦業現任營繕郎」一句下有一條註釋:「營繕郎——官名,明清時工部有營繕司,設郎中、員外郎等職。」按說這個註釋已經可以證明秦業不是很小的官了。郎中相當於現在的司局長,這還是很小的官?
現在我們根據《清史稿·職官志》來仔細看看:工部下設營繕等四個司,營繕司「掌營建工作,凡壇廟、宮(殿)府(敕建府第)、城郭、倉庫、廨宇(官吏辦公的地方)、營房,鳩(糾合,糾集)工會材(決定用多少人工和材料,讓誰去承辦),並典領工籍(掌管用工情況,因為和工程費用有關),勾檢木稅、葦稅(管理木材、蘆葦——葦箔等建築材料的稅收)」。營繕司除相當於司局長的郎中(正五品)和副司局長的員外郎(從五品)各數人外,下面還有一些主事、筆帖式之類的官。曹雪芹在那個文字獄特別恐怖的乾隆年間寫《紅樓夢》時為了避禍,故意模糊朝代紀年,所以往往雜用不同朝代的官職,這個營膳郎就不見於記載。所以秦業有可能是郎中或員外郎,也可能比這司局級要略低些。從主事六品和「學習行走者(見習官員)有額外司員、七品小京官」來看,這個營繕郎至少是個六品官,絕對不會小於七品,起碼相當於處長。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時就說到,賈政一開始就是皇帝「額外賜了」「主事之銜,令其入部習學,如今先已升了員外郎了」。所以秦業與賈政同朝為官。這就是與賈府「瓜葛」的由來。和賈府相比,秦可卿家的門第雖然不算顯赫,不過也是官宦之家,有可能是郎中或員外郎,總之比縣太爺要大,不算寒微。
至於秦業的名字,脂批有「業者,孽也,蓋雲情因孽而生也」,這是曹雪芹對「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故事作了重大修改後留下的痕跡。我們對這個人物要從他在文本中的表現來看,而現在的文本秦業已經與「孽」無關了。
有讀者認為,秦可卿如果真的只是秦業的女兒,那麼她在賈府這樣的環境中生活就一定會有自卑心理;既然她生活得很自在,那麼她一定是因為出身比賈府更加高貴。首先,出身與自卑心理之間是否存在必然的邏輯關係就很值得懷疑。再說,這種猜測又陷入了一個悖論:如果秦可卿出身真那麼高貴,一直因此而活得自由自在,她怎麼會突然之間心理壓力這麼大,弄到最後被迫自殺?
還有讀者懷疑,人們對秦可卿的普遍好感似乎也有些不可思議,尤其是尤氏對秦可卿的評價之高,似乎不正常。其實這是很正常的,因為秦可卿出身官宦之家,並不寒微,她沒有必要自卑。經過曹雪芹修改後的秦可卿,是一個性格溫和,善解人意,很有教養,近乎完美的少婦。這種近乎完美特別明顯地體現在我們前面提到的三個秦可卿形象中的第二個身上,就是賈寶玉在夢中見到的那個。這就是為什麼她長得既有點像黛玉又有點像寶釵、乳名兼美字可卿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見,秦可卿名字的諧音不是「情可輕」,不是輕視的「輕」。「兼美」嘛,至少兼有黛玉和寶釵兩個傑出少女的優點,曹雪芹怎麼會輕視她呢?所以「可卿」是「可愛而親切的女人」,「卿」是「親近、親切、親熱、親愛、親密」的那個「親」。
從秦可卿在賈府上上下下都得到好評來看,她在秦業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憑什麼這麼說?這要從秦業這個營繕郎的官說起。因為可以肯定秦業是個清官。
營繕司管的全都是朝廷的大工程。用咱們現在的話來說,都是「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全都是動用國家財政的大投資。這些工程從材料採購、施工到驗收,都要由營繕司的主事、員外郎、郎中等中下級官員具體督辦,最後才由侍郎、尚書甚至更加高級的官員們層層驗收。咱們只要看看《紅樓夢》十六回賈薔受命去蘇州買小戲子出發前的情況就行了。賈璉說:「這個事雖不算甚大,裡頭大有藏掖(舞弊、貪污的機會)的。」果然,賈薔問賈璉:「要什麼東西?順便織來孝敬。」賈蓉也悄悄問王熙鳳,要什麼東西,開個單子讓賈薔去照辦。二十四回賈芸從倪二那裡借了十五兩多一點銀子買了東西孝敬王熙鳳,加上花言巧語,謀了個種樹種花的小差事,比賈薔的那個差遠了,但是也還領了二百兩銀子。後來拿五十兩去買樹,估計買花和人工,頂多再有一百兩就足夠了。除了還倪二的十五兩多點,賈芸少說也能夠落個三四十兩。秦業在營繕司管工程,這工程讓誰幹,不讓誰幹;同樣質量的料,用誰家的,等等,這中間名堂很多。所以營繕郎官雖不很大,卻是個油水頗豐的肥缺。在那個極度腐敗的乾隆年間(我們只要想想乾隆最喜歡的和珅就行了,和珅貪污的錢相當於現在的幾千億到一萬多億元人民幣),貪污受賄成風。但是看來秦業比較清廉。第八回寫到,由於「宦囊羞澀,那賈家上上下下都是一雙富貴眼睛,容易拿不出來,為兒子的終身大事(去賈府家塾讀書),說不得東拼西湊的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兩贄見禮(見面禮)」;而且禮數十分周到,「親自帶了秦鐘,來(賈)代儒家拜見了」。由此可見秦業是個清官,很有教養。所以不能從秦業為二十四兩銀子發愁就認為他是個很小的官,從而得出秦可卿出身寒微的結論。
不過曹雪芹在十六回的敘述乍一看似乎有點矛盾:當時秦業已經死了,秦鍾臨終前還「記念著家中無人掌管家務,又記掛著父親還有留積下的三四千兩銀子」。三四千兩銀子在當時可不是個小數,可以買好幾個院子呢。不過對於已經年近七十在官府幾十年的營繕郎來說,有這些積蓄也仍然可以認為是個清官。因為即使一年只從俸祿中積攢下一百兩銀子,三十年也有三千兩了。問題在於,如果秦業死後還有三四千兩銀子的話,當初他何至於為了區區二十四兩銀子「東拼西湊」呢!也許這三四千兩銀子不是現金,主要是房子和田地。因為從前有錢的人都把買地當作最保險的事。錢容易被搶,地一般搶不走。從第八回對秦業經濟狀況窘迫的描寫來分析,秦業應該是比較清廉的。之所以出現這個矛盾,是因為曹雪芹在原稿中的秦業可能和現在的不大一樣,至少要有錢一些。因為原稿中的秦可卿不是個好女人,而這可能與秦業本人不好有關。所以脂批有「業者,孽也,蓋雲情因孽而生也」。曹雪芹在奉畸笏叟之命修改秦可卿的故事時,把秦業的形象也改得好了。由於《紅樓夢》規模宏大,人物眾多,線索多而交叉,因此曹雪芹在修改中留下一些漏洞的痕跡在所難免,類似這樣的小毛病,《紅樓夢》中還有一些。
由於秦業是個清官,他對子女教育是會比較嚴格的。秦可卿死後,「那長一輩的想他素日孝順,平一輩的想他素日和睦親密,下一輩的想他素日慈愛,以及家中僕從老小想他素日憐貧惜賤、慈老愛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由此可見秦可卿很有教養,為人和善,人際關係極好。因此前面寫到的秦可卿長大以後性格「風流」,不會是輕浮浪蕩的意思,應該是「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的那個「風流」,是能幹、出色之意。對照晴雯判詞中的「風流靈巧」,也可以肯定這裡的「風流」沒有淫蕩之意。
第三,秦可卿完全符合賈府擇媳標準。
二十九回張道士在對賈母說起要給賈寶玉提親時道:「前日在一個人家看見一位小姐,今年十五歲了,生的倒也好個模樣兒。我想著哥兒也該尋親事了。若論這個小姐模樣兒,聰明智慧,根基家當,倒也配得過……」賈母明確地表示了兩條擇媳標準:「你可如今打聽著,不管他根基富貴,只要模樣配的上就好,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只是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模樣兒好,性格兒好,這兩條秦可卿顯然都具備,因此她成為賈蓉之妻是合理的,沒有問題的。我們還可以注意到,雖然張道士的話中已經強調這戶人家「根基家當,倒也配得過」,但是賈母對所謂「根基家當」毫不在意,根本沒有問家裡做什麼官,是否有錢,可見包括「血統」什麼的「根基家當」,確實不是賈府看重的,因而賈母才會對張道士特別指出「根基家當」不重要。我們不能預設一個前提,認為賈府就一定特別看重門第血統,而是要從作品的實際出發。賈母的話是最權威的:「不管他根基富貴,只要模樣配的上就好,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只是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不管……只要……(即)便是……不過……」賈母這個複句表達的意思再明確不過了。
從張道士的話中我們可以得知,那家人家與賈府顯然毫無瓜葛,賈府對他們也毫不瞭解。而秦業家與賈府起碼還有點瓜葛,所以賈家知道秦家有這麼個出色的女孩。因此秦可卿成為賈蓉之妻是完全合理的。《紅樓夢》中雖然寫到賈史王薛四家皆聯絡有親,並不意味著必定要門第如此顯赫才行。我們如果注意一下,榮府襲爵的賈赦之妻邢夫人,和賈府族長賈珍之妻尤氏都看不出有什麼高貴的門第。第五回賈母之所以放心將寶玉交給秦可卿去安排,是因為「賈母素知秦氏是個極妥當(性格兒好)的人,生的裊娜纖巧(也就是模樣兒好),行事又溫柔和平(也就是性格兒好),乃重孫媳婦中第一個得意之人」。可見賈府老祖宗賈母最看重的確實是模樣兒好和性格兒好這兩條標準,沒有別的。賈府的這個擇媳標準廣泛地深入人心,上上下下都很清楚。我們在王熙鳳、尤氏、邢夫人等評論幾個大丫鬟中都可以看到,甚至小廝興兒在尤二姐談及尤三姐要不要許配給賈寶玉時,都說:「若論模樣兒行事為人,倒是一對好的。」因此我們不能忽略這個至關重要的標準來為賈府另立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這個二十九回有一段回前總批:「二玉心事,此回大書,是難了割,卻用(史)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書之大旨。」由此可見,脂批者對賈母關於這兩條標準的重視,認為不僅有助於瞭解擇媳標準,而且對於正確解讀整部小說都具有重要意義。這個看法是很有見地的。
有讀者問,賈母對張道士說的是不是真心話,是不是一種托詞?
我覺得賈母的話應該是可信的。如果是托詞,那麼賈母不說真話一定要有必要性。我們看看存在不存在這種必要性:第一,張道士不是一般人,是當年榮國公(第一代)的替身,輩分比賈母還高,彼此是幾十年(應當在五十年以上)的老交情。他「曾經先皇御口親呼為『大幻仙人』,如今現掌『道錄司』印(管理道教事務,負責頒發道士資格證書),又是當今(皇帝)封為『終了真人』,現今王公藩鎮都稱他為『神仙』」。賈母對他非常敬重,稱他為「老神仙」。第二,張道士看見寶玉越來越像當年的榮國公,「『言談舉動,怎麼就同當日國公爺一個稿子!』說著兩眼流下淚來。賈母聽說,也由不得滿臉淚痕。」兩人都是很激動,很真誠的。第三,張道士主動談到那位小姐有三大優勢:「生的倒也好個模樣……若論這個小姐模樣兒,聰明智慧,根基家當,倒也配得過。」但是賈母兩次強調的只是前兩條,對第三條根基家當並不看重。而且叮囑張道士:「你可如今打聽著……」然後強調了模樣兒、性格兒兩大標準。第四,賈母為什麼要在張道士面前不說真話?她想達到什麼目的?從文本來看,賈母以「托詞」蒙騙張道士,既沒有必要,無法理解,也沒有文本依據。
有讀者問,是不是由於寧國府三代單傳,所以才選了這個出身神秘的秦可卿?
不是,二者不可能有任何聯繫。因為即使秦可卿果真是什麼廢太子老親王之女,也不一定就能夠保證她生兒子。有沒有生育能力,能不能生兒子,這和女方的家庭出身沒有必然關係。這個道理是顯而易見的。
順便說說為什麼「寧國府三代單傳」。我們可以注意一下第四回的護官符中的小字註釋:「寧國榮國二公之後,共二十房分」,「史公之後,房分共十八」,「王公之後,共十二房」,「薛公之後……共八房分」。房分就是家族的一支,從小說文本來看,應該是到相當於賈府的文字輩,即第三代。寧榮二公之後共二十房分,如果各一半,三代各十個房分,在當時應該說支庶雖然不算很繁盛,也不算凋零了。有一個現象很有意思,第三代長子賈敷八九歲就死了,次子賈敬雖然活著,卻成年在城外和道士們胡羼,除了最後他死了發揮了一點作用外——我在本書「十二釵活動的平台」中有分析——這個人物實際上等於不存在。榮國府是小說人物活動的主要舞台,情況也類似。雖然賈政有三個兒子,但是老大賈珠已經死了。為什麼不是死了,就是老不在家?這是因為,與重要人物是兄弟的人太多就要有他們的戲才行,從而會分散筆墨,所以作家只好讓他們「計劃生育」,按照作家的需要少「生」幾個。
那麼秦可卿在與賈珍的關係中究竟有沒有什麼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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