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棺木純屬偶然

那棺木純屬偶然

那棺木純屬偶然

正解金陵十二釵

那棺木純屬偶然

   

在對秦可卿的大量誤讀中存在著一系列二者必居其一的悖論,這是我們應當特別注意的。「悖」就是相反的意思,「悖論」就是相反的結論,要麼這樣,要麼那樣,二者必居其一。決不可能兩個都成立。

也就是說,如果秦可卿有極其特殊的身份,那麼就必定會發生某種情形,而決不可能發生另外一種相反的情形。如果發生了另外那種情況,那麼就證明秦可卿沒有任何特殊身份。總之,這兩種相反的情況決不可能都出現。

有的讀者在對秦可卿出身的猜疑中,除了前面講到的把太醫誤會為御醫外,還有幾個地方也有疑問,需要我們來做一些探討,看看能不能成立。賈蓉補上了龍禁尉,能不能證明秦可卿有什麼神秘出身呢?

不能。

賈珍花了一千二百兩銀子捐的五品龍禁尉,絲毫也不能說明秦可卿出身就有什麼了不起的來頭。雖然大明宮掌宮太監戴權說,如今三百員龍禁尉還缺兩員,昨天襄陽侯的兄弟拿了一千五百兩銀子送到他家,買走一個。另外一個永興節度使馮胖子要給他兒子買,戴權說把這個留給賈蓉。因為戴權和賈珍是「老相與」,就是老朋友,鐵哥們,所以他說賈蓉是「咱們的孩子」。其實這個頭銜是虛的,蒙人的,賈珍也不是不明白。我們只要看看《紅樓夢》後面的內容就知道了,賈蓉真要是補了龍禁尉實缺,那是要天天到宮裡上班的,而且輕易不能回家,書裡還能不寫到一點去值班之類的事情麼?哪有一點影子?賈蓉還不是照樣在家裡瞎混!他要是真的補了龍禁尉,不時在皇帝身邊警衛,二十九回賈珍還敢讓小廝啐賈蓉麼?打狗還得看主人面呢。所以這個五品龍禁尉完全是個空頭銜,不是實職,不能到皇帝身邊值勤警衛。只有一個「候補」的名義,五十三回寫到快過年了,賈蓉到光祿寺去領皇帝賜的年例,就是賞銀,簽字就是「龍禁尉候補侍衛賈蓉」。他這「候補侍衛」連真正的候補都不可能,除非你不斷地大把大把地往裡搭錢,那麼若干年後興許就能補上了。所以賈蓉這個「龍禁尉」,那是戴權和戶部(相當於今財政部)尚書(部長)「老趙」聯合主演的吃空額的把戲。吃空額是舊社會官場和軍隊流行的做法。襄陽侯的兄弟花一千五百兩銀子買,賈珍花一千二百兩銀子買,都是把錢送到戴權家的。用咱們現在的話來說,那是內部優惠價,是戶部尚書趙部長廠家直銷的,所以便宜。賈珍花這麼多銀子買下的目的就是喪事辦得風光一些。所以戴權讓賈珍把銀子送到他家去,不要送到戶部。如果送到戶部衙門,雖然仍然是空額,就沒有優惠了,那就成了戶部創收,戴權和戶部趙部長貪污起來就不大方便了。戴權不是特別關照了麼:「若(送)到部裡,你又吃虧了。不如平准一千二百兩銀子,送到我家就完了。」從襄陽侯的兄弟花一千五百兩銀子來看,如果把錢送到戶部去,恐怕兩千兩也未必拿得下來。戴權只要了賈珍一千二百兩,確實是看在「老相與」老朋友的份上,內部優惠價還打了個八折。所以關鍵就是把銀子送到他家去,要不然賈珍花的錢要多得多,而這個太監和戶部趙部長就落不下多少好處了。戶部尚書老趙那裡,他派小廝說一聲,起一張五品龍禁尉的票,再給個執照,把履歷填上,就行了。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通過賄賂,辦了一個真的假執照。

為什麼說它是真的假執照呢?那是戶部尚書趙部長親自簽發的,那還不真!

為什麼又說它是假的呢?那是因為它僅僅是個執照而已,不能真的去紫禁城給皇上當警衛,那非得當刺客抓起來殺頭不可。

這個起一張五品龍禁尉的票,再給個執照,把履歷填上,就像咱們報紙上揭露的,有的學校公然出賣文憑!你說這文憑是真的還是假的?它當然是真的,是學校發的,蓋著學校大印,有著校長簽名,那還不真!不過那是用錢換的,要認真查起來,什麼開學註冊,平時考勤,考試成績,畢業論文,學籍記錄,一樣都沒有,所以又是假的。這就是「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真假有無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這裡頭還有辯證法呢,只不過被他們用歪了罷了。

六十三回賈敬死了,皇帝念其為開國元勳之後,「追賜五品之職」,也是空銜,不過比那一千二百兩銀子捐的風光多了,因為不在於沒花錢,而是皇帝追賜的頭銜。

《紅樓夢》還寫到一個捐官的空銜,就是賈璉。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時,說賈璉捐了個同知,就是副知府,也是五品。可是在《紅樓夢》前八十回的幾年中,賈璉始終在給家裡辦事,即使出差到外地,也不是官府的差事,而是家裡有事要托外地的官府辦。所以賈璉一直是個「候補同知」,至於什麼時候補上實缺,那就要看你花多少銀子了,銀子花夠了,候補就能夠變成真正的官了。

《紅樓夢》捐官補了實缺的有沒有?有。四十五回賈府世代老僕賴嬤嬤的孫子賴尚榮在主子的關照下,家裡「花的銀子也照樣打出你這麼個銀人兒來了」,那就不是一千兩千兩的數了,足足等了十年,不斷地往裡添錢,從二十歲熬到三十歲,這十年少說也得有三五千兩銀子繼續搭進去,才能補上這個從五品的知州。這賴家雖然是奴才,卻非常有錢,光是家裡的花園包給他們自己的奴才管理,一年就有二百兩銀子的收入。因此,賈蓉花一千二百兩銀子弄來的五品龍禁尉,絕對是個真的假貨,只是一個頭銜而已。

當然啦,賈珍如果年年往裡搭錢,再花上幾千兩,賈蓉真的補上龍禁尉也是可能的。不過他們等不上就被抄家了。

我們還回到秦可卿,這裡的悖論在於:如果秦可卿果真是廢太子之女,來頭那麼大,連皇帝都批准宮裡最大的太監戴權親自上祭,那麼皇帝賜給賈蓉或者秦可卿一個什麼品級的頭銜不就行了麼?戴權怎麼還敢收賈珍的一千二百兩銀子呢!

至於說在「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中探春抽到詩簽「日邊紅杏倚雲栽」,眾人笑道:「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有讀者認為,元春明明是皇貴妃,應當是皇妃,這裡故意用王妃,一定是有所影射,和秦可卿的神秘出身有關。其實不然。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周朝的「王」就是指「天子」,因此後世單獨使用「王」有時也可以表示天子。比如南宋大詩人陸游的名篇《示兒》:「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這裡的「王師」就是大宋朝廷的軍隊,也就是皇上的軍隊,而不是某個王的軍隊。

順便說說,一千兩銀子大約相當於現在多少錢呢?六十五回有個細節可以作為參考。當時賈璉偷娶了尤二姐,在寧榮二府後面的小花枝巷買了一所有二十多間的房子,又買了兩個小丫鬟,賈珍又把鮑二夫婦撥給伺候。尤老娘和尤三姐也住在這裡,總共有「十來個人」(將近十個)。賈璉每月給多少錢開銷呢?「賈璉一月出五兩銀子做天天的供給」。就算吃飯罷,工錢(月錢)什麼都不算,五兩銀子多值錢!

有讀者問,給秦可卿用的那副棺木的板子,本來是一位「義忠親王老千歲要的」,因為他獲罪革去爵位了,就沒拿走。秦可卿用上了親王本來要用的板子做棺材,這能不能證明她的出身有什麼特別的講究呢?

不能。

如果秦可卿真有什麼特別來頭,甚至那副板子是專門為什麼身份特別高貴的人留著備用的,那麼秦可卿死了之後,據說瞭解秦可卿出身底細,不僅把她藏匿在府中,還把她作為秘密妻子的賈珍,馬上就會讓人把這副板子做成棺材給她用了,不會到處找好的木料,看了幾副都不中意,最後才找到這副。那副檣木板子給秦可卿做棺材完全是出於偶然。小說寫得很清楚:「可巧薛蟠來弔問(弔唁),因見賈珍尋好板」,這才偶然提起有這麼回事。這關鍵性的「可巧」二字,我們可不能忽視。而且薛蟠也還不是十分清楚,說,「叫作什麼檣木」,賈珍這才趕緊讓人抬來的。這副板子之所以在老親王死了以後一直留在薛蟠家的店裡,也沒有任何政治原因,與秦可卿是廢太子即這位老親王的女兒的神秘出身也沒有任何聯繫。薛蟠說得很明白,是「沒有人出價敢買」,而不是因為別人級別不夠「沒人敢買」。之所以一直留到如今,關鍵在於「出價」二字。也就是說,價錢太貴了,一般的有錢人也買不起。「出價」二字我們如果不注意,就會誤以為是什麼高貴出身的原因。而且正如薛蟠說的:「拿一千兩銀子來,只怕也沒處買去。」請注意,這一千兩銀子都不夠的還只是買板子,把它加工成棺材,工錢、油漆等等還要不少錢呢。所以這板子不是給秦可卿留著的,也不是因為她有什麼高貴出身才能用的,而是碰巧薛蟠來了說起,又遇上不惜一切代價為秦可卿大辦喪事的賈珍,於是才給秦可卿用了。因此棺材板子和秦可卿的出身之間沒有任何關係。曹雪芹筆下的文字真是有講究,《紅樓夢》這才那麼禁得起琢磨。咱們閱讀的時候也不要忽略了這些關鍵性字眼,要不然就會產生誤會,費了好大的勁,猜了半天,雲山霧罩,繞來繞去,越繞越遠,越弄越糊塗,其實曹雪芹早就說清楚了。

和棺材板子有關的還有一個細節也很值得我們注意,因為這裡也存在著一個悖論,也就是要麼這樣,要麼是恰恰相反的結論。如果這個成立,那麼另一個必然被否定,二者必居其一。這就是賈政的態度。

秦可卿要是真有什麼特殊身份而且是從嬰兒時期就藏匿在寧國府的話,賈府老一代至少賈政這一輩的主子應當心中有數,那麼他們肯定不會反對給秦可卿實行厚葬。但是賈政卻不贊成賈珍用這麼好的棺木,說:「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殮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賈政此言重點是在「常人」二字,後面「也就是了(也就可以了,行了)」這幾個字是為了突出「常人」足夠了。顯然,賈政不僅感到作為公公的賈珍這樣做,不合禮制,影響不好;而且他的話再明顯不過,他認為秦可卿是常人,不是什麼皇親國戚,一品夫人,更不是什麼公主、郡主這一級的人物,不宜用過於名貴的板子。因為民間有一種說法,福不能享得太過頭,否則就會樂極生悲。對死者也一樣,否則他的靈魂就不能安生,甚至會給生者和家庭帶來不幸。這和賈府規定寶玉身邊的丫頭平時要叫寶玉名字而不叫「爺」的道理一樣。六十二回寫到,寶玉生日,王夫人「不令年輕人受禮,恐折了福壽,故皆不磕頭」,也是同樣道理。賈政如果知道秦可卿有什麼特別的來頭,他就決不會反對。賈政反對,正說明秦可卿身份沒有任何特殊性,她不過是個常人而已。

有讀者認為,焦大醉罵「扒灰」之後按理說受到嚴重傷害的賈珍的妻子尤氏應該怒不可遏,怎麼尤氏還無所謂呢?會不會是因為尤氏知道秦可卿來歷非凡,所以對賈珍和秦可卿這種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不但聽之任之,而且對表面上看起來出身平常而實際上地位高於賈府的秦可卿還格外青睞?

不會。因為這裡也存在著一個悖論。

如果尤氏事先就知道秦可卿有特殊血統,神秘身份,她與賈珍之間有這麼嚴重的問題,甚至是所謂賈珍的秘密妻子,所有這些尤氏不但都容忍了,還處處誇這位兒媳婦,這說明多年來尤氏寧願犧牲自己的幸福,也要巴結這位名義上的兒媳的家長,什麼親王之女的特大人物。這對一個女人來說真是太不容易了。果真這樣的話,那麼在秦可卿死了之後尤氏怎麼會托病不出呢?她應該積極參與大辦喪事,竭力協助賈珍把事情真相掩蓋過去才是呀!既然尤氏在秦可卿死後家裡忙得不可開交時托病不出,就說明她在秦可卿死前不久才得知賈珍與她關係不正常,也證明秦可卿沒有什麼特別的來頭。

第七回焦大醉罵的時間是在秦可卿生病的事情發生很久之前。文中有交代,當時每月十五的月例銀子還沒有發放,後面在秦可卿病了以後,尤氏說,是十五以後秦可卿才突然病了的。但這個十五不是秦可卿病的八月十五之後的那個月,而是頭一年。因為第八回幾次寫到天氣很冷,雪雁奉紫鵑之命給黛玉送手爐取暖,晴雯說手都凍僵了,等等。所以焦大醉罵離秦可卿發病有八九個月之久。而當時尤氏、秦可卿聽了焦大醉罵,居然都沒有反應。這不是因為什麼秦可卿知道自己出身高貴,有恃無恐,這不符合她的性格。合理的解釋是,「扒灰」雖然是指公公與兒媳婦私通,但是如果做公公的對兒媳婦不大正經,言語舉止輕佻,也會被罵作「扒灰」。所以焦大醉罵「扒灰」時,不是確指,而是泛指。當時不但尤氏聽見了,一起將王熙鳳送到大廳的秦可卿也應當聽見的。但是素來心思很重的秦可卿並沒有影響情緒,可見那時秦可卿與賈珍之間確實還沒有什麼大事。而尤氏壓根就沒有往壞處想。如果已經有這些問題了,尤氏態度早就變了。秦可卿沒有在意焦大之罵,因為她並不認為是在罵自己,只以為焦大是酒後亂說,否則心思很重的秦可卿早就病倒了。

與此相關的另一個悖論是,如果秦可卿真有什麼特別的來頭,而且她是賈珍實際上的妻子,在明知焦大罵賈珍也就是罵自己的情況下都無動於衷,一點也不害怕,有恃無恐,那麼後來秦可卿就用不著自殺了。再說,秦可卿真要是什麼親王、廢太子之女,而且是賈珍真正的妻子,焦大敢這麼罵她?秦可卿能夠容忍一個奴才這麼罵她麼?

在這裡我們要特別注意畸笏叟的那個權威性干預,注意原來回目中「淫喪」這兩個關鍵性字眼。秦可卿自殺是因為與賈珍關係的暴露,這裡沒有任何政治性原因。我們要以文本為準,這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規範。

所以,要麼是秦可卿根本就沒有什麼特殊出身,尤氏是真心喜歡這個兒媳,而且當時秦可卿和賈珍之間確實沒有發生什麼事;要麼是尤氏早就知道他們有事,只不過因為秦可卿出身太高貴,惹不起,不但自己一直心甘情願地容忍,秦可卿死後尤氏還千方百計幫著賈珍掩蓋真相,而且讓兒子賈蓉也容忍——這簡直太難為賈蓉了,眼看著自己的妻子成了父親的實際上的老婆,好幾年那麼忍受著,作為讀者真是不可思議。所以這也二者必居其一。結論只能是:秦可卿沒有什麼特殊身份,當時她和賈珍之間也沒有發生什麼大事,焦大醉罵是泛指,所以尤氏和秦可卿都沒有在意。

有讀者問,秦可卿出殯時怎麼有那麼多高官顯爵來路祭,是否可以證明秦可卿有特殊背景呢?

不能。因為這裡同樣存在一個悖論。

如果秦可卿真有什麼特別的出身,是廢太子老親王之女,而老親王是反對當今皇上的陰謀集團的首領,那麼這應該是一個天大的秘密,只可能有極個別人知道,而決不會這侯伯那將軍什麼的大家都知道。如果大家都知道秦可卿是反帝集團某王爺的女兒之類的人物,才來路祭,這就表明他們都是反對當今皇帝的那個陰謀集團的骨幹。那麼這個集團就是一個成員眾多、勢力巨大而且活動相當公開的試圖奪取皇位的政治集團。他們公然大張旗鼓如此露骨地路祭,難道不怕暴露自己而被皇帝嚴厲懲罰麼?這不符合清代康熙、雍正、乾隆皇帝極其嚴厲而殘酷地處置一切反對派的生活邏輯。再說,如果曹雪芹這麼寫反帝集團的公開活動,那麼前八十回應該圍繞這場鬥爭有許多筆墨,為什麼後面看不見了呢?所以也不符合小說的情節邏輯。

其實之所以有那麼多王公貴族來祭奠,那是因為有些人與賈府世交。在介紹北靜王水溶親自到場時小說寫得很清楚,因為秦可卿是「寧國公塚孫婦(嫡長孫即承重孫媳婦)」去世,和一般女眷去世不一樣。再加上賈珍不惜代價為秦可卿大辦喪事,所禮請的人家肯定特別多,來的自然也就規格不一樣了。真要是哪位王爺寄養在這裡的女兒死了,恐怕規格還得高呢。

與此相關的一個悖論是,如果秦可卿是「藏匿」在賈府的,肯定會一切都做得十分秘密,以免引起朝廷注意,招來殺身之禍,怎麼會如此招搖過市?

另一個重要的悖論是,如果秦可卿真有個特大人物爸爸,儘管是廢太子,畢竟是老親王,而且哥哥也是親王,公公賈珍敢對她染指麼?那可是特大醜聞!而且還會影響皇室的聲譽,朝廷決不會罷休。如果真的是父母通過張友士傳達「黑話」命令她自殺,那麼秦可卿突然死了,作為反帝集團首領的女方家長在喪事上總要做做樣子,派個把人來祭奠,怎麼女方家裡會沒有任何反應?合理的解釋只能是,秦可卿沒有任何特殊背景,族中沒有什麼有勢力的人,賈珍很容易把此事擺平。

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如果秦可卿真是反對皇帝的廢太子的女兒,並成為賈珍事實上的妻子,尤氏只是名義上的夫人,不要說缺乏任何文本依據,賈府敢冒這個險收養十幾年麼?如果賈府真的不但收養而且將廢太子之女變成賈珍事實上的妻子,那麼賈府從賈母開始的許多主子都是那個集團的成員,一些重要僕人肯定也都知道這些底細。據說有讀者有這種看法。但是我們從小說文本中看不出來。

有讀者問:張友士對賈蓉說的是不是黑話?我們姑且不談那話究竟黑不黑,如果張友士對賈蓉說的是黑話,那麼賈蓉肯定聽得懂,賈珍父子肯定和秦可卿是一黨。但是從小說中看不出賈珍、賈蓉有任何反對當朝皇帝甚至絲毫不敬的行為。相反,對於過年從光祿寺領回來的皇上的賞銀,賈珍父子都是感激涕零的。

有讀者問:張友士大夫給秦可卿開的藥方是不是傳達了秦可卿真正父母讓她自殺的命令?第一味和第二味藥名是不是代表父母?

不是。

第十回這個藥方寫得明明白白,我們從學術研究的角度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第二味的藥名第一個字是黑白的「白」,第二個字是算術的「術」。現在用的是簡化字,所以算術的「術」和這第二味中藥的第二個字,木頭的「木」字右上角加一點就一模一樣了。其實從前用繁體字的時候這兩個字是不一樣的。算術的「術」字可不是這麼寫,它夾在行走的「行」字中間,和中藥的這個字有明顯的區別。但是在作為中藥時,不叫「baishu」,而念作「baizhu(音『竹』)」。它本來不但不夾在「行」字中間,而且在寫法上和現在的「術」有重要區別。現在右邊是一捺,從前念「竹」的這個「術」右邊不是一捺,而是一豎下來向右邊橫過一點再往上挑上去一點,有興趣的讀者不妨查查《辭海》、《辭源》、《漢語大字典》之類的書看看。因此張友士在給秦可卿開的藥方中,只有「白zhu」而沒有「術」這個音。即使這個字真的念錯了,沒念成zhu,那麼這個「術」也不會由於曹雪芹從小在江南長大而念成現在的「宿」。因為在南京、揚州、蘇州、無錫、杭州一帶,「宿」不念su,而是suo,和算術的「術」的發音有明顯區別。最重要的是,以「宿」這個字來表示天上的星星或星座時不念「宿」(su),而念xiu(秀),二十八星xiu。《紅樓夢》三十六回寫到,賈寶玉被他父親賈政毒打之後,雖然「一日好似一日」,賈母雖然高興,不過總是有些放心不下。於是便將跟隨賈政的親隨小廝頭兒叫來,吩咐說,以後如果賈政再讓你們叫寶玉,你們就說「我說了,一則打重了,得著實將養幾個月才走得;二則他的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見外人,過了八月才許出二門」。最容易見到的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研究所校注本對「星宿」不僅做了註釋,而且還特別對「宿」注音(xiu,秀),是很認真的。所以「白朮(baizhu)」絕對不可能變成「白宿(baisuo),再變成「白宿(baixiu)」。由此可見,「人參」、「白朮」兩味藥也決不可能代表星宿,更不可能代表父母。說張友士傳達了秦可卿父母讓女兒自殺的命令,缺乏文本依據。

至於說張友士傳達了這個命令後秦可卿不久就自盡了,也不符合實際。十一回鳳姐來看秦可卿時說,「如今才九月半」,這已經是張友士給秦可卿看病之後了,所以張大夫給她看病是她病了不到一個月的事,九月中旬。秦可卿是什麼時候死的呢?十二回寫到,這年冬底,林如海病重,來信讓黛玉回去。然後賈府趕緊作準備,「作速擇了日期」(因為要黃道吉日適宜出門的日子才行),由賈璉護送黛玉回揚州去了。十三回開頭交代說,秦可卿是在「賈璉送黛玉往揚州去後」托夢給鳳姐的,所以秦可卿死於冬末春初,是在張友士看病過了兩個多月之後。再說,既然情況嚴重到了要讓自己女兒自殺的程度,那麼朝廷中一定發生了極其嚴重的事件,此事一定會立即在社會上產生巨大反響,在賈府必定有其他重大影響。小說中不可能不反映,抄家甚至比抄家更嚴重的事早就會發生了,而不會只發生秦可卿自殺這樣一件孤立的事情。所以從情節邏輯上也說不通。

所謂張友士傳達「黑話」命令秦可卿自殺還有一些令人難以理解的地方:既然秦可卿已經知道父母要讓自己自殺,她怎麼拖了兩個多月才執行?秦可卿是在張友士來前二十日左右突然病倒的,按照政治陰謀與廢太子之女說,那麼秦可卿的父兄家一定發生了非常非常嚴重的事情,秦可卿得的是政治病,賈珍、尤氏等都是一黨,對此應該一清二楚,也都會從政治角度著急和尋求解決辦法,而不會找些治普通病的醫生來。

至於說瑞珠自殺是因為知道秦可卿出身的秘密,就更不可能了。因為既然連焦大都知道秦可卿是從小「藏匿」在寧國府的廢太子之女,那麼賈府上下無人不曉這個秘密了,瑞珠為此自殺就沒有必要了。反過來說,她和寶珠這樣的丫鬟如果是因為知道秦可卿是奉了廢太子之父命由於政治原因自殺的,那就證明賈府有許多僕人都知道秦可卿的所謂神秘出身,她自殺就不可能繼續保守這個秘密。所以瑞珠自殺顯然與秦可卿出身無關,而是與得知了賈珍、秦可卿之間的隱私,生怕賈珍容不得她,被迫自盡。

有讀者問:水溶的名字與乾隆的皇子永瑢有沒有什麼關係,是不是「把永去掉一點」,把瑢字「去掉玉字旁當中的一豎,變成三點水」,就成了「水溶」了?

這個說法不能成立。

「永」字去掉一點不是「水」字,因為最上面還有自左而右的半橫呢。我查了迄今為止收字最多最權威的《漢語大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湖北辭書出版社1993),也沒有這個字。不知道究竟有沒有這個字,也不知道這是個什麼字。不過可以肯定,反正它不是「水」字。那麼「永字去掉一點」的這個「一點」如果不是一「、」,而是指代表「少」的「一點兒」,行不行呢?也不行。因為這種代表「少」的「一點兒」究竟指什麼,指多少,是很不確定的。如果一個十畫左右的字去掉一兩畫還可以算作去掉「一點兒」,但是筆畫多的,去掉多少畫才算是「一點兒」呢?漢字繁體字筆畫最多的字是哪一個,究竟有多少畫,我說不好。我隨手查了一下《漢語大字典》,有一個字由四個繁體的「龍」字組成,上面兩個,下面兩個。這個字念打折扣的「折」,意思是嘮嘮叨叨,話多。每個繁體「龍」字是16畫,四個「龍」總共64畫。如果去掉每個「龍」上的那一點,總共去掉四畫,不到百分之十,也可以算是只去掉「一點兒」。可那是個什麼字呢?不知道,沒有這個字。「瑢」字的道理也一樣。斜玉旁是由兩橫一提中間加一豎組成的,去掉那一豎,剩下的是兩橫一提,也不會變成三點水,加上右邊的「容」不知該念什麼,也不知道有沒有這個字。漢字中沒有這種兩橫一提的偏旁,應該沒有這個字。所以它不可能成為水溶的「溶」。這種任意改字的做法在學術研究中不可取。如果這個字去「一點兒」,那個字「去一點」,而且還「去」得不像,不知道「去」成了個什麼字,大家都不認識了,字典上也查不著,不利於閱讀,研究就更談不上了。而且這樣「去」來「去」去,那麼除了「一」字和「乙」字這幾個只有一畫的字沒法再「去」外——「去一點」就沒有了——那麼所有的漢字都可以在一個不確定的「去掉一點」的情況下,任意改造成自己需要的字,然後弄出各種各樣的想像和猜測來,這樣做不符合學術規範。

有讀者問,永瑢的父親、康熙的皇子允禧的「天香庭院」有「天香」二字,是不是秦可卿自縊的天香樓的原型?能不能作為秦可卿是某親王之女的旁證?

二者之間沒有聯繫。因為古代常常用「國色天香」來形容又美又香的花卉或美女,後來引申為某些其他美好的事物。「國色天香」是個並列結構,有時候也說「天香國色」。也可以拆開單用,因為最早「國色」和「天香」就是分開用的。如唐代白居易詩《山石榴花十二韻》說:「此時逢國色,何處覓天香。」元代貫雲石在《斗鵪鶉佳偶》中形容美女說:「國色天香,冰肌玉骨。」明代馮夢龍《警世通言》中有個名篇《杜十娘怒沉百寶箱》,裡面寫到,旁邊那條船上的孫富看見杜十娘「果(然)是國色天香」。《鏡花緣》三十四回形容一個女人:「雖非國色天香,卻是裊裊婷婷。」以「天香」來形容美好的環境也很多。杭州離西湖很近的街上有一家著名的老字號餐館就叫「天香樓」,但是和秦可卿絕對沒有任何關係,否則誰敢在有人上過吊的樓裡吃飯!

說到天香樓,我想順便探討一下,秦可卿為什麼不在自己屋裡而在天香樓懸樑自盡?

由於沒有文本依據,這個問題我現在只能作一些推測了。自縊者都是將自己所踩的凳子之類的東西踢翻,使自己懸空而氣絕,所以凳子倒地會發出聲響。如果旁邊有人,就會被驚動。由於秦可卿屋裡或者外屋有丫鬟伺候,就睡在旁邊,凳子倒地的聲音很容易驚醒她們而被她們立即發現,從而得到及時解救,於是她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去自盡。我們要注意,在修改前的本子裡,回目就叫「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淫喪」二字表明,秦可卿本人在和賈珍的關係上負有相當的責任,這樣,「天香樓」就不是一個乾淨的地方,而是一個罪惡的所在。而現在我們看到的經過曹雪芹奉畸笏叟之命修改過的脂本,並沒有明確說秦可卿是在天香樓自縊的,只是說,「另設一壇於天香樓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業醮」。很明顯在暗示讀者,她是在那裡自縊的。秦可卿自縊的地點曹雪芹並沒有改動。地點雖然相同,涵義卻有所不同了。修改後的秦可卿在天香樓自縊身亡,除了決心一死以保全家族名譽外,是否也有以死來證明自己清白的意思?從曹雪芹對她的道德評價的改變來看,模糊天香樓的作用有利於使秦可卿形象正面化。此外,從審美角度考察,有助於讀者去拼接那些經過刪改後留下的蛛絲馬跡,拓寬審美空間。

上面我們講到了好幾個悖論,都證明秦可卿根本不存在什麼特殊的背景。不過這些還不是最大的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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