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閒話:「無過錯二奶」尤二姐
報刊上看見一個新詞,叫做「無過錯二奶」。有律師提出,應當考慮保護「無過錯二奶」的財產權。據說在今年三月全國「兩會」上,也有人大代表提出提案,建議對生活有實際困難的「無過錯二奶」,適當保障其財產權。
老實說,一看到「無過錯二奶」這個詞,我的第一反應就是,立刻想到《紅樓夢》裡的那位尤二姐。我不懂什麼叫「無過錯二奶」,也不知道律師是否給這個詞有什麼專門的具體界定。我只是覺得,尤二姐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無過錯二奶」。
《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到第六十九回,等於一部尤二姐傳。看她一生遭遇,讓人同情。尤其是做了賈璉的二奶之後,等於睜著眼睛跳進了一個火坑。她的慘死,其實是天下所有「無過錯二奶」的共同悲劇。
尤二姐生活的時代,男子三妻四妾是被社會允許的。榮國府大老爺賈赦,被賈母說成「官兒也不好生做,成天和小老婆喝酒」;二老爺賈政成天一本正經,身邊也有周姨娘趙姨娘兩個小老婆。所以,尤二姐甘心去做賈璉的二奶,從法律角度說,自己並無過錯。她的死,是由於王熙鳳的嫉妒。
一九五四年春天,香港《大公報》連載俞平伯的《讀〈紅樓夢〉隨筆》。有一天討論第六十九回回目「弄小巧用借劍殺人,覺大限吞生金自逝」。俞先生說:「尤二姐之死,一曰『殺人』二曰『自逝』,到底她自殺還是被殺呢?緣鳳姐有必死二姐之決心,故歸獄鳳姐,稱為『殺人』,老當之至。回目跟正文彷彿《春秋》經傳的關係。這裡回目用直筆,正文兼用曲筆。回目用直筆者,斷鳳姐之毒辣;正文用曲筆者,狀鳳姐之虛偽。言非一端,各有所當,實為互明,並無兩歧。甚言鳳姐之惡,已情見乎詞。」這是事實。
一個自己並無過錯而最終被人逼死的二奶,當初卻完全沒有預料到自己會有如此悲慘的結局。從這個角度說,尤二姐一生的苦難經歷,很值得後人總結。
她妹妹尤三姐,曾經幾次三番批評她說「姐姐糊塗」,實在是不可多得的一種提醒。可惜尤二姐聽不進去,自己心甘情願去做人家的二奶。這種心甘情願,在《紅樓夢》書中表現為兩個「十分」。當初賈璉對她有「垂涎之意」,她自己是「十分有意」。
書中寫道:賈璉「況知與賈珍賈蓉素日有聚麀之誚,因而乘機百般撩撥,眉目傳情。那三姐兒卻只是淡淡的,只有二姐兒也十分有意。」於是賈璉才有機可乘,「不時至寧府中來勾搭二姐兒」。把花花公子的貪色之舉,誤以為對自己情有所鍾,這不是「姐姐糊塗」嗎?
後來賈璉在外面買房子將她金屋藏嬌,她自己更是「十分得意」。書中寫道:「二姐兒身上頭上,煥然一新,不似在家模樣,十分得意」。人家不過是「花了幾個臭錢」,自己就以為從此終身有靠,這不是「姐姐糊塗」嗎?從「十分有意」到「十分得意」,就此種下豪門作妾的苦果。當此之時,她哪裡聽得進「姐姐糊塗」的諍言呢?
換言之,羨慕權勢,貪圖享受,是人生一切悲劇的主因。「姐姐糊塗」者,正在於為一時榮華富貴所迷惑,而看不清楚這種「得意」之後,自己必須付出的沉痛代價。
無過錯而淪為二奶,大多由於上當受騙。尤二姐最大的糊塗,不是別人說的「水性人兒」,而是自己過於輕信。她太容易受騙了。本來她有許多可以識破別人謊言的機會,都被她輕輕放過去了。
賈璉欲令智昏,「將現今身上有服,並停妻再娶,嚴父妒妻,種種不妥之處,皆置之度外」;鳳姐指使和尤二姐早有婚約的張華告狀,說賈璉尤二姐之結合是「國孝一層罪,家孝一層罪,背著父母私娶一層罪,停妻再娶一層罪」。這些罪名,作為一個弱女子,尤二姐也許都考慮不到,何況也沒那麼嚴重。但是,既然有賈蓉出面說合,賈珍出資聘嫁,嫁給賈璉做二房,也算明媒正娶,為什麼一開始就要偷偷摸摸「在外面住著」?這是尤二姐二奶婚姻的第一個大疑點。連她妹妹都知道,「偷來的鑼鼓打不得」,她自己卻糊里糊塗。
當初她如果堅持搞清楚這個疑點,讓榮國府、寧國府兩府上下從一開始就知道甚至承認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堅持嫁入賈府,後來的結局雖然不會從根本上有多大改變,但是,至少可以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在賈府的真實地位,至少可以從一開始就知道賈璉種種許諾根本靠不住,至少可以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追求的「幸福生活」等於一場噩夢。這種輕信,實在可恨。
然而與其說輕信之可恨,毋寧說自己被榮華富貴遮住了眼睛。這才是尤二姐式二奶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