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戌本的版本及其《凡例》的作者問題

甲戌本的版本及其《凡例》的作者問題

甲戌本的版本及其《凡例》的作者問題

紅學研究

    脂本中,唯獨甲戌本卷首有一篇《凡例》,共五條,計七百一十字。對於誰是《凡例》的作者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現在的狀況是公婆各有其理,仍是一樁有待探考的紅學公案。對於我們這些所謂作者的「上帝」之紅迷們,則迷糊著任你誰有理都行。紅迷紅迷,此之謂也(一笑)。

    對於這個作者是誰的猜測,計有如下數種:

    1、脂齋硯(胡適、俞平伯之說);

    2、系曹雪芹、脂硯齋以前的人所寫(潘重規之說);

    3、書商(諸多紅學考證專家);

    4、棠村序文(吳世昌之說)。

    我是一個紅迷,一個喜歡做夢的紅迷。迷迷糊糊中有時也會有片刻間的清醒。那清醒時的腦子想:《凡例》者,作者之說明也,此說明是為了讀者讀懂《紅樓夢》一書而寫,故曹雪芹先生應該是其理所當然的作者。至於此《凡例》之作的時間,當是他在寫完第四稿之後,即第五稿寫作之前。如何如此說,仔細剖析《凡例》內容即可得,且聽我仔細道來。

    《凡例》第一要說明的,即是介紹《紅樓夢》各種不同書名的來歷,這個《凡例》的主旨。在這個說明中,只有四個書名被提及,它們是:

    1、《紅樓夢》,

    2、《風月寶鑒》,

    3、《石頭記》,

    4、《金陵十二釵》。

    第二,指出書中寫帝王所在京都時使用的特殊稱謂;第三,說明《紅樓夢》描寫的重點是「著意於閨中」;第四,聲明《紅樓夢》不干涉朝廷;第五,解釋第一回回目的含義,引用作者的話闡明作書緣起等;第六,寫了一首七律。

    引人注意的是,此《凡例》後來被刪去了一至四條和第六條律詩,剩下的第五條便成為庚辰、夢稿、戚序等本第一回的回前「引子」。完全可以這樣假定,甲戌

本的《凡例》的修改都是曹雪芹所為。這個假定可以得到下列證據的支持:

    其一,脂批本中的《凡例》,實際上有「繁」「簡」兩種形式,例如甲戌本為繁,而庚辰及其它本為簡。「繁」者有1-6條,而「簡」者則只有第五條。不可忽視的是,曹雪芹在這個由「繁」至「簡」的過程中(甲戌之前乾隆十九 (1754)年以前至丙子乾隆二十一 (1756)年),是健在人世的,對於全書「首頁」《凡例》的變更,應該是深知的。這個如此重大的改變,在精益求精的曹雪芹那裡,必然是他自己而為而非他人代筆。

    其二,《凡例》的第五條,成了除甲戌本外其它諸本的開場白,用以說明作者的「自傳性小說」之創作動機。甲戌本和庚辰本均經過脂研齋批閱過,他應該知道這個開篇間的顯著之不同。他對此毫無異議,提示此種不同是由曹雪芹之手而改變的。

    其三,《凡例》說:「《紅樓夢》旨意。是書題名極多。」並且說這些書名均是該書「旨意」的「點睛」。這裡一共只有四個書名,也就是說這四個書名共點了書中四

個「文眼」。原而在正文中,除《凡例》所提示的四個書名外,還有第五個書名《情僧錄》。也就是說,《甲戌本》正文比《凡例》又多出了一個的新的「旨意」,即《情僧錄》。這五個書名,恰巧與「增刪五次」的寫作過程相合。書中說《紅樓夢》一書「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據此推論《凡例》的寫作時間,當是第四稿完成之後,第五次增刪之前。《甲戌本》則體現了這個寫作階段。正文這五個書名,有四個見於《凡例》,使《凡例》中的第一條變為贅筆,故曹雪芹後來將其刪除。曹雪芹接著在正文中又寫下了著名的「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一詩,此詩與《凡例》第六條之《七律》的含意一模一樣,且簡練而震人心魄,深具挑戰意味,變《七律》也為贅詩,故隨之被刪去。這個練意練字練文的修改過程,恐怕只有曹雪芹才可擔當此任。

    其四,《凡例》中的第二、三、四條在甲戌本中均可找到近似或類似的表述,這可能是曹雪芹在這個第五稿中新加,使這第四稿《凡例》中的三條亦成贅文,故也沒有存在之必要,故在後來的版本中被刪去。

    其五,《凡例》中的第五條在庚辰本中可找到近似的表述,只不過是文字更為簡要、精練和流暢。提示庚辰本中的此段文字是根據《凡例》的第五條而改寫的。

    為了醒目,茲將《凡例》與篇首的「楔子」的內容作一列比和小析:

    《凡例》1、【《紅樓夢》旨意。是書題名極多,《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風月寶鑒》,是戒妄動風月之情。又曰《石頭記》,是自譬石頭所記之事也。此三名則書中曾已點睛矣。如寶玉做夢,夢中有曲名曰《紅樓夢》十二支,此則《紅樓夢》之點睛。又如賈瑞病,跛道人持一鏡來,上面即鏨風月寶鑒四字,此則《風月寶鑒》之點睛。又如道人親見石上大書一篇故事,則系石頭所記之往來,此則《石頭記》之點睛處。然此書又名曰《金陵十二釵》,審其名則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細搜檢去,上中下女子豈止十二人哉?若雲其中自有十二個,則又未嘗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紅樓夢》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釵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第一回》:「從此空空道人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東魯孔梅溪則題

曰《風月寶鑒》。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

    Helix 析:《凡例》指出書名代表著書中的「旨意」,如《紅樓夢》論的是紅塵夢;《風月寶鑒》是戒妄動風月之情;《石頭記》是自譬石頭所記之故事等。與此對應,第一回中也暗示了書名的「旨意」,指出《石頭記》所記之事的「功能」是使人「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故「改《石頭記》為《情僧錄》」。

前者顯而後者隱,前者「人為」生硬,後者自然而「嵌入」於故事之中。

    《凡例》2、【書中凡寫長安,在文人筆墨之間則從古之稱,凡愚夫婦兒女子家常口角則曰中京,是不欲著跡於方向也。蓋天子之邦,亦當以中為尊,特避其東南西北四字樣也。】

    《第一回》:「詩後便是此石墜落之鄉,投胎之處,親自經歷的一段陳跡故事。其中家庭閨閣瑣事,以及閒情詩詞倒還全備,或可適趣解悶,然朝代年紀,地輿邦國,卻反失落無考。」

    Helix 析:《凡例》2意欲避免涉及「政治」,顯得故意做作,有欲蓋彌彰之嫌。第一回中的「然朝代年紀,地輿邦國,卻反失落無考」的故事性描述,不但自然,

而且也更遠離「政治」嫌疑。

    《凡例》3、【此書只是著意於閨中,故敘閨中之事切,略涉於外事者則簡,不得謂其不均也。】

    《第一回》:「竟不如我半世親睹親聞的這幾個女子,雖不敢說強似前代書中所有之人,但事跡原委,亦可以消愁破悶,也有幾首歪詩熟話,可以噴飯供酒。至若離合悲歡,興衰際遇,則又追蹤躡跡,不敢稍加穿鑿,徒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傳者。」「其中家庭閨閣瑣事,以及閒情詩詞倒還全備,或可適趣解悶。」「其中只不過幾個異樣女子,或情或癡,或小才微善,亦無班姑,蔡女之德能。」「雖其中大旨談情,亦不過實錄其事,又非假擬妄稱,一味淫邀艷約、私訂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時世,方從頭至尾抄錄回來,問世傳奇。」

    Helix 析:《凡例》3的意義是雙重的,一是指出書中的「旨意」是「著意於閨中」,二是進一步在《凡例》2的基礎上與「政治」劃清界線。《第一回》中的相關敘述,

不但達到上述二重功能,而且還進一步指出《紅樓夢》並非「黃書」,而是「大旨談情」、「毫不干涉時世」之作,點明其社會與人文價值。

    《凡例》4、【此書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筆帶出,蓋實不敢以寫兒女之筆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謂其不備。】

    《第一回》:「但我想,歷來野史,皆蹈一轍,莫如我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別緻,不過只取其事體情理罷了,又何必拘拘於朝代年紀哉!」「空空道人聽如此說,思忖半晌,將《石頭記》再檢閱一遍,因見上面雖有些指奸責佞貶惡誅邪之語,亦非傷時罵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倫常所關之處,皆是稱功頌德,眷眷無窮,實非別書之可比。」

    Helix 析:《凡例》4明說「此書不敢干涉朝廷」,故「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筆帶出」。《第一回》借空空道人之半晌「思忖」,指明該書「亦非傷時罵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倫常所關之處,皆是稱功頌德,眷眷無窮,實非別書之可比。」更與「不良社會效應和影響」撇清關係,並且指出該書是具有「良好社會作用」的,所以值得「問世傳奇」。

    《凡例》5、【此書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夢幻識通靈。但書中所記何事,又因何而撰是書哉?自云: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推了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何堂堂之鬚眉,誠不若彼一干裙釵?實愧則有餘、悔則無益之大無可奈何之日也。當此時則自欲將已往所賴上賴天恩、下承祖德,錦衣紈褲之時、飫甘饜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負師兄規訓之德,已至今日一事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記,以告普天下人。雖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不肖,則一併使其泯滅也。雖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繩床,其風晨月夕,階柳庭花,亦未有傷於我之襟懷筆墨者。何為不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以悅人之耳目哉?故曰風塵懷閨秀。乃是第一回題綱正義也。開卷即雲風塵懷閨秀,則知作者本意原為記述當日閨友閨情,並非怨世罵時之書矣。雖一時有涉於世態,然亦不得不敘者,但非其本旨耳,閱者切記之。】

    《第一回》(庚辰本):「此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云云。但書中所記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何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哉?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之大無可如何之日也!當此,則自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褲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雖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繩床,其晨夕風露,階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懷筆墨者。雖我未學,下筆無文,又何妨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亦可使閨閣昭傳,復可悅世之目,破人愁悶,不亦宜乎?故曰賈雨村云云。此回中凡用夢用幻等字,是提醒閱者眼目,亦是此書立意本旨。」

    Helix 析:《凡例》第五條是後來諸版本「導言」之前身,與庚辰等版本中的文字比較起來,其文字顯得較為「草稿」和「原始」,提示二者間存在前後相關關係。

    《凡例》6、【詩曰:浮生著甚苦奔忙,盛席華筵終散場。】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夢盡荒唐。】

【謾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癡抱恨長。】

【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第一回》:「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並題一絕云: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

    Helix 析:《凡例》6的七律與《第一回》中的五言間顯然有因襲關係,二者對比起來,前者的力度、醒目度、「戲劇驚人性」和「挑戰性」均較弱。此外,《第一

回》中這段文字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說明和提示:曹雪芹是該書的作者!

    綜上所述﹐一個極為可能的事實是﹕《凡例》是曹雪芹在完成第四稿後撰寫的。甲戌本則是他第五次增刪後的第一個稿子﹐即第一個定稿。定稿後﹐曹雪芹才將他的大作拿給脂研齋看﹐所以此本才有脂研齋的初評和二評。曹雪芹繼續對他的書稿進行修改﹐脂研齋抄錄後繼續對其進行評說﹐所以才有他在它本中的評語。

共2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紅樓夢相關
紅樓夢人物
紅樓夢典籍
紅樓夢大全
古詩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