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與畸笏和脂硯齋

曹雪芹與畸笏和脂硯齋

曹雪芹與畸笏和脂硯齋

曹雪芹

曹雪芹是《紅樓夢》的作者,脂硯齋和畸笏是此書的批者。然而,對曹雪芹作《紅樓夢》是有爭議的,脂硯和畸笏到底是何人,也其說不一。筆者從1994年5月2日到6月1日,摘錄各抄本「脂批」,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考察,現將考察結果分述於下。

一、《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

對這一認定引起爭論,是因為小說中有這樣一段話:「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日『金陵十二釵』。於是有人認為曹雪芹是《紅樓夢》的修改者,而不是原作者。對這番話,脂硯齋當即作了澄清,他說:「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則開捲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猾之甚。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正是作者用畫家煙雲模糊處,觀者萬不可被作者瞞蔽了去,方是巨眼。」甲戌本的「楔子」,從「列位看官,你道此書從何而來」開始,自是雪芹所撰。其他抄本,從「此開卷第一回也」開頭,所加部分,在甲戌本中是「凡例」第五條,實際上是第一回的回前總批,當為脂硯齋所作。脂硯齋揭示了作者用了模糊手法,肯定了曹雪芹對《紅樓夢》的著作權。

    《紅樓夢》的前身是《風月寶鑒》。脂硯齋說:  「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睹新懷舊」其義甚明,《風月寶鑒》是舊稿,《紅樓夢》是新作,後者增刪修改前者而成。但這個「有」字有點模稜,遂被解釋為雪芹只不過是這書的所有者。其實,是所有者,也排除不了同時又是撰寫人。

    《紅樓夢》中的詩,歷來為人所稱道,其作者當然也是曹雪芹。他為賈雨村寫了一首懷「玉人」的詩:「未卜三生願,頻添一段愁。……」脂硯齋說道:「這是第一首詩。後文香奩閨情皆不落空。余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有]傳詩之意。」明言「此書」是曹雪芹寫的,並揭明他撰寫此書的某種意圖。第二回有標題詩日:「一局輸贏料不真,香銷茶盡尚逡巡。……」脂硯齋批道:「只此一詩便妙極!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長。余自謂評書,非關評詩也。」說明雪芹善長寫這類詩,此詩為雪芹所寫,不言而喻。別人沒有這種本領,因此書中缺少的詩,也必待雪芹補作。第七十五回回前批語頁有脂硯齋的題記:「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對清。缺中秋詩,俟雪芹。」書中寶玉、賈環、賈蘭的詩均付闕如。脂硯齋倒是寫過兩首詩,一在甲戌本「凡例」之末,一在第二十一回回前批語之中。看來他是不想越俎代庖;做中秋詩,要求「不許用那些冰、玉、晶、銀、彩、光、明、素等樣堆砌字眼」,難度也很大。

    小說的第一首標題詩是:「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脂硯齋有長批:「此是第一首標題詩。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書末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常哭芹,淚亦待盡。每思覓青埂峰再問石兄,奈不遇賴頭和尚何,悵悵!今而後願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書有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原矣。甲申八月淚筆。」此批是脂硯齋的絕筆。雪芹哭成此書,並為淚盡而逝;未成之書,仍待雪芹再世,是任何人代替不了的。

    例如第二十二回末,止於惜春之詩謎。其上有脂批:「此後破失,俟再補。」其後只有暫記寶釵之詩謎,而無其他敘述文字。有批語道:「此回未補成而芹逝矣,歎歎!丁亥夏,畸笏叟。」雪芹逝後五年,連這樣的簡單的收尾文字,畸笏也不能代補。

    當然,曹雪芹對《風月寶鑒》的五次增刪也是真的。有的是主動的,有的是被動的。刪改「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就是奉畸笏之命:「『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豈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刪去『遺簪』、『更衣』諸文。是以此回只十頁,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去四五頁也。」「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正是《風月寶鑒》中的故事,是芹溪作的,故還叫他自己去刪,方是順理成章的。「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本是第十三回的回目,與「王熙鳳協理寧國府」對得極其工整,因遵畸笏旨意刪去,改作「秦可卿死封龍禁尉」。封龍禁尉的是賈蓉,所以改得有些費解了。

    既然刪去秦可卿淫喪,改作她病死,那麼,第十回「張太醫論病細窮源」,自是後增的。第九回的結尾,舒序本有「賈瑞遂立意要去調撥薛蟠來報仇」的話;蒙府本和戚序本有雙行批:「伏下文阿呆爭風一回。」第三十四回又寫薛寶釵想到薛蟠「當日為一個秦鐘,還鬧的天翻地覆」。可見第十回原來寫的薛蟠鬧事,也被刪去了;代之以「金寡婦貪利權受辱」,主要是寫金榮的姑到寧國府找秦可卿評理,從而引出秦氏患病。這重新寫過的第十回,確是出於雪芹之手。把它與前後文字加以比較,也還不差。

二、曹雪芹是賈寶玉的原型

賈寶玉是小說的主人公,是作者曹雪芹的化身,就是說《紅樓夢》有其自傳性。這是這部小說的獨特之處。要真正理解它,就必須正視這一特點;不能因為擔心縮小了它的社會意義,就迴避這個問題。

    甲戌本「凡例」的第五條,其中說道:「當此時,則自欲將已往所賴——上賴天恩,下承祖德,錦衣紈褲之時,飲甘饜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負師兄規訓之德,以致今日一事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記,以告普天下人。」曹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到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剛好四十歲。上溯十年,動手寫作《風月寶鑒》時,正是三十歲,可算半生。「編述一記」,即《石頭記》。

    當王夫人向林黛玉介紹賈寶玉時,開口便說:「我有一個孽根禍胎,是這家裡的混世魔王。」脂批:「四字是血淚盈面,不得已無奈何而下(此)四字,是作者痛哭。」說的是寶玉,為什麼作者如此動情,下筆勉強?原來被批評的就是他自己。

    王夫人還把寶玉與襲人作過比較:「你們那裡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比我的寶玉強十倍。」脂硯齋說:「忽加『我的寶玉』四字,愈令人墮淚。加「我的」二字者,是明顯襲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氣又愧,寶玉罪有萬重矣。作者有多少眼淚寫此一句,觀者又不知有多少眼淚也。」極平常的敘述,批者卻以為大有文章。小說人物之好壞,與作者何干?卻作淚筆。不是自我悔恨,焉得如此?

    小說寫寶玉,雪芹用了很多自己的事跡。「寶玉因賈政在座,自是踧踖不安,偏又在他手內,因想:說笑話,倘或不發笑,又說沒口才,連一笑話不能說,何況別的,這有不是;若說好了,又說正經的不會,只慣油嘴貧舌,更有不是;不如不說的好。」脂批:「實寫舊日往事。」這「舊日往事」,自是雪芹之事。這是在大庭廣眾中發生的。

    還有在怡紅院中發生的:寶玉為麝月篦頭,「只見晴雯忙忙走進來取錢,一見了他兩個,便冷笑道:哦,交杯盞還沒吃,到上頭了!」脂批:「雖謔語,亦少露怡紅細事。」「露」者,洩露也。當為雪芹舊事。

    「凡例」中還有「何我堂堂之鬚眉,誠不若彼一干裙釵?實愧則有餘,悔則無益」的話。這種「自愧」、「自悔」的話,屢見於以後的批語之中。如:「處處點出父母癡心,子孫不肖,此書純係自愧而成。」再如:「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脂批:「罵死寶玉,卻是自悔。」可見作者為寶玉原型。還有:「如墮落其中,則深負我從前淳淳警戒之語矣。」脂批:「看他忽轉筆作此語,則知此後皆是自悔。」「自悔」云云,即屬自傳性小說,雪芹乃寶玉原型無疑。

三、曹雪芹是曹頫\的兒子

《紅樓夢》中有一處避家諱:「一時,只聽自鳴鐘已敲了四下。」脂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樣寫法,避諱也。」雪芹避曹寅諱,寅是其祖父之故。

    《紅樓夢》第六十三回,芳官所唱《賞花時》曲有異文。己卯、庚辰、蒙府、戚序諸本是「翠鳳毛翎扎帚叉,閒為仙人掃落花」。楊藏、列藏、夢序、程高諸本第一句同,第二句作「閒踏天門掃落花」。這支曲子是湯顯祖《邯鄲記·度世》中的唱詞,乃何仙姑在蓬萊仙境掃花見呂洞賓時所唱。「閒踏天門掃落花」是湯著,「閒為仙人掃落花」是曹寅詩注中的話。曹寅在其《些山有詩謝夢奉和二首時亮生已南旋》詩後自註:「予留別有『願為筇竹杖』之句,些山集青蓮句有『閒為仙人掃落花』,故及之。」李白《寄王屋山人孟大融》詩本作:「閒與仙人掃落花」。可見楊藏諸本據《邯鄲記》校改;雪芹用曹寅引語,是其孫輩。

    但是,曹雪芹並不是曹顒之遺腹子曹天祐。曹雪芹名霑,字夢阮,號雪芹、芹溪、芹圃,不聞有「天祐」之名。曹天祐曾任州同,亦不聞雪芹有此職務。否則,也許就不會有「一事無成,半生潦倒」之歎。曹天祐是曹顒的遺腹子,而曹雪芹是父母雙全的,不然,豈得言「背父母教育之恩」?再如,小說寫寶玉:「今日賈政在這裡,便惟有唯唯而已。」脂批:「寫寶玉如此,非世家曾經嚴父之訓者,斷寫不出此一句。」亦言雪芹有父。曹雪芹有弟名棠村,曹天祐本人就是遺腹子了,弟從何來?

    曹雪芹應該是曹左兆右頁的兒子。將曹頫\過繼給曹寅,並繼任江寧織造,是康熙的特恩遴選,其時是康熙五十四年。《紅樓夢》寫賈寶玉被害大病,隱寓家禍,寶玉十三。此事當影射雍正五年曹頻被抄家。上溯十三年,恰是康熙五十四年。可以斷定曹雪芹生於是年,名霑,正是曹頫\天恩之義。小說中的賈政初為主事,後升員外郎,是寶玉之父。曹頫\也是由主事升為員外郎的,是曹霑之父,因為寶玉是曹霑的化身,賈政是曹霑的化身。

四、脂硯齋也是賈寶玉的原型

曹雪芹在塑造賈寶玉這一形象時,又取材於脂硯齋,這從脂硯的自白中可以發現。「忽見賈珍走來,向他笑道:你還不出去,老爺就來了。寶玉聽了,帶著奶娘、小廝們一溜煙就出園來。方轉過彎,頂頭賈政引眾客來了,躲之不及,只得一邊站了。」脂批:「不肖子弟來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覺怒焉,蓋謂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寫其照,何獨余哉!信筆書之,供諸大眾同一發笑。」此批最重要。明言書中之寶玉故事不僅取材於脂硯齋,而且是作者自寫其照,一筆雙關。

    書中賈寶玉的相貌,居然是脂硯齋的形容。「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曉之花。」脂批:「少年色嫩不堅牢,以及非夭即貧之語,余猶在心,今閱至此,放聲一哭。」他的窮愁潦倒的遭遇,應了《金瓶梅》中的話,所以傷痛。至於曹雪芹的丰采,靖藏本有批語。「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別。」脂批:「作者自己形容。」

    茗煙引導寶玉看《西廂記》等書,也是脂硯齋的故事。「茗煙見他這樣,因想與他開心,左思右想,皆是寶玉頑煩了的,不能開心;惟有這件,寶玉不曾看見過。」脂批:「書房伴讀,纍纍如是,余至今痛恨。」恐怕還有曹雪芹。所謂「書房伴讀」,應是書僮相伴脂硯、雪芹共讀詩書。

    曹雪芹有弟,是否有兄不得而知。脂硯有言:「蓋作者實因鶺鴒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閨閣庭幃之傳。」「鶺鴒」喻兄弟。可是書中寫賈政「忽又想起賈珠來」,脂硯齋卻「批至此,幾乎失聲哭出」。可見賈珠亦非虛擬,當是脂硯已故之兄。否則就是為了後面的話而動情:「又看看王夫人,只有這一個親生的兒子,素愛如珍。」無論如何,脂硯都相當予寶玉,是寶玉的原型。

    畸笏批《葬花吟》時曾直截了當地指出:「不言煉句煉字詞藻工拙,只想景想情想事想理,反覆追求,悲傷感慨,乃玉兄一生天性。真顰兒之知己,則實無再有者。昨阻余批《葬花吟》之客,嫡是玉兄之化身無疑。余幾作點金成鐵之人,笨甚笨甚!」這是甲戌本的批語。庚辰本「追」作「推」,「嫡是玉兄」作「嫡是寶玉」,「笨甚」作「幸甚」。此批將作者和寶玉混為一談,並稱「玉兄」。所謂「客」,當是脂硯齋,說他是寶玉的化身,當然寶玉也就是他的化身。

    在他的另一條批語中,「客」就是脂硯齋得到了證實。「有客題《紅樓夢》一律,失其姓氏,惟見其詩意駭警,故錄於斯:『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茜紗公子情無限,脂硯先生恨幾多。是幻是真空歷遍,閒風閒月枉吟哦。情機轉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凡是書題者,不可不以此為絕調。詩句警拔,且深知擬書底裡,惜乎失名矣。」批語所稱之「客」,「深知擬書底裡」,顯然為脂硯齋,且詩中已明言「脂硯先生」,只不過諱言其姓氏而已,脂硯先生與茜紗公子並提,  「情無限」與「恨幾多」為互文,正前批所謂此客的是寶玉之化身。

五、脂硯齋與曹雪芹是兄弟行

脂硯齋與曹雪芹有共同的生活經歷,親如一家,情同手足,關係至密,難解難分。少年時,共讀詩書,同習書法,受人恭維。「眾人都笑說:前兒在一處看見二爺寫的斗方,字法越發好了,多早晚賞我們幾張貼貼。」脂批:「余亦受過此騙,今閱至此,赧然一笑。此時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語之人在側,觀其形已皓首駝腰矣。乃使彼亦細聽此數語,彼則潸然泣下,余亦為之敗興。」這是甲戌本的眉批。由甲戌上推三十年,是乙巳,為雍正三年。如果脂硯齋與曹雪芹同齡,年方十一,容易輕信別人的話。《紅樓夢》的早期抄本及其批語用了不少帖寫字。歸納甲戌本的這些字,與1985年上海書店出版的《書法字典》中的字加以比較,發現此本帖寫字體為二王法書,與小說中言賈寶玉習鍾王小楷完全一致。說不定脂、芹所用還是一套碑帖。

    有茗煙那樣的書僮,給他們買小說戲曲看——「書房伴讀,纍纍如是,余至今痛恨。」年青時嗜酒,同制佳釀。「便令將那合歡花浸的酒燙一壺來。」脂批:「傷哉!作者猶記矮舫前以合歡花釀酒乎?屈指二十年矣。」這是己卯本的批語。上推二十年,為乾隆五年,當局解除了雍正一朝對曹家的迫害。

    青年時期,毋庸諱言,他們在兒女情方面也頗類似,甚至居然還有相同的風流韻事。「也不使喚眾人,只叫四兒答應。誰知四兒是個聰敏乖巧不過的丫頭,見寶玉用他,他變盡方法籠絡寶玉。」脂批:「又是一個有害無益者。作者一生為此所誤,批者一生亦為此所誤,於開卷凡見如此人,世人故為喜,余反抱恨。蓋四字誤人甚矣。」這是脂硯之批。接下來有:「被誤者深感此批。」此為雪芹之批。的確二人皆為聰敏乖巧的丫頭所誤。此批不言寶玉,直言作者,最能說明問題。

    這兩個年輕公子,在家可以為所欲為,但畢竟不諳世事,一走出家門,未免受騙上當,或生活不能自理,吃了苦頭。脂硯齋有關薛蟠的批語就透露了其中的消息。「他既說的名正言順,媽就打量著丟了八百一千銀子,竟交與他試一試,橫豎有夥計們幫著,也未必好意思哄騙他的。二則,他出去了,左右沒有助興的人,又沒了依仗的人,到了外頭,誰還怕誰;有了的吃,沒了的餓著,舉眼無靠。他見這樣,只怕比在家裡省了事,也未可知,」脂批:「作書者曾吃此虧,批書者亦曾吃此虧,故特於此註明,使後人深思默戒。脂硯齋。」真正是一雙難兄難弟。批語有署名,顯得更加重要。

    他們是一家人,而且在一起生活,同炊共爨,因此對家中發生的大小事故才有目共睹。「奇文神文,豈世人想得出者。前文云『一箱子』,若私自拿出,賈母其睡夢中之人矣。蓋此等事,作者曾經,批者曾經,實系一寫往事,非特造出,故弄新筆,究竟不即不離也。」賈璉借當,通過鴛鴦從賈母處拿出一箱子銀器,自是機密之事。二人居然皆曾經過,若非同居,是不可能的。

    三姑六婆更是婦女之間的事。馬道婆「又向賈母道:祖宗老菩薩那裡知道,那經典佛法上說的利害。」脂批:「一段無倫無理信口開河的混話,卻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並非杜撰而有。作者與余實實經過。」馬道婆向賈母說這番話,自在內闈,只有兩個小孩子同時在場,方能「旬句都是耳聞目睹」。

    抄檢大觀園也是真事。「王夫人又滿屋裡搜檢寶玉之物,凡略有眼生之物,一併命收的收,卷的卷,著人拿到自己房內去了。因說:這才乾淨,省得旁人口舌。因又分付襲人、麝月等人:你們小心,往後再有一點分外之事,我一概不饒。因叫人查看了,今年不宜遷挪,暫且挨過今年,明年一併給我仍舊搬出去心淨。」脂批:「一段神奇鬼訝之文,不知從何想來。王夫人從來未理家務,豈不一木偶哉!且前文隱隱約約已有無限口舌,浸潤之譖,原非一日矣。若無此一番更變,不獨終無散場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況此亦皆余舊日目睹親聞,作者身歷之現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故迥不與小說之離合悲歡窠臼相對。……」不但批者目睹親聞,而且作者親身經歷,一併始末原由,無不通曉,如果不是他們自己家的事,他們不是當事人,怎麼能夠如此清楚。

    不但如此,二人關係之密切也是少見的。「寶玉道:太太倒不糊塗,都是叫金剛、菩薩支使糊塗了。」脂批:「是語甚對,余幼時所聞之語合符。哀哉傷哉!」這必是雪芹說的孩子話,脂硯也在場,他們從小就在一起。由此亦可證雪芹有母,王夫人就是他母親的化身。

    「王夫人道:扯你娘的臊!又欠你老子捶你了。寶玉笑道:我老子再不為這個捶我的。」脂批:「此語亦不假。」雪芹有父,脂硯深知其父以及他們父子的關係,故加證實。

    「我也知道我如今不好了,但只憑著怎麼不好,萬不敢在妹妹跟前有錯處。」脂批:「有是語。」這是寶玉對黛玉說的話。脂硯居然聽說過,必然是雪芹對他說的。不是知己,豈肯述此衷腸!二人關係之密切,可想而知。「誰知你總不理我,叫我摸不著頭腦,少魂失魄,不知怎麼樣才好。」脂批:「真有是事。」這是脂硯觀察出來的。如果不是形影不離,體貼入微,焉知此兒女細故。

    「李媽媽聽了這話,益發氣起來了,說道:你只護著那起狐狸,那裡認得我了,叫我問誰去!」脂批:「真有是語。」「誰不幫著你呢。「脂批:「真有是事。」能知雪芹房中之事之語,不是至近的兄弟,是不可能的。

    「前兒和寶玉頑,他輸了那些,也沒著急。下剩的錢,還是幾個小丫頭們一搶,他一笑就罷了。」脂批:「倒捲簾法。實寫幼時往事,可傷!」這樣的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批上一筆,一則人老懷舊,二則他們的感情太深了。

    我們認定脂硯齋和曹雪芹是兄弟關係,還可以看他們之間的稱呼。脂硯稱寶玉為玉卿、玉兄、石兄,可供參考。稱石頭亦為石兄。稱雪芹為作者,有許多時候就直呼雪芹,這說明不了他們是兄弟關係。但有時,他稱雪芹為石兄。如:「寶玉聽了(麝月)這話,公然又是一個襲人,因笑道:我這裡坐著,你放心去吧。」脂批:「豈敢。每於如此等處,石兄何嘗輕輕放過,不介意來。看官,又被批書人看出。呵呵!」表面看,批者說的是寶玉;實際上.說的是雪芹。「每於如此等處,石兄何嘗輕輕放過」,說的正是生活中的雪芹。而小說中卻寫寶玉不介意,與實際人物心理、行為不符。他頗得意這一發現,揭穿說被他看出來了。所以,這裡的「石兄」是稱呼雪芹的。有時,他也稱雪芹為「玉兄」。如:「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若果真看書,在隔紗窗子說話時已放下了。玉兄若見此批,必云:老貨,他處處不放鬆我,可恨,可恨!回思將余比作釵、顰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此處所謂「玉兄」,乃直指作者。作者稱批者為「老貨」。二人是兄弟行,方可以釵、顰為比。習慣上,被稱作兄者,未必就是哥哥;而「老貨」,則可能年齡略長。曹雪芹有弟無兄。其弟曹棠村是否親手足,不得而知。有人認為雪芹不可能是曹頫\之子,就是因為康熙五十四年時,曹頫\年歲尚小,還沒娶妻生子,更不用說有兩個孩子了。所以,脂硯齋只能是曹雪芹的堂兄。

六、脂硯齋是曹天祐

從已經發現的曹家家世資料看,曹雪芹的這個堂兄只能是曹天祐。曹天祐之名,著錄於《五慶堂重修曹氏宗譜》,在十四世下:天祐,顒子,官州同。另外,《江寧織造曹頫\代母陳情摺》(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中說:「奴才之嫂馬氏,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恐長途勞頓,未得北上奔喪,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可見天祐為曹顒之遺腹子。「幸而生男」,「兄嗣有在」,得上天保佑,故名。

    脂硯齋是曹天祐的化名。從他的批語看,他是沒有父親的。「自從我父親沒了,這幾年也無人照管教導。」脂批:「雖是隨機而應,伶俐人之語,余卻傷心。」這本來是賈芸說的話,脂硯齋見了卻傷感,就是因為他也沒了父親,境遇正與賈芸相同。不但如此而已,「襁褓中父母歎雙亡。」脂批:「意真辭切,過來人見之,不免失聲。」襁褓中已無父,正是曹顒之遺腹子曹天祐。看來其母馬氏亦早亡,或難產之故。所謂「意真辭切」,殆無可疑。寶玉從病危中醒來,「賈母、王夫人等如得了珍寶一般。」脂批:「昊天罔極之恩如何報得?哭殺幼而喪親者。」(甲戌本)「吳天罔極之恩如何報得?哭殺幼而喪父母者。」(庚辰本)如果說前一條是借史湘雲的遭遇而抒懷,這一條可是因為寶玉了。脂硯齋無雙親,至為明顯。

    脂批還有單言幼年喪母者。「王夫人便用手滿身滿臉摩挲撫弄他。」這「他」是寶玉。脂批:「普天下幼年喪母者齊來一哭。」「我們娘兒們不敢含怨,到底在陰司裡得個依靠。」這是王夫人在寶玉遭毒打之後說的話。脂批:「未喪母者來細玩,既喪母者來痛哭。」脂硯齋正是懷著人皆有母惟我獨無的心情寫這些批語的。

    能夠證明脂硯齋就是曹天祐的還有一條批語:「忽見丫環來說,老爺叫寶玉。寶玉聽了,好似打了個焦雷,登時掃去興頭,臉上轉了顏色,便拉著賈母,扭的好擬扭股兒糖,殺死也不敢去。」脂批:「多大力量寫此句,余亦驚駭,況寶玉乎?回思十二三時亦曾有是病來,想時不再至,不禁淚下。」此批在第二十三回,脂硯齋言十二三時有懼父之病,與寶玉相同。第二十五回有「青埂峰一別,展眼已過十三載矣」的話,說明當時寶玉十三歲。可見脂硯與雪芹同齡。跟雪芹同時生於康熙五十四年的,目前看,只有曹天祐。天祐是個孤兒,只有依叔過活,跟雪芹都在曹左兆右頁的教養之下。曹左兆右頁好古嗜學,對子侄很嚴厲。正是他們十三歲那一年,雍正五年年底,曹頫\被罷職抄家,入獄枷號,曹家敗落。因此,撫今追昔,曹天祐有「想時不再至,不禁淚下」的感慨。

七、畸笏是曹頫\

畸笏和脂硯的批語都有署名,而且年份不同,有的研究者卻以為是一個人。靖藏本批語的公佈,說明他們是兩個人。「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此為脂硯之批。「前批『知者寥寥』,不數年芹溪、脂硯、杏齋諸子皆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殺!」丁亥夏作批的是畸笏,甲申年脂硯已故,他們顯然是兩個人。

    從畸笏的某些批語看,他就是曹頫\。「有不遵者,連罰十大海,逐出席外,與人斟酒。」畸批:「誰曾經過?歎歎!西堂故事也。」西堂為江寧織造府的書齋名。揣其語氣,行此令似乎只有畸笏本人經過,即作者並不在場。「我先喝一大海。」畸批:「大海飲酒,西堂產九台靈芝日也。批書至此,寧不悲乎!壬午重陽日。」壬午是畸笏批語的紀年。此批明確指出,用大海碗飲酒是在西堂生出了九台靈芝那天,因是祥瑞,舉行慶賀。那當是曹家鼎盛之時。如今時不再來,因而生悲。那時作者尚未出生。

    「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多少憶昔感今。」「憶昔感今」,是經歷過南巡的人的話。當書中說起江南甄家「接駕四次」,揮金如土,畸批:「真有是事,經過見過。」康熙六次南巡,四次都以曹寅任內的江寧織造署為行宮,曹頫\皆是目擊者。康熙末次南巡為四十六年(1707),雪芹、天祐皆不及見。

    最能說明問題的是,元妃省親時,介紹元春和寶玉關係的一條批語:「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畸批:「批書人領至[過]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所謂「先姊」,當指曹寅之女曹佳氏,康熙四十五年適多羅平郡王納爾蘇,為嫡福晉。由此得知,其人早逝,曹家失怙。雍正四年,納爾蘇因罪革退王爵。次年,曹頫\運送緞匹進京,因途中騷擾驛站獲罪,被革職抄家,廢為平民,因自稱「廢人」。曹寅的另一女,也於康熙四十八年入都,所嫁之婿,亦為皇子,任侍衛。她們的歸省應皆在曹寅生前。曹寅逝世於康熙五十一年,雪芹、脂硯皆生於五十四年,是沒有見到省親盛事的。

八、曹頫\是賈政的原

我們先來看《紅樓夢》中對賈政的介紹:「次子賈政,自幼酷喜讀書,祖父最疼,原欲以科甲出身的。不料代善臨終時遺本一上,皇上因恤先臣,即時令長子襲官外,問還有几子,立刻引見,遂額外賜了這政老爹一個主事之銜(嫡真實事,非妄擬也),令其入部習學,如今現已升了員外郎了(總是稱功頌德)。」括號內的是批語。

    其次,再看有關史料。《康熙上元縣志·曹璽傳》有:「頫\字昂友,好古嗜學,紹聞衣德。」「酷喜讀書」正是「好古嗜學」的註腳。曹頫\在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的《覆奏家務家產摺》中說:「竅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帶在江南撫養長大。」曹寅詩《辛卯三月二十六日聞珍兒殤書此忍慟兼示四侄寄西軒諸友三首》之二:「予仲多遺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猶子,努力作奇男。經義談何易,程朱理必探。慇勤慰衰朽,素發滿朝簪。」四侄即曹頫\,「成材在四三」,對於曹頫\和他的哥哥曹頎寄予莫大希望,並加以勉勵,疼愛之情溢於言表。

    至於康熙賜曹頫\主事並繼任江寧織造一事,見於《內務府奏請將曹頫\給曹寅之妻為嗣並補江寧織造摺》(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總管內務府謹奏:為請旨事。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初九日,奏事員外郎雙全、物林達蘇成額、奏事張文彬、檢討楊萬成,交出曹顒具奏漢文摺,傳旨諭內務府總管:曹顒系朕眼看自幼長成,此子甚可惜。朕所使用之包衣子嗣中,尚無一人如他者。看起來生長的也魁梧,拿起筆來也能寫作,是個文武全才之人。他在織造上很謹慎。朕對他曾寄予很大的希望。他的祖、父,先前也很勤勞。現在倘若遷移他的家產,將致破毀。李煦現在此地,著內務府總管去問李煦,務必在曹荃之諸子中,找到能奉養曹顒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他們弟兄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對此,應詳細考查選擇。欽此。本日李煦來稱:奉旨問我,曹荃之子誰好?我奏,曹荃第四子曹頫\好,若給曹寅之妻為嗣,可以奉養。奉旨:好。欽此。等語。臣等欽遵。查曹顒之母不在此地,當經詢問曹顒之家人老漢,在曹荃的諸子中,那一個應做你主人的子嗣?據稟稱:我主人所養曹荃的諸子都好,其中曹頫\為人忠厚老實,孝順我的女主人,我女主人也疼愛他等語。……因此遵奉仁旨,詳細考查,曹荃諸子中,既皆日曹頫\可以承嗣,即請將曹頫\給曹寅之妻為嗣,並補放曹顒江寧織造之缺,亦給主事職銜。為此,謹奏請旨。等因繕摺。……奉旨:依議。欽此。」這就是小說中所說「問還有几子,立刻引見,遂額外賜了這政老爹一個主事之銜」的全過程,所以批語才說「的真實事,非妄擬也」。升員外郎不知在何時,僅見於康熙六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內務府奏請嚴催李煦曹頫\送交售參銀兩摺》,其中有「員外郎曹頫\」之語。

九、曹頫\是雪芹之父

既然曹頫\是賈政的原型,雪芹是寶玉的原型,賈政是寶玉之父,那麼,曹頫\就是雪芹之父,也應該成立。但這種說法,有的論者認為「是胡適在《紅樓夢考證》中以『自傳說』比附得來的一個假設,至今尚未找到任何史料根據」。這種看法顯然是受了批判自傳說的影響。以脂批印證《紅樓夢》,自傳說大體還是符合小說創作實際的。史料就在脂批之中。例如,曹頫\說:「不數年,芹溪、脂硯、杏齋諸子皆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殺!」稱芹溪、脂硯為「子」,是否因為他們確是他的子侄輩,而和一般的泛稱有所不同?「能不痛殺」,就充分表現出他對子侄相繼去世的那種極度傷痛的心情。雪芹逝世於壬午,脂硯逝世於甲申,也證明了靖本上的這條批語的真實性。

    再如:「因命芹溪刪去『遺簪』、『更衣』諸文。」因為他是芹溪之父,故得發號施令。子遵父命,果然刪改了。若是他人,未必惟命是從。

    還有:「此回將大家喪事詳細剔畫,如見其氣概,如聞其聲音,絲毫不錯,作者不負大家後裔。」從口氣看,此為尊長者之言,當為曹頫\的批語。這是對作者雪芹的熱情讚揚。

    再看:「再或可巧遇見他父親。」畸批:「本意正傳,實是曩時苦惱。歎歎!」「本意正傳」云云,即實寫其父子關係。面對小說,回顧當初,也為自己給兒子造成的苦惱而倍加感慨了。

    最後,他曾特意慰問過雪芹:「開生面,立新場,是書多多矣。惟此回更生更新,非顰兒斷無是佳吟,非石兄斷無是情聆(賞),難為了作者了,故留數字以慰之。」留語慰勞,看對作者的態度,似父子親情乎?

    但話還得說回來,兩個批者,寫批語尚用化名,迴避惟恐不及,哪裡肯直接表露與作者的真正關係,所以雲遮霧繞,要看清廬山真面目,談何容易。

    紅學界有人不接受曹頫\是雪芹之父說的另一原因是,以為曹頫\尚小。不到娶妻生子年齡。其根據有二:一是康熙五十四年《曹左兆右頁奏謝繼任江寧織造摺》中說:「竊念奴才包衣下賤,黃口無知。」二是康熙五十七年康熙朱批中有「爾雖無知小孩,,的話。曹頫\的話,有自謙的成分。對此職務,他也的確所知甚少。對於世事,閱歷不多,在年老皇帝心目中,仍是一個不更事的孩子。這些固然說明曹頫\當時年歲不大,但不足以說明他到底有多大。只可參考,不能用做考證材料。

    近年發現的《總管內務府為曹順等人捐納監生事咨戶部文》(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載有曹荃、曹順、曹頫\、曹顏、曹顒的年齡,依次為二十九歲,十三歲,五歲,三歲,二歲。曹顒是曹寅之子(此文顒是曹荃之子),顏、順、 是曹荃之子(此文順是曹寅之子)。曹荃共有四子,三子頎四子頫\那時尚未出生。曹顒康熙二十九年二歲,生於二十八年,至五十一年二十四,他卻向康熙說「奴才年當弱冠」(弱冠為二十歲)(《曹寅之子連生奏曹寅故後情形摺》)。五十二年二十五,《江寧織造曹顒奏謝繼承父職摺》中說:「竊奴才包衣下賤,年幼無知。」同年《內務府總管赫奕奏請補放杭州織造處物林達缺摺》中說:「又問曹顒,答稱:我年輕,是小孩子,剛被放為彼處官員,看得桑額色當差年久等語。」二十四五歲當然不是恰好弱冠,也並非幼小,曹顒這樣說,完全是當時的環境條件促使的。後來頫\在同樣境遇之中,說了類似的話,當然說明不了他真的「黃口無知」。所以。研究任何問題,都要放在具體的環境之中,提到一定的歷史條件之下,去加以考察。

    曹佳氏出生在康熙二十七年,比曹顒早一年,故顒初名「連生」。康熙四十五年,曹佳氏出嫁時十九歲。曹頫\不會剛好三四歲,向前提二三年,即六七歲,向前提三四年,即七八歲。況且三四歲時已學得了幾本書數千字也嫌年齡太小,力所不及。因此,可以暫定三十七年為其生日的下限,到五十四年就有十八歲。實際年齡也許在二十左右歲。曹荃十七歲生曹順,怎麼能說

    關於曹頫\的生年,吳恩裕先生在《曹雪芹紅樓夢瑣記》中,曾以批者(畸笏)曾聞曹寅所言「樹倒猢猻散」之語推算,「假定寅死時(1712年)批者十五歲(只能假定再大,不能再小,若再小即不能領會上語之意矣)」,那麼,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曹頫\為十八歲。朱淡文女士在《曹頫\小考》中,推定曹頫\生於康熙三十五年至三十七年之間(1696--1698)。至五十四年頫\已十九歲左右,早到娶妻生子之年。古人十六七歲即娶妻,納爾蘇娶寅女時即十七。

    《紅樓夢》是一部痛史。因為曹家在曹頫\手裡敗落了,雪芹方潦倒無成,由兒子代父親來寫這段衰亡史,抒寫共同的傷慟之情,豈不是順理成章的嗎?而且只因如此,才感動了無數人的心。成為千古絕唱。如果是冷眼旁觀者執筆,如果抒發的不是父子情懷,是不會如此動人心魄的。請設身處地想一想。

十、曹頫\參與了《紅樓夢》的創作

曹雪芹寫家史,有一些事並非他目睹身歷,而是聽曹頫\或其祖母以及家中其他人的傳說,甚至個別篇章有可能即出於曹頫\或天祐之手。

    焦大醉罵,尤氏向鳳姐解釋說:「你難道不知這焦大的?連老爺都不理他的,你珍哥哥也不理他。只因他從小跟著太爺們出過三四回兵,從死人堆裡把太爺背了出來,得了命;自己挨著餓,卻偷了東西來給主子吃;兩日沒得水,得了半碗水給主子吃,他自己喝馬溺。不過仗著這些功勞情分,有祖宗時都另眼相待,如今誰肯難為他去。……」這裡所說太爺,便是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彥和曾祖曹璽,出兵乃順治六年隨攝政王多爾袞出征山西大同平定姜壤叛亂。關於他遠祖的故事,當然來自他祖輩和父輩人的傳說。

    秦可卿給王熙鳳托夢,說:「如今我們家赫赫揚揚,已將百載,一日倘或樂極悲生,若應了那句『樹倒猢猻散』的俗語,豈不虛稱了一世的詩書舊族了。」曹頫\批道:「『樹倒猢猻散』之語,今猶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傷哉,寧不痛殺!」「樹倒猢猻散」是曹寅講過的話。曹寅之友施閏章孫施琛《病中雜賦》詩:「廿年樹倒西堂閉,不待西州淚萬行。」原註:「曹楝亭公時拈佛語,對坐客云:『樹倒猢猻散。』今憶斯言,車輪腹轉,以琛受公知最深也。楝亭、西堂皆署中齋名。」曹雪芹得知此語,還不是聽曹頫\說的。

    元春歸省取材於曹佳氏省親,曹頫\身歷其事。那時人們說的話,他還記憶猶新:「賈政亦含淚啟道:『臣草莽寒門,鳩群鴉屬之中,豈意得徵鳳鸞之瑞』。」曹頫\批道:「此語猶在耳。」賈政所言為曹寅之語。雪芹並未親聞。果為雪芹所寫,當是曹頫\所述。再如:「更使賈妃見之,知系其愛弟所為,亦或不負其素日切望之意。」曹頫\批道:「有是論。」這種說法還不是得知於曹頫\。

    曹頫\關於省親的批語似乎在說這段故事是他寫的。如:「這些太監會意,都知道是來了。」曹頫\批道:「難得他寫的出,是經過之人也。」他自己是經過之人,雪芹並非經過之人。再如:「一手攙賈母,一手攙王夫人,三個人滿心裡皆有許多話,只是俱說不出,只管嗚咽對泣。」 曹頫\批道:「非經歷過,如何寫得出。壬午春。」前文說過,元春省親系曹佳氏歸寧,當曹寅在世時,雪芹並未親身經歷此事。照曹頫\的說法,只有他才能寫得出。

    但是,另外一條批語又把作者和批者區別開來:「小太監出去,引寶玉進來,先行國禮畢,元妃命他進前,攜手攔於懷內,又撫其頭頸,笑道:比先竟長了好些。一語未終,淚如雨下。」曹頫\批道:「作書人將批書人哭壞了。」可見批書人並非作書人,又不能說這文章是他寫的。因此,說曹頫\參與了,說創作,主要是指他提供了創作素材。

    另外,脂硯齋也說過與小說寫作有關的話:「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這段批語可作兩種理解:一是鳳姐點戲,曹天祐代為在戲目單上圈點所點之戲;二是鳳姐點戲的文字是天祐寫的。有人認為,受封建禮法所限,在這種大庭廣眾之中,脂硯齋是不可混跡於女人行列之中的。況且所謂點戲,根本就不用執筆圈點。但是,細審鳳姐點戲這段文章,又無甚特別之處,又何必非由脂硯齋來執筆不可呢?既然此處可以操觚,那麼,第二十二回末的收尾文字,也完全可以由他來補寫了,為什麼俟雪芹補作,最終還是一片空白呢。須知這條批語就是寫在第二十二回之中。第二十五回寫寶玉十三。作生日搭台唱戲,必在雍正五年以前,十一二的孩子,在自己家裡跟大人一起看戲,似於禮無妨,該是可能的。然而,圈點戲名又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別人知與不知算得了什麼,何必抱怨!總之,我認為《紅樓夢》都是曹雪芹寫的,不然,後三十回的斷簡殘篇,為什麼脂硯齋還有待於雪芹再世呢!如果說那任務太艱巨,為什麼連修改一下第六十七回都做不到,而直到高鶚的手裡才完成呢。

                                            1996年5月19日上午小滿前兩天

                                         下午18點30分第一聲春雷小雨

                                             1998年1月23日修改於長春孤獨居

                                       1999年6月17日改定於大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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