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所謂「舊時真本《紅樓夢》」
(十三)所謂「舊時真本《紅樓夢》」
《紅樓夢》八十回後,續書原不止一種,只是現存的只有高本這一種罷了。我曾在戚本評注中考定一種佚本,已在上章詳述。現在所要說的,又是另一個補本;這補本底存在,事跡,只見於上海《晶報》《(月瞿)(蟲爰)筆記》裡底《紅樓佚話》上面。原文節錄如下:
「《紅樓夢》八十回以後,皆經人竄易,世多知之。某筆記言,有人曾見舊時真本,後數十回文字,皆與今本絕異。榮寧籍沒以後,備極蕭條。寶釵已早卒。寶玉無以為家,至淪為擊柝之役。史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為婚。……」可惜他沒有說出所徵引的書名,只以某筆記了之。在蔣瑞藻底《小說考證》裡亦有相類似的一段文字,他卻是從《續閱微草堂筆記》轉錄下來的,或者就是《(月瞿)(蟲爰)筆記》所本。現在亦引如下:「《紅樓夢》……自百回以後,脫枝失節,終非一人手筆。戴君誠甫曾見一舊時真本,八十回之後皆不與今同。榮寧籍沒後均極蕭條;寶釵亦早卒;寶玉無以為家,至淪為擊柝之流;史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仍成夫婦,故書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之言也。聞吳潤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邸時未曾談及,俟再踏軟紅,定當假而閱之,以擴所未見也。」這條文字較《(月瞿)(蟲爰)筆記》似較確實有根據些。(1)所謂舊時真本確有人見過且能舉出其人之姓名。(2)他確說自八十回起不與今本同,可證其為另一補本。(3)他明言這書寫寶湘成婚事系依據於第三十一回之目。(4)這種本子不但有人見過,且有人收藏。而且收藏這書的人,並不是名聲湮沒的寒儒,卻是堂堂的一個巡撫。
這實在可以證明,以前確有這一種舊時真本,不是憑空造謠可比,所以使我覺得有考證一下底必要。就兩書所敘述的事跡看,大都不和高本相同。(1)榮寧後來備極蕭條的景況,不見於高本。高本雖亦寫籍沒,但卻有那些「沐天恩」,「延世澤」,「封文妙真人」,「蘭桂齊芳」這類傻話。(2)寶釵早卒;高本卻寫她出閨守寡撫孤成名。(3)寶玉擊柝;高本卻寫他隨雙真仙去,受真人之號。(4)湘雲為丐,配寶玉;高本只寫她嫁一不知名的人後守寡,沒有一筆敘到她底貧苦。
可考的只有四項,而幾乎全與高本不同。究竟是那一本好些,姑且留到最後再說。我們先要試問這本底年代問題,再討求他所依據的──在八十回內的──是什麼。
頡剛說:「我對於這所謂『舊時真本』,有兩個假定:(1)這是補本(適之先生也如此說);(2)這補本在高鶚之先,為高鶚所及見。」(十,六,十信。)他底第一個假定是無可疑的,因為前人──距雪芹年代極近的──如張船山、高蘭墅、程偉元、戚蓼生,都說原本《紅樓夢》只有八十回。(張說見於《船山詩鈔》,高說見程排本《紅樓夢》底引言,程說見於前書底序,戚說見於戚本《紅樓夢》序。)他們底說話,即使非可全信,也決不是全不可信,他們又何至於聯絡起來造謠生事呢?至於第二個假定,頡剛並沒有舉示所根據的理由,我也不能妄下是非的判斷,只可以懸著當做一個可能的想像罷了。(頡剛附案:我所以有這第二個假定,因為我先假定「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回目是做這部續書的人改的,高鶚續作沿用這部書的改文;所以假定高鶚曾見這部書。大意見《八十回後的紅樓夢》篇中論湘雲一段。)
這補本底取材,頡剛曾加以說明,現在引錄如下。凡我另有意見的,加上案語。
「(1)榮寧籍沒──第十三回,王熙鳳夢中秦可卿的話。」
[按]第七十四回,探春明言抄家事,暗示尤為顯明,不僅如這回所說。
「(2)寶釵早卒──第二十二回制燈謎,寶釵的是『梧桐葉落分離別,恩愛雖濃不到冬。』」
[按]頡剛所據,當是商務印書館底《石頭記》本。亞東本《紅樓夢》,分作紛,雖濃作夫妻。有正本,即戚本,沒有這一謎,卻把高本所謂黛玉底謎,移作寶釵底。這究竟不知道那一本近真些?寶釵底薄命底預示,在八十回中還有數節,惟都不能夠確說是早卒。如第七回,寶釵論冷香丸說:「為這病根,也不知請了多少大夫,吃了多少藥,花了多少錢,總不見一點效驗。」又如,「薛姨媽道:『姨媽不知寶丫頭古怪呢,他從來不愛這些花兒粉兒的。』」第四十回,賈母搖頭道:「……年輕的姑娘們,房裡這樣素淨,也忌諱。」這些或者也是補作底依據,至於所補的是不是,後面再詳。
「(3)寶玉淪為擊柝之役──第三回,寶玉贊,『貧窮難耐淒涼。」
[按]這是最顯明的一例,以外在第一回中暗示尤多。
「(4)史湘雲為乞丐──第一回,甄士隱註解《好了歌》,『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皆謗。』」
「(5)寶釵死而湘雲繼──同回,同節,『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今宵紅銷帳裡臥鴛鴦。』又第二十九回,張道士送寶玉金麒麟,恰好湘雲也有這個。」(以上均見十,六,十信。)
除此以外,頡剛又以為第三十一回之目系這本作者所改竄,而白首雙星即以第一回《好了歌注》所謂「說甚麼脂正濃,粉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為張本。頡剛所說均極是,惟以第三十一回之目經過改竄,卻不甚確。我在《後三十回的紅樓夢》一章中,已詳細辨難,這裡不再多贅。
至於這本,比高本孰優孰劣,這自然可隨各人底主觀而下判斷,沒有一致底必要。照頡剛底意見,以為高本好些。他底大意如下:
(1)寫寶玉貧窮太盡致,且不容易補得好。
(2)書中寫寶釵,處處說她厚福,無早死之意。
(3)第三十一回及第三十二回,屢點明湘雲將嫁;且白首雙星,也不合冊子、曲子底暗示。他以為補作的人泥了金麒麟一物,不恤翻了成案,這是他底不善續。
(4)史湘雲為乞丐,太沒來由。(十,六,十信。)關於第一點,我和他底眼光不同。誠然,要寫寶玉怎樣的貧窮,是極不容易,但作者原意確是要如此寫的。高鶚略而不寫,一方是他底取巧,一方是他沒有能力底鐵證。這補本已佚,所寫的這一節文字如何,原不可知。懸揣起來,或未必能令人滿意的。只是就一件事論一件事──補本究竟好不好,是另一問題──高本確是錯了。頡剛似乎不宜十分左袒高氏。
第二節所說,我在大體上能承認。但八十回書中,寫寶釵雖比黛玉端厚凝重些,但很有冷肅之氣,所謂秋氣;可見她也未必不是薄命人,(十二釵原都歸入薄命司,見第五回。)頡剛說她厚福,似無根據。但守寡亦是薄命,不必定是早卒。即八十回內所暗示,亦偏向於這一面;故頡剛底結論,我並不反對。(只有一條,似乎有寶釵早卒之意,或為這補本作者所依據。第二十八回說:「如寶釵……等,亦可以到無可尋覓之時矣。寶釵等終歸無可尋覓之時,則自己又安在哉?」)至於若高鶚所補的,寶釵有子,後來「蘭桂齊芳」,我卻不敢贊一詞了!
第三節的話我也贊成。但我既證明第三十一回原來是如此的,那麼,這補本也不必大加菲薄了。高鶚寧可據第五回,卻拋棄第三十一回之目不管他。這本底作者卻和蘭墅意思相反,專注重第三十一回之目,成就寶玉湘雲底姻緣。這其實也不過是哥哥弟弟,不必作十分的抑揚。寫這一點,比較最滿我意的,是三十回的佚本。在這兩本中,我只說,高鶚是較乖巧些。
第四節,我完全同意。但頡剛在另一信上說,(十,六,十四)《好了歌注》只是泛講,我卻不以為然。所謂「乞丐人皆謗」,必是確有所指,只未必便是指湘雲。可惜這書沒有做完全,使我們無從去懸揣。至於頡剛說「沒來由」,卻甚是;因為在八十回中,湘雲並不是金滿箱銀滿箱的富家小姐。史家在上代雖然和賈王薛三姓齊名,但當湘雲之時,早已成了破落戶。我們且看:
「他們家嫌費用大,竟不用那些針線上的人,差不多的東西都是他們娘兒們動手。……我再問他家常過日子的話,他就連眼圈兒都紅了。……」(第三十二回,寶釵語。)
「一個月通共那幾串錢,你還不夠使;……」(第二十七回,同。)一個月只有幾串錢的月費,且家中連個做活計的婆子都沒有這種生活,難道是可以說「金滿箱銀滿箱」嗎?這可以證明作者底原意,雖然必有個書中人將來做乞丐的,但卻決不是史湘雲。
在這四點以外,還有一點,我覺得這本要比高本好的,便是實寫賈家底蕭條,並無復興這件事。這是兩佚本所同,非高本所及。我所據的理由,已在上章中詳舉了。
這個某補本,可考的比那三十回本更加寥寥,真是我們底不幸。他和高本,只有抄家一點相同,抄家以後的景象且不盡同,以外便全不相合。就事跡論,這本寫寶玉底結局有一點──貧窮──勝於高本。寫寶玉、寶釵、湘雲三人底關係,則又不如高本。就風格論,這本病在太殺風景,高本病在太腸肥飽滿了。一個必說寶玉打更,湘雲乞食;那一個卻又說,寶玉升天,寶釵得子,都犯過火的毛病。
惟這本寫寶玉終於貧窮而不出家,似又不如高本。因為一則書中暗示寶玉出家之處極多──貧窮之後出家──不能沒有呼應;二則不如此寫,這部百餘回大書頗難煞尾。只有出家一舉,可以神龍見首不見尾,一束全書,最為乾淨。頡剛也說:「但是貧窮之後,也許真是出家。因為甄士隱似即是賈寶玉底影子。……甄士隱隨著跛足道人飄飄去了,賈寶玉未必不隨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這樣,全書很難煞住,且起結亦不一致。」(十,五,十七信。)高鶚見到這些地方,正是他底聰明處。這本不如此收梢,想其結尾處不能如高本底完密。高本誤在沒寫寶玉底貧窮,這本又誤在沒寫他底出家;其實貧窮和出家,是非但不相妨而且相因的。我曾經揣測寶玉底出家,與他底貧寒多少有連帶的關係;雖僅僅是個揣想,但在反對方面,卻也很有證據。
這某補本底存在,除掉《紅樓佚話》《小說考證》所引外,還有一證。頡剛說:「介泉(潘家洵君)曾看見一部下俗不堪的《紅樓續夢》一類的書,起頭便是湘雲乞丐。可見介泉所見一本,便是接某補本而作的。(我所謂乙類續書。)」(十,六,二十四信。)這真是極好的事例,可以證實以前曾有這麼一種補書底存在;又可以知道,前人曾有疑第三十一回之目,而據以補《紅樓夢》的。(適之先生也如此說。)
所謂舊時真本底真相,為我所知道的,不過如此。我因為這也是一種散佚的甲類續書,且和高本互有短長,可以參較,故寫了這一節文字。
二二,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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