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鶚續書底依據
(三)高鶚續書底依據
我們既已知道現行本底後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鶚一手做的;就可以進一步去考察這四十回底價值。從偏好上,我對於高作是極不滿意的,但卻也不願因此過於貶損他底應得的地位。我不滿意於高作底地方,在下篇詳論。現在先從較好的方面著筆,就是論高氏底審慎,他續書底依據所在。
在未說以前,我不能不聲明一下。我非高鶚,不能知道他當時下筆底光景;換句話說,我所沒找著的,不能就武斷他沒有依據,只可以說我們不知道有什麼依據罷了。可找著的依據,自然都在原書八十回內;但因我底疏漏,未必能全舉出,讀者只可以當作舉例看。
最初,頡剛是極賞識高鶚的。他說:「我覺得高鶚續作《紅樓夢》,他對於本文曾經細細地用過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線索。……我覺得他實在沒有自出主意,說一句題外的話,只是為雪芹補苴完工罷了!」(十,五,十七信。)
他底話雖然有些過譽,但大體上,也是很確的。高鶚補書,在大關節上實在是很仔細,不敢胡來。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們也應當原諒他。況且他能為《紅樓夢》保存悲劇的空氣,這尤使我們感謝。這點意思,已在《紅樓夢底風格》一節文中說及了。
我們現在從實際上,看他續書底依據是什麼?我先舉幾件,在後四十回的葷葷(兩字中車換為牛)大事,試去推究一下。
(A)寶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見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第一回)
(2)甄土隱聽了《好了歌》,隨著跛足道人飄飄而去。(同上) (3)賈雨村游智通寺,門旁有一副對聯,下聯是「眼前無路想回頭」。雨村想道:「……其中想必有個翻過觔斗來的也未可知……」走入看時,只見一個龍鍾老僧在那裡煮飯。(第二回)
(4)警幻說:「或冀將來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進,作速回頭要緊!」(第五回)
(5)「說不得橫了心,只當他們死了,橫豎自家也要過的;如此一想,卻倒毫無牽掛,反能怡然自悅。」(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聽曲文寶玉悟禪機」。
(7)寶玉道:「什麼大家彼此!他們有大家彼此,我只是『赤條條無牽掛』的!」言及此句,不覺淚下。他佔偈道:「是無有證,斯可雲證。無可雲證,是立足境。」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無礙憑來去。茫茫著甚悲愁喜?紛紛說甚親疏密?從前碌碌卻因何?到如今,回頭試想真無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詩是:「沉酣一夢終須醒,冤債償清好散場!」(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寶玉道:「你死了,我作和尚。」(第三十回)
(10)寶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三十一回)
(11)寶玉默默不對。自此,深悟人生情緣,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傷,不知將來葬我灑淚者為誰?(第三十六回)
(B)寶玉中舉。
(1)「嫡孫寶玉一人,聰明靈慧,略可望成。」(第五回)
(2)眾清客相公們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顯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這一去可是要蟾宮折桂了。」(同)按,這是高鶚底誤會。第五回所引文下,尚有「吾家數運合終」一語,可見上邊所說是反語。第九回清客們底話,隨口點染,並無甚深義的。至於黛玉底話,也是譏諷口吻。頡剛說:「其實這一句也不過是黛玉習常的譏諷口吻,作者未必有深意。要是這句作準,那第十八回裡,寶釵也對寶玉說:『虧你今夜不過如此,將來金殿對策,你大約連趙錢孫李都忘了呢!』也可以算寶玉去會試了。」(十,五,十七信。)(C)賈氏抄家。
(1)「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衰草枯楊,曾為歌舞場。蛛絲兒結滿雕樑,綠紗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紗帽小,致使枷鎖扛。」(第一回)
(2)偶遇榮寧二公之靈,囑吾云:「吾家自國朝定鼎以來,功名奕世,富貴流傳,已歷百年,奈運終數盡,不可挽回。」(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滿則虧,水滿則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們家赫赫揚揚,已將百載;一日倘或樂極生悲,若應了那句『樹倒猢猻散』的俗語,豈不虛稱了一世詩書舊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這祭祖產業,連官也不入的。」(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們別忙,自然連你們抄的日子有呢。你們今日早起,不曾議論甄家,自己家裡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們也漸漸的來了。」(第七十四回。這回之目是「抄檢大觀園。」)
(5)「才有甄家的幾個人來,還有些東西,不知是做什麼機密事。」尤氏聽了道:「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傢俬,調取進京治罪,怎麼又有人來?」老媽媽道:「才來了幾個女人,氣色不成氣色,慌慌張張的,想必有瞞人的事。」(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說甄氏抄家事,賈母甚不自在。(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異兆發悲音」。本文上說:「忽聽那邊牆下有人長歎之聲。大家明明聽見,都毛髮竦然……恍惚聞得祠堂內隔(換為木旁)扇開闔之聲,只覺得陰氣森森,比先更覺淒慘起來。」高鶚補抄家一節文字,本此。他寫寧府全抄了,也本此。《紅樓夢》寫寧國府底腐敗,極有微詞,將來自應當有一種惡結果。且「樹倒猢猻散」「有罪家產入官」說在秦氏口中。甄家被抄事,又從尤氏一方面聽來。異兆發悲音,又專被賈珍他們聽見。再證以第五回,「造釁開端實在寧」等處,可見將來被禍,寧府尤烈。高氏寫此等處非無根據,但到末尾數回,自己完全推翻了上邊所說的,實在是他底大錯。
(D)賈氏復興。
(1)「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第一回)
(2)秦氏冷笑道:「否極泰來,榮辱自古週而復始……」(第十三回)我所找著的,可以替他作辯護,只有這兩條。而其實都靠不住。(1)或指二人一事而言,未必是說賈氏復興,我疑心是指李紈賈蘭底事情。(2)秦氏所說,正是反話,所以在下邊緊接一句,「豈人力所能常保的?」她又說:「萬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語。」可見她無非警告鳳姐,處處預作衰落時底打算,不致將來一敗而不可收拾,並非作什麼預言家。後來因鳳姐毫不介意,且更威福自恣,以致一敗塗地,應了榮寧兩公底「運終數盡」的話。高鶚把這個看得太拘泥了,不恤忽略書中以外的許多暗示,這一點上,我不願意為他辯護;他為什麼要如此續?在下篇再論。
(E)黛玉早死。
(1)「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說:「……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淚的,淚已盡。」(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踐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說死!我這會就死!……正是了;要是這樣鬧,不如死了乾淨!「死活憑我去罷了!」(第二十回)
(5)黛玉續偈說:「無立足境,方是乾淨!」(第二十二回)
(6)葬花詩上說:「紅消香斷有誰憐?……桃李明年能再發,明年閨中知有誰?……卻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傾!……明媚鮮妍能幾時?一朝飄泊難尋覓。……天盡頭,何處有香丘?未若錦囊收艷骨,一(不)淨土掩風流。……未卜儂身何日喪。儂今葬花人笑癡,他年葬儂知是誰?試看春殘花漸落,便是紅顏老死時。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第二十七回)
(7)林黛玉的花顏月貌,將來亦到無可尋覓之時。(第二十八回)
(8)「況近日每覺神思恍惚,病已漸成。醫者更云:『氣弱血虧,恐致勞怯之症。』我雖為你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縱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9)「那黛玉還要往下寫時,覺得渾身火熱,面上作燒。……只見腮上通紅,真合壓倒桃花,卻不知病由此深。」(第三十四回)
(10)黛玉近日又復嗽起來,覺得比往常又重。寶釵來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強求的。今年比往年反覺又重些似的!」說話之間,已咳嗽了兩三次。(第四十五回)
(11)黛玉抽著的詩簽,是一枝芙蓉花,題著「風露清愁」,有一句詩,道是:「莫怨東風當自嗟。」(第六十三回)
(12)黛玉做的柳絮詞,有「飄泊亦如人命薄,空繾綣;說風流!」(第七十回)
(13)黛玉和湘雲聯句有「冷月葬詩魂」之句。湘雲道:「只是太頹喪了些。你現病著,不該作此淒清奇譎之語。」(第七十六回)
(14)妙玉笑道:「有幾句雖好,只是過於頹敗淒楚。此亦關於人之氣數而有……」(同)
(15)黛玉歎道:「我睡不著,也並非一日了!大約一年之中,通共也只好睡十夜滿足的!」湘雲道:「你這病就怪不得了!」(同)
(16)寶黛推敲《晴雯誄》中底字句。寶玉說:「莫若說,『茜紗窗下,我本無緣;黃土隴中,卿何薄命!』」黛玉聽了,陡然變色。雖有無限狐疑,外面卻不肯露出。(第七十九回)這不過隨便翻檢著,可舉的已有十六條之多。如仔細尋去,八十回中暗示黛玉之死,恐怕還多著呢。高鶚補書,以事跡論,自然不算錯;只是文章不見高明,這也容我在下篇批評。
(F)寶釵與寶玉成婚。
(1)《紅樓夢曲》-「都道是金玉良緣,……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底回目,是「賈寶玉奇緣識金鎖,薛寶釵巧合認通靈」。
(3)同回寶玉到寶釵處,寶釵看他底那塊玉,口裡念道:「莫失莫忘,仙壽恆昌。」……鶯兒嘻嘻的笑道:「我聽這兩句話,倒像和姑娘項圈上的兩句話是一對兒!」寶玉拿寶釵底項圈看,是「不離不棄,芳齡永繼」,因笑問:「姐姐,這八個字倒與我的是一對兒!」
(4)「誰想賈母自見寶釵來了,喜他穩重和平。……」(第二十二回)
(5)宮中所賜端午節物,獨寶釵和寶玉一樣。
(6)寶玉聽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覺心裡疑猜。
(7)寶釵因有「金鎖是和尚給的,等日後揀有玉的才可配」等語,所以總遠著寶玉。
(8)寶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來,再看寶釵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種嫵媚風流,不覺就呆了。(以上四條,均見第二十八回)。
(9)薛蟠說:「從前媽媽和我說:你這金,要揀有玉的才可配。」(第三十四回)
(10)賈母道:「提起姊妹們,……都不如寶丫頭。」(第三十五回)
(11)寶玉笑道:「……明兒不知那一個有福的消受你們主兒兩個呢!」見鶯兒嬌腔宛轉,語笑如癡,早不勝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寶釵來!(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繡鴛鴦夢兆絳芸軒。」事跡是寶玉睡了,寶釵代襲人繡他兜肚上底鴛鴦。寶玉在夢裡喊罵,「什麼金玉姻緣!」
(13)王夫人托寶釵照應家務說:「好孩子,你還是個妥當人,……你替我辛苦兩天,照看照看。」(第五十五回)
(14)寶釵做的柳絮詞是:「……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雲。」(第七十回)以外提金玉之處尚多,零零散散,一時也舉不盡。雖然寶釵寶玉成婚,另有多少困難,不易解決,但我們看了這些證據,就不得不承認作者或有使釵玉團圓這個意思。若我們要做翻案文字,就先得要把這些暗示另換一個解釋,而且是很自然、清楚、不牽強的解釋。這當然是極不容易的事。某補本底作者使寶釵早卒,不知是怎樣寫法的?懸揣起來要處處為作者圓謊,恐怕不很可能。高鶚在這一點上,我也不敢輕菲薄他。
(G)寶釵守寡--寶玉棄她而出家。
(1)薛姨媽道:「姨媽不知寶丫頭古怪呢,他從來不愛這些花兒粉兒的。」(第七回)
(2)寶釵念支《寄生草》與寶玉聽,內有「沒緣法,轉眼分離乍,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之語。後來寶玉就因此「悟禪機」。(第二十二回)
(3)寶釵底燈謎是:「梧桐葉落紛離別,恩愛夫妻不到冬。」(同回,戚本不作此)。
(4)賈政忖道:「……看來皆非福壽之輩」。(同回)
(5)寶釵聽見寶玉在夢中喊罵說:「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金玉姻緣,我偏說木石姻緣!」寶釵不覺怔了。(第三十六回)
(6)寶釵房中,佈置得十分樸素。賈母說:「使不得。……年輕的姑娘們,房裡這樣素淨,也忌諱。……」(第四十回)高鶚補寶玉娶寶釵後做和尚這段文字,正本此。
(H)黛死釵嫁在同時。
(1)「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今宵紅綃帳裡臥鴛鴦。」(第一回,《好了歌》注)我以前不懂高氏為什麼定要把事情寫得如此淋漓盡致,定要說,「當時黛玉氣絕,正是娶寶釵這個時辰」?(第九十八回)現在才恍然了。這兩句話,是否應作這般解釋,這是另一問題了。
(I)元春早卒。
(1)元春底冊詞說:「二十年來辨是非,……虎免相逢大夢歸。」
(2)《紅樓夢曲·恨無常》折中說:「喜榮華正好,恨無常又到……兒命已入黃泉。天倫啊!須要退步抽身早」。(均見第五回)
(3)鳳姐夢可卿同他說:「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鮮花著錦之盛;要知道也不過是瞬息的繁華,一時的歡樂,」(第十三回)
(4)元妃底燈迷是:「……一聲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第二十二回)
高鶚補元春事完全根據在此。所以寫賈母夢見元春,她還勸賈母,「榮華易盡,須要退步抽身。」(第八十六回)高氏又明敘元春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已交卯年寅月,這明是比附「虎兔相逢」了。(第九十五回)
(J)探春遠嫁。
(1)她底冊子,畫著兩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詩云:「……清明涕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
(2)《紅樓夢曲·分骨肉》折云:「一番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
(3)她底燈謎是風箏,詞曰:「……游絲一斷渾無力,莫向東風怨 別離。」(第二十二回)
(4)她做的柳絮詞,是半首《南柯子》,是:「……也難綰系也難羈,一任東西南北各分離。」(第七十回)這很明顯,高氏寫探春嫁在海疆,系從冊子上看來的。(第一百十六回,寶玉重見冊子,影影有一個放風箏的人兒。)但在第一百十九回上,寫她歸寧一次,實在是「畫蛇添足」,大可不必。總之,高氏不善寫述悲哀這個毛病,到處都流露著。1(1高鶚寫探春嫁後頗得意,其依據在第六十三回,探春抽的詩簽,注云:「必得貴婿」。故此節補文卻不甚錯。惟寫她嫁後歸寧,則無據。)
(K)迎春被糟蹋死。
(1)冊子畫一惡狼,追撲一美女,有欲啖之意。詞曰:「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閨花柳質,一載赴黃粱」(第五團)
(2)曲子裡也說:「……歎芳魂艷魄,一載蕩悠悠。」(同)
(3)第八十回寫迎春歸寧,在王夫人房中哭訴二節文字。
以高氏在第一百九回上寫迎春說:「可憐我只是沒有再來的時候了!」又明敘結婚年餘,被孫家折磨,以致身亡。這兒所謂年餘,正與冊子曲子上底一載相映射。
(L)惜春為尼。
(1)冊子中「一所大廟,裡面有一美人在內看經獨坐,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長,緇衣頓改昔年妝,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
(2)曲子中《虛花悟》折,「將那三春看破,……聞說道,西方寶樹喚婆娑,上結著長生果。」(均見第五回)
(3)周瑞家的到惜春處。惜春笑道:「我這裡正和智能兒說,我明兒也剃了頭,同他作姑子去。……」(第七回)
(4)尤氏笑道:「這會子又做大和尚,又講起參悟來了。」「可知你真是心冷嘴冷的人。」惜春道:「怎麼我不冷……」(第七十四回)
(5)探春道:「這是他向來的脾氣,孤介太過,我們再扭不過他的。」(第七十五回)以外如有正本上惜春一迷,當然不得為高氏所依據。高氏寫寶玉重遊太虛境以後,惜春為尼之時,寶玉重述冊子語一次,尤為這是他補書底依據底明證。(第一百十八回)後來惜春住在櫳翠庵,大約是應合那冊子上底大廟了 。(第一百二十回)但櫳翠不過是點綴園林的一個尼庵,似乎不可以說是大廟,高氏在這一點上,也遠不如後三十回的作者,寫得這般痛快。
(M)湘雲守寡。
(1)冊子上畫著幾縷飛雲,一灣逝水,其詞曰:「……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雲飛。」
(2)曲子《樂中悲》折,「……廝配得才貌仙郎,……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均見第五回)高氏對於這兩條不但誤解了,且所補湘雲傳,亦草率之至。他只作「姑爺很好,為人又和平」等語(第一百六回),來敷衍曲子上底「廝配得才貌仙郎」。又說她丈夫成了癆病(第一百九回),後來死了,湘雲立志守寡(第一百十八回),就算應合「雲散水涸」了。至於金麒麟這一段公案,幾乎一字不提。即在第八十三回,周瑞家的和鳳姐,談了半天金麒麟,也並無關於湘雲底姻緣。所以高氏寫湘雲,幾乎是無所依據。
(N)妙玉被污。
(1)冊子上畫著一塊美玉,范在污泥之中。詞曰:「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
(2)曲子中《世難容》折,「……卻不知好高人愈妒,過潔世同嫌。……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白璧無暇遭泥陷……」(均見第五回)高鶚在第一百十二回,寫妙玉被人輕薄,本此。但他只寫她不知所終,雖在第一百十七回,隱隱約約地說她被殺,也只是「夢話」罷了。他又何嘗能充份描寫出所謂「風塵骯髒違心願」呢?凡看到這些地方,我總覺得後四十回只是一本賬簿。即使處處有依據,也至多不過是本很精細的賬簿而已。
(O)鳳姐之死。
(1)她底冊詞說:「……哭向金陵事更哀!」
(2)曲子上說:「……反算了卿卿性命……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均第五回)
(3)八十回內寫她貪財放債,逼害人命,有好幾處。(如第十五回,第十六回,第六十九回,第七十二回等等。)高鶚因此寫鳳姐傢俬,以重利盤剝故被抄;(第一百五,一百六回)又寫賈璉後來和她感情淡薄。第一百六回,賈璉啐道:「……我還管他麼。」第一百十三回,「看著賈璉並不似先前的恩愛,……竟像不與他相干的。」在她臨死的時候又寫:「璉二奶奶說些胡話,要船要轎的,說『到金陵歸入冊子去』。」襲人又和寶玉明提冊子,可見是受「哭向金陵事更哀」這句話底暗示。(所引見一百十四回)高氏如此寫「返金陵」自然是胡鬧;況且冊子上還有一句,「一從二令三人木」,他又如何交代?
(P)巧姐寄養於劉氏。
(1)她底冊子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裡紡績,其判曰:「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
(2)曲子《留餘慶》折云:「留餘慶,忽遇恩人。……幸娘親,積得陰功。……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均第五回)
(3)劉老老命她底名為巧姐兒,又說,「……或有一時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難成祥,逢凶化吉,都從這『巧』字兒來!」(第四十二回)後四十回,巧姐底結局,全本此。因畫上有荒村野店,美人紡績,所以後來嫁給一莊家人,姓周的。(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因為有「家亡莫論親」,及「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所以寫巧姐將為王仁(狠舅)、賈環、賈芸(奸兄)等所盜賣,而他們所以要如此辦,因為外藩肯花銀子。(第一百十八,第一百十九回)因為明敘「濟劉氏」,「積陰功」,「留餘慶」,「巧得遇恩人」,「逢凶化吉,遇難成祥」,等語,所以巧姐被劉氏救去,依然父女團圓,夫妻偕老。(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高氏補巧姐傳,可謂一句題外的話也沒有說,只是文筆拙劣,敘述可笑罷了。
(Q)李紈因賈蘭而貴。
(1)賈蘭年方五歲,已入學攻書。李氏惟知侍親教子。(第四回)
(2)冊子上畫一盆茂蘭,旁有鳳冠霞帔的美人,判云:「桃李春風結子完,到頭誰似一盆蘭?」
(3)曲子《晚韶華》折云:「……只這戴珠冠,披鳳襖,……氣昂昂頭戴簪纓,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祿高登。……」(均第五回)
(4)賈蘭做了一首詩,呈與賈政看。賈政看了,喜不自勝。(第七十五回)
(5)眾幕賓見了賈蘭做的《(女危)(女畫)詞》,便皆大讚:「小哥兒十三歲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學淵源,真不誣矣!」賈政笑道:「稚子口角,也還難為他。」(第七十八回)以外恐怕提到賈蘭聰慧好學的地方還有,只在一時不能遍舉了。高氏寫賈蘭中了一百三十名舉人,又說,「蘭桂齊芳家道復初」,都是從這些看來的。(第一百九回,第一百二十回)更清楚的是,寶玉臨走時,對李紈說:「日後蘭哥還有大出息,大嫂子還要戴『鳳冠霞帔』呢。」(第一百十九回)這明是故意作冊子底照應。
(R)秦氏縊死。
(1)冊子上畫著高樓,上有一美人懸樑自盡。(第五回)
(2)秦氏死了,閤家無不納悶,都有些疑心。(第十三回,《金玉緣》本如此。亞東有正兩本均作傷心,非。有正本更以納悶為納歎,更謬。)秦氏死在第十三回中,似乎無關涉高氏,但他因為前八十回將真事寫得太晦了,所以願意重新提一提,使讀者可以瞭然。第一百十一回上說鴛鴦上吊,只見燈光慘淡,隱隱有個女人,拿著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樣子;後來細細一想,方知道是東府裡的小蓉大奶奶。鴛鴦想道:「……他怎麼又上吊呢?」後來她解下一條汗巾,按著秦氏方才立的地方拴上。她死了以後,只見秦氏隱隱在前。高鶚如此寫法,可見他也相信秦氏是縊死的。但如此寫出,未免有些活見鬼,不成文理。秦氏之引誘鴛鴦,彷彿如世俗所傳的縊鬼要找替身。這實在大類三家村裡老婆子底口吻,是《紅樓夢》底大侮辱。至於原書敘秦氏縊死,怎樣地寫法?為什麼要這樣地寫?這都在另一篇上詳論。
(S)襲人嫁蔣玉函。
(1)冊詞道:「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第五回)
(2)襲人說:「去定了。」寶玉聽了,自思道:「誰知這樣一個人,這樣薄情無義呢!」(第十九回)
(3)蔣玉函唱的曲子,有「配鳳鸞」、「入鴛幃」等語;說的酒令,有「並頭雙蕊」、「夫唱婦隨」等語;說的酒底,是「花氣襲人知晝暖」,(襲人以此命名,見第三回)後來又被薛蟠明白叫破。(第二十八回)
(4)寶玉與蔣玉函換汗巾,而寶玉底松花汗巾原是襲人底。後來寶玉又把琪官贈的大紅汗巾,結在襲人腰間。(第二十八回)。
(5)晴雯被逐,寶玉大不滿意襲人,所以他說:「你是頭一個出了名的至善至賢的人,……焉得有什麼該罰之處?……」襲人細揣此話,直是寶玉有疑她之意,竟不好再勸了。(第七十七回)
(6)《芙蓉女兒誄》中有:「孰料鳩鴆惡其高,鷹鷙翻遭□ □ 。□□妒其臭,□□ 蘭競被芟鋤,……偶遭蠱蠆之讒,……諑謠(奚)詬,出自屏帷;荊棘蓬榛,蔓延窗戶。既懷幽沉於不盡,復含罔屈於無窮。……嗚呼!固鬼蜮之為災,豈神靈之有妒?毀□奴之口,討豈從寬!……」(第七十八回)從這幾點看,高鶚寫襲人薄倖,自然不算錯。以我看來,他補的書,寫襲人一節文字,還是最可使人滿意的。即如他寫寶玉走後,襲人方嫁,也非了無依據的。蔣玉函說的酒令是,「女兒悲,丈夫一去不回歸」,(第二十八回)當然不能和襲人無關。(因通首皆似暗射襲人終身)。高氏在第一百二十回,明點「好一個柔順的孩子」,正是照應冊子所謂「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惟他以襲人不能守節,所以貶在又副冊中,實在離奇得很。冊子中分「正」、「副」、「又副」,何嘗含有褒貶的意義?高氏在這一點上,卻真是「向壁虛造」了。
(T)鴛鴦殉主。
(1)鴛鴦冷笑道:「……不然,還有一死!……」
(2)「伏侍老太太歸了西,我也不跟著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尋死,……」(均第四十六回)高氏補此節,大約從這些地方看出作者底意思。但鴛鴦說的話,都是「死」與「做姑子」雙提;何以高氏定說她是殉主?想是因這般寫法,文筆可以乾淨些,也未可知。再不然就是大觀園中人做姑子的太多了(如芳官、四兒、惜春、紫鵑等),不得不換一番筆墨,去寫鴛鴦。
以外大觀園諸婢底結局,也多少和前八十回有些照應。如平兒扶正,(第一百十九回)則本於平日賈璉和她底恩愛,及平兒厚待尤二姐。(第二十一回、第四十四回,第六十九回)補五兒一段文字,則因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應有照應。(第一百九回)寫鶯兒後來服侍寶玉,(第一百十八回)則本於第三十五回。只有小紅和賈芸─段公案卻未了結。麝月抽著了荼蘼簽,也未見有結局。但這些都是微細瑣碎之處,亦不足深論。後四十回中還有許多大事,也可以約略考見其線索。
(一)薛文起復惹放流刑。(第八十五回)
(1)薛蟠打死了馮淵,避禍入京,住在賈宅梨香院,被賈氏子弟引誘得薛蟠比當日更壞了十倍。(第四回)
(2)第四十八回之目是,「濫情人情誤思遊藝」。似乎下邊還有文章,不見得就此太平無事。
(二)宴海棠賈母賞花妖。(第九十四回)
(1)寶玉道:「……今年春天已有兆頭的。這階上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無故死了半邊,我就知道有壞事!……所以這海棠,亦是應著人生的!」(第七十七回)
(三)證同類寶玉失相知。(第一百十五回)
(1)賈雨村說甄寶玉底性情,完全與寶玉相同。(第二回)
(2)寶玉入夢;見甄寶玉和自己一樣。(第五十六回)甄寶玉自然是寶玉底影子,並非實有其人;但何必設這樣一個若有若無的人呢?這不但我們不解,即從前人也以為不可解(如江順怡君)。高氏想也覺得這樣寫法,太沒有道理,所以極力寫甄寶玉是個世俗中人,使與寶玉作對文。但他雖然作了翻案文字,也依然毫無道理,不脫前人底窠臼。
(四)「得通靈幻境悟仙緣」。(第一百十六回)
(1)甄士隱夢到太虛幻境。(第一回)
(2)賈寶玉夢到太虛幻境。(第五回)但他何以要使寶玉去重遊幻境呢?這因為不如此,寶玉不能看破紅塵,飄然遠去。所以他說:「兩番閱冊,原始要終之道。歷歷生平,如何不悟?」(第一百二十回)但其實這樣寫法,是可以不必的。還有兩件大事,似有線索,又似乎沒有,我也不敢斷定,在這裡略說一說。(1)第一百三回,夏金桂自己服毒。(2)第一百十二回,趙姨娘赴冥司受報應。這兩事似乎從同一的依據來的,就是在第五回,所謂「冤冤相報豈非輕」。而趙姨底死,寫這層意思,尤為明顯,故回目上有「死(佳誰)仇」之語。但依我底眼光看,《紅樓夢曲》中所謂「冤冤相報」,是專指秦氏與寧府之事,似不與金桂趙姨二人相干。但高氏補這兩回書,是否以此為依據,原不可知。他或者是以意為之的,或者是另有所依據而我們不知道。這兩種情況都可以講得通,所以現在也不深加批評了。
高氏所補的四十回底依據所在,已大約寫出;雖不見詳備,也大致差不多了。我們離高鶚一百多年,要想法搜尋他作文時的字簏中物,當然是勞而無功。但我以為如此一考,更可以使讀者恍然於後四十回之出於補綴,不是雪芹底原本。這就是這篇文字所以要作底意義。
但是,高氏補書,除有依據之外,還有一種情形要加注意的,就是文情底轉折。往往有許多地方,雖並無所依據,而在行文方面,卻不得不如此寫,否則便連串不下。所以我們讀高氏續作,雖然在有些地方是出於他杜撰的,只要合於文情,也就不可輕易菲薄他。我們要知道,有依據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沒有依據也未必定是不好。高鶚續書是否有合於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續書底好歹又是一件事,決不能混為一談。所以雖承認了高氏底審慎,處處有所依據,但我們依然可以批評這書底沒有價值。在另一方面想,我們說高作完全出杜撰,一點不尊重作者底意旨,卻也可以推重這書有獨立的聲價。只是就續《紅樓夢》說,兩個條件不能不雙方並顧;一方固然要有所依據,那一方又要文情優美。因為如沒有依據,便不成為「《紅樓夢》底續作」;如文字不佳,那又不成為好書了。所以我們所要求於續書人的,──高鶚在內──是一部很好的《紅樓夢》底續書。
高氏自然到處都不能使我們愜意。但他底杜撰之處實在不很多。有許多地方,雖然說是杜撰,但卻另有苦衷,不得不作如此寫的。續書中最奇特的一段文字是寶玉失通靈,及後來和尚送玉。(第九十回,第一百十六回)既是要他失玉,又何必復得?況且,玉底來去,了無蹤跡,實在奇怪。說得好聽些,是太神秘了;不好聽呢,便是情理荒謬。且不但這一段而已,即第九十六回,「瞞消息鳳姐設奇謀」,以我們眼光看來,何必寫得賈氏一家如此陰險?況且,所謂「奇謀」,實際上連一個大子也不值,豈不可笑?這些地方,我們自然不能佩服。
但如仔細想一想,便可以知道高氏作文底因由,不得因為沒有依據,便一棒打殺。失通靈,得通靈底必要,高氏自己曾經說明,不勞我們底懸揣。我們看:「此玉早已離世:一為避禍,二為撮合。從此夙緣一了,形質歸一。……」(第一百二十回)所謂避禍,當然是指查抄;但查抄未必有礙於寶玉(即賈璉也始終無恙),何必避呢?這實在不甚可解。至於所謂「撮合」的是什麼,卻極易明瞭,即所謂金玉之緣。我們試想,如黛玉竟死,寶玉應作何光景?是否能平安地娶了寶釵?這個答案,也不必自己瞎猜;只看紫鵑誆寶玉,黛玉要回家去,寶玉是什麼光景的?(第五十七回)以外寶玉和黛玉誓同生死的話,在八十回中屢見。寶玉曾告訴紫鵑一句打躉的話,我的不妨徵引─下:
「活著,咱們一處活著;不活著;咱們一處化灰,化煙,如何?」(第五十七回)我們既不能承認,寶玉是薄情、打謊語的人,那麼,怎樣能使金玉團圓?寶玉對於寶釵原非毫無情愫,但黛玉一死,寶玉決不能再平安度日,如何再能結合數年的夫婦?這個實際上的困難,在行文時候,必然要碰到的。既然碰到了,就不能不想個解決的方法。高氏想的方法,便是失玉。
「失玉」是不是好的方法,是另一件事。但我們卻不能不承認,這是方法之一。而且,想用這個方法的人,也不止高氏一人。在三十回本的佚本裡,我曾考出有「甄寶玉送玉」這一回事。看事情底空氣,大約和高作是差不多的。既然「玉」煩人送,當然是丟了;不然,玉在身邊,何勞甄寶玉先生來送呢?至於那本上寫玉是怎樣遺失的?我們不知道。像高本寫失玉,卻實在是個奇談。
高氏所以寫失玉,因為不如此金玉不能團圓;所以寫送玉,因為不如此寶玉不能出家。「寶玉出家」和「寶釵出閨」,這是續作裡底兩件大事;而以失玉送玉為關鍵。不明白這個緣故,輕易來批評高氏補書底不小心,這實在不能使他心服的。
至於我所以不滿意於他的,卻並不在為什麼要如此,只在怎樣地這個問題上面。第九十四回寫失玉這個光景,實在人情之外,且亦在文情之外。真成所謂「來無跡,去無蹤」了。(第九十五回,抄玉扶乩語)。高氏是平淡無奇這樣一個人,卻喜歡弄筆頭,做那些離奇光怪的文字;於是無往而不失敗。八十回內寫甄士隱、賈寶玉游「幻境」,已覺東方的浪漫色彩太濃厚了;但總還「不遠情理」。至於高氏寫通靈玉無端而去,無端而來,那竟很像聖靈顯示的奇跡,與全書描寫人情的風格,(木內)鑿不相合。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是高氏底失敗。我也明知道,要把「失玉」「送玉」寫得十分的入情入理,是很困難的;但我始終不敢輕易贊成高鶚底補筆。我以為高氏如以續書為甚難,則大可以擱筆,不必拿狗尾來續貂;如以為尚不甚難,則應當勉為其難,不應逃於神怪。
即寶釵嫁時,鳳姐設奇謀,也無非是要度過這個困難,使他倆得以成婚,一方又可以速黛玉之死,使文字格外緊湊些。以外並無別的深意可說,在八十回中,也並沒有什麼依據可尋。總之,高鶚補這幾回,要如此寫法,完全為結束寶黛兩人底公案,使不妨礙金玉姻緣,我們可以原諒他。但他底大病,並不在憑空結撰,卻在文筆拙劣,情事荒唐這兩點上。這個毛病,在四十回中幾乎處處流露,也不僅僅在這兩三回內。即完全有依據的,也依然不能藏拙啊。
但是高氏無緣無故的杜撰文字,在四十回內卻也未始沒有,這我們更不能為他強辨。即如寶玉中舉,雖我替他勉強找了幾條根據,其實依然薄弱得很,高氏豈能借這個來遮羞?我們試看關於寶玉中舉的文字有多少回:
第八十一回──奉嚴詞兩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老學究講義警頑心。
第八十四回──試文字寶玉始提親。
第八十八回──博庭歡寶玉贊孤兒。
第一百十八回──警謎語妻妾諫癡人。
第一百十九回──中鄉魁寶玉卻塵緣。一共書只四十回,說寶玉做舉業的,倒佔了二十分之三。這真是不知其命意所在?如稍為看仔細一點,寶玉實無中舉底必要;即使高氏要寫他高魁鄉榜,也不必寫得如此累贅。高氏此等地方,可謂愚極且迂極了。
還有一節,也是無緣無故的文字。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顰卿絕粒」。寫黛玉忽然快死了,忽然又好了,這算怎麼一回事呢?「失玉送玉」還有可說的,至於這兩回中寫黛玉,簡直令人莫名其妙。上一回生病,下一回大好了;非但八十回中萬沒有這類荒唐的暗示,且文情文局,又如何可通?說要借此催定金玉姻緣,也大可不必。什麼事情不可以引起釵玉姻事,定要把黛玉耍得忽好忽歹?況且到第九十四回,黛玉已完全無病,尤其不合情理。黛玉底病,應寫得漸轉漸深,怎麼能忽來忽去呢?在這一點上,高氏非但鹵莽,而且愚拙。
大觀園諸人底結局,高氏大都依據八十回中底話補出。只有香菱傳補得最謬,且完全與作者底意思相反。胡適之先生曾據第五回冊子原文,來駁高氏底不合,我極為同意。(胡說見《胡適文存·紅樓夢考證》)。高氏這一點看不清楚,最不可解;因為第五回、第八十回暗示香菱被金桂磨折死,不為不明顯,以高鶚底小心審慎,何致於盲目不知,鑄了大錯。2這竟使我詫異極了。(2高氏寫香菱不死,後來扶正,這個大錯誤,現在看來也是由於誤解第六十三回,香菱抽著的詩簽,是「連理枝頭花正開」。我們應當注意這「正」字底意義,明言此正是她底團圓時節;反言之,則連理花不久便將凋謝的。高鶚因不解此意,故下文弄錯了。)
我這節文字底目的,原要考定高鶚續書底依據,並不是要指斥他底過失。只因四十回中也有許多無根之談──即是沒有依據的──也得順筆敘出,所以不免說了些題外的話。其實,關於高作優劣底批評,應當留作下一篇講,不是本篇底責任。本篇底大意,只是要證實頡剛這句話:「後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線索。」
二二,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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