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

(二)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

(二)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

紅樓夢辨

(二)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

   

我們要研究《紅樓夢》,第一要分別原作與續作;換句話說,就是先要知道《紅樓夢》是什麼。若沒有這分別的眼光,只渾淪吞棗的讀了下去,勢必被引入迷途,毫無所得。這不但研究《紅樓夢》如此,無論研究什麼,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選擇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沒有築室沙上的危險。否則題目先沒有認清,白白費了許多心力,豈不冤枉呢?

《紅樓夢》原書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後面的四十回,是高鶚續的。這已是確定了的判斷,無可搖動。讀者只一看胡適之先生底《紅樓夢考證》,便可瞭然。即我在這卷中,下邊還有說及的;現在只辨明「原本回目之數只有八十」這一個判斷。

自從乾隆壬子程偉元刻的高鶚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後,八十回本便極少流傳,直到民國初年,有正書局把有戚蓼生底序抄本八十回影印,我們方才知道《紅樓夢》有這一種本子。但當時並沒發生一點影響,也從沒有人懷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書」這一個問題。直到一九二一年四月,胡適之先生發表他底一文,方才惹起注意,而高氏續書這件事實方才確定。

但胡先生在當時因程偉元底話,並不因此否定後四十回之目底存在。程偉元底《紅樓夢》序上說:

「然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書既有百二十卷之目,豈無全璧?……」胡先生在《紅樓夢考證》初稿裡說:(附亞東本《紅樓夢》卷首)

「當日鈔本甚多,若各本真無後四十回的目錄,程偉元似不能信口胡說。因此,我想當時各鈔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後四十回目錄的。」但他在原文改定稿中卻表示懷疑,略引我底話作說明。可見胡先生也有點不信任程偉元底序文了。(見《胡適文存》卷三)

我告訴諸君,程偉元所說的全是鬼話,和高鶚一鼻孔裡出氣,如要作《紅樓夢》研究,萬萬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這樣地說,他並不是有所見而云然,實在是想「冒名頂替」,想把後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樣地高,想使後人相信四十回確是原作,不是蘭墅先生底大筆。這彷彿上海底陸稿薦,一個說「我是真正的」,一個說「我是老的」,一個說「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樣的把戲。

原來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鈔本流傳。高鶚說:

「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向曾從友人處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高本自序)這所以賜教我們的,明顯的有好幾點:(1)他沒有續書以前,《紅樓夢》已盛行二十餘年了。(2)流行的鈔本極多,極雜,但都是八十回本,沒有一部是完全的。(3)這種八十回鈔本,高氏曾經見過;很有憾惜書不完全之意。(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見全書,實在是到這時候,他方續好。

既在高程兩人未刊行全書以前,社會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紅樓夢》;這當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一點困難。而且後四十回,專說些殺風景的話,前途底運命尤覺危險。因這兩重困難,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個謊。於是高氏掩飾續書之事,歸之於程偉元;程氏又歸之於「破紙堆中」,「鼓擔上」。但這樣的奇巧事情,總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沒有法子,程偉元只得再造一個謠言,說原本原有一百二十回底目錄。看他說「既有百二十卷之目,豈無全譬?」他底掉謊底心思--為什麼掉謊--昭然若揭了!

而且這個謊,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覺的便使人上當。一則當時鈔本既很龐雜沒有定本,程偉元底謊話一時不容易對穿。譬如胡先生就疑心當時鈔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錄的。這正是有人上程氏底當一個例子。二則高作四十回,與目錄是一氣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決非由補綴湊合而成。如承認了後四十回底目錄是原有的;那麼,就無形地得默認後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讀者這樣的一點頭,高鶚和程偉元底把戲,就算完全告成。他們所以必先說目錄是原有的,正要使我們承認「本文是原作」這句話,正是要掩飾補書底痕跡,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與八十回一起流傳。

果然,這個巧妙的謊,大告成功。讀者們輕輕地被瞞過了一百三十年之久,在這一時期中間,續作和原作享受同樣的崇仰,有同樣廣大的流布。高氏真是撒謊的專家,真是附驥尾的幸運兒。他底名姓雖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卻得了十倍的聲價。我們不得不佩服程高兩位底巧於作偽,也不得不怪詫一百三十年讀者底沒有分析的眼光(例外自然是有的)。

但到一九二一以後,高鶚便有些倒霉了,他撒的大謊也漸漸為人窺破,立腳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頂替,且每受人嚴切的指斥。俗語說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為。」天下那裡有永不插穿的西洋鏡!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底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擊;因為回目和本文是相連貫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腳不住。從程高二人底話看,作偽底痕跡雖然可見;但這些總是揣想,不足以服他們底心。我所用的總方法來攻擊高氏的,說來也很簡單,就是他既說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當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證前後不出於一人之手。我處處去找前後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來攻四十回,使補作與原作無可調和,不能兩立。我們若承認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時承認後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鶚喜歡和雪芹並家過日子,我們卻強迫他們分居,這是所謂對症下藥。

我研究《紅樓夢》,最初便懷疑後四十回之目。寫信給頡剛說:「後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續補,即回目亦斷非固有。」(十,四,二十七。)後來頡剛來問我斷論底依據,我回他一封信上舉了三項,(1)後四十回中寫寶玉結局,和回目上所標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敘底話。而《紅樓夢》確是一部自傳的書。(2)史湘雲底丟卻,第三十一回之目沒有關照。(3)本文未成,回目先具,不合作文時底程序。(十,五,四。)

(1)(2)兩節所述,現在看來,尚須略加修正,且留在下面說。(3)節的話,引錄如下:

「我們從做文章底經驗,也可以斷定回目系補作的。因為現在已證明四十回之文非原有的,我們也可以推想得出回目底真假。一篇文字未落筆之先,自然有一個綱要,但這個大抵是不成文的,即使是成文,也是草率的。真正妥當的節目底編製,總在文字寫定之後。雪芹既無後四十回之文,決不會先有粲若列眉,對仗工整的後四十回之目。先有確定成文的題目,然後依題做文章,在考場中有之。而在書室中做文底程序,應是:概括草率的綱要--文字--成文固定的節目。若使回目在前,文字在後;簡直是自己考試自己,車兒在馬前了。我想,有正書局印行的抄本,八十回後無文無目,卻是原書底真面目。」這些話雖不是重要,卻也是就情理推測的,可以作主要證據的幫助。現在說到正面的攻擊文字。因有許多議論批評的話,將在本卷以下各篇,及中卷內詳說。這裡只簡單地舉出證據,使讀者一目瞭然矛盾之所在,而深信回目不是原作所有。這樣,已盡本篇應有的職責。至於高作底詳細批評,已在下面另有專篇,這裡不復說一遍了。

最顯明的矛盾之處,是寶玉應潦倒,而目中明寫其「中鄉魁」;賈氏應一敗塗地,而目中明寫其「延世澤」;香菱應死於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寫「金桂自焚身」。其餘可疑之處尚多,現在先把這最明白的三項,列一對照表,以便參閱:

曹雪芹底話        高鶚所補的回目風塵碌碌,一事無成

一技無成,半生潦倒    寶玉中鄉魁

自己無才,不得入選,   (第一百十九回)

當此蓬牖茅椽,繩床瓦灶,

(以上均見第一回)

貧窮難耐淒涼。      復世職政老沐天恩(第三回,寶玉贊)      (第一百七回)

運終數盡,不可挽回。   沐皇恩賈家延世澤(第五回,寧榮二公語)   (第一百十九回)

自殺自滅,一敗塗地。

(第七十四回探春語)

自從兩地生孤木       施毒計金桂自焚身致使芳魂返故鄉。     (第一百三回)

(第五回香菱冊詞)

這可以不必再加什麼說明,矛盾的狀況,已顯然呈露。若說四十回之目是原有的,請問上表所列,應作何解釋?作者底疏忽決不至此;因這類衝突實在太凶了,決非疏忽所可以推諉的。若果然是由於疏忽,這也未免太疏忽了。且又何以解於《紅樓夢》八十回這樣的精詳細密?我們能相信《紅樓夢》作者疏忽到如此程度嗎?

我給頡剛信中所述的第二項,這兒沒有列入表中。因為「白首雙星」一回,下半部雖沒有照應,但只可以證四十回是續書,不足以充份證明回目底非原作。我在那時把「白首雙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寫寶玉湘雲成婚,以金麒麟為伏脈。我實在不甚瞭解,「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情?所以在那信上說:

「這回之目怎樣解法?何謂因?何謂伏?何謂雙星?在後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點照應沒有?」(十,五,四。)

我那時胸中只有寶湘成婚這一種解釋,所以斷定後四十回之目既沒有照應,便是高鶚補的(如寶湘成婚非見回目不可)。自從發見了後三十回本的《紅樓夢》,得了一種新想像新解釋,湘雲底結局,既不嫁寶玉,也可以照顧到這回底暗示;那麼,從這一點論,可謂對於回目無甚關係了(湘雲與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見回目的)。既無甚關係,在這節中,當然宜從刪削。關於湘雲底結局這個問題,下數篇中尚須詳說一番。

在那信上還有一層意思,也在這裡被我削去。我從前以為寶玉應終於貧窮,不見有出家之事,所舉的證據是:

(1)雪芹即是寶玉,雪芹無出家之事。

(2)第一回中有「晨風夕月階柳庭花」諸話,不是出家人底光景。

(3)第三回贊寶玉有「貧窮難耐淒涼」之語。若甘心出家,何謂「難耐淒涼」乎?而高作第一百十九回,明有「寶玉卻塵緣」之文;故當時以為這也是「回目是續的」一個佳證。後來我被頡剛「貧窮之後也許真是出家」一語勸服,便不以高氏寫此點為甚謬。但第一百十六回,「得通靈幻境悟仙緣」,卻始終以為是要不得。寶玉即使出家,也決不會成仙,這從第一回中語可以看出。這回有補綴底痕跡,卻也明顯。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高本八十回中,雖沒寫柳五兒之死,但戚本卻明明敘出,她是死了。如依戚本為正,那麼,所謂「五兒承錯愛」,又是一點大破綻。高本自身雖倖免矛盾,但也許因他要補這一節文字,所以把五兒之死一節原文刪了,也說不定的。我在這裡,又不免表示一點疑惑。

我們以外不必再比附什麼,即此為止,已足證明「回目是經過續補的」這個斷語。而且,回目底續下,定是從八十一回起筆的,不是從八十回,也不是從八十二回。我們且不管以外的證據,如戚蓼生、程偉元、張船山他們底話;只就本書論本書,已足證「原本回目只有八十」這個命題而有餘。我對頡剛說:「我們很相信雪芹即寶玉,無論寶玉或出家,或窮困潦倒,總沒有做舉業,登黃甲,這是無可疑的;因為既可以找雪芹實事做傍證,又可以把本書原文做直證。既已絕對否認這個,因之我們也該絕對的否認現存後四十回目是原來的。這不但是『中鄉魁』露了馬腳,在緊接原書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續書第一回就說『奉嚴詞兩番入家塾』,這明是高鶚先生底見解來了,所以終之以『中鄉魁』『延世澤』等等銅臭話頭。」(十,六,九)入家塾即是為中舉底張本。中舉一事非作者之意,因之入家塾一事亦非作者之意。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見八十一回以後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續的。換句話說,便是原本底回目,只有八十;亦不多一回,多一回已八十一了,亦不少一回,少一回只七十九了。重言以申明之,原本回目,與本文相同,都只有八十之數。程偉元高鶚兩人底話,全是故意造謠,來欺罔後人的。

二二,六,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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