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論續書底不可能

(一)論續書底不可能

(一)論續書底不可能

紅樓夢辨

(一)論續書底不可能

   

《紅樓夢》是部沒有完全的書,所以歷來人都喜歡續他。從八十回續下的,以我們現在所知道的,已有三種:(1)高鶚續的四十回,即通行本之後四十回。(2)二十回的續書,原書已佚,作者姓名亦無考。(3)作者姓名,及回目均無考,從後人底筆記上,知道曾有這麼一本底存在。這三個本子,我在下邊,都有專篇去考證,批評。至於從高本百二十回續下去的,如《紅樓圓夢》,《綺樓重夢》……卻一時也列舉不盡,而且也沒有列舉底必要。我在這書中也不願加以論列,免得浪費筆墨。這類的續書,大約以《紅樓復夢》為最早,且附有幾條凡例,略有些關係;我在最後有一篇附錄論及。還有一類續書是從(3)種,所謂舊時真本續下去的,我卻自己沒有見過,只聽得朋友述說而已。自(2)種續下的書,卻自來沒聽人說及。

從高鶚以下,百餘年來,續《紅樓夢》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敗的。這必有一個原故,不是偶合的事情。自然,續書人底才情有限,不自量力,妄去狗尾續貂,是件普遍而真確的事實,但除此以外,卻還有根本的困難存在,不得全歸於「續書人才短」這個假定。我以為凡書都不能續,不但《紅樓夢》不能續;凡續書的人都失敗,不但高鶚諸人失敗而已。

我深相信有這一層根本的阻礙,所以我底野心,僅僅以考證、批評、校勘《紅樓夢》而止,雖明知八十回是未完的書,高氏所續有些是錯了的,但決不希望取高鶚而代之,因為我如有「與君代興」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轍。我寧可刊行一部《紅樓夢辨》,決不敢草一頁的「續紅樓夢」。

如讀者覺得續書一事,並不至於這樣的困難,絕望,疑心我是「張大其詞」,那麼,我不妨給讀者諸君一個機會,去作小規模的試驗。如試驗成功,便可以推倒我底斷案。我們且不論八十回以後,應當怎樣地去續;在八十回中即有兩節缺文,大可以去研究續補底方法。(1)第十六回秦鍾死時,這已在戚本《紅樓夢》補足了,我們可以不管。(2)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內說話,寶玉叫快請,下文便沒有了,到第三十六回,又另起一事了,不和這事相干。黛玉既來了,寶玉把她請了進來,兩人必有一番說話;但各本這節都缺,明系中有缺文待補。這不過一頁的文章,續補當然是極容易的,盡可以去試驗一下。如這節尚且不能續得滿意,那續書這件事,就簡直可以不必妄想了。

因為前後文都有,所以這一段缺文底大意,並非全不可知的。我願意把材料供給願續書的人。上回寫寶玉挨打之後,黛玉來看他,只說了兩三句話,便被鳳姐來岔斷,黛玉含意未申,便匆匆去了。後來寶玉送帕子去,黛玉因情不自禁,題了三首詩。本回黛玉看眾人進怡紅院去,想起自己底畸零而感傷。《紅樓夢》寫釵黛喜作對文,寶釵看金鶯打絡子,已有了一段文字;則黛玉之來亦當有一段相當的文字。況且「通靈玉」是極重要的,寶釵底丫頭為寶玉打絡子,為黛玉所見(依本回看,鶯兒正打絡,黛玉來了),必不能默然無言的。所以這次寶黛談話,必然關照到兩點:(1)黛玉應有以報寶玉寄帕之情,且應當有深切安慰寶玉之語。(2)黛玉見人打絡子,必然動問,必然不免譏諷嫉妒。

小小的一節文字,大意已可以揣摩而得,我竟一字不能下筆;更不用說八十回後如何續下去了。我底才短,自然是個原因,但決不是惟一的原因。我現在再從理論上,申論續書底困難。先說一般續書底困難,然後再說到續《紅樓夢》底困難。

凡好的文章,都有個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現的個性越是活潑潑地。因為如此,所以文章本難續,好的文章更難續。為什麼難續呢?作者有他底個性,續書人也有他底個性,萬萬不能融洽的。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學底手段,卻要勉強去合做一部書,當然是個「四不像」。故就作者論,不但反對任何人來續他底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環境心境改變了,也不能勉強寫完未了的文章。這是從事文藝者底應具的誠實。

至就續者論,他最好的方法,是拋棄這個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將陷於不可解決的困難。文章貴有個性,續他人底文章,卻最忌的是有個性。因為如表現了你底個性,便不能算是續作;如一定要續作,當然須要尊重作者底個性,時時去代他立言。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底才性所長,而俯仰隨人,不特行文時如囚犯一樣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強成文,也只是「屍居餘氣」罷了。我們看高鶚續的後四十回,面目雖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憐無補費精神」的事情!我從前有一信給頡剛,有一節可以和這兒所說對看:

「所以續書沒有好的,不是定說續書的人才情必遠遜於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強而相從,反致兩傷。譬如我做一文沒有寫完,兄替我寫了下去,兄才雖勝於我,奈上下不稱何?若兄矜心學做我文,則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此固非必有關於才性之短長。……」(十,六,十八信。)

而且續《紅樓夢》,比續別的書,又有特殊的困難,這更容易失敗了。第一,《紅樓夢》是文學書,不是學術底論文,不能僅以面目符合為滿足。第二,《紅樓夢》是寫實的作品,如續書人沒有相似的環境、性情,雖極聰明、極審慎也不能勝任。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節寶黛對語文字;說的什麼事也可以知道。但我們心目中並無他倆底性格存在,所以一筆也寫不出。他們倆應當說些什麼話,我們連一字也想不起來。文學不是專去敘述事實,所以雖知道了事實,也仍然不中用的。必得充份瞭解書中人底性格、環境,然後方才可以下筆。但誰能有這種瞭解呢?自然全世界只有一個人,作者而已。再嚴格說,作者也只在一個時候,做書底時候。我們生在百年之後,想做這件事,簡直是個傻子。

高鶚亦是漢軍旗人,距雪芹極近,續書之時,尚且鬧得人仰馬翻,幾乎不能下台。我們哪裡還有續《紅樓夢》底可能?果然有這個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創作一部價值相等的書,豈不痛快些。高鶚他們因為見不到此,所以摔了一交。我並不責備高氏底沒有才情,我只怪他為什麼要做這樣傻的事情。我在下邊批評高氏,有些或者是過於嚴刻的;但讀者要知道這是續書應有的失敗。不是高氏一個人底失敗。我在給頡剛的一信中,曾對於高氏,作較寬厚的批評:

「但續作原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我也很不敢責備前人。若讓我們現在來續《紅樓夢》,或遠遜於蘭墅也說不定。……我們看高氏續書,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細的地方。但是僅僅相符,我們並不能滿意。我們所需要的,是活潑潑人格底表現。在這一點上,蘭墅可以說是完全失敗。」(十,六,三十。)高鶚底失敗,大概是如此,以外都是些小小的錯誤。我在下文,所以每作嚴切的指斥,並不是不原諒他,是因為一百二十回本通行太久了,不如此,不能打破這因襲的籠統空氣。所攻擊的目標,卻不在高氏個人。

這篇短文底目的:一則說明我寧寫定這一書而不願續《紅樓夢》底原因;二則為高鶚諸君,作一個總辨解,聲明這並非他們個人底過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內);三則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將來人枉費心力。

二二,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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