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賈雨村更賈雨
<紅樓夢>有一段<葫蘆僧亂判葫蘆案>:薛寶釵的哥哥薛蟠同一位馮公子搶奪被拐騙的英蓮當妾侍,竟在爭搶中打死了馮公子.死者家屬把狀告到應天府尹賈雨村那裡.賈雨村當過林黛玉的老師,憑這個關係靠賈家幫忙當的這個官,知道賈、史、王、薛四大家族關係後,裝神弄鬼,徇情枉法,殺人兇手竟屁事沒有,按原計劃浩浩蕩蕩地舉家投靠賈府.雖然馮公子也是一位小鄉宦之子,不是貧苦的下層人民,用來形容可能有欠穩妥;但賈雨村幹了一件專制政府的法律也不允許的傷天害理的壞事,卻是鐵板釘釘的事實.
<紅樓夢>畢竟是小說,寫的又是幾百年前皇權統治一切的黑暗社會,純屬虛構.如今是社會主義民主社會,照理根本不可能再發生的事.但是,電視台的<焦點訪談>卻在屏幕上報道了一件比葫蘆案更離奇的糊塗案.
事情大體如此:1998年11月27日下午,福州市財委保衛處長鄭依清接到群眾舉報,在倉山區有一個全市最大的私宰窩點.他主動請纓去私宰窩點踩點,不料卻被早已在私宰點埋伏好的歹徒打成重傷終於去世.拖到今年7月5日,當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私宰窩點老闆劉用鶯竟未帶鐐銬,大搖大擺地走上被告席.旁聽群眾不禁要問:這是受審者嗎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許多疑點.首先,鄭依清在被打後昏迷的100天中,公安機關竟未對他做法醫鑒定,直至火化前被家屬發現,才在火化場補做.若沒有法醫鑒定,偵破工作是無法進行的.其次,倉山區人大常委會在同意逮捕劉用鶯後,卻遲遲不停止其人大代表職務,按照法律,案子將無法繼續審理.第三,今年3月28日,倉山區人大提出改變劉用鶯的強制措施,隨即劉用鶯被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期間,劉用鶯從未按規定到公安機關報到過.更令人費解的是,在開審前,檢察機關竟未確定犯罪主謀.雖然劉用鶯的同夥明確指出,在這個私宰點中,劉所佔股份最多,且是法人代表.在案件發生後的近兩年時間裡,劉用鶯無論是關是放,日子都過得很好.在7月份審判後,他只因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數額達到5萬元被判處3年徒刑,與毆打執法人員毫無關係,本案自然也就成了一件糊塗案.
賈雨村判案之前,馮公子被毆打致死並不成為問題;而由於公安機關的,鄭依清的死因差一點成為疑案.薛蟠不是什麼人民代表,不存在能否審理的問題,因此用不著的.薛蟠打死人,當然有打手幫忙;但薛蟠作為正凶連賈雨村也不曾否定過.薛蟠打死人,賈雨村並沒有說他走私或漏稅從輕發落,只胡編了薛蟠,讓薛家賠償若干銀子罷休,卻仍然不致於太糊塗.對比一下,福州市的有關機關、有關官員,對的配合,默契得天衣無縫,讓人歎為觀止.
可以預料,如果不是<焦點訪談>曝光,劉用鶯的3年徒刑肯定是虛晃一槍,有如薛蟠打死人之後,.
這樁發出這樣一個信號:集體腐敗已經達到默契配合、親密無間的地步.看來,加大反腐的力度,舍人民民主,恐怕難有其它捷徑.千萬再別以為,病人自己可以給自己動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