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遺物——「書箱」
第三章 遺物——「書箱」
一、引 言
《紅樓夢學刊》1979年第1輯刊登了吳恩裕先生的一篇文章,標題為《新發現的曹雪芹佚著和遺物》,其文中的第三部分是《最近發現曹雪芹遺物兩隻書箱以及我對書箱上面文字的初步研究》。本文不想涉及曹雪芹的佚著問題,只想就書箱問題作以探討。它將有助於我們理解曹雪芹的社會思想和《紅樓夢》的寫作思想;也可以從側面看出張宜泉與曹雪芹的一點蛛絲馬跡關係。
吳恩裕論證書箱的目的則是為了論證他所假設與想像的一個多才多藝的甚至是江南「妓人」出身的續絃問題,附帶的則是為了證明他的《考工志》。吳文在論證書箱文字時用了七個段落。他在這七個段落裡,他幾乎全部推導都是為他「創造」的曹雪芹續絃夫人這一抽像人物形象服務,我們只要看一看他的七個段落標題就夠明白了。
本來嗎,誰的文章,他的論證都是為他立論的中心思想服務,這個勿容置疑;問題出在迴避和曲解文字的含義而得出令人難以置信的結論,這個卻無法令人贊許。
吳文在未曾研究就將曹雪芹續絃的名字「定為」「芳卿」;接著將刻有「石頭」和「蘭花」與五言絕句的「書箱」定為「婚禮」之作;隨後,又不顧「人未亡」一語的含義而將七言律詩定為「悼亡詩」。這些粗率的結論都不能不使人產生種種懷疑。
如果我們承認書箱是曹雪芹續絃時的婚禮;如果我們承認五條目錄是一般手工藝編織圖樣目錄;如果我們承認書箱內裝的是編織圖樣稿本;如果我們承認書箱上的七言律詩是曹雪芹續絃寫的悼亡詩,那麼下列種種問題怎麼解釋呢?
1、根據敦誠寫的「淚迸荒天寡婦聲」來看,曹雪芹的「續絃」跟曹雪芹的感情是深厚的,假定就是不很深厚,此時的心情也是十分痛苦的;曹雪芹的「續絃」難道會在曹雪芹新亡數天之內吟詩作賦嗎?
2、如果按吳文說的「芳卿在他逝世買棺待殮時寫了上面那首悼亡七律」,「芳卿」為什麼不寫在紙上,難道一個文人家裡缺紙嗎?
3、吳文將「喪明子夏又逝傷」含糊其辭地解釋為「喪明」即指曹雪芹的兒子死亡一事;將「子夏」解釋為曹雪芹。但對「地坼天崩人未亡」一句並沒有作解釋。假定「喪明子夏又逝傷」是指曹雪芹的喪事,哪麼「人未亡」又怎麼解釋呢?七言律詩吳文既肯定為「悼亡詩」,所謂悼亡詩必須寫在人亡之後,哪有寫在「人未亡」之前呢?難道「人未亡」是指「悼亡詩」的作者「芳卿」「人未亡」嗎?
4、假定曹雪芹的續絃為江南「妓人」,所以才有吳文所說的「如敦敏、敦誠、張宜泉、於叔度這些人,他們總有同芳卿見面的機會,但從無一字提及他們的好友曹雪芹的夫人一個字」;但是,情況既然如此,曹雪芹的朋友怎麼能用「國香」的蘭花來比喻江南「妓人」呢?既用蘭花比喻江南「妓人」,可見曹雪芹的朋友並沒有輕視這位「妓人」的思想成份,哪有怎麼會如吳文說的「從無一字提及」呢?吳文的這些話不前後矛盾嗎?
5、假定書箱為「婚禮」,書箱內裝的是編織之類的「集稿」和「歌訣」,那麼,曹雪芹死後,曹雪芹的續絃為什麼不帶走呢?無論改嫁還是出走謀生,我想她會將「稿本」和箱子一塊帶走的,從感情上和實用上來說皆然。
6、假定七言律詩為「悼亡詩」,假定五條目錄為一般工藝編織目錄,張宜泉對此有何忌諱,何必將它密封數層呢?
7、假定此書箱是別人送的婚禮與曹雪芹結婚有關,假定「悼亡詩」為「芳卿」所作,為了此一書箱,張宜泉會叮嚀他的後人一直保存,甚至保存二百餘年嗎?有價值嗎?有必要嗎?
問題還有很多,比如說「題芹溪處士句」、「織綿」、「窀穸何處」以及所刻的「石」和「蘭花」等問題,此處就不提了,因為後面還要寫正文。不過就以上來看,吳文的結論是多麼令人難以置信的。
正因為如此,本文筆者對曹雪芹的書箱上的詩畫文字作了研究。下面各節便是研究的結果。
二、書箱概況
吳恩裕在論證書箱問題的第一部分即「保存曹雪芹和芳卿悼亡詩的兩隻書箱」的一章節裡,作了書箱問題的情況說明。為了使讀者能夠知道書箱的原來情況,加之吳文也不長,本文作者準備全部抄錄,以便給讀者提供一點原始材料;此可防止吳文已含糊其辭,我再掐頭去尾,使讀者更莫名其妙了。
吳文如下:
我們發現的曹雪芹的真跡及其續妻的悼亡詩是寫在木板上不是寫在紙上的。1977年10月,我聽說有一位姓張的家裡有兩隻紅松木的舊式書箱,上面刻著與「芹溪」有關的詩句。經過努力,我才逐步地知道書箱的詳細情況。在1977年底,我僅知這兩隻書箱的正面刻著對稱的兩小叢蘭花,第一隻箱上的一叢之旁還有一塊石。在蘭石的上方,刻著有上款的四句詩:
題芹溪處士句
並蒂花呈瑞 同心友誼真
一拳頑石下 時得露華新
下款在第二隻書箱上,署「拙筆寫蘭」。最後刻著「乾隆二十五年歲在庚辰上巳」的日期。在下款和年代之間,還有兩行小的楷字:「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
直到1978年初,我又得知在第二隻書箱正面刻蘭的背面,還有兩處用墨筆寫的字。一處是工整的五行楷書:
為芳卿編織紋樣所擬訣語稿本
為芳卿所繪彩圖稿本
芳卿自繪編錦紋樣草圖稿本之一
芳卿自繪編錦紋樣草圖稿本之二
芳卿自繪織錦紋樣草圖稿本
另一處卻是有塗改的娟秀的行書詩句:
不怨糟糠怨杜康 乩諑玄羊重剋傷
(此句原作「喪明子夏又逝傷,地坼天崩人未亡」,後塗掉——裕注)
睹物思情理陳篋 停君待殮鬻嫁裳
(此句下面原作「才非班女書難續、義重冒」未寫完就塗掉了——裕注)
織錦意深睥蘇女 續書才淺愧班
誰識戲語終成讖 窀穸何處葬劉郎
這兩處的字跡,原來都被覆蓋在很久以前糊的一張紙的下面,經過用水悶、用手搓,先看出「睹物思情理陳篋」「停君待殮鬻嫁裳」兩句詩,後來繼續用水悶,把覆蓋詩句的那張紙完全搓去,才看到全詩。據實際悶、搓的那位女同志說,在緊貼木板糊的那張紙的上面,還糊著一張寫了一些書名的紙。可惜進行悶、搓那位女同志只記得《儀禮儀疏》一個書名,其它書名她都記不得了;但她還記得寫著這些書名的那張紙的末端,寫著「春柳堂藏書」五個字。
到了1978年1月中旬,我親自去看這兩隻書箱時,又在第二隻書箱外面的左側下旁,發現刻著一個小的「於」字。(見《學刊》284——286頁)
為了給讀者和研究人員能提供一個書箱的全貌,我現將《人民畫報》1978年第8輯刊載的「書箱」照片複印件附載此文中,以供大家參閱(說明:此是我原文寄給《紅樓夢研究集刊》之後才找到的材料)。
三、書箱的真偽
前一節作了書箱情況的抄錄說明,這一節來談談書箱的真偽問題。在書箱是不是曹雪芹的遺物問題上,我和吳恩裕的觀點一致,但在某些理由上則持不同的看法:
1、根據吳恩裕說:「一位研究木質年代的專家看過這兩隻書箱,認為就書箱的木質來看,它們是二百多年以前的東西」(見《學刊》287頁)。對於這個問題,如果沒有人在「木質」問題上提出異議,我就不準備在這個問題上多費筆墨了。
2、據吳文提供的收藏此書箱的人張行說:「他家在1956年曾賣了一批古書,其中不少都寫有『春柳堂藏書』字樣」(見同文286頁)。結合第二隻書箱箱蓋背面粘的紙上寫了「春柳堂藏書」字樣;結合「春柳堂」乃是張宜泉的堂名;結合張宜泉的詩稿曾名為《春柳堂詩稿》來看:張行顯然是張宜泉的後人;「書箱」乃為其祖上保存之物。
3、我們在研究張宜泉的《春柳堂詩稿》中發現,張宜泉與曹雪芹曾是「同聲相與應,殊類故難參」的莫逆之交,二人每每有「同君一別時」大有「似歷三秋闊」之感。在曹雪芹死後,張宜泉曾是「懷人不見淚成行」之戚,並在其交往中有「不便張皇過,輕移載訪舟」的避人耳目,這些都說明二人關係之特殊,這都說明張宜泉完全有收藏曹雪芹遺物書箱的可能性。
4、書箱箱蓋正面的詩題為「題芹溪處士句」,這種稱謂用語,又正好與張宜泉的《春柳堂詩稿》中的詩題《懷曹芹溪》、《題芹溪居士》、《訪芹溪居士》的稱謂用語相吻合。而其它人則稱「雪芹」或「芹圃」,如敦誠的詩題為《挽曹雪芹》《贈曹雪芹》,敦敏詩題為《河干集飲題壁兼吊雪芹》《小詩代簡寄曹雪芹》《訪曹雪芹不值》《贈芹圃》《題芹圃畫石》,從未有用「芹溪」來稱謂曹雪芹。這不僅說明書箱確為曹雪芹的遺物,又確歸張宜泉保存;而且也說明此書箱本為張宜泉所贈,而曹雪芹死後又歸於張宜泉收藏。當然有人會提出,用「芹溪」這一稱謂並不限於張宜泉,還有一個身份不明的脂硯齋也用「芹溪」一語,這怎麼解釋?這裡有一個問題,脂硯齋和畸笏叟實乃張宜泉的化名,這個留作脂硯齋是誰一章時專門討論。
5、據吳文介紹,收藏此書箱人的張行說:「此兩隻書箱是他家祖輩囑咐他們說是一位朋友的遺物,要好好保存」,這一句話是可信的——沒有將自己祖傳的東西硬說成是祖輩一位朋友遺物的道理。如果真是偽造,張行為何不說成是他祖輩曾囑咐說這是《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的遺物呢?
6、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從書箱刻石蘭的圖案和其它文字的內容來看,它正合曹雪芹與張宜泉的思想,也正合《紅樓夢》的寫作思想。在這一點上,恐怕張宜泉的後人也未曾知曉,更不要說別人。可以說,除了脂硯齋和曹雪芹外,至今還沒有一個真懂《紅樓夢》內幕的人。要想一個不真懂《紅樓夢》與不真曉得曹雪芹社會思想的人,要他偽造出一個刻有「石蘭」並其它有關文字的「書箱」這個古物,顯然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們必須明白,偽造首先在於「逢迎」,在於迎合附會一些已成為事實的東西,而不是偽造一些連自己也不懂的東西。書箱上的「石」、「蘭」圖案關係正好是《紅樓夢》中「大觀園」「四大處」中兩大處賈寶玉與李紈母子的「逐鹿」關係。這一點恐怕歷來的紅學家也未曾明白,更不要說一個張行了。我想,不要說一個「工人」張行,就是一個高級作偽能手,恐怕也偽造不出這樣的贗品。
這是除「書箱」的木質鑒定之外,證明「書箱」並非贗品的一個重要原因。
當然,造成「書箱」是贗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吳恩裕對「書箱」上的圖案和文字作了錯誤的解釋帶來的惡果。這只能說明吳恩裕在進行「附會」,而不是張行在作偽。
四、曹雪芹的婚姻問題
本來我的此篇文章是專門研究書箱上的文字和詩畫問題的,並不是專門研究曹雪芹的婚姻問題的,就是涉及婚姻問題,也只是涉及吳恩裕認為書箱與婚禮有關以及五條目錄、七言律詩與曹雪芹續絃的「多才多藝」「妓人」有關的問題。但是吳文認為敦敏在「庚辰」年秋(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寫的「別來一載有餘」和「秦淮舊夢人猶在」不僅是曹雪芹續絃於「庚辰上巳」的旁證依據,而且認為「秦淮舊夢人猶在」是證明曹雪芹的續絃是「一位南方女子」的可靠「佐證」,這「南方女子」又與七言律詩中的「班孃」有關。為此,看來還是把曹雪芹的前妻死於何時以及「秦淮舊夢人猶在」能不能作為曹雪芹續絃是「庚辰」年從江南「偕歸」的一位「舊」人依據的問題提出來單獨討論,這樣,就可以放棄累贅,專門來研究曹雪芹的遺物書箱上的文字和詩畫了。不然,有人將會提出:你說書箱上的文字詩畫如此解釋,那「秦淮舊夢人猶在」這個吳文的「佐證」怎麼解釋呢?這一章節論述後,自然就會得出「秦淮舊夢人猶在」怎麼解釋了。應該說,它與曹雪芹江南「偕歸」故「舊」無關。至於其確切含義,這留作另文討論。
吳恩裕將書箱上的五言絕句的日期"庚辰上巳"定為曹雪芹續絃的婚期之前,先陳述了一個奇特的傳說。其傳說為:"據傳說曹雪芹的前妻是因產後患病而死的。"這一句話與《紅樓夢》的後四十回的所謂"真本"中的"寶釵婚後,以難產死;賈寶玉窮困落魄,淪為看街的人;史湘雲出嫁而寡,遂與寶玉結縭"多麼相似。難道真有這回事嗎?
近在咫尺的言傳,往往還是謠言,何況二百多年前的傳說。如果說吳恩裕筆下的"曹雪芹的前妻是因產後患病而死的"的事實來源於"某人"的"傳說",到還不如說"某人"的"傳說"是受了所謂"真本"中的"寶釵婚後,以難產死"的流言影響。
吳文不僅認為曹雪芹的前妻死於"產後症",而且認為曹雪芹的前妻死於"乾隆十五、十六年"或者"乾隆十七、十八年"。其原因就是"敦敏記於叔度於乾隆十九年去雪芹的郊居,隻字未提雪芹妻子"(見292頁)。
一個人到另一個人家裡去,記載不記載其妻子一事,乃是常事。就拿曹雪芹死後,張宜泉的悼亡詩就沒有提及曹雪芹的續絃,難道也可由此推知曹雪芹無有妻子嗎?
如果敦氏弟兄或張宜泉的詩句文字裡經常提及曹雪芹的妻子,他們突然在某年之後便停筆不敘,由此當然可推知意外事故——即曹雪芹的前妻死於某年某月的確切日期。但是,敦氏和張氏從來未提及曹雪芹的前妻問題,僅因"敦敏記於叔度於乾隆十九年去雪芹的郊居,隻字未提雪芹妻子"一事便確認雪芹前妻死於乾隆十六年至十八年,我認為過於輕率。
如果沒有確切的文字依據或可靠的旁證材料,我認為曹雪芹的前妻死於庚辰年或庚辰後的辛巳年與壬午年也未尚不可。因為曹雪芹的續絃乃是"新婦"。難道"新婦"畢竟專指三年以後的妻子嗎?辛巳年和壬午年娶的妻子就不能稱"新婦"嗎?恐怕就詞而論,一年的新娘稱"新婦"比三年後的所謂"新娘"稱"新婦"更恰當一些。
吳文在將曹雪芹的前妻定為死於乾隆十六至十八這幾年之間以後,取敦敏的"秦淮舊夢人猶在"一語,又將曹雪芹的續絃定為:"我認為這'猶在'的'秦淮舊夢'中人,很可能就是雪芹那次南行從江寧偕歸的、他的續娶的夫人。雪芹這位續妻應該是他的親戚或熟人,亦即'舊'人"(見294頁)。隨後又取敦敏另一首詩中的"燕市哭歌悲遇合"一語,認為"遇合"也是暗示曹雪芹的續絃"可能是曹家在江南的舊戚"(同上)。
為了此問題,吳恩裕專門論證了曹雪芹曾經在乾隆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南遊江南。
曹雪芹是否南行,對於這個問題,我暫時存疑。不過吳恩裕把曹雪芹江南之行和敦敏的"秦淮舊夢人猶在""燕市哭歌悲遇合"混合一處而得出的曹雪芹的續絃乃是曹雪芹從江南偕歸的"舊"人一事,這恐怕怎麼也說服不了人吧!
關於曹雪芹的生年問題,在紅學界裡,有兩種說法。其一為"乙未說",即認為曹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其一為"甲辰說",即認為曹雪芹生於雍正二年(1724年)。南京曹家被抄時,按雪芹生於雍正二年計算,此時5歲;按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四年計算,此時13歲。我不明白一個5歲或13歲的兒童就有"舊人"嗎?舊社會,固然一般富家子弟結婚早,但未必真懂於愛情一事。我們再來算一算,曹雪芹去江南,是己卯年(1759)和庚辰年(1760)。若按曹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四年計算,此時已四十六七歲;按雍正二年計算,亦三十七八歲。曹雪芹在事隔32年或37年後尚記得他5歲或13歲的所謂"情人"嗎?再退一步說,曹雪芹從江南偕歸的"舊人"雷同於史湘雲,曹雪芹在5歲或13歲時確有這麼一個親戚或熟人中的"舊人";但這些問題怎麼與敦誠悼亡詩中所描寫的續絃合拍呢?敦誠形容曹雪芹的續絃為"新婦飄零"。吳恩裕筆下的"舊人"不是妓女院的"舊人",也不是一般情婦;她是曹雪芹5歲或13歲抄家時親戚或熟人中的"舊人",她的年齡不會比曹雪芹小很多。按舊時風俗來看,像曹雪芹那樣情況,一般都是年齡相當,或女方年齡要大一些。《紅樓夢》中湘雲、寶釵、黛玉、襲人等就是一例。若按曹雪芹在江南織造署的年齡來看,5歲的曹雪芹不可能有一個1歲女孩的"舊人",13歲的曹雪芹也不會有一個七八歲或更小一點的"舊人";那麼,此時雪芹從江南偕歸的"舊人"的年齡應該與曹雪芹年齡相當或大一點,即其"舊人"的年齡大約40歲左右或近50歲的婦女了。40左右或近50歲的婦女能稱"新婦"嗎?頗有文才聲望的敦誠難道用詞就如此荒謬嗎?"新婦"一詞不僅用於結婚的初期(按理說,結婚一年之後也不能稱"新婦"),而且也有年齡的限制,我們就是把"新婦"的年齡放大,也不能放大到40歲或者50歲吧!
再則,吳恩裕筆下的曹雪芹從江南偕歸的"舊人",乃"是一位南方女子";在吳氏筆下,一位"女子"和四五十歲的老婦女在詞語上可以劃等號嗎?這個問題又不知怎麼答覆?
如果我們將曹雪芹從江南偕歸的"舊人"年齡縮小到30歲以下,這才勉強可稱"新婦"一語,但這30歲以下的所謂"舊人"絕不是敦敏"秦淮舊夢人猶在"中的"舊人"——按年齡計算,曹雪芹在江南織造署生活時,30歲以下的"舊人"尚未出生,這又怎麼"舊"人"法"呢?
在曹雪芹的生年問題上,我是同意周汝昌的觀點的。張宜泉的"年未五旬"尚可解釋為曹雪芹活了40歲多一點就死了,因為古有"五十不算少亡"和"年過五十,得兔孩埋"的觀點。但敦誠的"四十年華"卻無論如何也不能解釋成曹雪芹死時已近50歲了。如果按敦誠的"四十年華"來解釋,曹雪芹生年不會離雍正二年很遠,最多也不能放大5年。就按放大5年計算,曹雪芹生時到抄家時,才10歲。一個10歲的孩子就會有"舊人"嗎?
我們不能把社會上的人和《紅樓夢》中的人物相比,《紅樓夢》把人物的描寫在年齡方面放大了,把人物亦藝術化了。社會上十歲左右的孩子要說淘氣一點,干一點"錯事",這不為奇;但要說真正有什麼情場或有什麼"舊人",那簡直不著邊際了。
由此看來,吳文的"我認為這'猶在'的'秦淮舊夢'中人,很可能就是雪芹那次南行從江寧偕歸的,他的續娶的夫人。雪芹這位續絃應該是他的親戚或熟人,亦即'舊'人"以及"遇合"也是暗示"他續娶的對象,很有可能是曹家在江南時的舊戚"是多麼荒誕不經之談。
敦敏詩中的"秦淮舊夢人猶在""燕市哭歌悲遇合"二句不僅不能作為曹雪芹從江南偕歸"舊人"的"佐證",也不能作為曹雪芹從江南偕歸一般情人的依據。因為一般情人與"秦淮舊夢人猶在"和"燕市哭歌悲遇合"中的"舊人"不符。可以說:無論如何解釋"秦淮舊夢人猶在"和"燕市哭歌悲遇合",它都不能作為曹雪芹續妻於"庚辰上巳"和作為"書箱"與曹雪芹續絃婚禮有關的"佐證"依據。
吳文論述曹雪芹前妻死亡和續絃繼娶的目的固然不是為了論證曹雪芹的續絃即就是史湘雲,但也可以說,卻是為了塑造一個"多才多藝"的"妓人",以使曹雪芹寫《紅樓夢》有一個"愛人的支持與體貼"。吳恩裕是創造了曹雪芹"有一個在生活、思想和創作上知情著意、分甘共苦的愛人";但是,卻並沒有能說明這一問題。曹雪芹創作《紅樓夢》前八十回是在庚辰年以前,其版本在庚辰秋已被脂硯齋"四閱評過";吳恩裕卻論證了曹雪芹前妻死於"乾隆十九年"以前和曹雪芹後娶於"庚辰上巳",這中間隔七八年,這七八年正是曹雪芹寫《紅樓夢》前八十回的時間。在這裡,我們不妨要提出一個問題:曹雪芹在失去前妻與未娶後妻之間,帶著"產後患病而死"的前妻留下的孤兒是怎麼寫《紅樓夢》的?不論從感情上從生計上來說,這都是與吳恩裕設想的正好相反的一個問題。
看來吳文往往顧前不顧後,在論證某些問題時提出了一些依據,但是,其依據卻正好給自己的結論造成難堪,實在不能自圓其說。我們只能依據敦誠的"新婦漂零目豈瞑"承認曹雪芹確有一個新婚未久的寡婦。但是,她到底是一位北方的善良的多才的農村少女?還是從南方偕歸的"妓人"呢?還是敦氏家裡的丫頭一類人物呢?從某些情況來說,我認為第三種情況可能性要大一點。按敦誠無題二首中的詩句"綠窗日午焚香坐,自把新詩教小鬟"來看,其家中的丫環還是粗通文墨的。曹雪芹在別人眼中,是一個破落紈褲;但在敦氏弟兄眼中,還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曹雪芹的此時年齡又大,家中又貧,又喪前妻,這樣情況顯然與一般人家女子是不便通婚的。在這種情況下,大約與敦氏家裡粗通文墨的丫頭結縭可能要比與一般農村少女(也可以說,一般農村少女家的父母也不會將孩子嫁給他這樣一個無衣無食的"酒徒"的)或"妓人"結縭要合適一點。這種丫頭可能就是紅拂,也可能是《紅樓夢》中嬌杏一類人物,她雖不至於私奔,但大約還是情投意合的。敦氏弟兄感到曹雪芹喪妻孤單,將其丫環賜與曹雪芹,也不為奇怪。也可能如此,敦氏弟兄才不涉筆提及曹續絃一事,也可能如此,敦誠才特別對寡婦傷感,發出"淚迸荒天寡婦聲"。
關於曹雪芹續絃是不是敦氏家中的丫環的問題,這裡,不過隨意聊聊,它畢竟沒有任何根據,我也沒有專門研究。希望讀者和研究人員不要過於相信這種假設。但這裡可以肯定一點,絕不是什麼江南"舊人"或江南"妓人"。
關於曹雪芹的婚姻問題,就部分先說到這裡,實際上,也就只是結合"秦淮舊夢人猶在"和"燕市哭歌悲遇合"論證了一下"江南""舊人"問題。至於從書箱涉及到的續絃是"妓人"和其續絃名曰"芳卿"以及曹雪芹的續絃會"編織"等其它問題,則插入石蘭、五言絕句和七言律詩、五條目錄的剖析時再談,此處就不涉筆了。
五、書箱箱蓋正面的圖案及其文字
前面討論了書箱的真偽與曹雪芹的婚姻問題,現在我們來研究書箱箱蓋正面的圖案及其文字問題。
吳恩裕在論述箱蓋正面詩畫及其它文字時這樣寫道:
可以斷定:這首詩與結婚有關,而且與曹雪芹續絃有關。以下試申此意。
把這四句詩同書箱上刻的兩叢蘭聯繫考慮,可以說該詩是詠蘭之作。如果再結合"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那十個字來看,這個解釋就更為明顯。因為"花國第一芳"說的正是"蘭為國香"之意。但是,蘭既在形體上"並蒂"又在思想感情上"同心",而且還有什麼"友誼",這就顯然不是單純詠蘭,而是擬人們的婚姻關係。如果再考慮這兩隻書箱的主人是曹雪芹,而第二隻書箱的背面既有曹雪芹的親筆字,又有他手書"芳卿"的名字,並涉及他們共同織錦的事實,更重要的是,還有芳卿的悼亡詩,再結合乾隆庚辰的年代,我們可以斷定這首五言詩乃是曹雪芹續絃有關的詩。(見《學刊》289~290頁)
還有一段是:
書箱這首《題芹溪處士句》,固然也是寫(即"題"——裕注)芹溪處士的,但它的內容卻不是對曹雪芹做一般性的描繪,而是涉及他在乾隆二十五年繼娶這一事實的。"並蒂花呈瑞,同心友誼真。"無疑地並非單純指這書箱上所刻的蘭花,而是賀結婚的句子。"一拳頑石下,時得露華新",也是配合賀詞寫的。所以"題芹溪處士句"即是題贈曹雪芹的,又是一首賀結婚的詩,那麼,這就是送給曹雪芹續婚的賀詩。(見《學刊》291頁)
吳文論證書箱正面的文字與曹雪芹續絃有關的理由,實際上不外乎以下幾條:第一條是書箱箱蓋正面的"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的"清"與"芳"暗合箱蓋背面五條目錄"芳卿"的名字。第二是"乾隆二十五年繼娶這一事實"。第三是"並蒂""同心""友誼""無疑""是賀結婚的句子"。第四是"一拳石"「頑石」是曹雪芹"常用"的"字句",意即"一拳石"與「頑石」代表曹雪芹的靈體。最後附加的一條是"'題芹溪處士句'既是題贈曹雪芹的,又是一首賀結婚的詩,那麼,它就是送給曹雪芹續婚的賀詩"。
如果能證明石蘭和五言絕句上下款與詩句內容為婚禮之作,那當然無疑地證明"它就是送給曹雪芹續婚"的賀詩,但是,如果不"如果"呢?所以關於最後附加的這一條,就無須多說了,因為它畢竟是附生的東西。
關於吳文企圖用敦誠的"別來一載有餘矣"和"秦淮舊夢人猶在"這一旁證來確定曹雪芹在"乾隆二十五年繼娶這一事實"的問題,前面一節在談論曹雪芹婚姻問題時已經論證過,此處也不重複了。
關於五條目錄裡的"芳卿"是不是曹雪芹續絃的名字,這個留待討論五條目錄時再談。如果芳卿並非曹雪芹續絃的名字,那麼,吳文企圖用五條目錄的"芳卿"來論證"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的"清""芳"是隱喻"芳卿"之名的結論自然也就落空了。
除去上面幾條理由外,吳文所依據的理由則剩下所謂"並蒂花呈瑞,同心友誼真"是"賀結婚的句子"和"一拳石"、「頑石」是代表曹雪芹的靈體這兩條了。
作為"並蒂花呈瑞,同心友誼真"一語來說,第一句是可以按婚禮之作來作解釋的,但結合第二句"同心友誼真"來說,顯然就講不通了。"同心友誼真"中的"友誼"一詞,是專門指朋友交情的,並不是指夫妻或情人之間愛情的。至今還沒有人用"友誼"一詞來形容一對夫妻或一對情人關係的。"友"字本取源於《周禮》的《地官》的《大司徒》裡的"同師曰朋,同志曰友","誼"指交情。吳文把"友誼"解釋為"而且還有什麼'友誼',這就不是單純詠蘭,而是擬人的婚姻關係",這顯然是一種誤解。如果是婚禮之作,作者絕對不會用"友誼"一詞來作賀詞的。
關於"一拳石"「頑石」"這類字樣又是在雪芹詩文中所常見的"的問題,吳文並沒有說明在什麼地方"常見"。據我所知,吳文認為曹雪芹以"一拳石"自喻的則來源孔祥澤提供的曹雪芹的《自題畫石詩》,別的地方則沒有見到曹雪芹以"一拳石"自喻處。在這個問題上,請原諒我的無知。吳文所依據的《自題畫石詩》中的"愛此一拳石"已被陳毓羆證明為贗品(見《紅樓夢論叢》陳毓羆劉世德《曹雪芹佚著偽辨》一文),此處就不重複了。如果吳文認為曹雪芹以"一拳石"自喻沒有別的出處的話,那麼,我認為用孔祥澤提供的"一拳石"來解釋書箱的"一拳石"為婚禮之作是不能成立的。
關於「頑石」這雪芹"常用"的句子,我也沒有見到曹雪芹在何處以「頑石」自喻或敦氏弟兄、張宜泉等人在何處用「頑石」來比喻曹雪芹,認為用「頑石」代表曹雪芹靈體的則是《紅樓夢》一書。這一觀點不僅出自吳氏的筆下,這恐怕也是近代一切紅學家的觀點。
《紅樓夢》中的賈寶玉的原形——「頑石」,它是不是代表曹雪芹靈體呢?根據《紅樓夢》的研究,即就是不附加任何旁證材料,也可斷言《紅樓夢》中的「頑石」絕不是曹雪芹靈體的化身。關於這個問題,它不是一下子甚止幾萬字能說得清楚的。此問題只有待以後專門研究《紅樓夢》時再談,此處就不說了。
既然曹雪芹不以"一拳頑石"自喻,那麼,別人又怎能將曹雪芹不喜歡的「頑石」雕刻於書箱之上作婚禮呢?我們又假定曹雪芹常用"一拳頑石"自喻,別人也可以用「頑石」作為婚禮之作以贈送曹雪芹;然而兩隻書箱箱蓋的正面都刻有對稱的兩小叢蘭花,為何只有第一隻書箱的一叢之旁刻有一石呢?假定每叢之旁沒有必要都刻一石,但第二隻書箱某一叢蘭花之旁卻應該刻一石——此方應成雙成對之意。單獨刻一石,我們就姑且不論詩畫的作者是誰,姑且不論他們相信不相信吉利的話,最起碼來說,贈送題刻者此種作為不夠禮貌吧。
我們這裡來談談吳文避而不談的五言絕句上款。能不能確定箱蓋正面的詩畫為婚禮之作,應該說:除過旁證材料外,就箱蓋詩畫本身來看,"題芹溪處士句"六個字是一個關鍵問題。詩句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固然也重要,但是,上款的文字很可能決定全詩內容、性質的一半。也即就是說,我們只要掐去文章的標題或樂章的上款,便立刻陷入五里雲霧之中。
吳文雖沒有明言"題芹溪處士句"適用婚禮之作的上款,但是,他卻連同"題芹溪處士句"在內一攬子將石蘭、五言詩以及下款與年月日化歸為婚禮之作。這也就是說,吳恩裕承認了"題芹溪處士句"正好適合於婚禮上款的文字。
"題"字,固然常作詩章上款的首字,它用於證事、評論或品評等,但是,大約還沒有在贈送婚禮時,將詩章上款的首字定為"題"字。婚禮為慶賀性質,必須冠以慶賀之類的文字,它如悼亡詩的上款貫以哀悼性質的文字一樣。中國人在文字上是特別挑剔的,特別是古人專以文字為務。寫此五言詩的作者大約不至於連這一點墨水也沒有。張宜泉在悼念曹雪芹時,將其悼亡上款定為《傷芹溪居士》,敦誠將其悼亡詩上款定為《挽曹雪芹》。如果上款首字隨便可以亂用的話,《傷芹溪居士》豈不可改為《"題"芹溪居士》了。作為婚禮之作,上款當為《賀芹溪處士》而不是《題芹溪處士》。
不僅從"題"字看不出來此五言詩為曹雪芹祝賀婚禮之作的痕跡,同時我們也無法從"題芹溪處士句"整句裡看出有作為婚禮意思的任何痕跡。也即就是說,在首字用了"題"字之後,必須在"芹溪處士句"文字之間夾雜著有關婚姻之類的文字。如"題芹溪處士合巹句",這樣才是祝賀之作。當然,這僅僅是一個比喻。
"題芹溪處士句"不是婚禮之上款,它如同張宜泉《詩稿》中的七律《題芹溪居士》一樣,是一般題詠之作。"題芹溪處士句"不是婚禮之作的上款,那麼,由它所控制的五言詩能是婚禮之作嗎?五言詩既不是婚禮之作,由它所描述的石蘭能是婚禮之作嗎?詩畫都不是婚禮之作,"庚辰上巳"這一時間能定為曹雪芹續絃的婚期嗎?
還有,此五言詩的下款為"拙筆寫蘭"。如果此詩為婚禮之作,那下款當為"某某恭賀"一類詞語,豈有把"拙筆寫蘭"作下款嗎?這裡能講得通嗎?
最後一個是,吳文雖承認,他"並不堅持""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這句裡的第一個字和最後一個字"兩字突出芳卿的名字",但吳文基本上還是認可的。吳恩裕在此怎麼不想一想,不論此兩句出於誰手,"花國第一芳"尚可用來形容人並作為賀詞,"清香沁詩脾"一句可用來形容人並作為賀詞嗎?這樣作,不僅出言不雅,也未免太輕薄,也頗用語不通。題詞者豈有不通文墨之至嗎?
由此種種情況看來,書箱正面的文字及所刻石蘭,它僅為一般題贈之作,他與什麼所謂曹雪芹續絃的婚禮之作根本毫無關係。
既然書箱正面的文字與曹雪芹的婚禮無關,它又是別人贈給曹雪芹之物;那麼,書箱箱蓋正面的圖案文字作何解釋呢?
在研究這個問題時,我們必須首先承認幾個問題:第一是此書箱是曹雪芹的遺物;第二是此兩隻箱子是"書箱",並不是一般衣箱或別的什麼箱子;第三是此書箱的原主人曹雪芹是《紅樓夢》的編纂人。既然如此,我覺得我們現在來研究箱蓋圖案的文字就比較簡單清晰了。
書箱既為裝書籍和稿件所用,曹雪芹又是《紅樓夢》的編纂人,此書箱自然與《紅樓夢》稿件與抄本有關(當然書箱內也會裝有其它一些有關資料)。書箱既然與《紅樓夢》有關,這裡我提醒諸紅學家注意一個被忽視了的問題:《紅樓夢》描寫的核心是賈府,賈府的核心是「大觀園」,「大觀園」的核心是"四大處"的"怡紅院"、"稻香村"、"蘅蕪院"和「瀟湘館」;而"四大處"之中的兩大處的主人是"怡紅院"的「頑石」和"稻香村"的"一盆蘭"。這是《紅樓夢》中的一個核心問題,是一個根本的問題。它是被諸紅學家忽視了或根本就不願承認的事實。我們的研究人員樂於就犯的是《紅樓夢》中賈寶玉、林黛玉和薛寶釵的三角戀愛或其它一些現象部分,而忽視了"一盆蘭"的李紈母子在《紅樓夢》中的特殊作用,忽視了《紅樓夢》「大觀園」中的"四大處"的敵對角逐構圖,自然也就忽視了"一盆蘭"和「頑石」的獨特"角色"。這個問題要留作專題討論,此處容納不下這麼多筆墨。
但不管怎麼說,《紅樓夢》中存在著特別設計的"一盆蘭"和「頑石」總是屬實吧。然而無獨有偶的是,書箱箱蓋正面的圖案設計卻又是《紅樓夢》中這一基本構圖的重合。
到此,我們該明白了,書箱箱蓋正面圖案設計是專門為照應《紅樓夢》中的中心內容而設計的。
圖案既然如此,與圖案配套的詩自然也是迎合這些意思的。
在五言絕句裡,"同心友誼真"是比較好解釋的,無疑是喻一對真摯朋友。第一句中的"花呈瑞"也比較好解釋,在暗裡迎合《紅樓夢》裡的"到頭誰似一盆蘭"。但"並蒂"二字就頗為費解了。人們習慣於用"並頭蓮""並蒂蓮"來形容一對恩愛夫妻,但尚未有人用"並蒂蘭"來形容一對夫妻。這可能就如曹雪芹在《紅樓夢》第六十二回寶玉生日中說的"一箭一花為蘭,一箭數花為蕙"(見「庚辰本」1480頁)那樣,由於"蘭"未曾"並蒂",所以未曾有"並蒂蘭"這一用語了。但此贈書箱者又為何用"並蒂"蘭一語呢?而且又用於與《紅樓夢》的"一盆蘭"有關的畫蘭呢?這個,恐題贈者借用了《詩·齊風·還》中的"並驅從兩肩兮"和《荀子·儒效》中的"俄而並乎堯禹"其中的"並"的意思了。即借用此來形容一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拳頑石下,時得露華新"兩句,其中"一拳"乃量詞,「頑石」自然指"怡紅院"的主人賈寶玉(但並不指曹雪芹),"時得露華新"指"怡紅"主人「頑石」的"真""假"變異,即"假"去"真"來,亦實不外乎"到頭誰似一盆蘭"的政權更替。
作為書箱箱蓋正面還有"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這自然純屬詠蘭之作。其取義可能不僅因為"春蘭秋菊為一時之秀"、並蘭花列為"四君子";也有此兩句中的清高和"第一芳"的成份;而且也可能有《紅樓夢》中"十首懷古詩"第六首《桃葉渡懷古》(謎底為"蘭")中的"六朝梁棟多如許"的成份。題贈者正是在理解曹雪芹的原意圖的情況下,集這些成份於一身而刻繪了"蘭"的圖案並寫了如許文字。
這就是書箱箱蓋正面所刻圖案和文字的全部含義。當然是一種粗略的解釋,這還要牽涉到龐大的《紅樓夢》內容。
六、書箱箱蓋正面文字的作者
現在我們再來研究此圖案及其文字的作者。
在對待此事的作者問題上,吳恩裕有下面一段話:
兩隻書箱正面的字和畫也包括著一些不能確切判斷的問題。繪蘭的人署名"拙筆",但拙筆是誰?無法確知。"題芹溪處士句"的字跡和拙筆的落款,也不能十分肯定一個人的筆跡。即使一個人可以寫多種筆跡,也就是說,那首詩的字是繪蘭人寫的,為什麼落款的時候只提"寫蘭",不及他手書的詩句?從"乾隆"年代的字跡和一般既有落款又有年代的習慣而言,"乾隆二十五年歲在庚辰上巳"十二字也應該是拙筆所寫。但那夾在年代和署名之間的"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兩行十個小字,就顯然不是"拙筆"的筆跡了。這又是誰寫的呢?尤其重要的是,「芹溪」是曹雪芹、固然毫無疑義,但「題芹溪處士句」是「題『芹溪處士句』」呢,還是「『題芹溪處士』句」呢。換句話說,這首五言詩是自己作的,而由別人寫上去的,還是別人作的贈給曹雪芹的詩呢?(見《學刊》288頁)
吳恩裕在寫完這些之後,又在論證中寫道:
關於「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那十個小字,就以下三點來看,很可能是曹雪芹自己後來加上去的:(一)這兩行字刻在那末一個不當不正的地位。(二)就這兩行字的筆跡來看,很像曹雪芹的手筆。雖然字形和用筆同第二隻書箱背面那五條目錄有所不同,但顯然可以看出,寫的人有學過漢魏的功夫。而曹雪芹的字正是這條路子。(三)這兩句詩雖系詠蘭,而首尾"清""芳"兩字突出芳卿的名字,也疑非雪芹莫辦。當然,我並不堅持這一設想,但可作為一種看法。(見《學刊》289頁)
這是吳恩裕關於書箱正面詩畫的作者的看法。就吳文所說而言,實際上不外乎箱蓋正面的文字筆跡不一,當出自幾人之手;並又斷定"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出自曹雪芹之手,是曹雪芹的手跡。還有"題芹溪處士句"一首五言絕句的作者有兩種可能:也可能為曹雪芹所作;也可能為曹雪芹的朋友題贈。
就書箱箱蓋正面的筆跡而論,吳文所作的論證顯然是沒有道理的。(一)就箱蓋此圖案和書寫而論,由於有人擅長於畫,有人擅長於書寫,所以,箱蓋正面的畫和詩可能出自兩人之手,這個不足為怪。但是從來還沒有發現過短短的一首題詩,其詩上款和詩句出自一人之手,而其下款出自另一人之手的現象。我們何不想一想,既然一個人的字形能拿出來寫上款,又能寫詩句,而其反而用找另一個人來提筆落下款嗎?就這一點基本常識而論,吳文說的"'題芹溪處士句'的字跡和拙筆的落款,也不能十分肯定一個人的筆跡"顯然沒有任何道理。(二)吳文認為"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是曹雪芹後來補上去的,這也沒有道理。就一般人贈送別人的禮品來說,其設計加工都為一次定型,儘管有時有所添補,但大都是為設計加工者所為,從來還沒有人在別人送給自己禮品上另添花樣,這本身就有損於所贈禮品的價值。(三)吳文認為落款者的"拙筆""為什麼落款的時候只提'寫蘭',不及他手書的詩句?"這個吳文的說法就太沒有道理了。"寫蘭"固然指繪畫而言,不外乎"寫生""寫真"之意,但既然詩與畫溶為一體,其落款自然用"寫蘭"一語了,難道還要"拙筆寫蘭""拙筆賦詩"兩語同時並用嗎?(四)吳文認為箱蓋正面幾處的筆跡不一。這個問題幸虧還有圖片在,不妨請大家自己鑒別一下。我絲毫看不出來落款的筆跡與上款和五言詩的筆跡有何不同之處;我也看不出"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和五言絕句的筆跡有何不同;我也看不出這十個小字的筆跡與箱蓋背面五條目錄的筆跡有何相似之處。要說十個小字與五言絕句的筆跡不同,那只能是一處寫得工整一點,一處寫得潦草一點。還有,一個人當寫小字和寫大字時,筆跡也會變形的。至於吳文說的十個小字與五條目錄筆跡同出於一人之手,我認為根本就不著邊際,諸位一看便知,此處就不說了。
我的結論,不論就箱蓋正面題寫的一般常識而言,還是就其筆跡而論,箱蓋正面幾處筆跡,它都出自一人之手,並不存在數人的筆跡。再來看是"題'芹溪處士句'"還是"'題芹溪處士'句"的問是。即吳文所說的"這首五言詩是曹雪芹自己作的,而由別人寫上去的,還是別人作的贈給曹雪芹的詩呢?"這個問題不外乎三種情況:第一種是曹雪芹自己設計了圖案並題了詩作,而請來匠人(木匠或雕刻匠)所為。第二種情況是別人用了曹雪芹的原作(即此五言絕句)做了此一禮品,又反送給曹雪芹。第三種情況是曹雪芹的朋友題詩並做了圖案贈送給曹雪芹。在這裡面,第一種情況顯然是不存在的。因為匠人或曹雪芹本人不會用"題芹溪處士句"一語,不論是「題『芹溪處士句』」也好,還是「『題芹溪處士』句」也好,這種情況都不會存在。第二種情況按一般情況來說也不可能。因為一個人在一般情況下,不會用別人的詩句來作為禮品再贈送別人,除非一個只會雕刻不懂詩律的人才會這樣作。所以「題『芹溪處士句』」的情況不大。這一詩題實際上是「『題芹溪處士』句」。它如同張宜泉寫的《題芹溪居士》一樣。
書箱正面的文字圖案既出自一人之手,他又不是曹雪芹本人,那麼,此人是誰呢?
1.根據前邊說過的,此詩絕非贈賀婚禮之作;而且就此詩中的"同心友誼真"一語來看,此題贈者與曹雪芹的關係顯然非一般泛泛之交,這一點勿庸置疑。據現有的材料來看,與曹雪芹關係深厚的莫過於《紅樓夢》署名脂批的脂硯齋和畸笏叟這兩個化名;據真實姓名而論,與曹雪芹交往比較親近的莫過於敦誠敦敏弟兄兩個和張宜泉三個人了。但就敦氏弟兄和張宜泉他們與曹雪芹的關係相對比較而言,並不像有些紅學家所說的張宜泉與曹雪芹的關係遠不如敦氏弟兄與曹雪芹關係的深厚;而恰恰相反,張宜泉與曹雪芹的關係要比敦氏弟兄關係深厚得多。這個問題在曹雪芹死後,敦氏弟兄和張宜泉作的輓詩中就表現得特別明顯。敦誠在《挽曹雪芹》中寫的是"三年下第曾憐我,一病無醫竟負君",而張宜泉在《傷芹溪居士》中則是"懷人不見淚成行"了。所以,就實有人物而論,"同心友誼真"的詩句當然是張宜泉莫屬了,絕不會出自敦氏弟兄之手。但就半實半虛人物而論,脂批中每每有"知眼淚還債之說,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和"甲午八月淚筆"批的"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已待盡",從這裡來看,脂硯齋和畸笏叟與曹雪芹的關係也非尋常。所以脂硯齋和畸笏叟同樣有作此詩的可能性。
2.就上款"題芹溪處士句"來看,當然"題"字看不出什麼名堂,誰也可以用"題"作為詩題的首字,如張宜泉的《題家大兄內室壁四首》《題祖先堂畫軸》,敦誠的《題沈庵畫》《題朱生畫虎》。但上款中的"芹溪"二字,卻縮小了探討"拙筆"其人的範圍。在前邊討論書箱的"真偽"問題時,已經談過了敦氏弟兄對曹雪芹每稱"雪芹",有時敦敏也稱"芹圃",但從未用過"芹溪"一語。而張宜泉則不然,在《春柳堂詩稿》裡,除一首為《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廢寺原韻》,在這一處用了"雪芹"之外,其它各首詩題皆稱曹雪芹為"芹溪"。這一點就基本上框定了"拙筆"的作者是張宜泉而不是敦氏弟兄了。還有脂硯齋批語中除用了"雪芹"或簡稱"芹"外,也曾使用"芹溪"一語來稱謂曹雪芹,所以脂硯齋畸笏叟也屬於此作者的範圍。
3.就詩的風格而言,吳恩裕在他的文章中用了這麼一段話:
關於這首五言詩的作者問題,首先不能排除曹雪芹自作的可能性。這首詩合格律,也不算俗。杭州大學蔡義江同志最近給我來信說:"以前我認為此詩有點『俗』,所以說它不像雪芹之作。現在想來也不全面。時隔兩個世紀,觀點有點不一樣:一種意思原來倒是新鮮的,後來被大家濫用了,就顯得俗了。何況俗與不俗,不能孤立的看字面,以為一用『並蒂』『瑞』等字就不雅,恐怕也不是定論。總之,不能排除有雪芹作的可能"。(見《學刊》290頁)
在吳恩裕此段話裡,我認為蔡義江的看法還近事實,但吳恩裕的看法我就覺得有些不太客觀了:他不是以詩論詩,而是因人論詩。這一點在對待箱蓋背面的七言律詩上特別明顯。七言律詩明明是曹雪芹的手跡,詩的內容警駭,是曹雪芹保留下來的一首完整的詩。然而吳恩裕為了把它說成"悼亡詩",硬說此七言律詩筆跡"娟秀"(含義為女人筆跡,與曹雪芹"漢魏工夫"相對而言),並言"但以格律來衡量,那就比較差些";此律詩第二句當平起,但卻寫成仄起;還有此律詩為"斷腰體"和水平不高,寫詩人"未成熟練技巧而已"等等。我覺得吳恩裕這種因人下結論的評論觀點是不值得稱道的。
不管怎麼說,就蔡義江的前時認為此五言絕句有點"俗",但後來又改正了自己的看法;就這一點來說,此詩確實就有點"俗"了。如果不俗,那還爭論什麼?當然俗與不俗的分界線那是另一回事了。
然而此五言絕句的「俗」,倒有些張宜泉《春柳堂詩稿》中諸詩的風格了。《詩稿》五言排律中有"問他山下樹,敢並耐寒冬"(《冬嶺秀孤松》)、"高東誠見憫,當教盡添油"(《鑿壁偷光》)、"心貞能忍凍,節勁最禁封"(《凍雪封松竹》);五言近體有"癖性成清懶,吾蘆廢掃除"(《自嘲》)、"王侯容易福,乞丐自然貧"(《與劉二弟閒話》)、"犬吠長街靜,牛鳴短巷連"(《晚投彩嶼村》);七言近體中有"柴米只爭終日貴,人家益較去年窮"(《四時閒興》)等等,此類詩可以說比比皆是。可以說,用"雅""俗"的觀點來衡量,張宜泉的詩是偏於俗不偏於雅。這一點正好與書箱箱蓋正面的五言絕句之俗相吻合。至於張宜泉詩如此之"俗",是不願意隨大流而是偏重於"骨力蒼勁,意味深厚,得漢唐作者之神理,而不襲其貌"(見《詩稿》貴賢序言),還是如周汝昌所說的"他(張宜泉)為人素性詼諧,放浪跌宕,時時在窮愁中滑稽為雄,自嘲自解;這裡面就也包括著玩世不恭、憤世疾俗的意味。『正統』詩家、『館閣』手筆,是絕對不肯也不敢這樣寫詩的"(見周汝昌《曹雪芹小傳》一書中的《村塾過從》一節)這一評論,我不想在此多作說明。但不管怎麼說,張宜泉的詩是有點"俗"。從蔡義江和周汝昌二位紅學家的這一看法來看,我們從其中可以得出,書箱之五言詩頗有些《春柳堂詩稿》的風格。
就這一風格而論,書箱五言詩的作者亦當張宜泉了。
4.還有一個問題,即此書箱五言詩的筆跡,經查對,頗類似「庚辰本」脂硯齋批語的筆跡。但要說完全相同,當然不可能。我們就「庚辰本」硃筆眉批來看,也好像有五六個人的筆跡,不仔細查時,也不敢承認「庚辰本」硃筆批語出自同一人之手。
經反覆查對,我認為書箱五言絕句的筆跡與「庚辰本」朱批的筆跡出自同一人之手。特別是書箱"時得露華新"的"新"字的最後一筆走勢頗類同於「庚辰本」第二十四回第559頁回後批第三行的"所"字的最後一筆和第二十八回第637頁第七行側批"新"字的最後一筆走勢(見圖5、圖6)。這就足以說明書箱五言絕句筆跡和「庚辰本」脂批筆跡出自同一人之手。按這種情況,書箱五言詩的作者又當是脂硯齋無疑。
按照書箱箱蓋正面五言詩中的"同心友誼真"來看,此"拙筆"當屬與曹雪芹有特殊關係的人;按照此詩上款中的"芹溪"稱謂來看,此"拙筆"的作者當是脂硯齋畸笏叟與張宜泉;按照詩的風格有點"俗"來看,此詩風格頗類似張宜泉的詩作;按照詩的筆跡來看,其筆跡有類同「庚辰本」硃筆批語的手跡。為此,書箱箱蓋正面五言詩的作者為脂硯齋畸笏叟和張宜泉了。在這裡,自然會有人提出,此詩的作者只會是一個人,要麼是張宜泉,要麼是脂硯齋和畸笏叟,怎麼能這樣下結論?請不要忘記,脂硯齋和畸笏叟是化名,張宜泉才是一個真名,他們實際上是一個人。這個問題留作以後專門討論,此處無法涉筆。
七、書箱箱蓋背面七言律詩及其作者
吳文在研究此律詩時,未經任何分析就將此律詩定為曹雪芹續絃"芳卿"的"《悼亡詩》",然後開篇便雲"芳卿的《悼亡詩》寫於雪芹那五條目錄的同一木板之旁。字跡較潦草,墨色也淡,而且有三句半是寫了以後又塗改了的。儘管這樣,但還可以看出她的字是娟秀的。她的詩有思想,也有些歷史知識。但以格律來衡量,那就比較差些"(見《學刊》300頁)。還有"她的詩有於律未合之處,固然主要是由於她在這方面的水平不高,但其中也可能有一些不肯以辭害義而有意不顧的成份在……芳卿的詩只是'以志言痛',並不拿去發表,'不為世人觀閱稱讚',何況又是草稿……這又說明她原來並非全不知詩律,只是未成為熟練技巧而已……"(見《學刊》302頁)。
我們先不管此詩水平如何,吳文的論述顯然已有了數處漏洞。幸喜吳恩裕並沒有弄清楚此詩為曹雪芹所作。如果知道此律詩乃是曹雪芹的作品,其筆跡乃是曹雪芹的手跡,恐怕吳恩裕將會為他的什麼"就比較差些",什麼"水平不高",什麼"只是未成為熟練技巧而已"的用語不慎而無地自容了。
吳文首先將曹雪芹的"新婦"之名定為"芳卿"本身就是一個錯誤。吳文又沿著此慣例,在既沒有詳實地查證筆跡,又沒有弄清楚此律詩的全部真實內容的情況下,又在未確切論證曹雪芹的兒子是死於曹雪芹之先還是死於曹雪芹之後的情況下,先入為主的將曹雪芹定為"因愛子殤而亡",並以此參照敦誠所說的"新婦"一語,以此為依據來盲目的解釋此七言律詩,並將它定為"《悼亡詩》"。我雖承認吳恩裕在紅學研究方面的研究上確實費心血不少,並且也取得了某些成就,如「己卯本」為怡親王府所抄。但吳恩裕在"書箱"的文字研究上就未免不慎了。吳文在未經論證的情況下,就盲目的將此詩定為《悼亡詩》,這已錯在千里;吳文又並稱"芳卿的詩,只是'以志言痛',並不拿去發表……何況又是草稿",他的這一評定和"芳卿的《悼亡詩》寫於雪芹那五條目錄的同一木板之旁"的這一論述也甚為矛盾。假定此詩為曹雪芹續絃所作,也假定其續絃之名為"芳卿",又假定此詩確為《悼亡詩》;但既為草稿,又何必寫在書箱背面的"木板"上呢?她家缺紙嗎?這一點就甚為不通。這是一個方面,還不要說曹雪芹的續絃夫人此時有無心思"以志言痛",更不要談曹雪芹的續絃夫人是否粗通文墨。
這首七律實際上是曹雪芹的一首抒情詩。不論就筆跡而言,還是就詩的內容而言,還是就此詩為什麼寫在書箱箱蓋背面的木板上,張宜泉為什麼用紙將此詩糊了起來以及為什麼要將此書箱保存200年之久,因為此詩為曹雪芹的遺作,這就是一個根本的原因。
有人可能要說,吳文不是說此律詩不論就格律和其它方面而言,不是很"平庸"嗎?它會是曹雪芹所作嗎?這一點,我認為,我們歷來對曹雪芹有拔高之嫌,都在吹噓,吹得神乎其神,好像曹雪芹就是一個"美玉無瑕",而忽視了曹雪芹也有不如人的地方。比如說曹雪芹七言律詩的字就寫得不怎麼樣。曹雪芹在《紅樓夢》上的成就,固然精通詩詞歌賦、占卜醫學等,但根本的成功則在於他把握住了站在王熙鳳的角度上寫王熙鳳,站在賈寶玉的角度寫賈寶玉,並不是站在曹雪芹自己的角度或讀者的角度上塑造某一人物,這就是《紅樓夢》"傳神文筆"以及到現在人們也望塵莫及的一個重要原因。當然不能不承認曹雪芹在語言運用上的獨到之處以及善於描神。但我認為曹雪芹,包括任何人也有敗筆之處,更何況此七律如吳文所說的是"因文義的緣故而更換字句"造成的平仄失調。
我們現在來開始研究書箱箱蓋背面的七言律詩。
此詩第一句原作為"喪明子夏又逝傷",第二句原作為"地坼天崩人未亡",後塗掉。吳文將"喪明子夏"解釋為:"情況大概是這樣:'當芹前妻之子在癸未年(乾隆二十八年)除夕前數月死去,他因痛子之殤,亦即所謂'喪明'","兒子死後,這位'子夏'(指雪芹——裕注)不幸也逝世了"(見《學刊》304頁)。
吳文要如此解釋"喪明子廈"一語,我看還不如按吳文解釋"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的邏輯,直接將"喪明子夏又逝傷"解釋為:"喪"指死亡,"明"可能就是曹雪芹愛子的名字。"子夏"可能就是曹雪芹的另一個別號。此種解釋不僅可以將此詩論證為悼亡詩,同時也可以發現曹雪芹愛子的名字與曹雪芹的另一個別號。
當然,我的這種說法未免有些過分了。在學術界,各人可以發表各人的看法,誰也難免筆下毫無差錯。
吳文解釋"喪明子夏"固然含糊其辭,但確有一古典,頗與這四字相合。《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將孔子弟子卜商(卜商、字子夏)喪子一事記載為"其子死,哭之失明"。結合這個古典,"喪明子夏又逝傷"一語中的"喪明"可當兒子死亡一事講,"子夏"可代指曹雪芹講。但用這一古典解釋"喪明子夏又逝傷",只有在曹雪芹死於"癸未"年除夕的基礎上才可通,遺憾的是,曹雪芹死於"壬午除夕",曹雪芹的愛子死於"癸未"年大約八九月份,那麼,這一古典便與"喪明子夏又逝傷"風馬牛不相及了。不僅如此,下一句是"人未亡",那有悼亡詩寫在人未亡之前呢?
關於曹雪芹死於"壬午除夕"的問題,本來有專文論及(見本書第十部分),現在還是略提幾句以釋"喪明之夏又逝傷"之疑。
在曹雪芹的卒年問題上,不論是「壬午說」還是"癸未說"以及最近出現的"甲申說",儘管他們的結論分歧很大,但他們在曹雪芹的兒子死亡於曹雪芹之前以及曹雪芹死亡的原故乃是由於愛子死亡一事引起的這一問題上卻保持一致。這一"一致"是導致曹雪芹卒年問題陷入混亂的根本原因。
曹雪芹死後,敦誠的悼亡詩中明文寫著"孤兒眇漠魂應逐"與"腸回故垅孤兒泣"兩句。如果曹雪芹的愛子死於曹雪芹之前,那麼,這"孤兒"一詞怎麼解釋呢?不僅如此,更甚者尚有"孤兒泣"一語:如果曹雪芹的兒子在曹雪芹逝世之前的"前數月"已亡故,那麼,在曹雪芹的墳上,"孤兒泣"豈不變成了"鬼哭"一意了嗎?"淚迸荒天寡婦聲"與"腸回故垅孤兒泣"分明是寫"寡婦""孤兒"的悲慟場面,而不是鬼哭狼嚎的形容。
看來,「壬午說」"癸未說"以及"甲申說"統統在"前數月,伊子殤,因感傷成疾"一段話上發生了誤會。
"前數月"指敦誠寫《挽曹雪芹》一詩的前數月。即甲申年初的"前數月"。這一點,不論「壬午說」"癸未說"和"甲申說"均承認它為事實,並沒有什麼分歧。不論三說如何論爭,都無法否認這一事實,即輓詩寫於曹雪芹逝世之後;並在輓詩中寫了"前數月"曹雪芹的愛子殤;而且這一愛子殤是在曹雪芹死後成為"孤兒"之後。既然如此,輓詩作於甲申年初,曹雪芹的愛子死於甲申年初的"前數月",曹雪芹更死於"前數月"以前。我們在這裡姑且不談曹雪芹死於壬午除夕還是癸未除夕,就曹雪芹死亡、愛子孤兒殤和寫輓詩的時間順序來看,就可見吳恩裕將"喪明子夏又逝傷"解釋為"情況大概是這樣:曹雪芹的前妻之子在癸未年(吳註:乾隆二十八年)除夕前數月死去,他因痛子之殤,亦即所謂'喪明',自己也病了"(見《學刊》304頁)。"兒子死後,這位'子夏'(裕註:指雪芹)不幸也逝世了"(見《學刊》305頁)一語是絲毫沒有道理的。"喪明"中的"明"乃是指明王朝;"喪明"是指明王朝滅亡於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這一歷史事實。"夏"指華夏,指中國;"子"當"深"字講,如"子夜"即深夜;"子夏"在此句中,即指歷史淵久的疆土與民族。"喪明子廈又逝傷"是說:明王朝在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推翻之後,緊接著,中華民族又遭到了滿清貴族侵略的浩劫。在中華民族歷史上,這是接蒙古侵佔統治中國之後的第二次亡國。不管今天或一萬年以後我們對此問題的態度如何,在當時,除了漢奸賣國賊外,亡國之恨與羞恥是不能為人們所接受的。
第二句"地坼天崩人未亡"是說明王朝被推翻又遭滿洲入侵吞(+並),但雖然遭到了這"地坼天崩"的巨大變故,中華民族雖然淪陷為滿清貴族的奴隸,但思圖推翻滿清王朝以建立華夏政權的"人",還是"未亡"的。在這裡,"人未亡"的"人"字,絕不包括吳三桂、洪承疇之流,他只是指明王朝一些不甘心作亡國奴的士大夫、愛國將領和由原來推翻明王朝而後轉入抗清的農民起義軍以及其它愛國反清民眾。
"人未亡"確切地說,他不僅指前期彼伏此起的農民起義軍以及由抗清失敗而轉入秘密活動的顧炎武陳忱之流,也包括曹雪芹的同代人以及後代反清排滿分子。和曹雪芹交往深厚的張宜泉的詩句——"莫厭飛觴樂、於今不是唐""亭沼非秦苑,山河詎漢家""休喜城烏產,當愁塞馬訓""樵虯龍""雄劍今將赴石樑"等句所表現出來的反清排滿情緒,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七言律詩的作者為什麼要塗掉"喪明子夏又逝傷,地坼天崩人未亡",而又改成"不怨糟糠怨杜康,乩諑玄羊重剋傷"呢?從文字上說,可能要隱晦一點,從內容上說,可能更進一步陳述了華夏遭難的原因——這可能是作者改動句子的原故。
"不怨糟糠怨杜康",吳文是這樣解釋的:"現在根據芳卿的詩句'不怨糟糠怨杜康',可知他的病並非致命之疾。小病,拖到癸未除夕,大概又喝了酒,由於腦溢血之類病症,猝然而亡"(見同書三○四頁)。
"杜康"固然是酒名,"糟糠"固然指粗劣食物,但是,有些詞在運用時,已失去了本來的含義。如"紅娘"指媒人,"鬚眉"指男子,"巾幗"指女子。如果我們把"鬚眉"當鬍子眉毛和把"巾幗"當頭巾來解釋則不行了。我們看問題還是全面一點,在不牽強附會的情況下,不要機械地給一些詞彙下定義,要結合實際情況照顧句子的各個方面來作合理的註釋。
杜甫有"朱門酒肉臭"之詩,李白有"糟糠養賢良"之句,亦有"糟糠之妻"一語和"酒肉者鄙"一事;此後,酒肉往往與朱門權貴和紈褲相連,糟糠往往與貧踐賢良相接。七言律詩第一句中的"糟糠"和"杜康"一詞亦喪失了酒與粗劣食物的本來含義。——此"杜康"即指明王朝的朱門權貴而言,"糟糠"即指明王朝統治下的賢良與寒門平民而語。
原作"喪明子夏又逝傷"和改作"不怨糟糠怨杜康"基本上是一致的。"不怨糟糠怨杜康"說明了"喪明子夏又逝傷"的原因,即明王朝的滅亡,中華民族淪陷不應該埋怨勞苦大眾,而應該歸咎於明王朝的腐敗官僚機構。
我們不妨來看看明王朝官僚機構腐敗的一些情況:
沒收武宗宦官劉瑾家產時,抄有黃金一千二百萬兩,銀二萬五千餘萬兩。世宗時,當時積蓄不夠支一年用,而朝臣嚴嵩的積蓄卻超過朝庭積蓄的數倍。朝臣宦官不僅胡作非為,魚肉百姓,在道德方面,也墮落到駭人聽聞的程度。如嚴嵩當政時,朝臣自願當他乾兒子的有三十餘輩。熹宗時,因貪污被革職的崔呈秀因求為魏忠賢的養子而擢任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朝臣宦官如此,下屬官僚的貪酷無恥可想而知。不僅如此,自憲宗始,就不接見朝臣,以後各皇帝隨成慣例。神宗後,機構更加癱瘓,六部尚書、侍郎僅存四五人,各省總督、巡撫大多空缺。在滿洲崛起,中華民族的存亡關頭,派去的邊將,多是無能之輩,除戰死外,不是敗歸,便是投降。甚而身為入閣的延儒,與清兵接,懼而不戰,待其自去,又虛報戰功。就有能征善戰的熊應弼、袁崇煥,反死於皇帝奸臣之手,作了刀下之鬼。明王朝官僚機構腐敗如此,真是不亡尚待何時,可恨的是將人民推到了死亡線上。
"不怨糟糠怨杜康"便是對以上種種現象的概括。"不怨糟糠怨杜康"是比較好解釋的,但第二句"乩諑玄羊重剋傷"的解釋卻是令人大為勞神的。
我們還是先來看看吳恩裕的解釋吧。
吳文將"乩諑玄羊重剋傷"和"誰識戲語終成讖"合起來解釋為:"事情可能是這樣:雪芹生前,——即他的兒子未死之前,他們夫婦兩人可能搞過什麼扶乩、占卦、抽籤之類的玩意兒。他們看到了扶乩得出的乩語或抽籤中的話,說在'玄羊'(玄羊指癸未年、猶如赤鼠指丙子年:皆以甲子、十二時及十二屬,配合而成。——裕注)年將有'重剋'這類迷信的預言。他們夫婦看了這個預言後,可能彼此開玩笑地說:'這戲語可別成為事實,那可就遭了!'誰知竟'應驗'了:兒子死後,這位'子夏'(指雪芹——裕注)不幸也逝世了……"。
關於這種解釋,我認為頗不通。曹雪芹不僅未必信這玩意兒,就是信,曹雪芹夫婦又平白無故的抽籤扶乩作什麼?還有,"乩諑"一詞並不同於"扶乩"一語。"乩"純屬求神問卜,而"諑"本身就是造謠誹謗一類性質。"乩諑"一詞類同於"諑謠",它偏重於人為的謠言一類;而"扶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