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後四十回及其作者

第九章 後四十回及其作者

第九章 後四十回及其作者

紅樓夢研究

第九章 後四十回及其作者

   

一、高鶚補作的否定

《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俞平伯在他的《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回裡寫道:

《紅樓夢》原書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後面的四十回,是高鶚續的。這已是確定了的判斷,無可動搖。讀者只要一看胡適之先生底《紅樓夢考證》,便可瞭然。(見《俞平伯論紅樓夢》92頁)

俞平伯的這一斷語並不僅僅是他個人的看法,實際上也是紅學界幾乎公認的一個事實。這一觀點不僅散見於周汝昌和其它一些人的文章中,而且《紅樓夢》百二十回版本所署作者之名為「曹雪芹、高鶚著」也是這一方面的說明。

《紅樓夢》後四十回是高鶚所補,這一觀點來源於胡適,而且後來繼續論證後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鶚的各種論據也幾乎源於胡適的論據,所區別的不過是略有修補而已。

胡適認為後四十回為高鶚所補的第一條依據的:「《紅樓夢》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後始有百二十回的《紅樓夢》。這是無疑義的」(見《石頭記索隱·紅樓夢考證》100頁)。這一句話的意思,不外乎是,在所謂高鶚所補的後四十回的程本出現以前,根本就沒有百二十回的《紅樓夢》。

胡適第二條證據是,胡適在引用了俞樾的《小浮梅閒話》裡的「《船山詩草》有《贈高蘭墅鶚同年》一首云:『艷情人自說《紅樓夢》。』注云:『《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然則此書非出一手。按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則其為高君所補,可證矣」(見同書103頁)。由此認為「張問陶的詩及注,此為最明白的證據」(見同書104頁)。

胡適的第三條證據是:「程序說先得二十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餘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見同書105頁)。

胡適的第四條證據是:「高鶚自己序,說得很含糊,字裡行間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願完全埋沒補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條說:『是書開卷略志數語,非雲弁首,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記成書之幸。』因為高鶚不諱他補作的事,故張船山贈詩直說他補作後四十回的事」(同上)。

胡適的第五條證據是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的內容不符(同上)。

對於胡適的第一條證據,這個是胡適的誤會。因為胡適並沒有看到另一個歷史資料。據周春記載,他在乾隆五十五年庚戌(1790年)秋天,就有楊畹耕告訴他以重金購得一百二十回《紅樓夢》。其文字如下:

乾隆庚戌秋,楊畹耕語余曰:「雁隅以重價購抄本兩部:一為《石頭記》八十回;一為《紅樓夢》一百廿回。微有異同,愛不釋手。監臨省試,必攜帶入圍,閩中傳為佳話。」時聞《紅樓夢》之名,而未得見也!

【HT5SS】(見周春《閱紅樓夢隨筆》)從這一條材料來看,《紅樓夢》百二十回本並非起自程本的乾隆五十六年(1791),而是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前就已有抄本。由此可見胡適的第一條證據不能成立。

對於胡適的第二條證據,也即胡適和俞樾皆依據的張問陶直陳的「《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我未見《船山詩草》和此一詩及注的全文,我在此不敢信口開河。

胡適的第五條證據,即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的內容情節有矛盾。對於這一問題,我準備留作後邊再談。我現在想來談談胡適的第三條和第四條證據。

胡適的這兩條證據來源於程偉元與高鶚作的序和七條「引言」。既然如此,我們不妨還是來抄一點序文和摘錄人們常用的幾條「引言」。程偉元的序寫道:

《石頭記》是此書原名,……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者矣。然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間有稱全部者,及檢閱仍只八十卷,讀者頗以為憾。不佞以是書既有百二十卷之目,豈無全壁?爰為竭力搜羅,自藏書家甚止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二十餘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揚,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公同好。《石頭記》全書至是始告成矣。……小泉程偉元識。

高鶚的序寫道:

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壁,無定本。向曾從友人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且曰:「此僕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將付剞劂,公同好。子閒且憊矣,盍分任之?」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而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正以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襄其役。工即竣,並識端末,以告閱者。時乾隆辛亥冬至後五日鐵嶺高鶚敘,並書。

「程乙本」「引言」中寫道:

一、是書前八十回,藏書家抄錄傳閱,幾三十年矣;今得後四十回,合成全壁。緣友人借抄爭睹者甚夥,抄錄固難,刊板亦需時日,姑集活字板刷印。因急欲公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惟閱者諒之。

一、書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異。今廣集校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

一、書後四十回系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更無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為釐定,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也。

對於胡適認為程偉元序言中說的「先得二十餘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餘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我認為胡適的此話未免說得太絕了一點,其所謂「鐵證」恐怕也無所謂「鐵」「不鐵」了。遠的例子我們不舉,我們就以胡適的又一同人,也即認為後四十回為高鶚所補「無可動搖」的俞平伯為例為說明這一問題。

俞平伯在他的《紅樓夢辨》中「附」了這麼一文,題為《〈紅樓夢辨〉稿之失而復得》,文中記述的是其內弟寫的文章。

想起一段往事,當年平伯以三個月的努力寫完他的《紅樓夢辨》,精神上一輕鬆,興興頭頭地抱著一捆紅格紙上謄寫清楚的稿子出門去看朋友,大概就是到出版商家去交稿。傍晚回家時,卻見他神情發愕,廢然若有所失,稿子丟了!原來是雇乘黃包車,把紙卷放在座上,下車時忘記拿,及至想起去追時車已揚長而去,有如斷線風箏無法尋找了。這可真夠彆扭的。他夫妻倆木然相對,我姊懊惱欲涕;當時情景至今歷歷在目。無巧不成書,過了幾天,顧頡剛先生(記不很準了)來信了,報道他一日在馬路上看見一個收買舊貨的鼓兒擔上,赫然放著一疊文稿,不免走進去瞧,原來卻是「大作」。他警喜之下,當然花了些小錢收買回來,於是失而復得,「完壁歸趙」了。看來,凡是《紅樓夢》有關的各著總要和鼓兒擔打一番交道——高鶚的續書不是也說偶然從鼓兒擔上買得一部殘稿嗎?我於是深有感焉。嗟夫!萬物得失之間,往往出於偶然;而偶然之一得一失,又往往牽繫著人之命運。平伯及我姊之一生,在很大程度上實與其《紅樓夢研究》密切相關;至於為禍為福,則殊難衡量,也不必深論。要之,平伯其人不待此書而傳,而此書本身則為必傳之作,是則可得而言者也。

事隔六十餘年,傾以此稿示平伯,得復書云:「所述《紅辨》失稿往跡,不勝感慨;且已全然忘卻,若他人提出,我必一口否定。文字甚佳;如褪色照片重加渲染,不亦快哉!稿子失而復得,有似塞翁故事,信乎,一欱一啄莫非前定也。垂老話舊,情味彌永;而前塵如夢,跡之愈覺迷糊,又不禁為之黯然矣。」

若書於年月(見《俞平伯論紅樓夢》324——325頁)

文字是抄得長了一點,但從這裡可以說明一個問題,世間往往有一些超出人意料的「奇巧」之事,這倒並不是什麼迷信,它是一種偶然巧合。俞事如此,我們為什麼就要肯定程序中所說的「後又在鼓擔得十餘卷」為不可能呢?何況程偉元在竭力搜尋《紅樓夢》的各種抄本,又與顧頡剛的偶得又有不同。

在引用了俞平伯的一篇「附」文之後,我倒奇怪的事,為什麼俞平伯一直對此隱而不談?為什麼不用此條來印證胡適的程序「奇巧」一論呢?而且為什麼俞平伯對騤若復書中還云「所述《紅辨》失稿往跡,不勝感慨;且已全然忘卻,若他人提出,我必一口否定」呢?我真有些不明白。莫非俞平伯確實有些不願以俞之「矛」來擊胡、俞之「盾」了。

至於胡適認為高鶚的序「說得很含糊,字裡行間都使人生疑」。這個我一點都沒有看出來。

在這裡,我倒覺得人們雖然經常引用並論證了這幾條「引言」,但人們卻忽略了幾個問題。

人們的思維好像「程乙本」的「引言」裡說的,只有「前八十回」才「因急欲公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即「前八十回」今再版印刷時,又「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的。而後四十回好像僅僅是「系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更無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而已。至於「引言」裡的後四十回「且不盡掩其本來面目」一語,認為乃是一句欺人之話。

這是一個方面。

人們都注意到了「程甲本」和「程乙本」的排印時間只相差七十餘天,但人們好像忽略了,在這七十餘天,程高二個人,再加上僱用別人,對這幾百萬字(校閱,得幾種版本加起來校閱)究竟能否全部「詳加校閱」,並全部「改訂無訛」的問題。

這又是一個方面。

對於以上所說的這兩個方面,一、我認為程本第一條「引言」裡所說的「程甲本」和「故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也包括後四十回在內,並不特指前八十回。二、我認為「今復集各原本」,也自然包括後四十回的原本。三、由於時間有限,版本龐雜,文字浩繁,「引言」裡所說的再版時「詳加校閱改訂無訛」一語,僅僅指程高二人的態度而已,但實際上卻在七十餘天絕對辦不到這一點。四、我認為對於後四十回,程高二人在「引言」裡所說的「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乃是一句實話,並非欺人之語。

「程乙本」在「引言」裡的話,程高二人說的是否是實情,還是如諸紅學家所說的乃是程高二人設的騙局,對於這一問題,最好的說明就是「程乙本」與「程甲本」的文字異同對照。我認為沒有比這更好的辦法了。

也就是說,如果後四十回乃是高鶚所補,程偉元和高鶚所寫的序並「引言」裡所陳述的情況乃是一種偽托;那麼,「程乙本」的文字肯定比「程甲本」的文字要越改越好,而不會「程乙本」的文字越改越糟。

對於這一問題,我查對了「程乙本」和「程甲本」的第八十六回和八十七回。我準備用這兩回中的兩個版本的文字變異來說明這一問題。

在未查對以前,我先說明一下,我這裡用的「程乙本」,乃是1981年人民文學出版社,以「程乙本」為底本出版的《紅樓夢》版本;我這裡所用「程甲本」,乃是1990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前八十回以「庚辰本」為底本,後四十回以「程甲本」為底本出版的《紅樓夢》版本。為注頁數方便,簡稱1981年的人文本為「程乙本」,簡稱1990年人文本為「程甲本」。

現在我們來校對一下這一問題。

《紅樓夢》第八十六回:

(一)在此回林黛玉「解琴書」一節文字裡,「程甲本」寫道:

(寶玉)一面瞧著黛玉看的那本書,書上的字一個也不認得。有的象「芍」字,有的象「茫」字;也有一個「大」字旁邊「九」字加上一勾,中間又添個「五」字;也有上頭「五」字「六」字又添一個「木」字,底下又是一個「五」字。(見「程甲本」1239頁)

然而在這一節文字上,「程乙本」卻將「中間又添個『五』字」寫成:

中間又添五個字。(見「程乙本」1133頁)

對於這一個「五個字」,還是「個『五』字」的問題,林黛玉「解琴書」後邊還有這麼一段文字。「程甲本」寫道:

寶玉道:「我是個糊塗人,得教我那個『大』字加一勾,中間一個『五』字的。」黛玉笑道:「這個『大』字『九』字是用左手大拇指按琴上『九徽』,這一勾加『五』字是右手鉤『五弦』,並不是一個字,乃是一聲,是極容易的。……」(見「程甲本」1240頁)

「程甲本」這一節文字,「程乙本」全同。

從一段話裡我們可以看出:前一段話裡的「程甲本」的「中間又添個『五』字」為正確,而「程乙本」的「中間又添五個字」為錯誤。

這是一個問題。

在這裡,還有另一個問題,是正確的東西卻出在什麼「程乙本」「引言」裡所說的「不及細校,間有紕繆」的初版的「程甲本」裡;而錯誤的東西卻出在「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的再版的「程乙本」裡。

難道這僅僅是一種排版的偶而疏忽?

(二)在黛玉「解琴書」一段裡,「程甲本」黛玉話裡有:

「書上說:師曠鼓琴,能來風雷龍鳳。」(見「程甲本」1240頁)

而「程乙本」卻寫成:

「書上說:師曠教琴,能來風雷龍鳳。」(見「程乙本」1134頁)

「程甲本」與「程乙本」這一處文字,雖一字之差,卻謬在千里。「師曠鼓琴」來源於古典,「師曠教琴」卻無出處。

然而奇怪的是正確的東西又出自「不及細校」的初版的「程甲本」裡;錯誤的東西又出在「詳加校閱」的再版的「程乙本」裡。

(三)在「受私賄老官翻案牘」一節的知縣審問薛蟠一段文字裡,「程甲本」寫道:

知縣叫提薛蟠,問道:「你與張三到底有什麼仇隙?畢竟是如何死的,實供上來。」薛蟠道:「求老太爺開恩,小的實沒打他。為他不肯換酒,故拿酒潑他,不想一時失手,酒碗誤碰在他的腦袋上。小的即忙掩他的血,那裡知道再掩不住,血淌多了,過一回就死了。前日屍場上怕太爺要打,所以說是拿碗砸他的。只求太爺開恩。」知縣便喝道:「好個糊塗東西!本縣問你怎麼砸他的,你便供說惱他不換酒才砸的,今日又供失手碰的。」(見「程甲本」1234——1235頁)

這一處文字,「程乙本」卻將「知縣叫提薛蟠」改為「知縣叫上薛蟠」,將「故拿酒潑他」改為「故拿酒潑地」,將「今日又供失手碰的」改為「今日又供失手砸的」(見1128——1129頁)。其它文字全同。

對於這一處文字,「程甲本」作為初版,「程乙本」作為再版,按理說應該愈改愈好,本應將「程甲本」中的「過了一回就死了」改為「過了一會就死了,」這樣方妥,誰知此處錯誤未改,卻更改了「程甲本」原來正確的東西。

比如說「程甲本」中薛蟠說的「故拿酒潑他」一語就很對,「程乙本」中薛蟠說的「故拿酒潑地」一語就講不通。又比如說「程甲本」中知縣說的「今日又供是失手碰的」一語用詞就很恰當,「程乙本」中知縣說的「今日又供是失手砸的」一語用詞就不恰當。對於這一問題,我想沒有必要多作解釋。

就這一處「程甲本」與「程乙本」文字的不同,也可以看出:為什麼正確的東西卻出現在「不及細校,間有紕繆」的初版的「程甲本」裡,而錯誤的東西卻又出現在「今復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的再版的「程乙本」裡。

這也難道是再版排版的偶然疏忽?

《紅樓夢》第八十七回:

(一)在黛玉「感秋深撫琴悲往事」一節裡,「程甲本」關於寶玉昔日送給黛玉的手帕的文字時寫成這樣:

(黛玉)只見內中夾著個絹包兒。黛玉伸手拿起打開看時,卻是寶玉病時送來的舊手帕,自己題的詩,上面淚痕猶在。……這黛玉不看則已,看了時,也不說穿那一件衣裳,手裡只拿著那兩方手帕,呆呆的看那舊詩。(見「程甲本」1248頁)

而「程乙本」卻寫成:

(黛玉)只見內中夾著個絹包兒。黛玉伸手拿起,打開看時,卻是寶玉病時送來舊絹子,自己題的詩,上面淚痕猶在。……黛玉……手裡只拿著那兩方手帕,呆呆的看那舊詩。(見「程乙本」1141頁)

這裡不論「舊絹子」也好,「舊手帕」也好,反正是一回事。但是「程甲本」卻用得很對;因為前後兩處皆用「手帕」一詞。但「程乙本」卻不然,前一句用「舊絹子」,後一句用「手帕」,這在用詞稱謂方面來說就很不一致。

這又說明「程甲本」用對了,而「程乙本」用錯了。當然自然也反映出一個問題來:為什麼正確的東西卻出在「不及細校,間有紕繆」的初版的「程甲本」裡,而錯誤的東西卻出在「今廣復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的再版「程乙本」裡。

(二)此回寶玉、妙玉聽黛玉「撫琴」一段文字裡,「程甲本」寫道二人走至瀟湘館外,在山子石坐著靜聽,甚覺音調清切,只聽得低吟道:風蕭兮兮秋氣深,美人千里兮獨沉吟。望故鄉兮何處,倚欄杆兮涕沾襟。

歇了一回,聽得又吟道:

山迢超兮水長,照軒窗兮明月光。耿耿不寐兮銀河渺茫,羅衫怯怯兮風露涼。(見「程甲本」1252頁)

而「程乙本」卻將「只聽見低吟道」寫成「只聽見低琴道」(見1149頁),而其它各個文字全部相同。

我們從此處抄錄的「程甲本」文字和「程乙本」的文字對比來看,「程乙本」的「低琴道」的「琴」字乃一誤字。

正確的東西又出在初版的「程甲本」裡;錯誤的東西卻又出現在細加校對後的「程乙本」裡。這難道也是簡單的一個再版「程乙本」的排字偶然失誤嗎?

三、此回末關於「棋譜」一段文字裡,「程甲本」寫道:

(惜春)又翻開那棋譜來,把孔融、王積薪等所著看了幾篇。內中「荷葉包蟹勢」、「黃鶯搏兔勢」都不出奇;「三十六回殺角勢」,一時也難會難記;獨看到「八龍走馬」,覺得甚有意思。(見「程甲本」1255頁)

而「程乙本」卻將「荷葉包蟹勢」寫成「茂葉包蟹勢」;將「八龍走馬」寫成「十龍走馬」。

對此處的文字,我們暫不談「程甲本」文字對,還是「程乙本」文字對,但是可以說明,「程乙本」決沒有按「程甲本」文字簡單的抄襲。

除此之外,還有這兩個章回中「程甲本」每每用「衣服」一詞,而「程乙本」卻改寫成「衣裳,」;「程甲本」每每用「和」字,而「程乙本」每每改寫成「合」字。如「程甲本」黛玉叫雪雁將「小毛兒衣服晾晾」(見「程甲本」1248頁),「程乙本」卻改寫為將「小毛兒衣裳晾晾」(見「程乙本」1141頁)。如「程甲本」「黛玉道:『你們就把那湯和粥吃了罷』」(見「程甲本」1247頁),「程乙本」則改寫為「黛玉道:『你們就把那湯合粥吃了罷』」(見「程乙本」1140頁)。這樣例子屢見不鮮。

例子就不舉了,我想有這些例子也夠說明問題了。

「程甲本」是初版,「程乙本」是再版;而且據「程乙本」程高二人「引言」裡寫的,「程甲本」是「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而「程乙本」卻是「復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的,那為什麼「程乙本」在這些問題上還不如「程甲本」呢?而且愈「改」愈「訛」呢?

這一切到底為什麼?

而且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以上這些「程乙本」上的部分錯誤文字雖異於「程甲本」初版;但它卻與「夢稿本」上的錯誤文字完全相同。

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注意。

對於「夢稿本」一事,我在《版本問題》一章裡已經申述過,也給大家複印了一頁稿紙的複印件:它是一個貨真價實的「稿本」。

看來,在後四十回的版本問題上,「程甲本」、「程乙本」與「夢稿本」的關係問題上,只能是這麼一個事實:

(一)「程甲本」的出版是以「夢稿本」為底本,程高在「引言」裡雖有「因急欲公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但它畢竟還是花費了一定時光的,也即一年多的光景。所以「程甲本」還是改正了「夢稿本」一些錯誤的東西。如第八十六回黛玉「解琴書」中,「程甲本」將「夢稿本」的「又添五個字」校改為「又添個『五』字」。又如第八十七回「撫琴悲往事」中,「程甲本」將「夢稿本」的「低琴道」校改為「低吟道」。

(二)程高「引言」裡所說的「程乙本」企圖「詳加校閱,改訂無訛」和「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的話是可信的。比如說第八十七回,「程甲本」在以「夢稿本」為底本排印時,很可能如同我們今天的《紅樓夢》版本校閱者一樣,由於在「棋譜」中根本就查不到「十龍走馬」這一棋勢,而「棋譜」卻有「八王走馬」這一棋勢,所以程高二人在校閱此回時,依據「八王走馬」,保留「龍」字,更改了「十」字,將「十龍走馬」改寫為「八龍走馬」。但在再版「程乙本」時,為了恢復原「夢稿本」的「本來面目」,也仍然保留了「夢稿本」的「十龍走馬」這一用語。所以就形成了「程乙本」、「夢稿本」和「程甲本」、在「十龍走馬」和「八龍走馬」用語上的區別。

(三)在再版「程乙本」時,程高二人確實力圖恢復「夢稿本」的「本來面目」,所以有以「夢稿本」為底本,將「衣服」改為「衣裳」、將「和」字改為「合」字一些異字出現。但是,在校改時,也由於時間倉促(僅七十餘天),所以在再版「程乙本」時,卻留下了一些完全與「夢稿本」文字相同的不應出現的文字錯誤復原。它就如我前邊說過的將「添個『五』字」復原為「添五個字」,將「低吟道」復原為「低琴道」。

以上是對《紅樓夢》八十六回、八十七回幾個版本文字變異的校對情況。由於我手中沒有「夢稿本」,我僅從胡文彬手中要來了八十六、八十七兩個章回複印件,所以也只能查對此兩回了。不過我想也足夠說明問題了。

以上是「程甲本」「程乙本」、並結合「夢稿本」三個版本的八十六、八十七回文字變異的校對情況。

綜如以上「程甲本」、「程乙本」、「夢稿本」三個版本文字變更的對比,我們將會發現「程本」程偉元和高鶚所寫的序言和「引言」中的話是完全可信的。即後四十回確實為程偉元歷年搜集所得;高鶚僅僅對後四十回作了一些「改訂」。這裡根本不存在什麼後四十回為高鶚所補的問題;也根本不存在什麼「夢稿本」的「後四十回,其未改前的原文系從高氏一個初稿本抄來,其刪改的文字則是據一個高氏的修改本校改」(吳世昌的結論、抄自《初探》20頁)而來的問題。這裡只有一個:就是初版「程甲本」後四十回,是以「夢稿本」為底本,並在「細加厘揚」,即更正了一些錯別字和語病之後方刊行的版本;而「程乙本」後四十回,則是力圖恢復「夢稿本」原樣,而又用「夢稿本」從新對「程甲本」作以倉促修訂後才出現的復原版本。

從以上的研究,我們應該得出這麼一個結論:認為後四十回為高鶚所補是不真實的;大罵高鶚之詞也是沒有道理的;程偉元和高鶚對《紅樓夢》是有功的。當然,還有一個問題是,程偉元與高鶚二人並不懂《紅樓夢》;若要真懂,恐怕程偉元,特別是高鶚絕對不敢如此賣勁的校刊並付印的《紅樓夢》的。所以程高二人對《紅樓夢》的貢獻也完全是出於一種誤解,絕不是有意識的。

二、後四十回中的一些框架結構問題

我們前邊研究了前八十回的某些框架結構,我們現在再來研究後四十回的某些框架結構。大部分人認為前八十回為曹雪芹所著,後四十回為高鶚所續。實際上不然。所謂前八十回僅只能說是「庚辰本」的原版,後四十回中可能還有一部分為曹雪芹之筆,有一部分為曹雪芹的朋友所補。正因為如此,所以,我認為有繼續研究後四十回某些框架結構的必要,它同樣有助於我們揭示《紅樓夢》內在秘密,自然也包括揭示後四十回的諸問題。

不過後四十回的某些框架結構,除時間一部分略微詳盡一點外,其它問題我僅準備"大概"而已。

後四十回所引用的文字皆依據1981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紅樓夢》版本;因為它的底本是「程乙本」,它更接近於「夢稿本」的原貌。此一節中所注的頁數也依此版本。

1、時間問題

1第八十一回至九十五回——"甲寅"年

第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釣遊魚奉嚴詞兩番入家塾此回緊接上回迎春歸去事。然後寫寶玉午覺後,甚覺無聊,隨手翻一本《古樂府》,看到曹孟德的"對酒當歌,人生幾何",未免有些刺心。又拿一本晉文翻了幾頁,忽把書掩上,托著腮癡癡地坐著,之後忽咕咕噥噥說道:"好一個'放浪形骸之外'"!襲人怕他悶出病來,勸寶玉出了房間(見1058頁)。

寶玉出來之後,"一時,走到沁芳亭,但見蕭疏景象,人去房空。又來至蘅蕪院,更是香草依然,門窗掩閉。轉過藕香榭來,遠遠的只見幾個人,在蓼漵一帶欄幹上靠著"(見1059頁),此便是探春、李紋、李綺、岫煙"四美釣遊魚"。

按此"香草依然"和四美釣遊魚一節氣氛來看,此是最多也還是八月。

它與上回寶玉進天齊廟的時節氣氛一脈相承。

此事後補寫第二十五回寶玉乾娘謀害寶玉鳳姐事發;最後寫寶玉進學堂。

此回無九月深秋景象,仍甲寅年八月事。

第八十二回老學究講義警頑心病瀟湘癡魂驚惡夢此回接上回寶玉上學堂事,又寫黛玉驚惡夢。在中間夾寫襲人到黛玉處閒坐閒聊一段,黛玉有"不是東風壓了西風,就是西風壓了東風"(見1074頁)的妻妾相處論。在黛玉做夢醒來,作者寫道:黛玉"掙扎起來,把外罩大襖脫了,叫紫鵑蓋好了被窩,又躺下去。翻來覆去,那裡睡得著?只聽見外面淅淅颯颯,又像風聲,又像雨聲。……自己圍著被坐了一回,覺得窗縫裡透進一縷冷風來,吹得寒毛直豎,便又躺下"(見1078頁)。

從此處描寫的景象來看,顯然仍在秋天。可以說仍在八月;因為第八十七回才寫到"大九月裡";第八十八回才寫到九月初九"重陽"日。

第八十三回省宮闈賈元妃染恙鬧閨閫薛寶釵吞聲此回接前回寫黛玉夢後的病況。就在此時,元春病。然後寫到薛蟠出走後,金桂鬧事、寶釵吞聲一段。

此與前章回同時事。

第八十四回試文字寶玉始提親探驚風賈環重結怨此回前接上回末薛姨媽與金桂慪氣一事,又接上回元妃"疾愈之後"(見1098頁)的"過了幾日"(同上)之後的事。按此,當與上回為同時事。

然後作者就在此時用賈母與賈政談寶玉的婚事引起了賈政考問賈寶玉學業一節文字。

此實與上回為同時事,即仍此年秋天事。

但這裡有一個時間矛盾,就是賈政與寶玉的對話,賈政道:"這幾日是我心上有事,也忘了問你。那一日,你說你師父叫你講一個月的書,就要給你開筆。如今算來,將兩個月了,你到底開了筆了沒有"(見1101頁)。

這是一個時間問題:寶玉七十四回"八月"抄檢大觀園以後病,病了百日之後,八十回才到天齊廟還願,然後到八十一回才去上學,上學又兩個月;我們就算整帳,此時亦當第二年了。然而此時,仍然卻在此年秋天。

還有此回後一段"探驚風賈環重結怨"一節,巧姐尚被人抱著,此年齡與時間都出入甚大。

但不論怎麼說,此回仍為秋天八月事。

第八十五回賈存週報升郎中任薛文起復惹放流刑此回寫賈存周升郎中;其時正好黛玉生日(見1120頁);就在黛玉生日之中薛蟠犯案。三事絞在一起。其時可能八月底九月初,兩個月交接之時。

因為第八十八回才寫到九月初九。

此回時間,除了仍未離秋天八月之外,還有一個,就是第六十二回寫的黛玉的生日與花襲人同日,在"二月十二",而此回林黛玉的生日卻跑到了八月底九月初的時節。

第八十六回受私賄老官翻案牘寄閒情淑女解琴書此回接上回林黛玉生日、薛家報薛蟠犯案事。此後有"過了二日"(見上回1123頁),又有"三日後"(見1126頁),還有"三日後"賈璉方用銀兩把知縣買通,買通知縣之後又是"有一個貴妃薨了,皇上輟朝三日"(見1129頁),薛蝌"回家去,過幾日再來"(同上),若按此來計算時間,此時離黛玉生日最少也當八九天時間。然而此時仍尚不到八十八回的九月初九日。

這是一個時間。

然而此回還有這麼一段文字,當黛玉與寶玉談"琴書"時:只見秋紋帶著個小丫頭,捧著一小盆蘭花來,說:"太太那邊有人送了四盆蘭花來,因裡頭有事,沒有空兒玩他,叫給二爺一盆,林姑娘一盆。"黛玉看時,卻有幾枝雙朵兒的……(見1135頁)

還有當林黛玉聽了寶玉的"妹妹有了蘭花,就可做《猗蘭操》了"(同上),"心裡反不舒服"(見1136頁)之後,作者寫道:

(林黛玉)回到房中,看著花,想到"草木當春,花鮮葉茂,想我年紀尚小,便像三秋蒲柳……"(見1136頁)

從此處的春蘭來看,本當九月菊花盛開之時,卻來了賞春蘭一段文字,此時的時間不是八月底九月初,而卻是初春。

此章回的時間春秋混用。

第八十七回感秋聲撫琴悲往事坐禪寂走火入邪魔此回一看回目"感秋聲",就知道此回為秋天事。此回緊接上回王夫人派人送來兩盆蘭花之後,薛寶釵又派人給黛玉送到"書子"一封。

這與上回為同一天事。

我們在此處不談寶釵書中寫些什麼,也不談探春諸人在這時來看望黛玉,但在探春諸人來看望黛玉之時,卻有下面一段時間用語:

正說著,忽聽得"忽喇喇"一片風聲,吹了好些落葉打在窗紙上。停了一會兒,又透過一陣清香來。眾人聞著,都說道:"這是何處來的香風?這像什麼香?"黛玉道:"好像木樨香。"探春笑道:"林姐姐終不脫南邊人的話。這大九月裡的,那裡還有桂花呢?"(見1138頁)

就這一段文字就足夠說明此回的時間了,晚秋"落葉","大九月裡",這時的時間乃是九月天氣。因下回才寫到九月初九重陽,此回當九月上旬事。

然後在幾日後寫了妙玉與惜春下棋寶玉走來,妙玉走神,引起妙玉"走火入邪魔"一節文字。

此回後寫到惜春揣摩棋譜作了結束。

第八十八回博庭歡寶玉贊孤兒正家法賈珍鞭悍僕此回接上回惜春正在那裡揣摩棋譜,下接老太太:"因明年八十一歲……"(見1149頁)。在"老太太因明年八十一歲"下,太平閒人批道:"賈母八旬在本年八月初三,則明年是八十一壽是已。至本年八月節後有寶玉病百日,則已歷九、十、十一月,且更有'探宮圍'、'始提親''放流刑''翻案牘'等事,而上回猶曰秋令,今年耶?又一年耶,吾不得而知矣"(見"合評本"1453頁)。太平閒人在計算時間上,雖未指出薛蟠與金桂數月婚姻事,也沒有計算寶玉病好上學"兩個月"事,但太平閒人在此這麼計算時間也是很認真的。

當然太平閒人在此還沒有弄清楚,此八十八回前,自第七十一回賈母八月初三八旬大壽開始,到現在,雖時間間隔久遠,但到此一直未離開八月,到此才寫到晚秋"落葉"的"大九月裡"。不論第八十一回到此第八十八回的作者為誰,此第七十一回到八十八回的時間就是如此。

此回中間夾寫賈芸給鳳姐送禮托鳳姐求賈政在"陵工"上找個差事。在送禮的日期問題上,作者筆下下有"如今重陽時候"(見1155頁),由此可見此時為九月初九日。

此回後寫鳳姐夜間鬧鬼事。

第八十九回人亡物在公子填詞蛇影杯弓顰卿絕粒此回時間跳躍比較大。開始接上回九月初九晚上和九月十日天亮時事,隨後是:"部中來報:昨日總河奏到,河南一帶決了河口,淹沒了幾府州縣"。賈政為此"直至冬間"(見1161頁),天天有事。接著作者又寫道:"那時已到十月中旬,寶玉起來,要往學房中去。這日天氣徒寒……"(同上)。

到此時,甲寅年從第七十一回描寫入秋令的賈母"八月初三"生日開始,到第八十九回才進入了冬天。此時不僅有"十月中旬"的明文,也有"天氣徒寒"的節氣變更。

前八十回的後九回和後四十回的前九回一直圍繞著秋令繞圈子,徘徊往復,至此才告"秋令"一段落。

此回後寫寶玉祭晴雯和黛玉聽侍書說寶玉定婚而引起黛玉"絕粒"。

此回乃十月中間事。

第九十回失綿衣貧女耐嗷嘈送果品小郎驚叵測上回寫十月中旬事,後又寫中旬後的一日寶玉祭晴雯。祭完後到黛玉處,因二人各藏有心事,說話皆吞吞吐吐,寶玉訕訕而去;此後黛玉聽侍書說寶玉定親事而引起了黛玉"絕粒"。此回一開始便直插"卻說黛玉自立意自戕之後,漸漸不支,一日竟至絕粒。從前十幾天內,賈母等輪流看望,他有時還說幾句話;這兩日索性大不言語"(見1172頁)。

前回有"十月中旬",此回又有自此之後的"一日",又有"十幾天"後的一段時間,此時當已十一月初了。但第九十二回才有"十一月初一""消寒節"一語,此回不論寫多少天數仍皆在十月內。

第九十一回縱淫心寶蟾工設計佈疑陣寶玉妄談禪前回按時算已大約十一月初了。此回接上回寶蟾給薛蝌送果品之後,又言寶釵母女見金桂"幾天安靜,待人忽然親熱起來"(見1188頁);又是夏三"從此往來不絕";(見1190頁);此後又是薛蟠案件反覆,惹得寶釵因幫忙而弄得報了病危,"連治了七八天,終不見效。還是他自己想起'冷香丸',吃了三丸,才得病好"(見1190~1191頁)。

若按此時時間推算,恐怕也得半月光景,那此時無論如何也到了十一月中了。

然而下回才到"明日十一月初一",此回顯然還在十月內。

此回後寫到「瀟湘館」黛玉與寶玉"妄談禪"一節。

第九十二回評女傳巧姐慕賢良玩母珠賈政參聚散此回緊接上回寶玉在「瀟湘館」與林黛玉談禪一段,忽被秋紋騙了出來,回到了"怡紅院"。寶玉問襲人:"我問你,老太太那裡打發人來說什麼來著沒有?"襲人道:"沒說什麼。"寶玉道:"必是老太太忘了。明兒不是十一月初一是麼?年年老太太那裡必是個老規矩,要辦'消寒會',齊大夥兒坐下,喝酒說笑"(見1195頁)。

到此時才到了"甲寅"年的十一月初一日。

其後便是"評女傳巧姐慕賢良"和"玩母珠賈政參聚散",中間夾雜著司棋死於此日。

在寫景方面,此章的末尾有"外面下雪","已是雪深一寸多了"(見1206頁)。

此回為十一月事。

第九十三回甄家僕投靠賈家門水月庵掀翻風月案此回緊接上回賈政送走馮紫英之後,賈政與眾人談臨安伯請吃酒一事。

後又寫到賈府"十月裡的租子"(見1207頁)被衙役們搶走一事。

其後便是賈政父子到臨安伯家作客回來,"過不幾時"(見1210頁)甄家僕包勇"投靠"而來。

前回寫十一月初一日事,此回賈政父子到臨安伯家作客為第二日,當十一月初二日事。

在甄家僕包勇投靠來之後,又"一日""賈政早起"(見1212頁)之時,只見門上的"咕咕唧唧",在賈政嚴逼之下,門子們給賈政遞上來一份紙條。紙條上寫道:"西貝草斤年紀輕,水月庵裡管尼僧。一個男人多少女,窩娼聚賭是陶情。不肖子弟來辦事,榮國府內好聲名"(見1213頁)。賈政大怒之下,立逼賈璉派賴大去"水月庵"拿賈芹。

此時的時間,我們雖無法確切地說它是十一月初二日後的某一日,即是十一月初十還是十一月十五,但最起碼來說,它絕不是十一月初二日前。

這便是"甄家僕投靠賈家門"之後的"水月庵掀翻風月案"的時間。

但賈芹"水月庵"一案的時間到底是何時呢?我們來看看下段文字。

且說水月庵中小女尼女道士等,初到庵中,沙彌與道士原系老尼收管,日間教他些經懺。以後元妃不用,也便習學得懶惰了。那些女孩子們年紀漸漸的大了,都也有些自覺了。更兼賈芹也是風流人物,打量芳官等出家,只是小孩子性兒,便去招惹他們。那知芳官竟是真心,不能上手,便把這心腸移到女尼女道士身上。因那小沙彌中有個名叫沁香的,和女道士中有個叫做鶴仙的,長的都甚妖嬈,賈芹便和這兩個人勾搭上了,閒時便學些絲絃,唱個曲兒。

那時正當十月中旬,賈芹給庵中那些人領了月例銀子,便想起法兒來,告訴眾人道:"我為你們領月錢,不能進城,又只得在這裡歇著。怪冷的,怎麼樣?我今兒帶些果子酒,大家吃著樂一夜,好不好?"那些女孩子都高興,便擺起桌子,連本庵的女尼也叫了來。惟有芳官不來。賈芹喝了幾杯,便說道要行令。沁香等道:"我們都不會,倒不如(打-丁+害)拳罷。誰輸了喝一鐘,豈不爽快?"本庵的女尼道:"這天剛過晌午,混嚷混喝的不像,且先喝幾鐘,愛散的先散去。誰愛陪芹大爺的,回來晚上盡子喝去,我也不管。"正說著,只見道婆急忙進來說:"快散了罷!府裡賴大爺來了。"(見1213~1214頁)

前邊說過,賈芹"水月庵"一案雖弄不清確切日期為十一月初十還是十一月十五前後的某日,但它無論如何當在十一月初二之後,這絕對沒有疑義。但當賈政立逼賈璉派賴大拿賈芹的時間,作者卻雲"那時正當十月中旬",此時又倒回了近一個月。

此處時間在前後僅僅兩個章回中,時間實行了一次公開的大的回縮:第九十二回明言寫為"十一月初一""消寒會";此第九十三回卻又明言寫"正當十月中旬"。

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賈母賞花妖失寶玉通靈知奇禍此回一開始接上回賴大帶了賈芹回來,"一宿無話"(見1219頁);然後到了"明日早起"(同上),賈政忙於公務,將賈芹一事托付賈璉辦理。此皆為前回"十月中旬"某一日的第二天事。

也就在此日,紫鵑無事往來賈母鴛鴦處又回到「瀟湘館」之後,忽聽說"怡紅院""海棠花"又開了(見1223頁)。

此仍上回"十月中旬"某日賈芹一案的第二日事。

但在海棠花又開一節的文字裡,卻有賈母的這麼一段話:賈母道:"這花兒應在三月裡開的,如今雖是十一月,因節氣遲,還算十月,應著小陽春的天氣,因為和暖,開花也是有的。"(見1223頁)

上回為"十月中旬"的某一日;此回為上回某一日的第二日,怎麼在賈母的口中卻變成了"十一月"呢?賈母口中雖然有"如今雖是十一月,因節氣遲,還算十月"一語,但日期能用節氣來記數嗎?是"十月"就是"十月",是"十一月"就是"十一月",日期卻是一個死數,它可隨便活動不得。

上回為"十月中旬"某一日事。

此回為第二日,卻變成了是"十一月"。

第九十五回因訛成實元妃薨逝以假混真寶玉瘋癲此回接上回寶玉失玉事後一段事。寫到元春死,其時為"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春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歲"(見1237頁)。

此處明言,此時為十二月十九日。

此後寫到寶玉出園。再後寫道一個無賴用一個假玉來領賞。

此甲寅年完。

2第九十六回至一百二十回——"乙卯"年

第九十六回瞞消息鳳姐設奇謀洩機關顰兒迷本性此回接前回,即九十五回"甲寅"年十二月末的一個無賴送玉事。此一事交待完之後,作者寫道:

且說賈政那日拜客回來,眾人因為燈節底下,恐怕賈政生氣,已過去的事了,便也都不肯回。只因元妃的事,忙碌了好些時,近日寶玉又病著,雖有舊例家宴,大家無興,也無可記之事。

到了正月十七日,王夫人正盼王子騰來京,只見鳳姐進來回說:"今日二爺在外聽得有人傳說:我們家大老爺趕著進京,離城只二百多里地,在路上沒了。"(見1246頁)

從第九十五回到第九十六回雖沒有記年關過年事,但據此處明言已來到了"燈節底下"和"正月十七日",那此時無論如何也到了第二年了。即大某山民記年的"乙卯年"。

其下又是:

賈政早已知道,心裡很不受用;又知寶玉失玉之後,神志昏憒,醫藥無效;又值王夫人心疼。那年正值京察,工部將賈政保列一等,二月,吏部帶領引見。皇上念賈政勤儉謹慎,即放了江西糧道。即日謝恩,已奏明起程日期。(見1246~1247頁)

這一處已明言,此時來到了"二月"。

此後便是賈母因賈政放外任,遂與鳳姐設奇謀為寶玉寶釵完婚。由於傻大姐嘴角不牢,洩漏了機密,以致使林黛玉"迷了本性"神魂顛倒,吐了一口血。

此回記"乙卯"年正月、二月事。

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斷癡情薛寶釵出閨成大禮此回接上回"洩機關顰兒迷本性"之後,接寫數日之內"林黛玉焚稿斷癡情"和"薛寶釵出閨成大禮"事。

此後才寫到賈政離家上任。

此回亦當二月事。

第九十八回苦絳珠魂歸離恨天病神瑛淚灑相思地此回補寫前回林黛玉亡故一事,並寫賈寶玉在薛寶釵"四九"(見1274頁)之後的某一日到「瀟湘館」哭靈一事。

此章後有賈母的:"寶玉的命,都虧姨太太救的。如今想來不妨了,獨委屈了你的姑娘。如今寶玉調養百日,身體復舊,又過了娘娘的功服,正好圓房:要求姨太太作主,另擇個上好的吉日"(見1282頁)。

按此段話來看,寶玉成婚於二月,此又"百日"之後,此時亦當五月無疑了。

此回寫二月至五月事。

第九十九回守官箴惡奴同破例閱邸報老舅自擔驚此回寫賈政二月上任以後事,時間不明,約在二月至五月事。

第一百回破好事香菱結深恨悲遠嫁寶玉感離情此回開始有一語,將薛蟠"依舊定了個死罪,監著守侯到秋天大審"(見1294頁)。

按此,此回開始尚在夏天。

此回末有賈母因探春遠嫁,叫鳳姐"料理"一下;此便是下一回一開始的鳳姐"那天有黃昏以後"入園一事。按下回一開始描寫的鳳姐入園已秋風掃落葉之時,說明此回末已到了秋天,而且是深秋了。

第一百一回大觀園月夜警幽魂散花寺神簽驚異兆此回一開始寫鳳姐入園事。關於鳳姐入園時的時節,作者寫道:

只見園中月色比外面更覺明朗,滿地下重重樹影,杳無人聲,甚是淒涼寂靜。剛欲往秋爽齋這條路來,只聽"忽忽"的一聲風過,吹的那樹枝上落葉,滿園中"唰喇喇"的作響……鳳姐吃了酒,被風一吹,只覺身上發噤。豐兒後邊也把頭一縮,說:"好冷!"鳳姐也掌不住,便叫豐兒:"快回去把那件銀鼠坎肩兒拿來……"(見1304頁)

從鳳姐入園的這一段文字看來,此已當深秋九月天氣了。

後邊寫到寶玉到王家吃生日穿"雀金裘"一事。

第一百二回寧國府骨肉病災祲大觀園符水驅妖孽此回一開始便寫探春出嫁。出嫁日,正是賈府大觀園鬼怪逞兇之時。

按大觀園內滿園淒涼景象來看,此回亦當晚秋事。

第一百三回施毒計金桂自焚身昧真禪雨村空遇舊此回接前回寫賈政被革職事。後寫金桂焚身和賈雨村空遇甄士隱。

此與前回同期事,亦當晚秋事。

第一百四回醉金剛小鰍生大浪癡公子余痛觸前情第一百五回錦衣軍查抄寧國府驄馬使彈劾平安州第一百六回玉熙鳳致禍抱羞慚賈太君禱夭消禍患第一百七回散余資賈母明大義復世職政老沐天恩此四回事務龐雜,按四回中暖氣融融和下回,即第一百八回中的"昨日蟠兒媳婦死的不明白"(見1384頁)一語來看,此四回也不過金桂焚身後不數日事。"昨日"雖不一定指"昨天"。但也不會相差太遠。金桂死的第一百三回與前回第一百二回同期事,看來第一百七回前盡為"乙卯"年秋天事。

此幾回時間確實不好計,因此大某山民從第一百二回開始到一百七回就含糊地寫為"仍是乙卯年事",一直到第一百八回寶釵生日,方改為"丙辰"年。

第一百八回強歡笑蘅蕪慶生辰死纏綿瀟湘聞鬼哭此回中的節氣,作者在賈寶玉進大觀園一處寫道:只見看園門的兩個婆子坐在門檻上說話兒,寶玉問道:"這小門兒開著麼?"婆子道:"天天不開。今兒有人出來說,今日預備老太太要用園裡的果子,才開著門等著呢。"(見1392~1393頁)

寶玉進得園來,只見滿目淒涼。那些花木枯萎……(見1393頁)

從以上的兩處寫物寫景文字來看,此回仍是秋天事。

不過此回倒有些像八月末天氣,比第一百一回的秋風"落葉"氣象又倒退了一個節氣。

大某山民將此回定為第二年丙辰年不妥。

它仍此年秋。

第一百八回以下的時間龐雜,不好計算。不過,我以為仍為此年秋天事。它實類同於前八十回的第十一回第十二回中的賈天祥"正照風月鑒"的記年法。賈天祥的死雖一年、二年、三年、但實仍在其年冬,此處也同,雖然數年,實在此年秋。

對於一百八回後的章回時間,我就不準備勞神了。

九十六回至一百二十回時間表見757頁至758頁2、生日問題

1林黛玉的生日

第八十五回回目為"賈存週報升郎中任",在寫到賈政升任,王家"二舅舅"給賈政"送一班新出的小戲兒"(見1120頁)慶賀的時候,後四十回作者借王熙鳳與王夫人、賈母的對話說道:"後日還是外甥女兒的好日子呢"(同上)。這便是林黛玉在八十五回中的生日日期。林黛玉的生日在第六十二回中明言:"二月十二是林姑娘的";可見林黛玉的生日本在二月份。

然而此時林黛玉的生日在何時呢?這裡我們不妨參照太平閒人的一段評論。

太平閒人在"後日還是外甥女兒的好日子"下批道:

前雲黛玉生日在花朝,與襲人同日。今又云云。以"(女+危)嫿詞"之尋秋及下文"撫秋聲"揆之,仍在秋中間,非歷秋冬而春之隔。(見"合評本"1412頁)

對於此回黛玉生日的時間,太平閒人說對了:即此"仍在秋中"。

關於此八十五回的時間,此章回中沒有明顯的節令及時間用語,但八十五回前接八十二回至八十四回是同時秋天事,後接八十六、八十七回明文的"大九月"(見1138頁)裡,此第八十五回黛玉生日自然當為"秋天"。

但是這裡還有這麼一個問題,若按此回後的第八十六回王夫人送給林黛玉尚開有"幾枝雙朵"的"一小盆蘭花"來看,此時自當春天;但是、第八十六回王夫人送蘭花與第八十七回明言的"大九月"裡實屬同一天事。

這是林黛玉生日的時間問題:在第六十二回為春天二月十二日;第八十五回卻在"秋天"。

在黛玉"生日"時間的運用上,第八十五回在同屬一天之內,一邊明言為"秋天"(指前後幾個章回時間用語),一邊又明言此時送來有"幾枝雙朵"的"一小盆蘭花",這種同一時間內的兩個不同季節春秋季節的描述,倒頗類同賈寶玉"生日"的春蕙秋菱同開於一天的寫法,這裡看來,後四十回的作者在黛玉"生日"的問題上,仍在突出"春秋"二字的混用。

再來看看黛玉生日有關的一些內容。

黛玉生日雖在給賈政升郎中的賀喜的同一天,但在此第八十五回黛玉生日之前,有北靜王過"生日",賈政、寶玉諸人進北靜王府拜壽一事;同時又有賈母王夫人鳳姐密謀串合"金玉姻緣"一事。這是此回黛玉生日前邊的一段內容。

在黛玉生日之中,眾人正忙於看戲之時,後四十回作者寫了這麼一些文字:

眾人正高興時,忽見薛家的人滿頭汗闖進來,向薛蝌說:"二爺快回去!一併裡頭回明太太,也請回去!家裡有要緊事。"薛蝌道:"什麼事?"家人道:"家去說罷。"薛蝌也不及告辭,就走了。薛姨媽見裡頭丫頭傳進話去,更駭得面色如土,即忙起身,帶著寶琴,別了一聲,即刻上車回去了。弄得內外愕然。……

……那薛姨媽走到廳房後面,早聽見有人大哭,卻是金桂。薛姨媽趕忙走來,只見寶釵迎出來,滿面淚痕,見了薛姨媽,便道:"媽媽聽見了,先別著急,辦事要緊!"薛姨媽同寶釵進了屋子,因為頭裡進門時,已經走著聽見家人說了,嚇的戰戰兢兢的了。一面哭著,因問:"到底是合誰?"只見家人回道:"太太此時且不必問那些底細。憑他是誰,打死了總是要償命的,且商量怎麼辦才好。"……薛姨媽又哭道:"我也不要命了!趕到那裡見他一面,同他死在一起就完了!"寶釵急得一面勸,一面在簾子裡叫人:"快同二爺辦去罷。"……

這寶釵方勸薛姨媽,那裡金桂趁空兒抓住香菱,又和他嚷道:"平常你們只管誇他們家裡打死了人,一點事也沒有,就進京來了;如今攛掇的真打死人了!平日裡只講有錢,有勢,有好親戚,這時候我看著也是嚇的慌手慌腳的了。大爺明兒有個好歹兒不能回來時,你們各自幹你們的去了,撂下我一個人受罪!"說著,又大哭起來。

這裡薛姨媽聽見,越發氣的發昏,寶釵急的沒法。正鬧著,只見賈府中王夫人早打發大丫頭過來打聽來了。寶釵雖心知自己是賈府的人了,一則尚未提明,二則事急之時,只得向那大丫頭道:"……(見1121~1123頁)

這是黛玉生日當中發生的事。也就是說,後四十回作者是用這些薛家之事來為林黛玉生日作墊腳的。

2薛寶釵的生日

後四十回的一百八回的回目為"強歡笑蘅蕪慶生辰",在此回,後四十回的作者剛寫完賈府被抄之後,又借口"一日,史湘雲出嫁回門"(見1384頁)與賈母閒談之機,用湘雲之口說道:"寶姐姐不是後日的生日嗎"(見1385頁)。隨後,賈母寶釵相繼又說:"後日可不是他的生日嗎"(見1386頁),"可不是明日是我的生日嗎"(見1387頁)。於是,後四十回的作者在此回此時為寶釵過起了"生日"。

對於寶釵生日的日期,大某山民在回後評曰:"此回入寶釵生日,已是丙辰年事。寶釵盍生於正月二十一日也"(見"合評本"1776頁)。

大某山民此語實際上是以第二十回寶釵"正月二十一日"生辰來定此一百八回的時間的。即,既然此回已寫到寶釵生日,當已過渡到第二年。但大某山民卻忽略了寶釵生日的此回時間到底是春天還是秋天的問題。

此回的時間,就在寶釵生日的當天,寶玉因在令席上見李紈擲出了一個"十二金釵"(見1391頁),忽然又"想起'十二釵'的夢來"(同上),"復又看看湘雲寶釵……只是不見了黛玉"(同上),於是,"寶玉一時傷心,走了出來"(見1392頁),來到了「大觀園」。

寶玉在襲人的陪同下來到「大觀園」時,後四十回的作者在寫景寫時方面用了下面幾處文字:

(寶玉)只見看園門的兩個婆子坐在門檻上說話兒,寶玉問道:"這小門兒開著麼?"婆子道:"天天不開。今日有人出來說,今日預備老太太要用園裡的果子,才開著門等著呢。"(見1393頁)

寶玉進得園來,只見滿目淒涼。那些花木枯萎,更有幾處亭館,彩色久經剝落。遠遠望見一叢翠竹,倒還茂盛。(同上)

這裡的文字很明白:此時是摘"果子"的時節;又是"花木枯萎"的時節。

這恐怕只有是秋天了。

寶釵生日與寶玉進園見到秋景為同天事,那此一百八回寶釵的生日又怎麼如大某山民說的為第二年"正月二十一日"事呢?

在前八十回的第二十二回裡,薛寶釵的生日為"正月二十一日";在後四十回的一百八回裡,薛寶釵的生日為"秋天"。

這一點,我請讀者們先不要忘記。

我們再來看看薛寶釵生日中的一些內容。

在寶釵生日的前邊,後四十回的作者寫道:「大觀園」成為一片"荒園"(見1384頁);賈府"諸凡省儉,尚且不能支持"(同上);鳳姐治理家務,"因被抄以後,諸事運用不來,也是每形拮据"(同上);"賈赦賈珍各到當差地方"當差(同上);薛家"被薛大哥鬧得家破人亡"(同上);王家自"大舅太爺一死,鳳丫頭的哥哥也不成人,……"(見1385頁)。

這是寶釵生日前邊的諸事,也就是說薛寶釵是在此"六親同運"(見1385頁)的衰敗氣氛下"強歡笑蘅蕪慶生辰"的。

在寶釵生日的當日,後四十回的作者用了"死纏綿瀟湘聞鬼哭"這一情節。作者寫道:"當寶玉走到瀟湘館"時,"聽見有人在內啼哭"(見1394頁);"這裡打林姑娘死後,常聽見有哭聲,所以人都不敢走的"(同上);"寶玉襲人聽後,都吃了一驚"(同上);當賈母王夫人得知寶玉進了「大觀園」之後,"唬的老太太、太太們了不得"(同上);賈母見寶玉回來後,責備襲人說:"倘或撞見什麼——那可怎麼好"(同上);"寶釵看見寶玉顏色不好,心裡著實的吃驚"(同上);"鳳姐在園子裡吃過大虧的,聽到那裡,寒毛直豎"(同上)。

這是寶釵生日當中的情景。寶釵生日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度過的。

3、方位問題

對於後四十回的方位,我想簡單的提出這麼一個問題:第一百五回的回目是"錦衣軍查抄寧國府,驄馬使彈劾平安州"。在此回中,當寫賈政等人正在家裡設宴請客之時,忽報"錦衣府"趙堂官帶人到;後又"西平王爺到了"(見1350頁)。

這是人們共知的"西平王"奉旨查抄賈府來了。

對於"西平王"抄賈府一事,是偏袒,還是真抄的問題,我們不妨就以"西平王"和趙堂官的自白來說明一些問題。

當"北靜王"進榮府宣旨時:

趙堂官聽了,心想:"我好晦氣,碰著這個酸王!如今那位來了,我就好施威了!"(見1352頁)

當"北靜王"宣旨"著錦衣官惟提賈赦質審,余交西平王遵旨查辦"時:

西平王領了旨意,甚實喜歡。(同上)

西平王便說:"我正和老趙生氣,幸得王爺到來降旨;不然,這裡很吃大虧。"(同上)

從以上趙堂官和"西平王"的自白,由此足見"西平王"對賈府的態度了。

還有我們不妨看看"北靜王"對"賈宅"的態度:北靜王說:"我在朝內聽見王爺奉旨查抄賈宅,我甚放心,諒這裡不致荼毒。"(同上)

我們再看作者在一百六回中的一點描述:

賈政此時著急導常,又聽外面說:"請老爺,內廷有信。"賈政急忙出來,見是北靜王府長史,一見面便說:"大喜!"賈政謝了,請長史坐下,請問:"王爺有何諭旨?"那長史道:"我們王爺同西平郡王進內復奏,將大人懼怕之心,感激天恩之語都代奏過了。主上甚是憫恤……"賈政聽畢,即起身叩謝天恩,又拜謝王爺恩典。(見1361頁)

從以上摘錄中,可以看出對於"賈宅"被抄一事,"西平王"與"北靜王"是力保;自然"賈宅"能夠保留一點殘跡,還全仗了"北靜王"。

然而,對於"賈宅"的抄檢,還有一個忽隱忽顯的一面,即對"寧府"的查抄,在這裡,作者用筆極為隱晦,幾乎不露形跡。當"西平王"帶領趙堂官在榮府抄查之時,作者寫道:

西平王……笑嘻嘻的說道:"……如今滿堂中筵席未散,想有親友在此未便,且請眾位府上親友各散,獨留本宅的人聽候。"趙堂官回說:"王爺雖是恩典,但東邊的事,這位王爺辦事認真,想是早已封門。"(見1350~1351頁)

查抄"賈宅""東邊"的這位王爺是誰呢?在《紅樓夢》裡,作者本來以東、西、南、北四個方位設了四位王爺:"西平王""北靜王"在查抄"榮國府";查抄"東邊""寧國府"的不明姓名"這位王爺"自然是剩下的"東平王"和"南安王"了。

"東平王""南安王"對"東邊""賈宅"查抄得如何呢?作者借焦大之口說道:"珍大爺蓉哥兒都叫什麼王爺拿了去了;裡頭女主兒們都被什麼府裡衙役搶的披頭散髮,圈在一處空房裡;那些不成材料的狗男女都像豬狗似的攔起來了;所有的都抄出來擱著,木器釘的破爛,磁器打的粉碎。"(見1357頁)

"東邊""賈宅"是徹底被抄了,徹底抄沒"賈宅"的"什麼王爺"自然是"東平王"和"南安王"了。也可以說是特別偏重於與"賈宅"不睦的"東平王"了。

4、簡結

後四十回的一些框架結構就談到這裡,但實際上也就是開始說的,不過"大概"而已。不過,僅僅這些大概的探討,也看出了一些問題。

就時間結構而言,後四十回在時間上同樣存在著徘徊不前的現象。比如說第八十一回、八十二回接前八十回寫秋天景象,第八十二回亦有黛玉穿"外罩大襖"和黛玉被"窗縫裡透進一縷冷風來,吹得寒毛直豎";但當第八十四回賈政言寶玉在第八十一回上學的"兩個月了"之後的第八十七回,才寫到"落葉"的"大九月裡"。

這倒酷似前八十回各處的時間徘徊不前狀況。另一種現象,就是作者公開實行時間回縮。

比如說第九十二回明言其時為"十一月初一""消寒會";但到了下回的第九十三回,卻又明言其時"正當十月中旬"。

這倒酷似前八十回的第四十九第五十回,剛剛寫完嚴冬臘月的臘梅盛開和"年下"一詞之後,又在同日裡來了個"這才是十月"。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後四十回在圍繞著某些內容進行時間安排時,這種時間帶著一定的隨意性。比如薛寶釵生日在前八十回裡的第二十二回時為初春的"正月二十一日";而在後四十回的第一百八回裡卻為"秋天"。又比如說林黛玉的生日在前八十回的第六十二回裡為仲春的"二月十二日";但在後四十回的第八十五回裡卻也為"秋天"。這都說明後四十回作者在某些時間安排上不擇手段的在隨意更換時間,它使某些固定的事件根本就無日期可尋。

這倒酷似前八十回薛姨媽生日的情況。薛姨媽生日在第三十六回為"五月初三"之後的一個"大毒日",而在第五十七回薛姨媽的生日卻跑到春天的"清明"之前。此後四十回寶釵和黛玉的生日日期也同樣如此,它不過隨筆點綴而已。

除了時間上的徘徊、回縮和隨意性之外,還有在同一日之內混用幾種季節不同的景物描寫。如第八十六回裡,作者明言王夫人給林黛玉送來一盆尚有"幾枝雙朵兒的""一小盆蘭花",又有林黛玉自語的"草木當春、花鮮葉茂";而又在同一天之內的下回第八十七回裡,卻又明言此時為"大九月裡"的"落葉"時節,並有"感秋事"一節文字。

這種情況倒酷似前八十回第六十二回寶玉生日中的同一天"春蕙"與"秋菱"同茂於一日的現象。後四十回這些獨特的時間結構組合手法,可以說,與前八十回完全相同,它是前八十回特殊時間框架結構的延續。

時間問題如此,生日問題呢?

我們在研究前八十回生日問題時發現,曹雪芹有意把林黛玉"泣殘紅"與薛蟠生日安排在同一天。由於薛蟠生日的"五月初三"取源於滿清王朝佔據北京之日的史實,林黛玉"泣殘紅"取源於"揚州十日"的史實,所以,曹雪芹特意把此同一日又標明為兩個日期。在生日問題上,我們就捨棄日期的特殊用意之外,還有一個罕見的現象:就是曹雪芹有意將林黛玉與薛家攪混在一起,這一問題在後四十回的生日安排問題上也得到了再現。比如說在第八十五回描寫黛玉生日時,後四十回作者前用「金玉良緣」作陪襯,後用了忽報薛蟠犯殺人一案弄得薛家一片狼藉作墊腳。

還有第一百八回薛寶釵生日之中,後四十回作者前用抄"賈宅"作陪襯,後用「瀟湘館」林黛玉"鬼哭"來作墊腳。這一點,不僅體現了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作者在生日問題上有意將薛林攪混在一處,自然也說明了第一百八回寶釵生日中"瀟湘聞鬼哭"實也無異於第二十七回薛蟠生日中林黛玉"泣殘紅"這一情節。也可以說,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的作者有意在薛、林"生日"問題上將薛、林攪合在一起,實取源於第五回十二釵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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