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之真義
《紅樓夢》第二回有冷子興講述寶玉所說的話:
女兒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見了女兒便清爽,見了男子便覺濁臭逼人!
;見了女兒便;見了男子便覺,這似通非通的小孩子話頗為人們所欣賞--特別是女士們。其實這話是於理不通的。因為無論女兒群體或男子群體,其中都有正面人物與反面人物。以《桃花扇》為例(《紅樓夢》與《桃花扇》有密切關係,情參閱拙文--該文載於):《賺將》一齣戲裡的那個叛國投敵的女兒侯氏夫人,便很難使人見了清爽;而抗清殉國的史可法,怎能使人覺得濁臭逼人呢?脂硯齋告誡我們:(讀《紅樓夢》)要看它的背面,不要看它的正面,也就是說,要看它的內裡隱藏,不要看它的表面文章。寶玉所說的這幾句似通又不通的話,寫於書的開頭極緊要處,肯定有重要內在隱寓,值得探討。
要明白這幾句話的真義,我們必須知道《紅樓夢》裡有關史可法的兩個內容:一是第三十回的;再一是第四十三回。關於的隱義,已於上述拙文中提到了,我們已知這是為悼念沉江自殺的史可法(見《桃花扇·沉江》。我們應注意這節文字描述的不合理性:時當五月,齡官哭泣著在地上劃字。天下起大雨來,雨水從她頭上滴下,紗衣全濕了,可是她全然不覺,仍在地上劃薔不止。這件事合理嗎?她豈不是在水中劃!能劃得出來嗎?從表面看,齡官像是在思念賈薔。但賈薔就在她身邊,而且對她很有情(見第三十六回賈薔為她買雀兒一事),她何至於動情到如此地步?字正寫為十七筆,為什麼書中偏偏說是十八筆?寶玉看齡官劃字,一般說只看她劃的什麼字就可以了,何必去計較這個字的筆劃數目呢?筆劃比較少的,還容易做到,但十八筆是一個不小的數目,誰還會一筆一筆地去統計這個字的筆劃數目?當寶玉提醒她下雨了,要她趕快去避雨。她竟聽不出是寶玉的聲音,甚至連男女的聲音都分辨不出來,竟稱寶玉為!有這樣的事嗎?寶玉於大雨中跑回怡紅院大聲叫門,丫鬟們卻聽不出是他的聲音,遲遲不給他開門。這又是不合理的事。後來襲人發現是寶玉在門外被雨淋著,遂大說大笑著跑來給他開門,寶玉竟聽不出是襲人的聲音,還以為是個小丫頭子,竟狠狠地一腳把襲人踢傷了。這一系列不符合邏輯、有點像童話般的事,是作者用以提醒讀者:一事有重大隱寓,不要被蒙蔽了去。
根據上述拙文,我們已知齡官劃的字不是,而是三個字(這三個字恰為十八筆);齡官在大雨中全身被淋濕而自己全然不覺,繼續在水中劃三個字,這是為哀悼史可法之死,也象徵性地表演史可法之沉入長江。寶玉狠踢襲人一腳,其實是踢讀者,這是恨他們只看表面文章,不理解這節文字的真義,枉費自己的一片苦心。
在這一節文字中,還有一件事值得一說:怡紅院丫頭們堵住排水溝,積水在院內,把些綠頭鴨、花鸂鶒、彩鴛鴦放在水中,觀賞取樂。我們知道綠頭鴨即是野鴨(雄鴨頭上毛羽呈蘭綠色,所以稱綠頭鴨),它與家鴨沒有什麼區別,只是形體略小些。野鴨一般都作為野味,供庖廚之需,沒有將其養作觀賞禽鳥的。像怡紅院這樣的地方,養鸂鶒、鴛鴦供觀賞是合理的,但是哪裡來的野鴨?筆者認為,這一不合理的小事也是有深意的,是為點出我國一個歷史典故。這一典故如下:
三國時代魏朝皇帝曹芳嘉平年間,宮中的伶人曾密謀殺死當時心懷不軌的權臣司馬昭,已立文書,只要皇帝畫押即執行。司馬昭隻身入宮進見皇帝,天賜良機,事將發。但曹芳畏懼司馬昭、司馬師兄弟的熏天權勢,臨機遲遲不敢動筆畫押。其時宮中正在演劇,伶人乃作一應急表演:伶人甲手持一鴨。伶人乙問甲手持何物?甲答曰:乙遂高唱:用隱語催促皇帝畫押。但這位皇帝終未敢動筆,其事遂未果。自此以後,文人有時以代指鴨。例如:唐·溫庭筠詩句(《經西塢偶題》)即是例子。
我們知道綠色即是青色,所以綠草也稱青草,因此綠頭鴨也可稱青頭鴨。由青頭鴨易使人聯想到鴨的別稱青頭雞,進而聯想到上述歷史典故。曹雪芹當是利用怡紅院所不應有的綠頭鴨點出這一典故,其目的是藉以表明一節文字具有重大政治隱寓,但作者也和那班伶人一樣不敢明說出來,只能用隱語或其他方法加以表達。例如用五月端陽節前一天齡官全身被雨濕透,象徵史可法之五月沉江;用字為十八筆,暗暗點出三個字;用齡官在水中畫字,暗暗哀悼史可法之死於長江水;以及用許多不合理的事使讀者看出一事表面文章的虛假性;希望那些心有靈犀的讀者能領悟出這節文字內裡的真實來。--在這節文字中有如下敘述:這女孩子一定有什麼話說不出來的大心事,才這樣個形景。外面既是這個形景,心裡不知怎麼熬煎。這就明明告訴我們,的用意作者不敢明說出來,因而心中受著熬煎!我們能懵懵懂懂地去讀 《紅樓夢》嗎?
第四十三回的與用意完全相同,不過是為祭奠史可法死後百日的。這節文字敘述寶玉在水仙庵井台上作神秘的祭悼。從表面看,他是為投井自殺的金釧作祭悼的,因為這一天是金釧的生日。但是金釧自殺的那口井就在賈府附近,寶玉為什麼不去那口井,卻偏偏騎馬奔馳近十里地,到荒郊野外去祭悼?這一天是鳳姐的生日,賈府有盛大慶賀宴會;這一天又是紅樓詩社的社日,對寶玉來說,又是頭等重要的大事,正如書中所有意強調的:然而寶玉竟不顧這一切,首先要去做這件事,說明寶玉的內在含義重大。筆者認為,寶玉所祭悼的人,表面上是金釧,實際上卻是史可法!其證據如下:
首先,寶玉回來後,他對剛才做的事扯慌,說北靜王的一個愛妾死了,他為北靜王去道惱,因而誤了鳳姐的生日宴會。我們試想:寶玉是個極聰明的人,怎能在生日宴會上捏造這種凶喪的事作借口呢?筆者認為,作者借這件事,一方面暗示寶玉祭悼金釧是謊話,實際上所祭悼的卻是另外一個人;另一方面也暗示,這一天不是受祭人的生日,而應與受祭人的死日有關。這個人應是誰?我們知道:《桃花扇》四十出戲都是按年月順序排列的。乙酉年五月有三出戲,即《逃難》、《劫寶》、《沉江》。《沉江》一出在最後,說明史可法投江自殺是在五月下旬。如此算來,到鳳姐的生日(書中明言為九月初二日),大體符合百日之期。這說明寶玉是為史可法殉難百日作祭奠的。
更重要的是:在前、後文中,作者一再暗示寶玉所面對的井水是史可法自殺的江河之水!作者將寶玉這一祭悼活動安排到莫須有的,其用意在哪裡?根據書中所言,供的是洛神。據說伏羲氏之女宓妃溺死於洛水,成為洛水之神。所以水仙庵的井水,當然就是江河之水了。在後文中,則暗示得更為清楚:即寶玉回來後,緊接著讓他看演《荊釵記》,書中有如下敘述:
話說寶玉和姐妹一處坐著,同眾人看演《荊釵記》,黛玉因看到這出上,便和寶釵說道:睹物思人寶釵不答。寶玉聽了,卻又發起呆來。
這段敘述就明明白白地指點出寶玉剛才的,其實就是祭江了,--史可法正是自殺於長江的。由以上證據可使我們看出,寶玉所祭奠的,表面上是為金釧,實際上卻是為沉江而死的史可法!
另外一點,寶玉時,不用水仙庵老尼為他拿出的香供紙馬中的香,卻用自己菏包裡的香。這又不合理。寶玉也知道用這種香--因為祭祀用的香需要用專門製作的香,別種用途的香是不恭的,荷包裡的香甚至是褻瀆的,是不能代用的。這明顯又是作者給讀者提出的一個思考題。寶玉使用的香名叫,這一怪香名恐怕連博物家也難得聽說過。不過知道了寶玉的真義後,這一怪香名就不難解釋了。筆者認為,的意思,是祝願史可法的遺體速速沉入江底泥土中,以免受江水漂蕩之苦,因為人死以入土為安!這就是寶玉用這一怪香的原因。
有意思的是:小廝焙茗不理解寶玉祭悼的對象為誰,結果受到寶玉的恥笑,並挨了寶玉的踢。作者寫這一筆也是有深意的。它是說:如果《紅樓夢》讀者真以為這節文字是為悼念金釧,那麼也就要受到恥笑,也該挨踢了。這與一節寶玉踢襲人的用意相同。
對於焙茗說的那些傻話,聽起來很可笑,但我們絕對不可拿它當傻話看待。我們試想:一個聰明伶俐、善窺主人意向的小廝,怎能說出如此不著邊際、於理不通的話來呢?究其實,這是作者利用這些傻話透露出一些真話來。我們看:
受祭的陰魂,雖不知姓名,想來自然是那人間有一、天上無雙、極聰明清雅的一位姐姐妹妹了。
這是作者暗暗點出受祭人的身份或身價的。很明顯,金釧是當不起的。可看出受祭者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二爺的心事,我沒有不知道的,只有今兒這一祭祀,沒有告訴我,我也不敢問。
二爺的心事難出口。
這些話應是說:作者對寶玉這次祭悼活動的真意和受祭人是誰,也和的真意一樣,難以明說出來,只好讓讀者們去猜想、去思考了。
你在陰間,保佑二爺來生也變個女孩兒,和你們一處玩耍,豈不兩下裡都有趣了。
細味這話的意思,雪芹也有做史可法那樣人物的心願了。
脂硯齋對焙茗那些傻話之批語為:
這方是作者真意。
可見焙茗那些傻話是不傻的。
根據以上兩處書文與我們的論述,特別是根據焙茗那些傻話,我們可以看出作者是以,也就是以隱指史可法;同時以齡官被大雨淋濕而不覺,以及金釧投井而死,表明史可法是水死的。因此,即意謂史可法為殉國而死於水,其骨肉葬於水中了。由於史可法是明亡殉國的代表人物,所以他可代表明亡之際那些為國戰死沙場的人、自殺殉國的人、以及那些保持民族氣節不仕於清,以致困頓而死的人,等等。由於這些人物之死與史可法之死的性質相同,因此他們之死都可認為死於水。焙茗的傻話其中二字,當然是指史可法和其他為國而死的人物。所以中的,不單指史可法,也包括其他為國而死的正面人物。我們知道紅樓女兒們都是影射這些人物的,所以紅樓女兒們都可認為死於水。大觀園一個重要景點,應即暗示這一點。--其中的顯然指紅樓女兒們。
第二回有賈雨村轉述甄寶玉的話:
這兩個字極尊貴極清淨的,比那瑞獸珍禽、奇花異草更覺希罕尊貴呢!你們這種濁口臭舌,萬萬不可唐突了這兩個字,要緊,要緊!但凡要說的時節,必用淨水香茶漱了口方可,設若失錯,便要鑿牙穿眼的。
這話聽起來十分幼稚可笑。但真的可笑嗎?否!明白了是暗指以史可法為代表的那一批可歌、可泣、可敬的人,這些話就並不可笑,而是極其嚴肅認真的了。
曹雪芹在《紅樓夢》開頭時宣稱:這部書是為女兒立傳,使閨閣昭傳的。現在我們明白了,他這是說:《紅樓夢》是為以史可法為代表的一批明亡歷史正面人物立傳的。這就難怪脂硯齋一再宣稱《紅樓夢》為一部野史,並常使用、、等字眼了。
這一句中的,應指那些投降清朝的明朝文武官員、不知國家民族為何物的漢人紈褲、那些為功名利祿而相信或已成就(即所謂--見拙文)的文人名士、以及那時各式各樣的歷史反面人物。他們以薛蟠為代表。薛蟠一貫表現為紈褲形象,只知尋歡作樂,不知國家民族大義。第二十八回他在馮紫英宴會上說的四個,說明他就是叛國投清的許定國和侯氏夫人式的人物(見拙文)。他鍾情金桂(金桂代表,即清朝),而虐待香菱(香菱代表華夏),說明他是一個忘本的漢人。等等。作者將薛蟠為泥做的骨肉一事,巧妙地隱藏於第六十七回之中,即:薛蟠從蘇州回來,帶回由虎丘藝人用泥捏成的自己的小像,借此以表明他的骨肉是泥做的。第四十七回薛蟠酒後遭柳湘蓮痛打,並被迫喝葦坑裡污濁泥水,以致嘔吐不堪,臭氣熏人。這應為暗合他的這件事。薛蟠正是在被打後,為避羞離家赴蘇州,才帶回他的泥捏小像的。這當是作者有意使兩者產生聯繫,以表達薛蟠的與。總之,這都為表明薛蟠屬於、也代表那些與成對立面的。
薛蟠將自己的小像擺放在自己室內才合理,甚或送給自己的母親薛姨媽也還說得過去,怎能送給自己的妹妹薛寶釵呢?封建時代閨房內能擺放青年男子的小像嗎?然而薛寶釵竟欣然接受,並且很欣賞這個泥做的薛蟠小像。這應如何解釋?我們知道薛寶釵代表清王朝(見拙文),她欣賞以薛蟠為代表的那些漢人,那是當然的事了。
《紅樓夢》的義旨之一也在於貶惡揚善,形容水做的(歷史正面人物)為清爽,形容泥做的(歷史反面人物)為濁臭,即體現出這一點。冷子興轉述寶玉所說的這幾句話,寫在書的開頭處便不是偶然的了。